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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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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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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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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Inc.
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說明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編製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五日刊印
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說明書目錄
頁次 壹、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辦理情形 ..................................... 1 一、股東會召集事由應列舉說明項目 ........................................................................ 1 二、股東會決議情形 ................................................................................................... 2 三、董事會決議情形 ................................................................................................... 2 四、公告申報 .............................................................................................................. 3 五、私募普通股實際執行狀況 .................................................................................... 4 貳、私募有價證券計晝之執行效益 .................................................................................... 5 一、計畫執行進度 ....................................................................................................... 5 二、計畫執行效益 ....................................................................................................... 5 參、最近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申報日期已逾年度開始八個月者,應加列 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 6 肆、其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應記載事項 ................................................. 6 伍、附件 .............................................................................................................................. 7 【附件一】九十七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 7 【附件二】九十七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9 【附件三】九十七年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議事錄 ....................................... 14 【附件四】九十七年決議訂定私募發行普通股價格暨增資相關事宜簽呈 ............ 20 【附件五】九十七年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公告 ................................ 21 【附件六】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七年股東常會事宜 ................................... 22 【附件七】私募普通股定價日二日內公告 .............................................................. 23 【附件八】私募普通股股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公告 ....................................... 24 【附件九】私募有價證券資金運用情形季報表 ....................................................... 26 【附件十】九十七年股東會年報揭露私募普通股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 27 【附件十一】股款繳納銀行紀錄 .............................................................................. 28 【附件十二】經濟部變更事項登記表 ...................................................................... 30 【附件十三】九十九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4 【附件十四】一百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60
壹、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辦理情形
一、股東會召集事由應列舉說明項目
本公司於 97 年 3 月 31 日董事會決議採私募發行普通股,並於 97 年 6 月 25 日股 東常會決議通過,已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第 6 項規定於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 舉說明私募有價證券相關事項,詳【附件一】 97 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股東常 會召集事由中關於私募應列舉說明事項如下:
一 ( )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 之參考價格計算方式為之。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後股價之八成為參考價 格。本次私募價格暫定為每股 11 元,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 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
( 二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 第 3 款及第 2 項之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
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 機構。 -
符合主管機關所訂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
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 三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目前尚需挹注營運資金,惟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
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
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之效益
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計可使公司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
改善。
本公司於 97 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中已依證券交易法 43 條之 6 第 6 項規定,於 召集事由中列明私募有價證券相關事項。
1
二、股東會決議情形
-
一 -
( )
本次私募普通股已於97年6月25日之股東常決議通過,該次股東常會代表股 份總數合計31,318,953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7,155,217股之54.80%, 全案係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 -
(
二)本公司97年股東常會議事錄,詳【附件二】。
三、董事會決議情形
-
一 -
( )
本公司於97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採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 二 ) 董事會決議內容
本公司為配合營運發展充實營運資金,併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與便利性, 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100,000,000元。
2.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後股價之八成為參考價 格。本次私募價格暫定為每股11元,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 長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 -
特定人選擇方式及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 -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惟轉讓係依證券交 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 -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 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本公司97年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議事錄,詳【附件三】。 -
(
二)訂定私募普通股價格、股數及增資相關日期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經本公司 97 年 3 月 3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實際定價日與實 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並於 97 年 9 月 8 日訂定發行價格、股數及增資相關日期,茲就本次私募普通股事宜之內容彙總 說明如下:
2
1. 私募價格
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以 97 年 9 月 8 日為定價日,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 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 通股收盤價格簡單算術平均數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本次 私募股票價格之依據,而本次實際私募價格係以定價日前一個營業日之收盤 價 5.36 元作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為每股 5.36 元,經核算占參考價格 每股 5.36 之 100.00% 。
2. 私募股數: 10,000,000 股。
私募總金額:新台幣53,600仟元。
4. 私募資金來源
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對符合法令規定範圍內之特定人進行私募。
-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97年9月25日至97年10月8日,並以97年10月9日為增資基準日。 -
決議訂定私募發行普通股價格暨增資相關事由之簽呈,詳【附件四】
四、公告申報
-
一 -
( )
本公司董事會於97年3月31日決議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相關決議之內容 已於97年3月31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詳【附件五】。 -
(
二)本公司於97年3月31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7年股東常會事宜,並依據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已於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私募有價證券相 關事項。董事會決議召開97年股東常會事宜公告,詳【附件六】。
( 三 ) 私募實際定價日起二日內申報
-
私募金額、私募資金用途、運用進度與預計達成效益、當次及預計累計私募數 額達實收資本額比例、應募人選擇方式、股東會決議私募價格訂定依據、私募 之參考價格及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已於97年9月8日輸入公開資 訊觀測站,詳【附件七】。 -
(
四)公開發行公司於股款或價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申報 -
於股款或價款收足後15日內,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5項規定將私募 有價證券資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私募之股款已於97年10月8日收 足,相關之內容已於97年10月9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詳【附件八】。 -
(
五)資金運用情形於每季結束後十日內申報
3
本公司已於 98 年 1 月 9 日將資金運用情形及計劃執行進度輸入公開資訊觀測 站私募有價證券資金運用情形季報表進行申報,詳【附件九】。
- (
六)公開發行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辦理私募 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本公司已按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於 97 年度年報中揭 露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詳【附件十】。
五、私募普通股實際執行狀況
一 ( ) 應募人名單
私募對象 |
認購股數( 仟股) |
認股金額( 仟元) |
資格條件 |
與公司關係 |
|---|---|---|---|---|
葉佳紋 |
5,450 | 29,212 | 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第1 項第3款 |
本司董事長 |
王穎霖 |
2,600 | 13,936 |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第1項第3款 |
本公司董事 |
湯定國 |
1,800 | 9,648 |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第1項第3款 |
本公司董事 |
柯登嘉 |
100 | 536 | 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第1 項第3款 |
本公司經理人 |
林美惠 |
50 | 268 |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第1項第3款 |
本公司經理人 |
總計 |
10,000 | 53,600 | - |
- |
( 二 ) 股款繳納銀行紀錄,詳【附件十一】。
- (
三)經濟部變更事項登記表於97年11月12日完成變更,詳【附件十二】。
4
貳、私募有價證券計晝之執行效益
一、計畫執行進度
本公司 97 年度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所募得資金共計 53,600 仟元,係作為充實 營運資金之用,於 97 年 10 月 8 日收足股款後,已按預定計畫及進度於 97 年第四 季 100% 執行完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計畫項目 |
執行狀況 |
進度超前或落後情形、原因及改進計畫 |
||
充實營運資金 |
支用金額 |
預定 |
53,600 | 已依預定進度100%執行完畢。 |
實際 |
53,600 | |||
執行進度( %) |
預定 |
100.00% | ||
實際 |
100.00% |
二、計畫執行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目 |
年度 |
97年6月30日( 私募籌資前) |
97年12月31日( 私募籌資後) |
財務結構 |
負債比率% |
75.02% | 53.29% |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
8,242.36% | 5,780.25%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176.35% | 171.87% |
速動比率% |
122.09% | 126.49% | |
利息保障倍數(倍) |
(3.79) | 0.03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由於 96 年 7 月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關閉旗下二檔避險基金,就此揭開次 貸風暴之序幕,全球股市開始暴跌,且於 97 年期間,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之ㄧ的 雷曼兄弟倒閉,引發國際金融海嘯重創全球金融體系,貝爾斯登及美林證券因此 出售給其他銀行,摩根士丹利及高盛證券亦改制為商業銀行。受此影響,國內金 融機構紛紛緊縮銀根,加上產業景氣急凍,使本公司財務及業務方面均明顯受到 金融市場及產業景氣波動之衝擊,因而 97 年度面臨上櫃掛牌以來之首次營運虧 損,為使本公司得以迅速取得足夠資金以渡過金融海嘯之衝擊,故本公司於 97 年 度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以達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償 債能力之效。
由上表可知,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在辦理私募籌資後,負債比率由籌資前 之 75.02% 大幅下降至籌資後之 53.29% ,速動比率亦由籌資前之 122.09% 提升至籌 資後之 126.49% ,利息保障倍數亦由籌資前之 (3.79) 倍,提升至籌資後之 0.03 倍, 顯示本公司辦理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對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之改善已
5
發揮合理之成效。而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面,由於本公司 97 年下半年度償還 長期借款 550,000 仟元,以致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由 8,242.36% 下降至 5,780.25% ,然比率仍明顯高於 100% 且變動原因尚屬合理,故無異常之情事;另流 動比率由籌資前之 176.35% 小幅下降至籌資後之 171.87% ,主係因本公司為降低金 融海嘯對財務及業務衝擊之影響減少庫存以為因應,故本公司存貨由 97 年上半年 度之 717,913 仟元下降至 97 年底之 394,575 仟元所致,其變動亦屬合理。綜上所 述,由於本公司辦理本次私募現金增資明顯提升自有資本比率,降低對銀行依存 度亦發揮顯著之成效,故本公司本次私募現金增資對於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償債 能力之效益,應已合理顯現。
參、最近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申報日期已逾年度開始八個月者,應加列 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九十九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詳【附件十三】。
一百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詳【附件十四】。
肆、其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應記載事項:無。
6
伍、附件
【附件一】九十七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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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九十七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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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九十七年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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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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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31 日董事會議事錄
-
一、時間:2008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點正 -
二、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大會議室 -
三、出席董事:葉佳紋、王穎霖、盧志德、湯定國、劉亮君、沈大白 -
出席監察人:趙浩源、蔡調彰 出席稽核主管:陳清賢 -
四、主席:葉佳紋 紀錄:林哲仁 -
五、報告事項: -
一 -
( )
案由:本公司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洽悉)說明: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十條規定報告本公司上次會議紀錄之執 行情形,詳細資料請詳附件一。
-
(
二)案由:總經理業務報告。(洽悉)說明:總經理業務報告詳細資料請詳附件二。
-
(
三)案由:重要財務業務報告。(洽悉)說明:本公司為營運所需,授權董事長葉佳紋先生全權代表本公司與銀行 簽約辦理有關貸款事務,詳細資料請詳附件三。
-
(
四)案由:內部稽核業務報告。(洽悉)說明:本公司為強化內稽內控之管理,依據「董事會議事規範」規定,內 部稽核業務及執行情形需於董事會中提出報告,詳細資料請詳附件 四。
六、承認及討論事項
-
一 -
( )
案由:承認本公司為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謹提請 追認。 說明:1.本公司因業務需要為孫公司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擔任背書保證 責任,期間為97年1月1日至97年5月18日;由永達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向香港星辰銀行申請融資額度HKD 10,000,000元,依本 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已先經董事長核可後辦理。 -
詳細資料請詳附件五。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二)案由:擬變更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謹提請 追認。 -
說明:1.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本公司
14
自公開發行後已連續四年未更換會計師,故擬依上述治理實務守 則之規定變更會計師,自 96 年度年報起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由勤業 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洪玉美會計師及張清福會計師。
2. `洪玉美會計師及張清福會計師簡歷請詳附件六。`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並經獨立董事劉亮君、沈大白同意通 過。 -
(
三)案由:本公司2007年度決算表冊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1.本公司2007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 事務所洪玉美會計師及張清福會計師查核竣事,上述財務報表暨 營業報告書謹提請 討論。詳細資料請詳附件七、八及九。
-
如獲 通過,擬即送監察人查核並提請2008年股東常會承認。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四)案由:本公司2007年度盈餘分派案,謹提請 討論。 -
說明:1.本公司2007年度稅後淨利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司 後,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擬保留10,380,883元不予分派外, 餘50,624,180元依章程規定分配之。-
盈餘分配表請詳附件十。 -
如獲 通過,擬提請2008年股東常會承認。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五)案由:本公司2007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1.為營運需求及改善財務結構,擬將2007年度盈餘分配提撥股東紅 利45,724,1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572,418股,每股面額10元, 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 發8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 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且授權董 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另擬將員工紅利4,3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30,000股,每股面 額10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 -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俟本次股東會 通過,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 -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須變更 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 -
如獲 通過,擬提請2008年股東常會承認。
-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並經獨立董事劉亮君、沈大白同意通 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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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案由: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1.依金管會96年3月6日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及配合公司營運需 求,擬修訂本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十一。 -
如獲 通過,擬提請2008年股東常會承認。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七)案由: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1.依金管會金管證一字第0960074345號函令修訂「公開發行公司董 事會議事辦法」,擬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條文對照表請 詳附件十二。如獲 通過,擬提請2008年股東常會承認。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八)案由: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新股基準日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1.本公司200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哖3月31日止,已執行之認股權股數計72,500股,發行普通股72,500股,每股面額10元,擬以2008年3月31日為本次員工認股權憑 證執行轉換新股增基準日。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由570,827,170元增為571,552,170元,總計發行57,155,217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九)案由: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謹提請 討論。 -
說明:1.本公司為配合營運發展充實營運資金,並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 與便利性,擬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等規定,以私募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00,000,000元。-
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說明如下: -
(1)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後 股價之八成為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價格暫定為11元,實際定價 日與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 決定。
-
(2)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 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 -
符合主管機關所訂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
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
-
(3)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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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j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尚需挹注營運資金,惟 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 所需資金,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 司正常營運。`
- k `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 充實營運資金,預計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
3.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4.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惟其轉讓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辦理。`
5.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 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 更或修正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 `如獲 通過,擬提請` 2008 `年股東常會承認。`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並經獨立董事劉亮君、沈大白同意通 過。 -
(
十)案由:本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內部控制制度聲 明書」,謹提請 討論。 -
說明:1.本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頒訂「公開發 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檢查作業」,就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檢查作業,業已竣事。 -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請詳附件十三。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十一)案由: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業經修訂完成,謹提請 討論。-
說明:1.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四條之規定, 「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時,須經董事會通過。2. `「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十四。`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並經獨立董事劉亮君、沈大白同意 通過。
-
-
(
十二)案由: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說明:1.本公司本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2008年6月21日屆滿,擬於2008年6月25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2.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選舉董事七席` ( `含獨立董事二席,採候選人 提名制度` ) `、監察人三席。` 3. `新選任董監事任期為三年,自` 200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1 `年` 6 `月` 24 `日止。`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並由主席提名沈大白與劉亮君續任 獨立董事,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
17
-
(
十三)案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1.為配合本公司未來發展及業務需要,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 同意解除本次新選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如獲 通過,擬提請2008年股東常會討論。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並經獨立董事劉亮君、沈大白同意 通過。 -
(
十四)案由:2008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謹提請 討論。 -
說明:1.擬訂2008年股東常會召開之時間及地點如下:- `時間:` 2008 `年` 6 `月` 25 `日上午九時正`
地點:麗湖大飯店 3 樓會議廳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 462 號
股東會議案內容如下:
一、報告事項:
一 ( ) 本公司 2007 年度營業報告。
( 二 )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 2007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 )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 ) 承認本公司 2007 年度決算表冊案。
( 二 ) 承認本公司 2007 年度盈餘分派案。
-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
一 -
( )
討論本公司2007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案。
( 二 ) 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三 ) 討論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四 ) 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 五 )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3.2008 年股東常會行事曆如下:
3.2008年股東常會行事曆如下: |
3.2008年股東常會行事曆如下: |
|
|---|---|---|
預定日期 |
工作事項 |
|
3 月31日 |
召開董事會 |
|
4 月25日 |
最後過戶日 |
|
4 月27日 |
6 月25日 |
停止過戶日 |
6 月25日 |
股東常會 |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2008年4月18日起至2008年4月28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 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或獨 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或提名 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18
受理提案處所: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 光路 188 巷 51 號 4 樓,電話: 02-2659-9838 ) 。
本次股東會統計驗證機構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七、臨時動議:無。
主席:葉佳紋
紀錄:林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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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8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
【附件四】九十七年決議訂定私募發行普通股價格暨增資相關事宜簽呈
==> picture [416 x 6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1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
【附件五】九十七年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公告
弘憶國際
( 上市公司 ) 弘憶國際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97/03/31 | 發言時間 |
17:58:36 | |
發言人 |
王穎霖 |
發言人職稱 |
副董事長兼執行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2659-9838#1002 | |
主旨 |
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
|||||
符合條 |
||||||
第二條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97/03/31 | ||||
款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31 |
||||||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
||||||
3.私募股數:10,000,000股 |
||||||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
||||||
5.私募總金額:暫定新台幣110,000,000元 |
||||||
6.私募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11元。 |
||||||
7.員工認購股數:無 |
||||||
說明 |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
|||||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依證 |
||||||
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 |
||||||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
||||||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
||||||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
||||||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布
,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本公司負責。
==> picture [71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1
【附件六】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七年股東常會事宜
弘憶國際
( 上市公司 ) 弘憶國際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97/03/31 | 發言時間 |
17:57:48 | |
發言人 |
王穎霖 |
發言人職稱 |
副董事長兼執行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2659-9838#1002 | |
主旨 |
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二條 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 |
97/03/31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31 |
||||||
2.股東會召開日期:97/06/25 |
||||||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62號(麗湖大飯店3樓會議廳) |
||||||
4.召集事由: |
||||||
一、報告事項: |
||||||
(一)本公司96年度營業報告。 |
||||||
(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9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
||||||
二、承認事項: |
||||||
(一)承認本公司96年度決算表冊案。 |
||||||
(二)承認本公司96年度盈餘分派案。 |
||||||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
||||||
說明 |
(一)討論本公司96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二)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
||||||
(三)討論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
(四)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
||||||
(五)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 |
||||||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4/27 |
||||||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6/25 |
||||||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 |
||||||
於97年4月18日起至97年4月28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 |
||||||
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股 |
||||||
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或提名手續並敘明連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 |
||||||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 |
||||||
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電話:02-2659-9838)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布
,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本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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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附件七】私募普通股定價日二日內公告
私募有價證券申報作業 ( 實際定價日起二日內申報 )
公司代號: 3312 公司名稱:弘憶國際
公司代號:3312公司名稱:弘憶國際 |
公司代號:3312公司名稱:弘憶國際 |
公司代號:3312公司名稱:弘憶國際 |
公司代號:3312公司名稱:弘憶國際 |
|---|---|---|---|
單位:(新台幣:元) |
|||
公司名稱 |
弘憶國際 |
公司代號 |
3312 |
年度 |
97 | 期別 |
1 |
公司類別 |
上櫃公司 |
統一編號 |
89613636 |
設立日期 |
民國84 年10 月06日 |
公司電話 |
02-26599838 |
公司地址 |
1,5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 |
621,576,350 |
標的證券種類 |
普通股 |
股東會決議日期(註一) |
97/06/25 |
本次私募總股數(如為公司債,則為張數) |
10,000,000 | 本次私募總金額( 單位:新台幣元) |
53,600,000 |
私募資金用途 |
充實營運資金 |
||
運用進度與預計達成效益 |
充實營運資金,預計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 |
||
本次私募數額達實收資本額比例(%) |
16.09 | 預計累計私募數額達實收資本額比例(%) |
16.09 |
應募人選擇方式 |
1.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2. 符合主管機關所訂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3. 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
||
股東會決議私募價格訂定依據 |
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後股價之八成。本次私募價格暫定為每股11元,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 |
||
私募之參考價格( 註二) |
5.36 | 實際私募價格 |
5.36 |
轉換或認股價格 |
0 | 私募定價日期(註三) |
97/09/08 |
專家意見 |
屬交換公司債者,所訂之交換價格低於交換標的股票普通股參考價格之八成,應洽專家就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表示意見,並輸入差異合理性及專家意見:不適用 |
||
申報日期 |
民國97 年09 月08日 |
||
第一次確認日期 |
97/09/08 |
註一:若私募證券種類為普通公司債或交換公司債者,此欄位係指董事會決議日期。
-
註二: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註三:定價日係董事會決議訂定私募普通公司債或具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價格、轉換或認股價格 之日;具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應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由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之訂價依 據進行訂價。
本網頁各項資料係由各公開發行公司自行輸入,內容如錯誤、遺漏或虛偽不實,均由該
公司負責,投資人請審慎使用。
23
【附件八】私募普通股股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公告
私募有價證券申報作業 ( 股款或價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申報 )
公司代號: 3312 公司名稱:弘憶國際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公司名稱 |
弘憶國際 |
公司代號 |
3312 | |
年度 |
97 | 期別 |
1 | |
公司類別 |
上櫃公司 |
統一編號 |
89613636 | |
設立日期 |
民國84 年10 月06日 |
公司電話 |
02-2659-9838 | |
公司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 樓 |
|||
登記資本額 |
1,500,000,000 | 實收資本額 |
721,576,350 | |
標的證券種類 |
普通股 |
|||
股東會決議日期( 註一) |
民國97 年06 月25日 |
股款或價款繳納完成日期 |
民國97年10月08日 |
|
交付日期(**註二) ** |
民國97 年11 月21日 |
到期日期 |
民國100年11月20日 |
|
定價日期 |
民國97 年09 月08日 |
本次私募總股數(如為公司債,則為張數) |
10,000,000 | |
私募單位價格(單位:新台幣元) |
5.36 | 本次私募總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
53,600,000 | |
價格訂定依據 |
以本公司普通股於定價日前依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為定價依據 |
|||
辦理私募之理由 |
本公司目前尚需挹注營運資金,惟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
|||
私募對象 |
私募對象 |
認購金額(元) |
||
葉佳紋 |
29,212,000 | |||
王穎霖 |
13,936,000 | |||
湯定國 |
9,648,000 | |||
柯登嘉 |
536,000 | |||
林美惠 |
268,000 | |||
應募人持股比重 |
應分別註明公募及私募持股比重葉佳紋 公募4.28%私募7.55%王穎霖 公募4.46%私募3.60%湯定國 公募2.84%私募2.49%柯登嘉 公募0.01%私募0.13%林美惠 公募0.05%私募0.07% |
|||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註三) ** |
葉佳紋 符合證交法43-6條第1項第3款/本公司董事長/不適用王穎霖 符合證交法43-6條第1項第3款/本公司董事/不適用湯定國 符合證交法43-6條第1項第3款/本公司董事/不適用柯登嘉 符合證交法43-6條第1項第3款/本公司經理人/不適用林美惠 符合證交法43-6 條第1項第3款/本公司經理人/不適用 |
|||
應募人預計取得董事或監察人席次 |
董事:0席;監察人:0席 |
24
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適用 |
單一認股權人認股數量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數量 |
不適用 |
|||
履約方式 |
不適用 |
|||
權利存續期間 |
年月日~年月日 |
|||
私募海外有價證券適用 |
發行幣別 |
不適用 |
||
掛牌地點 |
不適用 |
|||
私募之參考價格(註四) |
5.36 | 定價日前之最近期財報年季 |
民國97年02季 |
|
定價日前之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元/股) |
10.0500 | 申報日期 |
民國97年11月14日 |
|
其他重要說明事項 |
無 |
|||
第一次確認日期 |
97/10/09 |
註一:若私募證券種類為普通公司債或交換公司債者,此欄位係指董事會決議日期
-
註二:交付日乙欄請填私募有價證券之發放日或劃撥日,採無實體發行者,應確實向臺灣證券集 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登錄;股款或價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上傳資料時如尚未確定 交付日,請於交付日期乙欄先行填列預計發放或劃撥私募有價證券之日,嗣後如有變更, 應更新其公告申報資料。 -
註三: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及該法人之股東直接或間接綜合持有股權比例超 過百分之十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 -
註四: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本網頁各項資料係由各公開發行公司自行輸入,內容如錯誤、遺漏或虛偽不實,均由該
公司負責,投資人請審慎使用。
25
【附件九】私募有價證券資金運用情形季報表
私募有價證券資金運用情形季報表
公司代號: 3312 公司名稱:弘憶國際 年度: 97 期別: 1 證券種類:普通股 請輸入申報年季: 9704
單位:新台幣元
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
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
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
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
|---|---|---|---|
預定支用金額 |
53,600,000 | 累計預訂支用金額** 及其百分比% ** |
53,600,000;100% |
實際支用金額 |
53,600,000 | 累計實際支用金額** 及其百分比% ** |
53,600,000;100% |
未支用資金餘額及用途說明 |
無 |
||
超前或落後原因及改進計畫 |
不適用 |
||
申報日期 |
98/01/09 | ||
第一次確認日期 |
98/01/09 |
本網頁各項資料係由各公開發行公司自行輸入,內容如錯誤、遺漏或虛偽不實,均由該
公司負責,投資人請審慎使用。
26
【附件十】九十七年股東會年報揭露私募普通股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項 目 |
97年第1次私募發行日期:97年10月8日 |
97年第1次私募發行日期:97年10月8日 |
97年第1次私募發行日期:97年10月8日 |
97年第1次私募發行日期:97年10月8日 |
97年第1次私募發行日期:97年10月8日 |
|---|---|---|---|---|---|
私募有價證券種類 |
普通股 |
||||
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 |
97年6月25日;10,000,000股 |
||||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後股價之八成為參考價格。 |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
應募人:葉佳紋(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應募人:王穎霖(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應募人:湯定國(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應募人:柯登嘉(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經理人)應募人:林美惠(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經理人)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尚需挹注營運資金,惟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2. 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計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 |
||||
價款繳納完成日期 |
97年10月8日 |
||||
應募人資料 |
私募對象 |
資格條件 |
認購數量( 股) |
與公司關係 |
參與公司經營情形 |
葉佳紋 |
證交法第43-6條第1項第3款 |
5,450,000 | 本公司董事長 |
董事會成員之一 |
|
王穎霖 |
證交法第43-6條第1 項第3 款 |
2,600,000 | 本公司董事 |
董事會成員之一 |
|
湯定國 |
證交法第43-6條第1項第3款 |
1,800,000 | 本公司董事 |
董事會成員之一 |
|
柯登嘉 |
證交法第43-6條第1 項第3 款 |
100,000 | 本公司經理人 |
無 |
|
林美惠 |
證交法第43-6條第1 項第3 款 |
50,000 | 本公司經理人 |
無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 |
5.36元 |
||||
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 |
實際認購價格與參考價格皆為5.36元 |
||||
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 |
本公司私募主要為充實營運資金,增加公司之營運績效,在公司營運穩定成長下,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 |
||||
私募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
本次私募資金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於97年12月底前已完成資金運用。 |
||||
私募效益顯現情形 |
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 |
27
【附件十一】股款繳納銀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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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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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附件十二】經濟部變更事項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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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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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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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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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附件十三】九十九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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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鑒: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
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九年度及民國九十八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
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
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
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
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
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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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05495 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2026 號 民 國 一 ○ ○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34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11-12 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四))1120-114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二))1150 應收關係人淨額(附註五)1164 應收退稅款1178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二))1200 存貨淨額(附註四(三))1291 受限制銀行存款(附註六)1250-1280 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七))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八))流動資產合計基金及長期投資: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五))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四))長期投資合計15-16 固定資產:成 本:1531 機器設備1561 辦公設備1631 租賃改良1681 其他設備小計15X9 減:累積折舊固定資產淨額無形資產:1750 電腦軟體成本1770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四(七))無形資產合計其他資產:1820 存出保證金1830 遞延費用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其他資產合計資產總計 |
99.12.31 | %7 - 55 - 2 1 27 4 - - |
98.12.31 | %15 - 52 - 2 2 21 4 - - 96 2 1 3 - 1 - - 1 - 1 - - - - - - -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六))2140 應付帳款2150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五)2160 應付所得稅2170 應付費用2298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流動負債合計其他負債: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七))負債合計股東權益(附註四(九):3110 普通股股本3210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3310 法定盈餘公積3320 特別盈餘公積3350 未提撥保留盈餘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股東權益合計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99.12.31 | % - 29 24 - 2 - |
**98.12.31 ** | % - 24 32 2 3 1 |
|---|---|---|---|---|---|---|---|---|
金 額$ 169,827 20,042 1,420,734 7,130 44,434 38,423 692,209 101,620 1,491 8,939 |
金 額377,386 - 1,294,627 6,896 34,607 56,612 523,724 89,452 5,706 4,884 |
金 額$ 12,000 761,914 603,565 4,563 45,962 7,553 |
金 額- 604,265 811,959 43,711 84,441 20,004 |
|||||
1,435,557 |
55 | 1,564,380 | 62 | |||||
- |
- | 674 | - | |||||
| 1,435,557 | 55 | 1,565,054 | 62 | |||||
871,576 186,481 56,845 13,135 109,693 (72,336) |
34 7 2 1 4 (3) |
721,576 1,598 38,211 384 186,337 (13,135) |
29 - 2 - 7 - |
|||||
2,504,849 |
96 | 2,393,894 |
||||||
60,416 22,226 |
2 1 |
58,558 22,226 |
||||||
82,642 |
3 | 80,784 |
||||||
2,086 16,238 29 54 |
- 1 - - |
1,486 15,982 2,442 54 |
||||||
1,165,394 |
45 |
934,971 |
38 |
|||||
| 18,407 (11,539) |
1 - |
19,964 (10,841) |
||||||
6,868 |
1 | 9,123 |
||||||
639 - |
- - |
8,306 429 |
||||||
| 639 | - | 8,735 | ||||||
| 2,336 827 2,790 |
- - - |
2,414 473 4,602 |
||||||
5,953 |
- | 7,489 |
||||||
| $ 2,600,951 |
100 | 2,500,025 | $ 2,600,951 |
100 | 2,500,02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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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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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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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葉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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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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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4110銷貨收入4170-41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五)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三)及五) 5910 營業毛利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七)及五):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利益:7110 利息收入7120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四(五))7160 兌換利益7480 什項收入(附註四(四))營業外費用及損失:7510 利息費用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五))7560 兌換損失,淨額7630 減損損失附註四(四))7880 什項支出稅前淨利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八))本期淨利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四(十))9750 基本每股盈餘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99年度 |
99年度 |
%103 (3) |
98年度 |
98年度 |
%103 (3) |
|---|---|---|---|---|---|---|
金 額$ 11,882,261 (351,656) |
金 額11,307,890 (328,608) |
|||||
11,530,605 (11,074,060) |
100 (96) |
10,979,282 (10,345,959) |
100 (94) |
|||
456,545 (235,162) (72,422) (19,624) |
4 (2) (1) - |
633,323 (222,745) (107,036) (21,057) |
6 (2) (1) - |
|||
(327,208) |
(3) | (350,838) |
(3) | |||
129,337 |
1 | 282,485 |
3 |
|||
513 6,323 - 4,151 |
- - - - |
467 - 4,500 3,576 |
- - - - |
|||
10,986 |
- | 8,543 |
- | |||
(3,277) - (12,320) - (1,905) |
- - - - - |
(2,005) (21,879) - (2,774) (100) |
- - - - - |
|||
(17,502) |
- | (26,758) |
- | |||
122,821 23,765 |
1 - |
264,270 77,933 |
3 1 |
|||
$ 99,056 |
1 | 186,337 |
2 | |||
稅 前$ 1.59 |
稅 後1.28 |
稅 前3.66 |
稅 後2.58 |
|||
| $ 1.59 |
1.28 | 3.66 | 2.58 |
董事長:葉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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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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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民國九十八年淨利外幣長期股權投資換算調整數分公司報表換算調整數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民國九十九年度淨利盈餘指撥及分配(註):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減分公司報表換算調整數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普通股股 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累積換算調 整 數 |
合 計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 提 撥保留盈餘 |
|||||
| $ 721,576 - - - - |
1,598 - - - - |
38,211 - - - - |
9,742 (9,358) - - - |
(9,358) 9,358 186,337 - - |
1,282 - - (1,559) (12,858) |
763,051 - 186,337 (1,559) (12,858) |
|
| 721,576 150,000 - - - - - - - |
1,598 180,000 4,883 - - - - - - |
38,211 - - - 18,634 - - - - |
384 - - - - 12,751 - - - |
186,337 - - 99,056 (18,634) (12,751) (144,315) - - |
(13,135) - - - - - - (4,465) (54,736) |
934,971 330,000 4,883 99,056 - - (144,315) (4,465) (54,736) |
|
| $ 871,576 |
186,481 | 56,845 | 13,135 | 109,693 | (72,336) | 1,165,394 |
註:董監酬勞 3,0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3,8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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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盧志德會計主管:林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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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葉佳紋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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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淨利調整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收益)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損失金融資產減損損失遞延所得稅利益遞延退休金成本減少金融資產評價利益營業資產之淨變動:交易目的金融資產增加應收票據淨額(增加)減少應收帳款增加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應收退稅款增加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存貨增加預付費用減少其他流動資產增加營業負債之淨變動:應付帳款增加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應付費用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購置固定資產存出保證金增加遞延費用增加受限制資產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減少)發放現金股利現金增資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匯率影響數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減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本期支付利息支付所得稅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應付董監酬勞應付員工紅利 |
99年度$ 99,056 4,298 8,265 4,883 13,982 (6,323) 1 - (2,243) 429 (449) (19,593) 31,105 (157,212) (234) (9,827) 18,189 (182,467) 4,912 (697) 157,649 (208,394) (39,148) (38,479) (12,451) (674) |
單位:新台幣千元98 年度186,337 4,652 8,153 - (109,701) 21,879 10 2,774 (6,579) - - - (25,345) (360,962) 3,232 (15,617) (42,750) (19,750) - (4,923) 340,428 386,815 43,711 55,332 13,074 (374) |
|---|---|---|
(335,422) |
480,396 |
|
(2,074) 78 (952) (12,168) |
(658) 90 (293) (58,212) |
|
(15,116) |
(59,073) |
|
12,000 (144,315) 330,000 |
(132,000) - - |
|
| 197,685 | (132,000) | |
| (54,706) (207,559) 377,386 |
(12,476) 276,847 100,539 |
|
| $ 169,827 |
377,386 | |
$ 3,292 |
1,844 |
|
$ 62,768 |
32,830 |
|
$ 550 |
3,000 |
|
| $ 1,200 |
3,800 |
董事長:葉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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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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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 令規定奉准設立,主要營業項目係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 相關業務之服務等。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七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掛牌買賣,並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130 人及 120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 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損
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果
可能存有差異。
( 二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
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皆以功能性貨幣記帳,其外幣財務報表 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三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資 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期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債。 ( 四 )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
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
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3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五 ) 金融資產
本公司對金融商品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
衡量,除以交易為目的之金融商品外,其他商品之原始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之
交易成本。在原始認列後,依本公司持有或發行之目的,分為下列各類:
-
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本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 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本 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 六 ) 應收帳款讓售
應收帳款債權之移轉,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金融資產之移轉及
負債消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相對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時予以除列:
-
應收帳款債權已經與移轉人隔離,亦即推定已脫離移轉人及其債權人之控制,即使移 轉人破產或被接收時亦然。 -
受讓人有權質押或交換應收帳款債權,且未有限制受讓人(或持有人)行使質押或交換 權利之條件,致使移轉人獲得非細微之利益。 -
移轉人未藉由下列方式之一,維持其對應收帳款債權之效控制: -
(1)
到期日前有權利及義務買回或贖回應收帳款債權之協議。 -
(2)
單方面使持有人返還特定應收帳款債權之能力。
應收帳款讓售總額減預支價金後餘額列於其他應收款項下。
( 七 )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之提列係根據以往年度之收款經驗,評估客戶之帳齡及品質,並評估各
應收款項餘額之可收現性酌予以提列。
( 八 ) 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出。續後,
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
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狀態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
用為計算基礎。
( 九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與子公司合併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未
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
4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依「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對投資成本與取
得股權淨值之差額認列為商譽。以前年度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因無法分析原
因而以五年攤銷之餘額,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不再攤銷。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出售時,以售價與處分日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為
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時,則按出售
比例轉列當期損益。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分別於第一季、三季、
半年度及年度終了時,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
實現者,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逐
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本公司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如股權淨值發生負數時,若被投資公司之其他股東
無義務或無法提出額外資金承擔其損失者,其損失由本公司全額認列。若原長期股權
投資不足抵減投資損失時,則抵減應收關係人款項,如尚有不足,乃以長期股權投資
貸項列示於其他負債項下。
( 十 ) 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
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重大增添、改良及更新足以延
長使用年數之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按直線法以成本依估計耐用年數計提。租賃權益改良依租約
年限或估計使用年限較短者按平均法攤銷。折舊性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
就其殘值自該屆滿日起估計尚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
業外收支。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依中華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7.11.20 基秘字 第 340 號解釋函,將固定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義務列為固 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時,則該 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本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產剩餘耐用年 限、折舊方法及殘值。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
機器設備:5年。 -
辦公設備:3~5年。 -
租賃改良:3~4年。 -
其他設備: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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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使用年限,按直線法攤銷。電腦軟體成本
按三年以直線法攤銷。
( 十二 ) 遞延費用
主係辦公室裝潢等支出,以成本為入帳基礎,按直線法依三年至五年平均攤提。 ( 十三 )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短期票券係按現值評價,折價列為其減項。
- (
十四)退 休 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金離職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
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所支領之平均薪資計
算。其中所獲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
自第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
付全數由本公司負擔。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
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
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
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香港分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間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動法規適用「強制性公積
金計劃條例」,每月依員工工資百分之五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個人退休金專戶。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
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該公報之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
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
服務年限逐年認列攤銷。
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於員工服務年度,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費用。
( 十五 ) 收入之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備抵折讓係依經驗估計可能發
生之產品折讓,於商品出售年度列為銷貨之減項。
( 十六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 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與財務報 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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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十七 ) 所 得 稅
-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認列所得稅費 -
用。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其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 稅率計算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並依其可實現性,評估認列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 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 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
另,本公司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二號「所得稅抵減 -
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 -
盈餘之日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
(
十八)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
司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
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外,並揭露稀釋每股
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
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因盈餘及
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 含 ) 以後之員工紅利,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視為全部發行 股票股利,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價計算可發行股數之方式計算。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
處理準則」第一次修訂修文,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損益並無重大影
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銀行存款
其明細如下:
其明細如下: |
||
|---|---|---|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合 計 |
99.12.31 $ 206 169,621 |
98.12.31 2,145 375,241 |
$ 169,827 |
377,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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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減:備抵呆帳淨 額 |
99.12.31 $ 30,967 1,410,709 (20,942) |
98.12.31 62,164 1,257,455 (24,992) |
|---|---|---|
$ 1,420,734 |
1,294,627 |
本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 ( 如 銷貨退回或折讓等 ) 而產生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銀行承 擔。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提供本票 790,000 千元及 540,970 千元予銀行作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本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 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 再行收回,此外,本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
本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關符合上列條件之應
收帳款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承購人兆豐銀行玉山銀行承購人兆豐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 |
99.12.31 | 99.12.31 | 99.12.31 | 除列金額 |
|||||
|---|---|---|---|---|---|---|---|---|---|
轉售金額$ 81,713 117,501 |
銀行所給予之 額 度110,000 680,000 |
已預支金 額 |
利率區間% |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 |
重 要 之移轉條件無追索權無追索權 |
||||
| 65,958 94,847 |
15,755 22,654 |
81,713 117,501 |
|||||||
$ 199,214 |
790,000 |
160,805 |
38,409 | 199,214 |
|||||
除列金額 |
|||||||||
轉售金額$ 67,024 7,049 207,494 |
銀行所給予之 額 度110,000 43,470 387,500 |
已預支金 額 |
利率區間% |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 |
重 要 之移轉條件無追索權無追索權無追索權 |
||||
| 53,540 5,649 165,766 |
1.01~1.08 1.24~1.58 1.07~1.08 |
13,484 1,400 41,728 |
67,024 7,049 207,494 |
||||||
$ 281,567 |
540,970 |
224,955 |
56,612 | 281,567 |
( 三 ) 存 貨
其明細如下:商品存貨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99.12.31 $ 726,273 (34,064) |
98.12.31 543,806 (20,082) |
|---|---|---|
$ 692,209 |
523,724 |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之存貨相關收益 ( 費損 ) 分別為 (15,992) 千元及 99,135 千元;民國九十九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營業成本為 13,982 千元;民國九十八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改善,致淨 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營業成本減少之金額為 109,70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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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99.12.31 98.12.31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富邦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 20,042 -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認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 淨利益分別為 449 千元及 932 千元,列於什項收入項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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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 ( 櫃 ) 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 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本公司因被投資公司持續虧損,於民國九十八年度提列 2,774 千元之減損損失。
( 五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其明細如下:
99.12.31 99 年度 投資收益 被 投 資 公 司 持股比例 原始投資成本 期末餘額 ( 損失 ) 採權益法評價者: G.M.I Technology (BVI) Ltd. 100.00% $ 74,234 60,416 6,323 98.12.31 98 年度 投資收益 被 投 資 公 司 持股比例 原始投資成本 期末餘額 ( 損失 ) 採權益法評價者: G.M.I Technology (BVI) Ltd. 100.00% $ 74,234 58,558 (21,879)
被 投 資 公 司 採權益法評價者: G.M.I Technology (BVI) Ltd.
( 六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99.12.31 98.12.31
年利率 年利率 金 額 區間 % 金 額 區間 % 信用借款 $ 12,000 1.2 - 1.07~1.53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 1,582,044 千元及 1,168,678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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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職工退休金
1. 基金提撥狀況與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給付義務:既得給付義務非既得給付義務累積給付義務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預計給付義務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提撥狀況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未認列退休金損益應補列最低退休金負債(遞延退休金成本)應計退休金負債(預付退休金)2. 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服務成本利息成本資產實際報酬攤銷數淨退休金成本3. 精算假設如下:折 現 率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退休基金資產預期長期投資報酬率4. 當期退休金費用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
99.12.31 $ - 5,883 |
98.12.31 - 6,728 |
|---|---|---|
5,883 3,135 |
6,728 3,557 |
|
9,018 (6,696) |
10,285 (6,054) |
|
2,322 (1,944) (406) - |
4,231 (2,074) (1,912) 429 |
|
| $ (28) |
674 | |
99 年度$ - 257 (159) 172 |
98年度- 233 (143) 137 |
|
| $ 270 |
227 | |
| 99.12.31 2.50% 3.00% 2.50% 99 年度$ 270 4,538 |
98.12.31 2.50% 3.00% 2.50% 98 年度227 4,833 5,060 |
|
$ 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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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所 得 稅
原依據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自民國九十九年度起營 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為百分之二十,復又依據民國九十九年 六月十五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自民國九十九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 率改為百分之十七。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 定稅率分別為百分之十七及百分之二十五,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 額。
2. 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9年度當期所得稅費用$ 26,008 遞延所得稅利益(2,243) 所得稅費用$ 23,765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項目如下:99 年度備抵呆帳超限$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699)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4,170) 減損損失-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收益1,075 所得稅稅率變動產生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1,611 備抵評價(131) 其 他71 $ (2,243) 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99 年度稅前淨利依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 20,879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1,483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131) 所得稅稅率變動產生遞延所得稅影響1,611 其 他(76) 所得稅費用$ 23,766 |
99年度$ 26,008 (2,243) |
98年度84,512 (6,579) |
|---|---|---|
$ 23,765 |
77,933 |
|
98 年度868 6,495 (3,770) (555) (4,526) 1,972 (6,493) (570) |
||
| $ (2,243) |
(6,579) |
|
與所得稅費用間99 年度$ 20,879 1,483 (131) 1,611 (76) |
之差異如下:98 年度66,067 17,264 (6,493) 2,685 (1,590) |
|
$ 23,766 |
77,933 |
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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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呆帳超限備抵存貨跌價損失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其 他備抵評價淨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資產減損損失退休金提列超限依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淨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
99.12.31金 額所得稅影響數$ 17,366 2,952 13,496 2,294 26,378 4,485 1,942 330 - (1,122) $ 8,939 $ 4,274 726 563 96 11,595 1,968 $ 2,790 |
98.12.31金 額所得稅影響數17,366 3,473 9,386 1,877 1,847 369 2,090 418 - (1,253) 4,884 4,274 855 836 167 17,898 3,580 4,602 |
98.12.31金 額所得稅影響數17,366 3,473 9,386 1,877 1,847 369 2,090 418 - (1,253) 4,884 4,274 855 836 167 17,898 3,580 4,602 |
|---|---|---|---|
4,602 |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七年度。 -
未分配盈餘及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未分配盈餘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99.12.31 $ 109,693 |
98.12.31 186,337 |
|
|---|---|---|---|
34,723 |
25,290 |
||
99 年度(預計)31.65 % |
98 年度(實際)29.63 % |
( 九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 15,000 千股,其中 1,900 千股係依公司法規定保留股份由員工認購, 每股發行價格為 22 元,共募集 330,000 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七日, 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上述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由員工認購部份,業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九 十六年十月十二日 (96) 基秘字第 267 號函及證期局 0980024265 號函等規定,衡量給與 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並於給與日認列薪資費用 4,883 千元作為發行溢價之 資本公積加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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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1,5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871,576 千元及 721,576 千元。
2.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彌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
本,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
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資本公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資本公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
||
|---|---|---|
現金增資溢價員工認股權 |
99.12.31 $ 181,598 4,883 |
98.12.31 1,598 - |
$ 186,481 |
1,598 |
3. 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就稅後純益分派盈餘,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公積,直
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公積依法通常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
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數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
其不超過半數之範圍內轉撥資本。
4.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年度稅
後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所提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
益減項金額,應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減少時,得將減少金額轉列未分配盈餘。
5. 盈餘分配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前
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時,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除保留部份
外分派如下:
-
(1)
員工紅利不低於千分之一。 -
(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二。 -
(3)
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未來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分配比率,將依公司財務結構調整發放,以
求公司經營及每股盈餘之穩健成長,惟現金股利分配比率以不高於年度股東紅利分
配總額之百分之一百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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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於編製期末財務報表時,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員工 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係以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 餘公積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淨額,乘以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 酬勞之平均分配比例,民國九十九年分別約為 2.84% 及 1.29% ,民國九十八年分別約 為 1.22% 及 2%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認列員工紅利金額分約為 1,200 千元及 3,800 千元,董監酬勞分別約為 550 千元及 3,000 千元,員工配發股票紅利之種類計算基礎係 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 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以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9,358 千元。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分 派情形如下: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現金員工紅利-現金董事監察人酬勞 |
98年度 |
|---|---|
| $ 2.00 |
|
| $ 3,800 3,000 |
|
$ 6,800 |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估列數並無差異。民國九
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尚待本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待相關會議召開
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 十 ) 每股盈餘
本公司每股盈餘之內容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損)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99年度 |
99年度 |
單位:千股98 年度稅前稅 後264,270 186,337 |
單位:千股98 年度稅前稅 後264,270 186,337 |
|---|---|---|---|---|
稅前$ 122,821 |
稅 後99,056 |
稅前264,270 |
||
77,158 |
77,158 |
72,158 |
72,158 |
|
$ 1.59 |
1.28 |
3.66 |
2.58 |
|
| $ 122,821 |
99,056 | 264,270 |
186,337 | |
77,158 67 |
77,158 67 |
72,158 142 |
72,158 142 |
|
| 77,225 | 77,225 | 72,300 |
72,300 | |
$ 1.59 |
1.28 |
3.66 |
2.58 |
5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十一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公平價值之資訊
公平價值之資訊 |
||||||||
|---|---|---|---|---|---|---|---|---|
| 99.12.31 | 98.12.31 | |||||||
公開報價 |
評價方式 |
公開報價 |
評價方式 |
|||||
帳面價值 |
決定之金額 |
估計之金額 |
帳面價值 |
帳面價值 |
估計之金額 |
|||
金融資產: |
||||||||
現金及銀行存款 |
$ | 169,827 | - |
169,827 | 377,386 | - | 377,386 |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
||||||||
金融資產-流動 |
20,042 | 20,042 |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1,427,864 | - |
1,427,864 | 1,301,523 | - | 1,301,523 | ||
應收退稅款 |
44,434 | - |
44,434 | 34,607 | - | 34,607 | ||
其他應收款 |
38,423 | - |
38,423 | 56,612 | - | 56,612 | ||
受限制銀行存款-流動 |
101,620 | - |
101,620 | 89,452 | - | 89,452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2,226 | - |
- | 22,226 | - | - | ||
存出保證金 |
2,336 | - |
2,336 | 2,414 | - | 2,414 | ||
金融負債: |
||||||||
短期借款 |
12,000 | - |
12,000 | - | -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365,479 | - |
1,365,479 | 1,416,224 | - | 1,416,224 | ||
應付費用 |
45,962 | - |
45,962 | 84,441 | - | 84,441 | ||
應付所得稅 |
4,563 | - |
4,563 | 43,711 | - | 43,711 |
-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 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銀行 存款、應收/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收/付關係人款)、應收退稅款、其他應收款、受 限制銀行存款、短期借款、應付費用及應付所得稅。 -
(2)
公平價值變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因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以市場價格 為公平價值。 -
(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未上市(櫃)公司,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致實務上 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
(4)
存出保證金:由於此類商品收回之期限無法預期,故以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 負債分別為12,000千元及0千元。 -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係因應收/付外幣帳款所產生,為因應匯率變動的風 -
險,本公司主要直接透過因外銷而增加的應收外幣款項沖銷因進貨所產生的外幣 應付款項,以達到自然避險的效果;財務部門平日與往來銀行維持密切聯繫,且 隨時蒐集匯率走勢資訊,採取機動之因應措施。
51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2) 信用風險
本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
品。本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
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現金及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
集中之虞。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
險,本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本公
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尚在管理當局
預期之內。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所有合約義務,故尚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
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4) 利率風險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 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產 生波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本公司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120 千元及 0 千元。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 picture [426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G.M.I. Technology (BVI) Ltd. ( 以下簡稱 G.M.I. BVI)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永達電子 ) 弘憶 ( 上海 ) 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以下簡弘憶上海 )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 ( 深圳 ) 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以下簡稱弘憶永達 ( 深圳 ))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以下簡稱瑞昱 ) 炬力集成電路設計有限公司 該公司執行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以下簡稱炬力珠海 ) ( 於民國九十八年第四季請辭執行長之 職務 )( 註 ) 炬力科技 ( 香港 ) 有限公司 炬力珠海公司之聯屬公司 ( 註 ) ( 炬力香港 )
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註: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非屬關係人,列示與其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僅供參考。
5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銷 貨
弘憶上海
99年度 |
99年度 |
98年度金額佔營業收入淨額%26,556 0.24 |
|
|---|---|---|---|
金額$ 47,729 |
佔營業收入淨額% |
金額26,556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依約定成本加成。對關係人之收款條件則與非關
係人無重大差異。
進 貨
瑞 昱炬力香港 |
99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 4,852,476 43.16 253,383 2.25 |
99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 4,852,476 43.16 253,383 2.25 |
98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4,168,199 39.77 406,663 3.88 |
98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4,168,199 39.77 406,663 3.88 |
|---|---|---|---|---|
金額$ 4,852,476 253,383 |
金額4,168,199 406,663 |
|||
| $ 5,105,859 |
45.41 | 4,574,862 | 43.65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 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3. 應收 ( 付 ) 票據及帳款餘額
本公司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期末應收 ( 付 ) 款項淨餘額如下:
應收款項:弘憶上海應付款項:瑞 昱炬力香港 |
99.12.31金額% $ 7,130 0.50 |
99.12.31金額% $ 7,130 0.50 |
98.12.31金額% 6,896 0.53 |
|---|---|---|---|
金額$ 7,130 |
|||
$ 603,565 - |
44.20 - |
791,092 55.86 20,867 1.47 |
|
| $ 603,565 |
44.20 | 811,959 57.33 |
4. 其 他
- (1)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七年起與弘憶永達(深圳)訂有市場開發及服務合約,由弘憶永達(深圳)提供本公司於香港及大中國地區市場行銷、業務推廣、技術支援及相關管理 服務,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每月支付港幣金額分別為1,400千元及1,200千 元服務費用。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因前述服務而產生之費用分別為68,159千元及61,407千元,列於營業費用項下,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該款項業已付訖。
53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2)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五月起與弘憶(上海)訂有市場開發及服務合約,由弘憶(上 海)提供本公司於大中國地區市場行銷、業務推廣、技術支援及相關管理服務,民 國九十九年度每月支付港幣金額為300千元服務費用。民國九十九年度因前述服務 而產生之費用9,737千元,列於營業費用項下,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該款項業已付訖。
( 三 )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
本公司給付董事、監察人及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如下:
薪 資獎 金業務執行費用員工紅利 |
99 年度$ 22,370 3,836 - - |
98 年度19,608 16,185 68 3,800 |
|---|---|---|
上述金額包含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估列數,詳細估列方式請詳「股東權益」項下
之說明。
六、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短期借款擔
保,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抵質押之資產 抵質押擔保標的 99.12.31 98.12.31 受限制銀行存款 銀行借款額度保證 $ 101,620 89,542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重大之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 -
( )
本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金額為501,388千元。 -
(
二)本公司為進貨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約為338,928千元。 -
(
三)本公司因應收帳款債權移轉交易而開立之擔保本票共790,000千元,其相關說明請詳附 註四(二)「應收票據及帳款」項下說明。 -
(
四)本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金額為8,000千元。 -
(
五)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簽訂之房屋租賃合約,在未來年度應支付租金 總額彙總如下:
彙總如下: |
|
|---|---|
期間100.1 ~100.12101.1 ~101.12 |
金額$ 7,145 1,337 |
$ 8,482 |
54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件如下:
1. 租賃期間:一年至二年。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 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 、 ( ) 用人、折舊 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性質別 |
99年度 |
99年度 |
99年度 |
98年度 |
98年度 |
98年度 |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用人費用薪資費用(註)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用人費用折舊費用攤銷費用 |
120,626 6,067 4,808 4,925 4,298 8,265 |
- - - - - - |
120,626 6,067 4,808 4,925 4,298 8,265 |
- - - - - - |
162,974 5,790 5,060 5,148 4,652 8,153 |
162,974 5,790 5,060 5,148 4,652 8,153 |
( 註 ) 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含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為 1,200 千元及 3,800 千元。
( 二 )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元人民幣港幣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美元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元人民幣港幣 |
99.12.31外幣匯 率$ 55,880 29.13 726 4.4405 6,994 3.748 $ 2,074 29.13 46,978 29.13 35 4.4405 2,275 3.748 |
98.12.31外 幣匯 率49,812 32.22 411 4.69 7,063 4.13 1,828 32.03 44,780 32.22 - - 7,139 4.13 |
|---|---|---|
外幣$ 55,880 726 6,994 $ 2,074 46,978 35 2,275 |
外 幣49,812 411 7,063 1,828 44,780 - 7,139 |
|
55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科 目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備註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淨值) |
|||||
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 |
G.M.I. Technology (BVI) Ltd. 富邦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互慧科技 |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基金投資董事長為同一人- |
長期股權投資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208 - 2,500 150 |
60,416 20,042 22,226 - |
100.00 - 2.70 1.84 |
60,416 20,042 - - |
- - 註一註一 |
註一:因該公司係屬未上市 ( 櫃 ) 股票,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進( 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 銷)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 **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本公司本公司 |
瑞昱公司炬力香港 |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為二親等請詳附註五 |
進貨 進貨 |
4,852,246 253,383 |
43.16% 2.25% |
月結45天月結30天 |
未向其他廠商進貨未向其他廠商進貨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603,565 - |
44.20% - % |
-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弘憶永達電子(深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Beaufort House,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 香港沙田火炭禾香街9-15 號力堅工業大廈3樓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泰古路18號1616室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中路3007號國際科技大廈5 樓A單位 |
投資控股公司電子零組件買賣電子零組件買賣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
2,208 11,600 - -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60,416 60,351 6,292 30,143 |
6,323 6,384 (1,881) 8,898 |
6,323 6,384 (1,881) 8,898 |
- - - - |
2. 資金貸與他人:無。
3.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56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4.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科 目 |
期末 |
備 註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淨值) |
|||||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母子公司母子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 |
- - |
6,292 30,143 |
100.00% 100.00% |
6,292 30,143 |
- -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註1)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回投資出或收金 額 |
本期匯回投資出或收金 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註1)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2) |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
|---|---|---|---|---|---|---|---|---|---|---|---|
匯 出 |
收 回 |
||||||||||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
26,243 USD (800 千元)34,576 RMB (8,000 千元) |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6,560 USD (200 千元)- |
- - |
- - |
6,560 USD (200 千元)- |
100 % 100 % |
(1,881) 8,898 |
6,292 30,143 |
- - |
註 1 :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6,560 (200 千美元) |
48,075 (1,500 千美元) |
699,236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註五之 說明。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 ( ) 產業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各種電子零件、電腦軟體、硬體及其週邊設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屬單一產業。
57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地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地區別之財務資訊如下:
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250,479 6,280,126 - 11,530,605 部門間1,812,050 955,764 (2,767,814) - 合 計$ 7,062,529 7,235,890 (2,767,814) 11,530,605 部門損益$ 117,359 11,977 - 129,336 公司一般收入4,664 公司一般費用(14,225) 投資收益6,323 利息費用(3,27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122,821 資產:可辨資產$ 1,680,794 1,174,997 (315,256) 2,540,535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60,416 合 計$ 2,600,951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地區別之財務資訊: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123,564 5,855,718 - 10,979,282 部門間1,442,597 329,357 (1,771,954) - 合 計$ 6,566,161 6,185,075 (1,771,954) 10,979,282 部門損益$ 138,917 143,568 - 282,485 公司一般收入8,543 公司一般費用(2,874) 投資損失(21,879) 利息費用(2,005)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失)264,270 資產:可辨資產$ 1,659,446 1,068,144 (286,123) 2,441,467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58,558 合 計$ 2,500,025 |
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250,479 6,280,126 - 11,530,605 部門間1,812,050 955,764 (2,767,814) - 合 計$ 7,062,529 7,235,890 (2,767,814) 11,530,605 部門損益$ 117,359 11,977 - 129,336 公司一般收入4,664 公司一般費用(14,225) 投資收益6,323 利息費用(3,27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122,821 資產:可辨資產$ 1,680,794 1,174,997 (315,256) 2,540,535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60,416 合 計$ 2,600,951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地區別之財務資訊: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123,564 5,855,718 - 10,979,282 部門間1,442,597 329,357 (1,771,954) - 合 計$ 6,566,161 6,185,075 (1,771,954) 10,979,282 部門損益$ 138,917 143,568 - 282,485 公司一般收入8,543 公司一般費用(2,874) 投資損失(21,879) 利息費用(2,005)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失)264,270 資產:可辨資產$ 1,659,446 1,068,144 (286,123) 2,441,467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58,558 合 計$ 2,500,025 |
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250,479 6,280,126 - 11,530,605 部門間1,812,050 955,764 (2,767,814) - 合 計$ 7,062,529 7,235,890 (2,767,814) 11,530,605 部門損益$ 117,359 11,977 - 129,336 公司一般收入4,664 公司一般費用(14,225) 投資收益6,323 利息費用(3,27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122,821 資產:可辨資產$ 1,680,794 1,174,997 (315,256) 2,540,535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60,416 合 計$ 2,600,951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地區別之財務資訊: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123,564 5,855,718 - 10,979,282 部門間1,442,597 329,357 (1,771,954) - 合 計$ 6,566,161 6,185,075 (1,771,954) 10,979,282 部門損益$ 138,917 143,568 - 282,485 公司一般收入8,543 公司一般費用(2,874) 投資損失(21,879) 利息費用(2,005)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失)264,270 資產:可辨資產$ 1,659,446 1,068,144 (286,123) 2,441,467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58,558 合 計$ 2,500,025 |
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250,479 6,280,126 - 11,530,605 部門間1,812,050 955,764 (2,767,814) - 合 計$ 7,062,529 7,235,890 (2,767,814) 11,530,605 部門損益$ 117,359 11,977 - 129,336 公司一般收入4,664 公司一般費用(14,225) 投資收益6,323 利息費用(3,27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122,821 資產:可辨資產$ 1,680,794 1,174,997 (315,256) 2,540,535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60,416 合 計$ 2,600,951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地區別之財務資訊:台 灣香 港調 整及沖銷合併收入:銷貨收入-企業外$ 5,123,564 5,855,718 - 10,979,282 部門間1,442,597 329,357 (1,771,954) - 合 計$ 6,566,161 6,185,075 (1,771,954) 10,979,282 部門損益$ 138,917 143,568 - 282,485 公司一般收入8,543 公司一般費用(2,874) 投資損失(21,879) 利息費用(2,005)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失)264,270 資產:可辨資產$ 1,659,446 1,068,144 (286,123) 2,441,467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58,558 合 計$ 2,500,025 |
|---|---|---|---|
$ 6,566,161 6,185,075 |
(1,771,954) 10,979,282 |
||
$ 138,917 143,568 |
- |
282,485 8,543 (2,874) (21,879) (2,005) |
|
$ 1,659,446 1,068,144 |
|||
264,270 |
|||
$ 2,500,025 |
58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三 ) 外銷銷貨資訊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之外銷銷貨淨額分別為 1,937,189 千元及 2,611,206 千元,銷售地區均為亞洲地區。
( 四 ) 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佔損益表上營業收入金額 10 %以上之客戶列 示如下:
下: |
||
|---|---|---|
客戶名稱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 |
99年度銷貨淨額所佔比率%$ 1,470,070 12.75 |
98年度銷貨淨額所佔比率%1,009,801 9.20 |
銷貨淨額$ 1,470,070 |
銷貨淨額1,009,801 |
59
【附件十四】一百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鑒: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
止之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
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
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
該日止之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
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表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之合併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標準式之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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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05495 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9825 號 民 國 一 ○ ○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6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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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11-12 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四))1120-114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二))1150 應收關係人淨額(附註五)1164 應收退稅款1178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二))1200 存貨淨額(附註四(三))1291 受限制銀行存款(附註六)1250-1280 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七))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八))流動資產合計基金及長期投資: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五))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四))長期投資合計15-16 固定資產:成 本:1531 機器設備1561 辦公設備1631 租賃改良1681 其他設備小計15X9 減:累積折舊固定資產淨額無形資產:1750 電腦軟體成本1770 遞延退休金成本無形資產合計其他資產:1820 存出保證金1830 遞延費用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其他資產合計資產總計 |
100.6.30 | %6 - 55 - 2 1 29 4 - - |
99.6.30 | %5 1 46 - 1 1 38 3 1 - 96 2 1 3 - 1 - - 1 - 1 - - - - - - -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六))2140 應付帳款2150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五)2160 應付所得稅2170 應付費用2216 應付股利2298 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合計其他負債: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七))負債合計股東權益(附註四(九):3110 普通股股本3210 資本公積3310 法定盈餘公積3320 特別盈餘公積3350 未提撥保留盈餘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股東權益合計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00.6.30 | % 10 18 33 - 1 1 - |
99.6.30 | % 3 23 35 2 2 5 - |
|---|---|---|---|---|---|---|---|---|
金 額$ 195,786 - 1,740,903 9,240 50,135 36,743 924,007 126,304 5,696 3,373 |
金 額156,481 29,502 1,343,661 12,429 39,298 23,987 1,098,388 87,444 15,069 2,553 |
金 額$ 300,550 566,140 1,041,372 3,048 41,521 39,221 13,922 |
金 額97,024 667,688 1,032,823 29,599 50,938 144,315 6,468 |
|||||
2,005,774 |
63 | 2,028,855 |
70 | |||||
- |
- | 527 |
- | |||||
| 2,005,774 | 63 | 2,029,382 | 70 | |||||
3,092,187 |
97 | 2,808,812 |
871,576 186,481 66,750 72,336 46,511 (76,545) |
28 6 2 2 1 (2) |
721,576 1,598 56,845 13,135 97,446 (10,563) |
25 - 2 - 3 - |
||
57,078 12,226 |
2 - |
58,831 22,226 |
||||||
69,304 |
2 | 81,057 |
||||||
1,768 16,095 2,121 102 |
- 1 - - |
2,126 16,207 2,451 54 |
||||||
1,167,109 |
37 |
880,037 |
30 |
|||||
| 20,086 (14,607) |
1 - |
20,838 (12,767) |
||||||
5,479 |
1 | 8,071 |
||||||
- - |
- - |
4,472 429 |
||||||
| - | - | 4,901 | ||||||
| 2,273 313 3,327 |
- - - |
2,417 232 3,929 |
||||||
5,913 |
- | 6,578 |
||||||
| $ 3,172,883 |
100 | 2,909,419 | $ 3,172,883 |
100 | 2,909,419 | 100 |
董事長:葉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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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盧志德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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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林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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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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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銷貨收入4170-41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五)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三)及五) 5910 營業毛利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七)及五):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利益:7110 利息收入7160 兌換利益7480 什項收入營業外費用及損失:7510 利息費用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五))7560 兌換損失,淨額7880 什項支出(附註四(四))稅前淨利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八))本期淨利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四(十))9750 基本每股盈餘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00年上半年度金 額%$ 6,108,550 103 (173,119) (3) |
100年上半年度金 額%$ 6,108,550 103 (173,119) (3) |
100年上半年度金 額%$ 6,108,550 103 (173,119) (3) |
99年上半年度金 額%5,718,801 103 (190,999) (3) |
99年上半年度金 額%5,718,801 103 (190,999) (3) |
99年上半年度金 額%5,718,801 103 (190,999) (3) |
|---|---|---|---|---|---|---|
金 額$ 6,108,550 (173,119) |
金 額5,718,801 (190,999) |
|||||
5,935,431 (5,690,554) |
100 (96) |
5,527,802 (5,255,196) |
100 (95) |
|||
244,877 (136,334) (34,620) (9,069) |
4 (2) (1) - |
272,606 (122,481) (35,579) (11,822) |
5 (2) (1) - |
|||
(180,023) |
(3) | (169,882) |
(3) | |||
64,854 |
1 | 102,724 |
2 |
|||
507 - 478 |
- - - |
208 4,810 1,937 |
- - - |
|||
| 984 | - | 6,955 |
- | |||
| (2,528) (3,165) (6,104) (114) |
- - - - |
(1,387) (252) - (1,386) |
- - - - |
|||
(11,911) |
- | (3,025) |
- | |||
53,927 8,782 |
1 - |
106,654 19,846 |
2 - |
|||
$ 45,145 |
1 | 86,808 |
2 | |||
稅 前$ 0.62 |
稅 後0.52 |
稅 前1.48 |
稅 後1.20 |
|||
| $ 0.62 |
0.52 | 1.47 | 1.19 |
董事長:葉佳紋
==> picture [51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 picture [35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林哲仁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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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淨利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減分公司報表換算調整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餘額民國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民國一○○年上半年度淨利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減分公司報表換算調整數民國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普通股股 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保留盈餘 |
累積換算調 整 數 |
合 計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 提 撥保留盈餘 |
|||||
| $ 721,576 - - - - - - |
1,598 - - - - - - |
38,211 - 18,634 - - - - |
384 - - 12,751 - - - |
186,338 86,808 (18,634) (12,751) (144,315) - - |
(13,135) - - - - 525 2,047 |
934,972 86,808 - - (144,315) 525 2,047 |
|
| $ 721,576 |
1,598 |
56,845 | 13,135 | 97,446 |
(10,563) |
880,037 |
|
$ 871,576 - - - - - - |
186,481 - - - - - - |
56,845 - 9,905 - - - - |
13,135 - - 59,201 - - - |
109,693 45,145 (9,905) (59,201) (39,221) - - |
(72,336) - - - - (173) (4,036) |
1,165,394 45,145 - - (39,221) (173) (4,036) |
|
| $ 871,576 |
186,481 |
66,750 | 72,336 | 46,511 |
(76,545) |
1,167,109 |
註1:董監酬勞3,000千元及員工紅利3,800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註 2 :董監酬勞 550 千元及員工紅利 1,2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63
會計主管:林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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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葉佳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淨利調整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損失遞延所得稅費用金融資產評價損失營業資產之淨變動:交易目的金融資產(增加)減少應收票據淨額(增加)減少應收帳款增加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其他應收款減少存貨增加預付費用增加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其他金融資產增加營業負債之淨變動:應付帳款增加(減少)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應付所得稅減少應付費用減少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購置固定資產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受限制資產(增加)減少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匯率影響數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減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本期支付利息支付所得稅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應付現金股利 |
100年上半年度$ 45,145 1,989 1,153 (17,207) 3,165 3 5,029 - 20,042 4,833 (325,002) (2,110) 1,680 (214,399) (4,218) 13 (5,701) (195,774) 437,807 (1,515) (4,441) 6,369 - |
99年上半年度86,808 2,249 4,075 2,234 252 1 3,004 498 (30,000) (13,098) (35,979) (5,533) 32,625 (576,962) (9,359) (4) (4,691) 63,423 220,864 (14,112) (33,503) (13,536) (147) |
|---|---|---|
| (243,139) | (320,891) |
|
10,000 (607) 63 (24,684) |
- (1,199) (3) 2,008 |
|
(15,228) |
806 |
|
288,550 |
97,024 | |
288,550 |
97,024 |
|
(4,224) |
2,156 |
|
25,959 169,827 |
(220,905) 377,386 |
|
$ 195,786 |
156,481 |
|
$ 2,506 |
1,461 |
|
$ 5,272 |
43,434 |
|
$ 39,221 |
14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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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董事長:葉佳紋
會計主管:林哲仁
64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
令規定奉准設立,主要營業項目係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
相關業務之服務等。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七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掛牌買賣,並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129 人及 125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 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損
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果
可能存有差異。
( 二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
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皆以功能性貨幣記帳,其外幣財務報表 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三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資 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期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債。 ( 四 )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
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
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65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五 ) 金融資產
-
本公司對金融商品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 -
衡量,除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外,其他商品之原始 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在原始認列後,依本公司持有或發行之目的, 分為下列各類: -
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本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 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本 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 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本公司若評估個別金融資產(無論該金融資產 重大與否)無減損之客觀證據,須再將其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金融資產,並 評估該組資產是否發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失之金融資 產,無須以前述方式評估減損。本公司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若有減損 之客觀證據,則應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 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 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 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例如債務人之信用等級改善),則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 減損金額應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前應收款項備抵呆帳之提列係根據以 -
往年度之收款經驗,評估客戶之帳齡及品質,並評估各應收款項餘額之可收現性酌 予以提列。
( 六 ) 應收帳款讓售
應收帳款債權之移轉,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金融資產之移轉及
負債消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相對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時予以除列:
-
應收帳款債權已經與移轉人隔離,亦即推定已脫離移轉人及其債權人之控制,即使移 轉人破產或被接收時亦然。 -
受讓人有權質押或交換應收帳款債權,且未有限制受讓人(或持有人)行使質押或交換 權利之條件,致使移轉人獲得非細微之利益。
66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移轉人未藉由下列方式之一,維持其對應收帳款債權之效控制: -
(1)
到期日前有權利及義務買回或贖回應收帳款債權之協議。 -
(2)
單方面使持有人返還特定應收帳款債權之能力。
應收帳款讓售總額減預支價金後餘額列於其他應收款項下。
- (
七)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出。續後,
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
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狀態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
用為計算基礎。
( 八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與子公司合併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未
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
本公司依「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對投資成本與取
得股權淨值之差額認列為商譽。以前年度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因無法分析原
因而以五年攤銷之餘額,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不再攤銷。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出售時,以售價與處分日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為
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時,則按出售
比例轉列當期損益。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分別於第一季、三季、
半年度及年度終了時,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
實現者,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逐
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本公司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如股權淨值發生負數時,若被投資公司之其他股東
無義務或無法提出額外資金承擔其損失者,其損失由本公司全額認列。若原長期股權
投資不足抵減投資損失時,則抵減應收關係人款項,如尚有不足,乃以長期股權投資
貸項列示於其他負債項下。
( 九 ) 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
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重大增添、改良及更新足以延
長使用年數之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按直線法以成本依估計耐用年數計提。租賃權益改良依租約
年限或估計使用年限較短者按平均法攤銷。折舊性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
就其殘值自該屆滿日起估計尚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
業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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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依中華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7.11.20 基秘字 第 340 號解釋函,將固定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義務列為固 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時,則該 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本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產剩餘耐用年 限、折舊方法及殘值。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
機器設備:5年。 -
辦公設備:3~5年。 -
租賃改良:3~4年。 -
其他設備:3年。
( 十 )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使用年限,按直線法攤銷。電腦軟體成本
按三年以直線法攤銷。
( 十一 ) 遞延費用
主係辦公室裝潢等支出,以成本為入帳基礎,按直線法依三年至五年平均攤提。 ( 十二 ) 退 休 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金離職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
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所支領之平均薪資計
算。其中所獲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
自第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
付全數由本公司負擔。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
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
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
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香港分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間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動法規適用「強制性公積
金計劃條例」,每月依員工工資百分之五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個人退休金專戶。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
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該公報之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
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
服務年限逐年認列攤銷。
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於員工服務年度,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費用。
68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於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期中財務報表之
表達及揭露」之規定所編製,對於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
所規定之有關員工退休金負債精算結果之資訊,不予揭露。
( 十三 ) 收入之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備抵折讓係依經驗估計可能發
生之產品折讓,於商品出售年度列為銷貨之減項。
( 十四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 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與財務報 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 (
十五)所 得 稅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認列所得稅費
用。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其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
稅率計算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並依其可實現性,評估認列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
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
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另,本公司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二號「所得稅抵減
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 盈餘之日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 十六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
司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
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外,並揭露稀釋每股
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
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因盈餘及
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 含 ) 以後之員工紅利,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視為全部發行 股票股利,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價計算可發行股數之方式計算。
6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十七 ) 營業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 ( 包括與本公司內其 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 ) 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期由本公 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效,同時 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
一)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 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 應適用該公報放款及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 本公司民國一○○年上半年度損益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
(
二)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 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從事 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策者 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另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 露部門資訊,因此各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上半年 度財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及約當現金 |
||
|---|---|---|
其明細如下: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票券RP合 計 |
100.6.30 $ 330 145,456 50,000 |
99.6.30 3,188 120,303 32,990 |
$ 195,786 |
156,481 |
(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減:備抵銷貨折讓備抵減損損失淨 額 |
100.6.30 $ 26,117 1,767,764 (33,215) (19,763) |
99.6.30 77,613 1,330,515 (38,342) (26,125) |
|---|---|---|
$ 1,740,903 |
1,343,661 |
流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因到期期間短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設為公允價值之
近似值。
7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變動:
期初餘額本期提列減損損失本期沖銷壞帳匯率影響數淨 額 |
100.6.30 $ 20,942 7,795 (8,860) (114) |
99.6.30 24,992 3,697 (2,607) 43 |
|---|---|---|
$ 19,763 |
26,125 |
本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 ( 如 銷貨退回或折讓等 ) 而產生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銀行承 擔。本公司民國一 ○○ 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分別提供本票 704,000 千元及 898,875 千元 予銀行作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本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 之款項,並 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再行收回, 此外,本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 ○○ 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有關符合上列條件之應收帳款 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承購人兆豐銀行玉山銀行承購人兆豐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 |
100.6.30 | 100.6.30 | 100.6.30 | 除列金額 |
|||||
|---|---|---|---|---|---|---|---|---|---|
轉售金額$ 77,183 103,284 |
銀行所給予之 額 度160,000 680,000 |
已預支金 額 |
利率區間% |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 |
重 要 之移轉條件無追索權無追索權 |
||||
| 61,746 82,627 |
1.07~1.09 1.22~1.30 99.6.30 |
15,437 20,657 |
77,183 103,284 |
||||||
$ 180,467 |
840,000 |
144,373 |
36,094 | 180,467 |
|||||
除列金額 |
|||||||||
轉售金額$ 48,438 799 63,726 |
銀行所給予之 額 度110,000 108,875 680,000 |
已預支金 額 |
利率區間% |
保留款(列於其他應收款項下) |
重 要 之移轉條件無追索權無追索權無追索權 |
||||
| 38,158 631 50,191 |
1.07~1.37 1.24~1.60 1.07~1.60 |
10,280 168 13,535 |
48,438 799 63,726 |
||||||
$ 112,963 |
898,875 |
88,980 |
23,983 | 112,963 |
( 三 ) 存 貨
其明細如下:
商品存貨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100.6.30 $ 940,672 (16,665) |
99.6.30 1,120,768 (22,380) |
|---|---|---|
$ 924,007 |
1,098,388 |
本公司民國一 ○○ 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之存貨相關收益 ( 費損 ) 分別為 17,207 千元及 (2,320) 千元;民國一 ○○ 年上半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貸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 因素已改善,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營業成本減少 17,207 千元;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 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營業成本為 2,23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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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四 )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群益利滾利私募基金 |
100.6.30 $ - |
99.6.30 29,502 29,502 |
|---|---|---|
| $ - |
本公司民國一 ○○ 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認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分別為 60 千元及 498 千元,列於什項支出項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
100.6.30 $ 12,226 |
99.6.30 22,226 |
|---|---|---|
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 ( 櫃 ) 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 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本公司採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 ( 股 ) 公司於民國一 ○○ 年五月辦理 減資退還投資款 10,000 千元,本公司持股減少 1,000 千股。
( 五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其明細如下:
其明細如下: |
|||
|---|---|---|---|
被 投 資 公 司 |
100.6.30 | 100年上半年度期末餘額投資收益(損失) 57,078 (3,165) |
|
持股比例 |
原始投資成本$ 74,234 |
||
採權益法評價者:G.M.I Technology (BVI) Ltd. 被 投 資 公 司 |
100.00% | ||
99.6.30 |
99 年上半年度期末餘額投資收益(損失) 58,831 (252) |
||
持股比例 |
原始投資成本$ 74,234 |
||
採權益法評價者:G.M.I Technology (BVI) Ltd. |
100.00% |
( 六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擔保借款信用狀借款利率區間 |
100.6.30 $ 86,370 214,180 |
100.6.30 $ 86,370 214,180 |
99.6.30 64,682 32,342 |
|---|---|---|---|
$ 300,550 |
97,024 |
||
1%~2.78% |
2%~2.74% |
截至民國一 ○○ 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尚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 1,168,193 千元及 1,852,828 千元。
7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七 ) 職工退休金
有關退休金資訊資料如下:
當期退休金費用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合 計應計退休金負債(預付退休金) |
100年上半年度$ 249 2,447 |
99年上半年度521 1,961 |
|---|---|---|
$ 2,696 |
2,482 |
|
$ (36) |
527 |
( 八 ) 所 得 稅
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自民國九十九年度起營利事 業所得稅最高稅率改為百分之十七。本公司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 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均為百分之十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 算基本稅額。
2. 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100年上半年度當期所得稅費用$ 3,753 遞延所得稅費用5,029 所得稅費用$ 8,782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項目如下:100 年上半年度備抵呆帳超限$ 1,267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1,235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3,387 退休金提列超限2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收益(損失)(538) 所得稅稅率變動產生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備抵評價(299) 其 他(25) $ 5,029 |
100年上半年度$ 3,753 5,029 |
99年上半年度16,842 3,004 |
|---|---|---|
$ 8,782 |
19,846 |
|
99 年上半年度- 43 1,710 25 (43) 1,610 (377) 36 |
||
$ 5,029 |
3,004 |
73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如下:
稅前淨利依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所得稅稅率變動產生遞延所得稅影響其 他所得稅費用 |
100年上半年度$ 9,168 (1,354) (299) - 1,267 |
99年上半年度18,131 1,483 (377) 1,610 (1,001) |
|---|---|---|
$ 8,782 |
19,846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呆帳超限備抵存貨跌價損失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其 他備抵評價淨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資產減損損失退休金提列超限依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淨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
100.6.30金 額所得稅影響數$ 9,913 1,685 6,230 1,059 6,458 1,098 2,080 354 - (823) $ 3,373 $ 4,274 727 554 94 14,740 2,506 $ 3,327 |
99.6.30金 額所得稅影響數17,366 2,952 9,136 1,553 (8,211) (1,395) 1,878 319 - (876) 2,553 4,274 726 688 117 18,151 3,086 3,929 |
99.6.30金 額所得稅影響數17,366 2,952 9,136 1,553 (8,211) (1,395) 1,878 319 - (876) 2,553 4,274 726 688 117 18,151 3,086 3,929 |
|---|---|---|---|
3,929 |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 -
未分配盈餘及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未分配盈餘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00.6.30 $ 46,511 |
99.6.30 97,446 |
|---|---|---|
39,095 |
68,713 |
|
100 年度(預計)23.16 % |
99 年度(實際)29.99 % |
74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九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 15,000 千股,其中 1,900 千股係依公司法規定保留股份由員工認購, 每股發行價格為 22 元,共募集 330,000 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七日, 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上述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由員工認購部份,業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九 十六年十月十二日 (96) 基秘字第 267 號函及證期局 0980024265 號函等規定,衡量給與 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並於給與日認列薪資費用 4,883 千元作為發行溢價之 資本公積加項。
截至民國一 ○○ 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1,500,000 千 元,每股面額 10 元,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871,576 千元及 721,576 千元。
2.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彌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 本,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 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截至民國一 ○○ 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資 本公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
||
|---|---|---|
現金增資溢價員工認股權 |
100.6.30 $ 181,598 4,883 |
99.6.30 1,598 - |
$ 186,481 |
1,598 |
3. 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就稅後純益分派盈餘,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公積,直
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公積依法通常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
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數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
其不超過半數之範圍內轉撥資本。
4.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年度稅
後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所提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
益減項金額,應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減少時,得將減少金額轉列未分配盈餘。
75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5. 盈餘分配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前
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時,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除保留部份
外分派如下:
(1) 員工紅利不低於千分之一。
-
(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二。 -
(3)
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未來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分配比率,將依公司財務結構調整發放,以
求公司經營及每股盈餘之穩健成長,惟現金股利分配比率以不高於年度股東紅利分
配總額之百分之一百為限。
本公司於編製期末財務報表時,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員工 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係以民國一 ○○ 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之稅後淨 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淨額,乘以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 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之平均分配比例,民國一 ○○ 年上半年度分別約為 1.42% 及 0.00%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分別約為 17.00% 及 1.28% ,民國一 ○○ 年上半年度及九 十九年上半年度認列員工紅利金額分約為 600 千元及 13,381 千元,董監酬勞分別約為 0 千元及 1,000 千元,員工配發股票紅利之種類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 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 時,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 ○○ 年六月二十二日及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配之每股股利、員工紅利及 董監事酬勞如下:
事酬勞如下: |
|||
|---|---|---|---|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現金員工紅利-現金董事監察人酬勞 |
99年度$ 0.45 $ 1,200 550 $ 1,750 |
98年度 |
|
| 2.00 | |||
3,800 3,000 |
|||
6,800 |
民國九十九年度及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財務報表認列金
額並無差異。
76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十 ) 每股盈餘
本公司每股盈餘之內容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損)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
100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單位:千股99 年上半年度稅前稅 後106,654 86,808 |
單位:千股99 年上半年度稅前稅 後106,654 86,808 |
|---|---|---|---|---|
稅前$ 53,927 |
稅 後45,145 |
稅前106,654 |
||
87,158 |
87,158 |
72,158 |
72,158 |
|
$ 0.62 |
0.52 |
1.48 |
1.20 |
|
| $ 53,927 |
45,145 | 106,654 |
86,808 | |
87,158 44 |
87,158 44 |
72,158 552 |
72,158 552 |
|
| 87,202 | 87,202 | 72,710 |
72,710 | |
$ 0.62 |
0.52 |
1.47 |
1.19 |
( 十一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公平價值之資訊 |
|||||||
|---|---|---|---|---|---|---|---|
| 100.6.30 | 99.6.30 | ||||||
公平價值 |
公平價值 |
||||||
公開報價 |
評價方式 |
公開報價 |
評價方式 |
||||
帳面價值 |
決定之金額 |
估計之金額 |
帳面價值 |
帳面價值 |
估計之金額 |
||
金融資產: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195,786 | - |
195,786 | 156,481 | - | 156,481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
|||||||
金融資產-流動 |
- | - | - | 29,502 | 29,502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1,750,143 | - |
1,750,143 | 1,356,090 | - | 1,356,090 | |
應收退稅款 |
50,135 | - |
50,135 | 39,298 | - | 39,298 | |
其他應收款 |
36,743 | - |
36,743 | 23,987 | - | 23,987 | |
受限制銀行存款-流動 |
126,304 | - |
126,304 | 87,444 | - | 87,444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2,226 | - |
- | 22,226 | - | - | |
存出保證金 |
2,273 | - |
2,273 | 2,417 | - | 2,417 | |
金融負債: |
|||||||
短期借款 |
300,550 | - |
300,550 | 97,024 | - | 97,024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607,512 | - |
1,607,512 | 1,700,511 | - | 1,700,511 | |
應付所得稅 |
3,048 | - |
3,048 | 29,599 | - | 29,599 | |
應付費用 |
41,521 | - |
41,521 | 50,938 | - | 50,938 | |
應付股利 |
39,221 | 39,221 | 144,315 | 144,315 |
77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 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 現金、應收/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收/付關係人款)、應收退稅款、其他應收款、受 限制銀行存款、短期借款、應付費用、應付所得稅及應付股利。 -
(2)
公平價值變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因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以市場價格 為公平價值。 -
(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未上市(櫃)公司,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致實務上 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
(4)
存出保證金:由於此類商品收回之期限無法預期,故以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
本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負債 分別為300,550千元及97,024千元。
4.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係因應收/付外幣帳款所產生,為因應匯率變動的風 -
險,本公司主要直接透過因外銷而增加的應收外幣款項沖銷因進貨所產生的外幣 應付款項,以達到自然避險的效果;財務部門平日與往來銀行維持密切聯繫,且 隨時蒐集匯率走勢資訊,採取機動之因應措施。 -
(2)
信用風險 -
本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 -
品。本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 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現金及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 集中之虞。 -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 -
險,本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本公 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尚在管理當局 預期之內。
(3) 流動性風險
-
本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所有合約義務,故尚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 -
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4) 利率風險
本公司民國一 ○○ 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 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 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本公司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3,006 千元及 970 千元。
78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G.M.I. Technology (BVI) Ltd. ( 以下簡稱 G.M.I. BVI)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永達電子 ) 弘憶 ( 上海 ) 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以下簡弘憶上海 )
弘憶永達電子 ( 深圳 ) 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以下簡稱弘憶永達 ( 深圳 ))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以下簡稱瑞昱 )
炬力集成電路設計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炬力珠海 )
炬力科技 ( 香港 ) 有限公司
該公司執行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於民國九十八年第四季請辭執行長之 職務 )( 註 )
炬力珠海公司之聯屬公司 ( 註 )
( 炬力香港 )
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註: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非屬關係人。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 貨
貨 |
||||||
|---|---|---|---|---|---|---|
弘憶上海 |
100年上半年度金額佔營業收入淨額%$ 19,853 0.33 |
99年上半年度 |
||||
金額$ 19,853 |
金額25,356 |
佔營業收入淨額%0.46 |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依約定成本加成。對關係人之收款條件則與非關
係人無重大差異。
2. 進 貨
瑞 昱炬力香港 |
100年上半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 2,757,122 46.49 - - $ 2,757,122 46.49 |
100年上半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 2,757,122 46.49 - - $ 2,757,122 46.49 |
100年上半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 2,757,122 46.49 - - $ 2,757,122 46.49 |
99年上半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2,698,267 46.28 112,291 1.93 2,810,558 48.21 |
99年上半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2,698,267 46.28 112,291 1.93 2,810,558 48.21 |
99年上半年度金額佔進貨淨額%2,698,267 46.28 112,291 1.93 2,810,558 48.21 |
|---|---|---|---|---|---|---|
金額$ 2,757,122 - $ 2,757,122 |
金額2,698,267 112,291 2,810,558 |
|||||
| 46.49 | 48.21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
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7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3. 應收 ( 付 ) 票據及帳款餘額
本公司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期末應收 ( 付 ) 款項淨餘額如下:
應收款項:弘憶上海應付款項:瑞 昱炬力香港 |
100.6.30金額% $ 9,240 0.53 |
100.6.30金額% $ 9,240 0.53 |
99.6.30金額% 12,429 0.92 |
|---|---|---|---|
金額$ 9,240 |
|||
$ 1,041,372 - |
64.78 - |
1,016,945 59.80 15,878 0.93 |
|
| $ 1,041,372 |
64.78 | 1,032,823 60.73 |
-
其 他 -
(1)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七年起與弘憶永達(深圳)訂有市場開發及服務合約,由弘憶永達(深圳)提供本公司於香港及大中國地區市場行銷、業務推廣、技術支援及相關管理 服務,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每月支付港幣金額1,400千元服 務費用。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因前述服務而產生之費用分 別為31,382千元及34,527千元,列於營業費用項下,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 月三十日止,該款項業已付訖。 -
(2)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五月起與弘憶(上海)訂有市場開發及服務合約,由弘憶(上 海)提供本公司於大中國地區市場行銷、業務推廣、技術支援及相關管理服務,民 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每月支付港幣金額為300千元服務費 用。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因前述服務而產生之費用分別為6,725千元及2,466千元,列於營業費用項下,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 十日止,該款項業已付訖。
5. 背書保證
-
(1)
本公司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向金融機構借款額度,由葉佳紋、盧志德連帶保證。 -
(2)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向金融機構借款額度,由葉佳紋、盧志德連帶保證。
六、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短期借款擔保,
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抵質押之資產 抵質押擔保標的 100.6.30 99.6.30 受限制銀行存款 銀行借款額度保證 $ 126,304 87,444
8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一○○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重大之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 -
( )
本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金額為559,800千元。 -
(
二)本公司為進貨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約為724,534千元。 -
(
三)本公司因應收帳款債權移轉交易而開立之擔保本票共790,000千元,其相關說明請詳附 註四(二)「應收票據及帳款」項下說明。 -
(
四)本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金額為8,000千元。 -
(
五)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三十日已簽訂之房屋租賃合約,在未來年度應支付租金總額 彙總如下:
==> picture [328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件如下:
-
租賃期間:一年至二年。 -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 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 、 ( ) 用人、折舊 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性質別 |
100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99年上半年度 |
99年上半年度 |
99年上半年度 |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用人費用薪資費用(註)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用人費用折舊費用攤銷費用 |
- - - - - - |
62,690 3,308 2,696 3,257 1,989 1,153 |
62,690 3,308 2,696 3,257 1,989 1,153 |
- - - - - - |
65,164 2,948 2,482 2,410 2,249 4,075 |
65,164 2,948 2,482 2,410 2,249 4,075 |
( 註 ) 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含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為 600 千元及 13,381 千元。
81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
二)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元人民幣港幣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美元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元人民幣港幣 |
100.6.30外幣匯 率$ 58,195 28.725 630 4.4655 5,699 3.691 $ 1,974 28.725 66,953 28.725 - - 2,615 3.691 |
99.6.30外 幣匯 率45,849 32.2790 628 4.7645 1,519 4.1463 1,818 32.3603 50,011 32.2189 1 4.7620 7,463 4.1463 |
|---|---|---|
外幣$ 58,195 630 5,699 $ 1,974 66,953 - 2,615 |
外 幣45,849 628 1,519 1,818 50,011 1 7,463 |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
一 -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科 目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備註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淨值) |
|||||
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 |
G.M.I. Technology (BVI) Ltd. 票券RP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互慧科技 |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 董事長為同一人- |
長期股權投資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208 - 1,500 150 |
57,078 50,000 12,226 - |
100.00 - 2.70 1.84 |
57,078 50,000 - - |
- 註一註一 |
註一:因該公司係屬未上市 ( 櫃 ) 股票,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 註 |
|---|---|---|---|---|---|---|---|---|---|---|---|
進( 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 銷)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 **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本公司 |
瑞昱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進貨 |
2,757,122 | 46.49% |
月結45天 |
未向其他廠商進貨 |
無重大差異 |
1,041,372 | 64.78% |
- |
8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弘憶永達電子(深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Beaufort House,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 香港沙田火炭禾香街9-15 號力堅工業大廈3樓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泰古路18號1616室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中路3007號國際科技大廈5 樓A單位 |
投資控股公司電子零組件買賣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
2,208 11,600 - -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57,078 57,074 7,679 25,993 |
(3,165) (3,104) 1,352 (4,319) |
(3,165) (3,104) 1,352 (4,319) |
- - - - |
2. 資金貸與他人:無。
3.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科 目 |
期末 |
備 註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淨值) |
|||||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母子公司母子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 |
- - |
7,679 25,993 |
100.00% 100.00% |
7,679 25,993 |
- -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註1)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回投資出或收金 額 |
本期匯回投資出或收金 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註1)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2) |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
|---|---|---|---|---|---|---|---|---|---|---|---|
匯 出 |
收 回 |
||||||||||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
26,243 USD (800 千元)34,576 RMB (8,000 千元) |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6,560 USD (200 千元)- |
- - |
- - |
6,560 USD (200 千元)- |
100 % 100 % |
1,352 (4,319) |
7,679 25,993 |
- - |
註 1 :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83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6,560 (200 千美元) |
48,075 (1,500 千美元) |
700,265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重大交易事項,請 詳附註五之說明。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各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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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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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葉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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