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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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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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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暨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青岛海 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年度出口产品结构改善,出口收入增幅超出预期,本公司将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出口产品额度由114.79亿元调增至126.79亿元,增加额度12 亿元,并签署 《业务合作框架之补充协议》。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 方的优势资源,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关于调整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拟以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50亿元提高至不超过66亿元,累计发生额不超 过142亿元提高至不超过155亿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理财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 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 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 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同意本议案。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暨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子学 刘 坚 刘志远

2017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