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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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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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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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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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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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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担保金额:8,000 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98,2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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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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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因业 务开展需要,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大写:捌仟万元) 固定循环信用额度(此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 用),账期 45 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 日。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7 年 1 月 13 日成立。重庆新科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9,970 万元、净资产 9,9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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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受益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
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愿意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履行按期偿还授信欠款及支 付有关费用等义务时,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担保人承诺担保协议签订后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 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新华三集团有限 公司。
2、担保人在收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出具的要求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向被担保人 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新华三集团有限 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3、担保人不因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与被担保人双 方对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被担保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 而受影响或失效。
4、如被担保人发生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 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担保书下的责任。
5、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 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 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6、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之继承人(包括因 收购改组合并而继承)相应继承本担保协议之权利。
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 (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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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 计担保总额为 189,000 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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