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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Navigation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pr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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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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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编号:临2012-022 号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确定2012 年度在该公司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预计 未来三年在该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1.86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公司4 名关联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兵光电”或“本公司”)于2009 年度经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兵器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三年以来,财务公司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 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因此公司拟和财务公司继续签订该协议。

兵器财务公司和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兵器集团”)控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兵器财务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下属唯一的

金融机构。兵器财务公司于 1996 年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6]388 号文正式批准 筹建北方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 2001 年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112 号 文件同意财务公司名称变更为“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 2005 年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5]271 号文件同意财务公司按照新的《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调整业务范围。兵器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317000 万人民币,经 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 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房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 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兵器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公司法》、《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 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 投资业务等方面均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风险控制程序,内控制度完善,执行有 效。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的相关规定。该公 司 2011 年末总资产 434.6 亿元,净资产 51.7 亿元,净利润 5.7 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兵器财务公司作为兵器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对中兵光电及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包括中兵光电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 识,可向中兵光电及附属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 金融服务;兵器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并按照监管机构 发布的规则和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有权利对兵器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业务,包括(1)存款服务;(2)贷款业务;(3)票据业务;(4)结算业务。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1、服务内容及费用,详情请见下文“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 2、中兵光电及附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兵器财

  • 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 3、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 4、协议签署后,须经中兵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

  • 效。

    • 5、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 6、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

  • 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7、凡因执行本协议导致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将争议提交兵器财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额度

本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内由兵器财务公司提供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伍亿 元。

五、2012 年度金融服务交易的额度

存款服务: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6亿元。 贷款服务: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 率标准执行。

2、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收到中兵光电及附属公司申请后,兵器财务公司根据 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合同(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 款)向中兵光电及附属公司提供贷款。另行订立的贷款合同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 定。兵器财务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中 兵光电预计未来三年内由兵器财务公司提供的授信总额在人民币伍亿元。

3、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中兵光电及附属公司的申请,兵器财务公司可以为 中兵光电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 承兑汇票、电子票据等相关业务。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的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另 行确定,但不高于银行业平均水平。

4、结算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兵器财务公司为中兵光电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结算业务 服务,包括中兵光电及其附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及其他性质的结算,协助中兵光电及其附属公司办理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 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兵器财务公司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兵器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贷 款的利率。

2、兵器财务公司作为兵器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与公司及子公司进 行更有效率的沟通,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高 效的金融服务。

3、兵器财务公司经营规范、内控健全,相关业务的风险能得到有效控 制并能保证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八、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2012 年4 月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共4 位关联董事苏 立航、李保平、夏建中、浮德海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