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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2, 2021

52314_rns_2021-11-12_a973796e-4070-47a0-9391-597f4fe95a1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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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57號2樓

電 話:(02)2659-9838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20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0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1~45
(七)關係人交易 45~47
(八)質押之資產 4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7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8
(十二)其 他 4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8~5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0
3.大陸投資資訊 51
4.主要股東資訊 51
(十四)部門資訊 52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度(自一一〇年一月一日至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widetilde{\Sigma}$

期: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mathbf{B}$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雷 話 Tel $+886281016666$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傳 真 Fax +886 2 8101 6667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網 址 Web home.kpmg/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杳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 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 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 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杳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杳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杳核 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 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收入之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請 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sim$ 4 $\sim$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件之買賣,由於營業收入係合併 財務報告之重要項目之一,且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所關切事項,因此,收入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 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及測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流程及相關控制。
  • •瞭解主要收入之形態及交易條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適當。
  •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證,以評估相關交易是否認列於 適當之期間。

·評估期後是否有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其他事項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瑞雲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之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 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所列 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被投資公司採用權 益法之投資金額占資產總額之3.12%,民國一一〇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用 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捐益之份額占稅前淨利之0.01%。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〇年度及一〇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弘憶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杳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 導致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 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 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證券主管機關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5495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2026號 民國 一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青 產
流動資產:
$\frac{8}{3}$
110,12.31

41
109.12.31
۲
4
$\approx$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109.12.31
۰
$ \mathcal{E} $
110,12.31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447,717 1,228,978
20
2100
22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及八) 629,487
$\overline{a}$
1,395,505
69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十八) 121,831 218,281
$\mathbf{c}$
2110
4
感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
439,010
558,953
應收帳款凈額(附註六(三)(十八)及八) 3,715,795 2,606,378
$\overline{5}$
2170
47
應付帳款 68,999
154,861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三)(十八)及七) 38,026 $\ddot{\bullet}$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ន្
2,501,862
39
2,822,935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16,888 28,636
ï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四)) 69,075
2
115,687
其他應收款-關保人(附註六(四)及七) , 7,565 2230 本期所得税负债 20,023
66,860
本期所得积蓄產 ï 9,461 2280 租赁负债-流動(附柱六(十三)) 14,386
8,075
存货(附註六(五)) 1,084,342 804,619
$\overline{15}$
2300
5
其他流動負債 40,035
58,30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209,349 190,103
$\omega$
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及八) 11,900
11,900
其他流動貢產 116,858 65,327
$\sim$
演動員債 67
3,794,777
$\overline{5}$
5,193,077
流動資産合 計
6,750,806
5,159,348 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賣童: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及八) 226,100
E
214,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 1,057 2580 租赁负债-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6,340
6,11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及七) 227,743 14,558
S
2640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1,284
13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 9,338 12,346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003
ï
使用權賣產(附註六(八) 13,501 19,414 非浓物负债 234,727
220,451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八) 297,592 298,500
4
负债施计
4,029,504

5,413,528
遥延所得税资産(附註六(十五)) ï
5,877
7,265 鲜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柱六(十六)):
其他非流動資產 $\cdot$
3,865
4,693 3110 普通股股本 $\mathbb{S}^2$
1,251,140
$\overline{5}$
1,376,254
非浓的黄疸合针 557,916 357,833
$\overline{a}$
3200
$\bullet$
資本公積 44,977
44,977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6,802
56,55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1,507
76,185
3350 未分配盈餘 199,436
ی
455,069
3400 其他權益
(76, 185)
$\Omega$
(113, 848)
植丝胞针 $\frac{29}{25}$
1,487,677
$\frac{26}{5}$
1,895,194

S 7,308,722

5,517,181
负债及报益施计
5,517,181

$\frac{1.308,722}{2}$

$\bigcirc$

清華

$\bigci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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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川)
经理人:對彥輝 (黄川) $\sim$ 5 $\sim$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109年度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及七)
$\overline{\mathcal{H}}$
%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七) $\mathbf{r}$ 18,852,689 100 13,678,646 100
普冀毛利 17,760,722 94 13,003,476 95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三)(十四)(十九)及七): 1,091,967 $\boldsymbol{6}$ 675,170 $\overline{\phantom{a}}$
推銷費用
6100 346,811 $\overline{2}$ 234,129 $\overline{2}$
6200 管理費用 142,881 $\mathbf{1}$ 146,275 $\mathbf{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3,629 24,02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三)) 22,326 (4,766) $\sim$ $\sim$
營業費用合計 545,647 $\overline{3}$ 399,660 $\overline{3}$
营業淨利 546,320 $\overline{3}$ 275,510 $\overline{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六)(十三)(二十)):
7100 利息收入 1,260 2,194
7010 其他收入 5,876 4,089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1,853 (11, 482)
7050 財務成本 (31, 730) ٠ (21, 137)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份額 70 $\sim$ (954)
警票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329 ω. (27, 290)
7900 税前净利 553,649 3 248,220 $\overline{2}$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108,143 $\mathbf{1}$ 50,646
本期淨利 445,506 $\boldsymbol{2}$ 197,57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频至损益之项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四)) 721 (20)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频至损益之项目合計 721 (20)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37,663) (44, 678)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7, 663) $\mathbf{r}$ (44, 678)
8300 本期其他综合损益(税後净额) (36, 942) $\overline{\phantom{a}}$ (44, 698)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S. 408,564 $\overline{\mathbf{2}}$ 152,876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七))
基本每股盈餘(元) S 3.24 1.44
稀释每股盈餘(元) S 3.24 1.44

V)

$\sim$

公会 $\mathbf{m}$
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弘信國 ○年及·
民國

$\bigcirc$

单位:新台幣千元

模盖地類
(44,678)
(31, 507)
(44, 678)
(76, 185)
(37,663)
(37,663)
(113,848)
其他植益项目
换算之兒教
熊宫囊
南外層
$\widehat{c}$
(15, 492)
(14, 555)
(70, 819)
(70, 819)
(19, 755)
(44, 678)
(125, 114)
197,574
197,554
199,436
(1,047)
173,567
445,506
455,069
446,227
721
未分配
16,952
14,555
44,678
31,507
76,185
保留星峰
特別盈
餘公積
15,492
21,310
36,802
19,755
56,557
法定量公债
44,977
44,977
44,977
資本公務
70,819
1,251,140
180,321
125,114
1,376,254
普通股
暗雁於母公司雲主之權益
405,620
197,574
(44, 698)
152,876
(70, 819)
1,487,677
445,506
(36, 942)
408,564
.047
1,895,194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普通股股票股利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普通股股票股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本期淨利 本期淨利

單位:新台幣千元

普冀活動之現金流量: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税前净利 553,649
s
248,22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24,386 24,546
预期信用减损损失(迴轉利益)數 22,326 (4,766)
利息費用 31,730 21,137
利息收入 (1,260) (2,19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損失之份額 (70) 954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丶廠房及設備損失 18 37
租賃修改利益 (19)
廉價購買利益 (89,01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減捐捐失 76,640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64.754 39,69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雙動: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90,740 (143, 533)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1, 207, 665) 400,647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增加 (38,026)
其他應收款減少 11,760 5,903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 7,565 362
存貨增加 (305, 297) (153, 666)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52, 140) (20, 25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豐動:
(1, 493, 063) 89,457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86,669 (14, 773)
其他應付款增加 369,563 664,069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46,230
19,833
4,843
24,064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425) (40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521,870 677,801
調整項目合計 (906.439) 806,95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352,790) 1,055,173
收取之利息 1,266 2,742
支付之利息 (30, 637) (22,160)
支付所得稅 (49.916) (84, 863)
普冀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432, 077) 950,89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1,724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00, 739)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 204) (2,902)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υ (298, 651)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25, 446) 31,95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773 (41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27, 606) (268, 29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5,685,792 3,411,887
短期借款減少 (4,915,528) (3,760,095)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2,173,333 1,405,261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2,053,390) (1, 155, 832)
舉借長期借款 238,000
償還長期借款 (11,900) (20,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1,003
租賃本金償還 (18,972) (18, 912)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1,003) ×,
發放現金股利 (70, 819)
喜賣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58,332 30,493
医率燮勃對现金及约當現金之影響 20,090 33,943
本期现金及的营现金增加数 218,739 747,036
期初现金及约當現金餘額 1,228,978 481,942
期末现金及约當现金餘額 1,447,717
s
1,228,97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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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 註冊地址為台北市行忠路57號2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為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經報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流動」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
之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
竟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
到期者)或非流動。
2023年1月1日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
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
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
得稅」
修正條文限縮認列豁免之範圍,當
交易之原始認列產生等額應課稅及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時,不再適用該
認列豁免。
2023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資產負債表所列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負債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量) 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10.12.31 109.12.31 說明
本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簡稱G.M.I. (BVI))
投資控股公司 100
%
100
%
-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簡稱Harken)
投資控股公司 100
%
100
%
-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簡稱永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
賣及投資控股
100
%
100
%
-
永達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上海)
電子零組件買
賣及業務行銷
諮詢服務
100
%
100
%
-
永達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永達(深圳))
電子零組件買
賣及業務行銷
諮詢服務
100
%
100
%
-
永達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簡稱宏達富通)
電子零組件買
100
%
100
%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結束日(以下簡 稱報告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 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 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 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者。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者;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該負債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該負債者。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者;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 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部分應收帳 款,故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等帳款。惟係將其列報於應收帳款項 下。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 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 增加。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 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為攤銷後成本。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 制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 本加計被投資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之份額超過投資成本之任何數額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 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 不影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 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 對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 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 列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 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 算)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營業外收入。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30年
  • (2)機器設備 5年
  • (3)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 3~5年
  • (4)租賃改良物 3年
  • (5)運輸設備 4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二)租 賃

1.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 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 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 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 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 (2)客戶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 且
  • (3)客戶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 示之權利;或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2.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 之修改時再衡量其金額。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在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 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 額(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收入之認列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 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 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 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 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 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 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以及
  • 2.因投資子公司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 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 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 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 額。

(十七)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酬勞。

(十八)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 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實質控制之判斷

合併公司持有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2.73%之有表決權股份,成為該公司之第二 大股東,且合併公司之董事長及其家族對該公司具有實質控制力,故判定合併公司對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合併 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時須採用 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應收帳款提列減損情形請詳附註六(三)。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12.31 109.12.31
庫存現金 \$
5,923
2,378
支票及活期存款 1,441,794 1,226,600
\$
1,447,717
1,228,978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0.12.31 109.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
1,057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因被投資公司德信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清算完結,故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處分時之公允價值為 1,057千元,處分損失1,047千元已於保留盈餘項下減除;民國一○九年度未處分策 略性投資。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七月收到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1,724千元。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0.12.31 109.12.31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122,198
218,938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3,773,918 2,678,147
應收帳款-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4,693
應收帳款-關係人 38,026 -
減:備抵損失 (58,490) (97,119)
\$
3,875,652
2,824,659

合併公司評估係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持有 部分應收帳款,故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等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0.12.31
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3,873,376
0.90% 34,799
逾期90天以下 37,468 1.05% 393
逾期超過180天 23,298 100% 23,298
\$
3,934,142
58,490
109.12.31
應收票據及
應收帳款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2,832,260
0.7% 19,836
逾期90天以下 12,583 2.77% 348
逾期超過180天 76,935 100% 76,935
\$
2,921,778
97,119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97,119
106,230
認列(迴轉)之減損損失 14,905 (4,766)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51,183) -
外幣換算損益 (2,351) (4,345)
期末餘額 \$
58,490
97,119

上述金融資產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合併公司與銀行簽訂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讓售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 業糾紛(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合併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 失則由銀行承擔。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承購同額之本票予銀 行作為銷貨折讓或退回之擔保。應收帳款出售時合併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之款項,並 依自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再行收回, 此外,合併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由於合併公司已移轉上述應收帳款 之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對其持續參與,因此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 應收帳款債權除列後,係將對金融機構之債權列報於其他應收款。於報導日尚未到期 之讓售應收帳款相關資訊如下:

109.12.31
尚可預支 已預支 轉列其他應
讓售對象 除列金額 金額 額度 金額 收款金額 利率區間 擔保項目
玉山銀行 \$
-
- 120,000 - -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作為短期借款及融 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四)其他應收款

110.12.31 109.12.31
其他應收款 \$
16,888
28,636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7,565
\$
16,888
36,201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評估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未來已無收回之可能,全數提 列呆帳損失後將其沖銷,詳細資訊請詳附註七。

(五)存 貨

110.12.31 109.12.31
\$
1,084,342
804,619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為銷售成本及費用之存貨分別為17,738,682千 元及13,003,583千元。

民國一一○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為22,040千元,並已 認列為銷貨成本。民國一○九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額現值低於成本因素已消失,致 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之銷貨成本減少為107元。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0.12.31 109.12.31
關聯企業 \$
551,320
261,495
累計減損 (323,577) (246,937)
\$
227,743
14,558

1.關聯企業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參與精聯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簡稱精聯電子)現金增資,持股比例為12.73%,成為精聯電子之第二大股東, 且合併公司之董事長及其家族對精聯電子具有實質控制力,對精聯電子具有重大影 響力,故帳列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民國一一○年十一月間參與精聯電子現金 增資後合併公司持有精聯電子普通股股份9,559千股,取得成本為200,739千元。另 針對精聯電子進行鑑價,帳面餘額289,755千元,其中包含取得精聯電子所產生之廉 價購買利益為89,016千元(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上述係依鑑價公司所出 具之報告作為評估依據。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關聯企業 與合併公司間 主要營業場
所/公司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
之比例

關係之性質 註冊之國家 110.12.31 109.12.31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 為合併公司採用 台灣 12.73
%
- %
公司 權益法之投資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已上市(櫃)者,其公允價值如下:

110.12.31
精聯電子 \$
213,644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已調整 各關聯企業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表中所包含之金額,以反映合併公司於 取得關聯企業股權時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所作之調整: (1)精聯電子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110.12.31
流動資產 \$
1,778,816
非流動資產 539,317
流動負債 (488,944)
非流動負債 (86,029)


\$
1,743,160
110年度
營業收入 \$
2,356,165
本期淨利 \$
51,855
其他綜合損益 (15,482)
綜合損益總額 \$
36,373
110年度
期初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
289,755
本期歸屬於合併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529
期末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290,284
減:減損損失 (76,640)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
213,644
  • 2.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精聯電子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面餘額 290,284千元,低於精聯電子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允價值213,644千元, 合併公司依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面餘額與公允價值差額提列減損損失 76,640千元,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 3.合併公司之被投資公司-弘威電子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六月間喪失對其之控制,並 改以權益法衡量,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六年間經評估收回弘威電子公司投資款存在 不確定性,已全數提列減損,截至民國一一○年止之累計減損損失計246,937千元。
  • 4.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 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10.12.31 109.12.31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
金額
\$
14,099
14,558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淨損 \$
(459)
(954)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
-
(459)
-
(954)

5.擔 保

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
改良物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242
153 4,986 14,716 3,030 24,127

- - - 1,932 272 2,204
處 分 - - (505) (474) (65) (1,044)
匯率變動之影響 (10) (1) (93) (46) (12) (162)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232
152 4,388 16,128 3,225 25,125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221
455 5,334 13,504 3,009 23,523

- - - 2,828 74 2,902
重 分 類 - (301) (264) (389) - (954)

- - - (1,243) (81) (1,324)
匯率變動之影響 21 (1) (84) 16 28 (20)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242
153 4,986 14,716 3,030 24,127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109
49 1,781 6,463 2,379 11,781
本年度折舊 12 36 1,072 3,657 333 5,110
處 分 - - (505) (458) (63) (1,026)
匯率變動之影響 (9) (1) (37) (19) (12) (7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112
84 2,311 9,643 2,637 15,787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074
316 918 4,643 2,126 9,077
本年度折舊 16 36 1,154 3,405 306 4,917

- - - (1,210) (77) (1,287)
重 分 類 - (79) (69) (101) - (249)
匯率變動之影響 19 (224) (222) (274) 24 (677)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109
49 1,781 6,463 2,379 11,781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20
68 2,077 6,485 588 9,338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33
104 3,205 8,253 651 12,346
民國109年1月1日 \$
147
139 4,416 8,861 883 14,446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八)使用權資產

房屋及建築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50,305
增 添 12,716

(21,289)
匯率變動之影響 (68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1,044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45,816
增 添 6,203
匯率變動之影響 (1,71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50,305
使用權資產之累計折舊: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0,891
提列折舊 18,368

(21,289)
匯率變動之影響 (427)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27,543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3,434
提列折舊 19,478
匯率變動之影響 (2,02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0,891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3,501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9,414
民國109年1月1日 \$
32,382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自有資產、以營業租賃出租予第三方之辦公 大樓及表彰租賃權利之使用權資產。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原始不可取消期間為半年 至二年。已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租金收益均為固定金額。

自有資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70,496
28,155 298,651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270,496
28,155 298,651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增 添 270,496 28,155 298,65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70,496
28,155 298,651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151 151
本年度折舊 - 908 90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059 1,059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 -
本年度折舊 - 151 15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151 151
帳面金額: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270,496
27,096 297,592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270,496
28,004 298,500
公允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309,497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並對所 評價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有相關經驗)之評價為基礎。其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數個出租予他人之商用不動產。每一租賃合約均包括原始不可 取消之租期半年至二年,其後續租期則與承租人協商,且未收取或有租金,相關資訊 (包括租金收入及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請詳附註六(二十)。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請詳附註八說明。

(十)應付短期票券

110.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金 額
應付商業本票 國際票券金融(股)公司 1.33% \$
60,000
應付商業本票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 1.33% 8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大慶票券金融(股)公司 1.338% 80,000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金融(股)公司 1.33%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公司 1.338% 8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大中票券金融(股)公司 1.30% 8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公司 1.33% 8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台灣票券金融(股)公司 1.298% 5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1,047)
合 計 \$
558,953
109.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金 額
應付商業本票 國際票券金融(股)公司 1.398% \$ 40,000
應付商業本票 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1.426%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 1.4%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大慶票券金融(股)公司 1.4%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金融(股)公司 1.4%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公司 1.418%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大中票券金融(股)公司 1.398%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公司 1.38% 5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台灣票券金融(股)公司 1.36% 5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990)
合 計 \$ 439,010

合併公司未有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

(十一)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038,960 533,706
擔保銀行借款 356,545 95,781
\$ 1,395,505 629,487
尚未使用額度 \$ 1,977,726 1,168,505
利率區間 0.85%~1.91% 0.97%~4.8%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二)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10.12.31
擔保銀行借款 \$
226,100
238,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1,900) (11,900)
\$
214,200
226,100
尚未使用額度 \$
-
-
利率區間(%) 1.1% 1.1%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三)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流動 \$
8,075
14,386
非流動 \$
6,113
6,340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853
1,401
短期租賃費用 \$
1,642
1,225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21,467
21,538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及員工宿舍,辦公處所之租賃期間通常為 五年,員工宿舍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二年,部份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 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在無法合理確定將行使可選擇之延長租賃期間之情況下,與 選擇權所涵蓋期間之相關給付並不計入租賃負債。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3,807 14,294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3,669) (13,010)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138 1,284

合併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短期帶薪假負債(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 1,612 1,868

110.12.31 109.12.31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3,669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4,294
13,782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43 96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530) 416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3,807
14,294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3,010) (12,116)
利息收入 (40) (86)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190) (397)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429) (411)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3,669) (13,010)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43 96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40) (86)
\$ 3 10
營業費用 \$ 110年度
3
109年度
10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2,337) (2,317)
本期認列利益(損失) 721 (20)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616) (2,337)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折現率 0.70
%
0.30
%
未來薪資增加 3.00
%
3.00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432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7.4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1.00% 減少1.00%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951) 962
未來薪資增加 838 (830)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170) 1,185
未來薪資增加 1,034 (1,023)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屬國內者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 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 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屬國外者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當地法令提撥退休金,並以當期應 提撥之退休金全數認列為退休金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12,845千元及5,760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及合併公司國外子公司當地主管 機關。

(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106,438
46,575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317 3,784

106,755 50,359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388 287

1,388 287
所得稅費用 \$
108,143
50,646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 \$
553,649
248,220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110,730 49,644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1,384 1,487
以前年度低估 317 3,784

(4,288) (4,269)
合 計 \$
108,143
50,646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109.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98,404
104,313

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 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呆帳 其他 合計
民國110年1月1日 \$
2,911
4,354 7,265
(借記)貸記損益表 (354) (1,034) (1,388)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2,557
3,320 5,877
民國109年1月1日 \$
2,973
4,579 7,552
(借記)貸記損益表 (62) (225) (287)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2,911
4,354 7,265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直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之所 得稅。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2,0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皆為20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全部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為 137,625千股及125,114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普 通 股
(以千股表達)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125,114 118,032
股票股利轉增資 12,511 7,082
12月31日期末餘額 137,625 125,114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股東會決議無償配股125,114千元,並以民 國一一○年九月一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業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會決議無償配股70,819千元,並以民 國一○九年九月二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業已辦理完竣。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0.12.31 109.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44,941
44,941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36 36
\$
44,977
44,977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 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 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提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特別盈餘公積;應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 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 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由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及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 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 額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股 票 \$
1.00
125,114 0.60 70,819
現 金 - - 0.60 70,819
合 計 \$ 125,114 141,638

4.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76,185)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37,66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13,848)
民國109年1月1日 \$
(31,507)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44,678)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76,185)

(十七)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分別為445,506千元及197,574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分別為137,625千股及137,625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10年度 109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445,506 197,574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 125,114 118,032
股票股利轉增資 12,511 19,593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37,625 137,625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 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稀釋) \$
445,506
197,574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10年度 109年度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137,625
137,625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28 22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稀釋) \$
137,653
137,647

110年度 109年度

(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10年度 109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
828,734
555,320

17,849,763 13,123,326

174,192 -
\$
18,852,689
13,678,646
主要產品/服務線: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
16,314,633
12,347,747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2,464,524 1,329,378
類比電子元件 73,532 1,521
\$
18,852,689
13,678,646

2.合約餘額

110.12.31 109.12.31 109.1.1
應收票據 \$
122,198
218,938 84,363
應收帳款 3,773,918 2,702,840 3,204,043
應收帳款-關係人 38,026 - -
減:備抵損失 (58,490) (97,119) (106,230)

\$
3,875,652
2,824,659 3,182,176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十九)員工及董監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 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 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 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及 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 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600千元及260千 元,董事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8,000千元及5,000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區間之稅前 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成 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 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 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通股收盤價計算。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監酬勞金額與本 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收入 \$
1,260
2,194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金收入 \$
2,784
1,328
其 他 3,092 2,761
\$
5,876
4,089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 \$
21,399
(11,342)
什項支出 (1,904) (122)
處分及報廢資產損失 (18) (37)
廉價購買利益 89,016 -
減損損失 (76,640)
租賃修改利益 - 19
\$
31,853
(11,482)

減損損失主係以採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76,640千元,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 (六)。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30,877)
(19,736)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853) (1,401)
\$
(31,730)
(21,137)

(廿一)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 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 證。合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損失。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10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395,505 1,399,990 1,399,990 - - - -
應付短期票券 558,953 560,000 560,000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977,796 2,977,796 2,977,796 - - - -
其他應付款 115,687 115,687 115,687 -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26,100 243,166 7,185 7,153 14,207 73,935 140,686
租賃負債 14,188 15,205 7,292 1,229 1,830 4,854 -
\$ 5,288,229 5,311,844 5,067,950 8,382 16,037 78,789 140,686
109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629,487
647,018 647,018 - - - -
應付短期票券 439,010 440,000 440,000 -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570,861 2,570,861 2,570,861 - - - -
其他應付款 69,075 69,075 69,075 -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38,000 257,635 7,251 7,218 14,338 71,692 157,136
租賃負債 20,726 21,637 8,448 6,721 6,468 - -
\$ 3,967,159 4,006,226 3,742,653 13,939 20,806 71,692 157,136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 3.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10.12.31 109.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17,650
27.680 6,024,552 196,693 28.480 5,601,817
人民幣 1,199 4.344 5,208 369 4,377.000 1,61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75,992 27.680 4,871,459 150,175 28.480 4,276,984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 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及人民幣貶值或升 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前 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57,915千元及66,322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 現)分別為21,399千元及(11,342)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21,806千元及13,065千元,主係合併公司 之變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 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 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現金流量折現模型估算公 允價值,其主要假設為藉由將被投資者之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按反映貨幣時間價 值與投資風險之報酬率予以折現後衡量。

(3)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合併公司歸類為第三等級之無活絡市場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 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淨資產價值法 •淨資產價值 •不適用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資產-無活絡市場之 價愈高,公允價值
權益工具投資
愈低

(廿二)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 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合併公司透過適時調 節外幣資產及負債部位以自然避險方式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 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 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則。內部稽核 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 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財務管理部門每季依據董事會議事規範對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提出財務及業務報告。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 擔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 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 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 季由財務部門根據業務單位提供之企業資料覆核及調整交易對象信用額度及限額 控制信用暴險。

(2)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等公司組織,無重大之 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 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人員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 款合約條款之遵循。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於民國一一 ○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1,977,726千元及1,168,505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 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港幣及 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港幣及人民幣。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公允價值變動風險及現 金流量風險。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等方式來管理利率 風險。

(廿三)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合併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 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 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0.12.31 109.12.31
負債總額 \$ 5,413,528
4,029,504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1,447,717)
(1,228,978)
淨負債 \$ 3,965,811
2,800,526
權益總額 \$ 1,895,194
1,487,677
負債資本比率 67.66 %
65.31
%

(廿四)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如下:

非現金之變動
110.1.1 現金流量 租約修改 匯率變動 110.12.31
應付短期票券 \$
439,010
119,943 - - 558,953
短期借款 629,487 770,264 - (4,246) 1,395,505
長期借款 238,000 (11,900) - - 226,100
租賃負債 20,726 (18,972) 12,716 (282) 14,188
來自籌資活動之
負債總額
\$
1,327,223
859,335 12,716 (4,528) 2,194,746
非現金之變動
109.1.1 現金流量 租約修改 匯率變動 109.12.31
應付短期票券 \$
189,581
249,429 - - 439,010
短期借款 980,118 (348,208) - (2,423) 629,487
長期借款 20,000 218,000 - - 238,000
租賃負債 32,359 (18,912) 5,256 2,023 20,726
來自籌資活動之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公司
(以下簡稱弘威電子)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公司
(以下簡稱精聯電子)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董事長係該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以下簡稱瑞昱)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係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Realtek Singapore)
合肥沛睿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係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沛睿微電子)
炬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董事長係該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以下簡稱炬力香港)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瑞昱 \$ 8,453 -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係企業之銷貨條件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關係人間之 應收款項並未受擔保品,且經評估無需提列呆帳費用。

2.進 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瑞昱 \$
9,359,337
7,112,172
其他關係人-Realtek Singapore 5,692,246 4,362,863
其他關係人-沛睿微電子 466,492 260,365
其他關係人-炬力香港 24,129 32,546
\$
15,542,204
11,767,946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 可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3.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
-
7,565
應收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38,026 -
\$
38,026
7,565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係合併公司評估對弘威公司之款項未來已無收回可能,故 將其全數提列減損7,421千元後將其沖銷。

4.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應付關係人款項 瑞昱 \$
1,595,934
1,625,250
應付關係人款項 Realtek
Singapore
1,227,001 770,676
應付關係人款項 沛睿微電子 - 100,044
應付關係人款項 炬力香港 - 5,892
\$
2,822,935
2,501,862

5.財產交易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參與精聯電子之現金增資,以200,739千元取得 9,559千股,詳細資訊請詳附註六(六)。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4,341
15,899
退職後福利 435 307
\$
24,776
16,206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10.12.31 109.12.31
定期存款(列於「其他金融資
產」項下)
銀行借款額度 \$
209,349
190,103
應收帳款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
狀及擔保借款
128,305 188,383
投資性不動產 長期銀行借款 297,592 298,500
\$
635,246
676,98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合併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

110.12.31 109.12.31
進貨履約保證 \$
384,208
259,520
(二)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110.12.31
\$
2,559,694
109.12.31
2,339,845
(三)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債權移轉而開立擔保本票金額:
應收帳款債權移轉開立擔保本票 110.12.31
\$
-
109.12.31
120,000
(四)合併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
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稅費 110.12.31
\$
7,000
109.12.31
3,000

(五)合併公司為向廠商購買貨物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別為1,160,065千元及991,04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10年度 109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25,255 225,255 - 174,634 174,634
勞健保費用 - 10,902 10,902 - 8,766 8,766
退休金費用 - 12,845 12,845 - 5,770 5,77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7,911 7,911 - 6,528 6,528
折舊費用 - 24,386 24,386 - 24,546 24,546

(二)其 他

應收帳款保全訴訟:

民國一○六年一月因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海容公司)之貨款 逾期,本公司向上海法院聲請民事訴訟,惟於民國一○六年五月,上海法院不受理並 將訴狀退回,本公司於同年七月向深圳公安局,針對上海海容公司大股東提起刑事訴 訟,惟於同年九月,因深圳公安局通知不立案,本公司另向深圳法院針對上海海容公 司提起民事訴訟,經法院同意受理,並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進行開庭。法院 於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判決上海海容公司須支付本公司5,804千元(美金187千 元),截至報告日止尚未收到該筆款項。

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針對該筆貨款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28,272千元(港幣 7,285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為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貸
與 總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關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註2)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限 額
0 本公司 弘威電子有
限公司
不適用 11,200 - - - 2 - 營運週轉 - - 379,038 568,558

註1: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三十為 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有業務往來者填1。
  •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 註3:合併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取消資金貸與額度予轉投資弘威電子有限公 司。
  •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編號 證者公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註2)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背書保證
餘 額
書保證
餘 額
支金額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證最高
限額(註1)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地區背書
保 證
0 本公司 弘憶(上海)
國際貿易有
限公司
2 1,895,194 86,880
(RMB20,000
*4.344)
86,880
(RMB20,000
*4.344)
- - 1,895,194 Y - Y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八十為限,惟對海外單一 聯屬公司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如下: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瑞昱 本公司之董事
長係該公司之
實質關係人
進貨 9,359,337 51.88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廠
商進貨
無重大差異 (1,595,934) (53.59)% -
本公司 Realtek
Singapore
係瑞昱半導體
股份有限公司
之孫公司
進貨 5,692,246 31.55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廠
商進貨
無重大差異 (1,227,001) (41.21)% -
本公司 沛睿微電子 係瑞昱半導體
股份有限公司
之孫公司
進貨 466,492 2.59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廠
商進貨
無重大差異 36,993 0.95 % -
本公司 弘憶上海 子公司 銷貨 (746,505) (3.96)%月結60天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149,251 3.85 %

註:該交易已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款項餘額
(註)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本公司 弘憶上海 子公司 149,251 643.10 % - 149,251 -

註:該交易已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
(註二)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弘憶公司 宏達富通 1 業務諮詢費 87,931 每月支付 0.47 %
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1 銷貨收入 746,505 依約定成本加成 3.96 %
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1 應收帳款 149,251 月結60天 2.04 %
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1 業務諮詢費 30,288 每月支付 0.16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或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弘憶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British Virgin
Island
投資控股
公司
556,991 556,991 18,277 100.00 % 64,859 100.00 % 29,402 29,402
弘憶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瑞雲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
台灣 電子產品
銷售
15,484 15,484 1,548 34.21 % 14,099 34.21 % (1,259) (459)
弘憶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精聯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
台灣 電子產品
銷售
200,739 - 9,559 12.73 % 213,644 12.73 % 4,154 529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香港 電子零組
件買賣及
控股投資
151,141 151,141 34,149 100.00 % 64,790 100.00 % 29,403 29,403
G.M.I.
Technology
(BVI) Ltd.
HARKEN
INVESTMENT
S LIMTED
British Virgin
Island
投資控股
公司
393,484 393,484 13,169 100.00 % 65 100.00 % - -
HARKEN
INVESTMEN
TS LIMTED
弘威電子有限
公司
香港 電子零組
件買賣
393,236 393,236 102,000 51.00 % - 51.00 % - -

註:該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方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期中最高
持 股 或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式(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損 益 價 值 投資收益 備註
弘憶(上海)
國際貿易有
電子零組件買
賣及業務行銷
68,382 (二) 48,708 - - 48,708 27,682 100.00 % 100.00 % 27,682 45,725 -
限公司 諮詢服務 (註2)
弘憶永達電 電子零組件買 34,576 (二) - - - - (307) 100.00 % 100.00 % (307) 623 -
子(深圳)有
限公司
賣及業務行銷
諮詢服務
(註2)
深圳宏達富 電子零組件買 65,445 (二) 44,660 - - 44,660 2,195 100.00 % 100.00 % 2,195 17,845 -
通電子有限
公司
(註2)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註2: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3: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93,368 629,123 1,137,116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德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7,619,698 27.33
%
德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1,421,420 8.29
%
桃德股份有限公司 8,014,263 5.82
%

註: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公 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之普通股合計達百分之五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 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 礎不同或有差異。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係銷售各項電子設備及零組件之買賣,尚無重要產業部分之劃分,因此 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認為合併公司僅有單一營運部門。該營運部門資訊與合併財務 報告一致,請詳合併資產負債表及合併綜合損益表。

(二)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產品及勞務名稱 110年度 109年度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
16,314,633
12,347,747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2,464,524 1,329,378
類比電子元件 73,532 1,521
合 計 \$
18,852,689
13,678,646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 區 別 110年度 109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臺 灣 \$
828,734
555,320
中 國 17,849,763 13,123,326

174,192 -
\$
18,852,689
13,678,646
非流動資產:
臺 灣 \$
302,317
309,436
大 陸 14,759 14,578

7,220 10,939
合 計 \$
324,296
334,953

(四)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佔合併損益表上之收入金額10%以上客 戶。

110年度 109年度
A客戶 \$
4,373,423
3,94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