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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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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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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1 月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披露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公 司就增资深圳市华视智能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智能”)对外投资公 告中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合作方资金到位情况

华视智能创始股东深圳智融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融创业”)对华视 智能现金出资已于2017 年11 月23 日实缴到位。

二、投资标的的主要业务

华视智能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务和 地铁新媒体广告业务,传统业务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场景内,基于传统地铁媒体 (包括地铁站台电视、车辆电视)及相关融媒体所开展的媒体广告运营业务;新 媒体广告业务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场景内,基于新型智能媒体所开展的媒体广告 运营业务,即利用地铁场景内各类门体、墙面,运用高清投影技术、屏幕技术、 材料技术,实现在静态平面上投放丰富的图片、视频内容,并从内容运营中获取 广告服务等增值收益的业务。

三、关于投资估值及出资进度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华视 智能进行现金增资,具体金额为8,000 万元,占增资后华视智能的股权比例为 45%。

各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原则下,以智融创业承诺的华视智能2017、2018、 2019 年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务净利润约定,及双方对地铁新 媒体运营业务的一致认可为基础,协商确定了本次对外投资的估值及出资条件。

为充分保障公司的投资权益,公司本次投资分三期出资,并约定第一期出资 完成后,公司即享有华视智能45%股权的权益。

第一期出资,公司出资3,000 万元占华视智能45%股份,华视智能投前估值 为3,666.67 万元。公司出资3,000 万元,其中2,209.09 万元进入华视智能注册 资本,另790.9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后两月内,华视 智能应在一线城市、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完成两个或以上站点屏蔽门智能广 告系统试点的合同签订或得到当地地铁公司业主的书面同意,如未完成,佳都科 技有权要求智融创业以 3,000 万元回购公司持有华视智能的全部 45%股权。

第二期出资,公司累计出资6,000 万元占华视智能45%股份,华视智能投前 估值调整为7,333.33 万元。公司本期出资3,000 万元,全部计入华视智能资本 公积。出资条件为:①华视智能完成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务 2017 年300 万利润、2018 年2,000 万利润承诺后, 或虽未完成利润承诺但智融 创业已按《增资扩股协议》补偿后;或②在2018 年12 月31 日之前,华视智能 完成地铁新媒体广告业务在一线城市、省会城市或经 济发达城市落地线路合计 达到5 条(其中一线城市落地线路至少达到2 条)时。

第三期出资,公司累计出资8,000 万元占华视智能45%股份,华视智能投前 估值调整为9,777.78 万元。公司本期出资2,000 万元,全部计入华视智能资本 公积。出资条件为:①华视智能完成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务 2019 年3,000 万元利润承诺,或虽未完成利润承诺但智融创业已按《增资扩股 协议》补偿后;或②在2019 年12 月31 日之前,华视智能完成地铁新媒体广告 业务在一线城市、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落地线路合计达到 10 条时。

对华视智能的增资额度,公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创始股东深圳智融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融创业”)和管理团队在 地铁和公交领域拥有丰富媒体资源及运营经验。其中,智融创业、华视智能的法 人代表李利民先生是华视传媒集团的创始人,在地铁公交移动电视媒体领域拥有 丰富的资源和商业运作经验,其领导的管理团队在活动策划、媒体内容制作、文 化推广、广告代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基于此公司在第一期出资 3,000 万元,

其中 2,209.09 万元进入华视智能注册资本,另 790.9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约 定第一期出资完成后,公司即享有华视智能 45%股权的权益,后续根据经营和业 绩完成情况完成第二期和第三期出资。

2、智融创业承诺华视智能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务2017、 2018、2019 年实现净利润300 万元、2,000 万元、3,000 万元。同时智融创业派 出的管理团队将使华视智能主营业务从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 务,拓展到地铁新媒体广告业务,在地铁新媒体广告业务上2018 年、2019 年分 别实现累计5 条线、10 条线的项目落地。在此基础上公司再分期出资3000 万元、 2000 万元,完成对华视智能的增资。新媒体广告业务的落地并不免除智融创业 2017、2018、2019 年度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务的业绩承诺。

四、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及资金使用

华视智能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佳都科技委派2 名董 事,智融创业委派3 名董事,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任何一 方委派或更换其所委派的董事的,另一方应无条件配合。董事长由智融创业委派 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华视智能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 名,由 佳都科技委派。总经理由智融创业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佳都科技有权委任 一名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华视智能将地铁新媒体广告业务作为重点拓展业务,并承诺在佳都科技完成 增资约定后,华视智能获得的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地铁新媒体广告业务。如需用于 传统地铁媒体及相关融媒体广告代理业务,可由经营管理团队提交华视智能董事 会审议决定。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