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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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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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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70号文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 874.723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723,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8,747,230.00元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 行费用合计4,686,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1,289,270.00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18]234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于2020年5 月9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新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3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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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8年9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0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修订议案,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 66,480.95 55,830.32
2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38,978.63 31,641.99
合计 105,459.58 87,472.31

截止2021年1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58,267.42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 止2021年1月6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1,3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 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 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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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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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避免募集资 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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