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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g Ching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Oct 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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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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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27 宏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0/17 發言時間 17:19:44
發言人 曾元一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2691-5899-1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取得新北市板橋區埔墘段及新北市中和區光復段土地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2/10/1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板橋區埔墘段262-4、269、269-3、271、271-1、274、283、290、290-7
、291-2、291-3、286及新北市中和區光復段38、44、49、59、62等17筆地號土

2.事實發生日:102/8/8~102/10/1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第一次購入
面積:3901.14平方公尺,約1180.09坪
單價:400,000元/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72,037,840元

第二次購入
面積:1,742.81平方公尺,約527.2 坪
單價:400,000元/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10,88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公司關係人之自然人等14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次購入:
第一次付款(簽約、用印款):總價款50%
第二次付款(尾款):總價款50%

第二次購入:
第一次付款(簽約、用印款):總價款30%
第二次付款(完稅款):總價款40%
第三次付款(尾款):總價款3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專業鑑價機構之鑑價及實價登錄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第一次購入: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237,351,171元整
第二次購入: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105,580,224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第一次購入: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劉詩愷
第二次購入: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劉詩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第一太平戴維斯 劉詩愷 (96)北市估字第00010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會計師意見
第一次購入:
依據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正常價格237,351,171元係以
目前狀況下作為評估,與 貴公司擬交易價格472,037,840元差異達234,686,669元
,差異比率為49.72%,係因內政部審議尚未完成,以現況估計所致。如未來該區域
確定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完成、分配回40%之住宅區土地(建蔽率50%、容積率240%)
且 貴公司容積移轉20%及容積獎勵30%可達成,以 貴公司提供自行評估結果,每坪
售價介於55萬-60萬時,個案毛利率為31%-36%,並參考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
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特定價格為411,616,927元,差異比率為12.8%,則貴 公司之取
得價格應尚屬合理。
第二次購入:
依據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正常價格105,580,224元係以
目前狀況下作為評估,與 貴公司擬交易價格210,880,000元差異達105,299,776元
,差異比率為49.93%,係因內政部審議尚未完成,以現況估計所致。如未來該區
域確定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完成、分配回40%之住宅區土地(建蔽率50%、容積率
240%)且 貴公司容積移轉20%及容積獎勵30%可達成,以 貴公司提供自行評估結
果,每坪售價介於55萬-60萬時,個案毛利率為32%-37%,並參考第一太平戴維斯
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特定價格為183,910,731元,差異比率為12.79%
,則貴 公司之取得價格應尚屬合理。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第一次購入:
喬鈞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含稅新台幣4,720,000元整
第二次購入:
喬鈞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含稅新台幣470,000元整
創得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含稅新台幣1,630,000元整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補充土地存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