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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OO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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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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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耐 科装备”)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 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毛腊梅 :女,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专业本科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测评委员 会常务理事、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铜陵市中小企业局项 目评审库专家。1992年至今,在铜陵学院会计学院工作。现任铜陵学 院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铜都流体独立董事、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 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 地行使表决权,提出可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毛腊梅 | 7 | 6 | 1 | 0 | 否 | 2 |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
况
1、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本人于2024年4月12 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 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主持了日常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编制审计报告期间,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其他独立董事 和公司审计机构召开了事前沟通会,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有关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以及人员配备安排情况,并就审 计中注意事项、关注重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审计机构进场后,本人及其他委员再次与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整合审计重点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沟通和交流。要求 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初审意见、重点关注问题、审计结 果等进行及时、充分地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 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各类会议的机会,以现场办公、现 场考察、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 以多种形式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动态以及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根据 实际情况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本人在行使 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予以充分配合,积极提供 本人要求的补充材料、介绍相关议案背景,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 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大力的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2023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股东
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 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 《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 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 营的稳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 对重点事项进行关注,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 续聘。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 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出李停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其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公司相关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考虑 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由于为利益 相关者,本人对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进 行审议并投了赞同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及所处 地区的薪酬水平,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毛腊梅 2025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