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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PIN — AGM Information 2017
Jun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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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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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平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六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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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案一 ( 董事會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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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承認一0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暨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謹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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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一0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明憲及林姿 妤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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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五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於一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董事會決議 通過及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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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承認案二 ( 董事會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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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承認一0五年度盈餘分配案,謹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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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本公司一0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本公司一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董事會決議通 過,並送請全體監察人審查完畢,出具書面審查報告書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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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討論事項:
討論案一 ( 董事會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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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謹請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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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配合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主管機關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部份條文,公司配合實務運作需求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序」部份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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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原條文與修正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選舉事項:
( 董事會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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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謹請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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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本公司第十七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於本次股東常 會改選九名董事(含兩名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三名。當選之董監事任期為三年, 自民國一0六年六月二十日起至民國一0九年六月十九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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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二百一十六條之一 之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學歷、經 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議事手冊。
討論事項:
討論案二 ( 董事會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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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謹請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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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 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 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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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可能發生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公司董事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提 請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