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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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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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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于2022 年8 月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问询,对公司 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组织、个人
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 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经审核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何琴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何琴女士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何 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__ __ __ 姜 磊 余新平 梁国正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