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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Annual Report 2024

Nov 8, 2024

52383_rns_2024-11-08_8ce8a2f2-06cd-4a5d-98c0-0e61ff08a7ab.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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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4119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

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濱海里海湖北路309巷61號 電 話: (03)354-3133

1

目 錄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聲 明 書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公司沿革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押之資產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4.主要股東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1
2
3
4
5
6
7
8
9
9
912
1225
25
2551
5253
53
53
5354
54
54
5455
55
56
56
56

2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自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
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翁維駿
日  期: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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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
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
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
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
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
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及相關費損之附註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
貨。

==> picture [450 x 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picture [50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製藥產業特性,產品係為特定客戶製造,並
依客戶需求提供各批次規格差異化服務,因此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估
計存貨淨變現價值時,若無客觀之近期銷售價格資訊可供參考時,須個別評估該品項市場
需求變化等諸多不同因素後,判斷該批產品淨變現價值。因其估計之允當合理有可能影響
存貨之評價,故本會計師認為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
評估測試為本年度查核最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包括評 估市場變化、考量客戶需求及存貨去化狀況以判斷存貨呆滯項目之合理性。

  • •執行存貨回溯性測試,檢視存貨報廢情形與呆滯損失提列政策以驗證本期存貨呆滯損失 提列是否允當。

  • •執行抽核程序以檢查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採用之銷售價格,以評估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二、收入認列

有關營業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收入認列。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產品為原料藥及中間體等。惟主要交易對
象多為國外藥廠,由於交易條件不盡然相同,且因收入認列涉及人工作業調整,可能存在
收入認列時點不適當之風險,故本會計師認為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
認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相關控制。

  • •核對銷貨收入相關憑證。

  • •選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之銷售交易,測試銷售是否認列於正確期間,以評估旭 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業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4-1

==> picture [50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
案。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
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旭富製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 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 能導致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4-2

==> picture [50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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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55 x 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4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審字第] 1130332775[1120333238] 號[號] 民 國 一一四 年 三 月 十 日

4-3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
六(二))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六(二十))
1206
其他應收款
1310
存 貨(附註六(五))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151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附註六(三))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七及八)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1761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七)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六))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三)及六(七))
資產總計
113.12.31
金 額

$ 582,382
8
110,374
1
289,514
4
-
-
620,897
9
57,220
1
1,660,387
23
81,427
1
156,097
2
4,794,453
67
8,780
-
228,012
3
37,765
1
143,817
2
90,043
1
5,540,394
77
$
7,200,781
100
112.12.31
金 額

942,057
14
88,998
1
307,369
5
151
-
529,533
8
85,131
1
1,953,239
29
96,814
2
144,808
2
3,906,993
58
4,772
-
228,012
4
46,147
1
153,277
2
156,679
2
4,737,502
71
6,690,741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二))
2213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四))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三))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非流動負債:
2541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一)及七)
負債總計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七)):
3100
股 本
3200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3.12.31
金 額
%
$ 100
-
58,437
1
94,923
1
193,349
3
155,325
2
85,251
1
17,011
-
2,465
-
4,078
-
403,439
6
1,014,378
14
578,009
8
6,374
-
104,453
2
11,959
-
8,676
-
709,471
10
1,723,849
24
1,195,087
17
2,234,986
31
504,024
7
-
-
1,532,765
21
10,070
-
5,476,932
76
$
7,200,781
100
112.12.31 112.12.31
金 額
$ 582,382
110,374
289,514
-
620,897
57,220
1,660,387
81,427
156,097
4,794,453
8,780
228,012
37,765
143,817
90,043
5,540,394
$
7,200,781
金 額
942,057
88,998
307,369
151
529,533
85,131
1,953,239
96,814
144,808
3,906,993
4,772
228,012
46,147
153,277
156,679
4,737,502
6,690,741
金 額
$ 100
58,437
94,923
193,349
155,325
85,251
17,011
2,465
4,078
403,439
1,014,378
578,009
6,374
104,453
11,959
8,676
709,471
1,723,849
1,195,087
2,234,986
504,024
-
1,532,765
10,070
5,476,932
$
7,200,781
金 額
175,000
44,251
38,367
169,538
68,840
11,536
29,058
1,946
11,351
20,000
569,887
842,670
2,858
146,000
21,536
7,837
1,020,901
1,590,788
1,195,087
2,233,590
462,435
54,727
1,128,657
25,457
5,099,953
6,690,741
%
3
1
1
3
1
-
-
-
-
-
9
13
-
2
-
-
15
24
18
33
7
1
17
-
76
100
董事長:翁維駿

==> picture [49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周文智 〜 5

會計主管:楊文禎

==> picture [50 x 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
511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六(十五)及十二)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三)、六(十五)、六(十八)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1
利息收入
7130
股利收入
719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二)、七及十)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六(十三))
7590
什項支出
76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7630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淨額
77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附註六(六))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
8200
本期淨利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五))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六))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九))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113年度
金 額

$ 1,523,738
100
1,113,073
73
410,665
27
74,152
5
95,548
6
42,680
3
212,380
14
198,285
13
8,029
-
1,950
-
446,511
29
3,616
-
(5,540)
-
(4,864)
-
-
-
22,602
1
(23,732)
(1)
448,572
29
646,857
42
112,179
7
534,678
35
8,817
-
(15,387)
(1)
1,763
-
(8,333)
(1)
$
526,345
34
$
4.47
$
4.46
112年度
金 額

1,204,159
100
853,836
71
350,323
29
61,736
5
79,193
7
49,094
4
190,023
16
160,300
13
3,447
-
2,720
-
219,983
18
(1,872)
-
(6,290)
-
(2,044)
-
(584)
-
2,369
-
(13,839)
(1)
203,890
17
364,190
30
69,469
6
294,721
24
(3,321)
-
204,683
17
(664)
-
202,026
17
496,747
41
2.70
2.69

==> picture [48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請詳  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周文智

會計主管:楊文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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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翁維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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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
保留盈餘 益按公允價值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衡量之權益工具
股 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投資利益(損失) 權益總額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953,824 1,357,127 431,874 48,929 892,197 (54,727) 3,629,224
本期淨利 - - - - 294,721 - 294,72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657) 204,683 202,02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292,064 204,683 496,747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30,561 - (30,561)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5,798 (5,798) - -
現金股利 - - - - (23,846) - (23,846)
股票股利 119,228 - - - (119,228)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 - - (670) - (670)
現金增資 120,000 837,600 - - - - 957,6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18,720 - - - - 18,7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124,499 (124,499) -
員工酬勞配股 2,035 20,143 - - - - 22,178
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195,087 2,233,590 462,435 54,727 1,128,657 25,457 5,099,953
本期淨利 - - - - 534,678 - 534,67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7,054 (15,387) (8,33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541,732 (15,387) 526,345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41,589
-
-
(54,727)
(41,589)
54,727
-
-
-
-
現金股利 - - - - (149,387) - (149,38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1,396 - - (1,375) - 21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195,087 2,234,986 504,024 - 1,532,765 10,070 5,476,932
董事長:翁維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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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周文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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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楊文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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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災害損失準備迴轉利益
其他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存貨增加
其他應收款及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合約負債增加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負債準備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
預付投資款增加
預付設備款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董事長:翁維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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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周文智 〜 8

會計主管:楊文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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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奉經濟部
核准設立,主要營業項目為原料藥、原料藥中間體、特殊及精密化學品之加工、製造、研
發及銷售。本合併財務報告之組成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
司」)。各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請詳附註四(三)。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
之母公司。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 ( )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 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 )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9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2027 1 1 日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露」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所有公司。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 MPM ):新準 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10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2026 1 1 日 則之年度改善 1. IFRS 1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 對首次適用避險會計進行修訂, 以處理 IFRS 1 B6 段與 IFRS 9 「金融工具」對避險會計規定用 語之不一致。 2. IFRS 7 「金融工具:揭露」 該修訂處理 IFRS 7 IFRS 13 「公 允價值衡量」用語不一致可能存 在的混淆。 3. IFRS 9 「金融工具」 •承租人租賃負債之除列 修正規定闡明,若係除列租賃 負債,應依 IFRS9 之金融負債 除列規定處理;即租賃負債之 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之差額 認列為損益。然而,修改租賃 負債時,應依 IFRS 16 「租賃」 之租賃修改規定處理。

•交易價格 該修訂要求企業於原始認列不 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時應依 IFRS 15 「客戶合約之 收入」衡量,以消除 IFRS 9 IFRS 15 間對應收帳款原始衡量 之衝突。

  1. IFRS 10 「合併財務報表」

闡明 IFRS 10 實質代理人之判定。

5 . IAS 7 「現金流量表」 刪除 IAS 7 37 段中「成本法」之 用語,避免適用上之混淆。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11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仰賴大自然電力合 約」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 (3)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及附註四(十八)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12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 所持股權百分比 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13.12.31 112.12.31 本公司 新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高製藥) 原料藥、製劑之 100.00 % 100.00 % 研發製造及銷售

(四)外 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
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 (1)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 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 (3)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
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 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
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13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
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
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14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例如,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 ) ,係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 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之預期信用損失
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15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 BBB- 、穆迪之投資等級 Baa3 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 twA ,或高於該等 級者),合併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 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
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
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
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 (5)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
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16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1.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地點及狀態所發
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
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17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合併
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
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
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
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
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
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
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
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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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 2~56 年。

(2) 機器設備: 3~21 年。

  • (3) 其他設備: 3~21 年。
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及機電動力設備及工程等,並分
別按其耐用年限予以計提折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4.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十二)租 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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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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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電腦軟體成本攤銷期間為 6~11 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
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五)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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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政府補助

合併公司係於可收到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列為其他收益。針對
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合併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
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耐用年限內依有系統之
基礎將該遞延收入認列為其他收益。補償合併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政府補助,係
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十七)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 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
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
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
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
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2) 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
價值。

(十八)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
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
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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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當合併公司不再能撤銷該等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
早者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不預期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全部清償時,予以折
現。

4.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九)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認
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為基礎衡量。
  •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 現金交割之股份增值權應給付予員工之公允價值金額,係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

  • 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依股份增值權之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該負債,其任何變動係認列為損益。

合併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之給與日為通過增資基準日之日。

(二十)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
之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合併公司判斷其於全球最低稅負-支柱二規範下所應支付之補充稅屬於國際會計
準則第十二號「所得稅」範圍,並已適用補充稅相關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之暫時性強
制豁免,對於實際發生之補充稅則認列為當期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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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
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 (i) 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 (ii) 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2. 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 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3.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3.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4.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二十一)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
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員工之股票選擇權、尚未經董事會決議且得
採股票發放之員工酬勞及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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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
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
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
估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造成重大影響之情事。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 ) 存貨之評價

  •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 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 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附買回票券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13.12.31
$ 668
133,638
285,828
162,248
$
582,382
112.12.31
499
907,102
34,456
-
942,057
  1. 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皆未提供質押擔保。

  2.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三)。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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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113.12.31
$ 81,264
29,110
$
110,374
112.12.31
1,052
87,946
88,998
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
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上市股票
113.12.31
$ 81,427
112.12.31
96,814
  1.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 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損失未在權益內 做任何移轉。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出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投資,即祥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祥翊製藥)股票之全部持股,處分時之公 允價值為 178,573 千元,累積處分利益計 124,499 千元,已將前述累積處分利益自其 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餘。

  3. 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原為興櫃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掛牌上市。

  4. 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增資基 準日為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七日,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預付投資款為 9,656 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5. 合併公司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三)。

  6.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 擔保之情形。

  7.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減:備抵損失
113.12.31
$ 289,514
-
$
289,514
112.12.31
307,369
-
30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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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並已納入歷史信用損失經驗及未來經濟狀況之合理預
測等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
失分析如下:
未逾期
逾期30天以下
逾期31~60
逾期61~90
未逾期
逾期30天以下
逾期31~60
逾期61~90
逾期91~180
逾期181~270
113.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181,874
71,515
36,081
44
$
289,514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率
-
-
-
-
112.12.31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
-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率
-
-
-
-
-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113年度 112年度
$ - -
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
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存  貨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113.12.31
$ 111,027
176,339
333,531
$
620,897
112.12.31
92,404
85,692
351,437
52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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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認列為營業成本明細如下:
存貨出售轉列

存貨呆滯及跌價(回升利益)損失
存貨報廢損失
未分攤製造費用
113年度
$ 950,423
(27,289)
35,960
153,979
$
1,113,073
112年度
735,302
19,806
11,798
86,930
853,836
合併公司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跌價損失,另,因出售及報廢呆滯庫
存,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而認列跌價回升利益。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關聯企業

113.12.31
$
156,097
112.12.31
144,808
  1. 嘉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正)於民國一一二年五月辦理現金增資,合併公司未 按持股比例認購,增加投資 18,000 千元,使合併公司對嘉正之權益由 6.09% 增加至 11.54% ,並減少保留盈餘 670 千元。

  2. 嘉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八月辦理第一次現金增資,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增加 投資 35,000 千元,使合併公司對嘉正之權益由 11.54% 增加至 14.35% ,並調整減少資 本公積 8,788 千元及保留盈餘 1,375 千元。另,嘉正公司復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辦 理第二次現金增資,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使合併公司對嘉正之權益由 14.35% 減少至 11.65% ,並增加資本公積 10,184 千元。

  3.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 訊係於合併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
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本期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13.12.31
$
156,097
113年度
$ (23,732)
-
$
(23,732)
112.12.31
144,808
112年度
(13,839
-
(13,839

28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4. 擔 保

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
成本:
民國11311日餘額
$ 687,883
增 添
-
處分及報廢
-
轉入(出)
-
民國1131231日餘額$
687,883
民國11211日餘額
$ 687,883
增 添
-
處分及報廢
-
轉入(出)
-
民國1121231日餘額$
687,883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311日餘額
$ -
折 舊
-
處分及報廢
-
民國1131231日餘額$
-
民國11211日餘額
$ -
折 舊
-
處分及報廢
-
民國1121231日餘額$
-
帳面價值:
民國1131231
$
687,883
民國11211
$
687,883
民國1121231
$
687,883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1,714,324
72,017
(13,038)
621,219
2,394,522
1,116,895
122,867
(846)
475,408
1,714,324
489,788
191,131
(13,038)
667,881
385,715
104,335
(262)
489,788
1,726,641
731,180
1,224,536
辦公設備
58,337
640
-
271
59,248
55,466
219
-
2,652
58,337
28,553
4,643
-
33,196
23,635
4,918
-
28,553
26,052
31,831
29,784
其他設備
12,968
-
-
-
12,968
12,968
-
-
-
12,968
7,970
1,039
-
9,009
6,931
1,039
-
7,970
3,959
6,037
4,998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1,564,525
885,149
-
(484,676)
1,964,998
1,323,065
655,972
-
(414,512)
1,564,525
-
-
-
-
-
-
-
-
1,964,998
1,323,065
1,564,525
總 計
4,745,039
957,806
(13,038)
152,716
5,842,523
3,896,509
784,088
(846)
65,288
4,745,039
838,046
223,062
(13,038)
1,048,070
703,365
134,943
(262)
838,046
4,794,453
3,193,144
3,906,993
707,002
-
-
15,902
722,904
700,232
5,030
-
1,740
707,002
311,735
26,249
-
337,984
287,084
24,651
-
311,735
384,920
413,148
395,267
  1. 民國一○二年五月經法院拍賣購入桃園蘆竹鄉供興建廠房之土地,價格為 211,184 千 元,此筆土地款項已全部支付完畢業已完成過戶。其中有 2,259 平方公尺土地因礙於 現行法令規定以翁維駿先生名義持有之,雙方訂定協議書聲明上述土地之實質所有 權為本公司所有。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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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因採購設備產生之預付設備款分 別為 79,170 千元及 155,759 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2. 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

(八)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公務車及影印機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311日餘額


減 少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民國11211日餘額


減 少
民國1121231日餘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民國113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 少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民國1121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減 少
民國11212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131231
民國11211
民國1121231
土 地
$ 3,566
-
-
$
3,566
$ -
3,566
-
$
3,566
$ 475
713
-
$
1,188
$ -
475
-
$
475
$
2,378
$
-
$
3,091
其 他
2,626
6,591
(1,132)
8,085
4,922
2,109
(4,405)
2,626
945
1,635
(897)
1,683
3,909
1,441
(4,405)
945
6,402
1,013
1,681
總 計
6,192
6,591
(1,132)
11,651
4,922
5,675
(4,405)
6,192
1,420
2,348
(897)
2,871
3,909
1,916
(4,405)
1,420
8,780
1,013
4,772

(九)投資性不動產

  1. 投資性不動產係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自有土地,帳面金額為 228,012 千元。出租之投資 性不動產其原始不可取消期間為五十年,租賃合約約定承租人於屆滿時自動延長續 租。已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租金收益均為固定金額。投資性不動產係出租土地予 關聯企業,租金收入相關資訊請詳附註七。

  2.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分別為 658,621 千元 及 496,448 千元。

  3.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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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
合 計
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113.12.31
$ 100
-
$
100
$
750,746
2.225%
112.12.31
125,000
50,000
175,000
695,000
1.7%~2.1%
  1.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額度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2. 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三)。

(十一)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擔保銀行借款—到期日為114.3~116.2
信用借款—到期日114.11115.9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減:遞延利益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113.12.31
$ 818,358
163,750
(403,439)
(660)
$
578,009
$
257,892
1.675%~2.05%
112.12.31
686,572
180,000
(20,000)
(3,902
842,670
363,428
1.05%~1.925%

1. 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新增金額分別為 141,786 千元及 430,805 千元,償 還之金額分別為 26,250 千元及 0 千元。

  1.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因應興建廠房、購置設備及營運資金之需求,向行政院國家 發展基金管理會申請專案低利貸款,並取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總額度 1,000,000 千元(不得循環動用),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已動用金額 為 818,358 千元,依市場利率認列及衡量該借款,與實際還款優惠利率間之差額,係 依政府補助處理,帳列遞延收益(其他非流動負債)項下。

  2.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額度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二)其他應付款
應付款
應付薪資
其他
113.12.31
$ 99,035
94,314
$
193,349
112.12.31
81,664
87,874
169,53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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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流動
非流動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三)金融工具。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短期租賃之費用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
租賃)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113.12.31
$
2,465
$
6,374
113年度
$
112
$
713
$
-
$
822
113年度
$
3,964
112.12.31
1,946
2,858
112年度
76
693
11
691
112年度
3,365
  1. 合併公司承租公務車及停車位,租賃期間通常為三至六年。

2. 其他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公務車及辦公設備等,該等租賃為短期或低價值標的租賃,合併
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四)負債準備
民國11311日餘額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民國11211日餘額
當期新增(迴轉)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民國1121231日餘額
環保處理費
$ 29,058
59,792
(71,839)
$
17,011
$ 43,225
12,047
(26,214)
$
29,058
災害賠償
損 失
-
-
-
-
68,159
(373)
(67,786)
-
合 計
29,058
59,792
(71,839)
17,011
111,384
11,674
(94,000)
29,058
  1.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合併公司之環保處理負債準備係因生產過程中產生之 廢溶液,其清除處理程序需符合相關環保法規規定之標準;環保處理負債準備係依 據截至報導日止合併公司預估廢溶量及處理廠商以每公噸預計報價資料估計之,合 併公司預期該負債多數係將於產生之次一年度處理及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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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3.12.31
$ (79,262)
67,303
$
(11,959)
112.12.31
(80,320)
58,784
(21,536)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67,303 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11日確定福利義務 $ (80,320) (79,356)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2,193) (1,578)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3,251 (3,858)
計畫支付之福利 - 4,472
12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79,262) (80,320)
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1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8,784 59,826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2,348 2,145
利息收入 605 748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5,566 537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4,472)
12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67,303 58,784

(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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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上限影響數無任何變
動。

(5)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113年度
$ 1,355
233
$
1,588
$ 1,154
434
$
1,588
112年度
600
230
830
571
259
830

(6)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如下:
11日累積餘額
本期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1231日累積餘額
113年度
$ 12,417
(8,817)
$
3,600
112年度
9,096
3,321
12,417

(7)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13.12.31
112.12.31
%
1.60
%
1.15
%
3.00
%
3.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三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 2,614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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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3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
112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1,213)
1,248
1,228
(1,200)
(1,360)
1,401
1,372
(1,339)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 8,853 千元及 7,501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六)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前期()低估
投資抵減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前期()低估
所得稅費用
113年度
$ 126,062
30,532
(10,565)
146,029
5,864
(39,714)
(33,850)
$
112,179
112年度
16,953
774
(5,086)
12,641
56,828
-
56,828
69,469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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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下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13年度
$
1,763
112年度
(664)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稅前淨利

依各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內投資損益淨額
免稅所得
前期高低估
投資抵減
認列前期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其他
113年度
$ 646,857
129,371
4,746
(390)
(9,182)
(10,565)
(1,373)
(428)
$
112,179
112年度
364,190
72,838
2,768
(544)
774
(5,086)
(1,465)
184
69,469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無

(2)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新高製藥之課稅損失,列示如下:
課稅損失稅額影響數 113.12.31
$
1,228
112.12.31
2,601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
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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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
除,再行核課所得稅。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新高製藥之課稅損
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民國一○四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五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六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七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八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九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885 民國一一四年度
959 民國一一五年度
1,139 民國一一六年度
825 民國一一七年度
704 民國一一八年度
788 民國一一九年度
840
民國一二○年度
$
6,140

(3)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存貨跌價
損 失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1311日餘額
$ 29,780
(借記)/貸記損益表
(5,458)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民國1131231日餘額
$
24,322
民國11211日餘額
$ 25,819
(借記)/貸記損益
3,961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民國1121231日餘額
$
29,780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131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31231餘額
民國1121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21231餘額
災害損失
負債準備
其 他
110,989
2,843
9,665
(2,974)
-
735
-
-
(1,763)
108,015
2,843
8,637
110,989
19,460
10,984
-
(16,617)
(1,983)
-
-
664
110,989
2,843
9,665
保險理賠
收 入
其他
$ 146,000
-
(42,189)
642
-
-
$
103,811
642
$ 103,811
-
42,189
-
-
-
$
146,000
-
災害損失
負債準備
其 他
110,989
2,843
9,665
(2,974)
-
735
-
-
(1,763)
108,015
2,843
8,637
110,989
19,460
10,984
-
(16,617)
(1,983)
-
-
664
110,989
2,843
9,665
保險理賠
收 入
其他
$ 146,000
-
(42,189)
642
-
-
$
103,811
642
$ 103,811
-
42,189
-
-
-
$
146,000
-
合 計
153,277
(7,697)
(1,763)
143,817
167,252
(14,639)
664
153,277
合 計
146,000
(41,547)
-
104,453
103,811
42,189
-
146,000

37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及新高製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皆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一
年度。

(十七)資本及其他權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經股東會決議提高額定股本至 1,600,000 千元, 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分別為 1,600,000 千元及 1,200,000 千元(其中 8,000 千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 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每股面額 10 元,分別為 160,000 千股及 120,000 千股,實際已 發行股份皆為 119,509 千股,其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1. 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會決議,以保留盈餘 119,228 千元轉增 資發行新股 11,923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上開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二年八月二 日,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會決議,以員工酬勞 22,178 千元轉增 資發行新股 203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八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2,000 千 股,每股面額 10 元,以每股 80 元發行,募集資金 960,000 千元,並以本次發行總股數 10% 供員工認購,以民國一一二年十一月六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 辦理完竣,所有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現金增資保留予員工認購
處分資產增益
認股權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
變動數
員工認股權
113.12.31
$ 2,127,990
18,720
980
71,530
10,184
5,582
$
2,234,986
112.12.31
2,127,990
18,720
980
71,530
8,788
5,582
2,233,590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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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
盈餘由董事會依據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以穩定股利政策為原則,並參酌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盈 餘及所屬產業特性及週期等因素所決定,在無特殊情形考量下,其盈餘分配不低於 當年度稅後盈餘之 50% 為原則,惟分派予股東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總股利百 分之十。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
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
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4.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之每股股利如下: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
股利及配股率:
現 金
股 票
合 計
112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 1.25
149,387
-
-
$
149,387
112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 1.25
149,387
-
-
$
149,387
111年度 111年度
配股率(元) 配股率(元)
0.25
1.25
金 額
$ 1.25
-
23,846
119,228
143,074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分配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及配股率:
現 金
113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 1.50
179,263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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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民國11211日餘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民國1121231日餘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 25,457
(15,387)
$
10,070
$ (54,727)
204,683
(124,499)
$
25,457

(十八)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八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保留 10% 1,200 千股由本公司員工優先認購,實際認購股數為 1,200 千股。

給與日
給與數量
授與對象
既得條件
112.12.31
現金增資保留予員工認購
112.9.25
1,200千股
以本公司員工為限
立即既得

1. 給與日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價值之資訊如下:
給與日公允價值
給與日股價
執行價格
認股權存續期間()
112.9.25
現金增資保留予員工認購
15.6
95.6
80.0
立即既得
  1.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所產生之費用為 18,720 千元。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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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113年度
$
534,678
119,509
$
4.47
$
534,678
119,509
444
119,953
$
4.46
112年度
294,721
109,309
2.70
294,721
109,309
300
109,609
2.69
上述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已依無償配股追溯調整,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二年
八月二日。
  • (二十)客戶合約之收入

  • 收入之細分

主要地區市場:
義 大 利
西 班 牙
臺 灣
瑞 士
美 國
比 利 時
荷 蘭
德 國
日 本
中國大陸
其他國家
113年度
$ 274,726
159,836
144,948
130,956
128,126
127,316
114,260
99,996
74,377
28,337
240,860
$
1,523,738
112年度
313,713
33,289
96,234
71,380
127,473
9,935
54,009
116,080
116,547
61,833
203,666
1,204,159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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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
原料藥
中間體
特用化學品
113年度
$ 1,087,553
416,085
20,100
$
1,523,738
112年度
718,312
471,644
14,203
1,204,159

2. 合約餘額

餘額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減:備抵損失
合 計
合約負債(預收貨款)
113.12.31
$ 289,514
-
$
289,514
$
94,923
112.12.31
307,369
-
307,369
38,367
112.1.1
173,565
-
173,565
31,773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 二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6,917 千元及 323 千元。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
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二十一)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
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35,377 千元及 24,407 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5,500 千元及 3,936 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 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通股收盤價 計算。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二)其他收入
災害賠償準備之迴轉利益
理賠收入淨額
租金收入及其他
113年度
$ -
431,455
15,056
$
446,511
112年度
373
210,943
8,667
219,983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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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 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及帳款餘額 中分別有 75 %及 76 %,分別由 7 家及 5 家客戶組成,使合併公司有信用風險集中情 形,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定期持續評估主要客戶財務狀況及應收票據及帳款 之回收可能性,以降低蒙受重大信用風險之損失,並已評估提列適當之備抵損 失。

(3) 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 A.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曝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 B.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其合併公司 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 為信用風險低。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列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11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58,437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8,839
其他應付款
193,349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155,325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
長期借款)
981,448
存入保證金
1,228
$ 1,398,726
合 約
現金流量
(100)
(58,437)
(8,940)
(193,349)
(155,325)
(1,006,400)
(1,228)
(1,423,779)
1年以內
(100)
(58,437)
(2,629)
(193,349)
(155,325)
(418,262)
-
(828,102)
1-2
-
-
(2,095)
-
-
(366,958)
-
(369,053)
超過2
-
-
(4,216)
-
-
(221,180)
(1,228)
(226,624)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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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面金額
112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75,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44,251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4,804
其他應付款
169,538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68,84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
長期借款)
862,670
存入保證金
1,000
$ 1,326,103
合 約
現金流量
(175,404)
(44,251)
(4,971)
(169,538)
(68,840)
(898,412)
(1,000)
(1,362,416)
1年以內
(175,404)
(44,251)
(2,026)
(169,538)
(68,840)
(32,789)
-
(492,848)
1-2
-
-
(1,193)
-
-
(409,607)
-
(410,800)
超過2
-
-
(1,752)
-
-
(456,016)
(1,000)
(458,768)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金額單位:外幣千元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歐 元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13.12.31 新台幣
414,982
35,773
20,656
112.12.31
外幣
$ 12,677
1,054
631
匯率
32.735
33.94
32.735
外幣
11,322
303
633
匯率
新台幣
30.655
347,076
33.78
10,235
30.655
19,405

(2) 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借款及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各項主要貨幣貶值或升值 1%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 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或減少 4,301 千元及 3,379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相同基礎。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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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交易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22,602 千元及 2,369 千元。

4.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之明細如下:
變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帳面金額
113.12.31
112.12.31
$ 133,338
906,746
982,208
1,041,572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曝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
產及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
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
碼,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2,122 千元及 337 千元,主因係 合併公司之浮動利率銀行存款及長短期借款。

5. 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報導日證券價格
上漲5%
下跌5%
113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前損益
$
4,071
5,519
$
(4,071)
(5,519)
112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前損益
4,841
4,450
(4,841)
(4,450)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
4,071
$
(4,071)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4,841
(4,84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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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
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
資訊)列示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非衍生性金
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股票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
非流動資產)
小 計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
非流動)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之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
非流動負債)
合 計
113.12.31 113.12.31
帳面金額
$ 110,374
81,427
582,382
289,514
1,217
873,113
$
1,064,914
$ 100
58,437
8,839
193,349
155,325
981,448
1,228
$
1,398,726
公允價值
第一級
110,374
81,427
-
-
-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第三級
合 計
-
110,374
-
81,427
-
-
-
-
-
-
-
-
-
-
-
-
-
-
-
-
-
-
-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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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非衍生性金
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巿股票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
非流動資產)
小 計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
非流動)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之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
非流動負債)
合 計
112.12.31 112.12.31
帳面金額
$ 88,998
96,814
942,057
307,369
151
920
1,250,497
$
1,436,309
$ 175,000
44,251
4,804
169,538
68,840
862,670
1,000
$
1,326,103
公允價值
第一級
88,998
96,814
-
-
-
-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
第三級
合 計
-
88,998
-
96,8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估
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評價
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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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
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
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
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
報價決定。

(4) 各等級間的移轉

合併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一一三年及 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允價值分別為 81,427 千元及 96,814 千元。其中華安醫學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掛牌上市,變為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另,祥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係興櫃公司股票,因其股票交易活絡程度符合活絡市 場定義,因此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將其公允價值衡量自第三等級轉入第一 等級,並已於民國一一二年下半年度全部處分。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公允價 值等級間並無任何移轉之情形。

(5)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三年度間合併公司未持有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民國一
一二年度變動如下:
民國11211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重分類
處分
民國112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66,723
-
241,563
(241,377)
(66,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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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 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
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
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以降低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
響。風險管理工作由合併公司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交易權限執行。合併公司財
務部透過與營運單位密切溝通,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財務部門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信用額度前,須針對每
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額度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係代表無須經財務部
門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合併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
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藥廠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
用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
證。合併公司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總在
管理階層預期之內。
在監控客戶之信用風險時,係依據客戶之信用特性予以分組,包括客戶基本
概況、營運及財務現況、往來交易、付款記錄及配合度等。被評定為高風險之客
戶,財務部門將更嚴格檢視付款及財務現況,並採對合併公司較有保障的交易模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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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失
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3) 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背書保證辦法中所列之對象。合併公
司背書保證資訊請詳附註七及附註十三(一)。

4.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
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並維持足夠支用額
度。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
額度請詳附註六(十)及六(十一)之說明。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

  • 產生之匯率風險。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 新台幣及美金。

  • 合併公司密切注意匯率之變化,利用遠期外匯及外幣借款等方式規避匯率風

  • 險。風險管理政策係針對前述被避險項目進行公平價值避險。

  •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係

  • 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 利率風險

  • 合併公司隨時評估市場利率變化情形,並與金融機構建立密切良好往來關

  • 係,適時爭取最適利率,並以短中長期融資額度搭配使用,以降低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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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合併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
計算。債務淨額係總借款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
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一二年度一致,即維持負債資 本比率 30% 以下。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總借款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債務淨額
資本總額
負債資本比率
113.12.31
$ 982,208
582,382
$
399,826
$
5,476,932
%
7
112.12.31
1,041,572
942,057
99,515
5,099,953
%
2

(二十六)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之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1.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八)。

  2. 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之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之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13.1.1
$ 175,000
862,670
4,804
1,000
$ 1,043,474
112.1.1
$ 112,000
432,356
1,023
1,000
$
546,379
現金流量
(174,900)
115,536
(2,317)
228
(61,453)
現金流量
63,000
430,805
(1,894)
-
491,911
非現金之變動
增添
其他
-
-
-
3,242
6,591
(239)
-
-
6,591
3,003
非現金之變動
增添
其他
-
-
-
(491)
5,675
-
-
-
5,675
(491)
113.12.31
100
981,448
8,839
1,228
991,615
112.12.31
175,000
862,670
4,804
1,000
1,043,474
113.12.31
100
981,448
8,839
1,228
99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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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商投控)為合併公司之母公司及所屬集團之最終控 制者,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之 29.78 %。三商投控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 財務報告。

(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翁維駿本公司之董事長
法蘭摩沙股份有限公司(法蘭摩沙)關聯企業
嘉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正)″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營業收入金額如下:

113 年度 112 年度 關聯企業 $ - 10,000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無可資比較對象,收款條件為月結 30 天,與 一般客戶無顯著差異。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交易價款均已收訖。

2. 租 賃

合併公司出租土地及實驗室予關係人,所產生之租金收入如下:
關聯企業—法蘭摩沙 租金收入
(帳列其他收入項下)
租金收入
(帳列其他收入項下)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113年度
$
6,860
112年度
6,347
113.12.31
-
112.12.31
-
關聯企業—法蘭摩沙 存入保證金
(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存入保證金
(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113.12.31
$
1,228
112.12.31
1,000

3. 財產交易

本公司委託法蘭摩沙建置淨水處理設備,合約總價款為 248,818 千元(未稅), 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列未完工程之金額分別為 101,021 千元及 90,238 千元,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未完工程之交易價款均已付 訖。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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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背書保證

合併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予關係人之明細如下:
關聯企業—法蘭摩沙
113.12.31
$
400,000
112.12.31
400,000

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三(一) 2.

5. 其 他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部分土地因礙於現行法令規定以翁維駿
先生名義持有,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七)。

(四)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股份基礎給付
113年度
$ 23,387
-
$
23,387
112年度
21,768
1,326
23,094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十八)。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土地
建築物
質押擔保標的
融資額度之擔保
113.12.31
$ 42,736
2,056
$
44,792
112.12.31
42,736
2,315
45,05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金 額分別為 19,154 千元及 35,813 千元。

  • (二)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合約承諾如下: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3.12.31
$
425,423
112.12.31
614,765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發生重大火災事故,致本公司部分建物、設備、

  • 在建工程及存貨毀損,並波及鄰近數家工廠,損及其財物並造成該等工廠營業中斷。本公 司已於民國一○九年度除列已受損之建物、設備、在建工程及存貨等資產,並估列鄰近受 損廠商之災害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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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續與上述受損廠商協議災害賠償款,相關災害賠償損失準備之變動請詳附註
六(十四),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災害賠償款已全數結案。

本公司已投保相關財產保險及公共意外險,並自民國一一○年度起陸續取得保險理賠 款,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取得之保險理賠收入分別為 431,455 千元及 210,943 千元,帳列其他收入項下,請詳附註六(二十二)。上述理賠款均已收訖。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13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112年度 112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187,550
17,304
7,864
-
4,339
199,372
4,138
84,146
5,229
2,577
5,500
9,359
26,038
4,244
271,696
22,533
10,441
5,500
13,698
225,410
8,382
159,953
13,784
6,122
-
3,574
110,090
4,157
86,181
4,814
2,209
3,936
7,687
26,769
4,278
246,134
18,598
8,331
3,936
11,261
136,859
8,43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實際動
支金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
證最高
限 額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 證
公司名稱 關係
0 本公司 法蘭摩沙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關
聯企業
547,693 400,000 400,000 196,158 - %
7.3
2,190,772 N N N
  • 1 :本公司背書保證責任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對單一企業保證之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另外,本公司及子 公司背書保證責任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對單一企業保證之限額為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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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股數單位:千股(單位)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中最高持股 期中最高持股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股數 持股比率
本公司




本公司
受益憑證(統一強棒
貨幣市場基金)
受益憑證(野村投信
貨幣市場基金)
股票(國泰特別股)
股票(中信金乙種特
別股)
股票(新光金甲種特
別股)
股票(華安醫學)
-
-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367
2,363
50
333
148
1,603
41,170
40,094
3,050
20,813
5,247
81,427
-
-
-
-
-
2.10%
41,170
40,094
3,050
20,813
5,247
81,427
2,367
2,363
672
528
577
1,603
%
-
%
-
%
-
%
-
%
-
%
2.10
-
-
-
-
-
-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2.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取得之
公司
財產
名稱
交易日
或事實
發生日
交易
金額
價款支
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
定之參
考依據
取得目
的及使
用情形
其他
約定
事項
所有人 與發行人
之 關 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額
本公司
建築物 110.10.19 630,000 623,700 建越科技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雙方議定 擴廠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2.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4.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5.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無。

  6.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情形 期中最高持股情形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股數 持股比率
本公司


新高製藥
新高製藥
法蘭摩沙股份
有限公司
嘉正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嘉正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原料藥、製劑
之研發製造及
銷售
化學溶劑純化
再利用
生物技術服務
生物技術服務
351,761
143,750
35,000
33,000
351,761
143,750
-
33,000
35,190
14,375
1,750
3,300
%
100
%
25
%
4.04
%
7.61
366,304
100,915
19,112
36,070
35,190
14,375
1,750
3,300
%
100
%
25
%
4.97
%
11.54
(1,432)
(51,451)
(57,519)
(57,519)
(868
(15,900
(1,486
(6,346
)
1
)
)
)

1 :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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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5,590,777 %
29.78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產銷原料藥、原料藥中間體、特殊及精密化學品等係單一產業部
門。合併公司之營運部門資訊與財務報表資訊一致,部門損益請詳綜合損益表,部門
資產請詳資產負債表。

(二)產品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之說明。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1)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請詳附註六(二十)之說明。

(2) 非流動資產:

外部客戶收入:請詳附註六(二十)之說明。
動資產:
地區別
非流動資產:
臺 灣
113.12.31
$
5,159,053
112.12.31
4,342,603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
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重要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銷貨收入佔損益表上收入金額 10% 以上之客戶銷售明細 如下:

:
G客戶 113年度
$
274,726
112年度
30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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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141758 號 (1) 辛郁婷 會員姓名: (2) 黃更佳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22662545 (1) 北市會證字第 4495 號 會員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4588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3 年度(自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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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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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03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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