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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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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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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 O 四年股東常會 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
報告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案由 : 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說明: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6 頁附件一。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
一 說明: ( ) 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業經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克宜、張書 成會計師查核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決議同意,分別提出查核報告書及審查報告 書,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10 頁至第 12 頁附件二及附件三。
( 二 ) 敦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宣讀審查報告書。
第三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對關係人捐贈報告。
一 說明: ( ) 本公司為提倡國內運動風氣,贊助「財團法人台灣名人賽高爾夫運動振興基金 會」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 二 ) 本公司為提昇刑警學術研究,贊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刑事偵防協會」新台幣 參拾萬元整。
第四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說明:依據主管機關新修正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部份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21 頁附件五。
第五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說明:依據主管機關新修正之「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修訂本公司 「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27 頁附件六。
第六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報告。
說明:依據主管機關之「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守則」,訂定條文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29 頁附件七。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提請承認。
說明: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業經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克宜、張書成會計 師查核簽證完竣,並經審計委員會決議同意,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6 頁 附件一,決算表冊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 13 頁至第 20 頁附件四。
請決議: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一 ○三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 : 新台幣元
項目 |
金額 |
金額 |
備註 |
|---|---|---|---|
小計 |
合計 |
||
期初未分配盈餘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加:本期淨利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本期可供分配盈餘分配項目-股東股利—現金期末未分配盈餘 |
264,839,440(26,483,944)(228,883,034) | 255,736,751(2,534,520) | (每股配發3.3元) |
| 253,202,231 | |||
| 238,355,496 | |||
| 491,557,727 (228,883,034) | |||
| 262,674,693 |
董事長:翁維駿總經理:翁維駿會計主管:楊文禎
附註:
-
註1: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2,751,804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4,767,110元。 -
註2:股利之分配,俟股東常會決議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
註3: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份等因素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 股份總數,而需配合變更股東配息率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註4:依財政部87.04.30台財稅第八七一九四一三四三號函規定,分配盈餘時應採個別辨認方式; 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係優先分配一○三年度盈餘。 -
註5: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
請決議:
討論及選舉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說明:本公司擬提升公司治理,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詳第 33 頁附件八。
請決議: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提請 討論。
說明:依據主管機關新修正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 序」部份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詳第 35 頁附件九。 請決議:
第三案 ( 董事會提
案由:補選獨立董事。
-
說明:(一)本公司獨立董事鄭憲誌因公務繁忙,於2月12日提出請辭,任職將至5月31日,依公司章程規定,應於本年度補選;新選任之獨立董事擬自補選後即就任 ,任期自104年6月12日起至105年6月17日止。 -
(
二)依據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本公司自104年4月2日起至104年4月15日止, 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有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出候選人名單,業 經本公司104年4月29日董事會審查通過,並列入本年度股東常會補選之獨立 董事候選人,將於股東常會補選後立即就任,相關資料如下:
姓名:陳家俊
學歷:美國哈佛大學化學所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特聘教授 持有股數: 0
選舉結果:
第四案 (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提請 討論。
-
一 -
說明:(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
二)為配合公司業務需要且在無損及公司利益下,本公司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
請決議:
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