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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Sep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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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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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传艺科技
股票代码:0028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邹伟民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陈敏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注册地:高邮市高邮镇丁庄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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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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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目 录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 一 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 ..................................................... 10 二、备查地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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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传 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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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第 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邹伟民、陈敏、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 |
| 传艺科技、公司、上市公 司 |
指 |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非公开发行 | 指 | 本次传艺科技非公开发行36,855,036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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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邹伟民
| (一)邹伟民 | |
|---|---|
| 姓名 | 邹伟民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5021969XXXXXXXX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陈敏
| (二)陈敏 | |
|---|---|
| 姓名 | 陈敏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5111973XXXXXXXX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是 |
(三)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 名称 | 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邹伟民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03982727696 | |
| 主要经营场所 | 高邮市高邮镇丁庄村周庄组 | |
| 注册资本 | 600万 |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工商登记前需许可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 经营期限 | 2013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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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邹伟民、陈敏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 伙)系邹伟民持有 58.33%出资份额并控制的企业,系邹伟民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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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邹伟民先生持有传艺科技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154,105,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53.83%;陈敏女士持有传艺科技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3,145,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1.10%;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 限合伙)持有传艺科技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6,29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减少至 2.20%。
本次权益变动后,邹伟民和陈敏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157,25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54.9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和陈敏夫妇、及邹伟民控制 的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163,5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57.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0 年 7 月 31 日,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向公司出具《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3,5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8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增加或减少其所 持有的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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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 36,855,036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86,255,88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不变,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为 57.1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方式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发行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 邹伟民 | 持股数量不变,持 股比例被动下降 |
154,105,000 | 61.79% | 154,105,000 | 53.83% |
| 陈敏 | 持股数量不变,持 股比例被动下降 |
3,145,000 | 1.26% | 3,145,000 | 1.10% |
| 扬州承源投资 咨询部(有限 合伙) |
持股数量不变,持 股比例被动下降 |
6,290,000 | 2.52% | 6,290,000 | 2.20% |
| 合计 | 163,540,000 | 65.57% | 163,540,000 | 57.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变化,但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邹伟民持有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4,105,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53.83%,(其中 28,100,0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剩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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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江苏传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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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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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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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 __ 邹伟民 陈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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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
邹伟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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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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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 __
邹伟民 陈敏
----- End of picture text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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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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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高邮市凌波路33号 | |
| 股票简称 | 传艺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866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邹伟民 、陈敏、扬州承 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 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地 |
不适用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 加 □ 减 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持 股 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 公司家数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 赠 与 □ 其他■(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邹伟民持有154,105,000股、陈敏持有3,145,000股,扬州承 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持有6,290,000股。 持股比例:邹伟民持有61.79%股权、陈敏持有1.26%股权、扬州承源投资 咨询部(有限合伙)持有2.52%股权,合计持有65.57%股权。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邹伟民持有154,105,000股、陈敏持有3,145,000股,扬州承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邹伟民持股比例下降7.96%,陈敏持股比例下降0.16%,扬州 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下降0.32%。 持股数量:邹伟民持有154,105,000股、陈敏持有3,145,000股,扬州承 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持有6,290,000股。 持股比例:邹伟民持有53.83%股权、陈敏持有1.10%股权、扬州承源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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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部(有限合伙)持有 2.20% 股权,合计持有 57.13% 股权。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0 年 9月 14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 □ 不 适 用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减 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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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 __ 邹伟民 陈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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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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