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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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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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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信视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 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曙明,1952 年 12 月出生,美国克莱蒙特研究生大学管理学博士,南京大 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跨 国经营等。本人长期在南京大学任教,现任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商 学院名誉院长、行知书院院长等职务。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金雨茂物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及截至目前,本人持续保持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会、1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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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 议 |
出席股东 会次数 |
|
|---|---|---|---|---|---|---|---|
| 赵曙明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3 |
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详细审阅了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沟通、了 解相关情况,获取相关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表意见。前述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未提出异 议,除涉及独立董事津贴等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 员,并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2025 年,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 开了 13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9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此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4 次会议。
本人均亲自参与了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详细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会同公司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和承 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密切沟通,推 动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监督公司优化内部控制 制度及有效执行;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的真 实、准确披露;本人参与了与外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外审机构 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及时评价总结年审工作,同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 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通 过关注公司股吧及相关财经网站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舆论情况,积极了解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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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推动公司积极搭建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积极促进公 司与中小股东的互动,畅通公司沟通交流渠道。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其不受损害。
(五)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 与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保持沟通与联系,听取公司管 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的汇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规范运作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并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意见。
前述期间内,公司管理层特别是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 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现场沟通等方式保持联系,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此外,本人亦通过各种方式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积极参 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相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对如下事项 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核: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3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 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议。
2025 年 4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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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2025 年 8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 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2025 年 9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2025 年 12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于公司 2025 年度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进行了认真审阅,确保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 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公司 2025 年度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结合审计 部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该等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能够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3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上述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对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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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5 年 7 月,丁文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独立董事,为 保障公司平稳规范运行,丁文华先生的上述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 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严群教授为公司新的 独立董事。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专业 能力等进行了事前审核。
2025 年 9 月,刘鑫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董事,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平稳规范运行,刘鑫先生的上述辞职自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提名方雪玉女士为公司新的非独立董事。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对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等进行了事前审核。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 3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上述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议,确保该等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地区和行业薪酬水平以 及职务贡献,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25 年 3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 6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及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即将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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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各持 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是否符合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锁条件是否达成等事宜进行了审核,确保上述 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 年 8 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及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限售期及自愿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第二个限售期及自愿 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情况、部分限制性股票满足提前结束自愿延长锁定期 条件情况等进行了事前审议,确保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 2026 年度工作规划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法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为本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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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
署页,无正文)
报告人签字:
赵曙明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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