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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lon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Oct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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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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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60,1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9.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86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65,765.4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7,034,099.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 号)。

为规范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 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 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

1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投
入进度
1 派能科技10GWh锂电
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500,000.00 300,000.00 83,691.54 27.90%
2 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
化基地项目
73,889.29 73,889.29 29,714.71 40.22%
3 补充流动资金 126,110.71 126,110.71 126,458.99 100.28%
合计 700,000.00 500,000.00 239,865.24 47.97%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2、补充流动资金 126,110.71 万元包含发行费用。

  • 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资金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

  • 净收入。

4、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计 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1 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
造基地项目
2025年4月 2026年4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于 2025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 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项目已建成投产。但受近期全球宏观环境变化、 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增长有所放缓。对此,公司将基于 审慎性原则合理布局产能建设,在募投项目的推进上更加审慎、严谨、科学。为 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 途、投资金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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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 “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 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伴随着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结构调整,近年来,全球光伏、风 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加速增长,但新能源发电相较于传统能源存在不稳定、不均 衡的特点,从而带动发电侧和电网侧储能(包括可再生能源并网、电网调峰调频 等)快速增长;同时,随着能源价格上涨和电力峰谷价差扩大,基于电力自发自 用和峰谷电价差套利需求的工商业储能需求亦呈加速增长态势。

高压储能产品主要面向工商业和电网级储能等应用场景,将助力清洁能源的 广泛消纳和高效利用,并帮助工商业用户实现电力自发自用和错峰用电,降低用 能成本,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预测数据,预计 2023 年至 2030 年全球源网侧储能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 25.22%,全球工商业储能复合年 均增长率达到 30.98%;根据中国能源储存协会(EESA)发布的半年度数据,2024 年上半年中国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35.39GWh,占 2023 年全年装机规模的 70%, 保持持续高速增长。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发展,为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实现经营规模的稳步壮大,公司业务不能局限于家用储能和通信备电等领域,工 商业和电网级储能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的产能消化提供 了充足的空间。

公司现有储能电池系统主要用于家用储能市场及工商业储能市场,且主要基 于软包电芯;未来公司将在“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重点 建设方形铝壳电芯及高压储能系统产能。方形铝壳电芯作为当前锂电池主流技术 路线之一,主要规划用于工商业和电网级储能,同时在家用储能市场也有较为广 阔的市场空间。针对储能应用场景的多样化趋势,公司在现有软包电芯基础上增 加方形铝壳电芯产能,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工商业和电网级储能市场的产品 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灵活交付能力,从而 更好地兼顾市场长期发展及公司现有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市 场占有率及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3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储能技术作为智能电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能源系统及“互联网+”智慧能 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已成为全球各国和地区的重要战略方向。通过制 定战略规划、提供税收优惠或补贴、开放电力市场等方式,各国持续推动储能产 业的发展。2023 年底,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一项 177 亿欧元的意大利发展计划, 旨在支持建设和运营集中式电力储能系统,有助于实现欧洲绿色协议和“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的目标,促进再生能源在欧洲电力系统的融合。同时,在我国“双 碳”目标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相关项目的实施奠定了 政策基础,带来了正向激励效果。2024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4 年能 源工作指导意见》,在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方面,强调要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调 节能力,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在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方面,要加快培育 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在推进能源技术创新方面,要 促进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探索推广虚拟电厂、新能源可靠替代、先进煤电、新 型储能多元化应用等新技术。此外,浙江、广东、江苏等地区发布的对储能项目 补贴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储能项目的市场化进程。在政策与公共支持的双重引导 下,储能智慧能源的财务可持续性日益凸显。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政策导向,具 备高度的政策可行性。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和布局锂电储能业务的厂商之一,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 和自主研发,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掌握具有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公司自 主研发的方形铝壳电芯可适用于工商业储能、电网级储能、家用储能以及通信储 能等市场。2024 年上半年,公司推出了基于 280Ah 和 314Ah 电芯的新型储能一 体柜产品,且与现有产品相结合,构成了 60KWh 至 400KWh 全面的工商业储能 一体柜产品系列,并已在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安徽等地实现了规模销售。 60KWh 至 400KWh 全面的工商业储能一体柜产品系列的推出标志着公司在工商 业储能市场的规模化拓展加速实施,多样化且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产品储备。随着公司的发展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产品交付 能力将得到大规模提升,公司依靠在储能市场的积累,可以实现快速规模化销售, 提升在国内外工商业、可再生能源配套、电力输送、电网调频等大型储能领域的 市场地位,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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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全球市场建立了优秀的品牌形象和产品美誉 度,积累了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公司在主要 销售区域建立了本地化销售机构,提升了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此外,公 司与全球各区域的领先储能集成商、开发商及运营投资商建立合作关系,拓宽销 售渠道的同时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实现长远发展奠定了坚 实基础。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和完善的全球化营销体系,为募投项目市场渠 道拓展提供保障,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虽然受近期全球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 响,市场需求增长有所放缓,但募投项目“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 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 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金额以及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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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基于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所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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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贵均 杨恩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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