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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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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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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无异议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7月8日通过张榜方式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7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2023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铁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9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905,600份,激励对象人数为311人。
6、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和依据
公司本次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620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如下:
(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8,780份。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298名调整为294名。
(二)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
| 考核等级 | S | A | B | C | D |
|---|---|---|---|---|---|
| 个人行权系数 | 100% | 100% | 100% | 5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C’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D’,则其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15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二个行权期内 50% 的期权无法行权;4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第二个行权期内的全部期权无法行权,共计70,840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09,620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298名调整为294名,股票期权数量由5,328,960份调整为5,219,34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第二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