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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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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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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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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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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22.50 万股
鉴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 司现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在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由于 2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由 411 名调整为 382 名,实 际授予数量从 2,953 万股调整为 2,822.50 万股,授予价格不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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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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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4.0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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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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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共 38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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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2,822.50 万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 : | : | ||||||||
|---|---|---|---|---|---|---|---|---|---|
| 获授的限制 | 性股票 | 占首 | 次授予限制性 | 占本 | 激励计划公告日 | ||||
| 职务 | |||||||||
| 数量**(**万 | 股**)** | 股票 | 总数的比例 | 公司 | 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382人) | ) | 2,822.5 | 0 | 100% | 1.63% | ||||
| 合计 | 2,822.5 | 0 | 100% | 1.63%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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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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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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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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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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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2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 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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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
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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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每个会计年考核
-
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如下:
| 考评结果 | A/B+/B | C | D |
|---|---|---|---|
| 标准系数 | 1 | 0.6 | 0 |
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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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1 、本次授予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11 日期间,向公司 指定资金账户足额缴纳了 113,464,500.00 元认缴资金。
2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验资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0936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 382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113,464,500.00 元。
3 、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公司 2021 年 7 月 9 日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30,004,097 元,实收资本 1,730,004,097 元,截止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8,229,097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1,758,229,097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22.5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次日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730,004,097 股 增加至 1,758,229,097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刘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授予登记完成前 共持有公司股份 344,771,538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9.93%;授 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19.6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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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2021年7月9日)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1,300 | 28,225,000 | 28,496,3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29,732,797 | 0 | 1,729,732,797 |
| 股份总数 | 1,730,004,097 | 28,225,000 | 1,758,229,097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 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考虑到员工的离职率等因素,此次公司首次授予 2,82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 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 9,718.07 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首 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则 2021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测 算见下表: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1年(万元) | 2022年(万元) | 2023年(万元) | 2024年(万元) |
|---|---|---|---|---|
| 9,718.07 | 971.53 | 5,303.88 | 2,432.98 | 1,009.67 |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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