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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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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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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佳 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卢馨、赖剑煌、刘佳,其中卢馨、 赖剑煌为独立董事,卢馨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如下:

2019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关 于公司年报审计计划等进行初次沟通。

2020年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佳都集 团、堆龙佳都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

2020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会议,沟通2019年年报审 计进度及财务报告初稿。

2020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经审计的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审议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2020年一季度财 务报告。

2020年7月3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2020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

2020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2020年三季度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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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全程督促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

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关于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安排。

2、2019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管 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次当面沟通。

3、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重大事项、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4、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后,2020年4月8日,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同意将由天职国际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事项开 展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其职责, 认真做好其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 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审计 计划完成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两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 当面沟通,审计机构与公司财务配合良好,顺利完成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 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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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 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审计结果进行了指导,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审计部所作内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审核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书面审核,认为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作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

五、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 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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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签字页)

卢馨

赖剑煌 刘佳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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