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2, 2017

56455_rns_2017-03-02_f3542efd-68c6-4e4f-a0d7-854aa60ab9d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青岛海 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全部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 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 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独立董事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 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全面 沟通和了解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对外担保情况: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 (二) 关联交易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 方的优势资源,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三) 现金分红情况: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1

(四)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会计师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编制。

保荐人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和保荐人分 别出具审计和核查意见;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五)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所有业务 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通过持续完善确保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会计 师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2016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该议案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

(六)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 (七)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任会计

  • 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

  • 会开展相关工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2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更好的为公司和股 东服务。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3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子学 刘坚 刘志远

2017 年3 月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