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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3
Oct 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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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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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3-20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10 月 31 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控股 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通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自2013 年7 月3 日至2013 年10 月31 日,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7310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自2013 年7 月2 日起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至今,海信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22184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增持前,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5189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增 持后,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69201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
增持前,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8013179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4.4%;增持后,海信集团及海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9744274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5.7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维护公司股价,海信电子自首次增持之日起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自 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海信电子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信电子所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