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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Nov 14, 2017

52314_rns_2017-11-14_78fbffa8-4283-43d7-8753-b0b5f8d23782.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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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季報告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 (內附會計師核閱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話: (02)2659-9838 電

錄 $\mathbf{B}$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3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overline{4}$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5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6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7
八、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 \sim 13$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14$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4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5 - 25$
(七)關係人交易 $25 - 26$
(八)質押之資產 $26 - 2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27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27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27
$(+)$ 其
$27 - 3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0 - 3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1
3.大陸投資資訊 32
(十四)部門資訊 33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計師核閱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權益變動 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季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 閲」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季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季報告之部份子公司,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 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告為依據,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其資產總額分別 為95,344千元及188,395千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3.27%及5.58%,負債總額分別為6,555千元 及3,033千元,分別佔合併負債總額之0.35%及0.16%;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暨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其綜合損益分別為5,817千元、(21,437)千 元、(167)千元及(33,699)千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之(1.99)%、(77.09)%、0.05%及(371.7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 $17,887$ 千元及22,829千元,暨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六年及一〇 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相關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為(713)千元、(1,236)千 元、(2,381)千元及(2,079)千元,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告為依 據。

$\sim$ 3 $\sim$

$KPMG$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季報告倘經會計師核 閲,對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季報告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季報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 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揭樹芝 計

證券主管機關 盒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國一〇六年八月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5.6.30


$\approx$
105,12.31


$\geq$
106.6.30

23
753,732
$\overline{9}$
544,974
$\mathfrak{g}$
27
915,853
109,301
4
119,738
$\mathbf{c}$
63,187
24
793,843
22
704,604
35
1,016,639
$\sim$
70,080
$\mathbf{\hat{c}}$
69,292
Ξ
38,308
$\blacksquare$
16,372
$\mathbf{c}$
69,344
$\mathfrak{g}$
67,958
17, 811
20,760
14,529
$\blacksquare$

40,000
$\overline{57}$
1,923,260
54
1,737,470
$\overline{6}$
1,785,595
$\bullet$
$\blacksquare$
٠
۱
3
80,000
2,452
$\blacksquare$
2,321
2.205
2,452
r.
2,321
3
82,205
$\overline{57}$
1,925,712
$\frac{54}{5}$
1,739,791
64
1,867,800
$\frac{8}{3}$
1,285,008
$\frac{40}{5}$
1,285,008
$\overline{4}$
1,285,008
106,517
m
106,517
S
74,977
$\omega$
104,181
$\omega$
104,181
$\bigoplus$
(150,275)
$\widehat{f}$
(135, 721)
(10)
(294, 984)
Ξ
33,135
29,673
Ξ
(18.501)
$\pm$
1,378,566
43
.389,658
$\frac{36}{5}$
1,046,500
72,639
m
81,455
43
1,451,205
$\frac{46}{5}$
1,471,113
36
1,046,500
$\frac{50}{2}$
3,376,917
$\frac{20}{20}$
3,210,904
$\frac{100}{20}$
$S$ 2,914,300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10五年午半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應付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七)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税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九))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六(九))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鲭属母公司禁主之稚益(附註六(十二)):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其他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附註六(七)) 權益總計 负债及摧益總計
國際戰稅有限公司要算子公司
三十日值规核膜,
合併資產負債者
BEBBE
$\frac{1}{2}$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六月
弘德
民國一○六年六月三十
$\approx$
105.6.30

≮≋
$\approx$
105,12.31


$\mathcal{S}_0$
106.6.30

4
2100
$\overline{1}$
653,634
$\frac{5}{1}$
489,433
Ξ
318,569
2170
17,460
13,809
10,925
2180
51
,717,168
53
1,694,746
$60\,$
1,719,367
2200
44,210
ì,
ï
2230
90,370
$\mathbf{\hat{c}}$
68,027
2
49,258
2300
ï
32,090
8,026
2320
$\frac{8}{10}$
609,239
$\overline{5}$
479,145
$\overline{19}$
567,863
176,451

369,104
198,587
$\frac{98}{5}$
308,532
ω,
98
3,146,354
99
2,872,595
2540 2600
25,016
25,016
5,516
22,829
20,268
17,887
5,201
6,284
5,596
5,460
3,239
3,239
3110
d
9,879
9,743
9,467
3200
$\mathbf{\hat{c}}$
68,385
2
64,550
41,705
3310 3350 3400 36XX $\frac{100}{20}$
376,917

$\frac{100}{1}$
3,210,904
$\frac{100}{2}$
8 2,914,300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0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115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八)
1170
應收關係人款項(附註六(三)及七)
118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12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存货(附註六(四))
130X
121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流動資產合計
1470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54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155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600
遞延所得稅賣產
184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9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THE $\bar{=}$ $\frac{1}{100}$

董事長:葉佳紋

會計主管:林哲仁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明日 n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
%

%
4110 銷貨收入 \$2,161,517 103 2,088,463 103 4,101,344 103 4,533,043 104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61,204 $\overline{\mathbf{3}}$ 57,358 $\overline{\phantom{a}3}$ 110,840 $\overline{\phantom{a}3}$ 159,735 $\overline{\phantom{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七) 2.100.313 100 2,031,105 100 3,990,504 100 4,373,308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 2,014,967 96 1,831,818 - 90 3,806,718 95 4,076,897 93
螢業毛利 85,346 $\overline{4}$ 199,287 10 183,786 5 296,411 $\overline{7}$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
6100 推銷費用 96,119 5 136,133 7 150,451 4 195,191 5
6200 管理費用 18,300 $\mathbf{1}$ 18,378 1 34,486 $\mathbf{1}$ 34,225 $\mathbf{1}$
6300 研發費用 4,582 4,869 $\overline{\phantom{a}}$ 8,727 $\sim$ 10,408 $\sim$
營業費用合計 119,001 6 159,380 8 193,664 5 239,824 6
營業淨(損)利 (33, 655) (2) 39,907 $\overline{2}$ (9, 878) $\blacksquare$ 56,587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五)) 577 891 ×. 6,559 œ, 2,154 $\mathcal{L}$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五)(十五)) $(273,339)$ $(13)$ 1,074 $\mathbf{u} = \mathbf{u}$ (282, 522) (7) (3, 584) Ф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五)) (2,962) S. (3,192) $\omega$ (6,164) $\sim$ (8, 266)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份額(附註六(五)) (713) $\sim$ $(1,236)$ $-$ $(2,381)$ - (2,079) $\sim$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76, 437)$ $(13)$ $(2,463)$ - (284, 508) (7) (11, 775) $\sim$
7900 税前淨(損)利 $(310,092)$ $(15)$ 37,444 2 (294, 386) (7) 44,812 $\mathbf{1}$
7950 減: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六(十一)) $(6,107)$ - 9,480 $\rightarrow$ 844 $\bullet$ 14,969 . etc.
本期淨利 $(303,985)$ $(15)$ 27,964 $\overline{\phantom{0}}^2$ $(295,230)$ $(7)$ 29,843 $\overline{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1,217 $\mathbf{1}$ $(155) -$ (57, 829) (1) (20, 779) -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1,217 $\overline{1}$ $(155) -$ (57, 829) (1) (20, 779)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1,217 -1 (155) $\sim$ (57, 829) (1) (20, 779)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2, 768) (14) 27,809 (353,059) (8) 9,064
本期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303,988)$ $(15)$ 32,733 2 (294, 984) (7) 44,069 $\mathbf{1}$
8620 非控制權益 3 (4,769) $\sim 100$ $(246)$ - (14,226) $\sim$ $\sim$
$(303,985)$ $(15)$ 27,964 $\overline{2}$ (295, 230) $\omega$ 29,843 $\overset{\mathbf{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S. $(298, 253)$ $(14)$ 32,004 $\overline{2}$ (343, 158) (8) 27,796 $\blacksquare$
8720 非控制權益 5,485 $\sim 100$ (4,195) $\sim$ (9,901) $\sim$ $(18, 732)$ (1)
$(292,768)$ $(14)$ 27,809 $\overline{\mathbf{z}}$ (353,059) (8) 9,064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三))
基本每股盈餘(元) S. (2.37) 0.27 (2.30) 0.39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第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mathbf{\overline{u}}$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圈外管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篩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待彌補 兌換
换算之
公司 非控制
資本公利 徐公禅

權益總計
權益總額
.,085,008 186,51 104,181 194,344 49,408 .230.770 130,966 361.736
44,069 44,069 14,226 29,843
(16.273) 16,273 (4,506) 20.779
44,069 16.273 27,796 (18.732) 9.064
200,000 (80,000 120,000 120,000
ť l (39.595 (39.595
1,285,008 106,517 104,18 (150,275 33,135 1,378,566 72,639 1,451,205
\$1,285,008 106,51 104.18 (135, 721) 29,673 1,389,658 81,455 1,471,113
(294, 984) (294, 984) (246) (295, 230)
(48.174 (48.174) (9,655) (57.829)
294.984 (48, 174 343.158 (9.901 (353.059)
(31,540 31,540
(104, 181) 104,181
71.554 L 554
1,285,008 74.97 (294,984 (18.501 1,046,500 1.046.500

四林

曾計主管:林哲仁

(請詳閱後附合併對務牽報告附註)
經理人:劉彦輝

經理人:劉彦輝

$\frac{2}{10}$

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ELECTE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董事長:葉佳紋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净利(損) 非控制權益增減 本期净利(損) 非控制權益增減 現金增資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學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成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氏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言聞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294, 386)
44,81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呆帳費用提列數 44,002 64,437
折舊費用 1,363 1,688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6,164 8,26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份額 (836)
2,381
(593)
2,07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04 1,816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77,525 Ξ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330,703 77.69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2,890 11,680
應收帳款淨額 (41, 488) 559,354
應收關係人款項 9,220 44,63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1, 538) ÷,
其他應收款 7,416 41,737
存貨 (88, 718) 143,489
其他流動資產 2.333 (23, 82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19, 885) 777,07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56, 551) (327, 888)
應付關係人款項 318,736 (328, 753)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22, 604) (21, 225)
其他非流動負債 (6,231)
(116)
4,69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33,234 (673, 1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13,349 103,898
調整項目合計 444,052 181,591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49,666 226,403
收取之利息 836 593
支付之利息 (6,164) (8,266)
收取(支付)之所得税 9,024 (7,07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3,362 211,65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41) (19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1
受限制銀行存款增加 30,852
喪失控制之子公司現金影響數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88, 486)
26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58.307) 5,161
5,10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544,974 915,853
短期借款減少 (753, 732) (1, 273, 633)
舉借長期借款 120,000
償還長期借款 (25,000)
現金増資 120,000
少數股權變動 (39, 59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8, 758) (302, 375)
匯率變動之影響 (77,161) (31,02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170, 864) (116, 64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89,433 770,27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18,569 653,634
+ u!u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委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劉彥輝
會計主管:林哲!
∼"∼

$\sim$ 7 $\sim$

$\epsilon$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 註冊地址為台北市瑞光路188巷51號4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 業項目為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八月十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並於民國一〇六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合併財務季報告,相關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tan m = A + 1.38$

圆除管訂牛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財務季報告未造成重大變動。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六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773號令,公開發行以 上公司應自民國一〇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合計准則

E31까 18 만 ㅜ ㅉ1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年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 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季報告造 成重大變動: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該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 修正金融 工具之分類與衡量及減損。合併公司尚無法得知亦無法可靠估計採用該準則對民國 一〇七年度財務報告之實際影響,因其取決於將來所持有之金融工具及經濟狀況, 以及未來所作之會計選擇及判斷而定。合併公司尚未依準則規定完成與報導金融工 具相關之會計流程及內部控制之修改。然而,合併公司已根據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 十日之金融工具部位為基礎,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可能影響進行初步 評估。

(1)金融資產之分類及衡量

該準則包含金融資產之新分類及衡量方法,其反映管理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 式及現金流量特性。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並刪除現行準則下持 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合合約包 会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而係評估 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另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對於不具活絡市場報價且 公允價值因而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工具投資(及此類工具之衍生工具)之 衡量規定具有一項例外,此類金融工具係按成本衡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删除該項例外,規定所有權益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應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初步評估認為若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適用新分類規定,將不 會對應收帳款、債務工具投資及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管理之權益工具投資之會計處 理造成重大影響。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帳面金額5,516千元,係採長期持有之策略,於初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九號時若繼續以相同目的持有,得將其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惟合併公司尚未決定其分類。若分類為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之利益及損失係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不 會將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亦不會將處分該金融資產之利益及損失重分類至損 益。若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之利益及損失係認列為損 益,對合併公司之利潤波動較大。

(2)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捐捐失模式,預期信用損失係以機率加權為基礎決定,經濟因素改變如何影 響該損失需要相當的判斷。

預期信用捐失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除權益工具投資外)及合約資產。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係依下列基礎衡量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

  •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 之預期信用損失;及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 信用損失。

若金融工具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則適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減損;若未顯著增加,則適用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企業若判 定金融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得假設該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 顯著增加,然而,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係按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方法衡量;企業亦得作會計政策選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和合約資產。

合併公司初步評估認為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減損規定將不會產生重 大影響。

$(3)$ 揭 露

該準則包含大量之新揭露規定,尤其有關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損失之揭露。 合併公司初步評估包括從現有內部流程分析資料有差異之處,及規劃對系統及內 部控制進行修改以擷取所需資料。

(4)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合併公司預計採用分類及衡量(包括減損)改變之豁免,無須重編以前期間之 比較資訊。因採用該準則造成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之差額,通常將調 整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指 定。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 「建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 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1)$ 銷售商品

針對產品之銷售,現行係於商品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 認列收入。於該時點認列收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 能收回,且不再繼續參與對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將於客 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列收入。

(2) 過渡處理

合併公司預計依追溯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合併財務季 報告之比較期間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規定追溯調整。合併公司預計 就已完成合約採用實務權宜作法,意即比較期間內開始並結束之已完成合約及最 早表達期間開始日之已完成合約將不予重述。

合併公司預估上述會計政策變動可能調整收入金額,惟影響金額尚待進一步 分析。

3.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修正條文規定企業應提供揭露俾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評估來自籌資活動之自債 之變動,包括來自現金流量之變動及非現金之變動。

合併公司預計提供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期初與期末餘額間之調節,以符合上 诚新增規定。

4.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修正條文闡明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將對未實現損失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並釐清「未來課稅所得」之計算方式。

合併公司預估上述修正可能改變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衡量,惟影響金額尚待進一 步分析。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 可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具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2019年1月1日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6.1.1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租賃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 財務季報告未包括依照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編製之整份年度合 併財務報告應揭露之全部必要資訊。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季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與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 財務報告相同,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二)合併基礎

合併財務季報告編製原則與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一致,相關資訊請詳民 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

1.列入合併財務季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6.6.30 105.12.31 105.6.30 說 明
本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簡稱
G.M.I. (BVI)
投資控股公司 100 % 100 % $100\%$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Harken) 投資控股公司 100 % $100\%$ 100 % ۰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永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投資控股
$100\%$ $100\%$ $100\%$ ٠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簡稱弘憶
上海)
電子客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100\%$ $100\%$ 100% ×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簡稱弘憶
深圳)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100 \%$ $100\%$ 100 % ٠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簡稱宏達富
通)
電子零組件買賣 100 % $100\%$ $100\%$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簡稱弘威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 51 % 51 % 51 % 註1

$\sim13\sim$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6.6.30 105.12.31 105.6.3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茲雅電子 (上海) 有限公司(簡稱茲雅上 電子零組件買賣
海)
% 100 % $100\%$ 註2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簡稱茲雅深 電子零組件買賣
圳)
$\%$ 100 % 100 % 註3
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 弘憶創業孵化器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創業孵化器經營管 100 % $\%$ % 註4

註1:該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間經香港法院裁定執行清盤,雖法院已受理該子公司提出之撤 銷清盤上訴,並於同年六月間經法院通知最近聆訊日為民國一〇七年一月間,故考量訴訟時 間冗長,且於此期間該子公司資產受法院監管,致本公司喪失控制權,故自民國一〇六年六 月三十日起不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訴訟進度請詳附註十二(三)。

註2:該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間清算完結。

註3:該子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九月間清算完結。

註4:該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成立。

2.未列入合併財務季報告之子公司;無。

(三)所得税

合併公司係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第B12段規定衡量 及揭露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係以期中報導期間之稅前淨利乘以管理階層對於全年度預計有效稅率 之最佳估計衡量,並依預計全年度當期所得稅費用及遞延所得稅費用之比例分攤為當 期所得稅費用及遞延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直接認列於權益項目或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者,係就相關資產及負債於 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以預期實現或清償時之適用稅 率予以衡量。

(四)員工福利

期中期間之確定福利計畫退休金係採用前一年度報導日依精算決定退休金成本 率,以年初至當期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報導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 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 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除下列所述外,編製合併財務季報告時,管理階層於採用合併公司會計政策時所作之 重大判斷以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與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致。

合併公司之被投資公司-弘威電子公司經其主要供應商發出清盤呈請並經法院於民國 一〇六年一月間頒佈清盤令,法院雖受理弘威電子提出之撤銷清盤上訴,惟於同年六月間 經法院通知聆訊日訂為民國一〇七年一月間,於此期間該公司資產受法院監管,致使合併 公司喪失對其之控制,然因合併公司仍屬該公司之主要股東之一(持股達20%以上),故於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改以權益法衡量,請詳附註六(六)說明。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季報告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與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 告尚無重大差異,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6.30 105.12.31 105.6.30
庫存現金 8.239 31,376 5,530
支票及活期存款 310,330 458,057 648,104
318,569 489,433 653,634

(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06.6.30 105.12.31 105.6.30
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5,516 25,016 25,016

$\mathbf{10} \times \mathbf{10}$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於報導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因其公允價 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 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合併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五年 六月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比率為25%,合併公司持股減少207千股。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因潢填科技(股)公司發生財務困難,經評估後對 所持有之股票投資認列19,500千元之減損損失,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於報導日,合併公司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設定質押做為借款擔保之情 形。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6.6.30 105.12.31 105.6.30
應收票據 \$ 10,958 13,848 17,495
應收帳款 2,035,178 2,307,178 2,310,499
應收帳款-關係人 44,210
其他應收款 49,258 68,027 90,37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43,725 41,407
減:備抵呆帳 (351, 543) (621, 788) (593, 366)
S 1,787,576 1,808,672 1,869,208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6.30 105.12.31 105.6.30
帳齡60天以下 \$
1,146,095
1,143,828 1,180,062
帳齡61~120天 627,934 573,518 453,073
帳齡121~240天 13,547 53,121 130,006
帳齡241~360天 ۰ 3,231 48,080
帳齡361天以上 34,974 57,987
1,787,576 1,808,672 1,869,208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呆帳變動如下: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期初餘額 621,788 539,399
認列之減損損失 44,002 64,437
本期沖銷 (2,052) (122)
合併個體減少影響數 (273, 017)
匯率影響數 (39, 178) (10, 348)
期末餘額 351,543 593,366

合併公司採用應收帳款擔保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合併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 (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合併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 銀行承擔,因此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應收帳款出售時合併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 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 再行收回,此外,合併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於報導日尚未到期之讓 售應收帳款相關資訊如下:

106.6.30
銀行所給 已預支
保留款(列於其 重要之 擔保項目
承購人 除列金額 予之額度
區間% 他應收款項下) 移轉條件 (本票)
玉山銀行 5,929
S
210,000 4,743 1.89 1,186 無追索權 210,000
105.12.31
銀行所給 已預支
保留款(列於其

擔保項目
承購人 除列金額 予之額度
區間% 他應收款項下) 移轉條件 (本票)
玉山銀行 14,293
\$
210,000 11,434 1.73 2,859 無追索權 210,000
105.6.30
銀行所給 已預支
保留款(列於其

擔保項目
承購人 除列金額 予之額度
區間% 他應收款項下) 移轉條件 (本票)
彰化銀行 \$ 240,000 無追索權 240,000
玉山銀行 210,000 無追索權 210,000
S 450,000 450,000

(四)存 貨

106.6.30 105.12.31 105.6.30
U
$\mathbf{u}$
567,863 479,145 609,239

民國一〇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因存貨沖減至淨變 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7,951千元及7,428千元,並已列報銷貨成本。

民國一〇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因先前導致存貨淨 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因素已改善,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銷貨成本減少為13,020千元 及26,822千元。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6.6.30 105.12.31 105.6.30
關聯企業 270,498 20,268 22,829
累計減損 (252, 611) ٠ ۰
ъĐ. 17,887
  • 1.合併公司之被投資公司-弘威電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喪失對其之控制,並 改以權益法衡量,經合併公司評估收回弘威電子公司投資款之時間具不確定性,因 而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提列減損損失258,025千元,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 下。
  • 2.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重大影響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所有權權益及表

重大影響之 與合併公司間 主要營業場所/公司 決權之比例
個體名稱 關係之性質 註冊之國家 106.6.3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為電子零組件買 香港 51.00 %
賣,為本公司拓展中國地
區市場之策略聯盟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106.6.30
流動資產 \$
510,388
非流動資產 8
流動負債 (15,081)
淨資產 495,315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淨資產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495,315
106年1月至6月
營業收入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501)
其他綜合損益 (19,705)
綜合損益總額 (20,206)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 (20, 206)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受法院凍結銀行存款餘額計485,095元,列於 「流動資產」項下。

106年1月至6月
期初本公司對重大影響之個體淨資產所享份額 84,779
本期歸屬於本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10, 305)
其他權益變動 178,137
累計減損 (252, 611)
合併公司對重大影響之個體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3.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本期淨損 (713) (1,236) (2,381) (2,079)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713) (1,236) (2,381) (2,079)

4.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因弘威電子公司,目前已由香港破產管理署監 管,經評估已喪失對其之控制,故自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不納入合併報告編製個

體,相關訴訟進度請參閱附註十二。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弘威電子公司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106.6.30
應收帳款 291,940
\$
備抵呆帳-應收帳款 (273, 017)
其他應收款 99
預付費用 6,271
受限制資產 485,095
存出保證金 8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5,081)
先前子公司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495,315

(七)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者如下:

非控制權益之所有權
主要營業場所/ 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子公司名稱 公司註册之國家 105.12.31 105.6.3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香港 49.00 $\%$ 49.00 %

上述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所編製,並已反映合併公司於收購日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 所作之調整,且該等財務資訊係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尚未銷除前之金額:

1.弘威電子有限公司之彙總性合併報表財務資訊:

105.12.51 105.6.30
流動資產 185,470 180,387
非流動資產 270
流動負債 19,244 32,416
非流動負債
淨資產 166,234 148,241
非控制權益期末帳面金額 81,455 72,639

$\overline{AB}$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營業收入 S (33) 3,255
本期淨損 \$
7
(9, 735) (501) (29, 034)
其他綜合損益 11,187 1,173 (19,705) (9,195)
綜合損益總額 11,194
S
(8, 562) (20, 206) (38, 229)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
本期淨利(損) S
3
(4,769) (246) (14,226)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
綜合損益總額 S
5,485
(4,195) (9,901) (18, 732)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 46,148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3,419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95,002)
匯率變動影響數 5,036
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40,399)

(八)短期借款

106.6.30 105.12.31 105.6.30
信用銀行借款 419,230 553,800 834,649
擔保銀行借款 125,744 199,932 81,204

544,974 753,732 915,853
尚未使用額度 783,761 978,442 1,837,455
利率區間(%) $1.35\% \sim 2.28\%$ $1.35\% \sim 2.21\%$ $1.34\% \sim 2.28\%$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新增金額分別為544,974千元及 915,853千元利率分別為1.35%~2.28%及1.34%~2.28%,到期日分別為民國一〇六 年七月至九月及民國一〇五年四月至一〇六年四月;償還之金額分別為753,732千元 及1,273,633千元。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長期借款

106.6.30 105.12.31 105.6.30
無擔保銀行借款一到期日為
民國109年4月
120,000 ÷ ۰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40,000)
80,000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1.7%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新增金額為120,000千元利率為1.7%,到期日 為民國一〇九年四月;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償還之金額為25,000千 元。

(十)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因前一年度報導日後未發生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 性事項,故合併公司採用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精算決定之退休 金成本衡量及揭露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

合併公司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營業費用 100 202 199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如下,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
\circledast \ncong \ncong \ncong \ncong \ncong \ncong \ncong \ncong \ncong \ncong
$$

(十一)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以期中報導期間之稅前淨利(損)乘以管理階層對於全年度預計有效 稅率之最佳估計衡量。

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6,109)
11,386 954 16,875
調整前期之當期
所得稅 (1,906) (110) (1,906)
所得税費用 (6,107) 9,480 844 14,969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費用明細。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並無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明細。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三年度。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6.6.30 105.12.31 105.6.30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
未分配盈餘 S (294, 984) (135, 721) (150, 275)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54,797 65,649 71,248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5年度(實際)
$\frac{0}{0}$
104年度(實際)
$\frac{0}{0}$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二)資本及其他權益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間資 本及其他權益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 $-$ ).

  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6.6.30 105.12.31 105.6.30
發行股票溢價 70,058 101,598 101,598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合資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36 36 36
員工認股權 4,883 4,883 4,883
S 74,977 106,517 106,517

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捐,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 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 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五日及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〇五年度及民國一〇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〇五年度虧損撥補 案,並於民國一〇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以資本公積31,540千元及法定盈餘公積 104.181千元彌補虧損。

(十三)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 + 1$ 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
本期淨利
(303,988) 32,733 (294,984) 44,069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128,501 119,929 128,501 114,215
(2.37) 0.27 (2.30) 0.39

(十四)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 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 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 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 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因彌補虧損而未估列員工 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 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因虧損而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與實際分 派情形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五)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利息收入 527 366 836 593
50 525 .561
891 6,559 2,154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外幣兌換損益 4.327 1,009 (4,820) 1,603
什項支出 (141) 1,881 (73) (3,371)
處分資產損失 ۰ (1, 816) (104) (1, 816)
減損損失 (277, 525) (277, 525)
(273, 339) 1,074 (282, 522) (3,584)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2,939) (3, 412) (6,109) (8, 136)
應收帳款債權移轉 (23) 220 (55) (130)
(2.962) (3,192) (6, 164) (8,266)

(十六)金融工具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及因金融工具而暴露於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之情形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 報告附註六(十五)。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6.6.30 105.12.31 105.6.30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
80,657
30.420 2,453,586 83,623 32.250 2,696,850 84,174 32.275 2,716,718
人民幣 1,663 4.486 7,460 4,210 4.617 19,439 2,133 4.845 10,336

1,463 3.897 5,701 3,595 4.158 14,948 7,417 4.159 30,84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61,689 30.420 1,876,579 39,067 32.250 1,259,925 41,599 32.275 1,342,611

1,273 3.897 4,961 2,959 4.158 12,304 19,232 4.159 79.988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 他應收款、借款及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 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及人民幣貶值或升值 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9,260千元及66,765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 同基礎。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 未實現)分別為(4,820)千元及1,603千元。

2.公允價值及帳面價值

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 合併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十七)財務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與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 所揭露者無重大變動。

(十八)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資本管理目標、政策及程序與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揭露者一 致;另作為資本管理之項目之彙總量化資料與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揭露者 亦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弘威電子)
合併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公司
潢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潢填科技)
合併公司之投資公司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瑞昱)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以下簡稱Realtek Singapore)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Realtek Asia Inc.
(以下簡稱Realtek Asia)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瑞昱 \$. 981,495 1,419,448 1,819,574 2,645,253
其他關係人
-Realtek Singapore
694,394 300,286 1,461,973 450,085
其他關係人 272
S 1,675,889 1,719,734 3,281,547 3,095,610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 可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2.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6.6.30 105.12.31 105.6.3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
8,026
۰
應收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 44,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35,699 41,407 ۰
備抵呆帳 其他關係人 (35,699) (9,317)
8,026 32,090 44,210

3.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6.6.30 105.12.31 105.6.30
其他關係人:
應付關係人款項 瑞昱 678,970 329,727 719,472
應付關係人款項 Realtek Singapore 337,669 374,687 74,371
應付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190
1,016,639 704,604 793,843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4.472 1.454 10.534 10.345
退職後福利 106 18. 213
4,567 1,560 10,715 10,558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6.6.30 105.12.31 105.6.30
銀行存款及定期存款(列 短期銀行借款額度 \$ 136,181 166,837 162,726
於其他流動資產項下)保證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提 供銀行備償之應收帳款分別為114,545千元、161,278千元及220,399千元,作為已開立未使 用信用狀之擔保品分別為91,190千元、97,422千元及97,445千元,及擔保借款之擔保品分別 為0千元、32,474千元及81,204千元。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弘威電子公司與東芝公司進行清盤訴訟,致 銀行帳戶處於凍結金額為54,830千元(列於「其他流動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為保全東華客 戶提供之擔保品,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法院提出凍結擔保品,並由合併公司 提供相當比例之資產作為保證,保證金額分別為6,728千元及6,924千元(列於「其他流動資 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一)合併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

106.6.30 105.12.31 105.6.30
進貨履約保證 242,110 345,125 409,939

(二)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106.6.30 105.12.31 105.6.30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888,633 701,468 479,755
(三)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債權移轉而開立擔保本票金額如下,其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106.6.30 105.12.31 105.6.30
應收債權移轉開立擔保本票 210,000 210,000 450,000
(四)合併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
106.6.30 105.12.31 105.6.30
發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 2.500 4,200 4,20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105年4月至6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用者 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۳ 33,091 33,091 43,768 43,768
勞健保費用 $\overline{\phantom{a}}$ 1,955 1,955 1,138 1,138
退休金費用 2,494 2,494 2,889 2,88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549 549 2,187 2,187
折舊費用 715 715 $\blacksquare$ 604 604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106年1月至6月 105年1月至6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員工福利費用
本者






薪資費用 67,783 67,783 85,684 85,684
勞健保費用 $\overline{\phantom{a}}$ 3,924 3,924 4,766 4,766
退休金費用 $\overline{\phantom{a}}$ 4,968 4,968 5,051 5,051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2,620 2,620 4,187 4,187
折舊費用 1,363 1,363 1,688 1,688

(二)營運之季節性

合併公司之營運不受季節性或週期性因素影響。

(三)其他

1.終止代理權: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四月間,因營運考量終止代理台灣東芝電子零組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東芝公司)硬碟之業務。

2.應收帳款保全訴訟:

  • (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七月間因鼎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法院聲請 支付命令,惟鼎峰公司就其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並與本公司協商清償。故本公司 於民國一〇五年八月間改向其聲請本票裁定,並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間經法院 裁定確認。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 列減損損失計15,044千元。
  • (2)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間因安尼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法院聲請訴 訟,並經法院判決求償勝訴,惟安尼數字公司就其判決結果提出上訴,經二審開 庭結果維持原判。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 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14,366千元。
  • (3)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間因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法院 聲請訴訟,目前尚未開庭。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 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28,389千元。

  • (4)本公司因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且東華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間向法 院聲請清盤,並於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中減少本公司之表決權。故本公司於民國 一〇五年八月間向香港法院聲請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決案無效,截止目前尚未開 庭。本公司並同時向大陸法院申請針對東華公司負責人之房產擔保,要求其償還 承擔擔保之人民幣5,000千元,並先行將其房產凍結,截止目前已開庭一次,目前 仍在審理中。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對其應收款計201,634千元,並於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提列減 損分別為5,880千元及195,754千元,截至本期已全數提列減損損失。

  • 3.被投資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清盤訴訟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九月間,因營運考量終止代理東芝電子亞洲 有限公司及東芝電子(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芝公司)Flash與Discrete之業務, 並依雙方協議將前述貨品之庫存存貨退回予東芝公司。惟東芝公司認為弘威電子公 司退回之貨品價值下跌而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發出信函要求弘威電子公司支付款 項美金16,778千元。弘威電子公司業已委請律師,並經律師評估認為其已依雙方協 議及代理合約退回貨品以抵銷尚未支付之貨款,已無義務支付任何款項予東芝公 司。

東芝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間,因上述協商不果,向法院提出對弘威電子公 司之清盤呈請。弘威電子公司亦於同時向法院提出剔除清盤呈請之法院程序。惟於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經由法院裁定駁回剔除清盤之呈請,並於民國一〇六年 一月九日由法院頒佈清盤令,同時任命破產管理局局長為臨時清盤官,訂定第一次 債權人及分擔人(即股東)會議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七日召開選任清盤人。

弘威電子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一月十二日針對剔除清盤呈請之駁回裁定提出上 訴,並於民國一〇六年二月十五日向法院提請清盤程序暫緩之申請。另,於民國一 ○六年三月七日召開之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即股東)會議,由於債權人及分擔人 (即股東)之意見不同,未選定清盤人。

上列上訴案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經法院同意受理,並暫停清盤令之執 行。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接獲法院通知,上列上訴案之聆訊時間訂於民國 一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依弘威電子公司委請律師之評估意見,弘威電子公司針對剔除清盤呈請之駁回 裁定提出上訴,基於剔除清盤駁回及清盤令頒佈過程法令適用及程序上之瑕疵,評 估弘威電子公司於後續開庭極有機會進一步獲得剔除清盤呈請上訴之勝訴。

雖弘威電子公司基於律師之評估意見,對東芝公司己無義務支付任何款項,以 及前述剔除清盤令之上訴雖尚無法預知其訴訟之結果,惟仍極有機會上訴成功,尚 無需估計或有負債。惟合併公司經評估其訴訟過程冗長且投資款項收回時間具不確 定性,故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針對投資款項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 258,025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 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幅列科目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潢填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一非流動
1,000 14.49 %
本公司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為同一人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一非流動
622 5,516 2.70% æ -

註:合併公司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提列減損損失。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之公司

z

M
進(銷)貨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授信期間
估媳惠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瑞昱集團 該公司董事長為
本公司董事長之
二親等
進貨 3,281,547 廠商進貨 84.24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 無重大差異 (1,016,639) $(94.15)\%$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k)

【註二】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theta$ 弘憶公司 宏達富通 銷貨收入 13,572 依約定成本加成 $0.34 \%$
$\theta$ 弘憶公司 宏達富通 應收帳款 4,962 月結60天 0.17%
$\theta$ 弘憶公司 宏達富通 業務諮詢費 11,838 每月支付 $0.30 \%$
$\mathbf{0}$ 弘憶公司 弘憶深圳 業務諮詢費 7,848 每月支付 $0.20 \%$
$\bf{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鋪貨收入 40,010 依約定成本加成 1.00 %
$\bf{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應收帳款 59,154 月 結60天 2.03%
0 弘憶公司 弘威電子 其他應收款 8,026 依約定成本加成 $0.28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誉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z

z
地區 紫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British
Virgin
Island
投資控股公司 556,991 556,991 18,277 100.00 % 24,380 (269, 015) (269, 015)
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瑞雲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
台灣 電子産品銷售 26,000 26,000 2,600 34.21 % 17,887 (7, 451) (2, 381)
I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
技有限公司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
賣及控股投資
151,141 138,973 34,149 100.00 % 24,304 (10, 720) (10, 720)
G.M.I.
Technology
(BVI) Ltd.
HARKEN
INVESTMENVirgin
ITS LIMTED
British
Island
投資控股公司 393,484 393,484 13,169 100.00 % 71 (258, 295) (258, 295)
HARKEN
INVESTMENT 展公司
SLIMTED
弘威電子有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 393,236 250,940 102,000 51.00 % ٠ (501) (256)
(註)

註:該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季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Т.
投資方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 本期期末自 被我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 期末投 截至本期
台灣匯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匪出累 或間接投資 列投資 資帳面 止已匪回
公司名稱
資本額 式(註1) 積投資金額 匪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损益 之持股比例

投資收益
弘憶(上海)國電子零組件買
際貿易有限公費及業務行銷
諮詢服務 68,382 $(=)$ 36,540 12,168 ٠ 48,708
$(\pm 2)$
(1,621) 100,00% (1,621) (7, 462)

弘憶永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
【深圳)有限公 賣及業務行銷
34,576 $(=)$ ÷ $\bullet$ × 734 100.00% 734 2,023 Y.
諮詢服務 $(\pm 2)$
深圳宏達富通 電子零組件買
電子有限公司 貴
65,445 $(=)$ 44,660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44,660 (9,663) 100.00% (9,663) 28,144 V.
(11)
兹雅電子(上
海)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 $\sim$ $(=)$ 30,296 × 30,296 ٠. (529) 100.00% (529) 深山 註5
弘憶創業孵化 創業孵化器經
器管理(上海) 營管理
8,972 (ニ) ٠ ٠ (註3) (1,072) 100.00% (1,072) 7,895 ۰
有限公司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三)其他方式。
  • 註2: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 接投資。
  • 註3: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自有 資金直接投資。
  • 註4: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季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5:該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間清算完結。

  1.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93,368 629.123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 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 明。

十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部門劃分基礎與前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同,業務部門1係 銷售各類電子設備及零組件之買賣。業務部門2係從事TOSHIBA商品之代理及買賣。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6年4月至6月
業務部門1 業務部門2
調
及銷除
合計

$\lambda$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mathbb{S}$
2,100,313
2,100,313
部門間收入
收入總計 2,100,313
$S_{-}$
2,100,313
應報導部門損益 (303,992)
\$
(303,985)
105年4月至6月
業務部門1 業務部門2
調
及銷除
合計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2,031,138 (33) 2,031,105
部門間收入
收入總計 2,031,138
S.
(33) 2,031,105
應報導部門損益 37,699
\$
(9, 735) 27,964
106年1月至6月
業務部門1 業務部門2
調
及銷除


$\lambda$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3,990,504
\$
3,990,504
部門間收入
收入總計 3,990,504
\$
(294, 729)
(501) 3,990,504
(295, 230)
應報導部門損益 \$.
105年1月至6月
業務部門1 業務部門2
調
及銷除
合計

$\lambda$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4,370,053
3,255 4,373,308
部門間收入
收入總計 4,370,053
S
3,255 4,373,308
應報導部門損益 58,877
S
(29, 034) 29,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