AI assistant
SOLOMON —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13, 2016
52028_rns_2016-06-13_4947f551-1742-4624-83d5-df63bf6a988c.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號:2359
==> picture [23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
SOLOM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105年股東常會
議案參考資料
中 華 民 國 1 0 5 年 6 月 7 日 上 午 9 時
-1-
一、討論事項
一 第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公決。
說 明:
-
一、依據104年5月20日經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號令公布:「公司法 增訂第235條之1並修正第235條及第240條有關員工酬勞、董監事酬勞及 盈餘分派規定」及經濟部104年發佈之相關解釋函之規定辦理。
-
二、謹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如「部份條文修訂對照表」。 (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提請 公決。
決 議:
-2-
二、報告事項
- (一)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
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本公司104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
1.依據公司法第219、228條規定辦理。
-
2.本公司104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提撥報告。
-
1.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8條規定辦理。
-
2.提撥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之比率及金額如次,並以現金發放之:
-
(1)員工酬勞1%:計新台幣3,968,556元
-
(2)董監事酬勞2%:計新台幣7,937,111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稅前淨利 | 384,949,895 |
| 加回帳列數: | |
| 員工酬勞 | 3,968,556 |
| 董監事酬勞 | 7,937,111 |
| 提撥基礎 | 396,855,562 |
| 員工酬勞(1%) | 3,968,556 |
| 董監事酬勞(2%) | 7,937,111 |
-3-
三、承認事項
一 第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說 明:
一、依據公司法第20條規定辦理。
-
二、本公司104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事會 編造完竣,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蕭金木、梁華玲會計師出具查核 報告,連同營業報告書,送請本公司監察人查核完竣。
-
三、謹檢附前述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 冊)。
四、敬請 承認。
決 議:
-4-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
說 明:
一、依據公司法第20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派謹說明如次:
-
(一)附10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本案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 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
(三)謹訂定本案現金股利「 除息基準日 」為105年7月1日。
-
(四)本次盈餘分派於配息基準日前,若有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修 正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致使流通在外股權數量變動而須修正時, 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三、敬請 承認。
決 議:
-5-
四、選舉及討論事項
一 第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第十屆董事、監察人選舉案,敬請 選舉。
說 明:
-
一、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195條、217條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第九屆(民國102.6.11~105.6.10)董事七席及監察人二席之三年 任期即將屆滿,依法於105年股東常會進行董事、監察人改選事宜。
-
三、第十屆應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二席)、監察人二席,自選任後即行就 任,任期為民國105.6.7~108.6.6。
-
四、依相關法令規定,獨立董事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獨立董事 候選人名單(請參閱議事手冊)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 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管機關規定辦 理。
-
五、請依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規定選舉之。(請參閱議事手冊)
-
選舉結果: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本公司第十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公決。 說 明:
-
一、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 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之規定辦 理。
-
二、因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或有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 擔任董事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爰依法提請 同意解 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三、提請 公決。
決 議:
-6-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