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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OOL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Apr 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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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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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科装备”、 “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耐科装备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耐科装备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高震、佘超
联系电话 0551-62207360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419
注册资本 11455.1669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 黄明玖
实际控制人 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徐劲风、胡火根
联系人 黄戎
联系电话 0562-210876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11月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耐科装备及其主要股东进行 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耐科装备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问询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 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耐科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 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 露相关文件,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耐科装备相关股东的 承诺履行情况;督导耐科装备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度;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 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公司于2023 年6 月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半导体 封装装备新建项目总投资额不变,调整项目建筑面积,将新建厂房用地充分利用, 厂房占地面积扩大,局部二层调整为全部二层结构,整体建筑面积由1.2 万平方 米调整为2.6 万平方米。本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 年12 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先进封装 设备研发中心项目、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延期至2024 年12 月。本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 年8 月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半导体 封装装备新建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在已封顶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厂房屋顶新 增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本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 年9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半导体封装装 备新建项目、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 年12 月。本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

公司于2025 年12 月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度第五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调减投资总额并结项,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币8,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 年3 月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 年度第二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基于先进封装的半导体封装装备制造升级技改项目,改 造现有半导体封装装备厂房局部,改造建筑面积2,000 ㎡。新增生产设备、辅助 设备等共计31 台(套), 不新增公司已有半导体封装装备生产产能,原半导体 封装装备新建项目年产半导体自动封装设备(含配套模具)80 台(套)产能中 的20 台(套)产能将用于制造先进封装工艺装备,实现年产20 台(套)用于 先进封装的半导体封装装备的产能。本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职期间,耐科装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的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能够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通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文 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耐科装备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并与之沟通,且能够应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机构 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 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职期间,耐科装备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职地开展 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 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耐科装备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 上市公司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督导上市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已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信息披露内容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尚未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剩余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要求报告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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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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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震 佘超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