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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Annual Report 2020

Dec 2, 2020

52383_rns_2020-12-02_0f01d6e6-b178-407d-8f6f-623fc1886ccb.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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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公 司 地 址:桃園市蘆竹區濱海里海湖北路309巷61號 電 話:(03)354-3133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明 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22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46
(七)關係人交易 47
(八)質押之資產 4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7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7~4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8
(十二)其 他 4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8~49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0
3.大陸投資資訊 50
4.主要股東資訊 50
(十四)部門資訊 50~51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九年度(自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 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表中均已揭露, 爱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KPMG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home.kpmg/tw

KPMG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杳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〇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 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及相關費損之附註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 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製藥產業特性,產品係為特定客戶製造,並 依客戶需求提供各批次規格差異化服務,因此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估 計存貨淨變現價值時,若無客觀之近期銷售價格資訊可供參考時,須個別評估該品項市場 需求變化等諸多不同因素後,判斷該批產品淨變現價值。因其估計之允當合理有可能影響 存貨之評價,故本會計師認為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 評估測試為本年度查核最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包括評 估市場變化、考量客戶需求及存貨去化狀況以判斷存貨呆滯項目之合理性。
  • •執行存貨回溯性測試,檢視存貨報廢情形與呆滯損失提列政策以驗證本期存貨呆滯損失 提列是否允當。
  • 執行抽核程序以檢查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採用之銷售價格,以評估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 二、收入認列

有關營業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認列。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產品為原料藥及中間體等。惟主要交易對 象多為國外藥廠,由於交易條件不盡然相同,且因收入認列涉及人工作業調整,可能存在 收入認列時點不適當之風險,故本會計師認為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 認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相關控制。
  • ·執行銷貨收入細部測試。
  • •選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之銷售交易,測試銷售是否認列於正確期間,以評估旭 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業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КРМС

三、重大災害之保險理賠及賠償損失估計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所述,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二十 日發生重大火災事故,致部分建物、設備、在建工程及存貨毀損,並波及鄰近數家工廠, 目前公司正積極處理保險理賠作業,並與該等受損廠商協商相關賠償損失。評估保險理賠 金額及賠償損失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保險公司認可之理賠 損失清單、保險理賠金額之評估及受損廠商損害求償金額之估計依據等,故本會計師將重 大災害損失之保險理賠及賠償損失估計列為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複核受查公司與保險公司簽訂之財產保險合約,確認受火災影響毀損的存貨及建物設備 是否屬財產保險理賠範圍內。
  • · 取得保險公司與保險公證人共同出具之理賠清單,並與公司提供之毀損存貨、建物及設 備清冊核對,採抽樣方式交叉比對其資料之完整性及正確性。
  • 訪談保險公司及其委任之公證人,確認受查公司未因違反保險合約,導致喪失合約權利 而無法申請理賠之情形,並取得其對受查公司最低可收取之保險理賠金額之意見書。複 核保險理賠收入之會計記錄及金額之正確性。
  • 取得第三方公證人意見書,據以評估受查公司對鄰近受損廠商所估列之財產賠償損失之 合理性。
  • 取得管理階層對受損廠商營業中斷損失之估計,審慎評估其所採用之假設及依據,並抽 查及驗算其資料之正確性。複核賠償損失及負債準備之會計記錄及金額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九年度及一〇八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 案。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 之青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杳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旭富製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 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 能導致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 包括所規劃之杳核範圍及時間, 以及重大杳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〇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郭廷舒 師: 計

證券主管機關 在管證審字第1010004977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核准簽證文號 民國 一一〇年 三月 二十四 $\mathbf{H}$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旭富製藥 云月及子公司
民國 月三十一日
109.12.31 108.12.31 109.12.31 108.12.31


流動資產:

%
$\overline{\mathcal{H}}$ 負債及權益 $\frac{9}{6}$
$\%$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633,029
S.
14 553,555 13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S 80,878 2 94,302 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七)) 97,295 2 59,092 2
(附註六(二)) 466,025 11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 188,938 $\overline{4}$ 229,830 6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六(十七)) 337,749 -8 352,404 9 2213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21.064 16.605
1310 貨(附註六(五))
380,879 -8 527,081 1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27,490 $\mathbf{3}$ 96,671 $\overline{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六)及十) 567,154 12 36,953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附註六(十二)及十) 595,232 13 83,957 2
1,918,811 42 1,936,018 47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一)) 1,340 1,795
非流動資產: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9,977 2,012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122,214 25 584,264 - 14
(附註六(二)) 667,955 14 非流動負債:
151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1,248 $\sim$ 1,197
(附註六(三)) 85,697 2 137,329 3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四)) 103,811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1.500.152 33 1,876,999 46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20,443 $\sim$ 21,376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2,568 $\sim$ 2,974 125,502 22,573
1780 無形資產 41,319 47,661 負債總計 1,247,716 27 606,837 15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四)) 263,546 6 57,243 $\overline{2}$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五)):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89,890 23,253 3100
794,853 17 794,853 19
2,651,127 58 2,145,459 53 3200 資本公積 1,348,339 30 1,348,339 33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90,081 -9 332,971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overline{\phantom{a}}$ 4,788
3350 未分配盈餘 818,327 -18 971,435 24
3400 其他權益 (29,378) (1) 22,254
權益總計 3,322,222 73 3,474,640 - 85
資產總計 4,569,938 100 4,081,477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4,569,938 100 4,081,477 $\underline{\hspace{1cm}} 100$

會計主管:楊文禎

109年度 108年度

%
%
411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七)) \$2,689,222 100 2,355,747 100
5110 營業成本 (附註六(五)、六(十三)及十二) 1,414,894 53 1,419,977 60
5900 營業毛利 1,274,328 47 935,770 4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三)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111,927 4 108,286 4
6200 管理費用 68,637 2 91,446 $\overline{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3,365 $\overline{2}$ 38,917 $\overline{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附註六(四)) (1, 179) $\sim$ $\overline{\phantom{a}}$
222,750 $8\phantom{1}$ 238,649 10
6900 營業淨利 1,051,578 39 697,121 3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90 其他收入 13,129 13,895
7101 利息收入 4,099 4,622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失) (15,707) 7,635 $\sim$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六(十一)) (43) (52) $\sim$
7590 什項支出(附註六(十九)及十) (567, 285) (21) (470)
76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74 (1,623)
7630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淨額 (30,630) (1) (9,968) $\overline{\phantom{a}}$
(596, 363) (22) 14,039 $\blacksquare$
7900 税前淨利 455,215 17 711,160 30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 95,091 $\overline{4}$ 140,059 6
8200 本期淨利 360,124 13 571,101 $\frac{24}{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三)) 130 130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51, 632) (2) 27,042 $\mathbf{1}$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四)) 26 26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51, 528) (2) 27,146 $\blacksquare$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08,596 11 598,247 $\frac{25}{2}$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4.53 7.1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4.49 7.12

$ -$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
損益按公允價值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衡量之權益工具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投資利益(損失) 權益總額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794,853 1,348,339 288,248 7,727 775,852 (4,788) 3,210,231
本期淨利 571,101 571,10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4 27,042 27,14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71,205 27,042 598,247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44,723 (44, 72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2,939) 2,939
普通股現金股利 (333, 838) (333, 838)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794,853 1,348,339 332,971 4,788 971,435 22,254 3,474,640
本期淨利 360,124 360,12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4 (51, 632) (51, 52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60,228 (51, 632) 308,596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57,110 (57, 110)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4,788) 4,788
普通股現金股利 (461, 014) (461, 014)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794.853 .348.339 390.081 818.327 (29.378) 3.322.222

酪属於母公司業士之雄长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翁維駿

109年度 108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455,215 711,16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27,510 131,081
攤銷費用 5,793 5,6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1,17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15,707 (7,635)
利息費用 43 52
利息收入 (4,099) (4,622)
災害損失 566,771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及其他 (74) 1,673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710,472 126,19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15,834 38,513
存貨減少(增加) (29, 363) (24,009)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1, 144) (15,310)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38,203 28,689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13, 424) 5,146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40, 892) 33,261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2,199 7,456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7,965 (960)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803) (58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31, 425) 72,202
調整項目合計 679,047 198,401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134,262 909,561
收取之利息 4,099 4,622
支付之利息 (43) (52)
支付之所得稅 (166, 790) (122, 53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971,528 791,59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4,991)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17, 637) (78, 931)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50,647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2,210) (187,57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4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6,273 4,288
取得無形資產 (4,978)
預付設備款增加 (85, 49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1,939)
(428,993) (263, 47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租賃本金償還 (2,047) (1,910)
發放現金股利 (461, 014) (333, 838)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63,061) (335,74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79,474 192,37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53,555 361,18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Ъ 633,029 553,555
$2h + 3$
(姓姓明佐叫人从时动动机叫斗)
$2 - 11$

董事長:翁維駿

,
會計主管:楊文禎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奉經濟部 核准設立,主要營業項目為原料藥、原料藥中間體、特殊及精密化學品之加工、製造、研 發及銷售。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組成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 司」)。各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請詳附註四(三)2.。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 之母公司。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 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重大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2023.1.1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動」 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應
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期
者)或非流動。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權
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及附註四(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 所持股權百分比

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9.12.31 108.12.31 說明
本公司 Yushan Holding Universal Ltd. 投資 -
%
-
%
註1
本公司 新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高製
藥)
原料藥、製劑之
研發製造及銷售
100.00 % 100.00 % 註2
Yushan Holding
Universal Ltd.
新高製藥 原料藥、製劑之
研發製造及銷售
-
%
-
%
註2

註1:Yushan Holding Universal Ltd.於民國一○八年五月完成清算程序。

註2:新高製藥原為Yushan Holding Universal Ltd.之子公司,民國一○八年四月組織架構 調整後,為本公司直接持股之子公司。

(四)外 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 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 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 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 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13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合約資產之預 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BBB-、穆迪之投資等級Baa3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twA,或高於該等 級者),合併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 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 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 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 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 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地點及狀態所發 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 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2~55年。
  • (2)機器設備:3~15年。
  • (3)其他設備:3~15年。

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及機電動力設備及工程等,並分 別按其耐用年限予以計提折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租 賃

1.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 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 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 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 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2)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

  • (3)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在整個使用期間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或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 示之權利;或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於租賃成立日或重評估合約是否包含租賃時,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 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

2.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一)無形資產

1.其他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電腦軟體成本攤銷期間為6~11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 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十四)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 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 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 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 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2)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 價值。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 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當合併公司不再能撤銷該等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 早者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不預期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全部清償時,予以折 現。

4.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 之定義,因此係適用IAS37之會計處理。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 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十七)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 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員工之股票選擇權、尚未經董事會決議且得 採股票發放之員工酬勞及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

(十八)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造成重大影響之情事。

其中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存有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調整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 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 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 (二)重大災害之保險理賠及賠償損失估計
  • 1.本公司係以重置成本為基礎向保險公司投保產險,由於保險公司之實際理賠金額具 高度不確定性,本公司於保險理賠收入幾乎確定將來很可能收到保險公司之賠償款 時,始認列理賠收入,最終實際理賠金額可能與估計金額有重大差異。
  • 2.本公司火災事故波及鄰近數家工廠,導致其財物遭受損害,相關賠償損失之估計係 依據第三方公證人現場查勘及調查可取得之資訊,並考量各工廠營運規模後,以可 比公司之平均財務比率為依據,再推估各該工廠財務資訊,據以估計可能的求償損 失。惟因求償金額尚待雙方進一步協商,不確定性較高,最終實際賠償金額可能與 估計金額有重大差異。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9.12.31 108.12.31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592
535
支票及活期存款 283,291 223,273
定期存款 127,505 207,580
附買回票券 221,641 122,167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633,029
553,555

1.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皆未提供質押擔保。

2.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9.12.31 108.12.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417,065
237,529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250,890 228,496
合 計 \$
667,955
466,025
流動 \$
-
466,025
非流動 \$
667,955
-

合併公司重新評估上述金融資產持有目的,自民國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起,將上 述金融資產自流動轉列為非流動項下。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 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非流動

109.12.31 108.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興櫃股票及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
85,697
137,329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六月參與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醫學)現金增資, 投資金額為14,994千元,另,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十一月參與華安醫學私募普通 股,投資金額為19,997千元,截至報導日止,合併公司持股比例為2.44%。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 損失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合併公司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09.12.31 108.12.31
應收票據 \$ 99 19
應收帳款 337,650 353,564
減:備抵損失 - (1,179)
合 計 \$ 337,749 352,404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並已納入歷史信用損失經驗及未來經濟狀況之合理預 測等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 失分析如下:

109.12.31
應收帳款 存續期間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211,365
- -
逾期30天以下 106,352 - -
逾期31~60天 19,739 - -
逾期61~90天 293 - -
逾期91~180天 - - -
逾期181~270天 - - -
逾期271~360天 - - -
逾期360天以上 - 100% -
\$
337,749
-
108.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306,855
- -
逾期30天以下 38,822 - -
逾期31~60天 6,714 - -
逾期61~90天 - - -
逾期91~180天 - - -
逾期181~270天 13 - -
逾期271~360天 - - -
逾期360天以上 1,179 100% 1,179
\$
353,583
1,179

24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期初餘額 \$
1,179
1,179
減損損失迴轉 (1,179) -
期末餘額 \$
-
1,179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 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存 貨

109.12.31 108.12.31
原 料 \$
116,984
106,971
在 製 品 16,322 103,055
製 成 品 247,573 317,055
\$
380,879
527,081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1,439,109 千元及1,409,304千元。

合併公司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另,因災損、出售 或報廢呆滯庫存,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消失,致迴轉存貨跌價損失,其 相關費損列報為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 (24,215) 10,673

109年度 108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本公司存貨因火災事故而除列之金額為175,565千元,帳列災害損 失(什項支出)項下,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九)及附註十。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六)其他流動資產

109.12.31 108.12.31
應收理賠款 \$
519,057
-
預付貨款 26,876 19,310
其他 21,221 17,643
\$
567,154
\$
36,953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房屋及
建 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 他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總 計
成本: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825,680
737,842 1,667,500 40,656 18,720 168,428 3,458,826
增 添 - 7,065 19,447 1,533 - 108,624 136,669
轉(出)入 - 2,130 17,524 (1,444) - (7,130) 11,080
處分及報廢 - (193,516) (1,160,587) (7,828) (5,752) (47,209) (1,414,89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825,680 553,521 543,884 32,917 12,968 222,713 2,191,683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825,680
700,219 1,683,172 42,658 16,149 138,178 3,406,056
增 添 - 26,927 34,384 351 1,800 52,666 116,128
轉(出)入 - 21,594 7,533 - 771 (22,416) 7,482
處分及報廢 - (10,898) (57,589) (2,353) - - (70,840)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825,680 737,842 1,667,500 40,656 18,720 168,428 3,458,826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334,054 1,219,926 20,099 7,748 - 1,581,827
- 31,420 88,377 4,102 1,562 - 125,461
轉(出)入 - - - (2,052) - - (2,052)
處分及報廢 - (117,472) (887,579) (4,186) (4,468) - (1,013,705)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48,002 420,724 17,963 4,842 - 691,531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314,702 1,182,640 18,474 6,076 - 1,521,892
- 30,250 93,252 3,978 1,672 - 129,152
處分及報廢 - (10,898) (55,966) (2,353) - - (69,217)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334,054 1,219,926 20,099 7,748 - 1,581,827
帳面價值: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825,680
305,519 123,160 14,954 8,126 222,713 1,500,152
民國108年1月1日 \$
825,680
385,517 500,532 24,184 10,073 138,178 1,884,164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825,680
403,788 447,574 20,557 10,972 168,428 1,876,999

民國一○二年五月經法院拍賣購入桃園蘆竹區供興建廠房之土地,價格為211,184 千元,此筆土地款項已全部支付完畢業已完成過戶。其中有2,259平方公尺土地因礙於 現行法令規定以翁維駿先生名義持有之,雙方訂定協議書聲明上述土地之實質所有權 為本公司所有。

民國一○九年度本公司部份建築物、設備及在建工程因火災事故而除列之金額為 401,187千元,帳列災害損失(什項支出)項下,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九)及附註十。

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提供作質押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

(八)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公務車及影印機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4,747
增 添 1,662
租約修改減少數 (75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5,657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4,113
增 添 868
租約修改減少數 (234)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4,747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773
本年度折舊 2,049
租約修改減少數 (73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089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本年度折舊 1,929
租約修改減少數 (156)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1,773
帳面價值: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2,568
民國108年1月1日 \$
4,113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2,974

(九)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9.12.31 108.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
未使用額度 \$
338,989
341,212
利率區間 - -

1.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2.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匯率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十)其他應付款

109.12.31 108.12.31
應付薪資 \$
118,602
152,767
其他 70,336 77,063
\$
188,938
229,830

(十一)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09.12.31 108.12.31
流動 \$
1,340
1,795
非流動 \$
1,248
1,197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金融工具。
109年度 108年度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43
52
短期租賃之費用 \$
1,662
1,412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 \$
546
300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
租賃) \$
259
19
租約修改利益(帳列其他收入項下) \$
-
(1)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4,557
3,693

合併公司承租公務車及影印機,租賃期間通常為三至六年。

另,合併公司承租一年內到期之公務車及辦公設備等,該等租賃為短期或低價值 標的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二)負債準備

災害賠償
環保處理費 損 失 合 計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83,957 - 83,957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70,670 509,076 579,746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68,471) - (68,47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86,156 509,076 595,232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76,501 - 76,501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79,326 - 79,326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71,870) - (71,870)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83,957 - 83,957
  • 1.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合併公司之環保處理負債準備係因生產過程中產生之 廢溶液,其清除處理程序需符合相關環保法規規定之標準;環保處理負債準備係依 據截至報導日止合併公司預估廢溶量及處理廠商以每公噸預計報價資料估計之,合 併公司預期該負債多數係將於產生之次一年度處理及清除。
  • 2.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因火災事故而估列之鄰近受損廠商損害賠償款計509,076千 元,請詳附註六(十九)及附註十之說明。

(十三)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9.12.31 108.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85,075)
(87,066)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64,632 65,69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0,443)
(21,376)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64,114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87,066)
(82,812)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778) (2,150)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2,012) (2,104)
計畫支付之福利 5,781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85,075)
(87,066)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65,690
60,722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2,123 2,149
利息收入 459 585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2,141 2,234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5,781)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64,632
65,690

(4)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上限影響數無任何變 動。

(5)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178
1,356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141 209
\$
1,319
1,565
營業成本 \$
1,259
1,564
營業費用 60 1
\$
1,319
1,565

(6)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7,894 8,024
本期認列損(益) (130) (130)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7,764 7,894

(7)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09.12.31 108.12.31
折現率 0.30
%
0.70
%
未來薪資增加 1.50
%
1.50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九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2,305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7年。

(8)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1,594) 1,644
未來薪資 1,621 (1,579)
108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698) 1,753
未來薪資 1,735 1,689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7,076千元及6,769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 (十四)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費用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197,199
145,929
未分配盈餘加徵之所得稅 2,893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2,483) 214
197,609 146,143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04,064) (6,084)
前期高低估 1,546 -
(102,518) (6,084)
所得稅費用 \$
95,091
140,059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不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6
26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稅前淨利 \$
455,215
711,160
依各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91,043 142,232
前期低(高)估 (937) 214
未分配盈餘加徵 2,893 -
其他 2,092 (2,387)
\$
95,091
140,059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無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9.12.31 108.12.31
課稅損失稅額影響數 \$
4,113
4,249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 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存貨跌價
損 失
災害損失 負債準備 依權益法
認列之投
資損失
(國外)
遞延收入 其 他 合 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30,663
- 16,231 - 3,231 7,118 57,243
(借記)/貸記損益表 (4,843) 115,350 100,324 - (2,064) (2,438) 206,329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6) (26)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5,820
115,350 116,555 - 1,167 4,654 263,546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28,528
- 14,740 4,012 1,303 2,649 51,232
(借記)/貸記損益 2,135 - 1,491 (4,012) 1,928 4,495 6,037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6) (26)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30,663
- 16,231 - 3,231 7,118 57,243
保險理賠
收 入 兌換利益 合 計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103,811 - 103,811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
民國109年12月31餘額 \$ 103,811 - 103,811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47 47
借記/(貸記)損益表 - (47) (47)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
民國108年12月31餘額 \$
-
- -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及新高製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皆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七 年度。

4.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 行核課所得稅。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新高製藥尚未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核定數) \$
4,627
民國一一二年度
民國一○三年度(核定數) 10,633 民國一一三年度
民國一○四年度(核定數) 885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五年度(核定數) 959 民國一一五年度
民國一○六年度(核定數) 1,139 民國一一六年度
民國一○七年度(核定數) 825 民國一一七年度
民國一○八年度(申報數) 704 民國一一八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估計數) 792 民國一一九年度
\$
20,564

(十五)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900,000千元 (其中8,000仟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 用),每股面額10元,均為90,000千股,實際已發行股份均為79,485千股。所有已發行 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1.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9.12.31 108.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1,270,247
1,270,247
處分資產增益 980 980
認股權 71,530 71,530
員工認股權 5,582 5,582
\$
1,348,339
1,348,339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 盈餘由董事會依據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以穩定股利政策為原則,並參酌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盈 餘及所屬產業特性及週期等因素所決定,在無特殊情形考量下,其盈餘分配不低於 當年度稅後盈餘之50%為原則,惟分派予股東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總股利百 分之十。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 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 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九日及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之每股股利如下:

108年度 107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
利及配股率:
現 金 \$ 5.80 461,014 4.20 333,838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九年度之盈餘分
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09年度
分配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及配股率: 配股率(元) 金 額
現 金 \$ 0.5 39,743
股 票 2.0 158,970
合 計 \$ 198,713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價值投資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2,25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51,63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9,378)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4,78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27,042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22,254
(十六)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360,124 571,10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79,485 79,485
\$ 4.53 7.19
109年度 108年度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360,124
571,10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79,485 79,48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之影響 653 749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80,138 80,234
\$
4.49
7.12

(十七)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09年度 108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美 國 \$ 470,942 315,998
義 大 利 455,365 385,807
西 班 牙 447,010 399,767
日 本 239,884 258,866
臺 灣 232,453 221,055

145,319 139,899
印 度 93,544 172,716
瑞 士 90,905 149,056
其他國家 513,800 312,583
\$ 2,689,222 2,355,747
主要產品:
原料藥 \$ 1,962,646 1,546,269
中間體 597,497 627,963
特用化學品 129,079 181,515
\$ 2,689,222 2,355,747
2.合約餘額
109.12.31 108.12.31 108.1.1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337,749
353,583 392,096
減:備抵損失 - (1,179) (1,179)
合 計 \$
337,749
352,404 390,917
合約負債(預收貨款) \$
97,295
59,092 30,403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 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十八)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 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4,000千元及 69,459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000千元及9,301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 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通股收盤價 計算。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九)什項支出

109年度 108年度
建物、設備及在建工程災害損失 \$
401,187
-
存貨災害損失 175,565 -
災害賠償損失 509,076 -
保險理賠收入 (519,057) -
566,771 -
其他 514 470
\$
567,285
470

(二十)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分 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亦 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3)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A.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曝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B.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其合併公司 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 為信用風險低。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不包含估列利息之影響。

合 約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1年以內 1-2年 超過2年
109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
80,878
(80,878) (80,878) - -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2,588 (2,629) (1,368) (922) (339)
其他應付款 188,938 (188,938) (188,938) - -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21,064 (21,064) (21,064) - -
\$
293,468
(293,509) (292,248) (922) (339)
108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
94,302
(94,302) (94,302) - -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2,992 (3,038) (1,826) (801) (411)
其他應付款 229,830 (229,830) (229,830) - -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16,605 (16,605) (16,605) - -
\$
343,729
(343,775) (342,563) (801) (411)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金額單位:外幣千元

109.12.31 108.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17,704
28.43 503,325 19,088 29.93 571,304
歐 元 3,178 34.82 110,658 2,124 33.39 70,92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417 28.43 40,285 1,830 29.93 54,772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借款及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各項主要貨幣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 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或減少5,737千元或 5,875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交易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30,630)千元及(9,968)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之明細如下:

帳面金額
109.12.31 108.12.31
金融資產 \$
282,961
223,008
金融負債 - -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曝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 產及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 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 碼,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或減少707千元及558千元,主因係合併公 司之浮動利率銀行存款。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 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 訊)列示如下:

109.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非衍生性金
融資產 \$
667,955
667,955 - - 667,95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興櫃股票及國內非上市
(櫃)股票 85,697 - - 85,697 85,697
109.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633,029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337,749 - - - -
其他應收款 519,651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
非流動資產) 1,210 - - - -
小 計 1,491,639
合 計 \$
2,245,29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
80,878
- - - -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
非流動) 2,588 - - - -
其他應付款 188,938 - - - -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21,064 - - - -
合 計 \$
293,468
108.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案公允價
值衡量之非衍生性金
融資產 \$
466,025
466,025 - - 466,02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興櫃股票及國內非上市
(櫃)公司股票 137,329 28,710 - 108,619 137,329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553,555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352,404 - - - -
1,023 - - - -
其他應收款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
非流動資產) 7,483 - - - -
小 計 914,465

\$
1,517,819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
94,302
- - - -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
非流動) 2,992 - - - -
其他應付款 229,830 - - - -
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16,605 - - - -

\$
343,729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估 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評價 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 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 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 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 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 術,包括以財務報導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屬無活絡市場者,為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 使用可類比上市(櫃)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以可比上市(櫃)公司之 股價淨值乘數及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4)各等級間的移轉

合併公司持有華安醫學現金增資之股票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該批金融資產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允 價值分別為15,619千元及28,710千元。華安醫學係興櫃公司股票,民國一○九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因其股票交易活絡程度未符合活絡市場之定義,因此於民國一○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公允價值衡量自第一等級轉入第三等級。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度間,其公允價值等級間並無任何移轉之情形。

(5)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民國109年1月1日 \$
108,619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38,541)
轉入第三等級 15,619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85,697
民國108年1月1日 \$
75,296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3,326
購買 19,997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108,619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持有 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
(損失)」)
\$
(38,541) 13,326

(6)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該投資之公允價值衡量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 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 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 可類比上市(櫃) •股價淨值乘數 •乘數愈高,公允價
益按公允價值衡 公司法 (109.12.31及 值愈高
量之金融資產- 108.12.31分別為
無活絡市場之權 1.79~5.01及1.91)
益工具投資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109.12.31及108.12.31 價愈高,公允價值
分別為23%~50%及 愈低
50%)
可類比交易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108.12.31為
19.03%~23.38%)
價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7)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向上或下 公允價值變動
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股價淨值乘數 5% \$
3,496
3,536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5% \$
2,895
2,895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民國108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股價淨值乘數 5% \$
1,902
1,902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5% \$
2,801
2,801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廿一)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 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 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以降低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 響。風險管理工作由合併公司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交易權限執行。合併公司財 務部透過與營運單位密切溝通,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財務部門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信用額度前,須針對每 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額度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係代表無須經財務部 門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合併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 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藥廠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 用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 證。合併公司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總在 管理階層預期之內。

在監控客戶之信用風險時,係依據客戶之信用特性予以分組,包括客戶基本 概況、營運及財務現況、往來交易、付款記錄及配合度等。被評定為高風險之客 戶,財務部門將更嚴格檢視付款及財務現況,並採對合併公司較有保障的交易模 式。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失 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 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並維持足夠支用額 度。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 度請詳附註六(九)之說明。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 產生之匯率風險。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 新台幣及美金。

合併公司密切注意匯率之變化,利用遠期外匯及外幣借款等方式規避匯率風 險。風險管理政策係針對前述被避險項目進行公平價值避險。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係 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並無借入浮動利率資金,因而未產生利率風險。

(廿二)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合併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 計算。債務淨額係總借款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 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八年度一致,即維持負債資 本比率30%以下。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9.12.31 108.12.31
總借款 \$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633,029 553,555
債務淨額 \$ - -
資本總額 \$ 3,322,222 3,474,640
負債資本比率 -
%
-
%

(廿三)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1.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八)。 2.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租賃負債 109.1.1
\$
2,992
現金流量
(2,047)
非現金
之變動
租賃給付
之變動
1,643
109.12.31
2,588
租賃負債 108.1.1
\$
4,113
現金流量
(1,910)
非現金
之變動
租賃給付
之變動
789
108.12.31
2,992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商投控)為合併公司之母公司及所屬集團之最終控 制者,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之33.11%。三商投控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 財務報告。

  •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無。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09年度 108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35,382
43,333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9.12.31 108.12.31
土地 融資額度之擔保 \$
42,736
42,736
建築物 4,171 4,842
\$
46,907
47,57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截至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金 額分別為29,106千元及8,788千元。

(二)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合約承諾如下:

109.12.31 108.12.3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9,143
41,087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發生重大火災事故,致本公司部分建物、設備、 在建工程及存貨毀損,並波及鄰近數家工廠,損及其財物並造成該等工廠營業中斷。本公 司除列已受損之建物、設備及在建工程為401,187千元,存貨金額為175,565千元,並估列 鄰近受損廠商之災害賠償款為509,076千元,以上共計災害損失1,085,828千元。其中災害賠 償款係依據報告日止可得證據所作之最佳估計,惟實際求償金額尚待後續協商,仍有可能 存在無法估計而尚未入帳之或有負債。

本公司已投保相關財產保險,目前正與保險公司協商處理理賠作業中,本公司向保險 公司及其公證人確認,將幾乎確定可收到保險公司之賠償款認列為應收理賠款,且認列之 金額以不超過各該資產之災害損失為限,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認列之 應收理賠款為519,057千元,帳列什項支出減項;惟保險理賠涉及災害鑑定,本公司尚無法 完全確認保險理賠之完整金額,後續增額保險理賠收入待達到本公司幾乎確定可收取時, 始予以認列。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功 能 別 109年度 108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218,067 76,850 294,917 208,502 98,121 306,623
勞健保費用 14,756 4,782 19,538 14,067 4,539 18,606
退休金費用 6,601 1,794 8,395 6,671 1,663 8,334
董事酬金 - 6,070 6,070 - 9,301 9,301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503 9,481 12,984 3,250 9,327 12,577
折舊費用 107,569 19,941 127,510 111,654 19,427 131,081
攤銷費用 1,766 4,027 5,793 1,738 3,912 5,650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股數單位:千股(單位)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期中最高持股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股數 持股比率 備註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 受益憑證(統一強棒貨幣市場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2,760 46,477 - 46,477 2,760 -
%
-
有限公司 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國泰台灣貨幣市場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4,093 51,305 - 51,305 4,093 -
%
-
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野村投信貨幣市場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273 20,940 - 20,940 1,273 -
%
-
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玉山台新1699貨幣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592 49,019 - 49,019 3,592 -
%
-
市場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日盛貨幣市場基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022 45,174 - 45,174 3,022 -
%
-
金)
受益憑證(元大美元貨幣市場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99 30,151 - 30,151 99 -
%
-
基金(美元))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野村全球短期收益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2,840 30,371 - 30,371 2,840 -
%
-
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中國信託華盈貨幣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4,064 45,146 - 45,146 4,064 -
%
-
市場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富邦中國政策金融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420 8,236 - 8,236 420 -
%
-
債券ETF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元大得利貨幣市場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2,744 45,116 - 45,116 2,744 -
%
-
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受益憑證(兆豐國際寶鑽貨幣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568 45,130 - 45,130 3,568 -
%
-
市場基金)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富邦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793 49,404 - 49,404 793 -
%
-
股票(富邦金乙種特別股)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6 2,250 - 2,250 36 -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台新金控戊種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400 21,040 - 21,040 400 -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國泰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790 48,822 - 48,822 790 -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國泰乙種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3 2,077 - 2,077 33 -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國泰金普通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28 1,196 - 1,196 28 -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富邦美國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350 39,644 - 39,644 2,350 -
%
-
股票(中信金乙種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685 43,429 - 43,429 685 -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新光金甲種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642 28,088 - 28,088 642 -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中租甲種特別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50 14,940 - 14,940 150 -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華安醫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1,458 53,257 2.44 % 53,257 1,458 2.47 % -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股票(祥翊製藥)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497 32,382 3.47 % 32,382 4,497 3.47 %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情形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股數 持股比率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旭富製藥科技 新高製藥股份有 台灣 原料藥、製劑之 351,761 351,761 35,190 100 % 349,186 35,190 100 % (537) (537) 註 1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研發製造及銷售

註1: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236,132 31.74
%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產銷原料藥、原料藥中間體、特殊及精密化學品等係單一產業部 門。合併公司之營運部門資訊與財務報表資訊一致,部門損益請詳綜合損益表,部門 資產請詳資產負債表。

(二)產品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七)之說明。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1)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請詳附註六(十七)之說明。

(2)非流動資產:

地區別 109.12.31 108.12.31
非流動資產:
臺 灣 \$
1,633,929
1,950,887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 工具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重要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銷貨收入佔損益表上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銷售明細 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B客戶 \$
296,613
90,234
G客戶 295,751 286,703
A客戶 - 321,538
\$
592,364
698,475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100904 號 員 姓 名: (1) 郭冠纓 會 (2) 許淑敏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1) 北市會證字第三四二一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22662545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二〇一六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年度 (自民國一○九年 一 月 一 日至 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AA$ 郭多路 $Ep$ 式 鑑 $\bigcirc$ $\left(\begin{array}{c} 1 \end{array}\right)$ 存 簽 會 $\ddot{\mathcal{X}}$ $2\times 12$ $Ep$ 式 $\frac{1}{\epsilon}$ 鑑 $\frac{1}{2}$ ⌒ $\equiv$ 31TY 理事長: $\frac{1}{\sqrt{2}}$ 民 $\overline{a}$ 華 國 / / 〇 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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