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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09

Dec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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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临2009-36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 2009 年实际经营情况超越年初计划,因此公司预计 2009 年度与海 信进出口、海信通信、赛维电子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年初预计的上限, 故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做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原预计金额 重新预计金额
采购屏等进口件及白
电产品
海信进出口及其子公司 153000 196000
电视出口 海信进出口及其子公司 215000 256000
加工电视电路板 海信通信 2100 3400
电视、机顶盒安装、维
修服务
赛维电子 4000 6000

一、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概况

1、 青岛海信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海信进出口”)

(1) 基本情况: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 号,法定代表人: 林澜,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8 年9 月16 日,营业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业务;承办 “三来一补”业务。

(2) 财务状况: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4,962.05 万元、营业收入为353280.74 万元、净利润为100.92 万元。

2、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通信”)

(1) 基本情况: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 号,法定代表人: 汤业国,注册资本:1210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10 日,营业范围:通信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服务。

(2) 财务状况: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1722.89 万元、营业收入为66388.29 万元、净利润为-4818.21 万元。

3、 青岛赛维电子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维电子”)

(1) 基本情况: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 号崂山区财经中心802 室,法 定代表人:王志浩,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2 年9 月9 日,营业范围: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产品、计 算机、收款机、复印机、照相机的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咨询及配件销 售;自动化信息服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中央空调维修、清洗;体育健身器 材的销售及服务。

(2) 财务状况: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72.14 万元、营业收入为13185.49 万元、净利润为295.24 万元。

(二)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公司”), 海信进出口、海信通信、赛维电子为海信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以上关联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本公司所 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不存在履 约能力障碍和坏账风险,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产 品、服务及款项。

二、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采购、销售电视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价格是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协商 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销售合同确定。

2、 进口业务公司向海信进出口支付的代理费为进口手续费,并签订具体的业 务合同;出口业务中供应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出口目标市场的市价,以及 行业OEM 产品定价水平,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商业磋商确定。

3、 公司接受维修及售后服务、提供维修备件以行业同类服务的市场价为基础, 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商业磋商确定,由双方签订具体的服务合同。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三、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1、 为沿用海信进出口的国际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公司委托海信进出口开拓 国际市场和电视产品出口业务,同时为其保税进口屏和彩管等上游元器件。 2、 海信通信为公司彩电模具及电路板加工的配套单位。

  • 3、 为满足公司彩电售后服务业务增长的需要,公司委托赛维电子承担彩电的 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利用该公司专业化设备和服务网络提高彩电在全国的维修 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本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四、 审议程序

  •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董事会五届八次会议于2009 年12 月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于会议召 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应参会董事八人、实际参会董事八人。会议审议了《关 于调整 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林澜、肖建林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提前将该议案通知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 方的互补优势及资源,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 3、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仍执行原签署的《业务框架协议》,详情如下: 1、 交易方:

甲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乙方:青岛海信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青岛赛维电子信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合作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则本协议自动 续期。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则可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协议。 3、 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4、 运作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 和约定的具体电视及其相关产品、相关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 贸易、维修及售后服务、网络信息服务、能源服务、存贷款金融服务等合同,具 体合同根据需要可以包括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准及保证、 结算方式、交货方式、技术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5、 其他规定: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 议,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下属经营单位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 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 准。

六、 备查文件目录

  • 1、 董事会决议

  • 2、 监事会决议

  •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2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