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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lon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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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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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 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8,711,2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3,858,666.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 12 月2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 号)。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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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2 2GWh 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 16,000.00 16,0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 34,000.00 34,000.00
合 计 200,000.00 200,000.00

公司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前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 万元,超募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 万元。

公司于2023 年3 月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2023 年3 月21 日召开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 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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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 万元,本次拟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5.00 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 年4 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 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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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 项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超额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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