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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lon Technologie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Oct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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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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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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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10 月26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张江碧波路699 号上海博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 年10 月26 日 至2022 年10 月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3.01 | 选举韦在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 |
| 董事 | ||
|---|---|---|
| 3.02 | 选举翟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
√ |
| 3.03 | 选举谈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
√ |
| 3.04 | 选举张金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
√ |
| 3.05 | 选举卞尔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
√ |
| 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4.01 | 选举江百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
√ |
| 4.02 | 选举葛洪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
√ |
| 4.03 | 选举郑洪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
√ |
| 5.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5.01 | 选举郝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
√ |
| 5.02 | 选举王以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登载《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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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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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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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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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063 | 派能科技 | 2022/10/1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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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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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 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 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 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须写明股 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 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 年10 月24 日上午8 时3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 弄72 号5 层,上海派能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 弄72 号5 层,上海 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315900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沈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供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前72 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 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近14 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 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证券投资部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7 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 工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 场并办理签到。
(五)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公司如遇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本次会议召 开方式的,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0 月10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 年10 月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 案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
| 2.03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 2.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1 | 选举韦在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02 | 选举翟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03 | 选举谈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
|
| 3.04 | 选举张金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05 | 选举卞尔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选举江百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
| 4.02 | 选举葛洪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
| 4.03 | 选举郑洪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
| 5.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5.01 | 选举郝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5.02 | 选举王以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 4.01 | 例:陈×× | √ | - | √ |
| 4.02 | 例:赵×× | √ | - |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 |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 5.01 | 例:张×× | √ | - | √ |
| 5.02 | 例:王×× | √ | - | √ |
| 5.03 | 例:杨×× | √ | - |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 6.01 | 例:李×× | √ | - | √ |
| 6.02 | 例:陈×× | √ | - | √ |
| 6.03 | 例:黄×× | √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