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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Feb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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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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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728 股票简称:佳都科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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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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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4 号)核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或“主承销商”)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都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目前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向贵会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1、佳都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 25,126,72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7%(总股本为同时考虑了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均实施完毕后的公司的 总股本)。
2、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 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 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 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1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并经贵会同意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对象确定为以下 4 家投资者:
| 发行股票 | 的对象确定为以下4家投资者: | ||
|---|---|---|---|
| 序号 | 投资者全称 | 获配数量 (股) |
锁定期限 (月) |
| 1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60,368 | 12 |
| 2 | 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608,294 | 12 |
| 3 | 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 | 4,608,294 | 12 |
| 4 | 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149,772 | 12 |
| 合计 | 25,126,728 | - |
3、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 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8.68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4、锁定期:投资者获配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投资 者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 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封卷,并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取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6】1464 号)。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
1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25,126,728 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4 号)中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6,826,568 股的要求。
2 、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8.13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4 月 1 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1.13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通过询价的方式 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16年4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1.1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13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 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 循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8.68 元/股,符合股东 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3
3 、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18,099,999.04元,扣除发行费用1,003.00万元,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8,069,999.04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用途 | 金额/投资金额 |
| 1 | 支付相关中介机构等费用 | 1,000.00 |
| 2 |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2,000.00 |
| 3 | 建设警务视频云应用平台项目 | 8,810.00 |
| 4 | 增资华之源 | 10,000.00 |
| 合计 | 21,810.00 |
佳都科技在审议本次重组之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作出 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佳都科技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项目范围内,佳都科技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要求对特定投资者的认 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后,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8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5,126,728 股,本次发行 的对象为 4 家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218,099,999.04 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0,099,999.04 元,该 笔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及核查情况
1 、关于《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发行人与广发证券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佳 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 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 了发行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安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 和规则、特别提示等事项。
4
广发证券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向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发行对象范围内的投资 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资 者名单包括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 128 家向佳都科技或主承销商表 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没有超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的范围,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为以下五类投资者: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 1) | 截至2016年12月3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 1 | 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
| 3 |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4 |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5 | 刘伟 |
| 6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 |
| 7 | 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8 | 何娟 |
| 9 | 银华财富资本-招商银行-薛慧 |
| 10 | 华安未来资产-兴业银行-邓建宇 |
| 11 |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 16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日进斗金1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17 | 李建华 |
| 18 | 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19 |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
| 20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日进斗金11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2)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2) | 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
|---|---|---|---|
| 序号 |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 序号 |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
| 1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 |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
| 5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6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7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8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9 |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0 家证券公司
| 3 | )10家证券公司 | ||
|---|---|---|---|
| 序号 |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 序号 |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
| 1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3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 4 | )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 ||
|---|---|---|---|
| 序号 |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 序号 |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
| 1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3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 序号 |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 序号 |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
|---|---|---|---|
| 1 | 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 | 6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国商融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66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 | 北京鑫鑫大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67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 |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68 | 金霖 |
| 5 |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 69 | 林烈彬 |
| 6 | 恒丰泰石(北京)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
70 | 深圳市前海梧桐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 7 | 张怀斌 | 71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8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9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3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4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上海三仪投资管理中心 | 75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2 | 吴兰珍 | 76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7 |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14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8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
| 15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79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6 |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0 |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17 |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1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公司 |
| 18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82 |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9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3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20 | 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4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1 |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85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2 | 上海少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6 |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3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7 |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24 |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88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25 | 刘晖 | 89 | 上海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6 |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90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1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8 | 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2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9 |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3 | 上海久期投资有限公司 |
| 30 | 万融时代资产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 94 |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31 | 广东晖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5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32 | 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96 | 云南通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33 | 浙江龙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7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4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8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5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
| 36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37 | 湖北星燎圆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 | 湖南湘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38 | 上海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2 | 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39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40 | 上海久期量和投资有限公司 | 104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1 |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 | 105 |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42 |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 |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43 | 北京韬蕴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107 | 北京中财裕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44 | 誉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08 |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45 | 翁仁源 | 109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46 | 慧远金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10 | 北京嘉名永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
| 47 |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111 | 北京龙马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48 |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2 | 深圳市慧鑫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 49 | 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13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50 | 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4 |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51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5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
| 5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6 | 王建波 |
|---|---|---|---|
| 53 |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7 | 段鸿波 |
| 54 | 南京誉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8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55 |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9 | 陈兰珍 |
| 56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0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57 |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
121 | 李晓朦 |
| 58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2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59 |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23 | 浙江野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60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4 | 杭州震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61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5 | 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 |
| 62 | 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6 | 深圳前海金盈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63 | 张克强 | 127 | 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64 | 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 | 128 | 广东红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 、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
截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共收到 9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且均按要求进行申购并按要求足额缴纳了申 购保证金,为有效申购。申购详细数据见表 1。
表 1 :申购簿记数据统计
| 序 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申购 价格 (元/股) |
申购 金额 (万元) |
有效申购 金额 (万元) |
获配金额 (元) |
|---|---|---|---|---|---|
| 1 | 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 | 8.80 | 4,000 | 4,000 | 39,999,991.92 |
| 2 | 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95 | 4,000 | 4,000 | 39,999,991.92 |
| 8.40 | 4,000 | 4,000 | |||
| 8.15 | 4,000 | 4,000 | |||
| 3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0 | 5,000 | 5,000 | 49,999,994.24 |
| 4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8 | 4,000 | 4,000 | - |
| 5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13 | 5,000 | 5,000 | - |
| 6 | 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8.68 | 12,000 | 12,000 | |
| 8.28 | 12,000 | 12,000 | 88,100,020.96 |
8
| 8.18 | 12,000 | 12,000 | ||||
|---|---|---|---|---|---|---|
| 7 | 北京龙马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8.32 | 4,000 | 4,000 | - | |
| 8.23 | 4,000 | 4,000 | ||||
| 8.16 | 4,000 | 4,000 | ||||
| 8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40 | 4,000 | 4,000 | - | |
| 9 |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23 | 4,000 | 4,000 | - | |
| 合计 | - | 46,000 | 46,000 | 218,099,999.04 |
2)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统计, 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 为 8.68 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最终拟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为 25,126,728 股。
3 、本次发行确定的配售结果
本次佳都科技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申购阶段的工作后,确定 发行价格为 8.68 元/股,发行人及广发证券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25,126,72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099,999.04 元。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及配售股份情况见 表 2。
表 2 :获配明细表
| 表2:获配明细表 | ||||||
|---|---|---|---|---|---|---|
| 序 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有效申购 价格 (元/股) |
有效申购 金额 (万元) |
获配金额(元) | 获配股数 (股) |
锁定 期限 (月) |
| 1 | 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9.50 | 5,000 | 49,999,994.24 | 5,760,368 | 12 |
| 2 | 上海中汇金锐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8.95 | 4,000 | 39,999,991.92 | 4,608,294 | 12 |
| 8.40 | 4,000 | |||||
| 8.15 | 4,000 | |||||
| 3 | 成都天赐红鹰科 技有限公司 |
8.80 | 4,000 | 39,999,991.92 | 4,608,294 | 12 |
| 4 | 浙江浙银资本管 | 8.68 | 12,000 | 88,100,020.96 | 10,149,772 | 12 |
9
| 理有限公司 | 8.28 | 12,000 | ||||
|---|---|---|---|---|---|---|
| 8.18 | 12,000 | |||||
| 合计 | - | - | 218,099,999.04 | 25,126,728 | - |
4 、关于本次发行的关联关系及备案情况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 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终拟获配的4家投资者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相关要求进行了备案;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已按要求提供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其参与配售的产品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备案;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机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 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机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已按要求提供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5 、缴付认股款项情况
2017 年1 月20 日,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向贵会报送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发行情况报告》,最终确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8.68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5,126,728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218,099,999.04 元。
2017 年1 月20 日,发行人和广发证券向获得股份配售资格的上述4 家认购
10
对象发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及缴 款通知书》。
截至2017 年1 月24 日14:40 时止,广发证券的专用收款账户(账号 3602000129200257965)共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贰亿壹仟捌佰壹拾万零 柒元壹角贰分(¥218,100,007.12)。
6 、签署认股协议情况
在发行结果确定后,发行人与 4 名最终获配的认购对象签订了《佳都新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至此,本次发行认购工作全部结束。
四、本次发行的验资情况
2017 年1 月19 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7-7 号” 《资金验证报告》:截至2017 年1 月19 日17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0257965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保证金共计人民 币伍佰陆拾万元整(¥5,600,000.00)。
2017年1月24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7-8号”《资金 验证报告》:截至2017年1月24日14:40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 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0257965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款共计人民币贰 亿壹仟捌佰壹拾万零柒元壹角贰分(¥218,100,007.12)。
2017 年1 月25 日,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3171 号”《验资报 告》:截至2017 年1 月25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实际募资净额为人民币 208,069,999.04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捌佰零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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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5,126,728.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贰万陆 仟柒佰贰拾捌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82,943,271.04 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玖拾肆万叁仟贰佰柒拾壹元肆分)。
五、本次发行的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见 证,并出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发行对象不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募集资金认购方已根据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缴付了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现金对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评价
广发证券认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 询价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 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终获配的4家投资者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相关要求进行了备案;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已按要求提供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其参与配售的产品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备案;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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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机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 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机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已按要求提供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 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 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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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周熙亮 刘 建
吴 楠 钱文亮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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