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Pylon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Nov 30, 2021
58112_rns_2021-11-30_d902e277-9524-4278-bf3c-406e948b6847.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2021 年11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1 年5 月11 日至2021 年11 月1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
-
查对象”)。
-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1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交易日期 | 买入合计(股) | 卖出合计(股) |
|---|---|---|---|---|
| 1 | 蔡雪峰 | 2021/7/26-2021/10/29 | 9,378 | 9,378 |
| 2 | 杜兵山 | 2021/8/6-2021/10/26 | 6,937 | 3,078 |
| 3 | 刘国栋 | 2021/9/14 | 200 | 0 |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公司核查后认为:上述核查对象在 自查期间内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上述核查对象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上述核查对象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披露、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 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 》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 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 用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