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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May 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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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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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4-007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5 月 9 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 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通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公司股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2013 年 7 月 2 日-2014 年 5 月 9 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公司股份26125260 股,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2%。请详见同步公告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 2013 年 7 月 3 日《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13-011) 和 2013 年 11 月 1 日《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13-20)。
本次增持前,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47017373 股,占总股本的3.6%;本次 增持后,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73142633 股,占总股本的5.6%。本次增持前, 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75258393 股,占总股本的44.03%;本 次增持后,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01383653 股,占总股本的 46.03%。
二、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 海信电子在增持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 律师核查意见
海信电子具备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 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本 次增持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 《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行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