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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lon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Feb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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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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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4 页 三、附件………………………………………………………………第5—8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5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 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7—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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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4 号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派能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派能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派能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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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派能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派能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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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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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60,18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25 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65.00 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20,283,018.3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716,846.6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1 月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82,747.16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034,099.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建设投资 预备费 铺底流动
资金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派能科技10GWh 锂电
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5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2207-340123-
04-01-476787
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
化基地项目
73,889.29 73,889.29 54,098.54 1,622.96 18,167.79 2112-310115-
04-01-44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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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建设投资 预备费 铺底流动
资金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补充流动资金 126,110.71 126,110.70 不适用

700,000.00 499,999.99 354,098.54 1,622.96 18,167.7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 年1 月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28,592.4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比例(%)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
资金

派能科技10GWh 锂电
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500,000.00 15,000.00 15,000.00 3.00%
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
化基地项目
73,889.29 13,592.42 13,592.42 18.40%

573,889.29 28,592.42 28,592.42 4.98%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 月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0.61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印花税 124.46
审计及验资费用 75.47 47.17
律师费用 66.04 33.02
信息披露及股权登记费 2.31 0.42

268.28 80.6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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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派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 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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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派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 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 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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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_派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置换_之目的而提 供文件的复印件,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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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_派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置换_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此文件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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