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ICHIA — Annual Report 2020
Aug 2, 2021
52057_rns_2021-08-02_c1ec0907-6051-4402-a857-c8210b226ded.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
姓名:曾恭勝 職稱:執行長 聯絡電話:(03)397-3345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 姓名:黃彥翔 職稱:財務長 聯絡電話:(03)397-3345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工廠地址及電話: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二路 268 號 電話:(03)397-3345
三、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B1 電話:(02)2504-8125 網址:http://www.taishinbank.com.tw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會計師姓名:謝明忠會計師、劉書琳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00 號 20 樓 電話:(02)2725-9988 傳真:(02)4051-6888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本公司網址:http://www.ichia.com
| 壹、致股東報告書1 | |
|---|---|
| 貳、公司簡介 | 4 |
| 叁、公司治理報告 | |
| 一、組織系統5 | |
| 二、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6 | |
|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10 | |
|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13 | |
|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27 | |
|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28 | |
| 一、資本及股份 | 31 |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34 |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34 |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34 |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34 |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34 |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34 |
| 一、業務內容 | 35 |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43 |
| 三、從業員工 | 50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50 |
| 五、勞資關係 | 51 |
| 六、重要契約 | 51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52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54 |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 56 |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 56 |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 56 |
| 一、財務狀況 | 58 |
|---|---|
| 二、財務績效 | 58 |
| 三、現金流量 | 59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59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59 |
| 六、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 | 59 |
| 七、其他重要事項 | 60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64 | |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
|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 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
| 淥一丶最近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 |
壹、致股東報告書
毅嘉集團 109 年全年度合併營收為新台幣 55.03 億元,合併毛利率 13%,合併營業淨利 1.96 億元,合併稅後淨利為 1.20 億元,稅後每股盈餘約為新台幣 0.40 元,集團整體營運在 109 年雖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及貿易戰的衝擊影響,但整體營運仍然穩健,獲利逆勢創近六 年次高水準,顯現毅嘉集團在營運管理效能提升與風險控管之成果卓越,在全球系統性風險 干擾之下,展現出毅嘉在經營管理上的堅強韌性。 回顧 109 年度,新冠肺炎初期重災區座落於中國大陸,受限於中國大陸政府初期的封城
政策,人力、物資有限度的移動,對中國大陸生產比重較高的我們嚴然形成極大的衝擊與挑 戰,而後隨著疫情擴散全球,更是重創了全球經濟,打亂了毅嘉原本營運成長的節奏,但是 隨著疫情的發展,帶動了居家上班與宅經濟需求,推升筆電、平板與遊戲機的相關需求增加, 也為營運帶來了意外的收獲,而毅嘉近年來持續耕耘的車用產品市場,雖然在第二季度遭遇 因疫情擴散造成歐美主要車廠停工的嚴峻挑戰,但毅嘉本著「誠心」、「用心」、「創新」 與「成就無限」之經營理念,務實的面對經營逆境,透過營運成本費用的管控以及智能製造 的推動,持續的提升毅嘉生產製造與營運管理的核心競爭力;在面對全球產業高度競爭與中 美貿易角力的挑戰下,毅嘉配合客戶的需求,也逐步的擴增台灣林口廠與馬來西亞廠的產能, 以面對全球供應鏈結構的調整,藉由擴大生產佈局與整合集團資源,來厚植產業競爭優勢。 展望未來,全球經濟在疫情影響趨緩下可望逐步復甦,而隨著市場對於 AI、5G 及物聯
網等新科技需求大增,毅嘉也配合客戶積極開發軟硬結合板、多層板及散熱等相關產品,並 持續深耕車用產品市場投入車用硬版打件業務,預期未來將對毅嘉的營收產生較大的挹注, 而就汽車產業的長期發展而言,除了電動化趨勢外,電子化及智慧化也是另一個持 續發展的趨勢,車用電子需求的大幅增加也將在未來進一步帶動毅嘉的營收獲利穩 健成長,期望未來我們能以更優越的營運績效,來回應全體股東的殷切期望與支持。 董 事 長 創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秋永

1

一、109 年度營業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稅後純益(損)為新台幣元
| 一、109 年度營業結果 |
|||
|---|---|---|---|
| (一)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
|||
| 項 目 |
年度 108 |
年度 109 |
增(減)比率% |
| 營業收入淨額 | 6,148,946 | 5,502,842 | (10.51%) |
| 營業成本 | 5,284,735 | 4,758,407 | (9.96%) |
| 營業淨利(損) | 280,795 | 195,687 | (30.3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244 | (5,674) | (2,425.41%) |
| 稅後純益(損) | 226,792 | 120,190 | (47.00%) |
(二) 預算執行情形:不適用。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項 目 |
年度 108 |
年度 109 |
|
|---|---|---|---|
| 負債佔總資產比率 | 30.99 | 39.71 | |
| 財務結構(%)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10.78 | 210.56 |
| 流動比率 | 213.22 | 165.61 | |
| 償債能力(%) | 速動比率 | 181.01 | 137.50 |
| 利息保障倍數 | 12.02 | 13.58 | |
| 資產報酬率 | 2.72 | 1.47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3.83 | 2.08 | |
| 獲利能力(%) | 純益率 | 3.69 | 2.18 |
| 每股盈餘(元) | 0.74 | 0.40 |
(四) 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 109 年度投入 176,144 仟元之研發費用,約為營業額 3.2%,致力於研究發展工作,而研發成果 亦符合公司預定進度,有關 109 年度新開發成功之技術、產品,請參閱本年報第 41 頁,而未來年度 的研究發展計畫請參閱本年報第 36 頁。
二、110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
1.營運規劃
- (1)透過建構完善之全球產銷網絡,產品朝向多元化、多角化發展,持續深耕技術層面的高 信賴性產品,成為世界一流之整合性關鍵零組件供應商。
- (2)長期培訓專業人才,落實績效考核制度,強化薪資獎酬機制,厚實人力資本。
(3)落實組織改革及當責文化,強化團隊競爭力以提升營運績效。
2.財務規劃
- (1)依據中長期資金需求規劃,以安全穩健的原則,籌措資金及資產配置;有效控管預算及 資本支出,健全財務結構。
- (2)與往來金融機構密切合作,掌握金融市場脈動,降低資金成本,靈活運用金融工具,規 避利率/匯率風險,確保風險之管控,提升集團資金運用效率。
-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 1.依據本公司現有量產及開發中機種,以及客戶未來預計開發之新機種需求,配合本公司產 能及未來擴產計畫,預估銷售數量將持續穩定成長。
- 2.依據終端市場的產品發展趨勢,與本公司的技術能力評估,將在新產品新技術領域能拓展 新的營運動能。
-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 1.生產策略
- (1)配合營運狀況,調整組織與產線的配置,提高生產效率及競爭力。
- (2)有效調節與運用各製造基地產能,提高生產流程自動化比重,有效縮短交期及促進各廠 生產效率。
- (3)強化全製程、協同客戶開發、一站式服務、自動化生產設備、持續提昇生產品質、技術 能力、提高良率及降低成本。
- 2.行銷政策
- (1)積極參與國內、外商業展覽活動,拓展銷售觸角,迅速搜集產業情報,提昇行銷能力。
- (2)持續深耕與客戶間長期良好之合作關係,開發高信賴性產品的利基市場,並透過擴大產 品線及產銷規模,協助客戶降低成本及提供一次購足之服務。
- (3)以台灣總部為全球營運中心,架構全球性的運籌管理與分工體系,整合及建立長久穩固 的國際行銷網路,提昇全球的銷售量與利潤。
- (4)以中國大陸為主要生產中心,持續拓展海外市場,建立品質、交期與價格的競爭優勢, 提高市佔率。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一) 擴大產品應用領域,致力於新產品及新技術開發,掌握市場商機。
- (二) 朝多項材質組合研發產品,豐富及多樣化產品線,並朝高附加價值之產品領域發展,擴大 利基。
- (三) 提昇工程能力,積極投入產品之研發與設計,縮短產品開發時間,降低開發成本,並持續 進行品質提昇的工作。
- (四) 結合現有之產品系列,延攬高階研發人員,投入高階產品之研發。
-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請參考第 1 頁之說明。
貳、公司簡介
- 一、設立日期: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七日。
- 二、公司沿革
- 民國78年:本公司設立,創立資本額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
- 民國81年:購置廠房及土地於新竹縣湖口鄉大同路7號,基地面積 883.3坪。
- 民國82年:於美國聖地牙哥設立北美分公司,負責北美區域之行銷,並於83年轉投資設立墨西 哥製造廠,產銷合一。
- 民國83年:通過ISO-9002國際品質認證。
- 民國85年:投資馬來西亞-毅嘉橡膠工業(馬)有限公司,取得公司80%股權。
- 民國86年:成立本公司100%持有之毅嘉控股(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對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 之轉投資事業,改由該子公司直接持有。 辦理股票公開發行。
- 民國87年:取得ISO-14001國際環保認證。
- 民國88年:林口營運總部動工,建構全球性運籌及研發中心。
- 民國89年:股票正式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軟性印刷電路板產品研發成功上市。 林口營運總部落成,正式啟用。
- 民國90年:投資聯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該公司30%股權,發展鎂鋁合金產品,確立集團 三大事業處架構。 設立ICHIA Technologies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並籌建Ichia匈牙利廠。
設立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並籌建毅嘉電子(蘇州)廠。
民國93年:光學影像處與光學元件處成立,研發微型化數位相機模組。
- 民國94年:專注按鍵及軟板兩大事業部門營運及發展,結束光電產品業務。
- 民國96年:蘇州廠二期廠房擴建。
- 民國97年:中山新廠正式啟用。
- 民國98年:增資聯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提高至50.1%。 董事會決議通過吸收合併聯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民國99年:合併聯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民國101年:蘇州FPC廠區擴大35條SMT生產線。
- 民國102年:MVI醫療器械獲得ISO13485認證。 蘇州廠三期廠房擴建完成。
- 民國103年:細線路製程PEDLIM (L/S:35:25 um)正式量產。 民國104年:天下雜誌台灣『2000大企業』調查中營運績效50強之一。 依據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流動性與財務指標,榮獲臺灣證劵交易所篩選入「臺灣公司 治理100指數」成分股。 林口廠細線路製程PEDLIM 第三代線建置完成,產能提升為20,000㎡。 民國106年:細線路製程PEDLIM (L/S:20:20 um)正式量產。 完成開發SOF製程。(System on Flex, COF薄膜覆晶封裝暨SMT表面零件黏著二合一製
- 程)
叁、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組織結構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
|---|---|
| 稽核室 | 內部稽核制度之建立、修訂及檢討,(海內外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審核、檢討 及稽核。 |
| 法務室 | 負責公司法務、各項契約審核與管理等。 |
| MVI BU FPC BU |
負責公司各項產品之生產、運籌、行銷、研發、產品品質管理與行銷管理等。 |
| ADM | 負責公司總務及廠務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
| 人資行政處 | 負責人力資源、教育訓練等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
| 財會處 | 負責財務、會計、股務、預算作業及關係企業管理之規劃與執行。 |
| 資訊處 | 負責資訊環境建置、資訊交換機制與資訊安全維護。 |
| 董事 ) 一 ( |
1.董事資料 | 110 | 23 月 4 年 |
日 | 股數單位:股 | ||||||||||||
|---|---|---|---|---|---|---|---|---|---|---|---|---|---|---|---|---|---|
| 國籍 或註 |
姓名 | 選(就)任 性 |
任期 | 初次選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 之其他主管、董事 或監察人 |
備註 | ||||
| 冊地 | 日期 別 |
任日期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股數 持股 比率 |
持股 比率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中華 | 創意投資 (股)公司 |
109.6.12 | 三年 | 109.6.12 | 15,468,480 | 5.03 | 18,372,480 | 5.97 | 0 | 0 | 無 0 0 |
無 | 無 | 無 | 無 | ||
| 民國 | 代表人: 黃秋永 |
109.6.12 男 |
三年 | 86.6.21 | 0 | 0 | 10,913,486 | 3.55 | 3,180,790 | 37,413,961 1.03 |
12.18 | 肄業 EMBA 台灣大學 金寶電子 |
(註一)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黃子軒 | 父子 | |
| 中華 民國 |
黃麗玲 | 109.6.12 女 |
三年 | 86.6.21 | 4,732,083 | 1.54 | 4,732,083 | 1.54 | 2,513,994 | 0.82 | 業 0 0 |
中興企研所學分班結 輔大經濟系 智寶電子 |
(註二) | 無 | 無 | 無 | |
| 中華 | 法拉利投資 (股)公司 |
109.6.12 | 三年 | 100.6.15 | 15,472,481 | 5.03 | 18,377,481 | 5.98 | 0 | 0 | 無 0 0 |
無 | 無 | 無 | 無 | ||
| 民國 | 代表人: 黃子軒 |
109.6.12 男 |
三年 | 106.6.13 | 0 | 0 | 4,422,896 | 1.44 | 0 | 0 | Brown 0 0 |
University | 創意投資(股)公司董事 | 董事長 代表人 |
黃秋永 | 父子 | |
| 中華 民國 |
黃子成 | 109.6.12 男 |
三年 | 103.6.11 | 1,285,000 | 0.42 | 1,285,000 | 0.42 | 0 | 0 | Pacific 0 0 |
Western University. |
瑞儀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鎰勝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龍生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
| 中華 民國 |
陳泰然 | 109.6.12 男 |
三年 | 106.6.13 | 0 | 0 | 0 | 0 | 200,000 | 0.07 | 0 0 |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 (奧伯尼)博士 |
致茂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及薪 國產建材實業(股)公司薪酬委員 中興保全(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 國立台灣大學特聘講座教授 酬委員會委員 會委員 員 |
無 | 無 | 無 | |
| 中華 民國 |
黃欽明 | 109.6.12 男 |
三年 | 106.6.13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系 | 天正國際精密機械(股)公司董事 致茂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光遠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麗臺科技(股)公司董事 鎰勝工業(股)公司董事 達運光電(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初次選 任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 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任日期 | 持股 比率 股數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持股 比率 股數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職稱 | 關係 姓名 |
||
| 109.6.12 三年 |
0 0 |
0 | 0 | 0 | 0 | 0 0 |
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 Washington)商學院 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 美國華盛頓大學 of 高階管理結業 (University 究所博士 究所碩士 |
科技部網路金融創新產學小聯盟 清大數位經濟技術創新研發與應 新竹市企業經理協進會秘書長 用計畫顧問 顧問 |
無 | 無 無 |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
| 法人股東名稱 | 名稱 | 持股比例 |
| 黃秋永 | 81.04% | |
| 阮美娜 | 0.26% | |
| 黃子軒 | 0.26% | |
| 創意資股份有限公司 | 黃清玉 | 15.41% |
| 黃淑娥 | 2.87% | |
| 余惠珠 | 0.15% | |
| 黃秋永 | 81.04% | |
| 阮美娜 | 0.26% | |
| 法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黃子睿 | 0.26% |
| 許玲瑜 | 1.66% |
3.董事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 條件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1) | 兼任 | ||||||||||||
|---|---|---|---|---|---|---|---|---|---|---|---|---|---|---|---|---|
| 姓名 |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 須相關科系 之公私立大 專院校講師 以上 |
法官、檢察官、 律師、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司業務 所需之國家考試 及格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 |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經 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其他 公開 發行 公司 獨立 董事 家數 |
| 創意投資(股) 公司代表人: |
| | | | | | | | 2 | |||||||
| 黃秋永 | ||||||||||||||||
| 黃麗玲 | | |
| | | | | | | 0 | ||||||
| 黃子成 | | | | | | | | | | | | | | 1 | ||
| 法拉利 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子軒 |
| | | | | | | | | 0 | ||||||
| 陳泰然 | | | | | | | | | | | | | | 1 | ||
| 黃欽明 | | | | | | | | | | | | | | 0 | ||
| 許萬龍 | | | | | | | | | | | | | | 0 | ||
| 林保雍 (109.6.12 卸任) |
| | | | | | | | | | | | | 1 |
註 1: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 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 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 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0%以上,未超過 50%, 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 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12)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4 年 110 |
23 月 |
日 | 股數單位:股 | |||||||||||||
|---|---|---|---|---|---|---|---|---|---|---|---|---|---|---|---|---|
| 稱 職 |
國籍 | 名 姓 |
性別 | 選(就)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 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 |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人 |
備註 | |||||
| 任日期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例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職 稱 |
關係 姓名 |
|||||||
| 總經理 | 中華 民國 |
曾恭勝 | 男 | 109.7.1 | 851,000 | 0.28% | 37,000 | 0.01% | 0 | 0.00% | 總經理室資深 淡江大學物理系 欣興電子 特助 |
毅嘉電子(蘇州)董事長 兼總經理 |
無 | 無 無 |
||
| 副總經理 | 中華 民國 |
吳烽鑫 | 男 | 100.6.1 | 160,000 | 0.05% | 0.00% 0 |
0 | 0.00% | 中央大學高階主管企管碩 資深處長 毅嘉科技 士班 |
中山毅永電子董事長 兼總經理 |
無 | 無 無 |
|||
| 財務主管 | 中華 民國 |
黃彥翔 | 男 | 108.11.12 | 61,500 | 0.02% | 0.00% 0 |
0 | 畢 0.00% |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 財務經理 毅嘉科技 |
毅嘉電子(蘇州)監事 中山毅永電子監事 |
無 | 無 無 |
|||
| 會計主管 | 中華 民國 |
鄭靜怡 | 女 | 109.3.18 | 40 | 0.00% | 0.00% 0 |
0 | 0.00%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 會計 鼎沛股份有限公司 普會課長 毅嘉科技 理系畢 管理師 |
無 | 無 | 無 無 |
|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
1.董事酬金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董事酬金 | A、B、 | 等四 D 及 C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 | 領取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項總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 |
薪資、獎金及特支 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及 | 等七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G |
來自 子公 |
|||||||||||
| 姓名 | 財務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司以 外轉 |
|||||||||||||||||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現 金 金 額 |
股票 | 現金 | 股票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投資 事業 或母 公司 酬金 |
|
| 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黃秋永 | 1,800 | 1,800 | 1,330 | 1,330 | 2.60% | 2.60% | 1,800 | 1,80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黃麗玲 | 0 | 0 | 0 | 0 | 1,670 | 1,670 | 80 | 80 | 1.46% | 1.4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法拉利投資 (股)公司 |
0 | 0 | 0 | 0 | 1,000 | 1,000 | 0 | 0 | 0.83% | 0.8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黃子軒 | 0 | 0 | 0 | 0 | 100 | 100 | 0.08% | 0.0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黃子成 | 0 | 0 | 0 | 0 | 1,000 | 1,000 | 80 | 80 | 0.90% | 0.9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陳泰然 | 600 | 60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0.60% | 0.6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黃欽明 | 600 | 600 | 0 | 0 | 0 | 0 | 120 | 120 | 0.60% | 0.6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許萬龍 | 350 | 350 | 0 | 0 | 0 | 0 | 80 | 80 | 0.36% | 0.3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卸任) 林保雍 |
300 | 300 | 0 | 0 | 0 | 0 | 20 | 20 | 0.27% | 0.2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無 | ||
| 創意投資(股) (109.6.12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4.10% 0.90% 0.60% 0.60% 0.36% 0.27% 1.46% 0.83% 0.08% |
4.10% 1.46% 0.83% 0.08% 0.90% 0.60% 0.60% 0.36% 0.27% |
10
| 子 轉 或 母公司酬金 自 外 業 無 來 以 事 無 無 無 無 取 司 資 領 公 投 等四項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總額占稅後純益 1.66 1.74 0.67 3.24 6.48 之比例(%) D 及 A、B、C 本公司 1.66 1.74 0.67 3.24 6.48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股票金額 0 0 0 0 0 3,000(註) 現金金額 300(註) 員工酬勞金額(D) 0 0 0 股票金額 0 0 0 0 0 本公司 3,000(註) 現金金額 300(註) 0 0 0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299 299 293 特支費等等(C) 54 99 獎金及 本公司 299 299 293 54 99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退職退休金(B) 0 0 0 0 0 本公司 0 0 0 0 0 1,800 3,600 4,500 1,600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750 司 薪資(A) 本公司 1,800 3,600 4,500 1,600 750 (109.3.18卸任) 卸任) 卸任) 黃秋永 孫永祥 吳烽鑫 曾恭勝 黃彥翔 姓名 (109.7.1 (109.7.1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財務主管 總經理 策略長 職稱 |
註:係為擬議分派金額。 | |||||||
|---|---|---|---|---|---|---|---|---|
11
3.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 3.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 ||||||
|---|---|---|---|---|---|---|
| 身份 | 經 理 人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109 年 12 月 總計 |
31 日 單位:仟元/仟股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 |
| 總經理 | 黃秋永 卸任) (109.7.1 |
0 | 0 | 0 | 0 | |
| 策略長 | 孫永祥 (109.3.18 卸任) |
0 | 0 | 0 | 0 | |
| 副總經理 | 吳烽鑫 | 0 | 0 | 0 | 0 | |
| 總經理 | 曾恭勝 | 0 | 3,000 | 3,000 | 2.50 | |
| 財務主管 | 黃彥翔 | 0 | 300 | 300 | 0.25 | |
| 會計主管 | 鄭靜怡 | 0 | 50 | 50 | 0.04 |
(四)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 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 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最近二年度支付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率(%):
| 108 | 年度 | 109 | 年度 | |
|---|---|---|---|---|
| 合併報表內 | 合併報表內 | |||
| 本公司 | 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所有公司 | |
| 董事 | 4.32 | 4.32 | 7.70 | 9.19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5.86 | 6.32 | 13.81 | 13.81 |
本公司董事酬勞除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提列外,並考量董事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同時 參考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經理人之報酬則依績效評估之結果決定之。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
|---|---|---|---|---|---|
|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
| 109 | 年度董事會開會 6 |
次,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董事長 | 創意投資(股)公司 | 4 | 0 | 100 | 109.6.12 上任, |
| 代表人:黃秋永 | 應出席 4 次 |
||||
| 副董事長 | 黃麗玲 | 6 | 0 | 100 | 無 |
| 董事 | 黃子成 | 6 | 0 | 100 | 無 |
| 法人董事 | 法拉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子軒 |
6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陳泰然 | 6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欽明 | 6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許萬龍 | 4 | 0 | 100 | 109.6.12 上任, 應出席 4 次 |
| 獨立董事 | 林保雍 | 1 | 0 | 50 | 109.6.12 卸任, 應出席 2 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 |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不適用證交法第 14 條之 3 規 定。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109 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與董事有利害關係之議案發生。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 形評估:
(一)鼓勵董事參加公司治理相關課程,109 年度董事進修人數共 2 人,進修時數達 12 小時。
(二)本公司已於 106 年設置審計委員會,強化董事會職能。
(二)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09.1.1-109.12.31 | 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 功能性委員會 |
一、董事成員自評 二、功能性委員會自評 |
一、董事成員自評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二、功能性委員會自評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
|---|---|---|
| 5.內部控制。 |
| (三)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
| 109 |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 |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獨立董事 | 陳泰然 | 4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欽明 | 4 | 0 | 100 | 無 |
| 109.6.12 上任, |
|||||
| 獨立董事 | 許萬龍 | 2 | 0 | 100 | 應出席 2 次 |
| 109.6.12 卸任, |
|||||
| 獨立董事 | 林保雍 | 1 | 0 | 50 | 應出席 2 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 |
|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
|---|
| ------------------------------------- |
| 獨立董事 | 林保雍 | 1 | 0 | 5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券交易法第 |
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條之 14 5 |
所列事項: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 | ||
| 日期 | 議案內容 |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 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109.3.18 | 1.108 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8 3.108 4.會計主管異動案。 5.108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6.擬向子公司借貸案。 7.109 年度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 年度盈餘分派暨現金股利發放案。 |
1.出席審計委員會委員全體無異議 照案通過。 2.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日期 | 議案內容 |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 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109.5.13 | 無 | 無 | |||
| 109.8.10 | 1.109 年第二季合併財報。 |
1.出席審計委員會委員全體無異議 | |||
| 109.11.11 | 1.訂定 110 2.委任 110 |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年度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及報酬。 |
照案通過。 2.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 |
|||||
| 參與表決情形:無。 | |||||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 方式及結果等):
(一)內部稽核主管每月呈送稽核報告給審計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對於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及有 效性做及時審查,並列席董事會,若有疑義可隨時溝通。
(二)會計師除列席董事會外,若遇重大法令變動或財報問題時可做即時雙向溝通。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四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否 是 |
摘要說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 無差異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宜,並依程序實施? |
V | (一)本公司設有投資人關係專人專職負責處理股東之建議或糾紛,必要 時將委請法律顧問協助。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 者名單? |
V | 構,可掌握實質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二)本公司股務交由專業之股務代理機構負責,並設有專人了解股東結 |
無差異 |
|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三 ( |
V | 法」、「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等,以適當控管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風 本公司已依相關法令規範建立管理制度,如「子公司營運管理辦 ) 三 ( |
|
|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 買賣有價證券? ) 四 ( |
V |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禁止內線交易,並 險並建立適當的防火牆。 不定時向內部人宣導。 ) 四 ( |
|
|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V | (一)本公司已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董事會成員之多元化方針, | |
|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 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二 ( |
V | 本公司目前尚未設置其他各類功能型委員會,未來將進行評估。 另董事會成員中已有一名女性董事。 ) 二 ( |
|
|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 行績效評估,請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 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三 ( |
V | 110年第一季前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俟董事會 通過後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本公司預計於 ) 三 ( |
無重大差異 |
|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四 ( |
V | 本公司每年評估一次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最近一次評估結果已提 會計師事務所謝明忠會計師、劉書琳會計師,皆符合本公司獨立性 報109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經評估本公司委任之勤業眾信聯合 評估標準(註一)。 ) 四 ( |
|
| 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 ( 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V | 本公司設有投資人關係及股務負責公司治理相關業務。 | |
| 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 ? ) 會議事錄等 |
無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 | V | 本公司設有專責人員擔任公司溝通管道,透過當面溝通、電話、書信或 | 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摘要說明 否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
||
|---|---|---|---|---|
| 是 | 情形及原因 | |||
| 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 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供應商等 |
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隨時掌握相關資訊,以維護雙方合法、合理之權益。 電子郵件方式,保持與利害關係人之溝通管道暢通,並於本公司網站設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已委任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差異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七、資訊公開 |
V | (一)本公司已建置網站定期揭露本公司相關之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 本公司網址:www.ichia.com 資訊。 |
||
|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 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 放置公司網站等)? ) 二 |
V | 資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並依照規定將法說會簡報及影音檔放 本公司設有專責人員負責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工作及公司網站 置於公司網站之投資人專區。 ) 二 ( |
無重大差異 | |
| 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 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 份營運情形? ) 三 |
本公司無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但有於規定期限 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未來將進行評估。 ) 三 ( V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 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 |
V V |
僱員關懷:本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實施勞健保退休金制度, 並為員工定期安排健康檢查及員工旅遊,重視勞資關係,提供平等 (一)員工權益:本公司依勞基法規定保障員工權益。 ) 二 ( |
||
| 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 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已設置投資人關係專職處理股東建議及糾紛。 就業機會。 ) 三 ( |
||
| V V |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設置專責人員與利害關係人建立順暢之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維持長期良好之合作關係。 ) 四 ( |
|||
|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 溝通管道,以維護雙方之權益。 ) 六 ( V |
109年度董事及監察人之進修時 | |||
| 數不足「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規定,相關 進修情形詳註二。 |
||||
| V |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依法訂定內部相 關規範,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 ) 七 ( |
無重大差異 | ||
| V |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關係保持良好,建立長久互信 合作,創造公司利潤。 ) 八 ( |
|||
| V | (九)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截止年報刊印日止,本 | |||
| 公司已為董事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 | ||||
| V | 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取得相關證照情形: ) 十 (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否 是 |
摘要說明 | 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人數 | |||
| 財務 證照 |
|||
| 1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合格 |
|||
| 1 信託業業務人員 |
|||
| 均針對公司治理評鑑未得分項目進行檢討及排定改善計畫,預計110年度逐步規劃董事會績效評估及大幅提升公司資訊透明度。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本公司每年 |
註一:會計師獨立性自評表
| 是否符合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獨立性 |
|---|
| 1.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僱傭關係 否 是 |
| 2.會計師最近二年是否擔任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 否 是 大影響之職務 |
| 3.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有親屬關係 否 是 |
| 4.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負責人有資金借貸之往來 否 是 |
| 5.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投資或分享財務利益之關係 否 是 |
| 6.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管理諮詢或其他非審計業務而影響其獨立性 否 是 |
| 7.會計師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 否 是 |
| 6.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管理諮詢或其他非審計業務而影響其獨立性 | 否 | 是 | ||||||
|---|---|---|---|---|---|---|---|---|
| 7.會計師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 | 否 | 是 | ||||||
| 註二:109 | 年度董事進修情形: | |||||||
| 進修日期 | ||||||||
| 職稱 | 姓名 | 起 | 迄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109.9.22 | 109.9.22 | 台灣董事學會 | KPMG 治理精進 |
領袖學院論壇:劇變風險因應 | 公司 | 3 | ||
| 董事 | 黃子成 | 109.9.24 | 109.9.2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 市場發展基金會 |
109 導說明會 |
年度防範內線交易暨內部人股權交易宣 | 3 | |
| 董事長代表人 | 黃秋永 | 109.9.21 | 109.9.21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上市「公司治理 壇議程 |
3.0-永續發展藍圖」高峰論 | 3 | |
| 109.11.10 | 109.11.10 | 財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5G 關鍵技術與應用商機 |
3 |
(五)薪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
| (五)薪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 |
||||||||||||||||
|---|---|---|---|---|---|---|---|---|---|---|---|---|---|---|---|---|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2) | ||||||||||||||
| 身份別 (註 1) |
條件 姓名 |
商務、法務、財 務、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需相關 料系之公私立 大專院校講師 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工 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兼任其他公 開發行公司 薪資報酬委 員會成員家 數 |
備註 (註 3) |
| 獨立董事 | 陳泰然 | | | | | | | | | | | | 3 | 無 | ||
| 獨立董事 | 黃欽明 | | | | | | | | | | | | 0 | 無 | ||
| 獨立董事 | 許萬龍 | | | | | | | | | | | | 0 | 無 | ||
| 獨立董事 | 林保雍 | | | | | | | | | | | | 1 | 109.6.12 卸任 |
註 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 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 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 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 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9))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 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10)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 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 條第 5 項之規定。
2.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依照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規定,係將下列事項 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3.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本屆委員任期:109 年 6 月 12 日至 112 年 6 月 11 日,109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委 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2)本屆委員任期:109 | 年 月 6 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日至 年 12 112 6 |
月 日,109 11 |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 次,委 3 |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召集人 | 黃欽明 | 3 | 0 | 100 | 無 |
| 委員 | 陳泰然 | 3 | 0 | 100 | 無 |
| 委員 | 許萬龍 | 1 | 0 | 100 | 109.6.12 上任,應 出席 1 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二、 三、 109 年 1.109 (1)通過 |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月 日第 屆 3 18 3 108 |
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 次 3 第次會議 1 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 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109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 1.109 年 3 月 18 日第 3 屆 1 第次會議 (1)通過 108 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2)通過新任經理人每月薪資訂定案 (3)訂定經理人薪資酬勞辦法 2.109 年 5 月 13 日第 3 屆 2 第次會議 (1)通過經理人職務異動與每月薪資訂定案 (2)通過財務長每月薪資調整案 3..109 年 8 月 10 日第 3 屆 3 第次會議 (1)討論本公司獨立董事黃欽明先生報酬案 (2)討論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泰然先生報酬案 (3)討論本公司獨立董事許萬龍先生報酬案
(4)討論本公司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案
|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
| ) 六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企業社 |
||
|---|---|---|---|
| 評估項目 | 否 是 |
摘要說明 | 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一、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 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本公司秉持「誠心、用心、創新、成就無限」經營理念及重大性原則, 在追求企業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重視利害關係 人之權益,注重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議題,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方 針與營運活動,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 |
無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 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
V | 本公司目前尚未無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未來將進行 評估。 |
無差異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 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V V V V |
(二)本公司廢料已委由領有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的機構負責回收、處 本公司致力於推行節能減碳活動,提倡減用紙張、午休關燈及節省水 (四)本公司目前並未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 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認證,並依系統執行。 資源等,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量,未來將逐步進行改善。 本公司已通過 理及再利用。 ) ) 一 三 ( ( |
無差異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 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 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 |
V V |
(一)本公司依照各項勞動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訂定相關之管理政策 及程序,並將企業公民原則整合到企業內部之經營策略上,包括公司 政策、管理程序、人才培育以及內部報告等構面,對於公司政策之宣 (二)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及相關人事管理規章,內容涵蓋本公司聘僱勞工 償等均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設立職工褔利委員會透過員工選舉 產生之福利委員會運作,辦理各項福利事項;本公司酬金政策,係依 據個人能力,對公司的貢獻度,績效表現,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成正 休假、退休金給付、勞健保給付、職業災害補 導、員工意見了解皆採雙向開放溝通方式進行。 之基本工資、工時、 相關。 |
無差異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企業社 |
||
|---|---|---|---|
| 是 評估項目 |
否 | 摘要說明 | 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V V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與健康教育? |
(三)本公司已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 於發生職業災害,每年皆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 (四)本公司每年進行訓練調查後彙整為年度訓練計畫,並依年度訓練計畫 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展開員工培訓課程。 |
||
| V V (五)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公司是 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 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及申訴程序? |
(五)本公司之產品及服務行銷及標示,均依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辦理。 (六)本公司與供應商往來前,均會評估過去供應商是否有無影響環境與社 會紀錄,並要求簽屬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確保符合本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政策。 |
無差異 | |
| V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企業社會 責任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 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本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情形皆依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公司 已於網站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專區,將依實際運作情形將相關資訊揭露於 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本公司尚未編製企業責任報告書,未 展需要及法規辦理編製。 來將視公司發 |
無重大差異 | |
| 則,其實際運作情形均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 | ||
| (二)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及社會公益: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培育國際專業人才,贊助LPGA職業高爾夫球選手新台幣30萬元。 消費者權益:遵守公平交易,無誇大不實行銷,恪遵誠信正直之經營理念,提供客戶最高之品質與服務。 風險評估,以有效降低安全衛生風險達到持續改善之目標。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環保及安全衛生:遵守國內環保與安全衛生相關法規,符合政府及顧客對所交付產品之禁用物質規定要求,並致力節用能源,工業減廢、汙染防治工作及全面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企業社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
| (四)人權:不招募或任用各國法律定義之童工,不強迫員工勞動,禁止任何暴力或歧視行為,並提供員工身心健康、安全之工作環境,保障員工權益。 | 形及原因 | |||
|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七 (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誠信經 |
|||
| 目 項 估 評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 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V | (一)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恪遵誠信正直之經營理念。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 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 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 經營政策之承諾? |
V | (二)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中已明確規範其防範措施。 | 無差異 | |
|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 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三 |
V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中已明確規範其防範措施。 ) 三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 二、落實誠信經營 |
V | (一)本公司與往來對象合作前,均會評估其誠信紀錄,並訂有廉潔承諾 | ||
| 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書,要求往來對象須遵守各國法令及本公司內部規定外,不得有不 正當利益情事發生。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 | V | (二)本公司由董事會、董事長室及財會處等功能單位共同推動並落實企 | ||
| 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 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至少一年一次 ( |
業誠信經營。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 | V | (三)本公司訂有員工從業行為規範切結書第六條規定,員工應迴避任何 | 無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 行? |
V | (四)本公司已訂有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定期 有可能造成個人利益及公司利益衝突之情況行為發生。 |
||
| 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 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 |
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師執行查核? |
V | (五)本公司不定期對員工宣導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規劃內部之教育訓 |
| 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無差異 (一)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及設有利害關係人申訴信箱,由專職部 本公司設有專職單位受理檢舉及申訴事項,對檢舉人的身分及檢舉 本公司對於檢舉人均採取適當之保護及保密,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 門負責,建立良好及簡便之檢舉管道。 摘要說明 內容都予以保密。 練課程。 之處置。 ) ) 二 三 ( ( 否 是 V V V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無差異 本公司已於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及實行成 V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 |
| 效。 |
| 容及推動成效? | 效。 | ||||||
|---|---|---|---|---|---|---|---|
| 均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已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其實際運作情形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無。 | |||||||
| ) 八 ( |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相關規章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 | ||||||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109 | 年度本公司高階主管參與公司治理相關課程進修請參閱下表: | ||||||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進修機構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會計主管 | 鄭靜怡 | 110.3.16 110.3.8 -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初任進修班 | 30 | ||
| 109.2.14 | 財務報告常見缺失 IFRS 內稽人員如何因應編製 |
6 | |||||
| 稽核主管 | 張心怡 | 109.5.25 | 內部稽核協會 | 企業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之政策解析及內 稽內控實務重點研討 |
6 | ||
| 109.8.11 | 如何偵防隱匿的舞弊跡象及實例研討 | 6 |
(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日期:110年3月16日
本公司民國 109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 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 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 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 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 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 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 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 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 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 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 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 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 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 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 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 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 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董事長:創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簽章 代表人 黃秋永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0年3月16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7人中,有0人持反對 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曾恭勝 簽章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 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本公司被處罰案件 | 改善情形 |
|---|---|
| 年訴字570 號關於本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109 109 年 月 日法院宣判: 3 26 本公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 條第 款前段之非法清 46 4 理廢棄物罪,處罰金新台幣 萬元。 20 |
本公司已針對相關缺失進行改善,以符合廢 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股東會重要決議
| 會議日期 | 重要議案摘要 | 決議結果 | 執行情形 |
|---|---|---|---|
| 1.全面改選董事案。 | 當選名單:創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自股東會決議後生 | |
| 黃麗玲、法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效,任期為 | ||
| 黃子成、陳泰然(獨立董事)、黃欽明 | 109.6.12-112.6.11。 | ||
| (獨立董事)、許萬龍(獨立董事) | |||
|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 2.108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 | 相關表冊已依照法 | |
| 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 權,贊成權數 217,688,292 |
令規定向主管機關 | |
| 203,819,091 權,占總權數 93.62%, |
辦理申報及公告。 | ||
|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 | |||
| 3.108 年度盈餘分派案。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 | 已依股東會決議辦 | |
| 權,贊成權數 217,688,292 |
理。 | ||
| 權,占總權數 93.75%, 204,095,572 |
|||
|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 | |||
| 4.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 | 已依股東會決議辦 | ||
| 109.6.12 | 權,贊成權數 217,688,292 |
理。 | |
| 權,占總權數 93.75%, 204,089,467 |
|||
|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 | |||
| 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 | 已依股東會決議辦 | |
| 序」部分條文案。 | 權,贊成權數 217,688,292 |
理。 | |
| 權,占總權數 93.75%, 204,093,639 |
|||
|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 | |||
| 6.修訂「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 | 已依股東會決議辦 | |
| 文案。 | 權,贊成權數 217,688,292 |
理。 | |
| 權,占總權數 93.75%, 204,089,640 |
|||
| 7.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 |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 |
已依股東會決議辦 | |
| 條文案。 | 217,688,292 權,贊成權數 |
理。 | |
| 權,占總權數 93.75%, 204,094,246 |
|||
|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 | |||
2.董事會重要決議
| 會議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 109.5.13 | 1.經理人職務異動與每月薪資訂定案。 2.財務長每月薪資調整案。 3.本公司擬出售所屬專利權(車用照明裝置及觸控式照明裝置)及(印刷電路板結構)予 關係人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案。 |
| 4.辦理銀行授信額度申請案。 | |
|---|---|
| 109.6.12 | 1.推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案。 |
| 依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 1 |
|
| 109.7.27 | 2.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聲明書。 |
| 3.聘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 | |
| 1.辦理銀行授信額度申請案。 | |
| 2.修訂「109 年度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案。 |
|
| 109.8.10 | 3.獨立董事黃欽明先生報酬案。 |
| 4.獨立董事陳泰然先生報酬案。 | |
| 5.獨立董事許萬龍先生報酬案。 | |
| 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分配案。 6.108 |
|
| 1.訂本公司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110 |
|
| 2.本公司 年第一至三季與子公司間取得或處分供營業用之機器設備相關事宜。 109 |
|
| 109.11.11 | 3.評估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
| 4.訂本公司 年度簽證會計師報酬案。 110 |
|
| 5.辦理銀行授信額度申請案。 | |
| 6.設置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案。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
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 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 | ||||
|---|---|---|---|---|
| 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 策略長 | 孫永祥 | 108.1.9 | 109.3.18 | 職務調整 |
| 會計主管 | 李雅慧 | 108.6.28 | 109.3.18 | 職務調整 |
| 總經理 | 黃秋永 | 108.1.9 | 109.7.1 | 職務調整 |
|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 ||||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謝明忠 | 劉書琳 | 109.1.1-109.12.31 | 無 |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謝明忠 | 劉書琳 | 109.1.1-109.12.31 | 無 |
|---|---|---|---|---|
| 策略長 | 孫永祥 | 108.1.9 | 109.3.18 | 職務調整 | ||||
|---|---|---|---|---|---|---|---|---|
| 會計主管 | 李雅慧 | 108.6.28 | 109.3.18 | 職務調整 | ||||
| 總經理 | 黃秋永 | 108.1.9 | 109.7.1 | 職務調整 | ||||
|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謝明忠 | 劉書琳 | 109.1.1-109.12.31 | 無 | ||||
| 金額級距 | 公費項目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 1 | 低於 千元 2,000 |
V | ||||||
| 2 | 千元(含)~4,000 2,000 |
千元 | V | V | ||||
| 3 | 4,000 千元(含)~6,000 |
千元 | ||||||
| 4 | 千元(含)~8,000 6,000 |
千元 | ||||||
| 5 | 千元(含)~10,000 8,000 |
千元 | ||||||
| 6 | 千元(含)以上 10,000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 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 | ||||||||||
|---|---|---|---|---|---|---|---|---|---|---|
| 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 ||||||||||
|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
| 會計師 | 會計師 | 審計 | 非審計公費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制度 | ||||||||||
| 事務所 名 稱 |
姓 名 |
公費 | 設計 | 工商 登記 |
人力 資源 |
其他 | 小 計 |
|||
| 勤業眾信 | 移轉訂價報告 430 仟 |
|||||||||
| 聯合會計 | 林宜慧 | 2,700 | 0 | 0 | 0 | 480 | 480 | 109.1.1-109.12.31 | 元;非主管職全時員工 | |
| 師事務所 | 池瑞全 | 資訊覆核 50 仟元 |
||||||||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審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審 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 勤業眾信 聯合會計 |
林宜慧 池瑞全 |
2,700 | 0 | 0 | 0 | 480 | 480 | 109.1.1-109.12.31 | 元;非主管職全時員工 | |
|---|---|---|---|---|---|---|---|---|---|---|
| 師事務所 | ||||||||||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審 | ||||||||||
| 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 ||||||||||
|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 ||||||||||
|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 ||||||||||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 ||||||||||
| 更 | 換 | 日 | 期 | 109 年 |
3 月 18 |
日董事會通過 | ||||
| 更 換 |
原 因 |
及 說 |
明 | 為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需要,自 | 109 | 年第一季起,本 | ||||
| 劉書琳會計師。 | 公司之簽證會計師由林宜慧會計師及池瑞全會計師更換為謝明忠會計師及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 | 當事人 | |||||||||
| 受委任 | 情 | 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 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無 | |||||||||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有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其 | 他 | ||||||||
| 無 | V | |||||||||
| 說明:不適用 | ||||||||||
| 其他揭露事項 | ||||||||||
|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 | 不適用 | |||||||||
| 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
| 事 | 務 | 所 | 名 | 稱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 | 計 | 師 | 姓 | 名 | 謝明忠、劉書琳 | |||||
| 委 | 任 | 之 | 日 | 期 | 年 月 109 3 |
18 | 日董事會通過 | |||
| 委 任 |
前 就 特 |
定 交 |
易 之 |
會 計 |
||||||
| 處 理 |
方 法 或 |
會 計 |
原 則 |
及 對 |
無 | |||||
| 財 務 |
報 告 可 |
能 簽 |
發 之 |
意 見 |
| 無 V |
||
|---|---|---|
| 說明:不適用 | ||
| 其他揭露事項 | ||
|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 | 不適用 | |
| 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
| 會 計 師 姓 |
名 謝明忠、劉書琳 |
|
| 委 任 之 日 |
期 年 月 日董事會通過 109 3 18 |
|
| 委 任 前 就 特 定 交 易 之 |
會 計 |
|
| 處 理 方 法 或 會 計 原 則 |
及 對 |
|
| 財 務 報 告 可 能 簽 發 之 |
無 意 見 |
|
| 諮 詢 事 項 及 結 |
果 | |
| 繼 任 會 計 師 對 前 任 會 |
計 師 |
|
| 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無 |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 10 條第 6 款第 1 目及第 2 目之 3 事項之復函:無。
七、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於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之情形:無。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 股東股數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單位:股數
|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 股東股數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
|---|---|---|---|---|---|
| 單位:股數 | |||||
| 109 | 年度 | 年截至 110 |
月 日 4 23 |
||
| 職稱 | 姓 名 |
持有股數增 (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董事長 | 創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2,904,000 |
4,200,000 | |
| 董事長代表人 | 黃秋永 | 0 | 0 0 |
0 | |
| 董事長 | 黃麗玲 (已解職) |
0 | 0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副董事長 | 黃麗玲 | 0 | 0 0 |
0 | |
| 副董事長 | 黃子成 (已解職) |
0 | 0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董事 | 黃子成 | 0 | 0 0 |
0 | |
| 董事 | 法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70,000 | 0 2,905,000 |
4,200,000 | |
| 董事代表人 | 黃子軒 | 0 | 0 0 |
0 | |
| 總經理 | 黃秋永 (解職日:1090701) |
219,000 | 0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總經理 | 曾恭勝 | 0 | 0 0 |
0 | |
| 副總經理 | 孫永祥 (解職日:1090318) |
0 | 0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副總經理 | 吳烽鑫 | 95,000 | 0 15,000 |
0 | |
| 副總經理 | 曾恭勝 (已解職) |
451,000 | 0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大股東 | 黃秋永 | 219,000 | 0 0 |
0 | |
| 獨立董事 | 陳泰然 | 0 | 0 0 |
0 | |
| 獨立董事 | 黃欽明 | 0 | 0 0 |
0 | |
| 獨立董事 | 林保雍 (解職日:1090612) |
0 | 0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獨立董事 | 許萬龍 | 0 | 0 0 |
0 | |
| 財務主管 | 黃彥翔 | 0 | 0 0 |
0 | |
| 會計主管 | 李雅慧 (解職日:1090318) |
0 | 0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會計主管 | 鄭靜怡 | 0 | 0 0 |
0 |
(三)股權質押資訊:無。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 訊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 註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 率 |
名稱 | 關係 | ||
| 法拉利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
18,377,481 | 5.98% | 0 | 0% | 0 | 0% | 創意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
董事長相同 | 無 |
| 代表人:黃秋永 | 10,913,486 | 3.55% | 3,180,790 | 1.03% | 37,413,961 | 12.18% | 黃子睿、黃子軒 | 父子 | 無 |
| 創意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
18,372,480 | 5.97% | 0 | 0% | 0 | 0% | 法拉利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
董事長相同 | 無 |
| 代表人:黃秋永 | 10,913,486 | 3.55% | 3,180,790 | 1.03% | 37,413,961 | 12.18% | 黃子睿、黃子軒 | 父子 | 無 |
| 黃秋永 | 10,913,486 | 3.55% | 3,180,790 | 1.03% | 37,413,961 | 12.18% | 黃子睿、黃子軒 | 父子 | 無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受託保管波露寧新興 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 戶 |
5,733,573 | 1.86% | 0 | 0% | 0 | 0% | 無 | 無 | 無 |
| 黃麗玲 | 4,732,083 | 1.54% | 2,513,994 | 0.82% | 0 | 0% | 無 | 無 | 無 |
| 黃子睿 | 4,527,406 | 1.47% | 0 | 0% | 0 | 0% | 黃秋永 黃子軒 |
父 兄弟 |
無 |
| 黃子軒 | 4,422,896 | 1.44% | 0 | 0% | 0 | 0% | 黃秋永 黃子睿 |
父 兄弟 |
無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 北分行受託保管梵加 德集團公司經理之梵 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 數基金投資專戶 |
3,652,000 | 1.19% | 0 | 0% | 0 | 0% | 無 | 無 | 無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 業部受託保管瑞士信 貸國際公司投資專戶 |
3,255,000 | 1.06% | 0 | 0% | 0 | 0% | 無 | 無 | 無 |
| 阮美娜 | 3,180,790 | 1.03% | 10,913,486 | 3.55% | 0 | 0% | 黃秋永 黃子軒 黃子睿 |
夫妻 母子 母子 |
無 |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 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率
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均為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 100%持股之公司持有 100%股權(見「關係企業組 織圖」),故本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對同一轉投資事業均無持股。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 肆、募資情形 | ||||||||||
|---|---|---|---|---|---|---|---|---|---|---|
| 一、資本及股份 | ||||||||||
| (一)股本來源 | ||||||||||
| 1.股本來源 | ||||||||||
| 年 110 4 |
月 日 單位:仟元/仟股 23 |
|||||||||
| 發行價格 | 核 定 |
股 本 |
實 收 |
股 本 |
備 | 註 | ||||
| 年月 | (新台幣元)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數者 |
核准日期與文號 | ||
| 107.8 | 10 | 420,000 | 4,200,000 | 325,650 | 3,256,505 | 庫藏股減資 100,000,000 |
元 | 無 | 年 月 日經授商 107 8 17 字第 號 10701104780 |
|
| 107.12 | 10 | 420,000 | 4,200,000 | 317,267 | 3,172,675 | 庫藏股減資 83,830,000 |
元 | 無 | 年 月 日經授商 107 12 4 字第 10701146090 號 |
|
| 108.4 | 10 | 420,000 | 4,200,000 | 307,536 | 3,075,366 | 庫藏股減資 97,310,000 |
元 | 無 | 年 月 日經授商字 108 4 8 第 號 10801037270 |
|
| 109.7 | 10 | 600,000 | 600,000 | 307,536 | 3,075,366 | 無 | 無 | 年 月 日經授商字 109 7 8 第 號 10901113430 |
||
| 2.股份種類 | ||||||||||
| 年 月 110 4 23 |
日 | 單位:股 | ||||||||
| 股 | 份 | 核 | 定 | 股 本 |
備註 | |||||
| 種 | 類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 計 |
||||||
| 普通股 | (其中含庫藏股 | 307,536,533 10,000,000 |
股) | 292,463,467 | 600,000,000 | 上市 | ||||
| 普通股 | 307,536,533 (其中含庫藏股 股) 10,000,000 |
292,463,467 | 600,000,000 | 上市 |
|---|---|---|---|---|
110 年 4 月 23 日
| 普通股 | 307,536,533 (其中含庫藏股 |
股) 10,000,000 |
292,463,467 | 600,000,000 | 上市 | |||
|---|---|---|---|---|---|---|---|---|
| 3.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 | ||||||||
| (二)股東結構 | 年 月 日 110 4 23 |
|||||||
| 數量 | 股東結構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及法人 | 合計 | |
| 人 | 數 | 0 | 5 | 144 | 38,249 | 107 38,505 |
||
| 持有股數 | 0 | 171,000 | 49,032,036 | 223,088,219 | 35,245,278 | 307,536,533 | ||
| 持股比例 | 0.00% | 0.06% | 15.94% | 72.54% | 11.46% 100.00% |
|||
(三)股權分散情形
1.普通股(每股面額 10 元)
110 年 4 月 23 日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至 1 999 |
15,567 | 980,118 | 0.32% |
| 至 1,000 5,000 |
16,574 | 37,399,162 | 12.16% |
| 5,001 至 10,000 |
3,365 | 28,215,982 | 9.17% |
| 至 10,001 15,000 |
882 | 11,369,902 | 3.70% |
| 15,001 至 20,000 |
731 | 13,917,566 | 4.53% |
| 至 20,001 30,000 |
493 | 13,054,483 | 4.25% |
| 至 30,001 40,000 |
211 | 7,725,800 | 2.51% |
| 至 40,001 50,000 |
159 | 7,535,744 | 2.45% |
| 至 50,001 100,000 |
295 | 21,601,308 | 7.02% |
| 100,001 至 200,000 |
109 | 16,077,459 | 5.23% |
| 至 200,001 400,000 |
57 | 15,469,367 | 5.03% |
| 至 400,001 600,000 |
24 | 12,038,647 | 3.91% |
| 至 600,001 800,000 |
10 | 7,261,159 | 2.36% |
| 至 800,001 1,000,000 |
3 | 2,818,000 | 0.92% |
| 1,000,001 以上 |
25 | 112,071,836 | 36.44% |
| 合 計 |
38,505 | 307,536,533 | 100.00% |
2.特別股:無。
(四)主要股東名單:
110 年 4 月 23 日
|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8,377,481 5.98% 18,372,480 5.97% 10,913,486 3.55% 5,733,573 1.86% 4,732,086 1.54% 4,527,406 1.47% 4,422,896 1.44% 3,652,000 1.19% 3,255,000 1.06% 3,180,790 1.03% |
||
|---|---|---|
| 主要股東名稱 | ||
| 法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創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黃秋永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 ||
| 黃麗玲 | ||
| 黃子睿 | ||
| 黃子軒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 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瑞士信貸國際公司投資專戶 | ||
| 阮美娜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
|---|---|---|---|---|---|---|
| 年 度 |
年 110 |
|||||
| 項 | 目 | 年 108 |
年 109 |
截至 月 日 3 31 |
||
| 每股市價(元) | 最 | 高 | 19.00 | 20.20 | 21.75 | |
| (註1) | 最 | 低 | 12.60 | 9.08 | 15.55 | |
| 平 | 均 | 15.71 | 15.28 | 17.72 | ||
| 每股淨值(元) | 分 | 配 前 |
19.05 | 18.55 | (註 10) |
|
| (註2) | 分 | 配 後 |
18.55 | 18.06 | - | |
| 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 307,536 | 307,536 | 307,536 | |||
| 每股盈餘(元) | 每股盈餘 | 調整前 | 0.74 | 0.40 | - | |
| (註3) | 調整後 | 0.74 | 0.40 | - | ||
| 現 | 金 股 利 |
0.5 | 0.5 | - | ||
| 每股股利(元) | 無償配股 | 盈餘配股 | 0 | 0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0 | 0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4) | 0.5 | 0.5 | - | |||
| 本益比(註5) | 21.23 | 38.20 | -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利比(註6) | 31.42 | 30.56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7) | 3.18% | 3.27% | - |
*若有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時,並應揭露按發放之股數追溯調整之市價及現金股利資訊。
註 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註 2: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度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 度資料。
註 9:109 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 110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決議。
註 10: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未有會計師簽證或核閱資料。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公司章程所訂定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依據營運規劃、投資計畫、資本預算及內外部環境變化由董事會予以 訂定,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或部份分 派之;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其中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 股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東紅利之百分之三十,惟股東 紅利若低於每股配發 0.5 元時,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109 年度盈餘分派案經 110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通過,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 148,768,267 元,每股配發現金 0.5 元。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八)員工及董事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本期稅前淨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 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分派後,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 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上述員工酬勞以股 票或現金發放時,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 2.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 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以不低於 1%及不高於 3%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年度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 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3.董事會通過之分派酬勞情形:110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09 年度員工酬勞 7,000,000 元及董事酬勞 4,919,000 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 4.前一年度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配發股數、金額及股價), 其與認列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單位:新台幣元
| 108 年度(109 |
年發放) | ||||
|---|---|---|---|---|---|
| 項目 | 董事會通過之擬配發情形 | 實際配發情形 | 差異數 | 處理情形 | |
| 員工紅利 | 8,000,000 | 6,918,030 | 1,081,970 | 已於 年 月全數 110 2 配發完成 |
|
| 董事酬勞 | 5,000,000 | 5,000,000 | 0 無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買回期次 | 104 | 104 | 105 | 109 |
|---|---|---|---|---|
| 年第一次 | 年第二次 | 第一次 | 第一次 | |
| 買回目的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 買回期間 | 104/6/11-104/8/10 | 104/8/26-104/10/25 | 105/1/15-105/3/14 | 109/7/28-109/9/25 |
| 買回區間價格 | 20-30元 | 元 10-20 |
元 12-18 |
元 12-18 |
|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 普通股/10,000,000 | 普通股/8,383,000 | 普通股/9,731,000 | 普通股/10,000,000 |
| 股 | 股 | 股 | 股 |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元 | 元 | 元 | 元 |
| 231,311,215 | 159,386,963 | 148,996,738 | 161,328,237 |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股 | 股 | 股 | 股 |
| 10,000,000 | 8,383,000 | 9,731,000 | 0 |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 股 | 股 | 股 | 股 |
| 0 | 0 | 0 | 10,000,000 |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0% | 0% | 0% | 3.25%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業務主要內容
|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CC01080 |
|---|
| 電視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CC01030 |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3)CC01110 |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4)F113050 |
| 電子材料批發業。 (5)F119010 |
| 表面處理業。 (6)CA04010 |
|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7)CC01060 |
|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8)CC01070 |
| 模具製造業。 (9)CQ01010 |
| 光學儀器製造業。 (10)CE01030 |
| 智慧財產權業。 (11)F601010 |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12)CC01101 |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3)F401021 |
| 國際貿易業。 (14)F40101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模具製造業。 (9)CQ01010 |
|||
|---|---|---|---|
| 光學儀器製造業。 (10)CE01030 |
|||
| 智慧財產權業。 (11)F601010 |
|||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12)CC01101 |
|||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3)F401021 |
|||
| 國際貿易業。 (14)F401010 |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5)ZZ99999 |
|||
| 2.營業比重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營收及比重 | 109年度 | ||
| 產品項目 | 營 收 |
比 重(%) |
|
| 機構整合元件產品(含商品+模具) | 1,368,089 | 25% | |
| 軟板產品(含商品+模具) | 4,134,753 | 75% | |
| 合計 | 5,502,842 | 100% |
3.公司目前商品項目
| 主要產品 | 用 途 |
|---|---|
| 智能手錶錶帶/錶殼、車用內飾零組件、數位儀表、異種材質結合功能部件、網 | |
| 機構整合元件 | 路電話機按鍵、電子整合模組部件、無線通訊設備機構件等。 |
| 產品以車載為主,搭配質輕、薄小、可彎曲、低電壓的特性可組裝應用於智慧 | |
| 型手機、穿戴式產品、觸控面板、高階相機、筆記型電腦、智能音箱等 電 3C |
|
| 軟性印刷電路板 | 子產品,產品類別以雙面板為主流,單面板&多層板次之,並可配合 製程 SMT |
| 與其它零組件組裝。 | |
| 模具 | 塑膠成型之模具、橡膠成型之模具、異種材成型之模具、沖壓模具、軟板模具 |
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1)機構整合元件(MVI)
| 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 ||
|---|---|---|
| (1)機構整合元件(MVI) | ||
| 商品類別 | 商品項目 | 備註 |
| 穿戴產品 (Wearable parts) |
智能手錶(Smart Watch) |
穿戴配件產品 |
| 商用網路電話機 (VoIP Phone) |
商用網路電話機(VoIP Phone) |
|
| 中控面板模組(Display Module) |
車艙部件 | |
| 汽車部件 (auto parts) |
車頂控制台模組(OHC-over head control Module) |
車艙部件 |
| 控制按鍵模組(control keypad Module) |
車艙部件 | |
| 車用周邊配件 | 車艙部件 | |
| 機車部件 (Scooter parts) |
數位儀表(Digital Dashboard) |
|
| 對講機機構件模組 | ||
| 無線對講機與工規防水/ 防摔手持式 產品 |
工規類電池機構件 | |
| 工規類產品充電機構模組 | ||
| 其他部件 | 刷卡機(Card Machine) |
其他 |
| (Other Parts) |
機(POS POS Machine) |
其他 |
- a.增加自動化 CVL 貼合設備
- c.增加沖貼一體補強自動貼合機
- d.增加自動片式覆蓋膜自動貼合機
- e.增加自動連續印刷機
B.生產自動化設備導入-上件板
a.增加 AGV 自動化搬運設備
b.完善智能儲藏系統, 自動標籤, 自動數料結料設備 e.增加 3D AOI 設備
c.增加在線激光打標機
- d.增加 BGA 維修設備
- f.增加松下自動貼片機
C.未來產品開發專案
- A.軟硬結合板專案 B.模組整合機構件/軟板專案 C.穿戴式眼鏡手錶手環軟板/軟硬結合板專案 D.天線軟板開發 E.極細線路(10/10um)D/S COF 技術開發 F.散熱片(PIVC)軟板專案 G.25/25um MSAP 細線路軟性印刷電路軟板技術專案 H.5G 光通訊訊號連接用軟板專案 I.光纖通訊軟板專案 J.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

(二)產業概況
-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 (1)機構整合元件(MVI)
智慧穿戴手錶與汽車內飾機構件為 MVI 主要生意發展,未來隨著智慧穿戴應用領域擴 增不再只是傳統的運動需求,健康醫療監控也將是帶動穿戴產品成長的主要發展方向, 隨著 5G 通訊啟用與未來普及化,AR/VR 也是另一個穿戴市場發展與投入方向。汽車產業 也將擴大新能源電動車普及率提高,汽車電子與智慧駕駛將是產業重要發展方向,汽 車輸入變為多功能整合之輸入方式不再是傳統按鍵,輸入裝置設計朝更多觸控、語音 發展等,也將帶動無論汽車電子產業發展,未來科技感與導光等機構件為發展方向, MVI 也許進入整合模組服務汽車電子客戶以達其未來成長之功效。
車用零組件產業因受到近期國際市場原油價格屢創新低,將利於整體汽車銷售市場活 絡,2020 疫情影響下汽車市場下滑,但未來 10 年將帶動新能源車發展與換車潮,預計 未來 2 年車市將恢復東動能;隨著 Tesla 銷售與獲利創新高,帶動國際科技大廠也爭相 跟進投入發展新能源車的決心如 Google、Apple 等,電子化產品應用車內比例逐漸攀升, 汽車業者可結合資通訊產業,發展汽車電子產品,如汽車多屏幕觸控、聲控,車聯網、 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智慧自動駕駛汽車等,創造下一波汽車整車與汽車零組件 成長契機,預計將帶動台灣汽車零組件持續成長。
(2)軟性印刷電路板(FPC)
FPC 之應用隨著移動通訊及雲端科技興起,具有許多硬性印製電路板不具備的優點,已 廣泛運用到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穿戴式應用產品、車載產品等產品領域,正以突 破性的速度凌駕其他產品之上,技術的推進使得各項產品的功能不斷擴增,但產品卻 朝向輕薄短小的趨勢發展,使得軟板產業的需求爆發性向上提升。
國際手機品牌大廠如 Apple、Samsung 及大陸等新興市場智慧型手機銷售保持成長,同 時穿戴式產品應用也掀起產業界的熱潮,為觸控面板、光學鏡頭、無線通訊以及人臉 識別感應模組等產業又注入活水,預估智慧型手機、3D 感測運用模組、車載使用軟板 為未來主要營運動能。
近年來,5G 的時代帶動天線的需求,預計智慧型手機與其他因應的電子產品會有大量 的電子產品換潮季,並帶動相關軟板的正面成長。
車聯網以及智駕車的市場需求增加,未來汽車幾乎上就是等於是一台大電腦,各類顯 示器面板、HDI、軟板的需求都會提升。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機構整合元件(MVI)

(2)軟性印刷電路板(FPC)

3.產品之發展趨勢
(1)機構整合元件(MVI)
人機介面輸入裝置的產品,以「觸控」與「實體按鍵」的輸入方式為主,搭配各種型 態的顯示器商品,進入消費市場,其「觸控」為目前市場的主流,但輸入裝置的需求, 勢必會依消費族群的特定需求而呈現客製化、多樣化的發展,如:商務機種對於回覆 電子郵件時的便利性、音樂娛樂機種對於音樂播放時的控制與可操作性、高階機種對 於商品品味及專屬性……等。
因此,本公司以多年的「實體按鍵」的設計與製造經驗為基礎,透過模組化的整合技 術,除持續進行產品演進外,亦將此工藝導入於 3C 配件產品的市場。
機構元件的產品,過往以單純的橡膠、塑膠以及金屬構件為主,現因產品輕薄與功能 性的要求下,而有越來越多異種材結合的技術要求,使其能有效達成構件精密化與功 能化需求。透過此技術的發展,本公司將其應用於異種材機構件產品與防水部件產品, 使提高機構件產品的附加價值。
在車用零組件產品,本公司以多年的機構整合元件發展經驗為基礎,透過模組化的產 品,進入車用零組件 OEM 市場,此為轉型過程中的重點成長來源之一。
(2)軟性印刷電路板(FPC)
在過去,軟板在手機的功能中,主要係作為摺疊、旋轉等部位訊號連接的零件,而現 在,則是採「化整為零」方式,把可分開的模組拆開,再用軟板連接,塞放在其他空 間裡,也因此現今的產品才可以愈作愈薄,而薄型化的趨勢也使得更多手機、平板電 腦以多模組的方式整合其功能,因而帶動整體軟板需求之成長,依目前市場產品來看, 一般手機只需 5-10 片軟板、智慧型手機則需要 8-25 片,而配備雙鏡頭、模組功能多的 智慧型手機則需要 10-25 片軟板,由此可見,順應高階產品的發展趨勢,軟板之需求 面將持續朝增長之方向發展。
由於軟性印刷電路板具有可連續自動化生產、可提高配線密度、重量輕、體積小、減 少配線錯誤、組合簡單、具可撓性、設計領域大、可以三次元立體配線、接點電線焊 接可以部分省略、可依空間限制改變形狀等特性,故適合應用於消費性電子產品、電 腦、電腦週邊、平面顯示器、辦公設備、通訊設備、汽車等產品;軟板生產者中,其 下游應用的比例各自不同,但在手機產量不斷提升,且照像手機。
無線充電軟板模組也將是明日之星,除了可能變成智慧型手機的標準配備之外,相對 應的充電基座也需要軟板,其軟板所占面積又大,將帶來相當可觀的軟板需求。
以目前整個 PCB 產業來看,Prismark 預測目前全球軟板產值達 130 億美金,且每年持 續微幅成長(2.8%)。
| 產品 | 使用數量 |
|---|---|
| 手機 | 片 5-10 |
| 智慧型手機 | 8-25 片 |
| 平板電腦 | 5-18 片 |
| 筆記型電腦 | 片 4-6 |
| 穿戴式裝置 | 片 2-5 |
| 數位相機 | 片 7-10 |
各產品使用軟板隻數量
軟性印刷電路板主要應用產品領域
| 智慧型手機 | 8-25 | 片 | ||||||
|---|---|---|---|---|---|---|---|---|
| 平板電腦 | ||||||||
| 筆記型電腦 | 4-6 | 片 | ||||||
| 穿戴式裝置 | 片 2-5 |
|||||||
| 數位相機 | 7-10 | 片 | ||||||
| 軟性印刷電路板主要應用產品領域 | ||||||||
| 應用產品領域 | 產 | 品 | ||||||
| 消費性電子產品 | 高階手機、攝影機、個人音響、智能音箱 | |||||||
| 電腦 | 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 | |||||||
| 電腦週邊 | 印表機、Storage | Device、HDD | ||||||
| 平面顯示器 | 觸控面板、液晶顯示面板、高畫質電視等 | |||||||
| 通訊設備 | 智慧型手機 | |||||||
| 汽車 | 導航系統、車用視聽系統、煞車輔助系統、油門控制系統等 | |||||||
| 其他 | 穿戴式手錶、醫療儀器、工業設備、航太、軍事用途 | |||||||
資料來源:工研院化學工業研究所 ITIS 計劃整理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4.競爭情形 | ||||
|---|---|---|---|---|
| 術產品之研發製造,期能取得領先競爭者之競爭優勢。 | 本公司之機構整合元件產品與軟板產品皆堅持品質優先、效率第一及全球運籌服務來與競 爭者競爭,目前主要競爭者為台、日、韓、美與新加坡等業者,本公司也積極的投入高技 |
|||
|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
| 1.研發費用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 度 項 目 |
年 108 |
年 109 |
年度 110 (預估數) |
年度 111 (預估數) |
| 研發費用 | 165,050 | 176,144 | 188,000 | 207,000 |
|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1) (2) 觸控按鍵(Thin (3) (4) (5) 藍芽胎壓偵測器模組; (6) |
符合綠色環保要求之按鍵生產製程; 超薄按鍵(keyboard)模組開發; Touch 節能省電光學設計之按鍵模組; |
Keyboard)模組開發; | 結合光學/電子技術/金屬彈片、軟性電路印刷板應用之多功能按鍵模組; |
(4) 結合光學/電子技術/金屬彈片、軟性電路印刷板應用之多功能按鍵模組; (15) CCM & OLED 軟硬結合板專案
- (6) 藍芽胎壓偵測器模組;
- (7) 汽車零組件模組開發;
- (8) 多層軟板開發;
- (9) 極細線路軟板開發;
- (10) 雙面 COF 板開發;
- (11) 光通訊軟板開發;
- (12) 符合綠色環保要求之軟板開發;
- (13) 無邊框螢幕應用之軟板開發;
- (14) 高速訊號軟板開發。
- (16)散熱片(PIVC)軟板開發
- (17)軟板基材開發
| KSF成功因素 | |
|---|---|
| 1 | 材料成本 |
| $\mathcal{P}$ | 技術開發 |
| ς | 設備需求 |
| 4 | 利潤附加值 |
| 5 | 市場前景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1.短期發展計劃
- (1)行銷策略
A.積極參與國內、外商業展覽活動,迅速搜集產業情報,鎖定有潛力的未來客戶。 B.成立終端市場評估小組,開發優質的客戶與訂單。
- C.提供零配件組合產品,擴大產銷規模,提供模組化與一條龍服務,協助客戶降低成本 及提供一次購足之服務,同時加速運送時效性。
- D.提升自動化生產比例,有效運用各生產基地之產能及技術,提高生產效率與品質、縮 減交期、降低生產成本,並減少對人工的依賴性。
- E.加速推廣新技術,爭取新技術曝光度與市場接受度。
- (2)生產政策
- A.為配合營運狀況,將規劃調整產能設置與預計需求量間達到平衡,以提升產能利用率 及生產效率,同時完善智能車間改造,利用大數據來管理生產。
- B.以台灣總部為研發中心,加強本廠與海外生產據點之技術支援,能快速應對客戶不同 的需求。
- C.提高台灣總部生產比例,有效調節與高度運用各製造基地產能,以因應中美貿易戰的 不確定影響因素。
- D.自動化部門成立,增加淡旺季人力資源協調的彈性。
- (3)產品與研究發展
- A 朝先進技術、精密模具與製程技術整合方向研發,使產品線豐富及多樣化,並朝高附 加價值之產品領域發展,選定未來淺力市場,擴大利基,特別是現在面對 5G 時代的 來臨,針對重點潛力客戶做開發。
- B.對準重點客戶未來開發方向,並掌握市場商機,讓研發資源有效對準市場趨勢。
- C.提昇工程能力,與大數據系統管理,縮短產品開發時間,降低開發成本,並持續進行 品質提昇的工作。
- (4)營運規劃
- A.以林口廠作為全球營運管理總部及研發基地。
- B.長期培訓儲備研發、技術、業務專業及經營管理人才,落實績效考核制度,擬定新員 工分紅制度因應員工分紅費用化規定,以強化人力資本,厚植公司發展潛力。
- C.簡化工作流程、提高自動化比重、提高管理績效,強化成本中心管理概念。
- D.透過研發、生產、行銷、財務等全方位之投入,構建完善之全球產銷網絡,以最優越 之研發團隊及最具效率之生產線,成為全球知名領導之廠商。
- (5)財務規劃
- A.善用避險工具,規避匯率波動之風險,並擬定因應對策以確保匯率風險之管控。
- B.與金融機構保持密切合作之往來關係,掌握金融市場脈動,降低資金成本,提昇財務 運用績效。
- C.依據短、中、長期資金需求計畫之架構,在安全穩健的原則下,進行財務規劃。
- D.強化成本、費用控制及節制資本支出,提升營運效率,厚植長期發展實力。
- 2.長期發展計畫
- (1)行銷策略
- A.以台灣總部為中心,架構全球性的運籌管理與分工體系,整合及建立長久穩固的國際 行銷網路,同時提昇全球的銷售量與利潤。
- B.配合全世界塊狀經濟發展,增加相關客戶的服務據點,以利就近服務客戶,深化與客 戶關係以利提高市佔率。
C.針對未來潛力市場的潛在客戶,展開細部評估,開發未來藍海市場。
(2)生產政策
A.落實 ISO 相關流程及達成品質目標。
B.強化全製程、自動化生產設備,降低人為因素造成的不良。
C.訂定各部門目標並細分至課級單位,確保人人都有成本概念來經營日常行動。
(3)產品與研究發展
A.延攬高階研發人員,投入產品之研發。
B.結合現有之機構整合元件及軟板製品,朝向模組化整合之產品發展。
C.打破現有細線路供應鏈的不便之處,朝向一條龍整合服務,讓客戶有更多元的選擇。 D.針對 5G 相關產品進行研究(高頻、低訊號損失)。
(4)營運規劃
在短期產品發展策略執行績效顯現後,持續深耕技術能力,細線路與高頻產品的技術精 進,成為業界技術的領頭羊。
(5)財務規劃
健全財務結構並適時的籌措中長期資金,厚植公司營運之長期發展實力;長期而言,公 司期望能透過研發、生產、行銷、財務等全方位之投入,構建完善之全球產銷網路,以 最優越之研發團隊及最具效率之生產線,成為全球知名領導之供應商。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08年度 | 109年度 | ||
|---|---|---|---|---|
| 銷售地區 | 銷售額 | 比率 | 銷售額 | 比率 |
| 美洲 | 195,830 | 3% | 183,191 | 3% |
| 歐洲 | 39,288 | 1% | 39,827 | 1% |
| 亞洲 | 4,519,136 | 73% | 3,979,917 | 72% |
| 非洲 | 1,154 | 0% | 22,229 | 0% |
| 大洋洲 | 171 | 0% | - | 0% |
| 外銷小計 | 4,755,579 | 77% | 4,225,164 | 77% |
| 內銷 | 1,393,367 | 23% | 1,277,678 | 23% |
| 合計 | 6,148,946 | 100% | 5,502,842 | 100% |
2.市場占有率
(1)機構整合元件(MVI)
在全球產業大者恆大的趨勢下,品牌廠商採購對零組件相關廠商量產規模的要求不易改 變,不論是在價格,品質,交期的要求,都將會是供應商面臨極大及嚴苛的挑戰。全球 採購策略開始轉趨採購模組產品,以減少成本與品質問題爭議,能提供模組化產品的廠 商將慢慢提升市佔。
(2)軟性印刷電路板(FPC)
2019 年全球電路板主要應用的終端電子產品出貨量幾乎都呈現衰退的情形,其中占電 路板應用比重相當高的手機更是連續第三年衰退,且衰退幅度高於前二年逹到 4.6 %, 主要原因仍在 2019 年處在新舊行動通訊世代交替的轉換期,雖然已有廠商推出 5G 手機,但在通信基礎建設尚未完整之前,以及領導大廠 Apple 於 2020 年才要推出 5G 手機的情形下,造成大部分消費者採取延後換機的觀望態度。另外 Apple 上半年銷售量 衰退了約 13 %,因此縱使 iPhone 11 出乎意外受到消費者的喜愛而熱賣,全年 iPhone
出貨量仍衰退了 4.3 %。至於汽車市場則在中國大陸及印度二大市場均衰退 10 %的狀況 下,縱使其他各國市場仍有小幅成長,全球整體汽車銷售仍衰退了近 5 %,也使得汽車 板需求減弱。而 PC 是 2019 年唯一成長的終端產品,成長力道來自於企業高階電腦的 換機需求,另外由於網路媒體的興起,造就許多個人自創型電腦的需求,IBM 甚至預估 未來自創型電腦將成為 PC 的主要成長力道,而不論是企業高階電腦或是自創型電腦, 皆屬於高規格的電腦機種,內含的零組件也

較具拉動產值成長的力道。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 (1)供給面
- A.機構整合元件(MVI)
由於大陸進一步成為全球手機與平板生產基地,且白牌手機市場增加,也成為眾多廠 商兵家必爭之地;隨著台灣 ODM/OEM 廠商實力進一步的加強,與國際品牌代工關 係持續的加深,未來大陸深耕良好的臺灣廠商,也有望在未來更進一步擴大市場規模。 穿戴裝置成為明日之星,機構整合需求預計將持續成長。
B.軟性印刷電路板(FPC)
由於近年來智慧型手機、穿戴式產品等可攜式電子產品市場,以及光通訊產品迅速擴 增,更帶動台灣軟板業的需求成長,由於看好未來可攜式產品的發展,故積極擴充軟 板之產能,以因應未來軟板需求之增長,去年開始許多軟板廠開始擴充產能,特別是 針對細線路部分也開始積極切入,主因在於現在 IC IO 數量增多,細線路也將成為軟 板廠技術能力的分水嶺界定依據。 持續提升,模組整合(Silicon Rubber with FPC assembly or co-modling)的技術要求也比以
- (2)需求面
- A.機構整合元件(MVI)
受惠於全球手機與平板出貨量持續增加,在手機產量基數及出貨仍持續增長的基礎 上,預估將帶動手機零組件與周邊配件市場的持續擴大。另外還有穿戴裝置的需求也 往更高。
B.軟性印刷電路板(FPC)
除了現有 3C 消費型產品以及 IOT 產品,汽車電子(Automotive Electronics)也將成為 3C 後的熱門新興科技領域之一,預估至 2020 年於汽車成本比重將提升至 50%,全球市 場規模也將超過 5,000 億美元。駕駛需求與政策法規雙重因素推升安全系統成為汽車 電子市場成長主力,並以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ADAS)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最受矚目,伴隨自動駕駛發展,ADAS 朝向與車載資通訊產品緊密結合,達到主動控 制安全的功能。
- 4.競爭利基
- (1)研發實力強
本公司產品目前取得全球共 240 件有效專利權,專利申請國涵蓋市場國、製造基地、競 爭對手與技術發展國,例如台灣、中國、美國、日本與韓國等,且有 57 件各國專利申 請案陸續核准領證中,並於 2014 年開始量產領先業界技術的細線路製程,線寬線距可 達(25/25um),目前更朝向(10/10um) COF 規格的目標在前進,由此可知,堅強的研發能 量與無形資產不僅確保客戶智慧財產權風險之可控程度,更是本公司最大競爭利基。
(2)產品開發能力強
由於市場變化快速,技術與品質要求提高,本公司在設計與整合部分透內建系統嚴格管 控,以提高設計品質與降低失誤率。
(3)自動化程度提升
除了良好的開發能力外,各項產品製程亦須經特別之設計,才能確保量產順利,進而達 到產品品質優良、交期準確及成本節省。然本公司在生產自動化與自行開發自動化組合 機械已累積多年經驗,且針對不同的產品,設計各種良好且具備效率之製程。為因應人 工工資及產品生產過程中之良率提升,本公司在細線路生產做到近 90%高度自動化,後 段組裝段也不段提高自動化比例,相較於同業更具競爭力。
(4)全球運籌模式
本公司於海外設立生產基地及行銷中心,除了就近服務客戶,搜集市場資訊、調節產能、 降低生產成本外,彈性之出貨地點,較短之交期來爭取客戶之信賴。
(5)與一線大廠維持良好關係
提前與一線手機大廠及未來明星產業(光通訊)、車載電子公司等接觸,明確未來產品研 發方向及市場趨勢,提升產品競爭力。
(6)持續之投資
持續投資客戶所需之產能並研發新產品,以提供客戶一次購足之服務,包括手機面板、 機殼、軟式印刷電路板及機構模組產品,另將生產特殊規格之按鍵產品,期能為客戶提 供更多元化之服務,增強競爭優勢。
-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有利因素
輕薄短小是未來手持產品或穿戴裝置時尚化的發展趨勢,同時也是所有電子產品發展的 方向,加上現行自動化趨勢,越來越需要相對應的感測器,目前的產品疊構輕薄化,除 了透過機構件與軟板的設計,如何在組裝或製程中也能薄型化,也是目前本公司生產能 力的強項。
從功能融合的趨勢分析,因目前市場上主要都是全觸碰屛,所以周邊輸入之穿戴裝置或 是搖桿/藍芽鍵盤等產品仍有一定需求。而軟性印刷電路板(FPC)就具有可彎折,重量輕, 又可製作高密度線路之電路板或電路聯結板的無可取代特性,可應用於輕薄短小之智慧 型手機、平板電腦、穿戴式產品、車載用軟板等,預計未來之產業成長將越來越迅速。
(2)不利因素
從未來產品輸入功能面的發展來看,按鍵輸入方式已變成非主流,但商務人士,與部份 小眾市場仍存在需求,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出貨量持續增加,相對應的周邊輸入裝置 市場也蓬勃發展,當然需求量無法與過往每隻手機都配有實體鍵盤相比。
行動通訊產業技術日新月異,消費者需求變化非常快速,多彩化及個性化的人機界面需 求,也增加了廠商投入材料技術研究與量產技術開發之成本。
另,各廠擴大產能,價格競爭也將更加激烈。在中國對於環保要求越來越嚴謹,導致許
多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原物料貨源供應緊張。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 多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原物料貨源供應緊張。 | |||||
|---|---|---|---|---|---|
| (3)因應對策 | |||||
| 向有潛力有發展性的產業。 | 與客戶和廠商在供需上密切互動,隨時掌握客戶與廠商之需求及生產狀況,並可運用海 外工廠調節生產,以因應訂單需求並精準的控管存貨水準,鎖定明確開發客戶方向,朝 擴增研發單位之編制,增加研發經費,提升產品設計及開發能力,以具備隨時因應下游 大廠需求,另需積極參與下游客戶產品開發過程,以掌握新產品所需之訂單。 |
||||
|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
|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 |||||
| 主 | 要 | 產 | 品 | 用 途 |
|
| 機構整合元件 | 商務電話機、智慧手錶錶帶與機構件及車用電子等各式輸入裝置 與頭頂控制台及表面按鍵、機構外觀及內構件、模組化產品。 |
||||
| 軟性印刷電路板 | 智慧型手機、穿戴式產品、車載產品、觸控面板、高階相機、等 電子產品 3C |
||||
| 模 | 具 | 塑膠射出、橡膠成型、沖壓之模具。 | |||
| 2.產製過程 | |||||
(1)機構整合元件(MVI)


(3)軟性印刷電路板(FPC)-細線路 PEDLIM 製程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1.機構整合元件(MVI)
本公司所生產機構整合元件產品之主要原料為塑膠、矽橡膠、PC 原料、油墨及貴重元件等; 其中矽橡膠供應商全球僅有四家,各家供應商與本公司維持良好業務往來關係,原料供應 來源具穩定性,且本公司為各原料供應廠商之重要客戶,原料之供應來源不虞匱乏。
| 主要原物料 | 來源區域 | 主要供應商 | 目前供應情形 |
|---|---|---|---|
| 不鏽鋼 | 國內 | 鴻達錩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 良好 |
| 塑膠、矽橡膠原料 | 國外 | 蘇州善德宸信貿易有限公司 | 良好 |
機構整合元件原料之主要供應商
2.軟性印刷電路板(FPC)
本公司所生產軟性印刷電路板產品之主要原料為軟性銅箔基板(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簡稱 FCCL)、保護層(Protective Coatings)、補強膠片等;各家供應商係為國內外知 名大廠,於品質、交貨期、價格、數量及售後服務等均能維持一定水準,公司軟性印刷電 路板原料之供貨來源十分穩定。
| 軟性印刷電路板原料之主要供應商 |
|---|
| ----------------- |
| 主要原物料 | 來源區域 | 主要供應商 | 目前供應情形 |
|---|---|---|---|
| 銅箔基板 | 國外 | 杜邦中國有限公司 | 良好 |
| 保護層 | 國外 | 蘇州市騰鑫精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良好 |
| 補強膠片 | 國外 | 蘇州品興電子有限公司 | 良好 |
| 金鹽 | 國外 | 蘇州興瑞貴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 良好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及 其增減變動原因
1.最近二年度主要進貨客戶名單及其各年度進貨金額及比例:
| 108 | 年 | 年 109 |
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110 |
||||||||||
|---|---|---|---|---|---|---|---|---|---|---|---|---|---|
| 項 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 發行人之 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 度 進貨淨 額 比率 (%) |
與 發行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 截至前一 季止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 發行人之 關係 |
|
| 1 | A 公司 |
154,442 | 5.54 | 無 | A 公司 |
165,040 | 5.84 | 無 | A 公司 |
64,364 | 7.66 | 無 | |
| 2 | B 公司 |
151,654 | 5.44 | 無 | B 公司 |
110,196 | 3.90 | 無 | B 公司 |
30,570 | 3.64 | 無 | |
| 3 | C 公司 |
146,164 | 5.24 | 無 | C 公司 |
85,633 | 3.03 | 無 | C 公司 |
30,215 | 3.59 | 無 | |
| 4 | 其他 | 2,335,607 | 83.78 | 無 | 其他 | 2,465,185 | 87.23 | 無 | 其他 | 715,251 | 85.11 | 無 | |
| 合 計 |
進貨淨額 | 2,787,867 | 100 | 進貨淨額 | 2,826,054 | 100 | 進貨淨額 | 840,400 | 100 |
增減變動之原因係主要係隨銷貨客戶業績變化隨之波動。
2.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名單及其各年度銷貨金額及比例:
| 108 | 年 | 109 | 年 | 110 | 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
|---|---|---|---|---|---|---|---|---|---|---|---|---|
| 項 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 年度 銷貨 淨額 比率 (%) |
與 發行人之 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 度 銷貨淨 額 比率(%) |
與 發行人 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 截至前一 季止 銷貨淨額 比率(%) |
與 發行人之 關係 |
| 1 | 公司 A |
1,264,842 | 20 | 無 | 公司 A |
715,724 | 13 | 無 | A 公司 |
383,735 | 24 | 無 |
| 2 | 公司 T |
665,104 | 11 | 無 | 公司 T |
499,350 | 9 | 無 | B 公司 |
207,823 | 13 | 無 |
| 3 | 其他 | 4,219,000 | 69 | 無 | 其他 | 4,287,768 | 78 | 無 | 其他 | 1,020,046 | 63 | 無 |
| 合 計 |
銷貨淨額 | 6,148,946 | 100 | 銷貨淨額 | 5,502,842 | 100 | 銷貨淨額 | 1,611,604 | 100 |
增減之變動係因集團基於整體資源規劃考量,調整海外生產比重,而增加對外廠之採購金額。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 ||||||
|---|---|---|---|---|---|---|
| 生產量單位:仟片(套);生產值單位 | : 仟元 |
|||||
| 年度 生產 |
108年度 | 109年度 | ||||
| 量值 | ||||||
| 主要商品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或部門別) | ||||||
| 機構整合元件產品 | 290,716 | 72,127 | 866,930 | 210,380 | 56,145 | 771,473 |
| 軟板產品 | 452,750 | 138,636 | 3,662,583 | 375,907 | 188,180 | 3,520,145 |
| 合 計 |
743,466 | 210,763 | 4,529,513 | 586,287 | 244,325 | 4,291,619 |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 銷售量單位:仟個;銷售值單位:仟元 | |||||||||
|---|---|---|---|---|---|---|---|---|---|---|
| 年度 108年度 銷售 |
109年度 | |||||||||
| 量值 | 員 內銷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主要商品 (或部門別) |
銷售量 | 銷售值 | 銷售量 | 銷售值 | 銷售量 | 銷售值 | 銷售量 | 銷售值 | ||
| 機構整合元件產品 | 7,230 | 227,603 | 69,625 | 1,362,469 | 9,609 | 333,531 | 51,601 | 1,034,558 | ||
| 軟板產品 | 29,515 | 1,165,764 | 148,193 | 3,393,110 | 44,921 | 944,148 | 116,746 | 3,190,605 | ||
| 合 | 計 | 36,745 | 1,393,367 | 217,818 | 4,755,579 | 54,530 | 1,277,679 | 168,347 | 4,225,163 | |
| 三、從業員工 | 年 度 |
工 人 數 108年度 |
109年度 | 110年4月23日 | ||||||
| 直接人工 | 1263 | 1819 | 2280 | |||||||
| 間接人工 | 1186 | 1234 | 924 | |||||||
| 合 | 計 | 2449 | 3053 | 3204 | ||||||
三、從業員工
| 機構整合元件產品 | 7,230 | 227,603 | 69,625 | 1,362,469 | 9,609 | 333,531 | 51,601 | 1,034,558 | |
|---|---|---|---|---|---|---|---|---|---|
| 軟板產品 | 29,515 | 1,165,764 | 148,193 | 3,393,110 | 44,921 | 944,148 | 116,746 | 3,190,605 | |
| 三、從業員工 | |||||||||
| 間接人工 | 1186 | 1234 | 924 | ||||||
| 合 | 計 | 2449 | 3053 | 3204 | |||||
| 平均年歲 | 30.5 | 30.5 | 35 | ||||||
| 平均服務年資 |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2.7 |
3 | 3 | ||||||
| 博 | 士 | 0.00% | 0.04% | 0.04% | |||||
| 碩 | 士 | 0.65% | 0.7% | 0.7% | |||||
| 大 | 專 | 18.09% | 20.1% | 18.80% | |||||
| 高 | 中 | 18.21% | 19.16% | 47.56% | |||||
| 高 中 |
以 下 |
63.05% | 60% | 32.9% |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及處分總額:
| 1.107/12/21 林口廠鑽孔製程產生之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汙染狀況 林口廠廢電木板未依定於網路申報。 2.107/12/21 |
種類 | 項目 |
|---|---|---|
| 林口廠廢棄物儲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 3.107/12/21 |
| 處分單位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處分情形 | 1.罰款新台幣 仟元。 6 2.罰款新台幣 仟元。 6 3.罰款新台幣 仟元。 6 |
(二)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支出:
1.於 107 年 12 月期間申請更改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 107 年 12 月 21 日審核通過。
2.已於 108 年 1 月 17 日上網申報完畢。
3.已於督察大隊稽查當下立即改善完畢,並加強巡視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4.可能支出約新台幣 1 萬 8 仟元。
五、勞資關係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 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公司提供:勞健保、提撥退休金準備、提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醫務室、集乳室及閱覽室。
- 2.公司特別提供:年節及績效獎金、健康檢查、員工分紅及認股制度、員工進修補助、獎助學金、用 餐補助、員工餐廳、員工宿舍、游泳池、三溫暖、健身房、桌球室、撞球室及汽機車停車位等。
- 3.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各類旅遊活動補助、特約商店折扣、免費電影欣賞、生活講座、藝文活 動、家庭日、親子活動..等員工福利。並榮獲 92 年度勞委會評選全國績優職工福利委員會。
- 4.進修及訓練情形:本公司為創造核心競爭優勢、落實組織策略及個人績效發展,訂有「員工教育訓 練管理辦法」,依照工作需求等各方面規劃整體訓練課程,針對新進員工進行新人職前訓練;提供 在職員工個人內訓課程及外訓之教育訓練補助,鼓勵員工進行多方面在職進修及提供多樣的閱讀書 籍以提升工作職能。
109 年度公司員工進修狀況:
| 課程內容 | 訓練時間 | 時數 | 總訓練費用 | |
|---|---|---|---|---|
| 各類型內外訓練課程 | 109/1/1-109/12/31 | 598 | 500,000 元 |
|
| 合計 |
5.退休制度:退休申請及給付標準依照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員工優惠退休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並依有關規定申報提繳退休金至中央信託局或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
6.勞資關係協議及實施情形:本公司勞資關係素來至為和諧,已建置良好溝通管道並設有員工意見信 箱,對於員工之激勵、培訓福利及退休均已訂定完善及周全之相關辦法,使員工與公司之利益相互 結合。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 金額與因應措施:本公司運用各類管道,有效與員工溝通,即時回應員工意見,勞資關係和諧,未 發生重大勞資糾紛事件;展望未來,在勞資雙方互動良好情形下,預估未來因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之 可能性極低。
六、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供銷合約 | 切結保密、不予揭露 | 購買本公司產品、交貨機種、貨品、規格、交貨期間 與數量等相關規定 |
||
| 物料買賣合約書 | 切結保密、不予揭露 | 購買本公司產品、交貨機種、貨品、規格、交貨期間 與數量等相關規定 |
保密條款 | |
| 物料買賣合約書 | 切結保密、不予揭露 | 購買產品之品質、目標及需求等相關規定 |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陸、財務概況 | ||||||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
|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 | ||||||
| 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年 | 最 近 五 |
年 度 財 務 |
資 料(註一)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 目 |
度 | 105 年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 流動資產 | 6,492,855 | 6,443,373 | 5,952,614 | 4,970,193 | 5,960,81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931,340 | 2,906,448 | 2,850,428 | 2,921,587 | 2,783,419 |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 |
| 其他資產 | 218,390 | 244,959 | 198,254 | 136,475 | 215,923 | |
| 資產總額 | 10,263,047 | 10,275,814 | 9,670,923 | 8,489,255 | 9,460,234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883,669 | 3,574,656 | 3,217,071 | 2,331,010 | 3,599,329 |
| 分配後 | 3,883,669 | 3,574,656 | 3,370,839 | 2,484,778 | 3,748,097 | |
| 非流動負債 | 10,284 | 811,198 | 469,520 | 299,944 | 157,421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分配後 |
3,893,953 3,893,953 |
4,385,854 4,385,854 |
3,686,591 3,840,359 |
2,630,954 2,784,722 |
3,756,750 3,905,518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6,369,094 | 5,889,960 | 5,984,332 | 5,858,301 | 5,703,484 | |
| 股 | 本 | 3,380,506 | 3,356,506 | 3,172,676 | 3,075,366 | 3,075,366 |
| 資本公積 | 2,324,046 | 2,325,439 | 2,219,748 | 2,163,711 | 2,086,827 | |
| 分配前 | 1,132,338 | 832,927 | 915,745 | 954,930 | 998,016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後 | 1,132,338 | 832,927 | 761,977 | 878,046 | 849,248 |
| 其他權益 | 71,899 | (85,217) | (137,012) | (335,706) | (295,397) | |
| 庫藏股票 | (539,695) | (539,695) | (186,825) | - | (161,328)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6,369,094 | 5,889,960 | 5,984,332 | 5,858,301 | 5,703,484 |
| 分配後 | 6,369,094 | 5,889,960 | 5,830,564 | 5,704,533 | 5,554,716 | |
| 註二:109 註三:股東會尚未決議。 |
註一: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年度現金股利已由董事會決議分配。 |
|||||
|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 度 |
最 | 近 五 年 度 |
財 務 資 料(註) |
|||
| 項 目 |
年 105 |
年 106 107 |
年 年 108 |
年 109 |
||
| 營業收入 | 6,073,832 | 7,180,059 7,231,688 |
6,148,946 | 5,502,842 | ||
| 其他權益 | 71,899 | (85,217) | (137,012) | (335,706) | (295,397) | ||
|---|---|---|---|---|---|---|---|
| 庫藏股票 | (539,695) | (539,695) | (186,825) | - | (161,328)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6,369,094 | 5,889,960 | 5,984,332 | 5,858,301 | 5,703,484 | |
| 分配後 | 6,369,094 | 5,889,960 | 5,830,564 | 5,704,533 | 5,554,716 | ||
| 註二:109 註三:股東會尚未決議。 |
註一: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年度現金股利已由董事會決議分配。 |
||||||
|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 度 |
最 近 五 |
年 度 財 |
務 資 料(註) |
||||
| 項 目 |
年 105 |
年 106 |
年 107 |
年 108 |
年 109 |
||
| 營業收入 | 6,073,832 | 7,180,059 | 7,231,688 | 6,148,946 | 5,502,842 | ||
| 營業毛利 | 340,238 | 126,760 | 510,575 | 864,211 | 744,435 | ||
| 營業損益 | (50,316) | (326,663) | 82,618 | 280,795 | 195,687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91,400 | (37,503) | 97,854 | 244 | -5,674 | ||
| 稅前淨利 | 41,084 | (364,166) | 180,472 | 281,039 | 190,013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30,172 | (298,473) | 145,110 | 226,792 | 120,190 |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30,172 | (298,473) | 145,110 | 226,792 | 120,190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404,469) | (160,701) | (51,342) | (199,055) | 40,08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4,297) | (459,174) | 93,768 | 27,737 | 160,279 |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0,172 | (298,473) | 145,110 | 226,792 | 120,190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74,297) | (459,174) | 93,768 | 27,737 | 160,279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每股盈餘 | 0.10 | (0.97) | 0.47 | 0.74 | 0.40 |
註: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 3.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一) |
||||||||
| 項 目 |
度 | 105 年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
| 流動資產 | 2,701,774 | 3,133,335 | 2,748,969 | 2,286,360 | 2,828,79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87,976 | 740,208 | 685,625 | 916,464 | 852,685 |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 ||||
| 其他資產 | 69,330 | 55,299 | 37,312 | 32,332 | 63,748 | ||||
| 資產總額 | 9,492,408 | 9,238,824 | 8,967,255 | 8,459,597 | 9,039,291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107,288 | 2,536,793 | 2,515,335 | 2,304,491 | 3,200,672 | |||
| 分配後 | 3,107,288 | 2,536,793 | 2,669,103 | 2,458,259 | 3,349,440 | ||||
| 非流動負債 | 16,026 | 812,071 | 467,588 | 296,805 | 135,135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3,123,314 | 3,348,864 | 2,982,923 | 2,601,296 | 3,335,807 | |||
| 分配後 | 3,123,314 | 3,348,864 | 3,136,691 | 2,755,064 | 3,484,575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6,369,094 | 5,889,960 | 5,984,332 | 5,858,301 | 5,703,484 | ||||
| 股 | 本 | 3,380,506 | 3,356,506 | 3,172,676 | 3,075,366 | 3,075,366 | |||
| 資本公積 | 2,324,046 1,132,338 |
2,325,439 | 2,219,748 | 2,163,711 | 2,086,827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832,927 | 915,745 | 954,930 | 998,016 | ||||
| 分配後 | 1,132,338 | 832,927 | 761,977 | 878,046 | 849,248 | ||||
| 其他權益 | 71,899 | (85,217) | (137,012) | (335,706) | (295,397) | ||||
| 庫藏股票 | (539,695) | (539,695) | (186,825) | - | (161,328) | ||||
| 非控制權益 | - 6,369,094 |
- 5,889,960 |
- 5,984,332 |
- 5,858,301 |
- 5,703,484 |
||||
| 權益總額 | 分配前 分配後 |
6,369,094 | 5,889,960 | 5,830,564 | 5,704,533 | 5,554,716 | |||
| 註一: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 |||||||||
| 註二:109 | 年度現金股利已由董事會決議分配。 | ||||||||
| 註三:股東會尚未決議。 | |||||||||
| 4.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年 度 |
最 近 |
五 年 度 財 |
務 資 料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 105 |
年 106 |
年 107 |
年 108 |
年 109 |
|||||
| 項 目 營業收入 |
4,165,908 | 4,901,142 | 4,652,792 | 4,087,876 | 3,637,810 | ||||
4.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分配前 | 6,369,094 | 5,889,960 | 5,984,332 | 5,858,301 | 5,703,484 | ||||
|---|---|---|---|---|---|---|---|---|---|
| 權益總額 | 分配後 | 6,369,094 | 5,889,960 | 5,830,564 | 5,704,533 | 5,554,716 | |||
| 註一: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 |||||||||
| 註二:109 | 年度現金股利已由董事會決議分配。 | ||||||||
| 註三:股東會尚未決議。 | |||||||||
| 4.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 度 |
最 近 |
五 年 度 財 |
務 資 料 |
||||||
| 項 目 |
105 | 年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
| 營業收入 | 4,165,908 | 4,901,142 | 4,652,792 | 4,087,876 | 3,637,810 | ||||
| 營業毛利 | 97,348 | 11,255 | 8,092 | 158,057 | 270,514 | ||||
| 營業損益 | (75,049) | (179,536) | (155,800) | (15,530) | 115,789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21,665 | (164,194) | 284,187 | 244,938 | 39,621 | ||||
| 稅前淨利 | 46,616 | (343,730) | 128,387 | 229,408 | 155,410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30,172 | (298,473) | 145,110 | 226,792 | 120,190 |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30,172 | (298,473) | 145,110 | 226,792 | 120,190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404,469) | (160,701) | (51,342) | (199,055) | 40,08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4,297) | (459,174) | 93,768 | 27,737 | 160,279 |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0,172 | (298,473) | 145,110 | 226,792 | 120,190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74,297) | (459,174) | 93,768 | 27,737 | 160,279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每股盈餘 | 0.10 | (0.97) | 0.47 | 0.74 | 0.40 |
註: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二)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
|---|---|---|---|---|---|---|---|
| 年 105 |
林宜慧、陳慧銘 | 無保留意見 | |||||
| 106 年 |
林宜慧、陳慧銘 | 無保留意見 | |||||
| 年 107 |
林宜慧、陳慧銘 | 無保留意見 | |||||
| 年 108 |
林宜慧、池瑞全 | 無保留意見 | |||||
| 年 109 |
謝明忠、劉書琳 | 無保留意見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一)合併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年 | 度(註 1) |
||||||
| 分析項目(註 3) |
|||||||
| 財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7.84 | 42.68 | 38.12 | 30.99 | 39.71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年 105 |
林宜慧、陳慧銘 | 無保留意見 | |||||
|---|---|---|---|---|---|---|---|
| 年 106 |
林宜慧、陳慧銘 | 無保留意見 | |||||
| 年 107 |
林宜慧、陳慧銘 | 無保留意見 | |||||
| 年 108 |
林宜慧、池瑞全 | 無保留意見 | |||||
| 年 109 |
謝明忠、劉書琳 | 無保留意見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一)合併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年 | 度(註 1) |
最 近 |
五 年 度 財 |
務 分 析 |
|||
| 分析項目(註 3) |
年 105 |
年 106 |
年 107 |
年 108 |
年 109 |
||
| 財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7.84 | 42.68 | 38.12 | 30.99 | 39.71 | |
| 務 結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 | ||||||
| 構 (%) |
廠房及設備比率 | 217.63 | 207.94 | 226.42 | 210.78 | 210.56 | |
| 償 | 流動比率 | 167.18 | 180.25 | 185.03 | 213.22 | 165.61 | |
| 債 能 |
速動比率 | 144.47 | 147.79 | 156.59 | 181.01 | 137.5 | |
| 力 % |
利息保障倍數 | 1.94 | (8.64) | 6.76 | 12.02 | 13.58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2.46 | 2.71 | 2.49 | 2.34 | 2.27 | ||
| 平均收現日數 | 148.46 | 134.70 | 146.58 | 155.98 | 160.79 | ||
| 經 營 |
存貨週轉率(次) | 8.04 | 7.43 | 6.98 | 7.09 | 5.83 | |
| 能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58 | 4.12 | 4.08 | 4.09 | 3.27 | |
| 力 | 平均銷貨日數 | 45.42 | 49.13 | 52.29 | 51.48 | 62.6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2.07 | 2.23 | 2.54 | 2.10 | 1.98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59 | 0.70 | 0.75 | 0.72 | 0.58 | ||
| 獲 | 資產報酬率(%) | 0.62 | (2.60) | 1.72 | 2.72 | 1.47 | |
| 利 | 權益報酬率(%) | 0.45 | (4.87) | 2.44 | 3.83 | 2.08 | |
| 能 力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純益率(%) |
1.22 0.50 |
(10.85) (4.16) |
5.69 2.01 |
9.14 3.69 |
6.18 2.18 |
|
| 每股盈餘(元) | 0.10 | (0.97) | 0.47 | 0.74 | 0.40 | ||
| 現 | 現金流量比率(%) | 9.34 | 0.00 | 11.57 | 56.13 | 12.37 | |
| 金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37.39 | 99.69 | 94.20 | 91.86 | 80.25 | |
| 流 量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75 | 0.00 | 3.65 | 11.18 | 2.86 | |
| 槓 | 營運槓桿度 | (8.66) | (0.39) | 6.42 | 2.59 | 3.08 | |
| 桿 度 |
財務槓桿度 | 0.54 | 0.90 | 1.61 | 1.10 | 1.08 |
註: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二)個體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二)個體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 年 度(註 1) |
最 近 |
五 年 度 財 務 |
分 析 |
|||
| 年 105 |
年 106 |
年 107 |
年 108 |
年 109 |
||
| 財 務 結 |
分析項目(註 3)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2.9 | 36.25 | 33.26 | 30.75 | 36.90 |
| 構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比率 |
810.32 | 905.43 | 941.03 | 671.61 | 684.73 |
| 償 債 |
流動比率 | 86.95 | 123.52 | 109.29 | 99.21 | 88.38 |
| 能 力 |
速動比率 | 85.71 | 120.18 | 106.82 | 94.90 | 85.06 |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64 | (7.42) | 5.12 | 11.82 | 15.63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平均收現日數 |
2.32 157.06 |
2.58 141.57 |
2.30 158.69 |
2.38 153.36 |
2.40 152.08 |
|
| 經 | 存貨週轉率(次) | 188.49 | 102.66 | 77.88 | 58.99 | 38.08 |
| 營 能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4.16 | 5.05 | 4.54 | 3.70 | 2.40 |
| 力 | 平均銷貨日數 | 1.94 | 3.56 | 4.68 | 6.18 | 9.58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5.29 | 6.62 | 6.79 | 4.46 | 4.27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資產報酬率(%) |
0.44 0.67 |
0.53 (2.82) |
0.52 1.88 |
0.48 2.80 |
0.40 1.47 |
|
| 獲 | 權益報酬率(%) | 0.45 | (4.87) | 2.44 | 3.83 | 2.08 |
| 利 能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1.38 | (10.24) | 4.05 | 7.46 | 5.05 |
| 力 | 純益率(%) | 0.72 | (6.09) | 3.12 | 5.55 | 3.30 |
| 每股盈餘(元) | 0.10 | (0.97) | 0.47 | 0.74 | 0.40 | |
| 現 金 |
現金流量比率(%)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91 58.82 |
0.00 89.33 |
0.00 110.22 |
33.23 | 15.19 |
| 流 量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5.53 | 0.00 | 0.00 | 168.70 33.26 |
180.56 22.77 |
| 槓 | 營運槓桿度 | (0.22) | 0.38 | 0.29 | (5.84) | 1.87 |
| 桿 度 |
財務槓桿度 | 0.64 | 0.81 | 0.83 | 0.42 | 1.10 |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變動達 (1)負債占資產比率:109 (2)利息保障倍數:109 (3)存貨週轉率:109 年度存貨週轉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存貨較上期增加所致。 (4)應付款項週轉率:109 (5)平均銷貨日數:109 (6)資產報酬率:109 年度資產報酬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淨利較上期減少所致。 (7)權益報酬率:109 年度權益報酬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淨利較上期減少所致。 (8)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109 (9)純益率:109 年度純益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淨利較上期增加所致。 (10)每股盈餘:109 年度每股盈餘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淨利較上期減少所致。 (11)現金流量比率:109 (12)現金再投資比率:109 (13)營運槓桿度:109 (14)財務槓桿度:109 |
20%才需要分析) |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短期借款較上期增加所致。 年度利息保障倍數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稅前息前純益較上期減少所致。 年度應付款項週轉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應付款項較上期增加所致。 年度平均銷貨日數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存貨週轉率較上期減少所致。 年度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稅前純益較上期減少所致。 年度現金流量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金額較上期減少所致。 年度現金再投資比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金額較上期減少所致。 年度營運槓桿度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營業淨利較上期增加所致。 年度財務槓桿度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營業淨利較上期增加所致。 |
||||
| 註: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以上各項比例之計算公式如下: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註:以上資料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以上各項比例之計算公式如下: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 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1)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動 資產+營運資金)。(註 2)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註 3)。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6.槓桿度:
- 註 1: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 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 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則 不必調整。
- 註 2: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2.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3.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4.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5.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 註 3: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意其合 理性並維持一致。
- 註 4: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以資產負債表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詳第 57 頁。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詳第 65-184 頁。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詳第 132-184 頁。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造具 109 年度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委託之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前述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暨盈餘分派議案 等,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 第 219 條規定,特此報告,敬請 鑒核。
此致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 召集人:黃欽明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3 月 1 6 日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一)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項目 |
年度 108 |
年度 109 |
差 金額 |
異 % |
| 流動資產 | 4,970,193 | 5,960,814 | 990,621 | 20%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921,587 | 2,783,419 | (138,168) | -5% |
| 其他資產 | 136,475 | 215,923 | 79,448 | 58% |
| 資產總額 | 8,489,255 | 9,460,234 | 970,979 | 11% |
| 流動負債 | 2,331,010 | 3,599,329 | 1,268,319 | 54% |
| 非流動負債 | 299,944 | 157,421 | (142,523) | -48% |
| 負債總額 | 2,630,954 | 3,756,750 | 1,125,796 | 43% |
| 股本 | 3,075,366 | 3,075,366 | 0 0% |
|
| 資本公積 | 2,163,711 | 2,086,827 | (76,884) | -4% |
| 保留盈餘 | 954,930 | 998,016 | 43,086 | 5% |
| 股東權益總額 | 5,858,301 | 5,703,484 | (154,817) | -3% |
- 1.資產:109 年其他資產較上期增加,主係本期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存貨較上期增加所致; 109 年其他資產較上期增加,主係本期預付設備款較上期增加所致。
- 2.負債:109 年流動負債較上期增加,主係本期短期借款較上期增加所致;109 年非流動負債較上期減 少,主係本期長期借款較上期減少所致。
二、財務績效
| (二)最近二年度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 ||||
|---|---|---|---|---|
| 1.資產:109 年其他資產較上期增加,主係本期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存貨較上期增加所致; 年其他資產較上期增加,主係本期預付設備款較上期增加所致。 109 2.負債:109 年流動負債較上期增加,主係本期短期借款較上期增加所致;109 少,主係本期長期借款較上期減少所致。 |
年非流動負債較上期減 | |||
| 二、財務績效 | ||||
| (一)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 目 |
年度 108 |
年度 109 |
增 減 金 額 ( ) |
變 動 比 率 % |
| 營業收入淨額 | 6,148,946 | 5,502,842 | (646,104) | -11% |
| 營業成本 | 5,284,735 | 4,758,407 | (526,328) | -10% |
| 營業毛利 | 864,211 | 744,435 | (119,776) | -14% |
| 營業費用 | 583,416 | 548,748 | (34,668) | -6% |
| 營業利益 | 280,795 | 195,687 | (85,108) | -30%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244 | (5,674) | (5,918) | -2425% |
| 本期稅前淨利 | 281,039 | 190,013 | (91,026) | -32% |
| 所得稅費用 | (54,247) | (69,823) | (15,576) | 29% |
| 本期稅後淨利 | 226,792 | 120,190 | (106,602) | -47% |
(二)最近二年度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營業利益:主係 109 年度營業收入較上期減少所致。
2.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主係 109 年度外幣兌換損失增加所致。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3.本期稅前淨利:主係 | 109 | 年度營業淨利及營業外收入較上期減少所致。 | ||||
|---|---|---|---|---|---|---|
| 三、現金流量 | ||||||
|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 | 目 | 年 | 度 | 年度 108 |
年度 109 |
增(減)變動比例% |
| 營 | 業 | 活 | 動 | 1,308,375 | 445,221 | -66% |
| 投 | 資 | 活 | 動 | (148,209) | (734,219) | 395% |
| 融 | 資 | 活 | 動 | (925,166) | 298,737 | -132% |
| 說明: | ||||||
| 1.營業活動:主要係本期應收帳款增加所致。 | ||||||
| 說明: | |||||
|---|---|---|---|---|---|
| 1.營業活動:主要係本期應收帳款增加所致。 3.融資活動:主要係本期短期借款較上期增加所致。 |
2.投資活動:主要係本期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較上期增加所致。 | ||||
|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本公司並無流動性不足之情事。 | |||||
|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期初現金 |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淨現 |
預計全年 | 預計現金剩餘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餘 額 |
金流量 | 現金流出量 | (不足)數額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1,868,780 | 800,000 | 600,000 | 2,068,78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一)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轉投資係以核心製程能力為主要考量,近年來並未進行相關多角化之投資活動。
- (二)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改善計劃
109 年度軟板產業競爭仍然持續,在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貿易暫衝擊下,整體營運面臨極大 的挑戰,本公司除持續推行智慧化生產,提升自動化之比重外,亦將透過核心技術與製程能 力的提升來保有產業競爭力,並厚植軟板產品之製程能力,深耕既有客戶並開拓新客戶,進 而提升公司之經營績效。
(三)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 (1)利率變動:利率之波動影響公司承擔銀行借款之利息費用增加或減少,進而影響公司損 益。
- (2)匯率變動:本公司之進、出口主要皆係以外幣報價為主,故匯率之波動,將對公司損益 產生部份影響。
(3)通貨膨脹:原物料之通貨膨脹,將使本公司之進貨成本增加,並間接影響部份損益。
2.未來因應措施
- (1)利率變動之因應措施:本公司針對總體經濟與市場利率波動,皆定期進行追蹤與分析, 並隨時評估是否以簽訂利率交換契約之方式,來規避利率風險。
- (2)匯率變動之因應措施:本公司對於匯率波動風險之因應措施,主要係透過自然避險法及 搭配遠期外匯合約方式,來進行匯率風險規避。
- (3)通貨膨脹之因應措施:針對原物料可能發生之通貨膨脹,本公司將持續導入策略材料, 並加強對供應商之議價能力,降低材料之採購成本,同時適時的將成本轉嫁予客戶報價, 如有必要亦將評估以期貨避險之方式,來規避原物料價格上漲之風險。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 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並無從事高風險投資,各項投資皆經過謹慎評估後執行; 關於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皆以持股 100%之子公司為對象,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操作亦皆以 避險為主要考量,所有作業皆已在考慮可能發生之風險情況下謹慎執行。
-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未來研發計畫詳本年報第 35 頁,110 年度之研發費用預算為 188,000 仟元。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營運均依照國內外法 令規定辦理外,並定期檢視及修訂本公司內部相關管理規章,以符合法令規定。
-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秉持者誠心、用心、創新、成就無 限之經營理念營運,企業形象良好,長期以來並無任何危及企業形象之情事發生,日後也將 持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強化公司治理,達到永續經營之目標。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最近年度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進行任 何併購之情事。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 因應措施:本公司最近年度至年報刊印日止,無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 股權大量移轉情事。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 (十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 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 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 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建置完善的資訊安全機制及相關管理辦法,每年針對 相關軟硬體設備升級、備份等進行評估,確保營運系統維持正常運作。本公司最近年度至 年報刊印日止,未發生重大資安事件。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61
捌、特別記載事項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 另有註明外餘為新台幣仟元 | |||
|---|---|---|---|---|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 期 |
地 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11.7 |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二路 號 268 |
NTD3,075,366 | 經營各種電子、家電、電工、 電器、通訊(信)及電腦等之各種 零組件及其材料之製造加工及 買賣業務,前項有關國內外產 品之進出口業務及代理經銷投 標及報價業務。 |
| ICHIA HOLDINGS (B.V.I) CO., LTD. |
86.9.9 |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Road Town,Tortola,VG1110,B.V.I |
USD 108,692,625 |
進行控股投資業務。 |
| ICHIA USA INC. |
82.9.9 | 1057 Tierra Del Rey, Suite G ,Chula Vista, CA 91910 U.S.A. |
USD 4,106,060 |
各種電子、通訊(信)及電腦之各 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之製 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
| ICHIA RUBBER INDUSTRY (M) SDN BHD |
83.3.30 | 977-978 Solok Perusahaan 3, Prai Industrial Estate,13600 Prai, Province Welllesley, Penang, Malaysia. |
MYR 9,000,000 |
橡膠、塑膠按鍵及軟性印刷電 路板製造、銷售。 |
| 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90.12.11 | 大陸江蘇省蘇州市蘇州新區金 山路 號 118 |
RMB 657,166,78.78 |
橡膠、塑膠按鍵及軟性印刷電 路板製造、銷售。 |
| ICHIA U.K. LTD |
91.8.13 | OMC Chambers,Wickhams Cay I,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USD 4,926,420 |
各項投資業務 |
| ICHIA Technologies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93.9 | 2900 Komárom, Bánki Donát u. 2. Hungary |
HUF 1,000,000,000 |
橡膠及塑膠按鍵之製造、加工 及買賣業務。 |
| 中山毅永電子有限公司 | 91.6.28 | 大陸廣東省中山市張家邊火炬 開發區逸仙路 號 26 |
RMB 118,138,840 |
各種電子、通訊(信)及電腦之各 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之製 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
| ICHIA HOLDINGS (H.K.) CO., LTD. |
97.1.4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號 151 國衛中心 室 1004 |
USD 75,000,000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 中山毅永電子有限公司 | 91.6.28 | 大陸廣東省中山市張家邊火炬 開發區逸仙路 號 26 |
RMB 118,138,840 |
各種電子、通訊(信)及電腦之各 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之製 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
|
|---|---|---|---|---|---|
| 國衛中心 室 1004 |
USD 75,000,000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
|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 |||||
|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 |||||
| 企業名稱 | 控制(從屬)公司 | 控制(從屬) 關係 |
關係企業所營事業往來分工情形 | ||
|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制公司 | - | 集團總部 | ||
| ICHIA USA INC. |
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負責美洲市場之製造與銷售業務 | ||
| ICHIA HOLDINGS (B.V.I) CO., |
LTD. | 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進行控股投資業務 | |
| ICHIA RUBBER INDUSTRY |
(M) SDN |
從屬公司 BHD |
持股控制 | 負責東南亞市場之製造及銷售 | |
| 中山毅永電子有限公司 | 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陸市場之製造與銷售 | 接受毅嘉(BVI)之委託加工各類按鍵及大 | |
| 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負責大陸華東、華北市場之製造及銷售 | ||
| ICHIA U.K. LTD. |
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各項投資業務 | ||
| ICHIA Technologies Hungary Liability Company |
Limited | 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負責歐州市場之製造及銷售 | |
| ICHIA HOLDINGS (H.K.) CO., |
LTD. | 從屬公司 | 持股控制 | 進行控股業務 |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之姓名及其對該企業之持股或出資情形
|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之姓名及其對該企業之持股或出資情形 | ||||
|---|---|---|---|---|
| 企 業 名 稱 |
職 稱 |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
持 有 股 數 110 年 股 數 |
4 月 23 日 持股比例 |
| 控制公司 | ||||
| 毅嘉科技股份有公司 | 董事長 | 創意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秋永 | 18,372,480 | 5.97% |
| 副董事長 | 黃麗玲 | 4,732,083 | 1.54% | |
| 董事 | 黃子成 | 1,285,000 | 0.42% | |
| 董事 | 法拉利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子軒 | 18,377,481 | 5.98% | |
| 獨立董事 | 陳泰然 | 0 | 0% | |
| 獨立董事 | 黃欽明 | 0 | 0% | |
| 獨立董事 | 許萬龍 | 0 | 0% | |
| ICHIA HOLDINGS (B.V.I) |
董事長 | 毅嘉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秋永 | USD108,692,625 | 100% |
| CO., LTD. |
總經理 | 黃麗玲 | 0 | 0% |
| ICHIA USA INC. |
董事長 | 毅嘉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秋永 | USD4,106,060 | 100% |
| 董事 | 黃麗玲 | 0 | 0% | |
| 董事 | 黃文杰 | 0 | 0% | |
| ICHIA RUBBER INDUSTRY (M) SDN BHD |
董事長 董事 |
洪建成 黃秋永 |
MYR9,000,000 0 |
100% 0% |
| 董事 | 黃麗玲 | 0 | 0% | |
| 董事 | 黃抵儒 | 0 | 0% | |
| 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毅嘉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曾恭勝 | RMB657,166,785.78 | 100% |
| 董事 | 黃麗玲 | 0 | 0% | |
| 董事 | 孫永祥 | 0 | 0% | |
| 監察人 | 黃彥翔 | 0 | 0% | |
| ICHIA U.K. LTD. |
董事長 | 毅嘉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秋永 | USD4,926,420 | 100% |
| ICHIA Technologies |
董事經理人 | 毅嘉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麗玲 | HUF1,000,000,000 | 100% |
|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
| 中山毅永電子有限公司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毅嘉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烽鑫 | RMB118,138,840 | 100% |
| 董事 | 黃麗玲 | 0% | ||
| 董事 | 黃金源 | 0% | ||
| 監察人 | 黃彥翔 | 0% | ||
| ICHIA HOLDINGS (H.K.) |
董事長 | 毅嘉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秋永 | USD75,000,000 | 100% |
| CO., LTD. |
董事 | 黃麗玲 | 0% |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 (損失) |
本期損益 | 每股盈餘 (元) |
|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75,366 | 9,039,291 | 3,335,807 | 5,703,484 | 3,637,810 | 115,789 | 120,190 | 0.40 |
| ICHIA HOLDINGS (B.V.I) CO., LTD. |
3,095,566 | 5,076,424 | - | 5,076,424 | - | (140) | 60,837 | - |
| ICHIA USA INC. |
116,941 | 51,886 | 14,603 | 37,283 | 27,160 | (92) | 2,412 | - |
| ICHIA HOLDINGS (H.K.) CO., LTD. |
2,136,000 | 3,799,187 | - | 3,799,187 | - | (91) | 47,691 | - |
| ICHIA RUBBER INDUSTRY (M) SDN BHD |
61,105 | 116,726 | 21,103 | 95,623 | 114,259 | 9,696 | 7,584 | - |
| 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2,868,412 | 5,913,348 | 2,104,349 | 3,808,999 | 4,252,935 | 75,800 | 55,837 | - |
| Ichia U.K. Ltd. |
140,304 | (30,900) | - | (30,900) | - | - (1,480) |
- | |
| ICHIA Technologies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95,978 | 26,877 | 57,777 | (30,900) | (1) | (929) | (1,489) | - |
| 中山毅永電子公司 | 515,654 | 977,728 | 232,945 | 744,783 | 700,262 | (2,951) | 2,933 | -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三)關係報告書:不適用。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 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附錄一
關 係企 業 合併 財 務報 告 聲明 書
本 公司 109 年 度( 自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依「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0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均 已 揭露 , 爰不 再 另行 編 製關 係 企業 合 併財 務 報告 。 特 此聲 明

| 中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6 日 | |||||
|---|---|---|---|---|---|
毅 嘉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公 鑒:

會 計師 查 核報 告
查 核意 見 毅 嘉科 技 股 份有 限 公 司及 其 子 公司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資產 負 債表 ,暨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併 綜 合損 益 表 、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包 括 重 大 會 計政 策 彙總 ), 業經 本 會計 師 查核 竣 事。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及其 子 公 司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併 財 務狀 況 ,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之 合併 財 務績 效 及合 併 現金 流 量 。 查 核意 見 之基 礎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 本 會 計 師 於 該 等 準 則 下 之 責 任 將 於 會 計 師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責
任 段 進 一 步 說 明 。 本 會 計 師 所 隸 屬 事 務 所 受 獨 立 性 規 範 之 人 員 已 依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 與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保 持 超 然 獨 立 , 並 履 行 該 規 範 之 其 他 責 任 。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已 取 得 足 夠 及 適 切 之 查 核 證 據 , 以 作 為 表 示 查 核意 見 之基 礎 。 關 鍵查 核 事項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係 指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專 業 判 斷 ,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9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查 核 最 為 重 要 之 事 項 。 該 等 事 項 已 於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及 形 成 查 核 意 見 之 過 程 中 予 以 因 應 , 本 會 計 師 並 不 對 該 等事 項 單獨 表 示意 見 。 茲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9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關 鍵 查核 事 項敘 明 如下 : 特 定客 戶 三角 貿 易銷 貨 收入 認 列之 真 實性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主 要 生 產 各 式 軟 性 印 刷 電 路 板 及 機 構 整 合元 件 產品 ,應 用於 車 用及 消 費型 電 子產 品 市 場等 。其 銷貨 型 態包 含 內銷 、 直 接 外 銷 及 三 角 貿 易 。 而 三 角 貿 易 之 銷 貨 收 入 需 於 貨 物 交 予 客 戶 指 定 的 第 三 方 承 運 商 時 , 始 移 轉 風 險 與 報 酬 並 認 列 收 入 。 由 於 前 述 收 入 認 列 過 程 涉 及 人 工 作 業 , 可 能 導 致 銷 貨 收 入 認 列 不 適 當 , 故 針 對 特 定 客 戶 中 銷 貨 收 入 增 加 金 額 及 成 長 幅 度 較 重 大 之 客 戶 , 將 其 三 角 貿 易 銷 貨 收 入 認 列 之 真 實 性 列 為 本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表 關鍵 查 核事 項。 針 對上 述 重要 事 項, 本 會計 師 亦執 行 下列 主 要查 核 程序 :
-
- 瞭 解並 測 試與 收 入認 列 相關 之 內部 控 制制 度 設計 及 執行 是 否有 效 。 2. 取 得 全 年 度 特 定 客 戶 三 角 貿 易 之 銷 貨 收 入 明 細 為 測 試 樣 本 , 抽 核 三 角 貿 易 之 相 關 文 件 包 括 發 票 及 報 關 文 件 並 與 入 帳 金 額 核 對 , 測 試 其 銷 貨 收 入 認 列之 真 實性 。 3. 依 特定 客 戶授 信 天數 為 基準 , 檢視 期 後收 款 情形 是 否有 異 常。 其 他事 項 毅 嘉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業已 編 製 民國 109 及 108 年 度之 個 體財 務 報表 , 並 經本 會 計師 出 具無 保 留意 見 之查 核 報告 在 案, 備 供參 考 。
管 理階 層 與治 理 單位 對 合併 財 務報 表 之責 任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允 當 表 達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且 維 持 與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有 關 之 必 要 內 部 控制 , 以確 保 合併 財 務報 表 未存 有 導因 於 舞弊 或 錯誤 之 重大 不 實表 達 。 督 財務 報 導流 程 之責 任 。 會 計師 查 核合 併 財務 報 表之 責 任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 ,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亦 包 括 評 估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 相 關 事 項 之 揭 露 , 以 及 繼 續 經 營 會 計 基 礎 之 採 用 , 除 非 管 理 階 層 意 圖 清 算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或 停 止 營 業 ,或 除 清算 或 停業 外 別無 實 際可 行 之其 他 方案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之 治 理 單 位 ( 含 審 計 委 員 會 ) 負 有 監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目 的 , 係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是 否 存 有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取 得 合 理 確 信 , 並 出 具 查 核 報 告 。 合 理 確 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財 務 報 表 存 有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 不 實 表 達 可 能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 如 不 實 表 達 之 個 別 金 額 或 彙 總 數 可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 策 , 則 被認 為 具有 重 大性 。 本 會 計 師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時 , 運 用 專 業 判 斷 並 保 持 專 業 上 之 懷 疑。 本 會計 師 亦執 行 下列 工 作: 1. 辨 認 並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風 險 ; 對 所 評 估 之 風 險 設 計 及 執 行 適 當 之 因 應 對 策 ; 並 取 得 足 夠 及 適 切 之 查 核 證 據 以 作 為 查 核 意 見 之 基 礎 。 因 舞 弊 可 能 涉 及 共 謀 、 偽 造 、 故 意 遺 漏 、 不 實 聲 明 或 踰 越 內 部 控 制 , 故 未 偵 出 導 因 於 舞 弊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之 風 險 高 於 導 因於 錯 誤者 。
-
- 對 與 查 核 攸 關 之 內 部 控 制 取 得 必 要 之 瞭 解 , 以 設 計 當 時 情 況 下 適 當 之 查 核 程 序 , 惟 其 目 的 非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之 有 效 性表 示 意見 。 3.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所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之 適 當 性 , 及 其 所 作 會 計 估 計 與 相 關 揭 露 之 合理 性 。 4. 依 據 所 取 得 之 查 核 證 據 , 對 管 理 階 層 採 用 繼 續 經 營 會 計 基 礎 之 適 當 性 , 以 及 使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可 能 產 生 重 大
-
疑 慮 之 事 件 或 情 況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 作 出 結 論 。 本 會 計 師 若 認 為 該 等 事 件 或 情 況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 則 須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提 醒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相 關 揭 露 ,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 修
正 查 核 意 見 。 本 會 計 師 之 結 論 係 以 截 至 查 核 報 告 日 所 取 得 之 查 核 證 據 為 基 礎 。 惟 未 來 事 件 或 情 況 可 能 導 致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不 再 具有 繼 續經 營 之能 力 。 5.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包 括 相 關 附 註 ) 之 整 體 表 達 、 結 構 及 內 容 , 以 及 合
併 財務 報 表是 否 允當 表 達相 關 交易 及 事件 。 6. 對 於集 團 內組 成 個體 之 財務 資 訊 取得 足 夠及 適 切之 查 核證 據,以 對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 本 會 計 師 負 責 集 團 查 核 案 件 之 指 導 、 監 督 及 執 行 , 並 負 責 形 成集 團 查核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之 事 項 , 包 括 所 規 劃 之 查 核 範 圍 及 時 間 , 以 及
重 大查 核發 現 ( 包括 於 查核 過 程中 所 辨認 之 內部 控 制顯 著 缺失 )。 本 會 計 師 亦 向 治 理 單 位 提 供 本 會 計 師 所 隸 屬 事 務 所 受 獨 立 性 規 範 之 人 員 已 遵 循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中 有 關 獨 立 性 之 聲 明 , 並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所 有 可 能 被認 為 會影 響 會計 師 獨立 性 之關 係 及其 他 事項 ( 包括 相 關防 護 措施 )。
本 會 計 師 從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之 事 項 中 , 決 定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9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之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 本 會 計 師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敘 明 該 等 事 項 , 除 非 法 令 不 允 許 公 開 揭 露 特 定 事 項 , 或 在 極 罕 見 情 況 下 , 本 會 計 師 決 定 不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溝 通 特 定 事 項 , 因 可 合 理 預 期 此 溝 通 所 產 生 之負 面 影響 大 於所 增 進之 公 眾利 益 。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
司 及 子 公 司 表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新 |
台 幣 仟 元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代 碼 |
資 產 流動資產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1100 1110 1136 1170 1220 130X 1470 11XX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及九)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存貨(附註四及十)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流動資產總計 |
\$ 1,868,780 53,861 471,907 2,468,869 634 957,653 139,110 5,960,814 |
20 1 5 26 - 10 1 63 |
\$ 1,841,401 77,767 21,085 2,217,518 16,135 675,589 120,698 4,970,193 |
22 1 - 26 - 8 2 59 |
| 非流動資產 | |||||
| 1535 1600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二) |
170,247 2,783,419 |
2 30 |
130,992 2,921,587 |
2 34 |
| 1755 1840 |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
131,803 198,028 |
1 2 |
131,066 198,942 |
2 2 |
| 1975 1990 |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
19,789 196,134 |
- 2 |
19,866 116,609 |
- 1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3,499,420 | 37 | 3,519,062 | 41 |
| 1XXX | 資 產 總 計 |
\$ 9,460,234 |
100 | \$ 8,489,255 |
100 |
| 代 碼 |
負 債 及 權 益 |
||||
| 2100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六) |
\$ 1,445,882 |
15 | \$ 673,844 |
8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 - | - | 98 | - |
| 2170 2200 |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七)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
1,693,628 248,804 |
18 3 |
1,218,582 236,991 |
14 3 |
| 2230 228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
8,250 1,266 |
- - |
7,839 - |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一) | 7,114 | - | 5,586 | - |
| 2320 2399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六)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
167,191 27,194 |
2 - |
165,066 23,004 |
2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3,599,329 | 38 | 2,331,010 | 27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1 2570 |
長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六)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
126,527 22,391 |
2 - |
293,996 - |
4 - |
| 2580 2645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存入保證金 |
1,959 6,544 |
- - |
- 5,948 |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157,421 | 2 | 299,944 | 4 |
| 2XXX | 負債總計 | 3,756,750 | 40 | 2,630,954 | 31 |
| 3110 | 權益(附註二十) 普通股股本 |
3,075,366 | 32 | 3,075,366 | 36 |
| 3200 | 資本公積 | 2,086,827 | 22 | 2,163,711 | 26 |
| 3310 |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
573,593 | 6 | 550,914 | 6 |
| 3320 3350 |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335,706 88,717 |
4 1 |
137,012 267,004 |
2 3 |
| 3300 3490 |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
998,016 ( 295,397 ) |
11 ( 3 ) |
954,930 ( 335,706 ) |
11 ( 4 ) |
| 3500 | 庫藏股票 | ( 161,328 ) |
( 2 ) |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5,703,484 | 60 | 5,858,301 | 69 |
|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 9,460,234 |
100 | \$ 8,489,255 |
100 | |
|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
||||
|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
: 創 意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人 : 曾 恭 勝 人 : 黃 秋 永 |
會 計 主 |
管 : 鄭 靜 怡 |


毅 嘉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及子 公 司 合 併綜 合 損益 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毅 嘉科 技 合 |
股份 有 限公 司 併綜 合 損益 表 |
及子 公 司 |
||||
|---|---|---|---|---|---|---|
| 民 國 109 年 及 |
108 年 1 月 1 日 |
至 12 月 |
31 日 單 位: 新 台幣 仟 每 股盈 餘 |
元, 惟 為元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代 碼 |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一)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110 | 銷貨收入 | \$5,582,757 | 101 | \$6,215,151 | 101 | |
| 4170 4190 |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
( 15,409 ) ( 64,506 ) |
- ( 1 ) |
( 24,510 ) ( 41,695 ) |
- ( 1 ) |
|
| 4000 | 營業收入合計 | 5,502,842 | 100 | 6,148,946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及二 二) |
( 4,758,407 ) |
( 87 ) |
( 5,284,735 ) |
( 86 ) |
|
| 5900 | 營業毛利 | 744,435 | 13 | 864,211 | 14 | |
| 6100 6200 6300 6450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 減損損失 營業費用合計 |
176,257 210,483 176,144 ( 14,136 ) 548,748 |
3 4 3 - 10 |
173,499 237,307 165,050 7,560 583,416 |
3 4 3 - 10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95,687 | 3 | 280,795 | 4 | |
| 7100 7010 7020 7050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二)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23,732 39,221 ( 53,517 ) ( 15,110 ) ( 5,674 ) |
- 1 ( 1 ) - - |
15,245 22,716 ( 12,218 ) ( 25,499 ) 244 |
- - - - - |
|
| ( 接次 |
頁 ) |
| ( 承前 |
頁 )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代 碼 7900 |
稅前淨利 | 金 額 \$ 190,013 |
% 3 |
金 額 \$ 281,039 |
% 4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 ( 69,823 ) |
( 1 ) |
( 54,247 ) |
( 1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120,190 | 2 | 226,792 | 3 |
| 8310 8311 |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附註十 |
||||
| 8360 8361 |
九)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
( 220 ) |
- | ( 361 ) |
- |
|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
40,309 | 1 | ( 198,694 ) |
( 3 ) |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
40,089 | 1 | ( 199,055 ) |
( 3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160,279 |
3 | \$ 27,737 |
- |
| 9710 9810 |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基 本 稀 釋 |
\$ 0.40 \$ 0.39 |
\$ 0.74 \$ 0.74 |
||
| 後 附之 附 註係 |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
之一 部 |
分。 | ||

| ( ( ( ( 權 票 ) ) ) 186,825 - - - - - - 186,825 - - - - 161,328 - - - 161,328 股 藏 \$ \$ ( ( ( 庫 目 構 算 額 ) ) ) ) ) 項 機 換 137,012 - - - - 198,694 198,694 - 335,706 - - - - - 40,309 40,309 295,397 差 益 運 表 換 權 營 報 兌 他 外 務 \$ \$ ( ( ( ( ( 其 國 財 之 怡 餘 餘 ) ) ) ) ) ) ) ) ) 靜 379,342 14,511 137,012 153,768 226,792 361 226,431 33,478 267,004 22,679 198,694 76,884 - 120,190 220 119,970 88,717 盈 鄭 配 : 管 分 \$ \$ 主 ( ( ( ( ( ( ( ( ( 未 計 盈 會 積 公 - - 137,012 - - - - - 137,012 - 198,694 - - - - - 335,706 餘 。 盈 分 別 \$ \$ 部 特 留 一 之 積 告 公 536,403 14,511 - - - - - - 550,914 22,679 - - - - - - 573,593 報 餘 務 盈 財 定 \$ \$ 併 保 法 合 本 積 係 ) ) \$2,219,748 \$2,086,827 - - - - - - 56,037 2,163,711 - - 76,884 - - - - 註 公 附 本 之 附 ( ( 勝 資 後 恭 本 額 曾 ) \$3,172,676 \$3,075,366 - - - - - - 97,310 - - - - - - - 3,075,366 : 人 股 理 經 ( 金 股 ) ) 股 317,267 - - - - - - 9,731 307,536 - - - - - - - 307,536 仟 通 ( 數 ( 普 股 司 公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限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有 日餘額 日餘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份 日餘額 股 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資 31 31 永 購入庫藏股票 年度淨利 年度淨利 1 投 月 月 月 庫藏股註銷 秋 意 12 12 1 黃 創 年 年 年 : : 108 107 108 108 108 108 108 109 109 109 109 人 事 董 表 碼 人 D1 D3 D5 D1 D3 D5 A1 B1 B3 B5 Z1 B1 B3 B5 Z1 L3 L1 代 法 代 |
民 | 併 108 股 合 技 及 科 年 嘉 109 毅 國 |
子 至 及 日 表 司 動 1 公 月 變 限 益 1 有 權 年 份 |
日 31 月 司 12 公 |
單 | 元 仟 幣 台 新 : 位 |
||
|---|---|---|---|---|---|---|---|---|
| 額 \$5,984,332 總 益 |
||||||||
| ) - - 153,768 |
||||||||
| 226,792 | ||||||||
| ) 199,055 |
||||||||
| 27,737 | ||||||||
| - | ||||||||
| 5,858,301 | ||||||||
| ) - - 153,768 |
||||||||
| ) 161,328 |
||||||||
| 120,190 | ||||||||
| 40,089 | ||||||||
| 160,279 | ||||||||
| \$5,703,484 | ||||||||
72

|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
表 日 至 12 月 31 日 |
||
|---|---|---|---|
| 單 | 位: 新 台幣 仟 元 |
||
| 代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A10000 A20010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年度稅前淨利 收益費損項目 |
\$ 190,013 |
\$ 281,039 |
| A20300 |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 14,136 ) |
7,560 |
| A20100 A20400 |
折舊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406,411 | 445,825 |
| 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 54,434 ) |
( 7,381 )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5,110 | 25,499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23,732 ) |
( 15,245 ) |
| A23800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 4,804 ) |
( 19,406 )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2,680 ) |
( 6,827 ) |
| A237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92 | 2,709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237,228 ) |
620,982 |
| A31200 | 存 貨 |
( 281,429 ) |
208,508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 15,254 ) |
80,178 |
| A31990 | 其他營業資產 | ( 143 ) |
( 195 ) |
| A32125 | 合約負債 | 1,528 | ( 1,370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475,046 | ( 211,325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11,734 | ( 49,140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4,190 | 12,179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470,284 | 1,373,590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20,574 | 11,350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15,031 ) |
( 26,893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 30,606 ) |
( 49,672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45,221 | 1,308,375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500,547 ) |
( 150,229 ) |
| B00050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6,718 | 92 |
| B00100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 1,923,238 ) |
( 2,903,489 ) |
|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2,002,398 \$3,188,168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8,983 ) ( 70,168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7,363 8,696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758 ) ( 17,254 )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2,292 3,329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6,855 ) ( 4,727 )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291,609 ) ( 202,627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34,219 ) ( 148,20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6,183,464 3,436,688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5,404,203 ) ( 3,862,560 )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65,344 ) ( 340,809 ) 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 826 543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 289 ) ( 5,260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53,768 ) ( 153,768 ) C04900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161,328 ) -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621 )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98,737 ( 925,166 )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7,640 ( 150,399 )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27,379 84,60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41,401 1,756,800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68,780 \$1,841,401 |
( 承前 |
頁 ) |
||
|---|---|---|---|---|
| 代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務報 | 後 附之 附 註係 本 合併 財 |
告 之一 部 分。 |



毅 嘉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及子 公 司 合 併財 務 報表 附 註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除另 註 明外 , 金額 以 新台 幣 仟元 為 單位 )
一 、 公 司沿 革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設 立 於 78 年 11 月 , 以 經 營 各 種 電 子 、 家 電 、 電 工 、 電 器 、 通 訊 ( 信 ) 及 電 腦 等 之 各 種 零 組 件( 導 電矽 膠 彈 片、塑 膠字 鍵 、鍵 盤組 合 、輸 入器 、軟 性印 刷 電 路板 ) 及 其 材 料 之 製 造 加 工 及 買 賣 業 務 , 前 項 有 關 國 內 外 產 品 之 進 出 口 業 務 及 代理 經 銷投 標 及報 價 業務 。 本 公司 股 票自 89 年 1 月 14 日 起在 台 灣證 券 交易 所 上市 。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係以 本 公司 之 功能 性 貨幣 新 台幣 表 達。 二 、 通 過財 務 報告 之 日期 及 程序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於 110 年 3 月 16 日 經董 事 會通 過 。 三 、 新 發布 及 修訂 準 則及 解 釋之 適 用 (一 ) 首 次適 用 金融 監 督 管理 委 員會(以 下稱「 金 管會 」)認 可並 發 布生 效
-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 準則( IFRS)、國 際 會計 準 則( IAS)、解 釋( IFRIC) 及 解釋 公 告( SIC)( 以下 稱 「 IFRSs」) 適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IFRSs 將 不 致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之 重 大變 動 。
-
(二 ) 110 年 適用 之 金融 監 督管 理 委員 會(以 下稱「 金 管會 」)認 可之 IFRSs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 A S 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IFRS 4 之修正「適用 IFRS 9 之暫時豁免之展延」 發布日起生效 IFRS 9、IAS 39、IFRS 7、IFRS 4 及 IFRS 16 之修 正「利率指標變革-第二階段」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IFRS 16 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 2020 年 6 月 1 日以後開 (三 ) IASB 已 發布 但 尚未 經 金管 會 認可 並 發布 生 效之 IFRSs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2018-2020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2)
- 讓」 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 IFRS 3 之修正「更新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3)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未 定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IFRS 17「保險合約」 |
2023 年 1 月 1 日 |
|---|---|
| IFRS 17 之修正 |
2023 年 1 月 1 日 |
| IAS 1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2023 年 1 月 1 日 |
| IAS 1 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2023 年 1 月 1 日(註 6) |
| IAS 8 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
2023 年 1 月 1 日(註 7) |
| IAS 16 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4) |
|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 |
| IAS 37 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5) |
|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
| 日 期以 後 開始 之 年度 報 導期 間 生效 。 |
|
| 註 2: IFRS 9 之 修 正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
| 期 間 所 發 生 之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換 或 條 款 |
修 改 ; IAS 41「 農 業 」 |
| 之 修 正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之 |
- 期 間 所 發 生 之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換 或 條 款 修 改 ; IAS 41「 農 業 」 之 修 正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之 公 允 價值 衡 量;IFRS 1「 首 次 採用 IFRSs」之 修 正係 追 溯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 報 導期 間。 註 3: 收 購 日 在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開 始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適 用 此項 修 正。 註 4: 於 2021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始 達 管 理 階 層 預 期 運 作 方 式 之 必 要 地 點及 狀 態之 廠 房、 不 動產 及 設備 適 用此 項 修正 。 註 5: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尚未 履 行所 有 義務 之 合約 適 用此 項 修正 。 註 6: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推 延 適 用 此 項 修 正。
- 註 7: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所 發 生 之 會 計
估 計變 動 及會 計 政策 變 動適 用 此項 修 正。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其 他 準 則 、 解 釋 之 修 正 對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之 影 響 ,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 四 、 重 大會 計 政策 之 彙總 說 明 (一 ) 遵 循 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 認可 並 發布 生 效之 IFRSs 編 製。 (二 ) 編 製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及 按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外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基 礎 編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 級至 第 3 等 級: 1. 第 1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場 之 報價 ( 未經 調 整)。 2. 第 2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除 第 1 等 級 之 報 價 外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即 價 格)或 間接(亦 即由 價 格推 導 而得 )之 可觀 察 輸入 值。 3. 第 3 等 級輸 入 值: 係 指資 產 或負 債 之不 可 觀察 之 輸入 值 。
-
(三 ) 資 產與 負 債區 分 流動 與 非流 動 之標 準 流 動資 產 包括 : 1. 主 要為 交 易目 的 而持 有 之資 產 ;
-
- 預 期於 資 產負 債 表日 後 12 個 月內 實 現之 資 產; 及 3.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但 不包 括 於資 產 負 債表 日 後逾 12 個 月用 以 交 換 或清 償 負債 而 受到 限 制者 )。 流 動負 債 包括 : 1. 主 要為 交 易目 的 而持 有 之負 債 ; 2.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 12 個 月內 到 期清 償 之負 債 ,以 及 3.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12 個 月 之 負 債。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 負債 。 (四 ) 合 併基 礎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係包 含 本公 司 及由 本 公司 所 控制 個 體(子 公司 ) 之 財 務 報 告 。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已 納 入 被 收 購 或 被 處 分 子 公 司 於 當 期 自 收 購 日 起 或 至 處 分 日 止 之 營 運 損 益 。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已 予 適 當 調 整 , 以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各 個 體 間 之 交 易 、 帳 戶 餘 額 、 收 益 及 費 損 已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 子 公司 明 細、 持 股比 率 及營 業 項目 , 參閱 附 註十 一 及附 表 六。 (五 ) 外 幣
77
各 個體 編 制財 務 報告 時,以 個體 功 能性 貨 幣以 外 之貨 幣(外 幣 )
交 易者 , 依交 易 日匯 率 換算 為 功能 性 貨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除 下 列 項 目 外 , 因 交 割 貨 幣 性 項 目 或 換 算 貨 幣 性 項 目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 於 發 生當 期 認列 於 損益 : 1. 為 規避 部 分匯 率 風險 而 進行 避 險交 易 所產 生 之兌 換 差額 ; 及
- 應 收 或 應 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貨 幣 性 項 目 , 該 項 目 之 清 償 目 前 既 無 計 畫 亦 不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發 生 ( 故 構 成 對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一 部 分 ), 則 其 兌 換 差 額 原 始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於 處分 淨 投資 時 ,自 權 益重 分 類至 損 益。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者 , 其產 生 之兌 換 差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不 再重 新 換算 。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 用 之 貨 幣 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 合 資 或 分 公 司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以 當 期平 均 匯率 換 算, 所 產生 之 兌換 差 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若 合併 公 司處 分 國外 營 運機 構 之所 有 權益 , 或處 分 國外 營 運機 構 之 子 公司 部 分權 益 但喪 失 控制 , 或處 分 國外 營 運機 構 之聯 合 協議 或 關 聯 企業 後 之保 留 權益 係 金融 資 產並 按 金融 工 具之 會 計政 策 處理 , 所 有 可歸 屬 於本 公 司業 主 且與 該 國外 營 運機 構 相關 之 累計 兌 換差 額 將 重 分類 至 損益 。 若 部 分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 係 按 比 例 將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子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 而 不 認 列 為 損 益 。 在 其 他 任 何 部 分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情 況 下 ,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則 按 處分 比 例重 分 類至 損 益。 (六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物 料 、 半 成 品 、 製 成 品 、 在 製 品 及 在 途 存 貨 。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 存 貨 平 時 按 標 準 成 本 計 價 , 結 帳 日 再 予 調 整 使 其 接 近 按 加 權平 均 法計 算 之成 本 。 (七 ) 不 動產 、 廠房 及 設備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計 減 損損 失 後之 金 額衡 量 。 除 自 有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外 , 其 餘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 對 每 一 重 大 部 分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 若 租 賃 期 間 較 耐 用 年 限 短 者 , 則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提 列 折 舊 。 合 併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計 變 動之 影 響。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額 係 認列 於 損益 。 (八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 使 用 權 資 產 、 無 形 資 產 及 合 約 成 本 相 關 資 產 之 減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 使 用 權 資 產 、 無 形 資 產 及 合 約 成 本 相 關 資 產 可 能 已 減 損 。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合 併 公 司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共 用 資 產 係 依 合 理 一 致 基 礎 分 攤 至 最 小 現 金 產 生單 位 群組 。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 於損 益 。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增 至 修 訂 後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若 未 於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 減除 攤 銷或 折 舊 )。 減損 損 失之 迴 轉係 認 列於 損 益。 (九 ) 金 融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於 合 併 資 產負 債 表。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 則 立即 認 列為 損 益。 1. 金 融資 產 金 融資 產 之慣 例 交易 係 採交 易 日會 計 認列 及 除列 。 (1 ) 衡 量種 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與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A.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合 併 公 司 未 指 定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及 不 符 合 分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其 他 綜合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價 值 之決 定 方式 請 參閱 附 註二 七 。 B.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金 融 資 產 若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兩 條 件 , 則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a. 係 於 某 經 營 模 式 下 持 有 , 該 模 式 之 目 的 係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以收 取 合約 現 金流 量 ;及
- b. 合 約 條 款 產 生 特 定 日 期 之 現 金 流 量 , 該 等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支 付 本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 利息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與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應 收 帳 款 )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決 定 之 總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之 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 任何 外 幣兌 換 損益 則 認列 於 損益 。 除 下 列 兩 種 情 況 外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 資 產總 帳面 金 額計 算 : a. 購 入 或 創 始 之 信 用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信 用 調 整後 有 效利 率 乘以 金 融資 產 攤銷 後 成本 計 算。
80
b. 非 屬 購 入 或 創 始 之 信 用 減 損 , 但 後 續 變 成 信 用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 應 自 信 用 減 損 後 之 次 一 報 導 期 間 起 以 有 效 利 率乘 以 金融 資 產攤 銷 後成 本 計算 利 息收 入 。
信 用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已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違 約 、 債 務 人 很 有 可 能 聲 請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或 由 於財 務 困難 而 使金 融 資產 之 活絡 市 場消 失 。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自 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 高 度 流 動 性 、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係 用 於滿 足 短期 現 金承 諾 。 (2 )金 融資 產 及合 約 資產 之 減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評 估 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含應 收 帳款 ) 之減 損 損失 。
應 收 帳 款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先 評 估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顯 著 增 加,若 未顯 著 增加 ,則 按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認 列 備 抵損 失 , 若 已 顯 著 增 加 , 則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以 發 生 違 約 之 風 險 作 為 權 重 之 加 權 平 均 信用 損 失。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係 代 表 金融 工 具於 報 導
日 後 12 個 月內 可 能違 約 事項 所 產 生之 預 期信 用 損失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則 代 表 金 融 工 具 於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所 有 可 能 違約 事 項產 生 之預 期 信用 損 失。 合 併 公 司 為 內 部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 在 不 考 量 所 持 有 擔 保品 之 前提 下,判 定下 列 情況 代 表金 融 資產 已 發生 違 約: A.有 內部 或 外部 資 訊顯 示 債務 人 已不 可 能清 償 債務 。 B. 逾 期超 過 90 天,除 非有 合 理 且可 佐 證之 資 訊顯 示 延 後之 違 約基 準 更為 適 當。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3 ) 金 融資 產之 除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已 移 轉予 其 他企 業 時, 始 將金 融 資產 除 列。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任 何 累 計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總 和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整 體 除 列 時 , 累 積 損 益 直 接移 轉 至保 留 盈餘 , 並不 重 分類 為 損益 。 2. 金 融負 債 (1 ) 後 續衡 量 除 下 列 情 況 外 , 所 有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本 衡 量: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包 含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融 負 債。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 關 利 益 或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方 式 詳 附 註二 七 。 (2 ) 金 融負 債 之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 3. 衍 生工 具 合 併 公 司 簽 訂 之 衍 生 工 具 包 括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用 以 管 理 合
併 公司 之 利率 及 匯率 風 險。
衍 生 工 具 於 簽 訂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時 , 原 始 以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 後 續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直 接 列 入 損 益 , 然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工 具 , 其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時 點 則 將 視 避 險 關 係 之 性 質 而 定 。 當 衍 生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值 時 , 列 為 金 融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為 負 值 時 , 列 為 金融 負 債。 衍 生 工 具 若 嵌 入 於 IFRS 9「 金 融 工 具 」 範 圍 內 之 資 產 主 契 約,係 以整 體 合約 決 定 金融 資 產分 類 。衍 生工 具 若嵌 入 於 非 IFRS 9 範 圍內 之 資 產主 契 約(如 嵌入 於 金 融負 債 主契 約 ),而 嵌入 式
衍 生 工 具 若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之 定 義 , 其 風 險 及 特 性 與 主 契 約 之 風 險 及 特 性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 且 混 合 合 約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時, 該 衍生 工 具係 視 為單 獨 衍生 工 具。 (十 ) 收 入認 列 合 併 公 司 於 客 戶 合 約 辨 認 履 約 義 務 後 ,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各 履 約 義務 , 並於 滿 足各 履 約義 務 時認 列 收入 。 商 品銷 貨 收入
商 品 銷 貨 收 入 來 電 子 零 組 件 產 品 之 銷 售 。 由 於 產 品 於 運 抵 客 戶 指 定 地 點 時 , 客 戶 對 商 品 已 有 訂 定 價 格 與 使 用 之 權 利 且 負 有 再 銷 售 之 主 要 責 任 , 並 承 擔 商 品 陳 舊 過 時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該 時 點 認 列 收 入及 應 收帳 款 。 (十 一 ) 租 賃 合 併公 司 於合 約 成立 日 評估 合 約是 否 係屬 ( 或包 含 )租 賃 。 1. 合 併公 司 為出 租 人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承 租 人 , 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 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 業租 賃 。
營 業 租 賃 下 , 減 除 租 賃 誘 因 後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 因 取 得 營 業 租 賃 所 發 生 之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 係 加 計 至 標 的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 並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內 認 列為 費 用。 2. 合 併公 司 為承 租 人 除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其 他 租 賃 皆 於 租 賃 開始 日 認列 使 用權 資 產及 租 賃負 債 。 使 用 權 資 產 原 始 按 成 本 ( 包 含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
租 賃 開 始 日 前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減 除 收 取 之 租 賃 誘 因 、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及 復 原 標 的 資 產 之 估 計 成 本 ) 衡 量 , 後 續 按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並 調 整 租 賃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使 用 權資 產 係單 獨 表達 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 使 用權 資 產採 直 線基 礎 自租 賃 開始 日 起至 耐 用年 限 屆滿 時 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 列 折舊 。
租 賃 負 債 原 始 按 租 賃 給 付 ( 包 含 固 定 給 付 ) 之 現 值 衡 量 。 若 租 賃 隱 含 利 率 容 易 確 定 , 租 賃 給 付 使 用 該 利 率 折 現 。 若 該 利 率 並非 容 易確 定 ,則 使 用承 租 人增 額 借款 利 率。
後 續 , 租 賃 負 債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基 礎 衡 量 , 且 利 息 費 用 係 於 租 賃 期 間 分 攤 。 若 租 賃 期 間 變 動 導 致 未 來 租 賃 給 付 有變 動,合 併公 司 再衡 量 租賃 負 債 ,並 相對 調 整使 用 權資 產, 惟 若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已 減 至 零 , 則 剩 餘 之 再 衡 量 金 額 認 列 於損 益 中。 租 賃負 債 係單 獨 表達 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 (十 二 ) 借 款成 本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 建 造 或 生 產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產 之 借 款 成 本 , 係 作 為 該 資 產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 直 到 該 資 產 達 到 預 定 使 用 或 出 售 狀 態 之 幾乎 所 有必 要 活動 已 完成 為 止。 特 定 借 款 如 於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本 支 出 發 生 前 進 行 暫 時 投 資 而 賺 取 之 投資 收 入, 係 自符 合 資本 化 條件 之 借款 成 本中 減 除。
除 上述 外 ,所 有 其他 借 款成 本 係於 發 生當 期 認列 為 損益 。 (十 三 ) 政 府補 助 政 府 補 助 僅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公 司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且 將 可收 到 該項 補 助時 , 始予 以 認列 其 他收 入 。 與 收 益 有 關 之 政 府 補 助 係 於 其 意 圖 補 償 之 相 關 成 本 於 合 併 公 司
認 列為 費 用之 期 間內 , 按有 系 統之 基 礎認 列 於。 若 政 府 補 助 係 用 於 補 償 已 發 生 之 費 用 或 損 失 , 或 係 以 給 與 合 併 公 司 立 即 財 務 支 援 為 目 的 且 無 未 來 相 關 成 本 , 則 於 其 可 收 取 之 期 間 認 列於 損 益。 (十 四 ) 員 工福 利 1. 短 期員 工 福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金 額 衡量 。 2. 退 職後 福 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 之退 休 金數 額 認列 為 費用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 息 及 再 衡 量 數 ) 係 採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 服 務 成 本 ( 含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於 發 生 時 、 認 列 為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變 動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並列 入 保留 盈 餘, 後 續期 間 不重 分 類至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 剩餘 )。淨 確定 福 利資 產 不得 超 過從 該 計畫 退 還提 撥 金或 可 減 少 未來 提 撥金 之 現值 。 (十 五 ) 所 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係 當 期所 得 稅及 遞 延所 得 稅之 總 和。 1. 當 期所 得 稅 合 併 公 司 依 各 所 得 稅 申 報 轄 區 所 制 定 之 法 規 決 定 當 期 所 得 ( 損失 ), 據以 計 算應 付 (可 回 收) 之 所得 稅 。 依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所 得 稅 , 係 於股 東 會決 議 年度 認 列。
以 前年 度 應付 所 得稅 之 調整 , 列入 當 期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 遞 延所 得 稅
之 課稅 基 礎二 者 所產 生 之暫 時 性差 異 計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差 異 及虧 損 扣抵 所 產生 之 所得 稅 抵減 使 用時 認 列。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聯 合 協 議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惟 合 併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除 外 。 與 此 類 投 資 及 權 益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 內 , 予 以認 列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 ,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課 稅 所得 以 供其 回 收所 有 或部 分 資產 者 ,調 增 帳面 金 額。
85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式 所 產生 之 租稅 後 果。 3. 當 期及 遞 延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或直 接 計入 權 益。 五 、 重 大會 計 判斷 、 估計 及 假設 不 確定 性 之主 要 來源 合 併公 司 於採 用 會計 政 策時 ,對 於不 易 自其 他 來源 取 得相 關 資訊 ,
管 理 階 層 必 須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 估 計 及 假設 。 實際 結 果可 能 與估 計 有所 不 同。
管 理 階 層 將 對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持 續 檢 視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 ,則 於修 正 當期 認 列 。若 會計 估 計之 修 正同 時 影響 當 期及 未 來期 間, 則 於修 正 當期 及 未來 期 間認 列 。 六 、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1,019 |
\$ 15,565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1,671,437 | 1,384,033 |
| 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 3 個月 |
||
| 以內之投資) | ||
| 銀行承兌匯票 | 18,268 | 21,423 |
| 銀行定期存款 | 149,567 | 420,380 |
| 附買回債券 | 28,489 | - |
| \$1,868,780 | \$1,841,401 | |
| 銀 行存 款 於資 產 負債 |
表 日之 利 率區 間 如下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銀行活期存款 | 0.01%~0.385% | 0.01%~0.385%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銀行活期存款 | 0.01%~0.385% | 0.01%~0.385% |
| 銀行定期存款 | 0.30%~2.025% | 1.35%~3.45% |
| 附買回債券 | 0.40% | - |
| 七 、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
融工 具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金融資產-流動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 |||
| —遠期外匯合約(一) | \$ 33,860 |
\$ 6,622 |
|
| 非衍生金融資產 | |||
| —基金受益憑證 | 20,001 | 71,145 | |
| \$ 53,861 |
\$ 77,767 |
||
| 金融負債-流動 | |||
| 持有供交易 | |||
|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 |||
| -遠期外匯合約(一) | \$ - |
\$ 98 |
|
| (一 )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未 適用 避 險會 |
計 且尚 未 到期 之 |
遠期 外 匯合 約 如下 :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幣 別 賣出遠期外匯 人民幣兌美元 |
到 期 期 間 合 109年8月3日至 RMB |
約 金 額 ( 仟 元 ) 14,091/USD 2,000 |
|
| 110年1月19日 | |||
| 金融負債-流動 | |||
|---|---|---|---|
| 持有供交易 | |||
|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8月3日至 | RMB 14,091/USD 2,000 |
| 110年1月19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8月3日至 | RMB 21,129/USD 3,000 |
| 110年1月19日 | |||
| ( 接次 頁 ) |
|||
| 頁 ) |
|||
|---|---|---|---|
| 幣 別 |
到 期 期 間 |
合 約 金 額 ( 仟 元 )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8月6日至 | RMB 21,090/USD 3,000 |
| 110年2月22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9月14日至 | RMB 20,769/USD 3,000 |
| 110年4月19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33,085/USD 5,000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10年5月18日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33,110/USD 5,000 |
| 110年6月18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33,225/USD 5,000 |
| 110年7月19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33,290/USD 5,000 |
| 110年8月19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6月2日至 | RMB 3,581/USD 500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10年1月15日 109年7月13日至 |
RMB 3,536/USD 500 |
| 110年2月18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8月3日至 | RMB 3,530/USD 500 |
| 110年3月15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8月3日至 | RMB 3,536/USD 500 |
| 110年4月15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9月4日至 | RMB 3,469/USD 500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10年5月14日 109年9月4日至 |
RMB 3,475/USD 500 |
| 110年6月15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9月4日至 | RMB 3,480/USD 500 |
| 110年7月15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9月4日至 | RMB 3,485/USD 500 |
| 110年8月16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110年9月15日 |
RMB 3,334/USD 500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6,681/USD 1,000 |
| 110年10月15日 |
( 承前 頁 )
| 幣 別 |
到 期 期 間 |
合 約 金 額 ( 仟 元 ) |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6,695/USD 1,000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10年11月15日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6,708/USD 1,000 |
| 110年12月15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6,722/USD 1,000 |
| 111年1月18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9年12月4日至 | RMB 6,734/USD 1,000 |
| 111年2月15日 | |||
| 108 年 12 月 |
31 日 |
||
| 幣 別 |
到 期 期 間 |
合 約 金 額 ( 仟 元 ) |
|
| 賣出遠期外匯 | 新台幣兌美元 | 108年12月30日至 109年1月30日 |
NTD 150,235/USD 5,000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8年10月17日至 | RMB 35,525/USD 5,000 |
| 109年1月20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8年11月6日至 | RMB 35,050/USD 5,000 |
| 109年2月20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8年12月24日至 | RMB 35,136/USD 5,000 |
| 109年3月20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8年12月24日至 109年4月20日 |
RMB 35,154/USD 5,000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8年11月6日至 | RMB 3,501/USD 500 |
| 109年1月15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8年11月6日至 | RMB 3,503/USD 500 |
| 109年2月18日 | |||
| 賣出遠期外匯 | 人民幣兌美元 | 108年11月6日至 | RMB 3,504/USD 500 |
| 109年3月16日 | |||
| 合 併 公 |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
匯 交 易 之 目 的 , 主 |
要 係 為 規 避 外 幣 資 產 及 |
| 負 債因 匯 率波 |
動 產生 之 風險 |
。 | |
| 八 、 |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流 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 |
||||
| 存款(一) | \$458,813 | \$ 7,033 |
||
| 質押定期存款(一) | 13,094 \$471,907 |
14,052 \$ 21,085 |
||
| 非 流 動 |
||||
| 原始到期日超過 1 年之定期存款 |
\$ 43,648 |
\$128,925 | ||
| (二) 質押定期存款(二) |
2,127 | 2,067 | ||
| 愛限制之境外資金外匯存款(三) | 124,472 \$170,247 |
- \$130,992 |
||
| (一 ) 截 至 109 及 108 年 12 月 31 |
日 止,原 始到 期 日 |
超過 3 個 月之 定 期 存 |
||
| 款 利率 區 間分 別 為年 利 率 (二 ) 截 至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
1.35%~ 3.4%及 3.7%~ 31 日 止 ,原 始到 期 日 |
3.8%。 超過 一 年 之定 期 存 |
||
| 款 市場 利 率分 別 為年 利 率 |
0.84%~ 4.18%及 1.09%~ |
4.18%。 | ||
| (三 )合 併公 司 依「 境 外資 金 匯回 管 |
理運 用 及課 稅 條例 」 |
於 109 年 8 月 26 |
||
| 日 經財 政 部北 區 國稅 局 核准 依 稅後 淨 額存 入 外匯 存 款專 |
匯 回 146,285 仟 元( 戶 。該 專 戶之 存 款依 |
5,000 仟 美元 ),並 法 令規 定 受有 自 由 |
||
- 日 經財 政 部北 區 國稅 局 核准 匯 回 146,285 仟 元( 5,000 仟 美元 ),並 依 稅後 淨 額存 入 外匯 存 款專 戶 。該 專 戶之 存 款依 法 令規 定 受有 自 由 運 用之 限 制, 除 依法 令 規定 從 事金 融 投資 或 實質 投 資暨 部 分得 自 由 運 用外 , 自該 資 金存 入 專戶 之 日起 屆 滿五 年 始得 分 三年 提 取。 (四 )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質押 資 訊, 參 閱附 註 二九 。 九 、 應 收帳 款 及催 收 款
| 應收帳款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減:備抵損失 |
\$2,469,955 ( 1,086) \$2,468,869 |
\$2,219,261 ( 1,743) \$2,217,518 |
|
| 催 收 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減:備抵損失 |
\$ 57,107 ( 57,107) \$ - |
\$ 95,658 ( 95,658) \$ - |
|
應 收帳 款 合 併 公 司 對 商 品 銷 售 之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為 150 天 。 於 決 定 應 收 帳 款 可 回 收 性 時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帳 款 自 原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 變 。 為 減 輕 信 用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指 派 專 責 團 隊 負 責 授 信 額 度 之 決 定 、 授 信 核 准 及 其 他 監 控 程 序 以 確 保 逾 期 應 收 款 項 之 回 收 已 採 取 適 當 行 動 。 此 外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會 逐 一 複 核 應 收 款 項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以 確 保 無 法 回 收 之 應 收 款 項 已 提 列 適 當 減 損 損 失。 據 此, 本 公司 管 理階 層 認為 合 併公 司 之信 用 風險 已 顯著 減 少。 合 併公 司 採用 IFRS 9 之 簡化 作 法按 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 損失 認 列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損 失 。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使 用 準 備 矩 陣 計 算 , 其 考 量 客 戶 過 去 違 約 紀 錄 與 現 時 財 務 狀 況 、 產 業 經 濟 情 勢 , 並 同 時 考 量
GDP 預 測 及 產 業 展 望 。 因 合 併 公 司 之 信 用 損 失 歷 史 經 驗 顯 示 , 不 同 客 戶 群 之 損 失 型 態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因 此 準 備 矩 陣 未 進 一 步 區 分 客 戶 群 , 僅 以應 收 帳款 逾 期天 數 訂定 預 期信 用 損失 率 。 若 有 證 據 顯 示 交 易 對 方 面 臨 嚴 重 財 務 困 難 且 合 併 公 司 無 法 合 理 預 期 可 回 收 金 額 , 例 如 交 易 對 方 正 進 行 清 算 或 債 款 已 逾 期 超 過 365 天 , 合 併 公 司 直 接 重 分 類 催 收 款 , 並 持 續 追 索 活 動 , 追 索 回 收 之 金 額 則 沖 銷 相關 催 收款 。 合 併公 司 依準 備 矩陣 衡 量應 收 帳款 之 備抵 損 失如 下 :
109 年 12 月 31 日 逾 期 逾 期
| 逾 期 |
逾 期 |
|||
|---|---|---|---|---|
| 未 逾 期 |
1 ~ 1 8 0 天 |
181~365天 | 合 計 |
|
| 預期信用損失率 | 0.01% | 0.49% | 10.65% | - |
| 總帳面金額 | \$2,311,593 | \$ 156,560 |
\$ 1,802 |
\$2,469,955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 ||||
| 信用損失) | ( 126 ) |
( 768 ) |
( 192 ) |
( 1,086 ) |
| 攤銷後成本 | \$2,311,467 | \$ 155,792 |
\$ 1,610 |
\$2,468,869 |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逾 | 期 | 逾 | 期 | |||||
|---|---|---|---|---|---|---|---|---|---|
| 未 | 逾 | 期 | 1 ~ |
1 8 0 天 |
181~365天 | 合 | 計 | ||
| 預期信用損失率 | 0% | 0.25% | 54% | - | |||||
| 總帳面金額 | \$2,065,296 | \$ | 151,426 | \$ | 2,539 | \$2,219,261 |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 |||||||||
| 信用損失) | - | ( | 380 ) |
( | 1,363 ) |
( | 1,743 ) |
||
| 攤銷後成本 | \$2,065,296 | \$ | 151,046 | \$ | 1,176 | \$2,217,518 | |||
|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 |
失之 | 變 | 動資 | 訊 如下 |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年初餘額 | \$ | 1,743 | \$ | 3,018 | |||||
|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 1,083 | 11,962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 | 361 | ) | ( | 343 ) |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年初餘額 | \$ 1,743 |
\$ 3,018 |
||||
|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 1,083 | 11,962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 361 |
) | ( | 343 ) |
||
| 減:本年度重分類 | ( 1,391 |
) | ( | 12,884 ) |
||
| 外幣換算差額 | 12 | ( | 10 ) |
|||
| 年底餘額 | \$ 1,086 |
\$ 1,743 |
||||
| 催 收款 備 抵損 失 |
之變 動 資訊 |
如 下: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年初餘額 | \$ 95,658 |
\$ 93,270 |
||||
| 加:本年度重分類 | 1,391 | 12,884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 24,724 |
) | ( | 5,398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 95,658 |
\$ 93,270 |
|
| 加:本年度重分類 | 1,391 | 12,884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 24,724 ) |
( 5,398 ) |
|
|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 15,219 ) |
( 4,402 ) |
|
| 外幣換算差額 | 1 | ( 696 ) |
|
| 年底餘額 | \$ 57,107 |
\$ 95,658 |
|
| 十 、 存 貨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製 成 品 |
\$262,445 | \$218,519 |
| 半 成 品 |
57,205 | 42,527 |
| 在 製 品 |
228,036 | 155,113 |
| 原 物 料 |
364,732 | 245,284 |
| 在途存貨 | 45,235 | 14,146 |
| \$957,653 | \$675,589 | |
| 銷 貨成 本 性質 如 下: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已銷售之存貨成本 | \$4,777,176 | \$5,336,977 |
| 在途存貨 45,235 14,146 \$957,653 \$675,589 109年度 108年度 已銷售之存貨成本 \$4,777,176 \$5,336,977 存貨回升利益(一) ( 4,804 ) ( 19,406 ) 其 他 ( 13,965) ( 32,836) \$4,758,407 \$5,284,735 (一 )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回 升 係 因 處 分 呆 滯 存 貨 , 迴 轉 備 抵 存 貨 及 呆 滯 存 貨 所 致。 一、 子 公 司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子 公司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編製 主 體如 下 :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109年 108年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12月31日 12月31日 說 明 Inc.(以下簡稱美國 |
||||
|---|---|---|---|---|
| 十 | ||||
| 毅嘉科技公司 Ichia USA,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之 | 100% 100% - |
| 所 持 股 權 109年 |
百 分 比 108年 |
|||||
|---|---|---|---|---|---|---|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子 公 司 名 稱 |
業 務 性 質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說 明 |
|
| 毅嘉科技公司 | Ichia USA, Inc.(以下簡稱美國 -ICHIA 公司)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之 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
100% | 100% | - | |
| 毅嘉控股(英屬維京群島)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 B.V.I.-ICHIA 公司)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
| B.V.I.-ICHIA 公司 |
ICHIA RUBBER INDUSTRY (M) SDN BHD(以下簡稱 馬來西亞-ICHIA 公司)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之 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
100% | 100% | - | |
| ICHIA UK LTD.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
| ICHIA INTERNATIONAL TRADING LTD. (BVI)(以下簡 稱毅嘉國際公司)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之 國際貿易 |
- | 100% | 1 | ||
| 毅嘉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毅嘉控股香港公司)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100% | 100% | - | ||
| 中山毅永電子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中山毅永公司) |
橡膠及塑膠按鍵之製造、加 工及買賣業務 |
100% | 100% | - | ||
| ICHIA U.K. LTD. |
Ichia Hungary Ltd.(以下簡稱 匈牙利-ICHIA 公司) |
橡膠及塑膠按鍵之製造、加 工及買賣業務 |
100% | 100% | - | |
| 毅嘉控股香港公司 | 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毅嘉蘇州公司) |
橡膠、塑膠按鍵及軟性印刷 電路板之製造、加工及買 賣業務 |
100% | 100% | - |
備 註 : 1. 毅 嘉國 際 公司 於 109 年 9 月 28 日 完成 清 算 ,結 束營 運 。 截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司 與 其具 控 制能 力 之被 投 資公 司,

| 自 有 土 地 |
建 築 物 |
機 器 設 備 |
其 他 設 備 |
合 計 |
|
|---|---|---|---|---|---|
| 成 本 |
|||||
|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增 添 |
\$ 524,333 |
\$2,569,774 - 11,679 |
\$3,562,524 9,854 |
\$ 963,643 7,450 |
\$7,620,274 28,983 |
| 處 分 |
- ( 28,287 ) |
( 130,115 ) |
( 39,046 ) |
( 197,448 ) |
|
| 重 分 類 |
- 18,254 |
181,898 | 30,394 | 230,546 | |
| 淨兌換差額 | ( 406 ) |
14,047 | 47,436 | 11,406 | 72,483 |
|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523,927 |
\$2,585,467 | \$3,671,597 | \$ 973,847 |
\$7,754,838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
\$1,539,804 | \$2,344,167 | \$ 814,716 |
\$4,698,687 |
| 處 分 |
- ( 28,287 ) |
( 116,024 ) |
( 37,164 ) |
( 181,475 ) |
|
| 折舊費用 | - 100,002 |
243,748 | 57,582 | 401,332 | |
| 認列減損損失 淨兌換差額 |
- | 92 - 7,986 |
34,351 | - - 10,446 |
92 52,783 |
|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1,619,597 | \$2,506,242 | \$ 845,580 |
\$4,971,419 |
| 109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 523,927 |
\$ 965,870 |
\$1,165,355 | \$ 128,267 |
\$2,783,419 |
| ( 承前 |
頁 ) |
|||||
|---|---|---|---|---|---|---|
| 自 有 土 地 |
建 築 物 |
機 器 設 備 |
其 他 設 備 |
合 計 |
||
| 成 本 |
||||||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296,869 |
\$2,492,497 | \$3,602,888 | \$1,021,654 | \$7,413,908 | |
| 增 添 |
- | 60,017 | 7,128 | 3,023 | 70,168 | |
| 處 分 |
- | ( 12,643 ) |
( 96,107 ) |
( 66,083 ) |
( 174,833 ) |
|
|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產 重 分 類 |
227,663 - |
110,241 946 |
171,354 | - - 36,016 |
337,904 208,316 |
|
| 淨兌換差額 | ( 199 ) |
( 81,284 ) |
( 122,739 ) |
( 30,967 ) |
( 235,189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524,333 |
\$2,569,774 | \$3,562,524 | \$ 963,643 |
\$7,620,274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
\$1,472,061 | \$2,260,737 | \$ 830,682 |
\$4,563,480 | |
| 處 分 |
- | ( 12,643 ) |
( 93,419 ) |
( 64,109 ) |
( 170,171 ) |
|
|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產 | - | 27,680 | - - |
27,680 | ||
| 折舊費用 | - | 99,233 | 262,894 | 76,063 | 438,190 | |
| 認列減損損失 | - | 2,709 | - - |
2,709 | ||
| 淨兌換差額 | - ( 49,236 ) |
( 86,045 ) |
( 27,920 ) |
( 163,201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1,539,804 | \$2,344,167 | \$ 814,716 |
\$4,698,687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 524,333 |
\$1,029,970 | \$1,218,357 | \$ 148,927 |
\$2,921,587 | |
| 合 併 公 司 於 |
報 導 日 對 供 營 |
運 使 用 之 |
資 產 之 可 |
回 收 金 額 進 |
行 減 損 評 |
|
| 估 , 並 以 使 用 價 |
值 做 為 可 回 收 |
金 額 之 計 |
算 基 礎 , |
使 用 價 值 之 |
計 算 , 係 |
|
| 以 合併 公 司未 來 |
財務 預 測之 現 |
金流 量 做為 |
估 計基 礎 |
。 | ||
| 合 併 公 司 所 |
提 列 減 損 之 資 |
產 , 經 評 |
估 其 可 回 |
收 金 額 較 以 |
前 年 度 減 |
|
| 少 ,故 合併 公 司於 |
109 及 108 |
年 度分 別 |
提列 減 損 |
損失 92 仟 |
元及 2,709 |
|
| 仟 元。 該 減損 損 |
失已 列 入合 併 |
綜合 損 益表 |
之 其他 利 |
益及 損 |
失項 下 。 |
|
| 折 舊費 用 係以 |
直 線基 礎 |
按下 列 耐用 |
年 數計 提 : |
仟 元。 該 減損 損 失已 列 入合 併 綜合 損 益表 之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項 下 。 折 舊費 用 係以 直 線基 礎 按下 列 耐用 年 數計 提 : 建 築 物 主 建 物 51年
| 電梯設備 | 16年 |
|---|---|
| 空調系統 | 26年 |
| 主建物改良 | 4至51年 |
| 機器設備 | 13年 |
| 其他設備 | 16年 |
| 設 定作 為 借款 擔 保之 不 動產 |
、廠 房及 設 備金 額 ,請 參閱 附 註二 九。 |
| 95 |
| 十 三、 租 賃協 議 |
||
|---|---|---|
| (一 ) 使 用權 資 產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 ||
| 土 地 |
\$ 128,598 |
\$ 131,066 |
| 運輸設備 | 3,205 | - |
| \$ 131,803 |
\$ 131,066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 3,846 |
\$ -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 ||
| 土 地 |
\$ 4,438 |
\$ 4,643 |
| 運輸設備 | 641 | - |
| \$ 5,079 |
\$ 4,643 |
|
| 除 以 上 所 列 增 添 及 |
認 列 折 舊 費 用 外 , 合 併 公 |
司 之 使 用 權 資 產 於 |
| 109 年 及 108 年度 並 未發 |
生 重大 轉 租及 減 損情 形 |
。 |
| 使 用權 資 產- 土 地係 |
為 位於 中 國大 陸 之土 地 |
使用 權 。 |
| (二 ) 租 賃負 債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
| 流 動 |
\$ 1,266 |
\$ - |
||
| 非 流 動 |
\$ 1,959 |
\$ - |
||
| 租賃 負債 之 折現 率 區間 如 |
下: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運輸設備 | 2.5% | - | ||
| (三 ) |
其 他租 賃資 訊 |
|||
| 合 併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出 租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協 |
議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
||
| 四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運輸設備 | 2.5%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運輸設備 | 2.5% | - |
| 合 併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出 |
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
協 議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
| 四 。 |
||
| 短期租賃費用 | 109年度 \$ 7,887 |
108年度 \$ 3,713 |
|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556 ( \$ 9,109 ) |
\$ 219 ( \$ 3,932 ) |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對 符 合 短 期 租 賃 之 房 屋 建 築 、 辦 公 設 備 及 符 合 低 價 值 資 產 租 賃 之 若 干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適 用 認 列 之 豁 免 , 不 對 該 等 租 賃 認 列相 關 使用 權 資產 及 租賃 負 債。
108 年 度短 期 租賃 費 用亦 包 含 其他 租 賃期 間 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 以前 結 束且 選 擇適 用 認 列豁 免 之租 賃 ,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短 期 租 賃 承 諾 ( 含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短 期 租 賃承 諾 )金 額 分別 為 35,796 仟 元及 23,082 仟 元。 合 併公 司 無租 賃 期間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開 始 之承 租 承諾 。 十 四、 投 資性 不 動產 已 完 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成 本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轉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337,904 ( 337,904 ) \$ -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折舊費用 轉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24,688 ) ( 2,992 ) 27,680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 - |
| 投 資性 不 動產 係 以直 線 基礎 按 下列 |
耐 用年 數 計提 折 舊: |
| 主 建 物 |
51年 |
| 電梯設備 | 16年 |
| 空調系統 | 10年 |
| 電梯設備 | 16年 | |
|---|---|---|
| 空調系統 | 10年 | |
| 主建物改良 | 4至49年 | |
| 合 | 併公 司 之所 有 投資 性 不動 產 皆係 自 有權 益 |
。 |
| 十 五、 |
其 他資 產 |
|||
|---|---|---|---|---|
| 流 動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留抵稅額 | \$ 53,397 |
\$ 26,884 |
||
| 預付費用 | 54,018 | 53,826 | ||
| 預付貨款 | 6,199 | 21,433 | ||
| 應收營業稅退稅款 | 8,213 | 2,468 | ||
| 應收收益 | 7,464 | 4,306 | ||
| 暫 付 款 |
1,711 | 1,915 | ||
| 其 他 |
8,108 \$139,110 |
9,866 \$120,698 |
||
| 非 流 動 預付設備款(附註三十) |
\$115,808 | \$ 52,840 |
||
| 存出保證金 | 25,077 | 25,375 | ||
| 長期預付費用 | 55,249 | 38,394 | ||
| \$196,134 | \$116,609 | |||
| 合 併公 司 因汙 水 事 件,依 法應 |
履 行土 壤 生 態環 境 |
修復 義 務 ,於 108 |
||
| 年 9 月 25 日 繳 納 土 壤 生 態 環 境 |
損 害 賠 償 保 證 金 為 |
人 民 幣 3,230 仟 元 |
||
| ( 折 合 新 台 幣 約 14,175 仟 元 ), |
待 蘇 州 高 新 區 生 態 |
環 境 局 備 案 確 認 土 |
||
| 壤 生態 環 境修 復 完成 後 ,即 可 |
返還 。 |
|||
| 十 六、 |
借 款 |
|||
| (一 ) 短 期借 款 |
||||
十 六、 借 款 (一 ) 短 期借 款 信用額度借款 \$1,445,882 \$ 673,844 銀 行 週 轉 性 借 款 之 利 率 於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別 為 0.89%~ 1.036%及 0.98%~ 2.76%。 (二 ) 長 期借 款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無擔保借款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無擔保借款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擔保借款(附註二九) 銀行借款 減:列為 1 年內到期部分 長期借款 |
\$293,718 ( 167,191 ) \$126,527 |
\$459,062 ( 165,066) \$293,996 |
|
該 銀 行 借 款 係 以 合 併 公 司 中 自 有 之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抵 押 擔 保 ( 參 閱 附註 二 九 ),借 款到 期 日 為 111 年 9 月 11 日 ,截 止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有 效年 利 率分 別 為 1.03%及 1.28%。 合 併公 司 之借 款 包括 : 到 期 日 重 大 條 款 有 效 利 率
| 109年12月31 | 108年12月31 | ||||||||
|---|---|---|---|---|---|---|---|---|---|
| 日 | 日 | ||||||||
| 浮動利率借款: | 111/9/11 | 彰化銀行 | |||||||
| 係為籌措中期營運週轉所需資 | 1.03% | \$293,718 | \$459,062 | ||||||
| 金之借款,借款額度 | 500,000 | ||||||||
| 仟元,利率 | 1.0%~1.5%。借 | ||||||||
| 款期間自 106 |
年 9 月 11 |
日 | |||||||
| 至 111 年 9 |
月 11 日,每月 |
||||||||
| 扣息。自 108 |
年 10 月 11 |
日 | |||||||
| 起,每月 11 |
日償還,分 | 36 | |||||||
| 減:列為 | 期本息平均攤還。 1 年內到期部分 |
( 167,191 ) |
( 165,066 ) |
||||||
| 長期借款 | \$126,527 | \$293,996 | |||||||
| 十 七、 |
應 付帳 款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 | |||||||||
| 因營業而發生 | \$1,693,628 | \$1,218,582 | |||||||
| 購 買 部 |
分 商 品 |
之 平 |
均 賒 帳 期 |
間 為 1 |
至 3 |
個 月 , |
對 應 付 帳 |
款 不 加 計 |
|
| 利 息 。 合 併 |
公 司 訂 |
有 財 |
務 風 險 |
管 理 政 策 |
, 以 |
確 保 所 |
有 應 付 款 |
於 預 先 約 |
|
| 定 之信 用 |
期限 內 償還 |
。 | |||||||
| 十 八、 |
其 他負 債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流 動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帳款 | |||
| 因營業而發生 | \$1,693,628 | \$1,218,582 |
| 十八、其他負債 | ||||
|---|---|---|---|---|
| 期本息平均攤還。 長期借款 |
\$126,527 \$293,996 |
|||
|---|---|---|---|---|
|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
109年12月31日 \$1,693,628 |
108年12月31日 \$1,218,582 |
||
| 十 八、 |
購 買 部 分 商 品 之 平 均 賒 帳 期 利 息 。 合 併 公 司 訂 有 財 務 風 險 管 定 之信 用 期限 內 償還 。 其 他負 債 流 動 其他應付款 |
間 為 1 至 3 個 月 , 理 政 策 , 以 確 保 所 109年12月31日 |
對 應 付 帳 款 不 加 計 有 應 付 款 於 預 先 約 108年12月31日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計休假給付 應付利息 其他應付費用 |
\$126,910 48,946 979 71,969 \$248,804 |
\$137,528 47,072 945 51,446 \$236,991 |
||
| 其他負債 暫 收 款 其 他 |
\$ 26,879 315 \$ 27,194 |
\$ 22,158 846 \$ 23,004 |
||
十 九、 退 職後 福 利計 畫 (一 ) 確 定提 撥 計畫 合 併公 司 中之 本 公司 所適 用「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之 退休 金 制度 , 係 屬政 府 管理 之 確定 提 撥退 休 計 畫,依 員工 每 月薪 資 6%提 撥 退 休金 至 勞工 保 險局 之 個人 專 戶。 (二 ) 確 定福 利 計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依 我 國 「 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日 前 6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 該 等 公 司 按 員 工 每 月 薪 資總 額 2%提 撥退 休 金,交 由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 會 以該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台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 年 度 終 了 前 ,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達 到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 次 年 度 3 月 底 前 將 一 次 提 撥 其 差 額 。 該 專 戶 係 委 託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管 理 , 合 併 公 司 並 無 影響 投 資管 理 策略 之 權利 。 列 入合 併 資產 負 債表 之 確定 福 利計 畫 金額 列 示如 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5,558 \$ 23,716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45,347 ) ( 43,582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19,789 ) ( \$ 19,866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19,789 ) |
( \$ 19,866 ) |
||
| 淨 確定 福 利資 產 變動 如 |
下: | |||
| 確 定 福 利 計 |
畫 資 產 |
淨 確 |
定 | |
| 義 務 現 值 公 |
允 價 值 |
福 利 資 |
產 | |
| 108 年 1 月 1 日 |
\$ 21,842 ( |
\$ 41,874 ) |
( \$ 20,032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淨 確定 福 利資 產 變動 |
如 下: |
|||||
| 確 定 福 利 |
計 畫 |
資 產 |
淨 | 確 定 |
||
| 義 務 現 值 |
公 允 |
價 值 |
福 | 利 資 產 |
||
| 108 年 1 月 1 日 |
\$ 21,842 |
( \$ |
41,874 ) |
( \$ |
20,032 )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55 | - | 55 | |||
| 利息費用(收入) | 273 | ( | 523 ) |
( | 250 ) |
|
| 認列於損益 | 328 | ( | 523 ) |
( | 195 )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 1,389 ) |
( | 1,389 ) |
|
| ( 接次 |
頁 ) |
|||||
| 100 | ||||||
| ( 承前 頁 ) |
|||
|---|---|---|---|
| 確 定 福 利 |
計 畫 資 產 |
淨 確 定 |
|
| 精算損失 | 義 務 現 值 |
公 允 價 值 |
福 利 資 產 |
| -財務假設變動 -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565 1,185 1,750 |
\$ - - ( 1,389 ) |
\$ 565 1,185 361 |
| 福利支付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服務成本 |
( 204 ) 23,716 |
204 ( 43,582 ) |
- ( 19,866 ) |
|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
56 237 293 |
- ( 436 ) ( 436 ) |
56 ( 199 ) ( 143 ) |
|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精算損失 |
- | ( 1,329 ) |
( 1,329 ) |
| -財務假設變動 -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450 1,099 1,549 |
- - ( 1,329 ) |
450 1,099 220 |
| 福利支付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25,558 |
- ( \$ 45,347 ) |
- ( \$ 19,789 ) |
| 確 定福 利 計畫 認 列於 |
損 益之 金 額依 |
功 能別 彙 總如 |
下 : |
|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
109年度 ( \$ ( ( |
15 ) 4 ) 110 ) |
108年度 ( \$ 22 ) ( 6 ) ( 148 ) |
| 研發費用 | ( ( \$ |
14 ) 143 ) |
( 19 ) ( \$ 195 ) |
| -財務假設變動 | 450 | - | 450 | ||
|---|---|---|---|---|---|
| -經驗調整 | 1,099 | - | 1,099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
15 ) |
( \$ 22 ) |
||
|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
( ( |
4 ) 110 ) |
( 6 ) ( 148 ) |
||
| 研發費用 | ( | 14 ) |
( 19 ) |
||
| ( \$ |
143 ) |
( \$ 195 ) |
|||
|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子 公 司 因 |
「 勞 動 基 準 |
法 」 之 退 休 金 |
制 度 暴 露 於 下 |
||
| 列 | 風險 : |
||||
| 1. | 投 資 風 險 : 勞 動 部 勞 動 |
基 金 運 用 局 |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
|
| 式 , 將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分 |
別 投 資 於 國 |
內 ( 外 ) 權 益 |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
||
|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 |
惟 本 公 司 之 |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
配 金 額 係 以 不 |
||
| 低 於當 地 銀行 2 年 定期 |
存 款利 率 計算 |
而 得之 收 益。 |
|||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 惟 本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 金 額 係 以 不 低 於當 地 銀行 2 年 定期 存 款利 率 計算 而 得之 收 益。
-
- 利 率 風 險 : 政 府 公 債 / 公 司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惟 計 畫 資 產 之 債 務 投 資 報 酬 亦 會 隨 之 增 加 , 兩 者 對 淨 確 定福 利 負債 之 影響 具 有部 分 抵銷 之 效果 。 3. 薪 資 風 險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計 算 係 參 考 計 畫 成 員 之 未 來 薪 資 。因 此 計畫 成 員薪 資 之增 加 將使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 值增 加 。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衡 量日 之 重大 假 設如 下 : 折 現 率 0.80% 1.00%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3.00% | 3.00% |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 不變 之 情況 下 ,將 使確 定 福利 義 務現 值 增加(減 少 )之 金額 如 下: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增加 0.25% ( \$ 556 ) ( \$ 560 ) 減少 0.25% \$ 577 \$ 582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1% \$ 2,385 \$ 2,415 減少 1% ( \$ 2,097 ) ( \$ 2,113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 , 故 上述 敏 感度 分 析可 能 無法 反 映確 定 福利 義 務現 值 實際 變 動情 形 。 二 十、 權 益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3.7年 | 14.6年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3.7年 | 14.6年 | |
| 十、 權 益 |
|||
| (一 ) 普 通股 股 本 |
|||
|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
109年12月31日 600,000 \$6,000,000 |
108年12月31日 420,000 \$4,200,000 |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已發行股本 |
307,536 \$3,075,366 |
307,536 \$3,075,366 |
|
已 發行 之 普通 股 每股 面 額為 10 元 ,每 股享 有 一表 決 權及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 額 定 股 本 中 供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所 保 留 之 股 本 公 司 於 108 年 3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註 銷 庫 藏 股 9,731 仟
本 共計 為 30,000 仟 股。
股 , 業 已於 108 年 4 月 10 日 完成 變 更登 記 。 本 公 司 於 109 年 3 月 18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將 額 定 股 本 增 加 為 6,000,000 仟 元, 並 於 109 年 6 月 12 日 經股 東 常會 決 議通 過 。 (二 ) 資 本公 積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 ||||
| 撥充股本(1) | ||||
| 股票發行溢價 | \$ 411,281 |
\$ 488,165 |
||
| 公司債轉換溢價 | 1,238,407 | 1,238,407 | ||
| 處分資產增益 | 167 | 167 | ||
| 合併溢額 | 42,695 | 42,695 | ||
|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 ||||
| 員工認股權 | 149,021 | 149,021 | ||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120,365 | 120,365 | ||
|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 124,891 | 124,891 | ||
| \$2,086,827 | \$2,163,711 | |||
| 1.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
虧 損 , 亦 得 於 公 司 |
無 虧 損 時 , 用 以 發 |
||
| 放 現 金 或 撥 充 股 本 , 惟 撥 |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以 實 |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
||
| 為 限。 |
||||
| (三 ) |
保 留盈 餘 及股 利 政策 |
|||
|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
政 策 規 定 , 年 度 決 |
算 如 有 盈 餘 , 依 法 |
||
| 繳 納 稅 捐 ,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後 , |
再 提 10%為 法 定 盈 |
餘 公 積 , 其 餘 再 依 |
||
|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
公 積 ; 如 尚 有 餘 額 |
, 併 同 累 積 未 分 配 |
||
繳 納 稅 捐 ,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後 , 再 提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其 餘 再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如 尚 有 餘 額 , 併 同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股 息 紅 利 。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派 政 策 , 參 閱 附 註 二 二 之 (七 )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 酬 勞。 本 公司 授 權董 事 會以 三 分之 二 以上 董 事會 之 出席 , 及出 席 董事 過 半數 之 決議 , 將應 分 派股 息 及紅 利 之全 部 或一 部 ,以 發 放現 金 之 方 式為 之 ,並 報 告股 東 會。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股本 總 額 25%之 部分 除 得撥 充 股本 外 ,尚 得 以現 金 分配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47490 號 函 、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30006415 號 及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導 準 則( IFRSs)後 ,提 列特 別 盈 餘公 積 之 適用 疑 義問 答 」等 規 定 提列 及 迴轉 特 別盈 餘 公積 。 本 公司 於 109 年 6 月 12 日 及 108 年 6 月 14 日 舉行 股 東常 會 , 分 別決 議 通過 108 及 107 年 度盈 餘 分配 案 如下 : 法定盈餘公積 \$ 22,679 \$ 14,511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22,679 |
\$ 14,511 |
| 特別盈餘公積 | \$198,694 | \$137,011 |
| 現金股利 | \$153,768 | \$153,768 |
| 每股現金股利(元) | \$ 0.5 |
\$ 0.5 |
| 本 公司 110 年 3 月 |
16 日 董事 會 擬 議 109 年 |
度盈 餘 分配 案 如下 : |
| 盈 餘 分 配 案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11,997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40,309) |
|
| 現金股利 | \$148,768 | |
| 每股現金股利 | \$ 0.5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198,694 | \$137,011 | |
| 現金股利 | \$153,768 | \$153,768 | |
| 盈 餘 分 配 案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11,997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40,309) |
||
| 現金股利 | \$148,768 | ||
| 每股現金股利 | \$ 0.5 |
||
| 有 關 109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
配 案 尚 待 預 計 於 110 |
年 6 月 21 日 召 開 |
|
| 之 股東 常 會決 議 。 |
|||
| 子 公 司 持 有 |
||||
|---|---|---|---|---|
| 轉 讓 股 份 予 |
買 回 以 註 銷 |
母 公 司 股 票 |
||
| 收 回 原 因 |
員工(仟股) | ( 仟 股 ) |
( 仟 股 ) |
合計(仟股) |
| - | ||||
| 10,000 | ||||
| 數 | 10,000 | - | - | 10,000 |
| 9,731 | ||||
| ( 9,731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股 |
||||
| 數 | - | - | - | - |
| 月 27 日 經 |
||||
| 間 109 年 7 |
||||
| 至 18 元 。本 |
||||
| 回 10,000 仟 |
||||
| 股 ,共 計 |
仟 元。 |
|||
| 本 次 買 回 之 |
份 , 依 證 券 |
易 法 規 定 |
年 內 轉 讓 |
員 工 , 逾 期 |
| 庫 藏 股 票 109 年 1 月 1 日股數 本期增加 109 年 12 月 31 日股 108 年 1 月 1 日股數 本年度減少 本 公 司 為 激 董 事 會 決 議 買 回 月 28 日 至 109 年 公 司 截 至 買 回 期 |
- 10,000 9,731 ( 9,731 ) 勵 員 工 及 提 升 股 份 轉 讓 予 員 9 月 25 日 間 截 至 日 止 ( 161,328 股 |
- - - - 員 工 向 心 力 工 10,000 止 ,買 回之 價 109 年 9 月 交 |
- - - - , 於 109 年 7 仟 股 , 買 回 期 格 區間 為 12 25 日 ) 已 買 5 予 |
股 ,共 計 161,328 仟 元。 本 次 買 回 之 股 份 ,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5 年 內 轉 讓 予 員 工 , 逾 期 未 轉讓 者 ,視 為 公司 未 發行 股 份, 並 應辦 理 變更 登 記。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亦 不 得 享 有股 利 之分 派 及表 決 權等 權 利。 二 一、 收 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客戶合約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租賃收入 |
\$5,502,842 | \$6,148,946 | |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四) | - \$5,502,842 |
7,872 \$6,156,818 |
|
| 合 約餘 額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附註九) | \$2,468,869 | \$2,217,518 | |
| 合約負債-流動 商品銷貨 |
\$ 7,114 |
\$ 5,586 |
|
合 約 負 債 之 變 動 主 要 係 來 自 滿 足 履 約 義 務 之 時 點 與 客 戶 付 款 時 點 之 差異 。
| 之 差異 。 |
||
|---|---|---|
| 二、 稅 前淨 利 |
||
| (一 ) 利 息收 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銀行存款 | \$ 7,432 |
\$ 5,418 |
| 附買回債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
13 | - |
| 產 | 16,099 | 9,819 |
| 押金設算息 | 188 | 8 |
| \$ 23,732 |
\$ 15,245 |
|
| (二 ) 其 他收 入 |
||
| 租賃收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 ||
| -投資性不動產 -宿舍及停車場 |
\$ - |
\$ 7,872 |
| 租金收入 | 835 | 595 |
| -房屋租金收入 | 1,245 2,080 |
1,929 10,396 |
| 政府補助收入 | 16,547 | - |
| 賠償收入 其 他 |
6,036 14,558 |
- 12,320 |
| \$ 39,221 |
\$ 22,716 |
|
| (三 ) 其 他利 益 及( 損 失)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損)益 (附註七)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已實現 |
\$ 21,824 |
( \$ 8,532 ) |
| -未實現 | 33,104 | 15,959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54,928 | 7,427 |
| -已實現 -未實現 |
( 472 ) ( 22 ) |
( 7 ) ( 39 ) |
| ( 494 ) |
( 46 )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 | 54,434 ( 107,018 ) |
7,381 ( 5,914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2,680 | 6,82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其 他 |
( 92 ) ( 3,521 ) |
( 2,709 ) ( 17,803 ) |
| ( \$ 53,517 ) |
( \$ 12,218 ) |
| (四 ) |
財 務成 本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銀行借款利息 | \$ 15,065 |
\$ 25,499 |
|
| 租賃負債利息 | 45 | - | |
| \$ 15,110 |
\$ 25,499 |
||
| 109 及 108 年 度均 無 利息 |
資 本化 之 情形 。 |
||
| (五 ) |
折 舊及 攤 銷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384,086 | \$416,572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384,086 | \$416,572 | |
| 營業費用 | 22,325 | 29,253 | |
| \$406,411 | \$445,825 | ||
| (六 ) |
員 工福 利 費用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退職後福利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5,312 |
\$ 4,833 |
|
| 確定福利計畫 | |||
| (附註十九) | ( 143 ) |
( 195 ) |
|
| 5,169 | 4,638 | ||
| 其他員工福利 | 1,273,520 | 1,395,309 |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1,278,689 | \$1,399,947 |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1,015,805 | \$1,146,452 | |
| 營業費用 | 262,884 | 253,495 | |
| \$1,278,689 | \$1,399,947 | ||
| (七 ) |
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 酬勞 |
||
| 本 公 司 依 章 程 規 定 係 按 當 年 |
度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及 |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稅 |
|
| 前 利益 分 別以 不 低 於 1%及 不高 |
於 3%提 撥員 工 酬勞 |
及 董 事酬 勞 。109 |
|
| 及 108 年 度估 列 之員 工酬 勞 及董 |
事 酬勞 分 別 於 110 |
年 3 月 16 日及 |
|
| 109 年 3 月 18 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 |
如下 : |
||
| 估 列比 例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員工酬勞 董事酬勞 |
4.18% 2.94% |
3.30% 2.06%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員工酬勞 | 4.18% | 3.30% |
| 董事酬勞 | 2.94% | 2.06% |
| 金 額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現 金 |
現 金 |
||
| 員工酬勞 | \$ 7,000 |
\$ 8,000 |
|
| 董事酬勞 | 4,919 | 5,000 | |
|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 估 |
|
| 計 變動 處 理, 於 次一 年 度調 整 |
入帳 。 |
||
| 108 及 107 年 度員 工 酬勞 |
及 董監 事 酬 勞之 實 |
際配 發 金額 與 108 |
|
| 及 107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認 |
列金 額 並無 差 異。 |
||
| 有 關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
酬 勞 資 訊 , 請 至 台 |
|
| 灣 證券 交 易所 「 公開 資 訊觀 測 |
站」 查 詢。 |
||
| (八 ) |
外 幣兌 換 ( 損) 益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76,696 | \$200,277 | |
| 董事酬勞 | 4,919 | 5,000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76,696 | \$200,277 | |
|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 283,714 ) |
( 206,191) |
|
| 淨(損)益 | ( \$107,018) |
( \$ 5,914 ) |
|
| 二 三、 所 得 |
稅 | ||
| (一 ) 認 |
列於 損 益之 所 得稅 |
||
| 所 得稅 費 用主 要 組成 項 目如 |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76,696 | \$200,277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 24,351 |
\$ 37,304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8,527 | 3,085 |
| 境外資金匯回 | 11,792 | - |
| 44,670 | 40,389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 | 27,220 | 5,265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2,067) |
8,593 |
| 25,153 | 13,858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69,823 |
\$ 54,247 |
| 會 計所 得 與所 得 稅費 用 |
之調 節 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190,013 | \$281,039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費用(20%) | \$ 38,003 |
\$ 56,208 |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15,383 | 8,628 | |
| 免稅所得 | ( 1,049 ) |
( 566 ) |
|
|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 3,539 | ( 10,437 ) |
|
| 合併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 | |||
| 影響數 | 6,826 | 11,105 | |
| 以前年度之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年度之調整 | ( 2,067 ) |
8,593 |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年度之調整 | 8,527 | 3,085 | |
|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 ( 11,131 ) |
( 22,369 ) |
|
| 境外資金匯回 | 11,792 | -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69,823 |
\$ 54,247 |
|
| 我 國 於 108 年 7 月 經 |
總 統 公 布 訂 定 境 外 資 金 |
匯 回 管 理 運 用 及 課 |
|
| 稅 條例 ,新 增營 利 事業 在 108 |
年 8 月 15 日 至 109 |
年 8 月 14 日 間申 |
|
| 請 且在 核 准期 限 內 匯回 存 |
入資 金 者 ,適 用稅 率 由 |
20%下 降為 8%,匯 |
|
| 回 資 金 應 存 入 外 匯 存 款 專 戶 |
, 由 受 理 銀 行 於 資 金 |
存 入 專 戶 時 扣 取 稅 |
|
| 款 ,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於 |
109 年 8 月 26 日 經 |
財 政 部 國 稅 局 核 准 |
|
| 匯 回 147,400 仟 元 ( 5,000 |
仟 美 元 ), 依 適 用 稅 |
率 8% 計 算 稅 額 為 |
|
| 11,792 仟 元。 |
款 ,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於 109 年 8 月 26 日 經 財 政 部 國 稅 局 核 准 匯 回 147,400 仟 元 ( 5,000 仟 美 元 ), 依 適 用 稅 率 8% 計 算 稅 額 為 11,792 仟 元。 (二 ) 本 期所 得 稅資 產 與負 債 應收退稅款 \$ 634 \$ 16,135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 634 |
\$ 16,135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 8,250 |
\$ 7,839 |
|
|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與 負 |
||||||||
|---|---|---|---|---|---|---|---|---|
| 債 | ||||||||
|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及負 債 |
之變 | 動 如下 |
: | ||||
| 109 年 度 |
||||||||
| 年 初 |
餘 額 |
認列於損益 | 兌 | 換 差 額 |
年 | 底 餘 額 |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應付休假給付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 | 11,270 962 |
\$ ( |
289 29 ) |
\$ | 149 - |
\$ | 11,708 933 |
|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 63,407 | ( | 642 ) |
972 | 63,737 | |||
| 備抵損失 | 16,211 | ( | 7,521 ) |
( | 18 ) |
8,672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減損 | 2,022 | ( | 796 ) |
( | 10 ) |
1,216 | ||
| 預提費用 | 12,893 | 2,987 | 280 | 16,160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 238 ) |
238 | - |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折舊 |
- | 48,770 | 795 | 49,565 | ||||
| 其 他 |
35,332 | ( | 35,069 ) |
- | 263 | |||
| 141,859 | 8,227 | 2,168 | 152,254 | |||||
| 虧損扣抵 | 57,083 | ( | 11,309 ) |
- | 45,774 | |||
| \$198,942 | ( \$ |
3,082 ) |
\$ | 2,168 | \$198,028 | |||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 - | ( \$ |
5,339 ) |
\$ | - | ( \$ |
5,339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8,184 ) |
( | 219 ) |
( | 8,403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折舊 | - | ( | 8,548 ) |
( | 101 ) |
( | 8,649 ) |
|
| \$ | - | ( \$ |
22,071 ) |
( \$ |
320 ) |
( \$ |
22,391 ) |
|
| 108 年 度 |
||||||||
| 年 初 |
餘 額 |
認列於損益 | 兌 | 換 差 額 |
年 | 底 餘 額 |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應付休假給付 | \$ | 11,956 | ( \$ |
309 ) |
( \$ |
377 ) |
\$ | 11,270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1,001 | ( | 39 ) |
- | 962 | |||
|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 71,156 | ( | 5,409 ) |
( | 2,340 ) |
63,407 | ||
| 備抵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201 | 1,154 | ( | 144 ) |
16,211 | |||
| 減損 | 2,530 | ( | 477 ) |
( | 31 ) |
2,022 | ||
| ( 承前 頁 ) |
|||||
|---|---|---|---|---|---|
| 年 初 餘 額 |
認列於損益 | 兌 換 差 額 |
年 底 餘 額 |
||
| 預提費用 | \$ 16,471 |
( \$ 3,122 ) |
( \$ 456 ) |
\$ 12,893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2,863 | ( 3,101 ) |
- | ( 238 ) |
|
| 其 他 |
39,206 | ( 2,168 ) |
( 1,706 ) |
35,332 | |
| 160,384 | ( 13,471 ) |
( 5,054 ) |
141,859 | ||
| 虧損扣抵 | 57,470 | ( 387 ) |
- | 57,083 | |
| \$217,854 | ( \$ 13,858 ) |
( \$ 5,054 ) |
\$198,942 | ||
| (四 ) 未 於合 併 資產 負 債表 |
中 認列 遞 延所 |
得 稅資 產 |
之未 使 用虧 損 |
扣抵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虧損扣抵 | |||||
| 118 年度到期 |
\$ 17,693 |
\$ | - | ||
| (五 ) 未 使用 之 虧損 扣 抵相 |
關 資訊 |
||||
| 截 至 109 年 12 月 |
31 日 止, |
虧 損扣 抵 相關 |
資 訊如 下 |
: | |
| 尚 未 扣 抵 餘 |
額 | 最 | 後 扣 抵 年 |
度 | |
| \$149,134 | 116 | ||||
| 71,149 | 117 | ||||
| 26,278 | 118 |
虧損扣抵
| 虧損扣抵 | |||
|---|---|---|---|
| \$149,134 | 116 | ||
| 71,149 | 117 | ||
| 26,278 | 118 | ||
| \$246,561 | |||
| (六 ) 所 得稅 核 定情 形 |
|||
| 本 公司 之 營利 事 業所 得 |
稅 申報 除 108 年 度外 |
,截 至 107 年 度以 |
|
| 前 之申 報 案件 業 經稅 捐 稽徵 |
機 關核 定 。 |
||
| 二 四、 每 股盈 餘 |
|||
| 用 以計 算 每股 盈 餘之 盈 |
餘及 普 通股 加 權平 均 股數 |
如 下: |
|
| 本 年 度淨 利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0 | \$226,792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0 | \$226,792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0 | \$226,792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0 | \$226,792 |
| 股 數 |
單 位: 仟 股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304,024 | 307,536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540 | 731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304,564 | 308,267 |
若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 假 設 員 工 酬 勞 將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 並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有 稀 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於 次 年 度 決 議 員 工 酬 勞 發 放 股 數 前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 亦 繼 續 考 量 該 等 潛 在 普通 股 之稀 釋 作用 。 二 五、 資 本風 險 管理 合 併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藉 由將 債 務及 權 益餘 額 最適 化 ,以 使 股東 報 酬極 大 化。 合 併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係 由 合 併 公 司 之 淨 債 務 ( 即 借 款 減 除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及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 即 股 本 、 資 本 公 積 、 保 留 盈 餘 及 其他 權 益項 目 )組 成 。 合 併公 司 不須 遵 守其 他 外部 資 本規 定 。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每 年 重 新 檢 視 集 團 資 本 結 構 , 其 檢 視 內 容
包 括 考 量 各 類 資 本 之 成 本 及 相 關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依 據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建 議 , 將 藉 由 支 付 股 利 、 發 行 新 股 、 買 回 股 份 及 發 行 新 債 或 償 付 舊 債 等 方式 平 衡其 整 體資 本 結構 。 二 六、 處 分子 公 司 (一 ) 合 併 公 司 於 109 年 8 月 1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清 算 毅 嘉 國 際 公 司 , 合 併 公 司並 已 於 109 年 9 月 28 日 完 成清 算 且取 得 清算 證 明。 (二 ) 清 算匯 回 股款 毅 嘉 國 際 公 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清算匯回股款) \$ 22,772 (三 )於 喪失 控 制日 , 對喪 失 控制 資 產及 負 債之 分 析
| (三 | )於 喪失 控 制日 , 對喪 失 控制 資 產及 負 債之 分 析 |
處分毅嘉國際公司 |
|---|---|---|
| 流動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處分之淨資產 |
\$ 22,772 \$ 22,772 |
|
| (四 ) |
處 分子 公 司之 利 益 |
|
| 清算匯回股款 | 109年度 \$ 22,772 |
|
| 處分之淨資產 | ( 22,772 ) |
|
| 處分利益 | \$ - |
|
| (五 ) |
處 分子 公 司之 淨 現金 流 入 |
109年度 |
| 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收取之 對價 |
\$ 22,772 |
| 109年度 |
|---|
| 109年度 | |
|---|---|
| 109年度 | |
| 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收取之 | |
| 對價 | \$ 22,772 |
| 減:處分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餘額 | ( 22,772 ) |
| \$ - |
|
- 二 七、 金 融工 具 (一 ) 公 允價 值 之資 訊 -非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帳 面 金額 趨 近其 公 允價 值 (二 ) 公 允價 值 之資 訊 -以 重 複性 基 礎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1. 公 允價 值 層級
| 公 | 允價 值 之資 訊 -以 |
重 複性 基 礎 按 |
公允 價 值衡 |
量 之金 融 |
工具 | |
|---|---|---|---|---|---|---|
| 1. | 公 允價 值 層級 109 年 12 月 31 |
日 | ||||
| 第 1 等 級 |
第 2 等 級 |
第 3 等 |
級 合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基金受益憑證 | \$ 20,001 |
\$ - |
\$ - |
\$ 20,001 |
||
| 衍生工具 | - | 33,860 | - | 33,860 | ||
| \$ 20,001 |
\$ 33,860 |
\$ - |
\$ 53,861 |
|||
| 108 年 12 月 31 |
日 第 1 等 級 |
第 2 等 級 |
第 3 等 |
級 合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基金受益憑證 | \$ 71,145 |
\$ - |
\$ - |
\$ 71,145 |
||
| 衍生工具 | - | 6,622 | - | 6,622 | ||
| \$ 71,145 |
\$ 6,622 |
\$ - |
\$ 77,767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衍生工具 | \$ - |
\$ 98 |
\$ - |
\$ 98 |
||
| 109 及 108 |
年 度 無 第 1 |
等 級 與 第 2 |
等 級 公 允價 |
值 衡 量 間 移 |
||
| 轉 之情 形 。 |
||||||
| 2. | 第 2 等 級公 允 金 融 工 具 |
價值 衡 量之 評 類 別 評 |
價技 術 及輸 價 技 |
入 值 術 及 |
輸 入 值 |
|
| 衍生工具-遠期外匯合約 |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遠期匯率 | |||||
| 及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 | ||||||
| 可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 |
| 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衍生工具-遠期外匯合約 |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遠期匯率 | ||||||
|---|---|---|---|---|---|---|---|
| 及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 | |||||||
| 可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 | |||||||
| 折現。 | |||||||
| (三 ) |
金 | 融工 具 之種 類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衍生工具-遠期外匯合約 |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遠期匯率 折現。 |
及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 可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強制透過損益按允價值 |
||
| 衡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
\$ 53,861 |
\$ 77,767 |
| 資產(註 1) |
5,004,880 | 4,236,371 |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 - 98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2) 3,512,720 2,409,827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帳 款 及 存 出 保 證 金 等 按 攤
-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註 2: 餘 額係 包 含短 期 借款 、應 付帳 款 、其 他應 付 款( 不 含應 付 員工 福 利 )、一 年內 到 期之 長 期借 款 、長 期借 款 及存 入 保證 金 等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 (四 ) 財 務風 險 管理 目 的與 政 策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應 收 帳 款 、 應 付 帳 款 及 借 款 。 上 述 金 融 工 具 中 與 營 運 相 關 之 風 險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 包 含 匯 率風 險 、利 率 風險 及 其他 價 格風 險 )、 信用 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 1. 市 場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合 併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1 )) 以 及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2 ))。 (1 ) 匯 率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銷 貨 與 進 貨 交 易 , 因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 合 併 公 司 匯 率 暴 險 之 管 理 係 於
政 策許 可 之範 圍 內,利 用遠 期 外匯 合 約及 選 擇權 管 理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與 貨 幣 性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 包 含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已 沖 銷 之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項 目 ) 以 及 具 匯 率 風 險 暴 險 之 衍生 工 具帳 面 金額 , 參閱 附 註三 二 。 敏 感度 分 析 合 併公 司 主要 受 到美 金 匯率 波 動之 影 響。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1%時 , 合 併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係 為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及 指 定 為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並 將 其 期 末 之 換 算 以 匯率 變 動 1%予 以調 整。下 表美 元 貨幣 之 影響 金 額 為負 數 者,係 表示 當 新台 幣 相對 於 美 元升 值 1%時 ,將 使稅 前 淨利 減 少之 金 額,當 新台 幣 對於 美 元貶 值 1%時 ,其 對稅 前 淨利 之 影響 將 為同 金 額之 正 數。 美 金 之 影 響 損 益 \$14,117 \$11,005 (i)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i ) 主 要 源 自 於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 行現 金 流量 避 險之 美 金計 價 應收 、 應付 款 項。 (2 ) 利 率風 險 因 合 併 公 司 內 銀 行 存 款 及 借 入 資 金 同 時 包 含 固 定 及 浮 動 利率 計 息, 因 而產 生 利率 暴 險。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 因 合 併 公 司 |
內 銀 行 |
存 款 及 借 入 資 金 |
同 時 包 含 固 定 及 浮 |
|
|---|---|---|---|---|
| 動 | 利率 計 息, 因 |
而產 生 |
利率 暴 險。 |
|
| 合 併 公 司 於 |
資 產 負 |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
|
| 融 | 負債 帳 面金 額 |
如下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金融資產 | \$ 820,210 |
\$ 572,457 |
||
| -金融負債 | 620,882 | 273,844 |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金融負債 | 1,118,718 | 859,062 | ||
| 敏 | 感度 分 析 下 列 敏 感 度 |
分 析 係 |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
工 具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
| 日 之 |
利 率 暴 險 而 |
決 定 。 |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
債 ,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
| 假 設 |
資 產 負 債 表 |
日 流 通 |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
於 報 導 期 間 皆 流 通 |
| 在 外 |
。 集 團 內 部 |
向 主 要 |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
| 率 為 |
利 率 增 加 或 |
減 少 |
0.25%基 點 , 此 亦 |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
| 率 | 之合 理 可能 變 |
動範 圍 |
之評 估 。 |
|
| 若 利 率 增 加 |
/ 減 少 |
0.25%基 點 , 在 |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0.25%基 點 ,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合 理 可能 變 動範 圍 之評 估 。 若 利 率 增 加 / 減 少 0.25%基 點 ,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之 情 況下 ,合 併公 司 109 及 108 年 度之 稅 前淨 利 將減 少 /增 加 2,797 仟 元及 2,148 仟 元。 (3 ) 其 他價 格 風險 合 併公 司 主因 權 益證 券 投資 而 產生 權 益價 格 暴險 。 敏 感度 分 析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權 益 價 格 暴 險 進 行 。 若 權益 價 格 上漲 / 下跌 10%,109 及 108 年 度稅 前 損
益 將 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上 升 / 下跌 而 分別 增 加/ 減 少 2,000 仟 元及 7,115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對 權 益 證 券 投 資 之 敏 感 度 相 較 於 前 一 年 度 並
無 重大 變 動。
- 信 用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集 團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及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財 務 保 證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要 係 來自 於 : (1 ) 合 併資 產 負債 表 所認 列 之金 融 資產 帳 面金 額 。 (2 )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財 務 保 證 而 可 能 需 支 付 之 最 大 金 額 , 不 考 量 發 生可 能 性。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的 潛 在 信 用 風 險 係 源 自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應 收 帳 款 等 金 融 工 具 。 合 併 公 司 之 現 金 存 放 於 不 同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 約 當 現 金 為 3 個 月 內 到 期 之 定 存 , 其 變 現 靈 活 性 高 , 且 享 有 較 高 之 利 率 , 風 險 幾 近 於 零 。 合 併 公 司 控 制 暴 露 於 每 一 金 融 機 構 之 信 用 風 險 , 並 且 認 為 合 併 公 司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不 會 有 信用 風 險顯 著 集中 之 虞。 合 併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之 交 易 對 手 係 眾 多 電 子 產 業 客 戶 , 為 降 低 應 收 帳 款 之 信 用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指 派 專 責 團 隊 制 定 信 用 管 理 規 章 , 負 責 授 信 額 度 之 決 定 、 授 信 核 准 及 其 他 監 控 程 序 ,以 進 行應 收 帳款 之 信用 管 理。 此 外 ,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月 會 逐 一 複 核 應 收 款 項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以 確 保 無 法 回 收 之 應 收 款 項 已 提 列 適 當 減 損 損 失 。 據 此 , 合 併 公 司管 理 階層 認 為合 併 公司 之 信用 風 險係 屬 有限 。 合 併公 司 之信 用 風險 主 要係 集 中於 合 併公 司 前十 大 客戶 ,
截 至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應 收帳 款 總額 來 自前 述 客 戶 之比 率 分別 為 58.03%及 59.28%。 3. 流 動性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 應 集 團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 督銀 行 融資 額 度使 用 狀況 並 確保 借 款合 約 條款 之 遵循 。 銀 行 借 款 對 合 併 公 司 而 言 係 為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 截 至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未 動 用之 融 資額 度 ,
參 閱下 列 (2 )融 資額 度 之說 明 。 (1 ) 非 衍生 金 融負 債 之流 動 性及 利 率風 險 表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係 依 合 併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 按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 包 含 本 金 及 估 計 利 息 ) 編 製 。 因 此 , 合 併 公 司 可 被 要 求 立 即 還 款 之 銀 行 借 款 , 係 列 於 下 表 最 早 之 期 間 內 , 不 考 慮 銀 行 立 即 執 行 該 權 利 之 機 率 ; 其 他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係 依 照約 定 之還 款 日編 製 。 109 年 12 月 31 日 短於1年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 計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 應付帳款 | \$1,693,628 | \$ - |
\$ - |
\$ | - | \$1,693,628 |
| 其他應付款 | 70,732 | - | - | - | 70,732 | |
| 借 款 |
1,614,052 | 126,527 | - | - | 1,740,579 | |
| 租賃負債 | 1,332 | 1,332 | 666 | - | 3,330 | |
| \$3,379,744 | \$ 127,859 |
\$ 666 |
\$ | - | \$3,508,269 | |
| 108 年 12 |
月 31 日 |
|||||
|---|---|---|---|---|---|---|
| 短於1年 | 1至2年 | 2至3年 | 3年以上 | 合 計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1,218,582 | \$ - |
\$ - |
\$ - |
\$1,218,582 | |
| 其他應付款 | 50,004 | - - |
- | 50,004 | ||
| 借 款 |
839,855 | - - |
293,996 | 1,133,851 | ||
| (2 | ) 融 資額 度 |
\$2,108,441 | \$ - |
\$ - |
\$ 293,996 |
\$2,402,437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 ||||||
| (雙方同意下得展期) | ||||||
| 已動用金額 | \$1,445,882 | \$ | 673,844 | |||
| 未動用金額 | 3,227,395 | 2,984,906 | ||||
| \$4,673,277 | \$3,658,750 | |||||
| 有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 ||||||
| (雙方同意下得展期) | ||||||
| 已動用金額 | \$ | 500,000 | \$ | 500,000 | ||
| 未動用金額 | - | - | ||||
| \$ | 500,000 | \$ | 500,000 | |||
| 二 | ||||||
| 八、 關 係人 交 |
易 | |||||
| 本 公 |
司 及 子 公 司 ( |
係 本 公 司 |
之 關 係 人 |
) 間 之 交 |
易 、 帳 戶 |
餘 額 、 收 |
| 益 及 費 損 |
於 合 併 時 全 數 |
予 以 銷 除 |
, 故 未 揭 |
露 於 本 附 |
註 。 除 已 |
於 其 他 附 |
| 註 揭露 外 |
,本 公 司與 其 |
他關 係 人間 |
之 交易 |
如 下。 |
||
| 主 要管 理 |
階層 薪 酬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20,521 |
\$ | 21,105 | |||
| 退職後福利 | 358 | 495 |
| (雙方同意下得展期) | ||||
|---|---|---|---|---|
| 主 要管 理 階層 薪 酬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20,521 |
\$ 21,105 |
||
| 退職後福利 | 358 | 495 | ||
| \$ 20,879 |
\$ 21,600 |
|||
|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
||
| 市 場趨 勢 決定 。 |
||||
| 二 九、 |
質 抵押 之 資產 |
|||
| 下 列 資 產 業 經 提 供 為 融 資 借 |
款 之 擔 保 品 及 進 |
口 原 物 料 之 關 稅 擔 |
||
| 保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質押定存單(帳列按攤銷後成本 | ||||
| 退職後福利 | 358 | 495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質押定存單(帳列按攤銷後成本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13,094 |
\$ 14,052 |
| 質押定存單(帳列按攤銷後成本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127 | 2,067 |
| 自有土地 | 227,663 | 227,663 |
| 建築物–淨額 | 79,568 | 82,561 |
| \$322,452 | \$326,343 |
- 三 十、 重 大或 有 負債 及 未認 列 之合 約 承諾 (一 ) 合 併公 司 與 各廠 商 契約 承 諾 購置 設 備,其 合約 總 價 計新 台幣 236,409 仟 元 ,截 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已支 付 新 台幣 115,808 仟 元( 帳 列預 付 設備 款 ), 餘新 台 幣 120,601 仟 元尚 未 支付 。 (二 ) 合 併公 司 109 年 12 月 31 日 為建 教 合 作之 擔 保及 提 供 作為 額 度(含 長 期借 款 及短 期 借款 )之 備償 開 立存 出 保證 票 據 計約 新 台幣 960,360 仟 元及 美 金 8,500 仟 元。 (三 ) 合 併 公司 109 年 12 月 31 日 因 購置 設 備 及工 程 而 收取 之 存 入保 證 票 據 計新 台 幣 8,090 仟 元。 三 一、 其 他事 項
合 併 公 司 受 到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全 球 大 流 行 之 影 響 , 部 分 廠 房 延 後 復 工, 致 109 年 2 月 至 6 月 營 業收 入 大 幅 下降 。 隨 疫 情趨 緩 及 政 策 鬆 綁, 合 併公 司 預期 營 運將 逐 漸恢 復 正常 。 為 因應 疫 情影 響 ,合 併 公司 採 取下 列 行動 : (一 ) 調 整營 運 策略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策 略 並 未 因 疫 情 之 影 響 而 調 整 , 惟 對 於 未 來 疫 情 之發 展 與對 終 端需 求 之影 響 ,合 併 公司 仍 將審 慎 應對 。 (二 ) 籌 資策 略 因 應 未 來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不 確 性 因 素 可 能 之 影 響 , 合 併 公 司 將 增 加 中 長 期 融 資 部 位 , 籌 措 中 長 期 營 運 資 金 , 以 建 立 公 司 穩 定 之 中 長 期 營運 資 金來 源 。 (三 ) 政 府紓 困 措施
合 併 公 司 已 陸 續 向 政 府 申 請 薪 資 、 營 運 資 金 、 利 息 、 租 金 等 各 項 補貼 , 已核 定 取得 5,017 仟 元資 金 (帳 列 其他 收 入)。
三 二、 具 重大 影 響之 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資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合 併 公 司 各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 所 揭 露 之 匯 率 係 指 該 等 外 幣 換 算 至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匯 率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如下 :
| 所 | 揭 露 之 匯 |
率 係 |
指 該 |
等 外 幣 換 |
算 至 功 能 |
性 貨 幣 之 |
匯 率 。 具 |
重 大 影 響 之 |
|
|---|---|---|---|---|---|---|---|---|---|
| 外 | 幣資 產 及負 |
債 | 如下 | : | |||||
| 109 | 年 12 月 |
31 | 日 | ||||||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面 金 額 |
|||||
| 外 | 幣 資 |
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 79,426 | 28.48 | (美元:新台幣) | \$2,261,953 | |||
| 美 | 元 | 71,604 | 6.5249 | (美元:人民幣) | 2,039,281 | ||||
| \$4,301,234 | |||||||||
| 外 | 幣 負 |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70,291 | 28.48 | (美元:新台幣) | \$2,002,007 | ||||
| 美 | 元 | 31,166 | 6.5249 | (美元:人民幣) | 887,553 | ||||
| \$2,889,560 | |||||||||
| 108 | 年 12 月 31 |
日 | |||||
|---|---|---|---|---|---|---|---|
| 外 | 幣 資 產 |
外 | 幣 | 匯 | 率 帳 面 |
金 額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 | 63,421 | 29.98 | (美元:新台幣) | \$1,901,374 | |
| 美 | 元 | 47,843 | 6.9762 | (美元:人民幣) | 1,434,459 | ||
| \$3,335,833 | |||||||
| 外 | 幣 負 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53,856 | 29.98 | (美元:新台幣) | \$1,614,487 | ||
| 美 | 元 | 20,711 | 6.9762 | (美元:人民幣) | 620,809 | ||
| \$2,235,296 | |||||||
| 合 併公 司於 |
109 | 及 108 年 |
度外 幣 兌換 |
損 益(已 實現 |
及 未實 |
現 )分 |
|
| 別 | 為 損 失 107,018 |
仟 | 元 及 損 失 |
5,914 仟 元 , |
由 於 外 幣 |
交 易 及 集 |
團 個 體 |
| 之 | 功能 性 貨幣 種 |
類繁 | 多 ,故 無法 |
按 各重 大 影響 |
之 外幣 別 |
揭露 兌 |
換損 益。 |
| 三、 附 |
註揭 露事 項 |
||||||
| (一 ) |
重 大交 易 事項 編 號 項 |
及 (二 |
)轉 投資 |
事 業相 關 資訊 |
: | 目 說 |
明 |
| 1 資金貸與他人。 |
附表一 | ||||||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
附表二 | ||||||
| 1 | 資金貸與他人。 | 附表一 |
|---|---|---|
| 2 | 為他人背書保證。 | 附表二 |
| 3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 | 附表三 |
| 合資權益部分) | ||
| 4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 3 億元或實 |
無 |
| 收資本額 20%以上。 |
||
| 5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
無 |
| 6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
無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
附表四 | |
| 7 | 以上。 | |
| 8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
附表五 |
| 9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 附註七 |
|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 | 附表八 | |
| 10 | 情形及金額。 | |
| 11 | 被投資公司資訊 | 附表六 |
| (三 ) 大 |
陸投 資 資訊 : |
|
|---|---|---|
| 編 號 |
項 目 |
說 明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 | ||
| 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 | ||
| 1 | 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 投資限額。 |
附表七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 | ||
| 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 | ||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 分比。 |
附表四 | |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 |
||
| 分比。 | 無 | |
| 2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無 |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無 | |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 利息總額。 |
無 | |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 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無 |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量 部 門 績 效 之 資 訊 , 著 重於 每 一交 付 或 提供 之 產品 或 勞務 之 種 類。依 IFRS 8「營 運部 門 」 之 規 定 , 合 併 公 司 因 無 符 合 公 報 規 定 之 營 運 部 門 , 且 合 併 公 司 所 營 之 事業 集 中於 軟 板及 按 鍵之 產 銷 ,無 產業 部 門之 劃 分 ,故 部門 收 入 、 營 運結 果 及部 門 資產 同 於損 益 表及 資 產負 債 表。 (二 ) 地 區別 資 訊 合 併公 司 主要 於 二個 地 區營 運 -亞 洲 、美 洲 與歐 洲 。 合 併公 司 來自 外 部客 戶 之收 入 依營 運 地點 區 分與 非 流動 資 產按
| 資 產所 在 |
地區 分 之資 訊 來 自 外 部 |
列示 如 下: 客 戶 之 收 入 |
非 | 流 | 動 | 資 | 產 | ||
|---|---|---|---|---|---|---|---|---|---|
| 109年12月31 | 108年12月31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日 | 日 | ||||||
| 美 | 州 | \$ 183,191 |
\$ 195,830 |
\$ | 24,790 | \$ 27,003 |
|||
| 歐 | 州 | 39,827 | 39,288 | 26,231 | 27,855 | ||||
| 亞 | 州 | 5,257,595 | 5,912,503 | 3,060,335 | 3,114,404 | ||||
| 非 | 州 | 22,229 | 1,154 | - | - | ||||
| 大 洋 |
州 | - | 171 | - | - | ||||
| \$5,502,842 | \$6,148,946 | \$3,111,356 | \$3,169,262 | ||||||
| 非 流 動 資 |
產 不 包 括 金 融 |
工 具 、 遞 延 所 |
得 | 稅 資 產 以 |
及 | 淨 確 定 |
福 利 |
||
| 資 | 產產 生 之資 |
產 。 |
|||||||
| (三 ) |
主 | 要客 戶 資訊 |
|||||||
| 收 入佔 合 |
併損 益 表上 收 |
入金 額 10%以 109年度 |
上之 | 客 戶如 |
下 108年度 |
: | |||
| 佔合併損 | 佔合併損 | ||||||||
| 益表上收 | 益表上收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佔合併損 | 佔合併損 | ||||||||
| 益表上收 | 益表上收 | ||||||||
| 客 | 戶 | 別 | 金 | 額 | 入金額% | 金 | 額 | 入金額% | |
| A 公 司 |
\$ | 715,724 | 13 | \$1,264,842 | 20 | ||||
| T 公 司 |
499,350 | 9 | 665,104 | 11 | |||||
| \$1,215,074 | 22 | \$1,929,946 | 31 | ||||||
| (四 ) |
主 要產 品 |
之收 入 |
|||||||
| 合 | 併公 司 |
之主 要 |
產品 | 之 收入 分 |
析如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電子組件 | \$5,502,842 | \$6,148,946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電子組件 | \$5,502,842 | \$6,148,946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附 表 一 單 位 : 除 另 予 者 註 明 者 外 ,
| 額 54,397 金 支 動 際 \$ 實 額 55,251 餘 末 \$ 期 期 額 117,397 餘 高 \$ 本 最 是否為 關係人 是 目 其他應收款 項 來 往 象 匈牙利-ICHIA 對 與 貸 貸出資金之公司 公司 BVI-ICHIA 1) 一 號 表 (註 1 附 編 |
||||||
|---|---|---|---|---|---|---|
| 除 為 : 位 單 |
, 元 外 仟 者 幣 明 外 註 及 者 幣 予 台 另 新 |
|||||
| 與 資金貸 |
通 融 期 短 有 |
擔 | 保 | 資 象 對 別 個 對 品 |
與 貸 金 |
|
| 質 ) 2 註 性 ( 間 利率區 |
之 因 要 必 金 資 原 往 額 務 金 業 來 |
名 抵 額 備 金 列 帳 提 呆 |
價 稱 |
總 ( 額 ) 限 3 與 貸 註 金 資 ( 值 |
註 備 額 ) 3 限 註 |
|
| 2 - |
營運週轉 - \$ |
無 - \$ |
\$ | \$10,152,848 - |
\$10,152,848 | |
| 1,910 USD ( ) 1,940 USD ( ) 3,850 USD ( -關係人 公司 |
) | 4) (註 |
4) (註 |
|||
| 378,784 378,784 941,895 是 其他應收款 毅嘉科技公司 |
2 - |
營運週轉 - |
無 - |
10,152,848 - |
10,152,848 | |
| USD13,300 ( ) USD13,300 ( ) USD30,800 ( -關係人 |
) | 4) (註 |
4) (註 |
註 3: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之 計 算 方 法 及 金 額 。
一 、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
( 1 ) 本 公 司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3 0% 為 限 。 ( 2 ) 被 投 資 公 司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該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2 0 0% 為 限 。 ( 3 ) BV I -I C HI A 公 司 對 集 團 母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BV I -I C HI A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BV I -I C H I A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1 日 ) 2 0 0% 為 限 。 二 、 資 金 貸 與 總 限 額 : ( 1 ) 本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4 0% 為 限 。 ( 2 ) 被 投 資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該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2 0 0% 為 限 。 ( 3 ) BV I -I C HI A 公 司 累 積 對 集 團 母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BV I -I C HI A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BV I -I C H I A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1 日 ) 2 0 0% 為 限 。 三 、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係 以 本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計 算 ;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係 以 該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計 算 。 四 、 本 表 之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以 新 台 幣 金 額 列 示 , 涉 及 外 幣 者 , 以 財 務 報 告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1 0 9 年 12 月 3 1 日 之 美 金 即 期 匯 率 為 2 8 . 4 8。 ) 註 4: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百 分 之 百 之 中 華 民 國 境 外 公 司 間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 不 受 註 3 資 金 貸 與 之 限 額 限 制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附 表 二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為
| 二 表 附 |
為 , 外 者 明 註 予 另 除 : 位 單 |
|---|---|
| 元 仟 幣 外 及 幣 台 新 |
|
| 註 書 高 背 最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之 額 保 金 擔 證 產 保 財 書 以 背 額 金 支 動 際 實 書 額 背 餘 末 證 期 保 書 額 背 餘 高 最 證 期 本 保 書 額 ) 背 業 限 3 企 註 一 證 單 對 保 ( 象 係 2) 對 (註 關 證 稱 保 名 書 司 背 被 公 者 稱 證 名 保 司 書 背 公 1) 號 (註 編 |
註 備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證 保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證 額 ) 保 限 3 |
| \$ - - \$ - \$ - \$ 538,355 \$ 5,133,136 \$ (2) 公司 BVI-ICHIA 毅嘉科技公司 0 |
N N Y 5,703,484 |
| ) 11,000 USD ( |
|
| ) 200,000 NTD ( |
|
| : 下 如 寫 填 之 欄 號 編 1: 註 |
|
| 0。 填 人 行 發 ) (1 |
|
| 。 號 編 序 依 始 開 1 字 數 伯 拉 阿 由 別 司 公 按 司 公 資 投 被 ) (2 |
|
| : 可 即 類 種 示 標 , 種 七 列 下 有 係 關 之 象 對 證 保 書 背 被 與 證 保 書 背 2: 註 |
|
| 。 司 公 之 係 關 務 業 有 ) (1 |
|
| 。 司 公 子 之 % 50 過 超 份 股 之 權 決 表 有 持 接 間 及 接 直 司 公 ) (2 |
|
| 。 司 公 之 % 50 過 超 權 決 表 有 持 司 公 對 接 間 及 接 直 ) (3 |
|
(3 ) 直 接 及 間 接 對 公 司 持 有 表 決 權 超 過 50 % 之 公 司 。
(4 )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股 權 份 達 90 % 以 上 之 公 司 間 。
(5 ) 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或 共 同 起 造 人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之 公 司 。 (6 ) 因 共 同 投 資 關 係 由 全 體 出 資 股 東 依 其 持 股 比 率 對 其 背 書 保 證 之 公 司 。 (7 ) 同 業 間 依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規 範 從 事 預 售 屋 銷 售 合 約 之 履 約 保 證 連 帶 擔 保 。 註 3: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之 計 算 方 式 及 金 額 :
一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 (1 ) 本 公 司 對 單 一 企 業 之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 80% 為 限 。 (2 ) 本 公 司 對 海 外 單 一 聯 屬 公 司 之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 90% 為 限 。 二 、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 (1 ) 本 公 司 累 計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 10 0 % 為 限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三 表 附 |
日 形 31 情 券 月 證 12 價 有 年 有 109 持 末 國 期 民 |
: 位 單 |
者 幣 明 外 註 及 予 幣 另 台 除 新 |
為 , 元 外 仟 |
|||
|---|---|---|---|---|---|---|---|
| 1 註 ( 稱 名 及 類 種 券 證 價 有 司 公 之 有 持 |
券 係 關 證 之 價 人 有 行 與 發 ) |
目 科 列 帳 |
股數(仟股) 期 |
額 金 面 帳 |
公 持股比例% |
末 值 價 允 |
註 備 |
| 富蘭克林華美貨幣巿場基金 基金受益憑證 毅嘉科技公司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
1,918 | 20,001 \$ |
\$ - |
20,001 |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四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進 ( 銷 ) 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交 易 情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 情 形 及 原 因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備 註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 之 比 率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之 比 率 毅嘉科技公司 毅嘉蘇州公司 同一聯屬公司 進 貨 \$2,830,735 84 月結 30 天 - - ( \$1,336,428 ) ( 88 ) 中山毅永公司 〃 〃 357,18810 〃 - - ( 182,497 ) ( 12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附 表 五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年 109 國 民 |
日 31 月 12 |
|||||||
|---|---|---|---|---|---|---|---|---|
| 五 表 附 |
另 為 除 , : 位 單 |
外 元 者 仟 明 幣 註 台 予 新 |
||||||
| 款 收 公 應 列 帳 之 |
名 象 對 易 交 項 司 |
關 稱 |
人 額 係 餘 關 項 收 應 款 係 |
率 轉 週 |
額 收 應 期 逾 金 |
項 式 款 方 人 理 係 關 處 |
提 呆 人 回 額 收 係 後 關 期 收 項 應 款 金 |
抵 額 備 金 列 帳 |
| 毅嘉蘇州公司 | 毅嘉科技公司 | 同一聯屬公司 | 應收帳款 | 2.38 | - \$ |
- | 534,134 \$ |
- \$ |
| 中山毅永公司 | 毅嘉科技公司 | 同一聯屬公司 | 1,336,428 應收帳款 \$ |
2.77 | - | - | 77,255 | - |
| 公司 BVI-ICHIA |
毅嘉科技公司 | 同一聯屬公司 | 182,497 其他應收款 |
註 | - | - | - | - |
| 378,784 |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所 在 地 區 … … 等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 年 9 10 國 民 |
至 日 1 月 1 |
日 1 3 月 12 |
|||||||||
|---|---|---|---|---|---|---|---|---|---|---|---|
| 六 表 附 |
幣 予 台 另 新 除 : 位 單 |
為 元 , 仟 外 幣 者 外 明 及 註 |
|||||||||
| 名 司 公 資 投 |
稱 名 司 公 資 投 被 稱 |
區 地 在 所 |
原 本 目 項 業 營 要 主 |
去 末 投 期 始 期 |
期 額 底 年 金 年 資 |
比 末 股數(仟股) |
帳 % 率 |
有 額 金 面 持 |
司 益 公 損 資 期 投 被 本 |
本期認列之投資 ) 損 ( |
註 備 益 |
| 毅嘉科技公司 | 公司 BVI-ICHIA |
Offshore BOX957, P.O.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3,532,566 \$ |
3,532,566 \$ |
108,693 | 100 | 5,067,096 \$ |
58,730 \$ |
64,648 \$ |
司 公 子 |
| Road Centre, Incorporation |
( | ( ) USD108,693 |
) USD108,693 |
||||||||
| Virgin British Tortola, Town, |
|||||||||||
| Islands | |||||||||||
| 公司 美國-ICHIA |
Suite Rey, Del Tierra 1057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 | 118,309 | 118,309 | 4,106 | 100 | 37,283 | 2,428 | 2,428 | 司 公 子 |
|
| 91910 CA Vista, ,Chula G |
( 之國際貿易 |
( ) 4,106 USD |
) 4,106 USD |
||||||||
| U.S.A. | |||||||||||
| 公司 BVI-ICHIA |
公司 馬來西亞-ICHIA |
Prai Tiga Pervshaan Solok 997-A, |
各種電子、通訊(信)電 | 86,152 | 86,152 | 9,000 | 100 | 95,636 | 7,376 | 7,376 | 司 公 子 |
| Prai, 13600 Estate Industrial |
( 腦之各種電子零組件及 |
( ) 3,025 USD |
) 3,025 USD |
( | ) 3,358 USD |
) 259 USD ( |
259 USD ( |
) | |||
| Malaysia Halasia West P.W. |
其材料之製造、加工及 | ||||||||||
| 買賣業務。 | |||||||||||
| LTD. UK. ICHIA |
Tortola, Town, 3152, Box P.O.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140,292 | 140,292 | 4,926 | ( 100 |
) 30,901 |
) 1,424 ( |
1,424 ( |
司 公 子 ) |
|
| Islands Virgin British |
( | ( ) 4,926 USD |
) 4,926 USD |
( | ) -1,085 USD |
) -50 USD ( |
-50 USD ( |
) | |||
| 毅嘉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號國衛中心 151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2,136,000 | 2,136,000 | 75,000 | 100 | 3,799,175 | 45,967 | 45,967 | 司 公 子 |
|
| 室 1004 |
( | ( ) 75,000 USD |
) 75,000 USD |
( | ) USD133,398 |
) 1,614 USD ( |
1,614 USD ( |
) | |||
| 毅嘉國際公司 | TOWN. ROAD 3152, BOX P.O.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 | - | 307,584 | - | - | 3,218 | 3,218 | 2 註 |
||
| Islands Virgin \british Tortola |
之國際貿易 | ( | ) 10,800 USD |
- | ) 113 USD ( |
113 USD ( |
) | ||||
| LTD. UK. ICHIA |
公司 匈牙利-ICHIA |
Banki Park Ipari Komarom 2900 |
橡膠及塑膠按鍵之製造、 | 140,292 | 140,292 | ( 100 |
) 30,901 |
) 1,424 ( |
1,424 ( |
司 公 子 ) |
|
| Hungary 2. U. Domat |
( 加工及買賣業務 |
( ) 4,926 USD |
) 4,926 USD |
- | ( | ) -1,085 USD |
) -50 USD ( |
-50 USD ( |
) |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附 表 七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為
新 台 幣 及 外 幣 仟 元
| 止 已匯回投資收益 - - 元 期 仟 本 幣 至 外 \$ 及 截 幣 資 值 ) ) USD133,315 3,796,811 743,641 26,111 台 投 價 新 末 面 USD \$ 期 帳 ( ( 列 益 ) ) ) 46,052 1,617 3,389 119 ) 認 二 損 (二)B (二)B ( 期 註 USD USD 資 \$ 本 投 ( ( ( 本公司直接或 之 例 資 : 比 100 100 投 形 股 接 情 間 持 益 司 益 ) ) 損 55,992 1,966 2,706 95 資 公 損 投 資 回 期 USD USD 投 匯 \$ 被 本 及 ( ( 自 積 額 ) ) 值 2,477,760 87,000 484,160 17,000 累 末 價 金 出 面 期 匯 帳 資 USD USD 期 灣 資 \$ 本 台 投 投 ( ( 額 回 、 - - 金 益 資 損 資 投 投 回 \$ 收 、 收 出 例 或 - - 比 出 股 匯 持 期 、 \$ 本 匯 入 自 積 額 ) ) 出 2,477,760 87,000 484,160 17,000 累 初 匯 金 出 金 期 匯 資 資 USD USD 期 灣 、 \$ 本 台 投 ( ( 式 式 ) 方 方 一 資 (二)B (二)A 投 資 註 、 投 ( 額 額 ) ) 本 2,477,760 484,160 87,000 17,000 本 資 收 資 實 USD USD 收 、 \$ 實 ( ( 目 目 橡膠、塑膠按鍵及軟 項 項 業 性印刷電路板 橡膠及塑膠按鍵 營 業 要 營 主 要 、 稱 主 名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司 公 資 毅嘉蘇州公司 中山毅永公司 投 被 陸 大 |
||||||||||||||
|---|---|---|---|---|---|---|---|---|---|---|---|---|---|---|
| 累 末 期 期 本 |
出 匯 灣 台 自 |
區 地 陸 大 |
金 資 |
濟 經 |
投 | 會 | 准 核 |
資 投 |
依 額 |
投 部 濟 |
定 規 會 審 |
地 陸 大 赴 |
限 資 投 區 |
|
| 額 經 金 審 部 額 投 赴 計 |
NTD | NTD | NTD | |||||||||||
| 3,422,090 2,961,920 2,961,920 |
104,000 USD ( |
) | USD ( |
) 104,000 |
USD ( |
) 120,158 |
128
| (二)B | ||||||
|---|---|---|---|---|---|---|
| ) 104,000 USD ( |
USD ( |
) 104,000 |
||||
| 式 方 資 投 : 一 註 |
: 可 即 別 類 種 示 標 , 種 三 列 下 為 分 區 |
|||||
| 接 )直 (一 |
。 資 投 事 從 區 地 陸 大 赴 |
|||||
| 過 )透 (二 |
第 該 明 註 請 ( 陸 大 資 投 再 司 公 區 地 三 第 |
司 公 資 投 之 區 地 三 |
)。 | |||
| A | 。 司 公 A HI C -I I BV |
|||||
| B. | 。 司 公 限 有 港 香 股 控 嘉 毅 |
|||||
| 他 )其 (三 |
。 式 方 |
|||||
| 列 認 期 本 : 二 註 |
: 中 欄 益 損 資 投 |
|||||
| 屬 )若 (一 |
。 明 註 予 應 , 者 益 損 資 投 無 尚 , 中 備 籌 |
|||||
| 資 )投 (二 |
明 註 予 應 , 種 三 列 下 為 分 礎 基 列 認 益 損 |
。 |
(一 )若 屬 籌 備 中 , 尚 無 投 資 損 益 者 , 應 予 註 明 。
C . 其 他 。
(二 )投 資 損 益 認 列 基 礎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 應 予 註 明 。 A . 經 與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合 作 關 係 之 國 際 性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
B. 經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 註 三 : 本 表 相 關 數 字 以 新 台 幣 列 示 。 涉 及 外 幣 者 , 以 財 務 報 告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之 美 金 即 期 匯 率 2 8 . 4 8 )
| 八 表 附 |
各 及 間 司 公 子 母 |
月 1 年 109 國 民 |
往 日 易 31 交 月 要 重 12 及 至 係 日 關 1 務 |
額 金 及 形 情 來 |
元 仟 幣 台 新 : 位 單 |
||
|---|---|---|---|---|---|---|---|
| 易 交 |
往 | 來 | 形 情 |
||||
| 易 交 號 1) (註 編 |
名 人 |
對 來 往 易 交 稱 |
係 ) 關 之 2 人 註 易 交 與 ( 象 |
目 科 |
額 金 |
條 4 註 易 交 (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率 ) 比 3 之 註 產 資 ( 件 ) |
| 毅嘉科技公司 0 |
公司 馬來西亞-ICHIA |
1 | 貨 銷 |
178 \$ |
- | - | |
| 〃 | 1 | 應付帳款 | 8 | - | - | ||
| 毅嘉蘇州公司 | 1 | 貨 進 |
2,830,735 | - | 51 | ||
| 〃 | 1 | 其他收入 | 2,122 | - | - | ||
| 〃 | 1 | 其他應收款 | 41,693 | - | - | ||
| 〃 | 1 | 應付帳款 | 1,336,428 | - | 14 | ||
| 中山毅永公司 | 1 | 貨 進 |
357,188 | - | 6 | ||
| 〃 | 1 | 應付帳款 | 182,497 | - | 2 | ||
| 公司 B.V.I.-ICHIA |
1 | 應付關係人往來款 | 378,784 | - | 4 | ||
| 公司 美國-ICHIA |
1 | 貨 銷 |
1,734 | - | - | ||
| 〃 | 1 | 應收帳款 | 1,707 | - | - | ||
| B.V.I.-ICHIA 1 |
公司 | 公司 匈牙利-ICHIA |
3 | 應收關係人往來款 | 54,397 | - | 1 |
| 〃 | 3 | 應收收益 | 1,381 | - | - | ||
| 〃 | 3 | 款 付 暫 |
1,114 | - | - | ||
| 毅嘉蘇州公司 2 |
公司 美國-ICHIA |
3 | 貨 銷 |
21,273 | - | - | |
| 〃 | 3 | 應收帳款 | 4,270 | - | - | ||
| 中山毅永公司 | 3 | 貨 進 |
1,428 | - | - | ||
| 〃 | 3 | 貨 銷 |
6,165 | - | - | ||
| 〃 | 3 | 應收帳款 | 30 | - | -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貨 貨 應收帳款 貨 貨 科 銷 銷 進 銷 ) 係 關 之 2 人 3 3 3 3 3 註 易 交 與 ( 象 對 公司 公司 來 馬來西亞-ICHIA 馬來西亞-ICHIA 〃 〃 毅嘉國際公司 往 易 交 稱 名 人 中山毅永公司 易 交 號 ) 註 3 編 ( |
易 交 |
往 | 來 | 形 情 |
|---|---|---|---|---|
| 金 目 |
交 額 |
件 條 易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率 比 之 產 資 |
|
| ( | ) 4 註 |
) 3 註 ( |
||
| 1,556 \$ |
- | - | ||
| 253 | - | - | ||
| 20 | - | - | ||
| 1,172 | - | - | ||
| 11,259 | - | - | ||
| 應收帳款 3 〃 |
2,665 | - | - | |
| 應付帳款 3 〃 |
349 | - | - | |
| 貨 銷 3 公司 美國-ICHIA |
2,039 | - | - | |
| 應收帳款 3 〃 |
1,734 | - | - |
註 3: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者 ,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科 目 者 ,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 註 4: 母 子 公 司 間 銷 貨 之 交 易 價 格 係 依 照 公 司 移 轉 訂 價 決 定 , 其 餘 交 易 因 無 相 關 同 類 交 易 可 循 , 其 交 易 條 件 係 由 雙 方 協 商 決 定 。
毅 嘉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及子 公 司 主 要股 東 資訊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東 要股 主 |
資訊 | |||||||
|---|---|---|---|---|---|---|---|---|
| 表九 附 |
國 民 |
年 109 |
日 31 月 12 |
|||||
| 股 | 份 | |||||||
| 要 | 股 | 東 | 名 | 持 稱 |
股 有 |
持 數 |
比 股 |
例 |
| 法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5,472,481 | 5.03% | ||||||
| 創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5,468,480 | 5.02%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查 核 意 見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包 括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財 務 績 效 及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 查 核 意 見 之 基 礎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本 會 計 師 於 該 等 準 則 下 之 責 任 將 於 會 計 師 查 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責 任 段 進 一 步 說 明 。 本 會 計 師 所 隸 屬 事 務 所 受 獨 立 性 規 範 之 人 員 已 依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與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持 超 然 獨 立 , 並 履 行 該 規 範 之 其 他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已 取 得 足 夠 及 適 切 之 查 核 證 據 , 以 作 為 表 示 查 核 意 見 之 基 礎 。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係 指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專 業 判 斷 ,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 9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查 核 最 為 重 要 之 事 項 。該 等 事 項 已 於 查 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及 形 成 查 核 意 見 之 過 程 中 予 以 因 應 , 本 會 計 師 並 不 對 該 等 事 項 單 獨 表 示 意 見 。 茲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9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敘 明 如 下 :
特 定 客 戶 三 角 貿 易 銷 貨 收 入 認 列 之 真 實 性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生 產 各 式 軟 性 印 刷 電 路 板 及 機 構 整 合 元 件 產 品 ,應 用 於 車 用 及 消 費 型 電 子 產 品 市 場 等 。 其 銷 貨 型 態 包 含 內 銷 、 直 接 外 銷 及 三 角 貿 易 。 而 三 角 貿 易 之 銷 貨 收 入 需 於 貨 物 交 予 客 戶 指 定 的 第 三 方 承 運 商 時 ,始 移 轉 風 險 與 報 酬 並 認 列 收 入 。 由 於 前 述 收 入 認 列 過 程 涉 及 人 工 作 業 , 可 能 導 致 收 入 認 列 不 適 當 , 故 針 對 特 定 客 戶 中 銷 貨 收 入 增 加 金 額 及 成 長 幅 度 較 重 大 之 客 戶 ,將 其 三 角 貿 易 銷 貨 收 入 認 列 之 真 實 性 列 為 本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 針 對 上 述 重 要 事 項 , 本 會 計 師 亦 執 行 下 列 主 要 查 核 程 序 : 1. 瞭 解 並 測 試 與 收 入 認 列 相 關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 2. 取 得 全 年 度 特 定 客 戶 三 角 貿 易 之 銷 貨 收 入 明 細 為 測 試 樣 本,抽 核 三 角 貿 易 之 相 關 文 件 包 括 發 票 及 報 關 文 件 並 與 入 帳 金 額 核 對 , 測 試 其 銷 貨 收 入 認 列 之 真 實 性 。 3. 依 特 定 客 戶 授 信 天 數 為 基 準 , 檢 視 期 後 收 款 情 形 是 否 有 異 常 。
- 管 理 階 層 與 治 理 單 位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責 任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允 當 表 達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 且 維 持 與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有 關 之 必 要 內 部 控 制 ,以 確 保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未 存 有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亦 包 括 評 估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 相 關 事 項 之 揭 露 , 以 及 繼 續 經 營 會 計 基 礎 之 採 用 , 除 非 管 理 階 層 意 圖 清 算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停 止 營 業 ,或 除 清 算 或 停 業 外 別 無 實 際 可 行 之 其 他 方 案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治 理 單 位 ( 含 審 計 委 員 會 )負 有 監 督 財 務 報 導 流 程 之 責 任 。 會 計 師 查 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目 的 ,係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是 否 存 有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取 得 合 理 確 信 , 並 出 具 查 核 報 告 。 合 理 確 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存 有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 不 實 表 達 可 能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如 不 實 表 達 之 個 別 金 額 或 彙 總 數 可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 策 , 則 被 認 為 具 有 重 大 性 。 本 會 計 師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時 , 運 用 專 業 判 斷 並 保 持 專 業 上 之 懷 疑 。 本 會 計 師 亦 執 行 下 列 工 作 : 1. 辨 認 並 評 估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風 險;對 所 評 估 之 風 險 設 計 及 執 行 適 當 之 因 應 對 策 ;並 取 得 足 夠 及 適 切 之 查 核 證 據 以 作 為 查 核 意 見 之 基 礎 。因 舞 弊 可 能 涉 及 共 謀 、偽 造 、故 意 遺 漏 、不 實 聲 明 或 踰 越 內 部 控 制,
-
故 未 偵 出 導 因 於 舞 弊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之 風 險 高 於 導 因 於 錯 誤 者 。 2. 對 與 查 核 攸 關 之 內 部 控 制 取 得 必 要 之 瞭 解 , 以 設 計 當 時 情 況 下 適 當 之 查 核 程 序 , 惟 其 目 的 非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之 有 效 性 表 示 意 見 。
-
-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所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之 適 當 性 ,及 其 所 作 會 計 估 計 與 相 關 揭 露 之 合 理
- 性 。 4. 依 據 所 取 得 之 查 核 證 據 ,對 管 理 階 層 採 用 繼 續 經 營 會 計 基 礎 之 適 當 性 ,以 及 使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可 能 產 生 重 大 疑 慮 之 事 件 或 情 況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作 出 結 論 。本 會 計 師 若 認 為 該 等 事 件 或 情 況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則 須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提 醒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相 關 揭 露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 修 正 查 核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之 結 論 係 以 截 至 查 核 報 告 日 所 取 得 之 查 核 證 據 為 基 礎 。惟 未 來 事 件 或 情 況 可 能 導 致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不 再 具 有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 5. 評 估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包 括 相 關 附 註 )之 整 體 表 達 、結 構 及 內 容 ,以 及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是 否 允 當 表 達 相 關 交 易 及 事 件 。 6. 對 於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組 成 個 體 之 財 務 資 訊 取 得 足 夠 及 適 切 之 查 核 證 據 ,以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負 責 查 核 案 件 之 指 導 、監 督 及 執 行 , 並 負 責 形 成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查 核 意 見 。 本 會 計 師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之 事 項 ,包 括 所 規 劃 之 查 核 範 圍 及 時 間 ,以 及 重 大 查
- 核 發 現 ( 包 括 於 查 核 過 程 中 所 辨 認 之 內 部 控 制 顯 著 缺 失 )。 本 會 計 師 亦 向 治 理 單 位 提 供 本 會 計 師 所 隸 屬 事 務 所 受 獨 立 性 規 範 之 人 員 已 遵 循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中 有 關 獨 立 性 之 聲 明 ,並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所 有 可 能 被 認 為 會 影 響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之 關 係 及 其 他 事 項 ( 包 括 相 關 防 護 措 施 )。
本 會 計 師 從 與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之 事 項 中 , 決 定 對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 9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之 關 鍵 查 核 事 項 。 本 會 計 師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敘 明 該 等 事 項 ,除 非 法 令 不 允 許 公 開 揭 露 特 定 事 項 , 或 在 極 罕 見 情 況 下 , 本 會 計 師 決 定 不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溝 通 特 定 事 項 , 因 可 合 理 預 期 此 溝 通 所 產 生 之 負 面 影 響 大 於 所 增 進 之 公 眾 利 益 。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謝 明 忠 會 計 師 劉 書 琳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個 體 資 產 負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
限 公 司 債 表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新 |
台 幣 仟 元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代 碼 1100 1110 1170 1180 1210 1220 130X 1470 11XX |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四及九)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九及二七)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三) 存貨(附註四及十)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流動資產總計 |
金 額 \$1,141,628 20,001 1,501,163 1,707 41,693 612 92,094 29,894 2,828,792 |
% 13 - 17 - - - 1 - 31 |
金 額 \$ 659,431 71,145 1,399,879 392 36,630 1,393 84,737 32,753 2,286,360 |
% 8 1 17 - - - 1 - 27 |
| 1535 1550 1600 1755 1840 1975 1990 15XX |
非流動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二)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非流動資產總計 |
126,599 5,104,379 852,685 3,205 59,883 19,789 43,959 6,210,499 |
1 57 9 - 1 - 1 69 |
2,067 5,144,394 916,464 - 77,980 19,866 12,466 6,173,237 |
- 61 11 - 1 - - 73 |
| 1XXX | 資 產 總 計 |
\$9,039,291 | 100 | \$8,459,597 | 100 |
| 代 碼 2100 2120 2170 2180 2130 2200 2220 2280 2320 2399 21XX |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十七)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十七及二七)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一)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二七)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六)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流動負債總計 |
\$ 981,960 - 92,083 1,518,933 2,747 48,693 378,784 1,266 167,191 9,015 3,200,672 |
11 - 1 17 - - 4 - 2 - 35 |
\$ 400,000 98 69,277 1,122,051 1,190 49,513 490,834 - 165,066 6,462 2,304,491 |
5 - 1 13 - - 6 - 2 - 27 |
| 2540 2570 2580 2670 25XX 2XXX |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四及十六)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
126,527 5,339 1,959 1,310 135,135 3,335,807 |
2 - - - 2 37 |
293,996 - - 2,809 296,805 2,601,296 |
4 - - - 4 31 |
|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90 3500 3XXX |
權益(附註二十)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
3,075,366 2,086,827 573,593 335,706 88,717 998,016 ( 295,397 ) ( 161,328 ) 5,703,484 |
34 23 6 4 1 11 ( 3 ) ( 2 ) 63 |
3,075,366 2,163,711 550,914 137,012 267,004 954,930 ( 335,706 ) - 5,858,301 |
36 26 6 2 3 11 ( 4 ) - 69 |
|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9,039,291 | 100 | \$8,459,597 | 100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惟
| 民 國 109 年 及 |
108 年 1 月 1 日 |
至 12 月 |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每 股 盈 |
仟 元 , 惟 餘 為 元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代 碼 |
營業收入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4110 4170 4190 4000 |
銷貨收入(附註四、二一 及二七)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合計 |
\$ 3,681,833 ( 4,973 ) ( 39,050 ) 3,637,810 |
101 - ( 1 ) 100 |
\$ 4,126,386 ( 6,220 ) ( 32,290 ) 4,087,876 |
101 - ( 1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二二 及二七) |
3,367,296 | 93 | 3,929,819 | 96 |
| 5900 | 營業毛利 | 270,514 | 7 | 158,057 | 4 |
| 6100 6200 6300 6450 |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及二七)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 損損失 |
40,920 113,026 13,177 ( 12,398 ) |
1 3 - - |
41,290 111,871 14,358 6,068 |
1 3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54,725 | 4 | 173,587 | 4 |
| 6900 | 營業淨利(損) | 115,789 | 3 | ( 15,530 ) |
- |
| 7100 7190 7020 7050 7070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二 及二七)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 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 |
1,755 15,046 ( 33,633 ) ( 10,623 ) 67,076 |
- - ( 1 ) - 2 |
3,077 19,264 182 ( 21,203 ) 243,618 |
- - - - 6 |
| 計 | 39,621 | 1 | 244,938 | 6 |
| ( 承 前 |
頁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7900 | 稅前淨利 | \$ | 155,410 | 4 | \$ | 229,408 | 6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 ( | 35,220 ) |
( 1 ) |
( | 2,616 ) |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120,190 | 3 | 226,792 | 6 | ||
| 8310 8311 8360 |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量數(附註十九)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 | 220 ) |
- | ( | 361 ) |
- |
| 8361 | 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 |
||||||
| 8300 | 額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40,309 40,089 |
1 1 |
( ( |
198,694 ) 199,055 ) |
( 5 ) ( 5 )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160,279 | 4 | \$ | 27,737 | 1 |
| 9710 9810 |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基 本 稀 釋 |
\$ \$ |
0.40 0.39 |
\$ \$ |
0.74 0.74 |


| 仟 通 ( 數 ( 普 股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日餘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日餘額 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31 年度淨利 1 月 月 庫藏股註銷 12 1 年 年 108 107 108 108 108 108 108 碼 D1 D3 D5 A1 B1 B3 B5 Z1 B1 B3 B5 L3 代 |
本 額 \$3,172,676 - - - - - - 股 金 股 ) 股 317,267 - - - - - - |
保 法 積 \$2,219,748 - - - 公 本 資 |
留 積 公 536,403 14,511 - 餘 盈 定 \$ |
單 | 元 仟 幣 台 新 : 位 |
|||
|---|---|---|---|---|---|---|---|---|
| 盈 積 公 - 餘 盈 別 \$ 特 |
餘 餘 379,342 盈 配 分 \$ 未 |
目 構 算 額 ) 項 機 換 137,012 差 益 運 表 換 權 營 報 兌 他 外 務 \$ ( 其 國 財 之 |
票 ) 186,825 股 藏 \$ ( 庫 |
額 \$5,984,332 總 益 權 |
||||
| - | - 137,012 - |
) ) ) 14,511 137,012 153,768 ( ( ( |
- - - |
- - - |
) - - 153,768 ( |
|||
| - | - | - | 226,792 | - | - | 226,792 | ||
| - | - | - | ) 361 ( |
) 198,694 ( |
- | ) 199,055 ( |
||
| - | - | - | 226,431 | ) 198,694 ( |
- | 27,737 | ||
| ) 97,310 ( ) 9,731 |
) 56,037 ( |
- | - | ) 33,478 ( |
- | 186,825 | - | |
| 3,075,366 307,536 |
2,163,711 | 550,914 | 137,012 | 267,004 | ) 335,706 ( |
- | 5,858,301 | |
| - - - - - - |
) - - 76,884 ( |
22,679 - - |
- 198,694 - |
) ) ) 22,679 198,694 76,884 ( ( ( |
- - - |
- - - |
) - - 153,768 ( |
|
| 購入庫藏股 L1 |
- - |
- | - | - | - | - | ) 161,328 ( |
) 161,328 ( |
| 年度淨利 109 D1 |
- - |
- | - | - | 120,190 | - | - | 120,190 |
|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109 D3 |
- - |
- | - | - | ) 220 ( |
40,309 | - | 40,089 |
|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09 D5 |
- - |
- | - | - | 119,970 | 40,309 | - | 160,279 |
| 日餘額 31 月 12 年 109 Z1 |
\$3,075,366 307,536 |
\$2,086,827 | 573,593 \$ |
335,706 \$ |
88,717 \$ |
) 295,397 \$ ( |
) 161,328 \$ ( |
\$5,703,484 |
| 司 公 限 有 份 股 資 永 投 秋 意 黃 創 : : 人 事 董 表 人 法 代 |
後 恭 曾 : 人 理 經 |
體 個 本 係 註 附 之 附 勝 |
一 之 告 報 務 財 |
計 會 。 分 部 |
怡 靜 鄭 : 管 主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
新 台 幣 仟 元 |
|||
|---|---|---|---|---|---|
| 代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稅前淨利 | \$ | 155,410 | \$ | 229,408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300 |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 | 12,398 ) |
6,068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101,186 | 106,267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及負債淨利益 | ( | 688 ) |
( | 1,196 )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0,623 | 21,203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 1,755 ) |
( | 3,077 ) |
| A23700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 | ( | 9,782 ) |
1,155 |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 | ||||
| 份額 | ( | 67,076 ) |
( | 243,618 )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 | ||||
| 益 | ( | 2,239 ) |
( | 2,307 ) |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50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 90,201 ) |
465,131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 | 5,063 ) |
( | 13,740 ) |
| A31200 | 存 貨 |
2,425 | ( | 37,402 )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2,910 | 3,267 | ||
| A31990 | 其他營業資產 | ( | 143 ) |
( | 195 ) |
| A32125 | 合約負債 | 1,557 | 1,190 |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419,688 | 257,737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1,239 | ( | 937 )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2,553 | 51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508,246 | 789,005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1,779 | 3,374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 12,682 ) |
( | 26,997 ) |
| A33500 |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 ( | 11,003 ) |
381 | |
| ( 承 前 頁 |
) | ||
|---|---|---|---|
| 代 碼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40 B0010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 124,532 ) |
\$ - |
| B00200 | 資產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170,000 ) |
( 1,341,060 ) |
| 資產 | 221,734 | 1,505,386 | |
| B02700 B028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17,303 ) 2,101 |
( 10,701 ) 234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1,531 ) |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 | 1,328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1,192 ) |
( 3,396 )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49,669 ) |
( 7,419 ) |
| B07600 BBBB |
收取子公司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47,400 7,008 |
- 144,372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4,407,020 | 2,090,000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 3,825,060 ) |
( 2,400,000 ) |
| C01700 C03100 |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返還 |
( 165,344 ) - |
( 340,809 ) ( 3,400 ) |
| C03700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 | - | 22,554 |
| C03800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 ( 112,050 ) |
- |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 621 ) |
- |
| C04500 C04900 |
發放現金股利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 153,768 ) ( 161,328 ) |
( 153,768 )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11,151 ) |
( 785,423 ) |
| EEEE |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 482,197 | 124,712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59,431 | 534,719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141,628 |
\$ 659,431 |
|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
告 之 一 部 分 。 |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除 另 註 明 外 , 金 額 以 新 台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 公 司 沿 革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設 立 於 78 年 11 月 , 以 經 營 各 種 電 子 、家 電 、電 工 、電 器 、通 訊( 信 )及 電 腦 等 之 各 種 零 組 件( 導 電 矽 膠 彈 片 、塑 膠 字 鍵 、鍵 盤 組 合 、輸 入 器 、軟 性 印 刷 電 路 板 )及 其 材 料 之 製 造 加 工 及 買 賣 業 務 ,前 項 有 關 國 內 外 產 品 之 進 出 口 業 務 及 代 理 經 銷 投 標 及 報 價 業 務 。 本 公 司 股 票 業 於 89 年 1 月 14 日 起 於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係 以 新 台 幣 表 達 。 二 、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於 110 年 3 月 16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 三 、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一 ) 首 次 適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AS)、解 釋( IFRIC)及 解 釋 公 告 ( SIC) ( 以 下 稱 「 IFRSs」 )
- 適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IFRSs 將 不 致 造 成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重 大 變 動 :
(二 ) 110 年 適 用 之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 金 管 會 」 ) 認 可 之 IFRSs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 A S 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IFRS 4 之修正「適用 IFRS 9 之暫時豁免之展延」 發布日起生效 IFRS 9、IAS 39、IFRS 7、IFRS 4 及 IFRS 16 之修正「利 率指標變革-第二階段」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IFRS 16 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2020 年 6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三 ) IASB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IFRSs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2018-2020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2)
IFRS 3 之修正「更新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3)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 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定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2023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2023 年 1 月 1 日(註 6) IAS 8 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2023 年 1 月 1 日(註 7) IAS 16 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4) IAS 37 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2022 年 1 月 1 日(註 5)
-
狀態前之價款」
-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 期
-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生 效 。 註 2: IFRS 9 之 修 正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所 發 生 之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換 或 條 款 修 改 ; IAS 41「 農 業 」 之 修 正 適 用 於 202 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IFRS 1「 首 次 採 用 IFRSs」之 修 正 係 追 溯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 註 3: 收 購 日 在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開 始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 適 用 此 項 修 正 。 註 4: 於 2021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始 達 管 理 階 層 預 期 運 作 方 式 之 必 要 地 點 及 狀 態 之 廠 房 、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適 用 此 項 修 正 。 註 5: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尚 未 履 行 所 有 義 務 之 合 約 適 用 此 項 修 正 。 註 6: 於 202 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推 延 適 用 此 項 修 正 。 註 7: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所 發 生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 會 計 政 策 變 動 適 用 此 項 修 正 。
截 至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本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其 他 準 則 、解 釋 之 修 正 對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之 影 響 ,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 四 、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及 按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外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基 礎 編 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 級 至 第 3 等 級 : 1. 第 1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2. 第 2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除 第 1 等 級 之 報 價 外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3. 第 3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對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係 採 權 益 法 處 理 。為 使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本 年 度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權 益 與 本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本 年 度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權 益 相 同 ,個 體 基 礎 與 合 併 基 礎 下 若 干 會 計 處 理 差 異 係 調 整「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損 益 份 額 」 暨 相 關 權 益 項 目 。 (三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流 動 資 產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資 產 ; 2.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實 現 之 資 產 ; 及 3.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但 不 包 括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或 清 償 負 債 而 受 到 限 制 者 )。
- 流 動 負 債 包 括 :
-
-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負 債 ; 2.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之 負 債 , 以 及 3.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12 個 月 之 負 債 。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 負 債 。 (四 ) 外 幣 本 公 司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 以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 外 幣 )
交 易 者 , 依 交 易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記 錄 。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除 下 列 項 目 外 ,因 交 割 貨 幣 性 項 目 或 換 算 貨 幣 性 項 目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損 益 。
應 收 或 應 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貨 幣 性 項 目 ,該 項 目 之 清 償 目 前 既 無 計 畫 亦 不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發 生 ( 故 構 成 對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一 部 分 ), 則 其 兌 換 差 額 原 始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 於 處 分 淨 投 資 時 ,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者 , 其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不 再 重 新 換 算 。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 用 之 貨 幣 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合 資 或 分 公 司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若 本 公 司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所 有 權 益 ,或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部 分 權 益 但 喪 失 控 制 ,或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聯 合 協 議 或 關 聯 企 業 後 之 保 留 權 益 係 金 融 資 產 並 按 金 融 工 具 之 會 計 政 策 處 理 ,所 有 與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相 關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若 部 分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係 按 比 例 將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併 入 權 益 交 易 計 算 ,但 不 認 列 為 損 益 。在 其 他 任 何 部 分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情 況 下 ,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則 按 處 分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五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物 料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在 製 品 及 在 途 存 貨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存 貨 平 時 按 標 準 成 本 計 價 , 結 帳 日 再 予 調 整 使 其 接 近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之 成 本 。 (六 ) 投 資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對 子 公 司 之 投 資 。 子 公 司 係 指 本 公 司 具 有 控 制 之 個 體 ( 含 結 構 型 個 體 )。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本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子 公 司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此 外 ,針 對 本 公 司 可 享 有 子 公 司 其 他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
當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 當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子 公 司 之 權 益 ( 包 括 權 益 法 下 子 公 司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實 質 上 屬 於 本 公 司 對 該 子 公 司 淨 投 資 組 成 部 分 之 其 他 長 期 權 益 ) 時 , 係 繼 續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損 失 。
取 得 成 本 超 過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構 成 業 務 之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之 數 額 列 為 商 譽 ,該 商 譽 係 包 含 於 該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且 不 得 攤 銷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構 成 業 務 之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超 過 取 得 成 本 之 數 額 列 為 當 期 收 益 。取 得 不 構 成 業 務 之 子 公 司 時 ,取 得 成 本 適 當 分 攤 至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資 產( 包 括 無 形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份 額 , 不 產 生 商 譽 或 當 期 利 益 。 本 公 司 評 估 減 損 時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考 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並 比 較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嗣 後 若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增 加 時 ,將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認 列 為 利 益 ,惟 資 產 於 減 損 損 失 迴 轉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歸 屬 於 商 譽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於 後 續 期 間 迴 轉 。 當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時 ,本 公 司 係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剩 餘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任 何 處 分 價 款 與 喪 失 控 制 當
日 之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額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此 外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子 公 司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其 會 計 處 理 係 與 本 公 司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必 須 遵 循 之 基 礎 相 同 。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之 順 流 交 易 未 實 現 損 益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予 以 銷 除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之 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僅 在 與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 認 列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七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除 自 有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外 , 其 餘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對 每 一 重 大 部 分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本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八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使 用 權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及 合 約 成 本 相 關 資 產 之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使 用 權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及 合 約 成 本 相 關 資 產 可 能 已 減 損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本 公 司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共 用 資 產 係 依 合 理 一 致 基 礎 分 攤 至 最 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增 至 修 訂 後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若 未 於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攤 銷 或 折 舊 )。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九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本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 則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 1.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之 慣 例 交 易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認 列 及 除 列 。 (1 ) 衡 量 種 類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A.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本 公 司 未 指 定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及 不 符 合 分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方 式 請 參 閱 附 註 二 六 。 B.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投 資 金 融 資 產 若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兩 條 件 , 則 分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a. 係 於 某 經 營 模 式 下 持 有 , 該 模 式 之 目 的 係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以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 及 b. 合 約 條 款 產 生 特 定 日 期 之 現 金 流 量 , 該 等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
支 付 本 金 及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金 額 之 利 息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與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應 收 帳 款 )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決 定 之 總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任 何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則 認 列 於 損 益 。 除 下 列 兩 種 情 況 外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 資 產 總 帳 面 金 額 計 算 : a. 購 入 或 創 始 之 信 用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信 用 調 整 後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 資 產 攤 銷 後 成 本 計 算 。
b. 非 屬 購 入 或 創 始 之 信 用 減 損 , 但 後 續 變 成 信 用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 應 自 信 用 減 損 後 之 次 一 報 導 期 間 起 以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 資 產 攤 銷 後 成 本 計 算 利 息 收 入 。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自 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 高 度 流 動 性 、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 係 用 於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 (2 ) 金 融 資 產 及 合 約 資 產 之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評 估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含 應 收 帳 款 ) 之 減 損 損 失 。
應 收 帳 款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先 評 估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顯 著 增 加 , 若 未 顯 著 增 加 ,則 按 12 個 月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若 已 顯 著 增 加 , 則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以 發 生 違 約 之 風 險 作 為 權 重 之 加 權 平 均 信
用 損 失 。 12 個 月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代 表 金 融 工 具 於 報 導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可 能 違 約 事 項 所 產 生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則 代 表 金 融 工 具 於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所 有 可 能 違 約 事 項 產 生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 (3 )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 金 融 負 債 (1 ) 後 續 衡 量 除 下 列 情 況 外 , 所 有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包 含 持 有 供 交 易 及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2 )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 本 公 司 簽 訂 之 衍 生 工 具 包 括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用 以 管 理 本 公 司 之
- 衍 生 工 具
匯 率 風 險 。 衍 生 工 具 於 簽 訂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時 , 原 始 以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 後 續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直 接 列 入 損 益 , 然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工 具 , 其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時 點 則 將 視 避 險 關 係 之 性 質 而 定 。 當 衍 生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值
時 , 列 為 金 融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為 負 值 時 ,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 衍 生 工 具 若 嵌 入 於 IFRS 9「 金 融 工 具 」 範 圍 內 之 資 產 主 契 約 , 係 以 整 體 合 約 決 定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 衍 生 工 具 若 嵌 入 於 非 IFRS 9 範 圍 內 之 資 產 主 契 約 ( 如 嵌 入 於 金 融 負 債 主 契 約 ) , 而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若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之 定 義 , 其 風 險 及 特 性 與 主 契 約 之 風 險 及 特 性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 且 混 合 合 約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時 , 該 衍 生 工 具 係 視 為 單 獨 衍 生 工 具 。 (十 ) 收 入 認 列 本 公 司 於 客 戶 合 約 辨 認 履 約 義 務 後 ,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各 履 約 義 務 , 並 於 滿 足 各 履 約 義 務 時 認 列 收 入 。 商 品 銷 貨 收 入 商 品 銷 貨 收 入 來 電 子 零 組 件 產 品 之 銷 售 。由 於 產 品 於 運 抵 客 戶 指 定 地 點 時 , 客 戶 對 商 品 已 有 訂 定 價 格 與 使 用 之 權 利 且 負 有 再 銷 售 之 主 要 責 任 , 並 承 擔 商 品 陳 舊 過 時 風 險 , 本 公 司 係 於 該 時 點 認 列 收 入 及 應 收 帳 款 。 去 料 加 工 時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控 制 並 未 移 轉 ,是 以 去 料 時 不 認 列 收
入 。 (十 一 ) 租 賃 本 公 司 於 合 約 成 立 日 評 估 合 約 是 否 係 屬 ( 或 包 含 ) 租 賃 。 1.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承 租 人 ,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 營 業 租 賃 下 , 減 除 租 賃 誘 因 後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 因 取 得 營 業 租 賃 所 發 生 之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 係 加 計 至 標 的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 並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2.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除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其 他 租 賃 皆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使 用 權 資 產 原 始 按 成 本 ( 包 含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 租 賃 開 始 日 前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減 除 收 取 之 租 賃 誘 因 、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及 復
原 標 的 資 產 之 估 計 成 本 ) 衡 量 , 後 續 按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並 調 整 租 賃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 使 用 權 資 產 係 單 獨 表 達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使 用 權 資 產 採 直 線 基 礎 自 租 賃 開 始 日 起 至 耐 用 年 限 屆 滿 時 或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兩 者 之 較 早 者 提 列 折 舊 。 租 賃 負 債 原 始 按 租 賃 給 付 ( 包 含 固 定 給 付 ) 之 現 值 衡 量 。 若 租 賃 隱 含 利 率 容 易 確 定 , 租 賃 給 付 使 用 該 利 率 折 現 。 若 該 利 率 並 非 容 易 確 定 , 則 使 用 承 租 人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 後 續 , 租 賃 負 債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基 礎 衡 量 , 且 利 息 費 用 係 於 租 賃 期 間 分 攤 。若 租 賃 期 間 變 動 導 致 未 來 租 賃 給 付 有 變 動 , 本 公 司 再 衡 量 租 賃 負 債 , 並 相 對 調 整 使 用 權 資 產 , 惟 若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已 減 至 零 , 則 剩 餘 之 再 衡 量 金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中 。 租 賃 負 債 係 單 獨 表 達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十 二 ) 借 款 成 本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建 造 或 生 產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產 之 借 款 成 本 ,係 作 為 該 資 產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直 到 該 資 產 達 到 預 定 使 用 或 出 售 狀 態 之 幾 乎 所 有 必 要 活 動 已 完 成 為 止 。 特 定 借 款 如 於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本 支 出 發 生 前 進 行 暫 時 投 資 而 賺 取 之 投 資 收 入 , 係 自 符 合 資 本 化 條 件 之 借 款 成 本 中 減 除 。 除 上 述 外 , 所 有 其 他 借 款 成 本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損 益 。 (十 三 ) 政 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僅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本 公 司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且 將 可 收 到 該 項 補 助 時 , 始 予 以 認 列 。 與 收 益 有 關 之 政 府 補 助 係 於 其 意 圖 補 償 之 相 關 成 本 於 本 公 司 認 列 為 費 用 之 期 間 內 , 按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認 列 於 其 他 收 入 。
若 政 府 補 助 係 用 於 補 償 已 發 生 之 費 用 或 損 失 ,或 係 以 給 與 本 公 司 立 即 財 務 支 援 為 目 的 且 無 未 來 相 關 成 本 , 則 於 其 可 收 取 之 期 間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四 ) 員 工 福 利 1.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2. 退 職 後 福 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費 用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 息 及 再 衡 量 數 ) 係 採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 服 務 成 本 ( 含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變 動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 後 續 期 間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 剩 餘 )。淨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不 得 超 過 從 該 計 畫 退 還 提 撥 金 或 可 減 少 未 來 提 撥 金 之 現 值 。 (十 五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係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總 和 。 1. 當 期 所 得 稅 依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所 得 稅 , 係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認 列 。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之 調 整 , 列 入 當 期 所 得 稅 。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 課 稅 基 礎 二 者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計 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虧 損 扣 抵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時 認 列 。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聯 合 協 議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惟 本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除 外 。 與 此 類 投 資 及 權 益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 內 , 予 以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 ,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增 帳 面 金 額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 所 產 生 之 租 稅 後 果 。 3.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 五 、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本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 ,管 理 階 層 必 須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有 所 不 同 。
本 公 司 將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造 成 之 經 濟 影 響 納 入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之 考 量 , 管 理 階 層 將 對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持 續 檢 視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 , 則 於 修 正 當 期 認 列 。 若 會 計 估 計 之 修 正 同 時 影 響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則 於 修 正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認 列 。 六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35 |
\$ 35 |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1,056,144 | 629,416 | |
| 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 3 個月以 |
|||
| 內之投資) | |||
| 銀行定期存款 | 56,960 | 29,980 | |
| 附買回債券 | 28,489 | - | |
| \$1,141,628 | \$ 659,431 |
||
| 銀 行 存 款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
利 率 區 間 如 下 :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銀行活期存款 | 0.01%~0.38% | 0.01%~0.38% |
| 0.3% | 2% | |
| 銀行定期存款 | ||
| 附買回債券 | 0.4% | - |
|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
金 融 工 具 |
|
| 七 金融資產-流動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非衍生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20,001 \$ 71,145 金融負債-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一) \$ - \$ 98 (一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且 尚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如 下 : 108 年 12 月 31 日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合 約 金 額 ( 仟 元 ) NTD 150,235/USD 5,000
| 金融負債-流動 | ||||
|---|---|---|---|---|
| 持有供交易 | ||||
|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 ||||
| 賣出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美元 |
108年12月30日至 NTD |
150,235/USD 5,000 |
||
| 109年1月30日 | ||||
| 本 公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之 目 的 |
,主 要 係 為 規 避 外 幣 資 |
產 及 負 債 因 匯 率 波 |
||
| 動 產 生 之 風 險 。 |
||||
| 八 、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非 流 動 |
||||
| 賣出遠期外匯 | 新台幣兌美元 | 108年12月30日至 | ||||||||
|---|---|---|---|---|---|---|---|---|---|---|
| 109年1月30日 | ||||||||||
| 、 按 |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之 金 融 資 產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非 | 流 動 |
|||||||||
| 質押定期存款(一) | \$ 2,127 |
\$ | 2,067 | |||||||
| 受限制之境外資金外匯存款(二) | 124,472 | - | ||||||||
| \$126,599 | \$ | 2,067 | ||||||||
| (一 ) |
截 至 109 年 及 |
108 年 12 月 |
31 日 止 |
,原 始 到 |
期 日 |
超 過 一 |
年 之 |
定 期 存 |
款 市 |
|
| 場 利 率 分 別 為 年 |
利 率 0.84%及 |
1.09%。 | ||||||||
| (二 ) |
本 公 司 依「 境 外 |
資 金 匯 回 管 |
理 運 用 及 |
課 稅 條 例 |
」於 | 109 | 年 8 月 |
26 日 |
經 財 |
|
| 政 部 北 區 國 稅 局 |
核 准 匯 回 |
146,285 仟 |
元 ( |
5,000 仟 |
美 元 |
), 並 |
依 稅 後 |
淨 額 |
||
| 存 入 外 匯 存 款 專 |
戶 。該 專 戶 |
之 存 款 依 |
法 令 規 定 |
受 有 |
自 由 |
運 用 之 |
限 制 |
,除 依 |
||
| 法 令 規 定 從 事 金 |
融 投 資 或 實 |
質 投 資 暨 |
部 分 得 |
自 由 運 |
用 外 |
,自 該 |
資 金 存 |
入 專 |
||
| 戶 之 日 起 屆 滿 五 |
年 始 得 分 三 |
年 提 取 。 |
||||||||
- 法 令 規 定 從 事 金 融 投 資 或 實 質 投 資 暨 部 分 得 自 由 運 用 外 ,自 該 資 金 存 入 專 戶 之 日 起 屆 滿 五 年 始 得 分 三 年 提 取 。 (三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質 押 資 訊 , 參 閱 附 註 二 八 。
| 九 、 |
應 收 帳 款 及 催 收 款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總帳面金額 | \$1,501,605 | \$1,400,088 | |
| 減:備抵損失 | ( 442 ) |
( 209 ) |
|
| \$1,501,163 | \$1,399,879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1,707 |
\$ 392 |
|
| 催 收 款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總帳面金額 | \$ 54,768 |
\$ 78,535 |
|
| 減:備抵損失 | ( 54,768 ) |
( 78,535 ) |
|
| \$ - |
\$ - |
||
| 應 收 帳 款 本 公 司 對 商 品 銷 售 之 平 均 |
授 信 期 間 為 150 天 。於 決 |
定 應 收 帳 款 可 回 收 性 |
|
| 時 , 本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帳 款 自 原 |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 |
|
| 變 。 |
|||
| 為 減 輕 信 用 風 險 , 本 公 司 |
管 理 階 層 指 派 專 責 團 隊 負 |
責 授 信 額 度 之 決 定 、 |
|
| 授 信 核 准 及 其 他 監 控 程 序 以 確 |
保 逾 期 應 收 帳 款 之 回 收 |
已 採 取 適 當 行 動 。 此 |
|
| 外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會 逐 收 之 應 收 帳 款 已 提 列 適 當 減 損 |
一 複 核 應 收 帳 款 之 可 回 損 失 。據 此 ,本 公 司 管 理 |
收 金 額 以 確 保 無 法 回 階 層 認 為 本 公 司 之 信 |
|
外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會 逐 一 複 核 應 收 帳 款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以 確 保 無 法 回 收 之 應 收 帳 款 已 提 列 適 當 減 損 損 失 。據 此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已 顯 著 減 少 。 本 公 司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損 失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使 用 準 備 矩 陣 計 算 , 其 考 量 客 戶 過 去 違 約 紀 錄 與 現 時 財 務 狀 況 、 產 業 經 濟 情 勢 , 並 同 時 考 量 GDP 預 測 及 產 業 展 望 。 因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損 失 歷 史 經 驗 顯 示 ,不 同 客 戶 群 之 損 失 型 態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因 此 準 備 矩 陣 未 進 一 步 區 分 客 戶 群 , 僅 以 應 收 帳 款 逾 期 天 數 訂 定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率 。 若 有 證 據 顯 示 交 易 對 方 面 臨 嚴 重 財 務 困 難 且 本 公 司 無 法 合 理 預 期 可 回
收 金 額 ,例 如 交 易 對 方 正 進 行 清 算 或 債 款 已 逾 期 超 過 365 天 ,本 公 司 直 接 重 分 類 催 收 款 , 並 持 續 追 索 活 動 , 追 索 回 收 之 金 額 則 沖 銷 相 關 催 收 款 。 本 公 司 依 準 備 矩 陣 衡 量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損 失 如 下 : 109 年 12 月 31 日 逾 期 逾 期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
| 逾 | 期 | 逾 | 期 | |||||||
| 未 | 逾 | 期 | 1 ~ |
1 8 0 天 |
180~365天 | 合 | 計 | |||
| 預期信用損失率 | 0% | 0.40% | 11.97% | - | ||||||
| 總帳面金額 | \$1,435,844 | \$ | 64,207 | \$ | 1,554 | \$1,501,605 |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 ||||||||||
| 信用損失) | - | ( | 256 ) |
( | 186 ) |
( | 442 ) |
|||
| 攤銷後成本 | \$1,435,844 | \$ | 63,951 | \$ | 1,368 | \$1,501,163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
|---|---|---|---|---|---|---|---|---|---|
| 逾 | 期 | 逾 | 期 | ||||||
| 未 | 逾 | 期 | 1 ~ |
1 8 0 天 |
180~365天 | 合 | 計 | ||
| 預期信用損失率 | 0% | 0.3% | 0% | - | |||||
| 總帳面金額 | \$1,328,505 | \$ | 71,583 | \$ | - | \$1,400,088 |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 |||||||||
| 信用損失) | - | ( | 209 ) |
- | ( | 209 | |||
| 攤銷後成本 | \$1,328,505 | \$ | 71,374 | \$ | - | \$1,399,879 | |||
| 應 收 帳 款 備 抵 損 |
失 之 變 |
動 資 |
訊 | 如 下 |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年初餘額 | \$ 209 |
\$ | 2,765 | ||||||
|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 484 | 10,327 | |||||||
| 減:本年度重分類 | ( | 251 | ) | ( | 12,883 ) |
||||
| 年底餘額 | \$ 442 |
\$ | 209 |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 484 | 10,327 | ||
| 減:本年度重分類 | ( 251 ) |
( 12,883 ) |
||
| 年底餘額 | \$ 442 |
\$ 209 |
||
| 催 收 款 備 抵 損 失 之 |
變 動 資 訊 如 |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年初餘額 | \$ 78,535 |
\$ 75,309 |
||
| 加:本年度重分類 | 251 | 12,883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 11,136 ) |
( 5,398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 484 | 10,327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年初餘額 | \$ 78,535 |
\$ 75,309 |
||
| 加:本年度重分類 | 251 | 12,883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 11,136 ) |
( 5,398 ) |
||
| 減: 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 12,882 ) |
( 4,259 ) |
||
| 年底餘額 | \$ 54,768 |
\$ 78,535 |
||
| 十 、 |
存 貨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製 成 品 |
\$ 60,679 |
\$ 70,249 |
||
| 半 成 品 |
552 | 196 | ||
| 在 製 品 |
6,347 | 1,819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加:本年度重分類 | 251 | 12,883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製 成 品 |
\$ 60,679 |
\$ 70,249 |
|
| 半 成 品 |
552 | 196 | |
| 在 製 品 |
6,347 | 1,819 | |
| 原 物 料 |
9,426 | 9,377 | |
| 在途存貨 | 15,090 | 3,096 | |
| \$ 92,094 |
\$ 84,737 |
||
| 銷 貨 成 本 性 質 如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已銷售之存貨成本 | \$3,364,898 | \$3,947,887 | |
|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一) | ( 9,782 ) |
1,155 | |
| 其 他 |
12,180 | ( 19,223 ) |
|
| \$3,367,296 | \$3,929,819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已銷售之存貨成本 | \$3,364,898 | \$3,947,887 |
| \$3,367,296 | \$3,929,819 |
(一 )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回 升 係 因 處 分 呆 滯 存 貨 , 迴 轉 備 抵 存 貨 及 呆 滯 存 貨 所 致 。
| ъ. fm 75 . ∠ $\overline{1}$ ⋯≕ |
|---|
| (一 )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回 升 係 因 處 |
分 呆 滯 存 貨 , 迴 轉 備 抵 存 |
貨 及 呆 滯 存 貨 所 致 。 |
|---|---|---|
| 一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
| 投 資 子 公 司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美國-ICHIA 公司 BVI-ICHIA 公司 |
\$ 37,283 5,067,096 |
\$ 36,800 5,107,594 |
| \$5,104,379 | \$5,144,394 | |
| 所 有 權 權 益 及 |
表 決 權 百 分 比 |
|
| 子 公 司 名 稱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美國-ICHIA 公司 |
100% | 100% |
| BVI-ICHIA 公司 |
100% | 100% |
| 本 公 司 透 過 BVI - |
ICHIA 公 司 轉 投 資 ICHIA |
INTERNATIONAL |
| TRADING LTD. (BVI )( 以 下 簡 稱 |
毅 嘉 國 際 公 司 ),本 公 司 |
已 於 109 年 8 月 10 |
| 日 處 分 毅 嘉 國 際 公 司 。本 公 司 處 |
分 子 公 司 之 揭 露 ,請 參 閱 |
109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
| 報 告 附 註 二 六 。 |
| --------------------------------------- | -- | |||
|---|---|---|---|---|
| 稱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美國 - ICHIA 公司 | 100% | 100% | ||
| BVI - ICHIA 公司 | 100% | 100% |
日 處 分 毅 嘉 國 際 公 司 。本 公 司 處 分 子 公 司 之 揭 露 ,請 參 閱 109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二 六 。 本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之 投 資 子 公 司 明 細 ,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二 。 109 及 108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係 依 據 各 子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 十 二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自 用
自 有 土 地 建 築 物 機 器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合 計 成 本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516,225 \$534,618 \$539,305 \$235,518 \$ 1,825,666 增 添 - - 9,853 7,450 17,303 處 分 - ( 95) ( 23,336) ( 22,152) ( 45,583) 重 分 類 - 890 16,968 2,966 20,824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516,225 \$535,413 \$542,790 \$223,782 \$ 1,818,210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344,244 \$368,059 \$196,899 \$909,202 處 分 - ( 95) ( 23,336) ( 20,791) ( 44,222) 折舊費用 - 19,264 64,167 17,114 100,545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363,413 \$408,890 \$193,222 \$965,525 109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516,225 \$172,000 \$133,900 \$ 30,560 \$852,685 ( 接 次 頁 )
| 前 頁 ) |
||||||
|---|---|---|---|---|---|---|
| 自 有 土 地 |
建 築 物 |
機 器 設 備 |
其 他 設 備 |
合 計 |
||
| 成 本 |
\$ | |||||
| 108 年 1 月 1 |
日餘額 | \$288,562 | \$422,881 | \$521,456 | \$242,427 | 1,475,326 |
| 增 添 處 分 |
- - |
550 - |
7,128 - |
3,023 ( 11,698) |
10,701 ( 11,698) |
|
|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 | ||||||
| 產 | 227,663 | 110,241 | - | - | 337,904 | |
| 重 分 類 |
- | 946 | 10,721 | 1,766 | 13,433 \$ |
|
| 108 年 12 月 31 |
日餘額 | \$516,225 | \$534,618 | \$539,305 | \$235,518 | 1,825,666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8 年 1 月 1 |
日餘額 | \$ - |
\$300,313 | \$303,929 | \$185,459 | \$789,701 |
| 處 分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 |
- | - | - | ( 11,454) |
( 11,454) |
|
| 產 | - | 27,680 | - | - | 27,680 | |
| 折舊費用 108 年 12 月 31 |
日餘額 | - \$ - |
16,251 \$344,244 |
64,130 \$368,059 |
22,894 \$196,899 |
103,275 \$909,202 |
| 108 年 12 月 31 |
日淨額 | \$516,225 | \$190,374 | \$171,246 | \$ 38,619 |
\$916,464 |
| 折 舊 費 用 |
係 以 直 建 築 物 |
線 基 礎 按 下 |
列 耐 用 年 |
數 計 提 : |
||
| 主 建 |
物 | 51 | 年 | |||
| 空調系統 | 主建物改良 | 26 4 至 51 |
年 年 |
|||
| 機器設備 | 13 | 年 | ||||
| 折舊費用 | - 16,251 |
64,130 | 22,894 | 103,275 | |
|---|---|---|---|---|---|
| 空調系統 | 26 | 年 | |||
| 主建物改良 | 4 至 51 |
年 | |||
| 機器設備 | 13 | 年 | |||
| 其他設備 | 16 | 年 | |||
| 設 定 作 為 借 款 擔 保 |
之 自 用 不 動 產 、 廠 |
房 及 設 備 金 |
額 , 請 參 閱 |
附 註 二 八 。 |
|
| 十 三 、 租 賃 協 議 |
|||||
| (一 ) 使 用 權 資 產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運輸設備 |
\$ 3,205 |
\$ - |
|
|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
109年度 \$ 3,846 |
108年度 \$ - |
|
| 運輸設備 | \$ 641 |
\$ - |
|
| 154 |
除 以 上 所 列 增 添 及 認 列 折 舊 費 用 外 , 本 公 司 之 使 用 權 資 產 於 109 及 108 年 度 並 未 發 生 重 大 轉 租 及 減 損 情 形 。
| 除 以 上 所 列 增 添 及 認 列 折 舊 |
費 用 外 , 本 公 司 之 |
使 用 權 資 產 於 109 及 |
|
|---|---|---|---|
| 108 年 度 並 未 發 生 重 大 轉 租 及 減 |
損 情 形 。 |
||
| (二 ) |
租 賃 負 債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
| 流 動 |
\$ 1,266 |
\$ - |
|
| 非 流 動 |
\$ 1,959 |
\$ - |
|
| 租 賃 負 債 之 折 現 率 區 間 如 下 |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運輸設備 | 2.5% | - | |
| (三 ) |
其 他 租 賃 資 訊 |
||
| 本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出 租 投 資 |
性 不 動 產 之 協 議 請 |
參 閱 附 註 十 四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短期租賃費用 | \$ 21 |
\$ 97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運輸設備 | 2.5%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運輸設備 | 2.5% | - | |
| 本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出 租 投 資 |
性 不 動 產 之 協 議 請 參 |
閱 附 註 十 四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短期租賃費用 | \$ 21 |
\$ 97 |
|
|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 183 |
\$ 144 |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 870 ) |
( \$ 241 ) |
|
| 本 公 司 選 擇 對 符 合 短 期 租 賃 |
之 房 屋 建 築 、辦 公 設 |
備 以 及 符 合 低 價 值 資 |
|
| 產 租 賃 之 若 干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適 用 |
認 列 之 豁 免 ,不 對 該 |
等 租 賃 認 列 相 關 使 用 |
|
|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
|||
| 108 年 度 短 期 租 賃 費 用 亦 包 |
含 其 他 租 賃 期 間 於 |
108 年 12 月 31 日 以 |
|
| 前 結 束 且 選 擇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租 |
賃 , 109 年 及 108 年 |
12 月 31 日 適 用 認 |
|
| 列 豁 免 之 短 期 租 賃 承 諾( 含 資 產 負 |
債 表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
短 期 租 賃 承 諾 )金 額 |
|
| 分 別 為 463 仟 元 及 396 仟 元 。 |
|||
| 本 公 司 無 租 賃 期 間 於 資 產 負 |
債 表 日 後 開 始 之 承 租 |
承 諾 。 |
|
分 別 為 463 仟 元 及 396 仟 元 。 本 公 司 無 租 賃 期 間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開 始 之 承 租 承 諾 。 十 四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已 完 工 投 資
| 已 完 工 投 資 |
|||
|---|---|---|---|
| 性 不 動 產 |
|||
| 成 本 |
|||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
\$337,904 | ||
| 轉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337,904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
| ( 接 次 |
頁 ) |
||
| ( 承 前 |
頁 ) |
||
|---|---|---|---|
| 已 完 工 投 資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性 不 動 產 |
||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折舊費用 |
( \$ 24,688 ) ( 2,992 ) |
||
| 轉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7,680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 - |
||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
折 舊 : |
|
| 主 建 物 |
51年 | ||
| 電梯設備 空調系統 |
16年 10年 |
||
| 主建物改良 | 4至49年 | ||
| 本 公 司 之 所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皆 |
係 自 有 權 益 。 |
||
| 十 五 、 |
其 他 資 產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流 動 |
| 電梯設備 | 16年 |
|---|---|
| 空調系統 | 10年 |
| 主建物改良 | 4至49年 |
| 電梯設備 | 16年 | |
|---|---|---|
| 空調系統 | 10年 | |
| 主建物改良 | 4至49年 | |
| 十 五 、 其 他 資 產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流 動 |
||
| 預付費用 | \$ 14,075 |
\$ 14,583 |
| 留抵稅額 | 9,670 | 12,448 |
| 其他應收款 | 2,267 | 2,073 |
| 暫 付 款 |
28 | 172 |
| 其 他 |
3,854 | 3,477 |
| \$ 29,894 |
\$ 32,753 |
|
| 非 流 動 |
||
| 預付設備款(附註二九) | \$ 29,670 |
\$ 900 |
| 存出保證金 | 7,977 | 6,446 |
| 長期預付費用 | 6,312 | 5,120 |
| \$ 43,959 |
\$ 12,466 |
|
| 十 六 、 借 款 |
||
| (一 ) 短 期 借 款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無擔保借款 | ||
| 存出保證金 | 7,977 | 6,446 | |
|---|---|---|---|
| 長期預付費用 | 6,312 | 5,120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無擔保借款 | |||
| 信用額度借款 | \$981,960 | \$400,000 | |
| 銀 行 週 轉 性 借 款 之 利 率 於 |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
31 日 分 別 為 0.90% |
|
| ~ 1.036%及 0.98%~ 1.10%。 |
|||
| (二 ) |
長 期 借 款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擔保借款(附註二八) | |||||||
| 銀行借款 | \$293,718 | \$459,062 | |||||
| 減:列為 1 |
年內到期部分 | ( | 167,191 ) |
( | 165,066 ) |
||
| 長期借款 | \$126,527 | \$293,996 | |||||
| 該 銀 八 ), 借 款 日 止 , 有 本 公 |
行 借 款 係 以 到 期 日 為 效 年 利 率 分 司 之 借 款 包 |
本 公 司 自 111 年 9 別 為 括 : |
有 之 土 地 月 11 日 , 1.03%及 1.28%。 |
及 建 築 物 抵 截 止 109 |
押 擔 保 ( 參 年 及 108 年 |
閱 附 註 二 12 月 31 |
|
| 109年12月 | 108年12月 | ||||||
| 到 期 日 重 |
大 | 條 款 |
有 效 利 率 |
31日 | 31日 | ||
| 浮動利率 | 111/9/ | 彰化銀行 | |||||
| 借款: | 11 | ||||||
| 109年12月 | 108年12月 | ||||||||
|---|---|---|---|---|---|---|---|---|---|
| 31日 | 31日 | ||||||||
| 浮動利率 | 111/9/ | 彰化銀行 | |||||||
| 借款: | 11 | ||||||||
| 係為籌措中期營運週 | 1.03% | \$ | \$ | ||||||
| 轉所需資金之借款, | 293,718 | 459,062 | |||||||
| 借款額度 | 500,000仟 | ||||||||
| 元 , |
利 | 率 | |||||||
| 1.0%~1.5%。借款期 | |||||||||
| 間自 106 |
年 9 月 |
11 | |||||||
| 日至 111 |
年 9 月 |
11 | |||||||
| 日,每月扣息。自 年 10 月 |
11 日起,每 |
108 | |||||||
| 月 11 |
日償還,分 | 36 | |||||||
| 期本息平均攤還。 | |||||||||
| 減:列為 1 |
年內到期部分 | (167,191) | (165,066) | ||||||
| 長期借款 | \$ | \$ | |||||||
| 126,527 | 293,996 | ||||||||
| 十 七 、 |
應 付 帳 款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 | |||||||||
| 非關係人-因營業而發生 | \$ | 92,083 | \$ | 69,277 | |||||
| 關係人-因營業而發生 | \$1,518,933 | \$1,122,051 | |||||||
| 長期借款 | \$ 126,527 |
\$ 293,996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 關係人-因營業而發生 |
\$1,518,933 | \$1,122,051 | ||
| 購 買 商 品 之 平 均 賒 帳 期 間 為 司 訂 有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 以 還 。 |
1 至 3 個 月 ,對 應 付 確 保 所 有 應 付 款 於 預 |
帳 款 不 加 計 先 約 定 之 信 |
利 息 。本 公 用 期 限 內 償 |
|
| 十 八 、 |
其 他 負 債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流 動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22,735 |
\$ 26,637 |
|
| 應付休假給付 | 10,549 | 9,930 | |
| 應付利息 | 582 | 526 | |
| 其他應付費用 | 14,827 | 12,420 | |
| \$ 48,693 |
\$ 49,513 |
||
| 其他負債 | |||
| 暫 收 款 |
\$ 8,763 |
\$ 5,737 |
|
| 其 他 |
252 | 725 | |
| \$ 9,015 |
\$ 6,462 |
||
| 非 流 動 |
|||
| 其他負債 | |||
| 遞延貸項 | \$ 1,310 |
\$ 2,809 |
|
| 十 九 、 |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
||
| (一 | )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
||
|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
|
|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依 員 工 每 月 |
薪 資 6%提 撥 退 休 金 至 |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專 |
|
| 戶 。 |
|||
| (二 |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
| 本 公 司 依 我 國「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
|
|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
支 付 ,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日 前 6 |
本 公 司 依 我 國「勞 動 基 準 法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日 前 6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本 公 司 按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金 ,交 由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以 該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台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年 度 終 了 前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達 到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次 年 度 3 月 底 前 將 一 次 提 撥 其 差 額 。 該 專 戶 係 委 託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管 理 , 本 公 司 並 無 影 響 投 資 管 理 策 略 之 權 利 。 列 入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5,558 \$ 23,716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45,347 ) ( 43,582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19,789 ) ( \$ 19,866 )
| 淨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變 動 如 |
下 : |
||
|---|---|---|---|
| 確 定 福 利 |
計 畫 資 產 |
淨 確 定 福 利 |
|
| 義 務 現 值 |
公 允 價 值 |
資 產 |
|
| 108 年 1 月 1 日 |
\$ 21,842 |
( \$ 41,874 ) |
( \$ 20,032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55 | - | 55 |
| 利息費用(收入) | 273 | ( 523 ) |
( 250 ) |
| 認列於損益 | 328 | ( 523 ) |
( 195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 | |||
| 利息之金額外) | - | ( 1,389 ) |
( 1,389 ) |
| 精算損失 -財務假設變動 |
565 | - | 565 |
| -經驗調整 | 1,185 | - | 1,185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750 | ( 1,389 ) |
361 |
| 福利支付 | ( 204 ) |
204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23,716 | ( 43,582 ) |
( 19,866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56 | - | 56 |
| 利息費用(收入) | 237 | ( 436 ) |
( 199 ) |
| 認列於損益 | 293 | ( 436 ) |
( 143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 利息之金額外) |
- | ( 1,329 ) |
( 1,329 ) |
| 精算損失 | |||
| -財務假設變動 | 450 | - | 450 |
| -經驗調整 | 1,099 | - | 1,099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549 | ( 1,329 ) |
220 |
| 福利支付 | - | - |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 25,558 |
( \$ 45,347 ) |
( \$ 19,789 ) |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認 列 於 損 |
益 之 金 額 依 功 能 |
別 彙 總 如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
15 ) |
( \$ 22 ) |
| 推銷費用 | ( | 4 ) |
( 6 ) |
| 管理費用 | ( | 110 ) |
( 148 ) |
| 研發費用 | ( | 14 ) |
( 19 ) |
| -財務假設變動 | 450 | - | 450 | ||
|---|---|---|---|---|---|
| -經驗調整 | 1,099 | - | 1,099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營業成本 | ( \$ |
15 ) |
( \$ |
22 ) |
|
| 推銷費用 | ( | 4 ) |
( | 6 ) |
|
| 管理費用 | ( | 110 ) |
( | 148 ) |
|
| 研發費用 | ( | 14 ) |
( | 19 ) |
|
| ( \$ |
143 ) |
( \$ |
195 ) |
||
| 本 公 司 因 「 勞 動 基 準 法 」 |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
暴 露 於 下 列 風 |
險 : |
||
| 1. 投 資 風 險 :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將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分 別 投 資 |
金 運 用 局 透 於 國 內 ( 外 |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 權 益 證 券 與 |
委 託 經 債 務 證 |
營 方 式 , 券 及 銀 行 |
|
存 款 等 標 的 ,惟 本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 金 額 係 以 不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2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而 得 之 收 益 。 2. 利 率 風 險 : 政 府 公 債 / 公 司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惟 計 畫 資 產 之 債 務 投 資 報 酬 亦 會 隨 之 增 加 , 兩 者 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影 響 具 有 部 分 抵 銷 之 效 果 。 3. 薪 資 風 險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計 算 係 參 考 計 畫 成 員 之 未 來 薪 資 。 因 此 計 畫 成 員 薪 資 之 增 加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衡 量 日 之 重 大 假 設 如 下 :
| 假 設 |
如 下 :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折 現 |
率 | 0.80% | 1.00%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3.00% | 3.00% | ||||
|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
理 可 能 之 |
變 動 ,在 所 |
有 其 他 假 |
設 維 持 不 變 |
||
| 之 情 |
況 下 ,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
值 增 加 ( |
減 少 ) 之 金 |
額 如 下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折 現 |
率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3.00% | 3.00% | |
| 之 情 況 下 ,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
值 增 加 ( 減 少 ) 之 金 額 |
如 下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折 現 率 |
|||
| 增加 0.25% |
( \$ 556 ) |
( \$ 560 ) |
|
| 減少 0.25% |
\$ 577 |
\$ 582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 1% |
\$ 2,385 |
\$ 2,415 |
|
| 減少 1% |
( \$ 2,097 ) |
( \$ 2,113 ) |
|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
能 性 不 大 , 故 上 述 |
|
| 敏 感 度 分 析 可 能 無 法 反 映 確 定 福 |
利 義 務 現 值 實 際 變 動 情 |
形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3.7年 | 14.6年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 二 十 、 權 益 (一 ) 普 通 股 股 本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3.7年 | 14.6年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3.7年 | 14.6年 | |
| 、 權 益 |
|||
| (一 ) 普 通 股 股 本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額定股數(仟股) | 600,000 | 420,000 | |
| 額定股本 | \$6,000,000 | \$4,200,000 |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 | |||
| 股) | 307,536 | 307,536 | |
| 已發行股本 | \$3,075,366 | \$3,075,366 | |
|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
為 10 元 ,每 股 享 有 一 |
表 決 權 及 收 取 股 利 之 |
|
| 權 利 。 |
|||
| 額 定 股 本 中 供 發 行 可 轉 換 |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
憑 證 所 保 留 之 股 本 共 |
|
| 計 為 30,000 仟 股 。 |
|||
| 本 公 司 於 108 年 3 月 25 日 |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註 銷 庫 |
藏 股 9,731 仟 股 ,業 |
|
| 已 於 108 年 4 月 10 日 完 成 變 更 |
登 記 。 |
||
| 160 | |||
本 公 司 於 109 年 3 月 18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將 額 定 股 本 增 加 為 6,000,000 仟 元 , 並 於 109 年 6 月 12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
| 本 公 司 於 109 年 3 月 18 |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
將 額 定 股 本 增 加 為 |
||
|---|---|---|---|---|
| 6,000,000 仟 元 , 並 於 109 年 6 |
月 12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
決 議 通 過 。 |
||
| (二 ) |
資 本 公 積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 | ||||
| 充股本(1) | ||||
| 股票發行溢價 | \$ 411,281 |
\$ 488,165 |
||
| 公司債轉換溢價 | 1,238,407 | 1,238,407 | ||
| 處分資產增益 | 167 | 167 | ||
| 合併溢額 | 42,695 | 42,695 | ||
|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 ||||
| 員工認股權 | 149,021 | 149,021 | ||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120,365 | 120,365 | ||
|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 124,891 | 124,891 | ||
| \$2,086,827 | \$2,163,711 | |||
| 1.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
損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
損 時 ,用 以 發 放 現 金 |
||
| 或 撥 充 股 本 , 惟 撥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 |
率 為 限 。 |
||
| (三 ) |
保 留 盈 餘 及 股 利 政 策 |
|||
|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
策 規 定 ,年 度 決 算 如 |
有 盈 餘 ,依 法 繳 納 稅 |
||
| 捐 ,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後 , 再 提 10%為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
其 餘 再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
||
|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
餘 額 ,併 同 累 積 未 分 |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
||
| 具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
議 分 派 股 東 股 息 紅 利 |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
||
|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派 政 策 , 參 閱 |
附 註 二 二 之 (七 )員 工 |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 |
||
具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股 息 紅 利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派 政 策 , 參 閱 附 註 二 二 之 (七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 本 公 司 授 權 董 事 會 以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會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之 決 議 ,將 應 分 派 股 息 及 紅 利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以 發 放 現 金 之 方 式 為 之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25%之 部 分 除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47490 號 函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30006415 號 及「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IFRSs) 後 ,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適 用 疑 義 問 答 」 規 定 提 列 及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本 公 司 於 109 年 6 月 12 日 及 108 年 6 月 14 日 舉 行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108 及 107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如 下 :
| 通 過 108 及 107 年 度 盈 餘 |
分 配 案 如 下 :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22,679 |
\$ 14,511 |
|
| 特別盈餘公積 | \$198,694 | \$137,012 | |
| 現金股利 | \$153,768 | \$153,768 | |
| 每股現金股利 | \$ 0.5 |
\$ 0.5 |
|
| 本 公 司 110 年 3 月 16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109 |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如 下 : |
|
|---|---|---|
| 盈 餘 分 配 案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11,997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40,309 ) |
|
| 現金股利 | \$148,768 | |
| 每股現金股利 | \$ 0.5 |
|
| 有 關 109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尚 待 預 計 於 |
110 年 6 月 21 日 召 開 之 股 東 |
|
| 常 會 決 議 。 |
||
| (四 ) |
庫 藏 股 票 |
|
| 子 公 司 持 有 |
||
| 轉 讓 股 份 予 買 回 以 註 銷 |
母 公 司 股 票 |
|
| 收 回 原 因 員工(仟股) ( 仟 股 ) |
( 仟 股 ) 合計(仟股) |
|
| 現金股利 | \$148,768 | ||||
|---|---|---|---|---|---|
| 子 公 司 持 有 |
|||||
| 轉 讓 股 份 予 |
買 回 以 註 銷 |
母 公 司 股 票 |
|||
| 收 回 原 因 |
員工(仟股) | ( 仟 股 ) |
( 仟 股 ) |
合計(仟股) | |
| 109 年 1 月 1 日股數 |
- | - | - | - | |
| 本年度增加 | 10,000 | - | - | 10,000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股 |
|||||
| 數 | 10,000 | - | - | 10,000 | |
| 108 年 1 月 1 日股數 |
9,731 | - | - | 9,731 | |
| 本年度減少 | ( 9,731 ) |
- | - | ( 9,731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股 |
- | - | - | - | |
| 數 | |||||
| 本 公 司 為 激 勵 |
員 工 及 提 升 員 |
工 向 心 力 ,於 |
109 年 7 月 27 |
日 經 董 事 會 |
|
| 決 議 買 回 股 份 轉 讓 |
予 員 工 10,00 0 |
仟 股 ,買 回 期 |
間 109 年 7 月 |
28 日 至 109 |
|
| 年 9 月 25 日 止 ,買 |
回 之 價 格 區 間 |
為 12 至 18 |
元 。本 公 司 截 |
至 買 回 期 間 截 |
|
| 至 日 止 ( 109 年 9 |
月 25 日 ) 已 買 |
回 10,000 仟 |
股 , 共 計 |
161,328 仟 元 。 |
|
| 本 次 買 回 之 股 |
份 ,依 證 券 交 易 |
法 規 定 5 年 |
內 轉 讓 予 員 工 |
,逾 期 未 轉 讓 |
|
| 者 , 視 為 公 司 未 發 |
行 股 份 , 並 應 |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
。 | ||
|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
券 交 易 法 規 |
定 不 得 質 押 ,亦 |
不 得 享 有 股 |
|
者 , 視 為 公 司 未 發 行 股 份 , 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亦 不 得 享 有 股 利 之 分 派 及 表 決 權 等 權 利 。 二 一 、 收 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客戶合約收入 | |||
| 商品銷貨收入 | \$3,637,810 | \$4,087,876 | |
| 租賃收入 | |||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四) | - \$3,637,810 |
7,872 \$4,095,748 |
|
| 合 約 餘 額 |
|||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附註九) | 109年12月31日 \$1,502,870 |
108年12月31日 \$1,400,271 |
|
| 合約負債-流動 商品銷貨 |
\$ 2,747 |
\$ 1,190 |
|
| 162 |
合 約 負 債 之 變 動 主 要 係 來 自 滿 足 履 約 義 務 之 時 點 與 客 戶 付 款 時 點 之 差 異 。
| 合 約 負 債 之 變 動 主 要 係 來 自 滿 異 。 |
足 履 約 義 務 之 時 點 |
與 客 戶 付 款 時 點 之 |
|---|---|---|
| 二 、 稅 前 淨 利 |
||
| (一 ) 利 息 收 入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銀行存款 | \$ 1,390 |
\$ 1,195 |
| 附買回債券 | 13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押金設算息 |
345 7 |
1,876 6 |
| \$ 1,755 |
\$ 3,077 |
|
| (二 ) 其 他 收 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租賃收入 | ||
|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 ||
| -投資性不動產 -宿舍及停車場 |
\$ - |
\$ 7,872 |
| 租金收入 | 835 | 595 |
| 835 | 8,467 | |
| 政府補助收入 | 5,017 | - |
| 管理服務收入 | 15 | 9,014 |
| 賠償收入 其 他 |
6,036 3,143 |
- 1,783 |
| \$ 15,046 |
\$ 19,264 |
|
| (三 ) 其 他 利 益 及 ( 損 失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金融資產(損)益(附註七)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已 實 現 |
\$ 589 |
\$ 129 |
| -未 實 現 |
1 | 1,165 |
| 590 | 1,294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
| -已 實 現 |
98 | - |
| -未 實 現 |
- 98 |
( 98 ) ( 98 ) |
| 688 | 1,196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 | ( 36,561 ) |
( 2,306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2,239 | 2,307 |
| 其 他 |
1 | ( 1,015 ) |
| ( \$ 33,633 ) |
\$ 182 |
| (四 ) |
財 務 成 本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向關係人借款利息 | \$ - |
\$ 7,088 |
|
| 銀行借款利息 | 10,578 | 14,115 | |
| 租賃負債利息 | 45 | - | |
| \$ 10,623 |
\$ 21,203 |
||
| (五 ) |
109 及 108 年 度 均 無 利 息 資 折 舊 |
本 化 之 情 形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89,635 |
\$ 91,291 |
|
| 營業費用 | 11,551 \$101,186 |
14,976 \$106,267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費用 | 11,551 | 14,976 | ||
| \$101,186 | \$106,267 | |||
| (六 ) |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退職後福利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費用 | 11,551 | 14,976 | |
| \$101,186 | \$106,267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退職後福利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5,312 |
\$ 4,833 |
|
|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 | |||
| 十九) | ( 143 ) |
( 195 ) |
|
| 5,169 | 4,638 | ||
| 其他員工福利 | 135,328 | 119,791 |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140,497 | \$124,429 |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45,749 |
\$ 31,013 |
|
| 營業費用 | 94,748 | 93,416 | |
| \$140,497 | \$124,429 | ||
| (七 ) |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
||
| 本 公 司 依 章 程 規 定 係 按 當 年 |
度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及 董 |
事 酬 勞 前 之 稅 前 利 |
|
| 益 分 別 以 不 低 於 1%及 不 高 於 3%提 |
撥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
酬 勞 。 109 及 108 |
|
| 年 度 估 列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18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如 下 : |
別 於 110 年 3 月 16 |
日 及 109 年 3 月 |
|
| 估 列 比 例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員工酬勞 | 4.18% | 3.30% | |
109年度 108年度 員工酬勞 4.18% 3.30% 董事酬勞 2.94% 2.06%
| 金 額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現 | 金 | 現 | 金 | ||
| 員工酬勞 | \$ 7,000 |
\$ | 8,000 | ||
| 董事酬勞 | 4,919 | 5,000 | |||
|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 |
估 計 變 動 |
|
| 處 理 , 於 次 一 年 度 調 整 入 帳 。 |
|||||
| 108 及 107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
董 事 酬 勞 之 實 際 |
配 發 |
金 額 與 108 |
及 107 |
|
|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認 列 金 額 並 |
無 差 異 。 |
||||
| 有 關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員 |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
勞 資 訊 |
,請 至 台 |
灣 證 券 交 |
|
| 易 所 「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查 詢 。 |
|||||
| (八 ) |
外 幣 兌 換 ( 損 ) 益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 89,822 |
\$ | 98,787 | ||
| 董事酬勞 | 4,919 | 5,000 | |||||
|---|---|---|---|---|---|---|---|
| (八 ) |
外 幣 兌 換 ( 損 ) 益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 | 89,822 | \$ | 98,787 | |||
|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 | 126,383 | ) | ( | 101,093 | ) | |
| 淨(損)益 | ( \$ |
36,561 | ) | ( \$ |
2,306 | ) | |
| 二 三 、 所 |
得 稅 |
||||||
| (一 )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
||||||
|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主 要 組 成 項 目 如 |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 \$ | 8 ) |
\$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主 要 組 成 項 目 |
如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 8 ) |
\$ - |
|
| 境外資金匯回 | 11,792 | - | |
| 11,784 | -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 | 26,835 | 373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3,399 ) |
2,243 | |
| 23,436 | 2,616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35,220 |
\$ 2,616 |
|
| 會 計 所 得 與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
節 如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稅前淨利 | \$155,410 | \$229,408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 | |||
| 11,784 | - |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 | 26,835 | 373 | |
| 23,436 | 2,616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稅前淨利 | \$155,410 | \$229,408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 | |||
| 得稅費用 | \$ 31,082 |
\$ 45,882 |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6,679 | 3,781 | |
| 免稅所得 | ( 14,465 ) |
( 49,290 ) |
|
|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 3,539 | - | |
| 以前年度之遞延所得稅費用於 | |||
| 本年度之調整 | ( 3,399 ) |
2,243 |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利益於 | |||
| 本期之調整 | ( 8 ) |
- | |
| 境外資金匯回 | 11,792 | -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35,220 |
\$ 2,616 |
|
我 國 於 108 年 7 月 經 總 統 公 布 訂 定 境 外 資 金 匯 回 管 理 運 用 及 課 稅 條 例 ,新 增 營 利 事 業 在 108 年 8 月 15 日 至 109 年 8 月 14 日 間 申 請 且 在 核 准 期 限 內 匯 回 存 入 資 金 者 ,適 用 稅 率 由 20%下 降 為 8%,匯 回 資 金 應 存 入 外 匯 存 款 專 戶 , 由 受 理 銀 行 於 資 金 存 入 專 戶 時 扣 取 稅 款 , 本 公 司 於 109 年 8 月 26 日 經 財 政 部 國 稅 局 核 准 匯 回 147,400 仟 元 ( 5,000 仟 美 元 ), 依 適 用 稅 率 8%計 算 稅 額 為 11,792 仟 元 。 (二 )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應收退稅款 \$ 612 \$ 1,393 (三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109 年 度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
之 變 動 如 下 : |
||
| 109 年 度 |
|||
| 年 初 餘 額 |
認 列 於 損 益 |
年 底 餘 額 |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
| 暫時性差異 應付休假給付 |
\$ 1,985 |
\$ 124 |
\$ 2,109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962 | ( 29 ) |
933 |
| 未實現存貨跌價利益 | 3,618 | ( 1,956 ) |
1,662 |
| 備抵損失 | 12,791 | ( 4,865 ) |
7,926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 1,216 | - | 1,216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其 他 |
( 238 ) 563 |
238 ( 300 ) |
- 263 |
| 20,897 | ( 6,788 ) |
14,109 | |
| 虧損扣抵 | 57,083 | ( 11,309 ) |
45,774 |
| \$ 77,980 |
( \$ 18,097 ) |
\$ 59,883 |
|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
|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 |
( \$ 5,339 ) |
( \$ 5,339 ) |
| 108 年 度 |
|||
| 年 初 餘 額 |
認 列 於 損 益 |
年 底 餘 額 |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時性差異 |
|||
| 應付休假給付 | \$ 1,918 |
\$ 67 |
\$ 1,985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1,001 | ( 39 ) |
962 |
|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 3,387 | 231 1,075 |
3,618 |
| 備抵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 |
11,716 1,216 |
- | 12,791 1,216 |
| 其 他 |
1,025 | ( 462 ) |
563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2,863 | ( 3,101 ) |
( 238 ) |
| 23,126 | ( 2,229 ) |
20,897 | |
| 虧損扣抵 | 57,470 \$ 80,596 |
( 387 ) ( \$ 2,616 ) |
57,083 \$ 77,980 |
| (四 ) |
未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認 列 遞 延 |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未 使 用 |
虧 損 扣 抵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虧損扣抵 | |||
| 118 年度到期 |
\$ 17,693 |
\$ - |
|
| (五 ) |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相 關 資 訊 |
||
| 截 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尚 未 扣 抵 餘 額 |
, 虧 損 扣 抵 相 關 資 訊 最 後 扣 |
如 下 : 抵 年 度 |
|
| \$149,134 | 116 | ||
| 71,149 | 117 |
| \$149,134 | 116 | |||
|---|---|---|---|---|
| 71,149 | 117 | |||
| 26,278 | 118 | |||
| \$246,561 | ||||
| (六 二 四 、 |
)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申 報 案 件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 每 股 盈 餘 用 以 計 算 每 股 盈 餘 之 盈 餘 及 普 通 本 年 度 淨 利 |
報 除 108 年 度 外 ,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截 至 107 年 度 以 前 之 如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0 | \$226,792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0 | \$226,792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 \$120,190 | \$226,792 | |
| 股 數 |
單 位 : 仟 股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 | |||
| 權平均股數 | 304,024 | 307,536 |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540 | 731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 | |||
| 權平均股數 | 304,564 | 308,267 | |
| 若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 |
|
| 假 設 員 工 酬 勞 將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並 |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
有 稀 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
|
|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以 計 算 稀 釋 |
每 股 盈 餘 。於 次 年 度 |
決 議 員 工 酬 勞 或 員 工 |
|
| 分 紅 發 放 股 數 前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時 ,亦 繼 續 考 量 該 等 |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稀 釋 作 |
|
| 用 。 |
|||
|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
|||
| 本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能 |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
提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
|
二 五 、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 以 使 股 東 報 酬 極 大 化 。 本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係 由 淨 債 務( 即 借 款 減 除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權 益( 即 股 本 、 資 本 公 積 、 保 留 盈 餘 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 組 成 。 本 公 司 不 須 遵 守 其 他 外 部 資 本 規 定 。
本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每 年 重 新 檢 視 本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其 檢 視 內 容 包 括 考 量 各 類 資 本 之 成 本 及 相 關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據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建 議 ,將 藉 由 支 付 股 利 、發 行 新 股 、買 回 股 份 及 發 行 新 債 或 償 付 舊 債 等 方 式 平 衡 其 整 體 資 本 結 構 。 二 六 、 金 融 工 具 (一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趨 近 其 公 允 價 值 。 (二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 以 重 複 性 基 礎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1.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109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合 計
| 第 1 |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
3 等 級 合 計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基金受益憑證 \$ 20,001 |
\$ - \$ |
- \$ 20,001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
| 第 1 |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
3 等 級 合 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基金受益憑證 \$ 71,145 |
\$ - \$ |
- \$ 71,145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 | ||||
| 金融負債 \$ |
- \$ 98 \$ |
- \$ 98 |
||
| 109 及 108 年 度 無 第 1 等 |
級 與 第 2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
衡 量 間 移 轉 之 情 形 。 |
||
| 2. 第 2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
|||
| 金 融 工 具 類 別 |
評 價 技 術 |
及 輸 入 值 |
||
| 衍生工具-遠期外匯合約 |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遠期匯率及 | |||
| 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可反 | ||||
| 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折現。 | ||||
| (三 ) |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
|||
| 金融資產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 | ||||
| 價值衡量 | \$ 20,001 |
\$ 71,145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註 1) |
2,820,767 | 2,104,845 | ||
| 金融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持有供交易 | - | 98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2) |
3,280,887 | 2,554,170 | ||
| 168 |
- 註 1: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帳 款( 含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收 款
- ( 含 關 係 人 ) 及 存 出 保 證 金 等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註 2:餘 額 係 包 含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帳 款( 含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付 款( 含 關 係 人 不 含 應 付 員 工 福 利 )、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長 期 借 款 、 長 期 借 款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等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四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本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應 收 帳 款 、應 付 帳 款 、借 款 及 應 付 票 劵 。上 述 金 融 工 具 中 與 營 運 相 關 之 風 險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包 含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及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1.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本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1 )) 以 及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2 ))。 (1 )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銷 貨 與 進 貨 交 易 , 因 而 使 本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 本 公 司 匯 率 暴 險 之 管 理 係 於 政 策 許 可 之 範 圍 內 , 利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及 選 擇 權 管 理 風 險 。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與
貨 幣 性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 參 閱 附 註 三 一 。 敏 感 度 分 析 本 公 司 主 要 受 到 美 金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1%時 , 本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係 為 本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及 指 定 為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並 將 其 年 底 之 換 算 以 匯 率 變 動 1%予 以 調 整 。下 表 美 元 貨 幣 之 影 響 金 額 為 負 數 者 , 係 表 示 當 新 台 幣 相 對 於 美 元 升 值 1%時 ,將 使 稅 前 淨 利 減 少 之 金 額 ,當 新 台 幣 對 於 美 元 貶 值 1%時 , 其 對 稅 前 淨 利 之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正 數 。 美 金 之 影 響 損 益 \$ 2,841 \$ 8,768 (i ) (i ) 主 要 源 自 於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 行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美 金 計 價 應 收 、 應 付 款 項 。 (2 ) 利 率 風 險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美 |
金 計 價 |
應 收 、 應 付 款 |
項 。 |
|||
| 利 率 |
風 險 |
|||||
| 因 本 公 司 內 銀 行 |
存 款 及 |
借 入 資 金 同 時 |
包 含 固 |
定 及 浮 |
動 利 率 |
|
| 計 息 |
, 因 而 產 生 利 率 |
暴 險 。 |
||||
|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
債 表 日 |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
金 融 資 |
產 及 金 |
融 負 債 |
|
| 帳 面 |
金 額 如 下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金融資產 | \$ 212,048 |
\$ 32,047 |
|
| 169 | |||
| -金融負債 156,960 - |
|
|---|---|
| ----------------------- | -- |
| 156,960 | ||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 -金融負債 | 1,118,718 | 859,062 |
敏 感 度 分 析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報 導 期 間 皆 流 通 在 外 。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0.25%基 點 ,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 若 利 率 增 加 / 減 少 0.25%基 點 ,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 本 公 司 109 及 108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減 少 / 增 加 2,797 仟 元 及 2,148 仟 元 。 (3 )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因 權 益 證 券 投 資 而 產 生 權 益 價 格 暴 險 。 敏 感 度 分 析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權 益 價 格 暴 險 進 行 。
若 權 益 價 格 上 漲 / 下 跌 10%,109 及 108 年 度 稅 前 損 益 將 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上 升 / 下 跌 而 分 別 增 加 / 減 少 2,000 仟 元 及 7,115 仟 元 。 本 公 司 對 權 益 證 券 投 資 之 敏 感 度 相 較 於 前 一 年 度 並 無 重 大 變 動 。 2.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集 團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本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及 本 公 司 提 供 財 務 保 證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 (1 )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2 ) 本 公 司 提 供 財 務 保 證 而 可 能 需 支 付 之 最 大 金 額 , 不 考 量 發 生 可 能 性 。
本 公 司 主 要 的 潛 在 信 用 風 險 係 源 自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應 收 帳 款 等 金 融 工 具 。 本 公 司 之 現 金 存 放 於 不 同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 約 當 現 金 為 3 個 月 內 到 期 之 定 存 , 其 變 現 靈 活 性 高 , 且 享 有 較 高 之 利 率 , 風 險 幾 近 於 零 。 本 公 司 控 制 暴 露 於 每 一 金 融 機 構 之 信 用 風 險 , 並 且 認 為 本 公 司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不 會 有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之 虞 。 本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之 交 易 對 手 係 眾 多 電 子 產 業 客 戶 , 為 降 低 應 收 帳 款 之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指 派 專 責 團 隊 制 定 信 用 管 理 規 章 , 負 責 授 信 額 度 之 決 定 、 授 信 核 准 及 其 他 監 控 程 序 , 以 進 行 應 收 帳 款 之 信 用 管 理 。 此 外 , 本 公 司 於 每 月 會 逐 一 複 核 應 收 款 項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以 確 保 無 法 回 收 之 應 收 款 項 已 提 列 適 當 減 損 損 失 。 據 此 ,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屬 有 限 。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係 集 中 於 本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戶 , 截 至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應 收 帳 款 總 額 來 自 前 述 客 戶 之 比 率 分 別 為 73.38%及 73.74%。 3.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 應 集 團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 督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使 用 狀 況 並 確 保 借 款 合 約 條 款 之 遵 循 。 銀 行 借 款 對 本 公 司 而 言 係 為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 本 公 司 未 動 用 之 融 資 額 度 , 參 閱 下 列 (2 )融 資 額 度 之 說 明 。 (1 )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流 動 性 及 利 率 風 險 表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係 依 本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 按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 包 含 本 金 及 估 計 利 息 ) 編 製 。 因 此 , 本 公 司 可 被 要 求 立 即 還 款 之 銀 行 借 款 , 係 列 於 下 表 最 早 之 期 間 內 ,不 考 慮 銀 行 立 即 執 行 該 權 利 之 機 率 ; 其 他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係 依 照 約 定 之 還 款 日 編 製 。 109 年 12 月 31 日 短 於 1 年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計 非 衍生 金 融負
| 債 |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611,016 | \$ - |
\$ - |
\$ - |
1,611,016 |
| 其他應付款 | 392,375 | - | - | - 392,375 |
|
| 借 款 |
1,149,733 | 126,527 | - | - 1,276,260 |
|
| 租賃負債 | 1,332 \$ |
1,332 \$ |
666 | - | 3,330 \$ |
| 3,154,456 | 127,859 | \$ 666 |
\$ - |
3,282,981 | |
| 108 年 12 月 |
31 日 |
||||
| 短 於 1 年 |
1 至 2 年 |
2 至 3 年 |
3 年 以 上 |
合 計 |
|
| 非 衍生 金 融負 |
|||||
| 債 | |||||
| \$ | \$ | ||||
| 應付帳款 | 1,191,328 | \$ - |
\$ - |
\$ - |
1,191,328 |
| 其他應付款 | 501,813 | - | - | - 501,813 |
|
| 借 款 |
565,592 | - | 293,996 | - | 859,588 |
| \$ | \$ | \$ | |||
| 2,258,733 | \$ - |
293,996 | \$ - |
2,552,729 | |
| (2 ) |
融 資 額 度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額度(雙 | ||||
| 方同意下得展期) | ||||
| 已動用金額 | \$ 981,960 |
\$ 400,000 |
||
| 未動用金額 | 1,048,600 | 1,579,780 | ||
| \$2,030,560 | \$1,979,780 | |||
| 有擔保銀行借款額度(雙 | ||||
| 方同意下得展期) | ||||
| 已動用金額 | \$ 500,000 |
\$ 500,000 |
||
| 未動用金額 | - | - | ||
| \$ 500,000 |
\$ 500,000 |
|||
| 二 七 、 關 係 |
人 交 |
易 | ||
| 除 已 於 |
其 他 附 註 揭 露 外 , 本 公 司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
如 下 。 |
|
| (一 ) 關 |
係 人 名 |
稱 及 其 關 係 |
||
| 關 | 係 人 |
名 稱 |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
|
| Ichia | USA, | 毅嘉控股(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Inc.(以下簡稱美國-ICHIA 公司) |
BVI-ICHIA 公司) |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
| ICHIA | RUBBER INDUSTRY(M)SDN |
BHD(以下簡稱馬來西亞公 | 子 公 司 |
|
| 方同意下得展期) | ||
|---|---|---|
| 關 係 人 |
名 稱 |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
| 毅嘉控股(英屬維京群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BVI-ICHIA 公司) |
子 公 司 |
| Ichia USA, Inc.(以下簡稱美國-ICHIA |
公司) | 子 公 司 |
| ICHIA RUBBER INDUSTRY(M)SDN 司) |
BHD(以下簡稱馬來西亞公 | 子 公 司 |
| ICHIA INTERNATIONAL TRADING LTD. 公司) |
(BVI)(以下簡稱毅嘉國際 | 子 公 司 |
| 中山毅永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山毅永公司) | 子 公 司 |
|
| 毅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毅嘉蘇州公司) | 子 公 司 |
|
| (二 ) 營 業 收 入 |
||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
類 別 109年度 |
108年度 |
| 銷貨收入 子 公 司 |
\$ 1,912 |
\$ 966 |
| 對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係 依 本 公 司 |
移 轉 訂 價 決 定 。 |
|
| (三 ) 進 貨 |
||
| 關 係 人 名 稱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毅嘉蘇州公司 | \$ 2,830,735 |
\$ 3,398,853 |
| 中山毅永公司 | 357,188 | 391,681 |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帳 |
關 | げド | 頸 | ום וח . |
||||
|---|---|---|---|---|---|---|---|---|
| 111. | - $\overline{\phantom{0}}$ − |
| 公司) | |||
|---|---|---|---|
| (三 ) |
進 貨 |
||
| 關 係 人 名 稱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毅嘉蘇州公司 | \$ 2,830,735 |
\$ 3,398,853 |
|
| 中山毅永公司 | 357,188 | 391,681 | |
| \$ 3,187,923 |
\$ 3,790,534 |
||
| 對 關 係 人 進 貨 價 格 依 照 公 司 |
移 轉 訂 價 決 定 。 |
||
| (四 ) |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 不 含 對 關 係 人 |
放 款 及 合 約 資 產 ) |
|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
名 稱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美國-ICHIA 馬來西亞公司 |
公司 \$ 1,707 - |
\$ 200 192 |
|
| \$ 1,707 |
\$ 392 |
||
| 中山毅永公司 | 357,188 | 391,681 | ||||||
|---|---|---|---|---|---|---|---|---|
| 帳 | 列 應收帳款-關係人 |
項 | 目 | 關 係 人 美國-ICHIA |
名 稱 公司 |
\$ | 109年12月31日 1,707 |
\$ 108年12月31日 200 |
| 馬來西亞公司 | - | 192 | ||||||
| \$ | 1,707 | \$ 392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毅嘉蘇州公司 | \$ | 41,693 | \$ 27,972 |
||||
| 毅嘉國際公司 | - | 8,658 | ||||||
| \$ | 41,693 | \$ 36,630 |
||||||
| 172 |
流 通 在 外 之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未 收 取 保 證 。 109 及 108 年 度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並 未 提 列 備 抵 損 失 。
| 流 通 在 外 之 應 收 |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未 |
收 取 保 證 。 109 |
及 108 年 度 應 收 |
|
|---|---|---|---|---|
| 關 係 人 款 項 並 未 提 列 |
備 抵 損 失 。 |
|||
| (五 ) |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 不 |
含 向 關 係 人 借 款 ) |
||
| 帳 列 項 目 |
關 係 人 名 稱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毅嘉蘇州公司 | \$ 1,336,428 |
\$ 1,046,473 |
|
| 中山毅永公司 | 182,497 | 75,578 | ||
| 馬來西亞公司 | 8 | - | ||
| \$ 1,518,933 |
\$ 1,122,051 |
|||
| 流 通 在 外 之 應 付 |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係 |
未 提 供 擔 保 。 |
||
| (六 ) |
營 業 外 收 入 |
|||
| 帳 列 項 目 |
關 係 人 類 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其他收入 | 毅嘉蘇州公司 | \$ 2,122 |
\$ - |
|
| (七 ) |
向 關 係 人 借 款 |
|||
| 關 係 人 名 |
稱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其他應付款 | ||||
| 帳 | 項 | 關 | 係 | 類 | 別 | □□ | )8年度 | |||
|---|---|---|---|---|---|---|---|---|---|---|
| 其他收 | ⅰ 点主 小 / | 、言 | . D | $\overline{\phantom{0}}$ |
| 中山毅永公司 | 182,497 | 75,578 | |||
|---|---|---|---|---|---|
| (七 ) |
向 關 係 人 借 款 |
||||
| 關 係 人 名 |
稱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其他應付款 | |||||
| BVI-ICHIA 公司 |
\$378,784 | \$490,834 | |||
| 利息費用 | |||||
| BVI-ICHIA 公司 |
\$ | - | \$ 7,088 |
||
| 109 及 108 年 度 對 |
BVI-ICHIA 公 司 之 |
借 款 均 為 無 擔 |
保 借 款 。 |
||
| (八 ) |
其 他 關 係 人 交 易 |
||||
| 本 公 司 為 毅 嘉 國 際 公 |
司 提 供 部 分 管 理 |
服 務 ,108 年 度 |
認 列 並 收 取 之 管 |
||
| 理 費 用 為 8,830 仟 元 ,並 |
予 以 適 當 分 攤 至 發 |
生 成 本 之 相 關 |
管 理 部 門 。毅 嘉 |
||
| 國 際 公 司 於 109 年 9 月 |
28 日 完 成 清 算 ,結 |
束 營 運 ,故 |
109 年 度 無 向 其 收 |
||
| 取 管 理 費 用 。 |
|||||
| (九 )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九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短期員工福利 \$ 20,521 \$ 21,105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20,521 |
\$ 21,105 |
|
| 退職後福利 | 358 | 495 | |
| \$ 20,879 |
\$ 21,600 |
||
|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 |
|
| 場 趨 勢 決 定 。 |
|||
| 二 八 、 |
質 抵 押 之 資 產 |
|||
|---|---|---|---|---|
| 下 列 資 產 業 經 提 供 為 融 資 借 款 |
之 擔 保 品 及 進 口 原 物 |
料 之 關 稅 擔 保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質押定存單(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非流動) | \$ 2,127 |
\$ 2,067 |
||
| 自有土地 | 227,663 | 227,663 | ||
| 建築物-淨額 | 79,568 | 82,561 | ||
| \$ 309,358 |
\$ 312,291 |
|||
| 二 九 、 |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
|||
| (一 | ) 本 公 司 與 各 廠 商 契 約 承 諾 購 置 設 |
備 , 其 合 約 總 價 計 新 |
台 幣 57,858 仟 元 , |
|
| 截 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已 支 付 |
新 台 幣 29,670 仟 元 ( |
帳 列 預 付 設 備 款 ), |
||
| 餘 新 台 幣 28,188 仟 元 尚 未 支 付 |
。 | |||
| (二 | ) 本 公 司 109 年 12 月 31 日 為 建 |
教 合 作 之 擔 保 及 提 供 |
作 為 額 度 ( 含 長 期 借 |
|
| 款 及 短 期 借 款 ) 之 備 償 開 立 存 出 |
保 證 票 據 計 約 新 台 |
幣 960,360 仟 元 及 美 |
||
| 金 8,500 仟 元 。 |
||||
| (三 | ) 本 公 司 109 年 12 月 31 日 因 購 |
置 設 備 及 工 程 而 收 取 |
之 存 入 保 證 票 據 計 新 |
|
| 台 幣 8,090 仟 元 。 |
||||
- 台 幣 8,090 仟 元 。 本 公 司 受 到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全 球 大 流 行 之 影 響 , 部 分 廠 房 延 後 復 工 , 致 109 年 2 月 至 6 月 營 業 收 入 大 幅 下 降 。 隨 疫 情 趨 緩 及 政 策 鬆 綁 , 本 公 司
- (三 ) 本 公 司 109 年 12 月 31 日 因 購 置 設 備 及 工 程 而 收 取 之 存 入 保 證 票 據 計 新 三 十 、 其 他 事 項 預 期 營 運 將 逐 漸 恢 復 正 常 。 為 因 應 疫 情 影 響 , 本 公 司 採 取 下 列 行 動 : (一 ) 調 整 營 運 策 略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策 略 並 未 因 疫 情 之 影 響 而 調 整 ,惟 對 於 未 來 疫 情 之 發 展 與 對 終 端 需 求 之 影 響 , 本 公 司 仍 將 審 慎 應 對 。 (二 ) 籌 資 策 略 因 應 未 來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不 確 性 因 素 可 能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將 增 加 中 長 期 融 資 部 位 ,籌 措 中 長 期 營 運 資 金 ,以 建 立 公 司 穩 定 之 中 長 期 營 運 資 金 來 源 。 (三 ) 政 府 紓 困 措 施
本 公 司 已 陸 續 向 政 府 申 請 薪 資 、 營 運 資 金 、 利 息 、 租 金 等 各 項 補 貼 , 已 核 定 取 得 5,017 仟 元 資 金 。
三 一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所 揭 露 之 匯 率 係 指 該 等 外 幣 換 算 至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匯 率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109 | 年 | 12 月 |
31 | 日 | |||||||||||||
|---|---|---|---|---|---|---|---|---|---|---|---|---|---|---|---|---|---|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外 | 幣 | 資 | 產 | ||||||||||||||
| 美 | 貨幣性項目 元 |
\$ | 79,407 | 28.48 | (美元:新台幣) | \$ | 2,261,397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採權益法之子公司 | |||||||||||||||||
| 美 | 元 | 112,799 | 28.48 | (美元:新台幣) | \$ | 5,104,379 | |||||||||||
| 外 | 幣 | 負 | 債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面 |
金 額 |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元 | 70,291 | 28.48 | (美元:新台幣) | \$ | 2,002,007 | ||||||||
| 108 | 年 | 12 月 |
31 日 |
|||||||||||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面 |
金 額 |
|||||||||
| 外 | 幣 貨幣性項目 |
資 | 產 | |||||||||||
| 美 | 元 | \$ | 63,399 | 29.98 | (美元:新台幣) | \$1,900,692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採權益法之子公司 | ||||||||||||||
| 美 | 元 | 112,799 | 29.98 | (美元:新台幣) | \$5,144,394 | |||||||||
| 外 | 幣 | 負 | 債 | |||||||||||
| 美 | 貨幣性項目 元 |
53,856 | 29.98 | (美元:新台幣) | \$1,614,487 | |||||||||
| 具 重 |
大 影 |
響 之 |
外 幣 |
兌 換 損 |
益 ( 已 |
實 現 |
及 未 |
實 現 |
) 如 下 |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外 | 幣 | 匯 | 率 | 淨 兌 |
換 損 |
益 匯 |
率 | 淨 兌 |
換 損 益 |
|||||
| 美 | 元 | 28.48(美元:新台 | ( \$ |
36,561 | ) | 29.98(美元:新台 | ( \$ |
2,306 ) |
||||||
| 幣) | 幣) | |||||||||||||
| 三 二 、 (一 |
附 ) |
註 揭 露 重 大 交 |
事 項 易 事 |
項 及 |
(二 )轉 |
投 資 事 |
業 相 |
關 資 |
訊 : |
|||||
| 編 號 |
項 | 目 說 |
明 | |||||||||||
| 1 | 資金貸與他人。 | 附表一 | ||||||||||||
| 貨幣性項目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幣) | 幣) | |||||||||
| (一 ) |
重 大 交 |
易 事 |
項 及 |
(二 )轉 投 資 |
事 業 |
相 關 資 訊 |
: | |||
| 編 號 |
項 | 目 說 |
明 | |||||||
| 1 | 資金貸與他人。 | 附表一 | ||||||||
| 2 | 為他人背書保證。 | 附表二 | ||||||||
| 幣) | 幣) | ||||||||||
|---|---|---|---|---|---|---|---|---|---|---|---|
| 1 | 資金貸與他人。 | 附表一 | |||||||||
| 2 | 為他人背書保證。 | 附表二 | |||||||||
| 3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 | 附表三 | |||||||||
| 益部分) | |||||||||||
| 4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 | 3 | 億元或實收資本 | 無 | |||||||
| 額 | 20%以上。 | ||||||||||
| 5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 | 3 |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 20%以上。 | 無 | ||||||
| 6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 | 3 |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 20%以上。 | 無 | ||||||
| 7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 | 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 20%以上。 | 附表四 | |||||||
| 8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 | 1 |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 20%以上。 | 附表五 | ||||||
| 9 | 從事衍生性工具交易。 | 附註七 | |||||||||
| 10 | 被投資公司資訊 | 附表六 | |||||||||
| 大 陸 投 |
資 資 訊 : |
|
|---|---|---|
| 編 號 |
項 目 |
說 明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 ||
| 1 |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 | 附表七 |
| 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 | ||
| 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 | ||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附表四 | |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無 | |
| 2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無 |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無 | |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 |
無 | |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無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附 表 一 單 位 : 除 另 予 者 註 明 者 外 ,
| 一 表 附 |
: 位 單 |
註 者 予 另 除 |
, 外 者 明 |
|||||||||||||
|---|---|---|---|---|---|---|---|---|---|---|---|---|---|---|---|---|
| 及 幣 台 新 為 |
元 仟 幣 外 |
|||||||||||||||
| 號 編 |
是否為 | 本 | 期 | 與 資金貸 |
有 往 務 業 |
通 融 期 短 |
抵 備 列 提 |
保 擔 |
品 | 對 別 個 對 |
貸 金 資 象 |
與 | ||||
| 貸出資金之公司 1) (註 |
對 與 貸 |
項 來 往 象 |
關係人 目 |
餘 高 最 |
餘 末 期 額 |
額 金 支 動 際 實 額 |
間 利率區 |
質 ) 2 註 性 ( |
資 原 額 金 來 |
之 因 要 必 金 |
額 金 帳 呆 |
稱 名 |
值 價 |
限 3 與 貸 註 金 資 ( |
3 限 註 總 ( 額 ) |
註 備 額 ) |
| BVI-ICHIA 1 |
匈牙利-ICHIA 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是 | 117,397 \$ |
55,251 \$ |
54,397 \$ |
- | 2 | - \$ |
營運週轉 | - \$ |
無 | - \$ |
\$10,152,848 | \$10,152,848 | |
| 公司 | -關係人 | 3,850 USD ( |
1,940 USD ( ) |
1,910 USD ( ) |
) | 4) (註 |
4) (註 |
|||||||||
| 毅嘉科技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是 | 941,895 | 378,784 | 378,784 | - | 2 | - | 營運週轉 | - | 無 | - | 10,152,848 | 10,152,848 | ||
| -關係人 | USD30,800 ( |
USD13,300 ( ) |
USD13,300 ( ) |
) | 4) (註 |
4) (註 |
||||||||||
| 之 欄 號 編 1: 註 |
: 下 如 寫 填 |
|||||||||||||||
| 行 發 ) (1 |
0。 填 人 |
|||||||||||||||
| 投 被 ) (2 |
由 別 司 公 按 司 公 資 |
數 伯 拉 阿 |
開 1 字 |
號 編 序 依 始 |
。 | |||||||||||
| 與 貸 金 資 2: 註 |
: 下 如 明 說 質 性 |
|||||||||||||||
| 業 有 ) (1 |
1。 填 來 往 務 |
|||||||||||||||
| 短 有 ) (2 |
要 入 之 通 融 金 資 期 |
2。 填 者 |
||||||||||||||
| 與 貸 金 資 3: 註 |
及 法 方 算 計 之 額 限 |
。 額 金 |
||||||||||||||
註 3: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之 計 算 方 法 及 金 額 。
一 、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
( 1 ) 本 公 司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3 0% 為 限 。
( 2 ) 被 投 資 公 司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該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2 0 0% 為 限 。 ( 3 ) BV I -I C HI A 公 司 對 集 團 母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BV I -I C HI A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BV I -I C H I A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1 日 ) 2 0 0% 為 限 。 二 、 資 金 貸 與 總 限 額 : ( 1 ) 本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4 0% 為 限 。
( 2 ) 被 投 資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該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 1 日 ) 2 0 0% 為 限 。 ( 3 ) BV I -I C HI A 公 司 累 積 對 集 團 母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依 BV I -I C HI A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BV I -I C H I A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0 9 年 1 2 月 31 日 ) 2 0 0% 為 限 。 三 、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係 以 本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計 算 ;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係 以 該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計 算 。 四 、 本 表 之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以 新 台 幣 金 額 列 示 , 涉 及 外 幣 者 , 以 財 務 報 告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1 0 9 年 12 月 3 1 日 之 美 金 即 期 匯 率 為 2 8 . 4 8。 ) 註 4: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百 分 之 百 之 中 華 民 國 境 外 公 司 間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 不 受 註 3 資 金 貸 與 之 限 額 限 制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附 表 二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為
| 二 表 附 |
為 , 外 者 明 註 予 另 除 : 位 單 |
|---|---|
| 元 仟 幣 外 及 幣 台 新 |
|
| 註 書 高 背 最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之 額 保 金 擔 證 產 保 財 書 以 背 額 金 支 動 際 實 書 額 背 餘 末 證 期 保 書 額 背 餘 高 最 證 期 本 保 書 額 ) 背 業 限 3 企 註 一 證 單 對 保 ( 象 係 2) 對 (註 關 證 稱 保 名 書 司 背 被 公 者 稱 證 名 保 司 書 背 公 1) 號 (註 編 |
註 備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證 保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證 額 ) 保 限 3 |
| \$ - - \$ - \$ - \$ 538,355 \$ 5,133,136 \$ (2) 公司 BVI-ICHIA 毅嘉科技公司 0 |
N N Y 5,703,484 |
| ) 11,000 USD ( |
|
| ) 200,000 NTD ( |
|
| : 下 如 寫 填 之 欄 號 編 1: 註 |
|
| 0。 填 人 行 發 ) (1 |
|
| 。 號 編 序 依 始 開 1 字 數 伯 拉 阿 由 別 司 公 按 司 公 資 投 被 ) (2 |
|
| : 可 即 類 種 示 標 , 種 七 列 下 有 係 關 之 象 對 證 保 書 背 被 與 證 保 書 背 2: 註 |
|
| 。 司 公 之 係 關 務 業 有 ) (1 |
|
| 。 司 公 子 之 % 50 過 超 份 股 之 權 決 表 有 持 接 間 及 接 直 司 公 ) (2 |
|
| 。 司 公 之 % 50 過 超 權 決 表 有 持 司 公 對 接 間 及 接 直 ) (3 |
|
(3 ) 直 接 及 間 接 對 公 司 持 有 表 決 權 超 過 50 % 之 公 司 。
(4 )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股 權 份 達 90 % 以 上 之 公 司 間 。
(5 ) 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或 共 同 起 造 人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之 公 司 。 (6 ) 因 共 同 投 資 關 係 由 全 體 出 資 股 東 依 其 持 股 比 率 對 其 背 書 保 證 之 公 司 。 (7 ) 同 業 間 依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規 範 從 事 預 售 屋 銷 售 合 約 之 履 約 保 證 連 帶 擔 保 。 註 3: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之 計 算 方 式 及 金 額 :
一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
(1 ) 本 公 司 對 單 一 企 業 之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 80% 為 限 。 (2 ) 本 公 司 對 海 外 單 一 聯 屬 公 司 之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 90% 為 限 。 二 、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 (1 ) 本 公 司 累 計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依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規 定 ,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 10 0 % 為 限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另 台 允 除 新 : 公 位 持股比例% 單 額 金 面 帳 股數(仟股) 期 目 科 列 帳 券 係 關 證 之 價 人 有 行 與 發 ) 1 註 ( 稱 名 及 類 種 券 證 價 有 司 公 之 三 有 表 附 持 |
日 形 31 情 券 月 證 12 價 有 年 有 109 持 末 國 期 民 |
|
|---|---|---|
| 為 , 元 外 仟 者 幣 明 外 註 及 予 幣 |
||
| 註 備 末 值 價 |
||
| \$ - 20,001 \$ 1,91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無 富蘭克林華美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受益憑證 毅嘉科技公司 |
20,001 | |
| 資產-流動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四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進 ( 銷 ) 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交 易 情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 情 形 及 原 因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備 註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 之 比 率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之 比 率 毅嘉科技公司 毅嘉蘇州公司 同一聯屬公司 進 貨 \$2,830,735 84 月結 30 天 - - ( \$1,336,428 ) ( 88 ) 中山毅永公司 〃 〃 357,18810 〃 - - ( 182,497 ) ( 12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附 表 五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12 年 109 國 民 |
日 31 月 |
|||||||
|---|---|---|---|---|---|---|---|---|
| 五 表 附 |
除 , : 位 單 |
者 仟 明 幣 註 台 予 新 另 為 |
||||||
| 項 司 款 收 公 應 列 帳 之 |
稱 名 象 對 易 交 |
關 | 人 額 係 餘 關 項 收 應 款 係 |
率 轉 週 |
應 期 逾 金 |
方 人 理 係 關 處 額 收 |
人 回 額 收 係 後 關 期 收 項 應 款 金 項 式 款 |
備 金 列 帳 提 呆 |
| 毅嘉蘇州公司 | 毅嘉科技公司 | 同一聯屬公司 | 應收帳款 | 2.38 | - \$ |
- | 534,134 \$ |
- \$ |
| 中山毅永公司 | 毅嘉科技公司 | 同一聯屬公司 | 1,336,428 應收帳款 \$ |
2.77 | - | - | 77,255 | - |
| 公司 BVI-ICHIA |
毅嘉科技公司 | 同一聯屬公司 | 182,497 其他應收款 |
註 | - | - | - | - |
| 378,784 | ||||||||
181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所 在 地 區 … … 等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 年 9 10 國 民 |
至 日 1 月 1 |
日 1 3 月 12 |
|||||||||
|---|---|---|---|---|---|---|---|---|---|---|---|
| 六 表 附 |
幣 予 台 另 新 除 : 位 單 |
為 元 , 仟 外 幣 者 外 明 及 註 |
|||||||||
| 名 司 公 資 投 |
稱 名 司 公 資 投 被 稱 |
區 地 在 所 |
原 本 目 項 業 營 要 主 |
去 末 投 期 始 期 |
期 額 底 年 金 年 資 |
比 末 股數(仟股) |
帳 % 率 |
有 額 金 面 持 |
司 益 公 損 資 期 投 被 本 |
本期認列之投資 ) 損 ( |
註 備 益 |
| 毅嘉科技公司 | 公司 BVI-ICHIA |
Offshore BOX957, P.O.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3,532,566 \$ |
3,532,566 \$ |
108,693 | 100 | 5,067,096 \$ |
58,730 \$ |
64,648 \$ |
司 公 子 |
| Road Centre, Incorporation |
( | ( ) USD108,693 |
) USD108,693 |
||||||||
| Virgin British Tortola, Town, |
|||||||||||
| Islands | |||||||||||
| 公司 美國-ICHIA |
Suite Rey, Del Tierra 1057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 | 118,309 | 118,309 | 4,106 | 100 | 37,283 | 2,428 | 2,428 | 司 公 子 |
|
| 91910 CA Vista, ,Chula G |
( 之國際貿易 |
( ) 4,106 USD |
) 4,106 USD |
||||||||
| U.S.A. | |||||||||||
| 公司 BVI-ICHIA |
公司 馬來西亞-ICHIA |
Prai Tiga Pervshaan Solok 997-A, |
各種電子、通訊(信)電 | 86,152 | 86,152 | 9,000 | 100 | 95,636 | 7,376 | 7,376 | 司 公 子 |
| Prai, 13600 Estate Industrial |
( 腦之各種電子零組件及 |
( ) 3,025 USD |
) 3,025 USD |
( | ) 3,358 USD |
) 259 USD ( |
259 USD ( |
) | |||
| Malaysia Halasia West P.W. |
其材料之製造、加工及 | ||||||||||
| 買賣業務。 | |||||||||||
| LTD. UK. ICHIA |
Tortola, Town, 3152, Box P.O.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140,292 | 140,292 | 4,926 | ( 100 |
) 30,901 |
) 1,424 ( |
1,424 ( |
司 公 子 ) |
|
| Islands Virgin British |
( | ( ) 4,926 USD |
) 4,926 USD |
( | ) -1,085 USD |
) -50 USD ( |
-50 USD ( |
) | |||
| 毅嘉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號國衛中心 151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
經營各項投資業務 | 2,136,000 | 2,136,000 | 75,000 | 100 | 3,799,175 | 45,967 | 45,967 | 司 公 子 |
|
| 室 1004 |
( | ( ) 75,000 USD |
) 75,000 USD |
( | ) USD133,398 |
) 1,614 USD ( |
1,614 USD ( |
) | |||
| 毅嘉國際公司 | TOWN. ROAD 3152, BOX P.O. |
各種電子零組件及其材料 | - | 307,584 | - | - | 3,218 | 3,218 | 2 註 |
||
| Islands Virgin \british Tortola |
之國際貿易 | ( | ) 10,800 USD |
- | ) 113 USD ( |
113 USD ( |
) | ||||
| LTD. UK. ICHIA |
公司 匈牙利-ICHIA |
Banki Park Ipari Komarom 2900 |
橡膠及塑膠按鍵之製造、 | 140,292 | 140,292 | ( 100 |
) 30,901 |
) 1,424 ( |
1,424 ( |
司 公 子 ) |
|
| Hungary 2. U. Domat |
( 加工及買賣業務 |
( ) 4,926 USD |
) 4,926 USD |
- | ( | ) -1,085 USD |
) -50 USD ( |
-50 USD ( |
) | ||
毅 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民 國 10 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 1 日 附 表 七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 為
新 台 幣 及 外 幣 仟 元
| 台 新 |
元 仟 幣 外 及 幣 |
||||||||||||
|---|---|---|---|---|---|---|---|---|---|---|---|---|---|
| 司 公 資 投 被 陸 大 |
項 業 營 要 主 、 稱 名 |
額 本 資 收 實 、 目 |
方 資 投 、 |
出 匯 金 資 、 式 |
比 股 持 、 入 |
投 、 例 |
投 、 益 損 資 |
值 價 面 帳 資 |
資 投 回 匯 及 |
: 形 情 益 損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目 項 業 營 要 主 |
額 本 資 收 實 |
式 ) 方 一 資 註 投 ( |
自 積 額 累 初 金 出 期 匯 資 期 灣 本 台 投 |
出 匯 期 本 匯 |
回 收 收 出 或 |
額 回 金 資 投 |
自 積 額 累 末 金 出 期 匯 資 期 灣 本 台 投 |
公 損 資 期 投 被 本 |
本公司直接或 資 比 投 股 接 間 持 司 益 |
) 認 二 損 ( 期 註 資 本 投 ( 之 例 |
投 價 末 面 期 帳 列 益 ) |
止 已匯回投資收益 期 本 至 截 資 值 |
| 毅嘉蘇州公司 | 橡膠、塑膠按鍵及軟 | 2,477,760 \$ |
(二)B | 2,477,760 \$ |
\$ | \$ - |
- | 2,477,760 \$ |
55,992 \$ |
100 | 46,052 \$ |
3,796,811 \$ |
- \$ |
| 性印刷電路板 | ) 87,000 USD ( |
) 87,000 USD ( |
) 87,000 USD ( |
1,966 USD ( |
) | 1,617 (二)B USD ( |
USD133,315 ( ) |
) | |||||
| 中山毅永公司 | 橡膠及塑膠按鍵 | 484,160 | (二)A | 484,160 | - | 484,160 | 2,706 | 100 | 3,389 | 743,641 | |||
| ) 17,000 USD ( |
) 17,000 USD ( |
- | ) 17,000 USD ( |
95 USD ( |
) | 119 (二)B USD ( |
26,111 USD ( ) |
- ) |
|||||
| 資 投 區 地 陸 大 赴 |
: 額 限 |
||||||||||||
| 累 末 期 期 本 |
出 匯 灣 台 自 計 |
區 地 陸 大 赴 |
額 金 資 投 |
部 濟 經 |
審 投 |
會 | 准 核 |
資 投 |
經 依 額 金 |
投 部 濟 |
定 規 會 審 |
地 陸 大 赴 |
額 限 資 投 區 |
| 2,961,920 NTD |
NTD | 2,961,920 | NTD | 3,422,090 | |||||||||
| USD ( |
) 104,000 |
( | USD | ) 104,000 |
USD ( |
) 120,158 |
| (二)B | |||||||||||
|---|---|---|---|---|---|---|---|---|---|---|---|
| ) | |||||||||||
| 104,000 | |||||||||||
| USD ( |
|||||||||||
| )。 | |||||||||||
| 司 公 |
|||||||||||
| 資 投 |
|||||||||||
| 之 區 地 |
|||||||||||
| 三 第 |
。 | 。 明 |
|||||||||
| : 可 即 |
該 明 註 |
明 註 予 |
註 予 應 |
||||||||
| 別 類 |
請 ( |
應 , |
, 種 |
||||||||
| ) | 種 示 標 |
。 資 |
陸 大 資 |
。 司 |
者 益 損 |
三 列 下 |
|||||
| 104,000 | , 種 |
投 事 |
投 再 |
。 | 公 限 |
: | 資 投 |
為 分 |
|||
| USD | 三 列 下 |
從 區 地 |
司 公 區 |
司 公 A |
有 港 香 |
中 欄 益 |
無 尚 , |
礎 基 列 |
|||
| ( | 為 分 |
陸 大 |
地 三 |
HI C -I |
股 控 |
。 式 |
損 資 |
中 備 |
認 益 |
||
| 區 式 方 |
赴 接 |
第 過 |
I BV A |
嘉 毅 B. |
方 他 |
投 列 認 |
籌 屬 |
損 資 |
|||
| 資 投 |
)直 (一 |
)透 (二 |
)其 (三 |
期 本 |
)若 (一 |
)投 (二 |
|||||
| : 一 註 |
: 二 註 |
||||||||||
C . 其 他 。
(一 )若 屬 籌 備 中 , 尚 無 投 資 損 益 者 , 應 予 註 明 。 (二 )投 資 損 益 認 列 基 礎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 應 予 註 明 。 A . 經 與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合 作 關 係 之 國 際 性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
B. 經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 註 三 : 本 表 相 關 數 字 以 新 台 幣 列 示 。 涉 及 外 幣 者 , 以 財 務 報 告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1 0 9 年 1 2 月 31 日 之 美 金 即 期 匯 率 2 8 . 4 8 )
毅 嘉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及子 公 司 主 要股 東 資訊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表八 附 |
要股 股份 109 主 技 國 嘉科 民 毅 |
及子 31 司 資訊 月 限公 12 東 有 年 |
司 公 日 |
||
|---|---|---|---|---|---|
| 股 | 份 | ||||
| 稱 名 東 股 要 主 |
有 持 |
股 | 持 數 |
比 股 |
例 |
| 法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5,472,481 | 5.03% | |||
| 創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5,468,480 | 5.02% |
誠心、用心、創新、成就無限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