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CI AGM Information 2025

Jun 10, 2025

52383_rns_2025-06-10_48469a94-7a50-42e6-af29-d8b090059829.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股東常會 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

報告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提列 113 年獲利狀況之 5.1% 為員工酬勞,計新台幣 35,376,537 元及 0.8% 為董事酬勞,計 新台幣 5,500,000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董事領取酬金報告。

說明: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董事領取之酬金政策 個別酬金內容及數額,請參閱 本議事手冊第 29 頁附件 5

第三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說明: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6 頁附件 1

第四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本公司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辛郁婷、黃更佳會計師查核及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決議同意,分別提出查核報告書及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11 頁至第 20 頁附件 2 及附件 3

第五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對關係人捐贈報告。

說明:本公司為提昇刑警學術研究,贊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刑事偵防協會」新台幣陸拾萬元整。

第六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與關係人交易報告。

說明:詳本議事手冊第 32 頁附件 6

第七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說明配合主管機關新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 訂條文對照表詳本議事手冊第 33 頁附件 7

第八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1

說明:配合現狀更新,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條文對照表詳本議事手冊第 34 頁附件 8

第九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說明:配合現狀更新,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訂條文對照表詳本議事手冊第 35 頁附件 9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 說明:本公司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辛郁婷、黃更佳會計師查核簽證完 竣,並經審計委員會決議同意,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6 頁附件 1 ,決算表冊請參閱本 議事手冊第 21 頁至第 28 頁附件 4
請決議: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現金股利按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每股配發 1.5 元,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

  • 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份等因素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而需配合變 更股東配息率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優先配發 113 年度之盈餘。

  •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股合計數,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

  • 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2

一一 三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 : 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金額 備註
小計 合計
期初未分配盈餘
精算()益列入保留盈餘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加:本期淨利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分配項目-
減:股東股利現金
期末未分配盈餘
534,678,240
(54,035,697)
$992,408,230
7,053,220
(1,374,494)






(1.5/每股)
998,086,956


480,642,543
1,478,729,499
(179,262,951)
$1,299,466,548
董事長:翁維駿總經理:周文智會計主管:楊文禎
請決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選舉第 14 屆董事 7 席案 ( 含獨立董事 3 ) ,提請 改選案。

說明:本公司董事任期於 114 6 20 日屆滿,依公司章程規定,應於本年度改選;本次新選任之 董事任期擬自改選後即就任,任期自 114 5 26 日起至 117 5 25 日止。

  • 依公司法第 192-1 條規定,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應選七人;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候選人名單,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列入股東常會 改選之董事候選人,候選人資料詳本議事手冊第 36 頁附件 10

  • 選舉結果: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
  • 說明:依公司法第 209 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 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為配合公司業務需要且在無損及公司利益下,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業務範圍內行

  • 為之必要。

3

  • 董事兼任職務內容,詳本議事手冊第 38 頁附件 11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暨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第 6 項條文規 定,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詳本議事手冊第 39 頁附件 12 。 請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