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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lon Technologie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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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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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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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附件: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 附件: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7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8 附件: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9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 议案六: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3 议案七: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 案...................................................................... 25 议案八: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8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0 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1 议案十一: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 议案十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3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5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6 议案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37 议案十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9 听取事项: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1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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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股东 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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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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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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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5 月6 日14 点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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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碧波路699 号上海博雅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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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
-
6.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 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7.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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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5 月6 日至2025 年5 月6 日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二、会议议程:
-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
2.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
3.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4.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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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 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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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
7.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 7.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 7.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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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
|---|---|---|---|
| 3 |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6 |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7 |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 期限的议案 |
||
| 8 | 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01 | 关于2025 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02 | 关于2025 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03 | 关于2025 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04 | 关于2025 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
||
| 11.05 | 关于2025 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06 | 关于2025 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
||
| 12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13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4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
||
| 16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此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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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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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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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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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休会,等待接收网络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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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
结果;
-
13.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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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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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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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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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度,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 科技”)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及工作 要求,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编制了《上海派能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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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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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 科技”)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 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 年,全球能源行业在多重变量冲击下进入深度变革期,全球储能市场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既迎来结构性机遇,亦面临周期性阵痛。地缘政治博弈 加剧、市场需求阶段性分化,叠加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储能产业链承受较大压 力。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0,479.30 万元,同比减少39.24%;归属 母公司净利润4,110.73 万元,同比减少92.03%;2024 年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1,166,278.92 万元,同比减少3.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17,490.58 万 元,同比减少3.66%。
2024 年度,公司产品销售量1.52GWh,同比减少18.90%,主要系受全球经 济形势复杂多变及行业竞争格局加剧的双重影响,叠加下游企业持续的去库存策 略,导致报告期内公司销量同比下降。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及审议决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10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决策,程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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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
|---|---|---|---|---|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议案 | |
| 1 | 2024 年1 月 19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2 | 2024 年2 月 19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
|
| 3 | 2024 年4 月 11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 |
1.《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报告>的 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2023 年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和公司 治理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6.《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17.《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 1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奖金的确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关于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1.《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3.《关于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5.《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议案》 26.《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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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
|---|---|---|---|
| 4 |
2024 年4 月 2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5 |
2024 年7 月 2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 6 |
2024 年7 月 12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合资公司投资主体的议案》 |
| 7 |
2024 年8 月 23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 |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 8 |
2024 年8 月 22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推举董事翟卫东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 职责的议案》 |
| 9 |
2024 年10 月25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 |
| 10 |
2024 年11 月28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1 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 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议案 |
|---|---|---|---|
| 1 | 2024 年5 月16 日 |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 |
1.《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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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10.《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 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 韦在胜 | 否 | 10 | 5 | 4 | 0 | 5 | 是 | 0 |
| 谈文 | 否 | 10 | 10 | 5 | 0 | 0 | 否 | 1 |
| 翟卫东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1 |
| 张金柱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1 |
| 卞尔浩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1 |
| 江百灵 | 是 | 10 | 10 | 9 | 0 | 0 | 否 | 1 |
| 葛洪义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1 |
| 郑洪河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1 |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 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2024 年共计召开专门委员会7 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1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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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对外投 资设境外立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2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 集人由从事专业会计工作的独立董事担任。
2024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实施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财务决算、财 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对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 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阅。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2 名为 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薪 酬方案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奖金的确定、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因素,制定了董事薪酬方案与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2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 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选聘程序。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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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 独立履行职责。2024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次,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勤勉地履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与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在公司制度的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 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 挥了应有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2025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强化治理核心职能,在战略决策、风险监督及股 东价值创造中发挥引领作用。以“战略前瞻、底线思维、主动应变”为行动纲领, 在行业分化与市场波动中锚定航向,在业绩承压中推进结构性改革,为企稳回升 筑牢基础。
战略决策:在市场维度,巩固欧洲战略高地,加速亚非拉新兴市场本土化渗 透,深化钠电储能、轻型动力等场景商业化突破,构建“户储+工商储+电网级” 全场景生态。积极布局数据中心备电应用领域,以满足AI 技术发展和算力需求 增长带来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扩张需求。在产品维度,打造长寿命、低成本、智 能化技术护城河,推进智能制造与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实现产品性能 与可靠性的双重跃迁。前瞻性布局用于无人机与机器人领域的高能量密度、高功 率电池,探索新兴细分领域,持续巩固技术领先性与市场渗透力。在组织维度, 构建“总部中枢+区域前哨”全球化运营网络,加强人才梯队培养,通过属地化 团队建设与跨文化管理能力提升,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
风险监督: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提升董事会、股东 会及管理层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成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同时,严格遵循《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系统性修 订公司章程及配套治理制度,重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市 值管理工作,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与风险监督职能。
股东价值创造: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维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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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定期业绩说明会、路演 反哺机制等多渠道增强市场沟通效能,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塑造透明、可信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治理动能。
2025 年,全球经济格局加速演变,储能行业面临深度调整期。市场竞争白热 化、海外需求波动、技术迭代提速等多重挑战交织。董事会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 科学研判周期规律,动态优化战略路径,在审慎经营中筑牢风险防线,于变革突 围中培育增长动能。唯有主动拥抱变化、重塑竞争优势,方能在行业变局中立于 不败之地。公司董事会将始终以股东利益为核心,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动公司稳 健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特此报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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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度,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规范召 开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积极出席、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有关会议,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 编制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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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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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积极出席、列 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有关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并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报告期内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6 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各次会议,各次 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 |
2024年1月 19日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 11日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7.《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 2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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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 23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 |
2024年10 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 |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 |
2024年11 月28日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
2024 年,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积极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并列席 了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 决议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 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各项工作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相关制度的 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和合规决策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2024年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 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成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 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各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各类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 天健审〔2025〕41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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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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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是在交易双方平等、 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 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职责,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充分发挥监督 职能,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持续优化 内部监督机制,提前完善监督治理架构调整,充分沟通,达成共识,确保监督职 能的有效衔接,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报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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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编制了《上 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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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董事会 的领导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2024 年经营目标, 认真组织并实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流程、规范运作、改革 创新,保持了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基于对2024 年度公司整体 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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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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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董事会 的领导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2024 年经营目标, 认真组织并实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流程、规范运作、改革 创新,保持了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基于对2024 年度公司整体 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将2024 年 度公司财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过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了天健审〔2025〕41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 年 | 2023 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 营业收入 | 200,479.30 | 329,944.12 | -39.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4,110.73 | 51,563.75 | -92.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
-2,813.14 | 44,766.28 | -106.28% |
| 2024 年末 | 2023 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 | 1,166,278.92 | 1,213,084.81 | -3.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
917,490.58 | 952,344.06 | -3.66% |
三、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及经营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变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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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8,675.62 | 206,319.11 | 35.0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7.00 | -100.00% | |
| 预付款项 | 2,063.86 | 1,017.78 | 102.78% |
| 其他应收款 | 296.81 | 1,260.55 | -76.45% |
| 流动资产 | 831,047.52 | 865,062.36 | -3.93% |
| 固定资产 | 223,917.44 | 163,155.02 | 37.24% |
| 在建工程 | 27,759.70 | 93,496.90 | -70.31% |
| 非流动资产 | 335,231.40 | 348,022.45 | -3.68% |
| 资产总额 | 1,166,278.92 | 1,213,084.81 | -3.86% |
| 短期借款 | 5,500.53 | 不适用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935.32 | 19,690.37 | -39.38% |
| 应交税费 | 579.39 | 1,274.09 | -54.52% |
| 其他应付款 | 243.22 | 402.66 | -39.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7,997.18 | 7,646.65 | 135.3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0.21 | 28.30 | 360.11% |
| 流动负债 | 156,634.05 | 160,288.69 | -2.28% |
| 负债总额 | 246,410.73 | 260,056.24 | -5.25%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535.92 | 17,562.63 | 39.71% |
| 减:库存股 | 31,999.01 | 9,488.48 | 237.24% |
| 其他综合收益 | -32.02 | 268.99 | -111.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77.62 | 684.51 | 247.35% |
| 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
919,868.19 | 953,028.57 | -3.48% |
2.利润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变动比率 |
| 200,479.30 | 329,944.12 | -39.24% |
| 142,468.30 | 227,859.45 | -37.48% |
| 7,763.73 | 7,752.79 | 0.14% |
| 10,888.11 | 11,017.70 | -1.18% |
| 34,513.94 | 38,534.64 | -10.43% |
| -4,191.99 | -19,671.76 | 不适用 |
| 6,385.75 | 60,313.63 | -89.41% |
| 5,916.40 | 60,098.84 | -90.16% |
| 2,084.17 | 8,535.68 | -75.58% |
| 3,832.23 | 51,563.16 | -92.57% |
| 4,110.73 | 51,563.75 | -92.03% |
3.现金流量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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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变动比率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66.74 | 107,187.50 | -34.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752.31 | -487,198.11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73.32 | 451,119.01 | -107.51% |
4.经营情况分析
2024 年度,公司产品销售量1,521.00MWh,同比减少18.90%,主要系受全 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及行业竞争格局加剧的双重影响,公司储能产品销售价格面 临较大压力,叠加下游企业持续去库存策略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挑战,对公司经营 业绩形成显著下行压力,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但凭借公司内部成本管控体系 的持续优化升级,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下行走势,公司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 基本保持稳定。
受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5.经营指标情况
-
(1)偿债能力分析:流动比率5.31倍,速动比率4.64倍,资产负债率21.13%。
-
(2)营运能力分析:存货周转率2.00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1.78 次。
-
(3)获利能力分析:总资产收益率0.32%,净资产收益率0.44%,基本每股
-
收益0.17 元/股。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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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聘请 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能遵循 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 年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 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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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 万元,本次拟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5.00 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声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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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7)。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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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 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同时,为优化资金管理效率,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调整至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使 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 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 亿元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 亿元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4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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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 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1)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 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的正常开展。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 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 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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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 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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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4,722,936.41 元。公司2024 年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245,359,249 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998,520 股后的公司股本239,360,729 股为基 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12,328.05 元(含税)。本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 元(含 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人民币225,105,253.51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 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32,817,581.56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809.6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人民币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 金额合计人民币107,712,328.0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262.0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8,52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62.03%,占期末母公司报 表中未分配利润的21.34%,占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6.58%。公司本次拟 分红金额不会影响未来偿债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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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2)。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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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考核体系等因素,参照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 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税前人民币12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照相应 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或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 表决人数未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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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考核体系等因素,参照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现任监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 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按照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 薪酬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因表 决人数未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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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215.00 万元。
本议案需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11.01:关于2025 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2:关于2025 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3:关于2025 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4:关于2025 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11.05:关于2025 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6:关于2025 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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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经 营和业务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 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 货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合计不超过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种 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为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 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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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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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通过持续推动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 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增强公司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 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 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400.00 万股,预留授予100.00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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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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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高效、有序地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
-
行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
-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 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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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 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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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 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 年5 月 16 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175,626,33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4,043 股后 的公司股本174,332,290 股为基数计算,转增股本69,732,916 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 年6 月21 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5,626,333 元变更为245,359,249 元,总股本由175,626,333 股变更为 245,359,24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 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626,333.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5,359,249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5,626,333.00 股,均为普通股,无 其他种类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5,359,249 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 种类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 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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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现提请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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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分别对2024 年度各项履职工作进行总结并撰写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 年4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 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百灵)》《上海派能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洪义)》《上海派能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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