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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ug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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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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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 将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723,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含税合计人民币 13,433,73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289,270.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18年12月25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减承销保荐费用) 865,975,770.00
减:2019年使用 77,230,022.23
减:2020年使用 172,760,273.26
减:2021年使用 159,444,671.54
减:2022年使用 196,983,262.42
减:2023年使用 16,255,320.63
减: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38,685,297.43
减:其他发行费用 4,686,472.3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3,322,239.91
加:理财收益 7,665,247.07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5,726,542.65
2023年6月30日余额 0.00

说明: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 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099,96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83,674.43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116,286.85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 号《验资 报告》。

2、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减承销保荐费用) 1,817,964,461.47
减:2023年使用 581,519,518.39
减:其他发行费用 1,870,000.00
减:临时补流 1,050,000,000.00
减:购买理财 -
加:理财收益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700,932.25
2023年6月30日余额 186,275,875.3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 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3

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 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 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 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五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账户已于 2023 年 4 月销 户。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30 日,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 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 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 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 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4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 件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 发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 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设 了八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120916405210102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120923106310101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3602046329200153012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3602046329200156764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44050147100109000760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755901572510626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82040078801400002523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9550880004598500324
活期存款
合计
/
/
-
-
57,663,026.40
-
2,129,786.90
55,374,450.72
44,019,680.00
27,088,931.31
186,275,875.3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5

  •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5 月 9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及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 7,000 万元、2,000 万元及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2023 年 2 月 6 日及 7 日,公司合计使用 10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6

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现金管理活动。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6,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 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 年 2 月 8 日,佳 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 心支行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上述合计签署金额不超过 21,994.35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城市视觉感知系统

7

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1,264.96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 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至 2023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部分与募投项目研发关联度较 低的设备、支付了与募投项目关联度较低的办公场所装修费用,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 整改并进行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培训,公司已及时全部改用自有资金支付。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华 佳软件有限公司,“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都 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8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附表 1: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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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86,128.93 86,128.9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5.53 1,625.53 1,625.53 1,625.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135.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止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半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半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
终端项目
55,830.32 55,830.32 55,830.32 1,041.53 44,503.02 79.71 已结项 3,665.35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
能装备项目
31,641.99 31,641.99 31,641.99 584.00 21,632.86 68.37 已结项 8,590.83
合计 / 87,472.31 87,472.31 87,472.31 1,625.53 66,135.88 75.61 / 12,256.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载体的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晚于预期所致。因实施地点的地块建筑航空限高调整,导致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取得时间较晚,以及受疫情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投资进度略有延长,导致整个项目进度较计划延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868.53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79.90万元,业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70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证确认,
共置换资金4,148.4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使用5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7日及18日,公司合计使用51,30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月6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月12日及13日,公司合计使用50,00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4日分别归还6,000.00万元、3,300.00万元、40,700.00万
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8日及19日,公司
合计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8月8日、2023年1月6日分别
归还7,000.00万元、2,000.00万元、5,000.00万元、16,0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
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月21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共获得理财收益合计6,141,916.08元。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

11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
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
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共获得理财收益1,523,330.99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
成原因
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
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264.96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使得募投项目主要在软硬件设备购置费方面得到了有效节约。
公司在数据中心、实验室、验证中心等研发基础环境的建设过程中,利用与上游ICT设备厂商的合作优势,对部分研发设备采取借用而非购置
的形式,减少了募投项目软硬件支出;其次,公司积极寻求与地铁客户、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研发活动,充分利用
外部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在满足募投项目研发需求的情况下节约了资金;此外,随着关键技术的攻克,在终端用户设备配套升级的需求下,存
在研发立项与项目验证相结合的研发活动形式,该部分研发活动通常也以自有资金承担。综合以上原因,本次募投项目投入资金出现节余。
此外,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8
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部分与募投项目研发关联度较低的设备、支付了与募投项目关联度较低的办公场所装修费
用,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整改并进行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培训,公司已及时全部改用自有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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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181,411.63 181,411.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151.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151.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止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半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半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
平台研发项目
65,016.89 48,564.63 48,564.63 2,084.68 2,084.68 4.29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99,593.93 42,889.87 42,889.87 1,166.43 1,166.43 2.72 2025年12月31日 -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
通数字化系统 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20,760.50 20,162.15 20,162.15 477.84 477.84 2.37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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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
建设项目
47,076.76 15,371.98 15,371.98 - - -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0 54,423.00 54,423.00 54,423.00 54,423.00 100.00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331,448.08 181,411.63 181,411.63 58,151.95 58,151.95 32.0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
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
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
意意见。2023年2月8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上述合计签署金额不超过21,994.35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
成原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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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
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
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
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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