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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lon Technologie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ul 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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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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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1
证券代码: 688063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融科创投”)直接持有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派能科技”)股份20,463,6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03%。上述股份来源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于2024 年1 月2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融科创投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合计不超过2,453,592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融科创投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融科创投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
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
|
|---|---|
| 持股数量 | 20,463,622股 |
| 持股比例 | 8.340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14,616,873股 其他方式取得:5,846,749股 |
注:融科创投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
| 融科创投 | 7,359,088 | 2.9993% | 2025/4/24~ 2025/6/6 |
38.74-45.70 | 2025 年3 月15 日 |
注: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为集中竞价减持2,452,088 股;大宗交易减持4,907,000 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股东名称 | 融科创投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453,592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453,592 股 |
| 减持期间 | 2025 年8 月25 日~2025 年11 月24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 前取得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周转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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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股东融科创投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派能科技的 股份,也不由派能科技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 有派能科技股份总数的100%(若上述期间派能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
(2)本企业减持派能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 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 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 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派能科技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 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4)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或控制的派能科技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3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 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和重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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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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