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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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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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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6 月 3 日,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议案》。拟与广州市其他民营企业尝试联合发起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 5.5 亿元,认购花城银行 11% 的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 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现根据设立申报的 最新进展,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进展情况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名称拟变更为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议案;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最新要求, 现拟变更“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 定名)。该名称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 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
2、 关于拟变更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拟与广州市其他民营企业尝试联合发起设立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暂定名,按成立后的名称为准),拟定的注册资本由前期的人民币 5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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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40 亿元,股权结构也发生相应变化,其中公司的拟出资比例由前期的 11% 变更为 13.25%,拟出资额由前期的 5.5 亿元变更为 5.3 亿元(上述投资总额和认 购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 行调整)。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 关于签署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声明与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就发起设立广州花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花城银行”)作出如下重要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同意广州花城银行剩余风险承担制度的安排,自愿承担银 行经营风险,承诺承担剩余风险,即公司自愿以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 倍为限额承担广州花城银行经营失败的剩余风险,即广州花城银行以其全部财产 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对广州花城银行全部财产不足清偿的个人存款部分,先按 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赔付,仍不足的部分由公司(如届时仍为广州花城银行的股东) 以其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按届时持有广州花城银行的股份 比例分担。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前述责任的,公司在前述承担限额内未能 承担的部分,由公司届时的实际控制人补充承担。
2)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愿接受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有权监管部门 的延伸监管。
(1)公司定期向广州花城银行或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经营变化情况, 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和资金实力,不转移资产规避承担责任,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重大事项逐项事前报告,保证持续符合股东资质条件,在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变 化导致不再符合广州花城银行股东资格时在限定期限内予以整改,整改不能完成 的,应当转让公司所持全部或部分广州花城银行股份。
(2)公司持续保持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如公司未来不再具备境内纯 中资民营企业属性,在改变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的股权变更作出前或协议、 承诺等相关事项最终达成前,应当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花城银行全部股份。
(3)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依据广州花城银行制定的流动性 风险管理框架,在广州花城银行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在广州花城银行有借款 的股东应立即归还到期借款本息,未到期的借款需提前偿还,并向银行提供资金 流动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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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承诺,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严格执行广州花城银 行制定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包括广州花城银行经营失败后的风险化解、债务清算 和机构处置等安排。在危机发生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银监会等的安排, 执行恢复和处置计划,防止经营失败的风险外溢,并自担剩余风险。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遵守上述声明和承诺,并将其在《发起人协议》和 广州花城银行章程中载明。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上述投资额度及承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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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注册的公司名称: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拟注册资本:40 亿元人民币,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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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的股本总额。
3、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拟出资规模 (亿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
| 1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12 | 30.00% | 现金出资 | 自有资金 |
| 2 |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10 | 25.00% | 现金出资 | 自有资金 |
| 3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
6.7 | 16.75% | 现金出资 | 自有资金 |
| 4 | 广东圣丰集团有限 公司 |
5.6 | 14.00% | 现金出资 | 自有资金 |
| 5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5.3 | 13.25% | 现金出资 | 自有资金 |
| 6 |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 |
0.4 | 1.00% | 现金出资 | 自有资金 |
| 总计 | 40.00 | 100% | -- | -- |
三、风险提示
发起设立广州花城银行事项所涉及有关内容仍需监管机构及相关有权部门 的审批,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并存在不确定 性和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投资未获批准及公司成立后的经营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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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纸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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