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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Mar 2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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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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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0-08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73号)核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数为8,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4,3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94.2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49,997.7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17日到帐,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 并出具《审核报告》(开元信德深专审字(2009)第139号);2009年12月18日,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浩华会业字[2009]第2772 号)。200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53,182.85万元,当前余额为96,814.9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07 年10 月29 日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 执行。2009 年12 月1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青岛市南第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青岛山东路支行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有效执行,且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户名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青岛市南第一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
| 帐号 | 372005510018170041873 | 3803020139200241775 |
| 募集资金项目 |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 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 塑机)项目 |
- - 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 15.31 亿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投资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 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总投资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若因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 先期投入的,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保证液晶模组产品的供应,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 场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先期已用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截至2010 年1 月31 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5241.61 万元,明细如下:
| 项目名称 | 先期投入金额(万元) |
|---|---|
|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 建设项目 |
7395.70 |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塑机)项目 | 7845.9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1.61 万元,上述置换已于公 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就上述置换情况,公司保荐人及年审会计师已分别出具平安证券《关于对青 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浩华核字[2010]第259 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没有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 2-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海信电器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亦对海信电器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 具了《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浩华核字[2010]第260 号)。
七、附件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董事会决议
-
独立董事意见
-
监事会决议
-
平安证券关于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平安证券关于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 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29 日
- - 3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997.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2.8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2.8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 更项 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 后投 资总 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 机一体化设计制造 及配套建设项目 |
无 | 121997.76 | — | 121997.76 | 42,395.70 | 42,395.70 | 79602.02 | 34.75% | — | 4,466.45 | 是 | 否 |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 (贴片机、注塑机) 项目 |
无 | 28000.00 | — | 28000.00 | 10,787.15 | 10,787.15 | 17,212.85 | 38.53% | — | 596.79 | 是 | 否 |
| 合计 | — | 149,997.76 | — | 149,997.76 | 53,182.85 | 53,182.85 | 96,814.91 | 35.46% | — | 5,063.2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1.61 万元,上述置换已于公司五 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说明: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塑机)项目,承诺效益为达产后年均效益。该项目2009 年实际达产月仅有2 个月,故实际收益与预计达产后年均 收益基本相符。
- 4-
==> picture [163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2 号楼 0086-10-88219191 0086-10-88210558 传真 Website:www.chcncpa.com
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浩华核字[2010]第260 号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电器公 司”)2009 年度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2009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2009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 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信电器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关于 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海信电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1 -
==> picture [163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2 号楼 0086-10-88219191 0086-10-88210558 传真 Website:www.chcncpa.com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信电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该说明关于海信电器公司200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〇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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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273号)核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本次发行股数为8,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4,3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94.24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49,997.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17日到帐,开元信德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审核报告》(开元信德深专审字(2009)第139号); 2009年12月18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浩华会业字[2009] 第2772号)。200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53,182.85万元,当前余额为96,814.9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07 年10 月29 日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009 年12 月1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青岛市南第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和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 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有效执行,且 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户名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青岛市南第一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
| 帐号 | 372005510018170041873 | 3803020139200241775 |
| 募集资金项目 |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 造及配套建设项目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塑 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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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15.31 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投资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项目总投资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因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 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预先投入的,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保证液晶模组产品的供应,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场方面的 领先优势,公司先期已用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截止2010 年1 月31 日,实际投入 金额为15,241.61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
|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 | 7,395.70 |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塑机)项目 | 7,845.91 |
| 合 计 | 15,241.6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1.61 万元,上述置换已于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没有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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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1: | 附表1: | 附表1: | 附表1: | 募集资 |
募集资 |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997.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2.8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2.8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 更项 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液晶电视模组 与整机一体化 设计制造及配 套建设项目 |
无 | 121,997.76 | — |
121,997.76 | 42,395.70 | 42,395.70 | -79,602.06 | 34.75% | — | 4,466.45 | 是 | 否 |
| 平板电视生产 配套(贴片机、 注塑机)项目 |
无 | 28,000.00 | — |
28,000.00 | 10,787.15 | 10,787.15 | -17,212.85 | 38.53% | — | 596.79 | 是 | 否 |
| 合计 | — | 149,997.76 | — |
149,997.76 | 53,182.85 | 53,182.85 | -96,814.91 | 35.46% | — | 5,063.2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1.61 万元,上述置换已于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说明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塑机)项目,承诺效益为达产后年均效益。该项目2009年实际达产月仅有2 个月,故实际收益与预计达产后年均收益基本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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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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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平安证券”)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信电器”)2009 年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手段
平安证券项目组对海信电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 包括:
1、在以下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打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对账单;
| 户名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青岛市南第一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
| 帐号 | 372005510018170041873 | 3803020139200241775 |
-
2、取得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
-
3、将银行对账单、明细账、原始凭证、合同等进行核对;
-
4、现场观察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
5、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等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
建设情况;
- 6、核查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相关内部决策文件。
二、核查结果
-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09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73号)核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数为8,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4,392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4,394.2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49,997.76万元。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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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17日到帐,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 具《审核报告》(开元信德深专审字(2009)第139号);2009年12月18日,国富 浩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浩华会业字[2009]第2772号)。 2、200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200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53,182.85万元,当前余额为96,814.91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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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997.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2.8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82.8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 更项 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 后投 资总 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 机一体化设计制造 及配套建设项目 |
无 | 121997.76 | — | 121997.76 | 42,395.70 | 42,395.70 | 79602.02 | 34.75% | — | 4,466.45 | 是 | 否 |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 (贴片机、注塑机) 项目 |
无 | 28000.00 | — | 28000.00 | 10,787.15 | 10,787.15 | 17,212.85 | 38.53% | — | 596.79 | 是 | 否 |
| 合计 | — | 149,997.76 | — | 149,997.76 | 53,182.85 | 53,182.85 | 96,814.91 | 35.46% | — | 5,063.2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1.61 万元,上述置换已于公司五 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3 -
说明: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塑机)项目,承诺效益为达产后年均效益。该项目2009 年实际达产月仅有2 个月,故实际收益与预计达产后年均 收益基本相符。
- 4 -
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 15.31 亿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投资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 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总投资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若因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 先期投入的,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保证液晶模组产品的供应,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 场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先期已用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截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实际投入金额为 15,241.61 万元,明细如下:
| 项目名称 | 先期投入金额(万元) |
|---|---|
|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 | 7395.70 |
| 平板电视生产配套(贴片机、注塑机)项目 | 7845.9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1.61万元,上述置换已于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海信电器 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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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
__ __ 徐圣能 李红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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