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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Nov 13, 2018

52314_rns_2018-11-13_f8c00f34-a252-4985-bd4f-e0c4c9e64787.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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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mathcal{C}^{\mathcal{C}}$ .

$\sim$

$\overline{\alpha}$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第二季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話: (02)2659-9838 電

$\sim$

$\alpha$

$\blacksquare$ 錄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3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overline{4}$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5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6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tau$
八、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 \sim 13$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1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7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7 - 30$
(七)關係人交易 $30 - 31$
(八)質押之資產 3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2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3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2
$(+)$ 其
$32 - 3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5 - 3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6
3.大陸投資資訊 $36 - 37$
(十四)部門資訊 37

$\approx$

$\tilde{\nu}$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核閱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前言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 表,與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權益變動 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 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之核 閲」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 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 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份非重要子公司,係依該等 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閲之財務報告為依據,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之 資產總額分別為51,809千元及95,344千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56%及3.27%;負債總額分 別為8,704千元及6,555千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0.43%及0.35%;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 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綜合損益分別為20.082 千元、5,817千元、1,071千元及(167)千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之27.84%、(1.99)%、1.15%及 $0.05\%$

除上段所述者外,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七)所述,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 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15,850千元及17,887千元, 暨民國一 ○七年及一○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採用權 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934)千元、(713)千元、(2,817)千元及(2,381)千元,係 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依據。

KPMG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倘經會計師核 閲,對合併財務報告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 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 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七 年及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狀況,與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及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 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 查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07866號 民國一〇七年八月九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6.6.30
106,12.31
107.6.30
*


$\frac{5}{6}$




$\overline{5}$
544,974
Z
734,099
$\mathfrak{D}0$
666,944
$\mathfrak{a}$
63,187
$\mathbf{c}$
79,826
E
95,454
35
1,016,639
55
1,134,684
35
1,137,385
$\overline{\phantom{0}}$
38,308
$\mathbf{z}$
49,160
38,937
$\mathcal{L}$
67,958
21,494
7,923
14,529
19,041
13,967

40,000
40,000
40,000
$\overline{61}$
1,785,595
$\frac{1}{2}$
2,078,304
$\frac{60}{ }$
2,000,610
$\omega$
80,000
$\mathbf{c}$
60,000
Ē
40,000
2,205
2,292
2,292
3
82,205
$\mathbf{\hat{c}}$
62,292
Γ
42,292

1,867,800
န္တ
2,140,596
$\frac{61}{3}$
2,042,902
$\overline{4}$
1,285,008
$\overline{31}$
990,024
33
1,090,024
13,080 $\frac{4}{3}$
1,285,008

990,024
$\frac{4}{3}$
1,103,104
3
74,977
N
74,977
44,977
٠
٠
34,495
$\epsilon$
(294, 984)
$\mathfrak{a}$
74,643
4
125,243

(18, 501)

(34, 495)

(39,905)
මු
36
(238, 508)
1,046,500
$\overline{34}$
m
1,105,149
115,125
m
59
164,810
1,267,914
$\frac{100}{20}$
2,914,300
$\frac{20}{20}$
3,245,745

3,310,816
الی
會計主管:林哲仁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一日及六月三十日
子公司
十川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六(九)及八)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税负债 其他流動負債 -年内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婚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一三)): 普通股股本 待分配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 其他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權益總計
负债及權益總計 甘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除题的有限公司及
合併資產負債表
二十日僅經核關
PEEE
ш
弘德國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六
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
106.6.30
106.12.31
107.6.30
$ \mathcal{E} $

≮∣
∣%

$\mathbb{R}$
∣∗

41
2100
$\Xi$
318,569
$\overline{a}$
324,892
$\Xi$
446,812
69
2170
10,925
$\mathbf{z}$
45,715
$\overline{\phantom{0}}$
25,365
2180
$\mathcal{C}$
1,719,367
$59\,$
1,905,918
56
1,852,116
2200
$\mathcal{L}$
49,258
$\overline{ }$
47,549
$\mathbf{z}$
51,504
2230
8,026
7,843
7,993
2300
$\overline{a}$
567,863
$\overline{17}$
553,826
$\approx$
645,531
2322
n
142,909
$\infty$
249,259
6
199,308
$\sim$
55,678
$\sim$
68,485
42,248
$\mathfrak{g}$
2,872,595
c
99
3,203,487
န္တ
3,270,877
2540 2600
ò.
Î,
۰
٠
٠
4,273
5,516
$\,$
4,273
٠
î
17,887
$\overline{ }$
18,667
15,850
3110
٠
5,596
6,195
6,044
3150
٠.
3,239
×
3,142
×
3,142
9,467
J.
9,981
10,630
3200
$\overline{\phantom{0}}$
41,705
$\overline{ }$
42,258
$\overline{\phantom{0}}$
39,939
3320 3350 3400
2,914,300

3,245,745

3.310,816
$\frac{1}{2}$

經理人:劉彦輝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0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
115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十五)及八)
117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五))
12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五)及七)
1210
存貨(附註六(六))
130X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1476
其他流動資產
1470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
1517
(一) 太祖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
154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賣(附於六(七))
155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6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84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9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00€
董事長:棄佳紋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天十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五)(十六)
%
%
%
%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及七) \$2,185,756 100 2,100,313 100S 4,245,769 100 3,990,504 100
5000 營業毛利 2,074,608 $-95$ 2,014,967 $\frac{96}{9}$ 4,040,690 95 3,806,718 95
111,148 5 85,346 4 205,079 5 183,786 - 5
61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一)及七):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47,239 2 96,119 5 96,616 $\overline{2}$ 150,451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3,650 $\mathbf{1}$ 18,300 1 46,087 $\mathbf{1}$ 34,486 $\mathbf{I}$
4,862 4,582 10,110 8,727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附註六(四)(五)) (13, 844) ÷. W. × (14,200) $\equiv$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損)
61,907 3 119,001 6 138,613 193,664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49,241 $\overline{2}$ (33, 655) (2) 66,466 2 (9, 878)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八))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三)(七)(十八)) 1,433 577 3,813 6,559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八)) 2,464
(4, 857)
$\overline{\phantom{a}}$
$\tilde{\phantom{a}}$
$(273,339)$ $(13)$
(2,962)
÷, 3,447
(9, 415)
(282, 522) (7)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七)) (1,934) (713) (2,817) $\sim$ (6, 164)
(2,381)
7900 税前淨利(損) 46,347 2 $(310,092)$ $(15)$ 61,494 $\overline{2}$ (294, 386) $\sim$
7950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十二)) 4,702 (6,107) $\sim$ (17, 181) 844 (7)
本期淨利(損) 41,645 2 $(303,985)$ $(15)$ 78,675 $\overline{2}$ (295, 230) (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0,484 - 1 11,217 -1 14,090 (57, 829)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0,484 11,217 14,090 (57, 829)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0,484 11,217 $\overline{1}$ 14,090 (57, 829) (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72,129 (292, 768) (14) 92,765 (353,059) (8)
本期淨利(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41,645
2 $(303,988)$ $(15)$ 78,675 2 (294, 984) (7)
8620 非控制權益 3 (246) $\sim$
本期淨利(損) 41,645 2 (303,985) (15) 78,675 (295, 230) $\sqrt{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72,129
3 $(298, 253)$ $(14)$ 92,765 2 (343, 158) (8)
8720 非控制權益 5,485 $\overline{\phantom{a}}$ (9,901) $\sim$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72,129 $\overline{\mathbf{3}}$ (292,768) (14) 92,765 (353, 059) $_$ (8)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元) 0.38 (2.37) 0.75 (2.30)

5932 催經核閱, 按依 被公認客計準則查核
弘億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台群球合損益表

œ 及子公司
$\frac{1}{2}$
至六月
$\overline{\mathbf{m}}$

○七年及
民國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國外營運機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醉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换算之兒換 量之權益工具投 公司業主 非控制
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 餘公稽 餘公積




權益總計 權益總額
民國─○六年一月1日祭額 1.285,008
06.51 04.18 135,721 29,673 29,673 1,389,658 1.455
51
1,471,1
本期净利(損) (294, 984) (294, 984) (246) (295, 23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ī (48, 174) (48, 174) (48, 174) (9,655) (57, 82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4,984) (48, 174) (48, 174) (343, 158) (9.901) (353.059)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104, 18) 104,181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31,540) 31,540
非控制權益 ۱ 554) (71, 554)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日餘額 \$1,285,008 74,977 (294, 984) (18, 501 (18, 501) 1,046,500 ۱ 1,046,500
民國一○七年一月1日餘額 990,024
74,977 74,643 (34, 495) (34, 495) 1,105,149 1,105,149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1 19,500 ı (19,500) (19,500)
期初重編後餘額 990.024 74,977 94,143 (34, 495) (19, 500) (53,995) .105.149 1,105,149
本期淨利 1 78,675 78,675 78,67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4.090 14,090 14,090 14,09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78,675 14.090 14.090 92,765 92,765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4,495 (34, 495)
普通股股票股利 13,080 ï (13,080)
現金增資 100,000 ï (30,000) 70,000 70,000
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日餘額 \$1,090,024 13,080 44,977 ۱ 34,495 125,243 (20, 405) (19,500) (39.905 1,267,914 1,267,914

HHKC
HHKC

會計主管:林哲仁

經理人:劉彦輝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

$2-9-$

董事長:葉佳紋

$\overline{\phantom{a}}$

胆多 D 僅經核閱,本來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德國際度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一〇七年及 2012年1月1日 星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年1月至6月 - 106年1月至6月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損) 61,494
\$
(294, 386)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451 1,363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數/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14,200) 44,002
利息費用 9,415 6,164
利息收入 (1,218) (83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2,817 2,381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 104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77,525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 733) 330,70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減少 20,412 2,890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57,984 (41, 488)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減少 9,22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305) 7,416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3,707 (11, 538)
存貨增加 (91,705) (88, 718)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26,237 2,33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6,330 (119, 88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15,628 (56, 551)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 2,701 318,736
其他應付款減少 (10,223) (22, 604)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其他營業負債減少
(5,074) (6,23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16)
調整項目合計 3,032 233,23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7,629 444,052
收取之利息 79,123
1,218
149,666
支付之利息 836
(6,164)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9, 415)
(40)
9.02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0,886 153,36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277) (941)
喪失控制之子公司現金影響數 $\overline{\phantom{a}}$ (188, 486)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49,951 30,852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649) 26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8,025 (158, 30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100,072 544,974
短期借款減少 (1,167,227) (753, 732)
舉借長期借款 (20,000) 120,000
現金增資 70,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7, 155) (88, 758)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0,164 (77, 16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21,920 (170, 86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24,892 489,43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46,812
s
318,569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彥輝 $\sim7$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第二季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 註冊地址為台北市瑞光路188巷51號4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 業項目為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七年八月九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 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 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建造合 約」及相關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 額。合併公司採累積影響數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以前期間之 比較資訊無須重編而係繼續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及 相關解釋,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累積影響數係調整民國一〇七年 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

此項會計政策變動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 銷售商品

針對產品之銷售,過去係於商品交付至客戶場址時認列收入,於該時點客戶 已接受該產品,且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於該時點認列收 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能收回,且不再繼續參與對 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係於客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列 收入。

(2)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對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 告無重大影響。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以下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或 IFRS 9)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以下稱國際會計 準則第三十九號或IAS 39), 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由於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合併公司採用修正後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一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規定於綜合損益表將金融資產之減損列報為單行項 目,先前合併公司係將應收帳款之減損列報於推銷費用。此外,合併公司採用修正 後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金融工具:揭露」揭露民國一〇七年資訊,該等規 定通常不適用於比較期資訊。

合併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導致之會計政策重大變動說明如下: (1)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分類

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二類,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資產之分類係以持有該金融資產 之經營模式及其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並刪除原準則下持有至到期日、放款 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合合約包含之主契約若屬該 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而係評估整體混合金融工具 之分類。合併公司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及相關利 益及損失之認列之會計政策說明請詳附註四(三)。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對合併公司之金融負債會計政策無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新減損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但不適用於 權益工具投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信用損失之認列時點早於國際會計 準則第三十九號下之認列時點,請詳附註四(三)。

(3) 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指 定。
  •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次適用日之金融資產分類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該金融資產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新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及說明如下(金融負債之衡量種類及帳面金額未改變);

IAS39 IFRS9
金融資產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放款及應收款 324,892 攤銷後成本 324,892
權益工具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1)
4,27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4,273
應收帳款淨額 放款及應收款 1,905,918 攤銷後成本 1,905,918
其他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 55,392 摊銷後成本 55,392
其他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249,259 攤銷後成本 249,259

註1:該等權益工具(包括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代表合併公司意圖長期 持有策略之投資,按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合併公司於 初始適用日指定該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因 此,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其他權益項目及保留盈餘分別減少19,500千 元及增加19,500千元。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自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之調節 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調節表如下:

106.12.31
IAS 39
帳面金額
重分類 再衡量 107.1.1
IFRS 9
帳面金額
107.1.1
保留盈餘
調整數
107.1.1
其他權益
桐整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備供出售(包括以成本衡量)IAS 39期
初數
S 4.273 (4,273) ï - 10 GET
備供出售重分類至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4,273 19,500 (19,500)

4,273 4,273 19,500 (19,500)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一〇七年七月十七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4857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 司應自民國一〇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曾按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具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 「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 告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新準則針對承租人採用單一會計處理模式將租賃交易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並以 使用權資產表達其使用標的資產之權利,以租賃負債表達支付租賃給付之義務。此 外,該等租賃相關之費用將以折舊及利息取代現行營業租賃下以直線基礎認列租金 之方式表達。另對於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提供認列豁免規定。出租人之 會計處理則維持與現行轉則類似,亦即,出租人仍應將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 租賃。

合併公司預估前述修改對合併財務報告產生潛在影響,惟尚未完成細部評估。 而實際適用後對初次適用日財務報表之影響將視未來情況,包括折現率、租賃組 合、對行使租賃延長之選擇權之評估及是否採用權宜作法與認列豁免而定。

截至目前為止,合併公司評估適用新準則最重大的影響係針對現行以營業租賃 承租辦公處所、工廠廠房及倉儲地點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惟金額尚待進一步 評估;而對於現行以融資租賃處理之合約則無重大影響。此外,合併公司預期新準 則之適用並不影響其借款合約所約定最大融資槓桿成數之遵循能力。

(1)判斷合約是否包含租賃

合併公司簽訂一法律形式非屬租賃之合約,該合約依據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四號評估包含一項設備之租賃,於過渡至新準則時,合併公司得選擇:

• 針對所有合約適用新準則規定之租賃定義;或

• 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而不重新評估合約是否為或包含租賃。

合併公司預計於過渡時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豁免租賃定義之重評估,亦即,合 併公司係將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前所簽訂之所有合約適用現行規定之租賃定 義。

(2) 過渡處理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之合約,得就所有合約選擇:

• 完全追溯;或

• 修正式追溯及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

合併公司預計採用修正式追溯過渡至新準則,因此,採用新準則之累積影響 數將認列於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之開帳保留盈餘,而不重編比較期資訊。

於採用修正式追溯時,現行準則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得以個別合約為基 礎,於過渡時選擇是否採用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合併公司尚在評估採用該 等實務權宜作法之潛在影響。

針對合併公司為轉租交易之中間出租人之合約,經評估無須進行任何調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 認可之準則及解釋。

注字冒货印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细古人攻士

上表所列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均不攸關。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 務報告未包括依照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 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編製之整份年度合併財 務報告應揭露之全部必要資訊。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與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 務報告相同,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二)合併基礎

Contract Contract

1.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紫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7.6.30 106.12.31 106.6.30
本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簡稱G.M.I. (BVI))
投資控股公司 100 % 100 % 100 %
G.M.I. Technology (BVI) Harken Investments
Co., Ltd
Limited
(簡稱Harken)
投資控股公司 100 % 100 % 100 %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

(簡稱永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投資控股
100 % 100 % 100 % 註3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
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上海)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100 % 100 % 100 % 註3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
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永達(深
圳)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100 % 100 % 100 % 註3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
限公司
(簡稱宏達富通)
電子零組件買賣 100 % 100 % 100 % 註3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簡稱弘威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 51 % 51 % 51 % 註1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
限公司
弘憶創業孵化器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孵化器)
創業孵化器經營管
100 % 100 % %
×.
註2及3

註1:該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間經香港法院裁定頒布清盤令,雖法院已受理該公司提出之 撤銷清盤上訴,但因考量該公司已自民國一〇六年一月開始由香港法院暫時接管,未能 有效確認可取回控制之時間,致使合併公司喪失對其之控制,故自民國一○六年六月三 十日起不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訴訟進度請詳附註十二(三)。

  • 註2:該子公司係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成立。
  • 註3:係非重要子公司,其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核閱。

2.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三)金融工具(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捐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 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 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累積之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除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認列於損 益外,其條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透過其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屬權益工具投資 者,則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不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 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捐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 力口。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 額款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frac{\partial \mathbf{D}}{\partial \mathbf{D}} \mathbf{1} = \frac{1}{2\pi} \frac{\partial \mathbf{1}}{\partial \mathbf{D}} \quad \text{for} \quad \mathbf{D} = \frac{1}{2} \mathbf{D} \quad \text{for} \quad \mathbf{D} = \frac{1}{2} \mathbf{D} \quad \text{for} \quad \mathbf{D} = \frac{1}{2} \mathbf{D} \quad \text{for} \quad \mathbf{D} = \frac{1}{2} \mathbf{D} \quad \text{for} \quad \mathbf{D} = \frac{1}{2} \mathbf{D} \quad \text{for} \quad \mathbf{D} = \frac{1}{2}$

• 違約, 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Commission

call about the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而 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備抵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合併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產生足夠 之現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 合併公司回收谕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四)客户合約之收入(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 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 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 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 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 之權利。

(五)員工福利

期中期間之確定福利計畫退休金係採用前一年度報導日依精算決定退休金成本 率,以年初至常期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報導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 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

(六)所得稅

合併公司係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第B12段規定衡量 及揭露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係以期中報導期間之稅前淨利乘以管理階層對於全年度預計有效稅率 之最佳估計衡量,並依預計全年度當期所得稅費用及遞延所得稅費用之比例分攤為當 期所得稅費用及遞延所得稅費用。

期中期間法定所得稅率變動時,其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數係一次認列於該稅率變 動之期中報導期間。

所得稅費用直接認列於權益項目或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者,係就相關資產及負債於 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以預期實現或清償時之適用稅 率予以衡量。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 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於採用合併公司會計政策時所作之重大判斷以及估計 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與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致。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合併 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時須採用 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四)。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與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尚無重大差異,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7.6.30 106.12.31 106.6.30
庫存現金 4.658 5,654 8.239
支票及活期存款 442,154 319,238 310,330
446,812 324,892 318,569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7.6.50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一德信創業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4,273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 三十日係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第二季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損失未 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2.上述金融資產未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

(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106.12.31 106.6.30
S 4273 5,516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 係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日該等資產係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因潢填科技(股)公司發生財務困難,於評估後對 所持有之股票投資認列19,500千元之減損損失,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上述金融資產未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之擔保。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07.6.30 106.12.31 106.6.30
應收票據 25,441 45,853 10,958
應收帳款 2,159,631 2,217,615 2,035,178
減:備抵呆帳 307,591 311,835 315,844
1,877,481 1,951,633 1,730,292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 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 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 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日應收票據及應 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預期
信用損失
未逾期 1,857,991 0.83% 15,356
逾期90天以下 35,575 2.05% 729
逾期超過180天 291,506 100% 291,506
2,185,072 307,591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係採用已發生信用損失模式考量應收 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備抵呆帳。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已 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12.31 106.6.30
逾期60天以下 18,796 15,336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7年 106年
1月至6月 1月至6月
期初餘額(依IAS39) 311,835 612,472
初次適用IFRS 9之調整
期初餘額(依IFRS 9) 311,835
認列之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9,821) 19,587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2,052)
外幣換算損益 5,577 (41, 146)
其他-合併個體減少影響數 (273, 017)
期末餘額 307,591 315,844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作為短期借款及融資 額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合併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 (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合併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 銀行承擔。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提供本票分別為150,000千 元及210,000千元予銀行作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合併公司取得按合 約約定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 付款時再行收回,此外,合併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於報導日尚未到 期之讓售應收帳款相關資訊如下:

107.6.30
銀行所給予 已預支 保留款(列於其他 重要之
轉售金額


除列金額
5,820 150,000 4,656 3.23% 1,164 5,820
除列金額
6,675 150,000 5,340 2.44% 1,335 無追索權 6,675
銀行所給予 已預支 保留款(列於其他 重要之
轉售金額


應收款項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5.929
£.
210,000 4,743 1.89% 1,186 無追索權 5,929
轉售金額 銀行所給予


已預支

利率區間%
利率區間%
應收款項下)
106.12.31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利率區間%一
106.6.30
移轉條件
無追索權
重要之
移轉條件

(五)其他應收款

107.6.30 106.12.31 106.6.30
其他應收款 \$ 51,504 47,549 49,258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38,260 41,966 43,725
減:備抵呆帳 (30, 267) (34, 123) (35,699)
S 59,497 55,392 57,284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無已逾期但未減損其他應收 帳款。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其他應收款備抵呆帳 變動表如下: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期初餘額(依IAS39) 34,123 9,316
初次適用IFRS 9之調整
期初餘額(依IFRS 9) 34,123
認列之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4,379) 24,415
外幣換算損益 523 1,968
期末餘額 30,267 35,699

■ (六)存 貨

107.6.30 106.12.31 106.6.30
00 645,531 553,826 567,863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5,963千元及7,951千元、 8,306千元及7,428千元,並已認列為銷貨成本。

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日、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 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7.6.30 106.12.31 106.6.30
關聯企業 đ 262,787 265,604 270,498
累計減損 (246.937) (246,937) (252,611)
ъD 15,850 18,667 17,887

1.合併公司之被投資公司-弘威電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喪失對其之控制,並 改以權益法衡量,經合併公司評估收回弘威電子公司投資款之時間具不確定性,因 而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提列減損損失258,025千元。

2.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重大影響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重大影響之 與合併公司間 主要營業場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個體名稱 關係之性質 所/公司
註冊之國家
107.6.30 106.12.31 106.6.3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為電子零 香港 51.00 % 51.00 % 51.00 %
組件買賣,為本公
司拓展中國地區市
場之策略聯盟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107.6.30 106.12.31 106.6.30
流動資產 498,925 498,925 510,388
非流動資產 8
流動負債 (14, 743) (14,743) (15,081)
淨資產 S 484,190 484,190 495,315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淨資產 S 237,253 237,253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246,937 246,937 495,315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營業收入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501)
其他綜合損益 (19,705)
綜合損益總額 $\blacksquare$ (20, 206)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 (215)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受法院凍結銀行存款 餘額分別計474,200元及485,095元,列於「流動資產」項下。

107年1月至6月
合併公司對重大影響之個體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即期初餘額)
an terminatorial de la contra de la componenta de la contra de la contra de la contra de la contra de la con tra

3.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 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07.6.30 106.12.31 106.6.30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
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15,850 18,667 17,887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
份額: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本期淨損 S (1,934) (713) (2,817) (2,381)
其他綜合損益 -
綜合損益總額 (1,934) (713) (2,817) (2,381)

4.檐 保

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日、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 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5.未經核閱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弘威電子 有限公司係依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認列外,餘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 務報告計算。

(八)喪失對子公司控制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因弘威電子公司,目前已由香港破產管理署監 管,經評估已喪失對其之控制,故自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不納入合併報告編製個 體,相關訴訟進度請參閱附註十二。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弘威電子公司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106.6.30
應收帳款 \$
291,940
備抵呆帳-應收帳款 (273, 017)
其他應收款 99
預付費用 6,271
受限制資產 485,095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5,081)
先前子公司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495,315

معاند

(九)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7.6.30 106.12.31 106.6.30
無擔保銀行借款 œ 294,131 294,756 419,230
擔保銀行借款 372,813 439,343 125,744
S 666,944 734,099 544,974
尚未使用額度 739,442 969,695 783,761
利率區間 $1.35\% \sim 3.56\%$ 1.35%~2.92% $1.35\%$ ~2.28%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新增金額分別為1,100,072千元 及544,974千元,利率分别為1.35%~3.56%及1.35%~2.28%,到期日分別為民國一 ○七年七月至九月及民國一〇六年七月至九月;償還之金額分別為1,167,227千元及 753.732千元。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7.6.30 106.12.31 106.6.30
無擔保銀行借款 ۵D 80,000 100,000 12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60,000 80,000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1.7\%$ $1.7\%$ $1.7\%$

(十一)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因前一年度報導日後未發生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 性事項,故合併公司採用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精算決定之退休 金成本衡量及揭露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

合併公司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營業費用 102 101 202 202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如下,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營業費用 2,727 2.393 5,191 4.766

(十二)所得税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七年及一〇六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當期產生 4.869 (6,109) 7,635 954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67) (24, 816) (110)
所得稅費用(利益) 4,702 (6,107) (17, 181) 844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並無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四年度。

(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間資 本及其他權益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 $\equiv$ ).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於民國一 ○七年二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7元之價格發行普通股10,000千股,每股面額10 元,股本增加計100,000千元,以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九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 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7.6.30 106.12.31 106.6.30
發行股票溢價 44,941 74,941 70,058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
值之變動數
36 36 36
員工認股權 4,883
44,977 74,977 74,977

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 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 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1)$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擬決議民國一〇六年盈 餘分配案及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〇五年虧損撥補案, 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400 - 40 = 20$

100年度
配股率(元)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0.12 13,080

(十四)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 41,645 (303,988) 78,675 (294, 984)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千股) 109,002 128,501 105,300 128,501
基本每股盈餘(元) S 0.38
(2.37)
0.75 (2.30)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股東會決議無償配股,於合併報告日前尚無 訂定增資基準日,若此無償配股於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發生,其擬制之追溯調整每股 盈餘如下: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基本每股盈餘 0.38 (2.34) 0.74 (2.27)
(十五)客户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WELL-REPORT 107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主要地區市場:

\$ 145,474 300,734
其他國家 2,040,282 3,945,035

S 2,185,756 4,245,769
3,622,352
590,883
32,534
4,245,769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六)。 2.合約餘額

107.0.30 107.I.I
應收帳款及票據 \$
2,185,072
2,217,615
減:備抵損失 (307, 591) (311.697)
1,877,481 1,905,918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105000$

$407.44$

(十六)收

$\lambda$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收入明細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商品銷售 2,100,313 3,990,504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五)。 (十七)員工及董監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 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 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 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及 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因 金額微小,而暫不估列,民國一〇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因累積虧損而未估列員工及董監酬勞。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 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因虧損而未提列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 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left( \bullet \right)$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利息收入 823 527 1,218 836
610 2.595 5.723
1.433 577 3.813 6,559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外幣兌換損益 2.499 4.327 3,886 (4,820)
什項支出 (35) (141) (437) (73)
處分及報廢資產損失 (2) (104)
減損損失 (277, 525) (277, 525)
2,464 (273, 339) 3,447 (282, 522)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4.826) (2,939) (9,328) (6,109)
應收帳款債權移轉 31 (23) '87 (55)
(4.857) (2.962) (9.415) (6, 164)

(十九)金融工具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及因金融工具而暴露於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之情形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 報告附註六(十六)。

1.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7.6.30 106.12.31 106.6.30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S. 87,905 30,460 2,677,586 109,687 29.760 3,264,290 80,657 30.420 2,453,586
人民幣 853 4.593 3,918 1.168 4.570 5,337 1,663 4.486 7,460

1,636 3.881 6,349 1,609 3.808 6,126 1,463 3.897 5,701
107.6.30 106.12.31 106.6.30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82,681 30.460 2,518,463 80,425 29.760 2,393,459 61,689 30.420 1,876,579
271 3.881 1,052 631 3.808 2.404 1,273 3.897 4,961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及人民幣貶值或 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8,417千元及29,260千元。兩期分析係 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3,886千元及(4,820)千元。

2.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 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 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 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07.6.30
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
開報價權益工具
S
4,273
4,273 4,273
٠ 106.12.31
公允價值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股票 Я
4,273
106.6.30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二級 第三級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
股票 5,516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工具依其決定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來源區分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現金流量折現模型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 設為藉由將被投資者之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按反映貨幣時間價值與投資風險之報 酬率予以折現後衡量。

(3)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權益證券投資。

合併公司歸類為第三等級之無活絡市場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 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無活絡市場之權
益工具投資
評價技術
市場法(可類比
上市櫃公司同業
股價淨值比)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 股價淨值比乘數
$(107.6.30$ 為15~20)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07.6.30$ 為30%)
ALL AND LITTLE AT THEFT AND
輸入值與公允
價值關係
· 股價淨值比乘數愈
高,公允價值愈高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價愈高,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一無活絡市場之權
益工具投資
淨資產價值法 ・浄資産價值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07.6.30$ 為30%)
愈低
・不適用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價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香卡不可期容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與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 所揭露者無重大變動。

(廿一)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資本管理目標、政策及程序與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揭露者一 致;另作為資本管理之項目之彙總量化資料與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揭露者 亦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八)。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弘威電子)
合併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公司
潢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潢填科技)
合併公司之投資公司
v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瑞昱)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以下簡稱Realtek Singapore)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進 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其他關係人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其他關係人-瑞昱 1,104,705 981,495 2,343,405 1,819,574
其他關係人
-Realtek Singapore
615,108 694,394 1,150,062 1,461,973
S 1,719,813 1,675,889 3,493,467 3,281,547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 可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2.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7.6.30 106.12.31 106.6.3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7,993 7,843 8,02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30,267 34,123 35,699
備抵呆帳 其他關係人 (30,267) (34, 123) (35,699)
7.993 7,843 8,026

3.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7.6.30 106.12.31 106.6.30
應付關係人款項 瑞昱 787,313 960,886 678,970
應付關係人款項 Realtek
Singapore 350,072 173,798 337,669
1,137,385 1,134,684 1,016,639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3.935 4.472 11.469 10,534
退職後福利 95 193 181
S 4,032 4,567 11,662 10,715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7.6.30 106.12.31 106.6.30
其他
定期存款(列於
金融資產 項下)
銀行借款額度及法 \$
院保證(註1)
199,308 249,259 142,909
應收帳款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
狀及擔保借款 304,712 84,807 114,545
504,020 334,066 257,454

註1: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日、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止,合 併公司為保全東華客戶提供之擔保品,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法院 提出凍結擔保品,並由合併公司提供相當比例之資產作為保證,保證金額分別 為6,889千元、6,857千元及6,728千元(列於「其他金融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合併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

107.6.30 106.12.31 106.6.30
進貨履約保證 228,794 224,576 242,110
(二)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107.6.30
787,792
106.12.31
654,720
106.6.30
888,633
(三)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債權移轉而開立擔保本票金額如下, 其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四):
應收債權移轉開立擔保本票 S. 107.6.30
150,000
106.12.31
150,000
106.6.30
210,000
(四)合併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
107.6.30 106.12.31 106.6.30
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稅費 2,500 2,500 2,500

(五)合併公司為向廠商購買貨物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三十 日、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分別為746,040千元、746,040千元及 481,04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十二、其 他
  •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能别
107年4月至6月 106年4月至6月
質別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屬於營業
本者費
屬於營業
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註) 34,500 34,500 32,976 32,976
勞健保費用 $\blacksquare$ 1,928 1,928 $\blacksquare$ 1,955 1,955
退休金費用 2,829 2,829 2,494 2,494
董事酬金 $\blacksquare$ 50 50 ۰ 115 11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35 435 ω, 549 549
折舊費用 ۰ 728 728 715 715


107年1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質別
成本者 「費」
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69,247 69,247 67,616 67,616
勞健保費用 3,914 3,914 3,924 3,924
退休金費用 ۰ 5,393 5,393 4,968 4,968
董事酬金 164 164 167 167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664 2,664 2,620 2,620
折舊費用 1,451 1,451 1,363 1,363

(二)營運之季節性:

合併公司之營運不受季節性或週期性因素影響。

$(\equiv)$ 其 仙.

1.應收帳款保全訴訟:

  • (1)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七月間因鼎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法院聲請 支付命令,惟鼎峰公司就其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並與本公司協商清償。故本公司 於民國一○五年八月間改向其聲請本票裁定,並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間經法院 裁定確認。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 列減損損失計14,982千元(港幣3,860千元)。惟截至報告日止,尚未收取款項。
  • (2)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間因安尼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法院聲請訴 訟,並經法院判決求償勝訴,惟安尼數字公司就其判決結果提出上訴,經二審開 庭結果維持原判,並於民國一〇六年九月間取得法院發出之強制執行立案通知 書。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 損失計13,669千元(港幣3,686千元),於民國一〇七年第二季收回款項計7,114千元 (港幣1,997千元)。
  • (3)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一月間因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上海 法院聲請民事訴訟,惟於民國一○六年五月,上海法院不受理並將訴狀退回,本 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七月間向深圳公安局,針對上海海容公司大股東提起刑事訴 訟,惟於民國一〇六年九月,由深圳公安局通知不立案,本公司目前已向深圳法 院針對上海海容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經法院同意受理,並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 十一日進行開庭。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 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28,272千元(港幣7,285千元),惟截至報告日止,尚未收取法 院判決結果通知。

(4)本公司因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且東華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間向法 院聲請清盤,並於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中減少本公司之表決權。故本公司於民國 一〇五年八月間向香港法院聲請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決議無效,經法院於民國一 ○六年八月間判決,東華公司需重開債權人會議,並承認本公司之表決權,故東 華公司於同月重開債權人會議,並由本公司提名之清盤人接手處理清盤事宜,截 至目前為止,清盤人尚在確認東華公司帳面資料。本公司並同時向大陸法院申請 針對東華公司負責人之房產擔保,要求其償還承擔擔保之人民幣5,000千元,並先 行將其房產凍結,截止目前已開庭二次,目前仍在審理中。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191,855千元(港幣51,741千元),並於民國一〇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提列減損分別 為191,855千元(港幣51,741千元)及195,754千元(港幣47,079千元),截至民國一〇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全數提列減損損失。

2.被投資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清盤訴訟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九月間,因營運考量終止代理東芝電子亞洲 有限公司及東芝電子(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芝公司)Flash與Discrete之業務, 並依雙方協議將前述貨品之庫存存貨退回予東芝公司。惟東芝公司認為弘威電子公 司退回之貨品價值下跌而於民國一〇四年十一月發出信函要求弘威電子公司支付款 項美金16,778千元。弘威電子公司業已委請律師,並經律師評估認為其已依雙方協 議及代理合約退回貨品以抵銷尚未支付之貨款,已無義務支付任何款項予東芝公 司。

東芝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間,因上述協商不果,向法院提出對弘威電子公 司之清盤呈請。弘威電子公司亦於同時向法院提出剔除清盤呈請之法院程序。惟於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經由法院裁定駁回剔除清盤之呈請,並於民國一〇六年 一月九日由法院頒佈清盤令,同時任命破產管理局局長為臨時清盤官,訂定第一次 債權人及分擔人(即股東)會議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七日召開選任清盤人。

弘威電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十二日針對剔除清盤呈請之駁回裁定提出上 訴,並於民國一〇六年二月十五日向法院提請清盤程序暫緩之申請。另,於民國一 ○六年三月七日召開之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即股東)會議,由於債權人及分擔人 (即股東)之意見不同,未選定清盤人。

上列上訴案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經法院同意受理,並暫停清盤令之執 行。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接獲法院通知,上列上訴案已於民國一○七年一 月十八日進行聆訊,惟截至報告日止,尚未收取法院聆訊結果通知。

依弘威電子公司委請律師之評估意見,弘威電子公司針對剔除清盤呈請之駁回 裁定提出上訴,基於剔除清盤駁回及清盤令頒佈過程法令適用及程序上之瑕疵,評 估弘威電子公司於後續開庭極有機會進一步獲得剔除清盤呈請上訴之勝訴。

雖弘威電子公司基於律師之評估意見,對東芝公司己無義務支付任何款項,以 及前述剔除清盤令之上訴雖尚無法預知其訴訟之結果,惟仍極有機會上訴成功,尚 無需估計或有負債。惟合併公司經評估其訴訟過程冗長且投資款項收回時間具不確 定性,故於民國一〇六度針對投資款項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255,976千元(美 金8,412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 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千股

有價證券 典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本公司
潢填科技(股)公司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為同一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145
498
4.273 14.49 %
2.70 %
4,273 註1、2
m.
金融資產-非流動

註1:合併公司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提列全額減損損失計19,500千元。

註2:潢填科技(股)公司於民國一○七年三月三十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辦理減資59,000元,並以民 國一○七年四月十日為減資基準日,使合併公司持有股數由1,000千股下降至145千股。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進(銷)貨
佔總進
(绡)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佔總處收
(付)栗槭、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端昱 該公司董事長
為本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進貨 2,343,405 56.71 %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廠無重大差異 商進貨 (787, 313) $(63.86)$ %
本公司 Realtek
Singcopore
该公司董事長
為本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進貨 1,150,062 27.83 %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廠無重大差異 商進貨 (350,072) $(28.40)$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與交易 交易往来情形
編號 (註
— 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二)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弘憶公司 宏達富通 業務諮詢費 27,130 每月支付 0.64%
$\bf{0}$ 弘憶公司 弘憶深圳 業務諮詢費 7,392 每月支付 0.17%
$\mathbf{0}$ 肛憶公司 弘憶上海 銷貨收入 30,552 依約定成本加成 0.72%
$\theta$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應收帳款 28,669 月結60天 0.87%
$\bf{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業務諮詢費 12,423 每月支付 0.29%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 陸被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资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期中最
高持股
本期認列之
地區 堂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段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或出資情形 投資損益 備註
弘悦図際股份有限 G.M.I. TechnologyBritish Virgin 投資控股公司 556,991 556,991 18,277 100.00 % 13,551 1,334 100.00 % 1,334
松司 I/BVI) Ltd. Island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 臨雲資訊股份有 台灣 電子產品銷售 26,000 26,000 2,600 34.21 % 15,850 (8, 235) 34.21 % (2, 817)
1公司 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永達電子科技有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 151,141 151,141 34.149 100.00% 13,475 1,334 100.00 % 1,334
(BVI) Ltd. 限公司 賣及控股投資
G.M.I. Technology HARKEN British Virgin 投資控股公司 393,484 393,484 13.169 100.00 % 72 $\overline{\phantom{a}}$ 100.00 %
(BVI) Ltd. INVESTMENTS Island
LIMTED
HARKEN 弘威電子有限公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 393,236 393,236 102,000 51.00 % ¥ $\overline{\phantom{a}}$ 51.00 % ٠
INVESTMENTS
LIMTED

註:該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投資方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匪出或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期中最高 本期認 期末投 截至本期
台灣医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匪出累 或間接投資 持 股 或 列投資 資帳面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資本額 式(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責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值 投資收益 備註
弘憶(上海)國際貿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68,382 (二) 48,708 ٠ ۰ 48.708 (865) 100.00 % 100.00 % (865) (364)
易有限公司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t \pm 2)$
弘憶永達電子(深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34,576 ( ت ٠ ¥ $\bullet$ $\rightarrow$ 1,712 100.00% 100.00% 1.712 780 Ξ
(川)有限公司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112)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 65,445 (=) 44,660 ÷ n. 44,660 669 100.00 % 100.00% 669 11.771 ٠
有限公司 (112)
弘悦創業孵化器管創業孵化器經營管 8,972 (二) đ, ÷ ٠ (7) 100.00 % 100.00 % (7) 9.195 ÷.
理(上海)有限公司理 (113)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 註2: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 資。
  • 註3: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係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資 金直接投資。

註4: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93,368 629,123 760,748

3.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 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 明。

十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係銷售各項電子設備及零組件之買賣,尚無重要產業部分之劃分,因此合併 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認為合併公司僅有單一營運部門。該營運部門資訊與合併財務報告一 致,請詳合併資產負債表及合併綜合損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