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l 2, 2019

57536_rns_2019-07-02_3c9c091b-6acf-4a5c-9f38-22a1b0687c3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61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招商证券”)。本次发行将于2019年7月4日(T日)分别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 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9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7月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4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 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 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按照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 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 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 参与网下申购。

1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 年7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 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购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 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9年6月26日(T-6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 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 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 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

2

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 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43.9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19年6月28日(T-4日),中证指数发 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30.62倍。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物联网领域蜂窝通信模块及其解决方案的设计、研 发与销售服务。公司是专业的物联网(IoT)技术的研发者和蜂窝通信模块的供 应商。公司在物联网行业中拥有领先的GSM/GPRS、WCDMA/HSPA、LTE、 NB-IoT模块等产品解决方案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提供物联网蜂窝通信模块解 决方案的一站式服务。从细分行业看,发行人与广和通这家上市公司业务具有 一定相似度,以2019年6月28日(T-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 比上市公司2018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77.61倍。

本次发行价格43.93元/股对应的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 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18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 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7,963.9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7,763.8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0,200.01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 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投金额90,200.01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 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 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 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4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 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 会备案。

(十一)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