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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OOL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Dec 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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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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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 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科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耐科装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20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5 号)同意,耐科 装备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38.75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77,59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33.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0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 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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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
|---|---|---|---|
| 1 | 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 | 19,322 | 19,322 |
| 2 | 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 | 8,091 | 8,091 |
| 3 | 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 3,829 | 3,829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10,000 |
| 合 计 | 41,242 | 41,242 |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因经营需要等因素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 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 年11 月2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74.23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 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 1 | 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 | 874.23 | 874.23 |
| 2 | 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 扩产项目 |
- | - |
| 3 | 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合 计 | 874.23 | 874.23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 年11 月2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不含增值税)385.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1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300.00 | 300.00 |
| 2 | 律师费用 | 56.60 | 56.60 |
| 3 |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 | 28.86 | 28.86 |
| 合 计 | 385.46 | 385.46 |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 年12 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9.69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9.6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且没有与公司 披露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2]230Z3073 号),认为∶耐科装备《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 月,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 震 佘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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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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