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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Nov 14, 2019
52314_rns_2019-11-14_7d7ab97e-3f45-41fc-ae14-ae22c684154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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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話: $(02)2659-9838$ 電
錄 $\mathbf{B}$
| 項 | 目 | 頁 次 |
|
|---|---|---|---|
| 一、封 | 面 | 1 | |
| 二、目 | 錄 | $\overline{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overline{3}$ | ||
| 四、資產負債表 | $\overline{4}$ | ||
| 五、綜合損益表 | 5 | ||
| 六、權益變動表 | 6 | ||
| 七、現金流量表 | 7 |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8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8 - 10$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0 - 19$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9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0 - 40$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40 - 42$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2 | ||
| (八)質押之資產 | 42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2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2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3 | ||
| $(+-)$ 其 |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4 | ||
| $44 - 45$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5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45 | ||
| (十四)部門資訊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46 - 55$ | ||
$\sim$ 2 $\sim$
$\bar{\alpha}$
$\bar{a}$

盎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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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 暨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金融工具;應收帳款 之減損評估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帳款減損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KPMC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占資產總額66%,且客戶易受市場變化及產業波動 影響。應收帳款可回收性評估係管理階層依據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以估計無法回 收之金額,並據以提列備抵損失,因此,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評估涉及管理階層 之主觀判斷,因此,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 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 評估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捐失之提列方法及其金額是否按會計政策提列。
- 取得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以評估帳齡分布情形及逾期款項。
• 檢視期後收款狀況,取得管理階層之說明,以評估減損金額之適足性。
二、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件之買賣,由於營業收入係個體財務報 告之重要項目之一,且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所關切事項,因此,收入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個 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及測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流程及相關控制。
- 瞭解主要收入之形態及交易條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適當。
-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證,以評估相關交易是否認 列於適當之期間
- 評估期後是否有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弘憶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杳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弘憶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KPMG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揚樹芝 計 師: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2026號
民 國 一〇九 年 三 月 二十六 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7.12.31 108.12.31 |
$\frac{6}{6}$ 篿 44 $ \mathcal{E} $ 巤 셲 |
652,927 $\overline{c}$ 980,118 Ø |
4 189,581 |
N 85,161 $\mathbf 2$ 85,119 |
$\ddot{ }$ 1,586,064 ╤ 1,896,274 |
51,827 50,309 |
12,739 46,314 |
6,481 | 10,709 15,938 |
40,000 20,000 |
64 2,439,427 $\overline{70}$ 3,290,134 |
20,000 | 10 | 8,714 | 1,996 1,666 |
22,006 10,380 |
ၖ 2,461,433 $\overline{r}$ 3,300,514 |
29 1,103,104 25 1,180,321 |
44,977 44,977 |
7,464 21,310 |
34,495 16,952 |
160,808 4 173,567 |
(16,952) $\ominus$ (31, 507) |
$\frac{55}{5}$ 1,333,896 $\frac{1}{2}$ 1,405,620 |
휇 3,795,329 $\frac{100}{2}$ \$ 4,706,134 |
||||
|---|---|---|---|---|---|---|---|---|---|---|---|---|---|---|---|---|---|---|---|---|---|---|---|---|---|---|---|---|---|---|
| 年及一〇七年十日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短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九)) | 應付帳款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 其有感右戟(阳柱六(十一)) | 本期所得税负债 | 租寶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一)) | 其他流動負債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 流動負債合計 |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二))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负债施针 | 雑種(附註六(二)(十四))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 | 權益總計 | 负债及權益總計 | |||
| 弘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軍產負債表 |
ś 民國一 |
107.12.31 108.12.31 |
$ \mathcal{E} $ 氱 ≮4 $\frac{5}{6}$ 崖 쉐 |
2100 $\overline{c}$ 433,966 $\overline{10}$ 454,293 ↔ |
2110 23,999 Z 84,110 |
2170 उ 2,437,994 66 3,090,732 |
2180 25,210 23,711 |
2219 26,881 31,960 |
2230 8,076 7,928 |
2280 5,862 |
2300 14 540,874 $\overline{14}$ 676,503 |
2322 197,291 229,928 |
46,845 45,980 |
$\frac{99}{2}$ 3,746,998 100 4,645,145 |
2540 | 2570 4,273 2,781 |
2580 25,555 21,751 |
2640 8,875 10,243 |
14,847 | 5,097 7,552 |
4,531 3,815 |
3110 48,331 60,989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9400 | $\frac{100}{20}$ 3,795,329 100 4,706,134 ااره |
||
| 流動資產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應收票據凈額(附註六(三)(十六))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十六)及八) |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十六)及七)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凈額(附註六(四)及七) | 本期所得税資產 | 存货(附註六(五))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 其他流動資產 | 流動資產合計 | 非流動資產: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賣(附註六(六))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使用權賣產(附註六(七)) | 遞延所得稅賣產(附註六(十三))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
| 1100 | 1150 | 1170 | 1180 | 1200 | 1210 | 1220 | 130X | 1476 | 1470 | 1517 | 1550 | 1600 | 1755 | 1840 | 1900 |
Designal
$\hat{r}$
PHARE
HHRE
董事長:葉佳紋
(请详通核制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辉 $\overline{\mathbf{A}}$ 經理人:劉彥禪
模型 會計主管:林哲仁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會計主管:林哲仁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金 額 |
%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及七) | 12,697,137 | 100 | 9,811,433 | 10 C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七) | 12,104,230 | 95 | 9,370,173 | 96 |
| 營業毛利 | 592,907 | 5 1 | 441,260 | $\overline{\mathcal{A}}$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一)(十二)(十七)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22,589 | $\mathbf{2}$ | 139,679 | $\mathbf{1}$ |
| 6200 | 管理費用 | 131,433 | 1 | 150,229 | $\overline{a}$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9,783 | 18,694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六(三)(四)) | (3,099) | (14, 593) | ||
| 營業費用合計 | 370,706 | $\overline{3}$ | 294,009 | 3 | |
| 營業淨利 | 222,201 | $\overline{2}$ | 147,251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六)(十一)(十八)) | |||||
| 7010 | 其他收入 | 12,843 | 8,307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99) | 12,21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24, 289) | (20,930)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份額 | (3, 541) | (5, 142) | ||
| 7900 | 税前淨利 | 206,815 | $\overline{2}$ | 141,697 | I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 51,898 | 3,236 | ||
| 本期淨利 | 154,917 | 2 | 138,461 | 1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十二))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9) | (83)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434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375 | (83)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7, 381) | 20,369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7, 381) | 20,369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7,006) | 20,28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37,911 | 158,747 | 1 | ||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五))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31 | 1.19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31 | 1.19 | ||

董事長:葉佳紋
| œ $\overline{\phantom{a}}$ 二月三十 |
|
|---|---|
| 忌 | 一〇八年及 民國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保留盈餘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
損益按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 |
||||||
| 普通股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未分配 盈 餘 |
换算之兒換 | 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4 玻 |
資本公積 | 餘公積 | 餘公積 | 德 糊 |
投資損失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餘額 | 990,024 | 94,143 | 34.495 | 19,500 | 105.149 | |||
| 本期淨利 | 138,461 | 138,46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83) | 20,369 | 20,28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38,378 | 20,369 | 158,747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7,464 | (7,464)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34,495 | (34, 495) | ||||||
| 普通股股栗股利 | 13,080 | (13,080) | ||||||
| 現金增資 | 100,000 | (30,000) | 70,000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16, 674) | 16,674 | ||||||
|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餘額 | 1,103,104 | 44,977 | 7,464 | 34,495 | 160,808 | (14, 126) | (2,826) | 1,333,896 |
| 本期淨利 | 154,917 | 154,91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9) | (17.381) | 434 | (17,00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4,858 | (17.381) | 434 | 137,91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3,846 | (13, 846)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66, 187) | (66, 187)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77,217 | (77,217)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17, 543) | 17,543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之已實現損失 | (2.392) | 2.392 | ||||||
|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餘額 | 1,180,321 | 44,977 | 21.310 | 16,952 | 173,567 | (31.507 | 1,405,620 | |
$\hat{\epsilon}$
山
144万
2二006

會計主管:林哲仁
董事長: 禁住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206,815 | 141,697 |
|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0,369 | 1,163 |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3,099) | (14, 593) |
| 利息費用 | 24,289 | 20,930 |
| 利息收入 | (4,686) | (2, 810)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 3,541 | 5,142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30,414 | 9,832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61, 436) | 21,116 |
| 應收帳款增加 | (647, 847) | (524, 517)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 | 1,499 | 12,617 |
| 其他應收款增加 | (5,079) | (6, 568)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 | 722 | 3,183 |
| 存貨(增加)減少 | (137, 434) | 8,890 |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865 | (126)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848, 710) | (485, 40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 (270) | 5,230 |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 300,863 | 456,480 |
|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 (2,235) | 17,009 |
| 其他流動負債増加(減少) | 5,112 | (8,269) |
| 其他營業負債減少 | (389) | (37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303,081 | 470,075 |
| 調整項目合計 | (515,215) | (5, 498)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 (308, 400) 4,686 |
136,199 |
|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
(23, 572) | 2,810 (20,930) |
|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 (20, 337) | 6,474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47, 623) | 124,553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34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1,492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323) | (7,703)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32, 637) | 70,460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315 | 2,416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4, 719) | 65,173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3,180,020 | 2,019,290 |
| 短期借款减少 | (2,856,413) | (2,099,874) |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189,581 | $\overline{\phantom{a}}$ |
| 償還長期借款 | (40,000) | (40,000) |
| 租賃本金償還 | (7,081) | |
| 發放現金股利 | (66, 187) | |
| 現金增資 | $\overline{\phantom{a}}$ 399,920 |
70,000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2,749 | (50, 584) 10,548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20,327 | 149,690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33,966 | 284,276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54,293 S |
433,966 |
經理人:劉彥輝
$\sim7$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 註冊地址為台北市瑞光路188巷51號4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 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並於民國一〇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2019年1月1日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書修正、縮減或清償」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 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以下簡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取 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以下簡稱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國際財 務報導解釋第四號「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以下簡稱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四號)、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告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 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sim$ 8 $\sim$
本公司採修正式追溯法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相關會計政策變動 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 租賃定義
本公司先前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於合約開始日判斷一項協議是否 屬或向会租賃。變更會計政策後則係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租賃定義評 估合約是否屬或包含租賃,會計政策詳附註四(十一)。
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時,本公司選擇採用權宜作法豁免評估初 次適用日前之交易是否為租賃,亦即,將先前已辨識為租賃之合約直接適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規定。先前已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及國際財務報 導解釋第四號辨識非屬租賃之合約則不再重新評估是否為租賃。因此,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十六號所規定之租賃定義僅適用於初次適用日及之後所簽訂或變更之 合約。
(2) 承租人
本公司為承租人之交易,先前係依據租賃合約是否已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評估其分類。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下,則針 對租賃合約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本公司選擇將承租影印設備適用短期租賃之認列豁免。
先前於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下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於過渡時租賃負債係 以剩餘租賃給付現值衡量,並使用初次適用日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使用權 資產則以租賃負債之金額,調整與該租賃有關之所有預付或應付之租賃給付金 額。
此外,本公司採用以下權宜作法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
針對租賃期間於初次適用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適用豁免而不認列使用 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時,本公司於初次適用日認列使用權資產 及租賃負債之金額均為6,556千元。租賃負債係以本公司初次適用日之增額借款利 率將租賃給付折現,所使用之利率其加權平均數為1.70%。
初次適用日之前一年度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金額與初次適用日認列之租賃負 倩金額調節如下:
| 100.I.I | |
|---|---|
| 107.12.31個體財務報告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金額 認列豁免: |
9,802 |
| 短期租賃 | (3,050) |
| 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 | (99 |
| 6,653 | |
| 以108.1.1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金額/認列之租賃負債金額 | 6,556 |
10011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28號令,公開發行 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〇九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九年生效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理事會發布 | |||||
|---|---|---|---|---|---|
| -- | ------- | -- |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2020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 2020年1月1日 準則第7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重大之定 義」 |
2020年1月1日 |
本公司評估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變動。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 認可之準則及解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尚待理事會決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2021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2022年1月1日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附註三及四(十一)有關會計 變動之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資產負債表所列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負債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量) 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 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 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equiv)$ 外
1.外幣交易
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結束日(以下簡 稱報告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為損益。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 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 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 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者。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者;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者。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者;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 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部分應收帳 款,故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等帳款。惟係將其列報於應收帳款項 下。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捐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 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 額款項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 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 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 金融自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為攤銷後成本。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 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蕉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機器設備 5年
- $3 \sim 5$ 年 (2)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
- $3 4 =$ (3)租賃改良物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 租 賃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
1.租賃之判斷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 係屬租賃,本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 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 可替换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2)客戶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 $\ensuremath{\mathbb{L}}$
(3)客戶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 示之權利;或
-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2.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i)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承租人依租賃條件,當本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 資租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後, 則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自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 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 金支出之减少。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在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 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 額(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收入之認列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務 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 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 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 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 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 利。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計書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 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五)所得税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 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以及
- 2.因投資子公司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 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 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 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 額。
(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酬勞。
(十七)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本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本公司 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時須採用之假 設及選擇之輸入值。應收帳款提列減損情形請詳附註六(三)。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8.12.31 | 107.12.31 | |
|---|---|---|
| 庫存現金 | 2,776 | 2,211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451,517 | 431,755 |
| 454,293 | 433,966 | |
(二)透過其他綜合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8.12.31 | 107, 12, 31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701 $\sim$ $\sim$ 78 L -- 11 |
$\sim$ л |
|---|---|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因處分策略性投資,產生已實現損失2,392千元在權益內 轉列保留盈餘項下;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之情事。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八月收到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1,492千元。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08.12.31 | 107.12.3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84,363 | 24,071 |
|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3,161,164 | 2,666,817 |
| 應收帳款一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35,545 | 81,995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3,711 | 25,210 |
| 減:備抵損失 | (106, 230) | (310, 890) |
| 3,198,553 | 2,487,203 |
本公司評估係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持有部 分應收帳款,故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等應收帳款。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08.12.31 | ||||
|---|---|---|---|---|
| 應收票據及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 3,203,707 | 0.79% | 25,169 |
| 逾期90天以下 | 20,454 | 2.15% | 439 | |
| 逾期超過180天 | 80,622 | 100% | 80,622 | |
| S | 3,304,783 | 106,230 | ||
| 107.12.31 | ||||
| 應收票據及 | ||||
| 應收帳款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 2,405,531 | 0.90% | 21,612 |
| 逾期90天以下 | 107,315 | 3.75% | 4,031 | |
| 逾期超過180天 | 285,247 | 100% | 285,247 |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08年度 | $107$ 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310,890 | 311,835 |
| 認列之迴轉利益 | (3,099) | (9,749)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200, 978) | (30) |
| 外幣換算損益 | (583) | 8,834 |
| 期末餘額 | 106,230 | 310,890 |
本公司與銀行簽訂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讓售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 糾紛(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 由銀行承擔。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承購同額之本票 予銀行作為銷貨折讓或退回之擔保。應收帳款出售時本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之款項, 並依自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再行收 回,此外,本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由於本公司已移轉上述應收帳款 之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對其持續參與,因此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 應收帳款債權除列後,係將對金融機構之債權列報於其他應收款。於報導日尚未到期 之讓售應收帳款相關資訊如下:
| 108.12.31 | |||||||
|---|---|---|---|---|---|---|---|
| 讓售對象 | 除列金額 | 尚可預支 金額 |
額度 | 已預支 金額 |
轉列其他應 收款金額 |
利率區間 | 擔保項目 |
| 玉山銀行 | 120,000 | $\overline{\phantom{a}}$ | 無 | ||||
| 107.12.31 | |||||||
| 尚可預支 | 已預支 | 轉列其他應 | |||||
| 讓售對象 | 除列金額 | 金額 | 額度 | 金額 | 收款金額 | 利率區間 | 擔保項目 |
| 玉山銀行 | 20,665 | 150,000 | 16,532 | 4,133 | 3.19% | 無 |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帳款作為短期借款及融資 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四)其他應收款
| 100.14.31 | 177.14.31 | |
|---|---|---|
| 其他應收款 | 31,960 | 26,881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7.928 | 38,273 |
| 減:備抵呆帳 | (30, 197) | |
| 39.888 | 34.957 |
100 19 21
$107122$
本公司之其他應收款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8年度 | $107$ 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30,197 | 34,123 | ||
| 認列之迴轉利益 | (4, 844) |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30, 382) | |||
| 外幣換算損益 | 185 | 918 | ||
| 期末餘額 | 30,197 |
(五)存 肯
| 108.12.31 | 107.12.31 | |||
|---|---|---|---|---|
| 商 | υU | 76.503 | 540.874 |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認列為銷售成本及費用之存貨分別為12,110,745千 元及9.364.645千元。民國一〇七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為 5,528千元,並已認列為銷貨成本。民國一〇八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額現值低於成本 因素已消失,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之銷貨成本減少為4,161千元。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子公司 | 6,239 | 8,659 | |
| 關聯企業 | 15,512 | 16,896 | |
| ۱D | 21,751 | 25,555 |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〇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 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 108.12.31 | 107.12.31 | |
|---|---|---|
|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 帳面金額 |
15,512 | 16,896 |
|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本期淨損 | (1, 384) | (1,771)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綜合損益總額 | (1, 384) | (1,771) |
(七)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之成本及累計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 房 及建築 |
屋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 |
| 追溯適用IFRS16之影響數 | 6,556 | |
| 民國108年1月1日重編後餘額 | 6,556 | |
| 增 添 |
16,242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22,798 |
| 使用權資產之累計折舊: | 房 屋 及建築 |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
| 本期折舊 | 7,483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68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7,951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14,847 |
(八)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370,875 | 325,260 |
| 擔保銀行借款 | 609,243 | 327,667 |
| 980,118 | 652,927 | |
| 尚未使用額度 | 761,633 | 905,797 |
| 利率區間 | $1.55\% \sim 3.41\%$ | $1.53\%$ ~4.00% |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應付短期票券
| 108.12.31 | ||||
|---|---|---|---|---|
| 保證或承兌機構 | 利率區間 | 額 | ||
| 應付商業本票 | 國際票券金融(股)公司 | 1.45% | S | 40,000 |
| 應付商業本票 |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 | 1.45% | 50,000 | |
| 應付商業本票 | 兆豐票券金融(股)公司 | 1.45% | 50,000 | |
| 應付商業本票 | 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公司 | 1.44% | 50,000 | |
|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 (419) | |||
| 計 合 |
189,581 |
(十)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20,000 | 60,000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20,000) | (40,000) | ||
| 20,000 | ||||
| 尚未使用額度 | ||||
| 利率區間(%) | 1.7% | $1.7\%$ |
(十一)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108.12.31 | |
|---|---|
| 流動 | 6,481 |
| 非流動 | 8,714 |
|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08年度 384 œ |
| 短期租賃費用 | 4,206 |
|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IX Æ I |
||||
|---|---|---|---|---|
| ×. | I.671 |
本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辦公處所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五年,部份 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在無法合理確定將 行使可選擇之延長租賃期間之情況下,與選擇權所涵蓋期間之相關給付並不計入租 賃負債。
(十二)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13.782 13,204 |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208) (12,116) |
||
|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1,666 1,996 |
||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短期帶薪假負債(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 108.12.31 | 7.12.31 | |
|---|---|---|
| X47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2,116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3.204 | 12,685 |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119 | 127.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459 | 392 |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S | 13,782 | 13,204 |
Contractor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F$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208) | (10,393) | |
| 利息收入 | (103) | (106)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400) | (309) |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405) | (400)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2, 116) | (11,208)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119 | 127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103) | (106) | |
| 16 | 21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營業費用 | 16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2,258) | (2,175) | ||
| 本期認列損失 | 59 | 83) |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2,317 | (2,258) |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折現率 | $0.70 \%$ | 0.90% |
| 未來薪資增加 | $3.00 \%$ | 3.0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 利計畫之提撥金額為408千元。
確定福利計書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8.7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108年12月31日 | 增加1.00% | 減少1.00% | ||
| 折現率 | \$ | (1,205) | 1,288 | |
| 未來薪資增加 | 1,113 | (1,056) | ||
| ×. 107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 | (1,233) | 1,316 | ||
| 未來薪資增加 | 1,153 | (1,092)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屬國內者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 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屬國外者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當地法令提撥退休金,並以當期應提 撥之退休金全數認列為退休金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4,834千元及3,874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三)所得税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7$ 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 44,015 | 25,209 |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10,348 | (23,918) | ||
| 小計 | 54,363 | 1.291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2,465) | 2,499 | ||
| 所得稅稅率變動 | (554) | |||
| 小計 | (2, 465) | 1,945 | ||
| 所得稅費用 | S | 51,898 | 3,236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稅前淨利 | 206,815 | 141.697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41,363 | 28,339 |
|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 (117) | (143) |
| 所得稅稅率變動 | (554) | |
| 以前年度(高估)低估 | 10,348 | (23,918)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75 | 1,960 |
| 其 他 |
229 | (2, 448) |
| 計 合 |
51,898 | 3,236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110,274 | 110,281 |
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 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其他 | |||
|---|---|---|---|
| 民國108年1月1日 | 10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0)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S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0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1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探權益法之 | |||
|---|---|---|---|
وبالمحافظ منز
| 投資損益 | 備抵呆帳 | 其他 | 合計 | |
|---|---|---|---|---|
| 民國108年1月1日 | 2,628 | 2,469 | 5,097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345 | 2,110 | 2,455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2,973 | 4,579 | 7,552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2,072 | 1,070 | 3,142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072) | 2,628 | 1,399 | 1,955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 2,628 | 2,469 | 5,097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並無直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之所得 税。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六年度。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5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15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全部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為 118,032千股及110,310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 퐙 通 股 |
||||
|---|---|---|---|---|
| (以千股表達)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110,310 | 99,002 | ||
| 現金增資 | 10,000 | |||
| 股票股利轉增資 | 7,722 | 1,308 |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118,032 | 110,310 |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於民國一 ○七年二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7元之價格發行普通股10,000千股,每股面額10 元,股本增加計100,000千元,以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九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 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股東會決議無償配股13,080千元,並以民 國一〇七年九月三十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業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七日股東會決議無償配股77,217千元,並以民國 一〇八年九月二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業已辦理完竣。
-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108.12.51 | 107.12.51 |
|---|---|
| 44,941 | 44,941 |
| 36 | 36 |
| 44,977 |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 $\circ$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捐,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 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 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提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特別盈餘公積;應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 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 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由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七日及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分別 決議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配股率 | 配股率 | |||
| 元) | 額 金 |
(元) |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票 股 |
0.70 | 77,217 | 0.12 | 13,080 |
| 現 金 |
0.60 | 66,187 | ||
| 計 合 |
143,404 | 13,080 |
4.其他權益
| 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兌 换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
合 | 計 | ||
|---|---|---|---|---|---|
|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 (14, 126) | (2,826) | (16,952)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 |
(17,381) | (17,381) | |||
| 其 他 |
2,826 | 2,826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31,507) | (31,507)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 (34, 495) | (19,500) | (53,995)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 |
20,369 | 20,369 | |||
| 其 他 |
16,674 | 16,674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4, 126) | (2,826) | (16, 952) |
(十五)每股盈餘
-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分別為154,917千元及138,461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 數分別為118,032千股及116,068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08年度 | $107 + 15$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54,917 | 138,461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08 - \frac{1}{2}$ | $107$ 年度 | ||
|---|---|---|---|
|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 110,310 | 99,002 | |
| 現金增資之影響 | ٠ | 8,165 | |
| 股票股利之影響 | 7.722 | 8.901 |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18,032 | 116,068 |
- 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 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 淨利(稀釋) |
154,917 | 138,461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118,032 | 116,068 |
|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 17 | 19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稀釋) |
118.049 | 116,087 |
(十六)客户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灣 臺 |
\$ 660,298 |
643,983 |
| 中 國 |
12,036,839 | 9,167,450 |
| 12,697,137 | 9,811,433 | |
| 主要產品/服務線: | ||
|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 11,415,768 \$ |
8,562,196 |
|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 1,243,238 | 1,190,760 |
| 類比電子元件 | 38,131 | 58,477 |
| 12,697,137 | 9,811,433 | |
2.合約餘額
| 108.12.31 | 107.12.31 | 107.1.1 | |||
|---|---|---|---|---|---|
| 應收票據 | 84,363 | 24,071 | 45,853 | ||
| 應收帳款 | 3,196,709 | 2,748,812 | 2,206,013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3,711 | 25,210 | 36,909 | ||
| 減:備抵損失 | (106, 230) | (310, 890) | (311, 835) | ||
| 合 計 |
Ж | 3,198,553 | 2,487,203 | 1,976,940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十七)員工及董監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 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 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 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及 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220千元及200千 元,董事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4,200千元及2,800千元,係以本公司之稅前淨利扣除員 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 並列報為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 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 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普通股收盤價計 算,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監酬勞金額 與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4,686 | 2,810 | |
| 其 他 |
8,157 | 5,497 | |
| кD | 12,843 | 8,307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
|---|---|---|
| 外幣兌換損益 | 7,586 | 12,238 |
| 什項支出 | (7.985) | |
| 12,211 |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牛度 | |
|---|---|---|
|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23, 724) | (20, 516) |
| 應收帳款債權移轉 | (181) | (414) |
|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 (384) | |
| (24,289) | (20, 930) |
$\frac{1}{2}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المحاسبات بالمراكز
(十九)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 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 證。合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損失。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 108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 송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内 |
6-12個月 | $1 - 2 + 1$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 980,118 | 1,013,583 | 1,013,583 | Ħ, | |
| 應付短期票券 | 189,581 | 190,000 | 190,000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981,393 | 1,981,393 | 1,981,393 | |||
| 其他應付款 | 50,309 | 50,309 | 50,309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20,000 | 20,170 | 20,170 | |||
| 租賃負債 | 15,195 | 16,064 | 3,393 | 3,546 | 9,125 | |
| \$ 3,236,596 | 3,271,519 | 3,258,848 | 3,546 | 9,125 | ||
| 107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mathbf S$ | 652,927 | 665,972 | 665,972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671,225 | 1,671,225 | 1,671,225 | |||
| 其他應付款 | 51,827 | 51,827 | 51,827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60,000 | 61,190 | 20,510 | 20,340 | 20,340 | |
| S. | 2,435,979 | 2,450,214 | 2,409,534 | 20,340 | 20,340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sim$ | |||||||
| 美 金 |
\$ 148,890 |
29.98 | 4,463,722 | 122,728 | 30.715 | 3,769,591 | ||
| 人民幣 | 584 | 4.305 | 2,514 | 950 | 4.472 | 4,248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114,419 | 29.98 | 3,430,282 | 87,690 | 30.715 | 2,693,398 |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 捐益。於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及人民幣貶值或升值 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稅前淨 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51,798千元及54,022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7,586千元及12,238千元。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〇八 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10,001千元及7,129千元,主係本公司之變動 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 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 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者,及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 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08.12.31 | 公允價值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帳面金額 | 一级 | 第二級 | 第三级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 公開報價權益工具 |
2,781 œ |
2,781 | 2,781 |
| 107.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帳面金額 | 釼 | 三级 | 헑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 公開報價權益工具 |
4.273 | - | - | 4,273 | 4,273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所持有之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現金流量折現模型估算公允 價值,其主要假設為藉由將被投資者之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按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與投資風險之報酬率予以折現後衡量。
(3)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一權益證券投資。
本公司歸類為第三等級之無活絡市場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 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 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 項目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公允 價值關係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 淨資產價值法 | • 淨資產價值 | ・不適用 |
|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 |
| 資產一無活絡市場之 | 價愈高,公允價值 | ||
| 權益工具投資 | 愈低 |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 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適時調節外幣 資產及負債部位以自然避險方式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 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 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 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財務管理部門每季依據董事會議事規範對本公司之 董事會提出財務及業務報告。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 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 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 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季由財 務部門根據業務單位提供之企業資料覆核及調整交易對象信用額度及限額控制信 用暴險。
$(2)$ 投 -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 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等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 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R) 豁
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 證。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人員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 ○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761,633千元及 905,797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港幣及人 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港幣及人民幣。
(廿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負債總額 | 3,300,514 | 2,461,433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454,293) | (433,966) |
| 淨負債 | 2,846,221 | 2,027,467 |
| 權益總額 | 1,405,620 | 1,333,896 |
| 負債資本比率 | 66.94% | $60.32 \%$ |
(廿二)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如下: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108.1.1 | 現金流量 | 新增租約 | 匯率變動 | 108.12.31 | |
| 長期借款 | 60,000 | (40,000) | 20,000 | ||
| 短期借款 | 652,927 | 323,607 | 3,584 | 980,118 | |
| 租賃負債 | 6,556 | (7,081) | 16,242 | (522) | 15,195 |
| 應付短期票券 | 189,581 | 189,581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719,483 | 466,107 | 16,242 | 3,062 | 1,204,894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107.1.1 | 現金流量 | 匯率變動 | 107.12.31 | ||
| 長期借款 | 100.000 | (40,000) | 60,000 | ||
| 短期借款 | 734.099 | (80,584) | (588) | 652,927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S | 834,099 | (120,584) | (588) | 712,927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
|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 ||
| (以下簡稱G.M.I. (BVI))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 (以下簡稱Harken) | ||
|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 (以下簡稱永達電子) | ||
|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 (以下簡稱弘憶(上海)) | ||
|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 (以下簡稱弘憶永達(深圳)) | ||
|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 (以下簡稱宏達富通) | ||
|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弘威電子) |
本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公司 | |
| 潢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被投資公司(註一) | |
| (以下簡稱潢填科技) | ||
|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 |
| (以下簡稱瑞昱) | ||
|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 |
| (以下簡稱Realtek Singapore) | ||
| 合肥沛睿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係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孫公司 | |
| (以下簡稱沛睿微電子) | ||
註一: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間業已處分該公司。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最 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銷貨金額如下:
孫公司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96,293 | 66.725 |
$\sim$ $\sim$
$\mathbf{1}$ $\mathbf{2}$ $\mathbf{3}$ $\mathbf{3}$ $\mathbf{4}$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銷貨價格依約成本加成。對子公司之收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 無重大差異。本公司對其他關係人銷貨之產品,除未銷售與其他客戶,故銷售價格 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外,餘銷貨價格與收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2.進 一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 $108 # $ | 107年度 | |
|---|---|---|
| 其他關係人-瑞昱 | 5,801,759 | 4,694,805 |
| 其他關係人-Realtek Singapore | 5,005,468 | 3,331,288 |
| 其他關係人-沛睿微電子 | 157,386 | |
| 10,964,613 | 8,026,093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 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3.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海外業務向子公司諮詢而產生之 費用分別為108,077千元及94,681千元。
4.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08.12.31 | 107.12.31 | |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子公司 | 23,711 | 25,210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關聯企業 | 7,928 | 8,076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其他關係人 | ۳ | 30,197 | |
| 備抵呆帳 | 其他關係人 | (30, 197) | ||
| S | 31,639 | 33,286 |
5.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08.12.31 | 107.12.31 |
|---|---|---|---|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瑞昱 | 1,050,096 | 906,702 |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Realtek Singapore | 818,407 | 679,362 |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沛睿微電子 | 27,771 | |
| 1,896,274 | 1,586,064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7,824 | 18,393 |
| 退職後福利 | 303 | 372 |
| 18,127 | 18,765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8.12.31 | 107.12.31 |
|---|---|---|---|
| 其他 定期存款(列於 金融資產」項下) |
銀行借款額度 | 229,928 | 197,291 |
| 應收帳款 |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及擔保 借款 |
300,979 | 339,426 |
| 530,907 | 536,717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
| 108.12.31 | 107.12.31 | |
|---|---|---|
| 進貨履約保證 | 196,043 | 229,789 |
| (二)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108.12.31 1,716,162 |
107.12.31 1,197,885 |
| (三)本公司應收帳款債權移轉而開立擔保本票金額如下,其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 ||
| 應收帳款債權移轉開立擔保本票 | 108.12.31 120,000 S |
107.12.31 150,000 |
| (四)本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 | ||
| 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稅費 | 108.12.31 3,000 |
107, 12.31 3,000 |
| (五)本公司為向廠商購買貨物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 |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均為791,04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能 別 功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計 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計 合 |
|
| 質別 性 |
成本者 | 費 用者 |
成本者 | 用者 費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100,197 | 100,197 | 89,956 | 89,956 | ||
| 勞健保費用 | 6,187 | 6,187 | 5,712 | 5,712 | ||
| 退休金費用 | $\overline{\phantom{0}}$ | 4,850 | 4,850 | 3,895 | 3,895 | |
| 董事酬金 | 3,741 | 3,741 | 2,257 | 2,257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4,298 | 4,298 | 3,943 | 3,943 | ||
| 折舊費用 | 10,369 | 10,369 | 1,163 | 1,163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員工人數 | 93 | 95 |
|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
|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1,298 | 1,150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1,126 | 1,000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 12.60% |
نیوں نیو
$\sqrt{2}$
$($ 二)其 他
1.應收帳款保全訴訟: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因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海容公司)之 貨款逾期,本公司向上海法院聲請民事訴訟,惟於民國一〇六年五月,上海法院 不受理並將訴狀退回,本公司於同年七月向深圳公安局,針對上海海容公司大股 東提起刑事訴訟,惟於同年九月,因深圳公安局通知不立案,本公司另向深圳法 院針對上海海容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經法院同意受理,並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 十一日進行開庭。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針對該筆貨款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 $28,272$ 千元(港幣7,285千元),另於民國一〇七年第三季收回款項計2,122千元(港 幣544千元)。法院於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判決上海海容公司須支付本公司 5,804千元(美金187千元),截至報告日止尚未收到該筆款項。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八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千股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中最高 | ||||||||
|---|---|---|---|---|---|---|---|---|---|---|
| 持有之公司 | 植颜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 | 帳列科目 | 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持股比率 | 註 借 |
||
| 本公司 | 德信創業投資董事長為同一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348 | 2.781 | 2.70% | 2.781 | 2.70 % | ۰. | |||
| (股)公司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非流動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交易對象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
處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之公司 | 稱 名 |
傣 脷 |
進(鋪)貨 | 額 全 |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额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本公司 | 端昱 | 該公司董事長 為本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
進貨 | 5,801,759 | 47.37 %月結45天 | 商進貨 | 未向其他廠無重大差異 | (1,050,096) | $(53.00)\%$ | ||
| 本公司 | Realtek Singapore |
該公司董事長 為本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
進貨 | 5,005,468 | 40.87 % 月結45天 | 商進貨 | 未向其他廠無重大差異 | (818, 407) | $(41.30)\%$ | ٠ | |
| 本公司 | 沛睿微電子 | 條瑞昱半導體 股份有限公司 之孫公司 |
進貨 | 157,386 | 1.28 %月結45天 | 商進貨 | 未向其他廠無重大差異 | (27, 771) | $(1.40)\%$ | ٠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八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 - 将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弘德國際股份有限公 GML Technology (BVI) | British Virgin | 投資控股公司 | 556,991 | 556,991 | 18,277 | 100.00 % | 6.239 | (2.157) | (2, 157) | ||
| ILtd. | lisland | ||||||||||
| 弘悦國際股份有限公國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電子產品銷售 | 26,000 | 26,000 | 26,000 | 34.21 % | 15.512 | (4.045) | (1, 384) | ||
| G.M.I. Technology |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電子零組件買 | 151,141 | 151.141 | 34.149 | 100.00 % | 6.164 | (2,157) | (2, 157) | |
| (BVI) Ltd. | 賣及控股投資 | ||||||||||
| G.M.I. Technology | HARKEN | British Virgin | 投資控股公司 | 393,484 | 393.484 | 13.169 | 100.00 % | 71 | ¥. | 2 | |
| (BVI) Ltd. | INVESTMENTS | Island | |||||||||
| LIMTER |
| 投資公司 | 被投膏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 |||||
|---|---|---|---|---|---|---|---|---|---|---|---|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夫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場益 | 投資指為 | 借註 | ||
| HARKEN INVESTMENTS LIMTED |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 香港 | 電子零組件買 | 393,236 | 393.236 | 102,000 | 51.00 %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管業 | 收 | 投資方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區出累 |
本期匪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台灣區出累 |
或問接投費 | 本期認 列投資 |
期末投 資帳面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
|||
|---|---|---|---|---|---|---|---|---|---|---|---|---|---|
| 公司名稱 | 目 项 |
資本額 | 式(註1) 種投資金額 | 医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损益 之持股比例 | 攂 一益 |
值 投資收益 借註 | ||||
| 弘憶(上海)國際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 63,832 | ニー | 48.708 | $\overline{\phantom{a}}$ | $\bullet$ | 48.708 | 5.650 | 100.00 % | 5,650 | 1,181 | $\sim$ | ||
| 貿易有限公司 |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 (註2) | |||||||||||
| 弘憶永達電子 |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 34,576 | ¥. | $\sim$ | 266 | 100.00 % | 266 | 1.198 | $\sim$ | ||||
| 《深圳》有限公司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 (312) | ||||||||||||
| 深圳宏達富通電 電子零組件買賣 | 65,445 | 1 | 44,460 | 92 | ×. | 44,660 | (7, 891) | 100.00 % | (7, 891) | 2,803 | |||
| 子有限公司 | (註2)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註2: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3: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93,368 | 629,123 | 843,372 |
- 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八年度合併財報。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 額 |
|---|---|---|---|
| 現 金 |
庫存現金 | Ф | 2,776 |
| 銀行存款 | 支票存款(HKD1,549,[email protected]) | 5,964 | |
| 活期存款 | 62,061 | ||
| 外幣活期存款(USD12,510,[email protected]; | 375,571 | ||
| RMB6,[email protected] | 26 | ||
| HKD2,051,[email protected]) | 7,895 | ||
| 計 小 |
451,517 | ||
| 計 合 |
Đ | 454,293 |
應收票據明細表
| 項 目 |
金 | 額 |
|---|---|---|
| 應收票據: | ||
| 深圳市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2,182 |
| WORLD | 24,043 | |
| 深圳西迪特科技有限公司 | 16,077 | |
| 其他(均小於5%) | 2,061 | |
| 計 小 |
84,363 | |
| 減:備抵呆帳 | (253) | |
| 合 計 |
84,110 |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sim$ $\times$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額 金 |
|---|---|
| 應收帳款: | |
| 重慶富桂電子有限公司 | \$ 449,208 |
| 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 | 223,156 |
| 中磊(蘇州)有限公司 | 194,359 |
| 其他(均小於5%) | 2,329,986 |
| 計 小 |
3,196,709 |
| 減:備抵呆帳 | (105, 977) |
| 合 計 |
3,090,732 |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 目 項 |
Ŧ | 額 |
|---|---|---|
| 應收退稅款 | œ ۰ |
31,116 |
| 其他(均小於5%) | 844 | |
| 合 計 |
۱D | 31,960 |
$\sim$
$\overline{\omega}$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目 項 |
放 | 價 | 備 註 |
|
|---|---|---|---|---|
| 商品存貨 | 692,539 | 731,903 | 市價採淨變現價值 | |
| 減:備抵存貨呆滯損失 | 16,036 | |||
| u. | 76,503 |
其他金融資產明細表
項目
受限制資產
額 229,928 \$
$\tilde{\alpha}$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目 ŤĖ |
額 | |
|---|---|---|
| 留抵稅額 | Φ | 44,647 |
| 其他(均小於5%) | 1,333 | |
| 合 計 |
45,98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期 初 |
額 金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金額 | 提供擔保或 | ||||||
|---|---|---|---|---|---|---|---|---|---|---|---|
| 項目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評價損益 | 股數 | 持股比例 | 合額 | 質押情形 |
| 潢填 | 145S | $\sim$ | $\sim$ | 145 | 434 | 434 | $\overline{\phantom{a}}$ | $\bullet$ | |||
| 德信創投 | 498 | 4,273 | $\sim$ | $\sim$ | 150 | 1.492 | 348 | 2.70% | 2.781 | 無 | |
| 4,273 | $\sim$ | .926 | 434 | 2,781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期初全额 | 人期尹 | 本期减 | 球 依權益法 |
外幣換算 | 期末金額 | 混供糖保或 | ||||||
|---|---|---|---|---|---|---|---|---|---|---|---|---|
| 項目 | ቁ | 投資书 | 鸅 | 韱 ଭ |
||||||||
| 益法 撵 |
||||||||||||
| G.M.I. Technology (BVI) 곀 |
$18,277$ \$ | 8,659 | $\mathbf{L}$ | (2,157) | (263) | 18,277 | 100.00 % | 6,239 | 嘶 | |||
| 瑞雲寶訊股份有限公司 | 2,600 | $\mathcal{A}$ | ÷. | (1,38) | 2,600 | 34.21 % | 15,512 | Ł | ||||
| JД. | $\cdot$ | $\frac{1}{2}$ | (263) | $\frac{21.751}{21}$ |
$\sim!!50!\sim$
ü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提供擔保或
| 項 目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匯率影響數 | 期末餘額 | . 質押情形 |
|---|---|---|---|---|---|---|
| 機器設備 | 420 | ۰ | (420) | 無 | ||
| 辦公設備 | 8,753 | 1,692 | (357) | (23) | 10,065 | $\eta$ |
| 其他設備 | 1,244 | 4 1 | (50) | 1,235 | 11 | |
| 運輸設備 | 310 | (6) | 304 | $^{\prime\prime}$ | ||
| 租賃改良物 | 1,049 | 2,590 | (66) | 3,573 | $^{\prime\prime}$ | |
| 合 計 |
11,776 | 4,323 | (827) | (95) | 15,177 | $^{\prime\prime}$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積折舊明細表
| 項 | 目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匯率影響數 | 期末餘額 | ||
|---|---|---|---|---|---|---|---|---|
| 機器設備 | 418 | ◠ | (420) | $\ddot{}$ | ||||
| 辦公設備 | 1,203 | 2,251 | (357) | (9) | 3,088 | |||
| 其他設備 | 503 | 215 | (50) | 668 | ||||
| 運輸設備 | 310 | (6) | 304 | |||||
| 租賃改良物 | 467 | 417 | (10) | 874 | ||||
| 合 計 |
2,901 | 2,885 | (827) | (25) | 4,934 |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借款種類 | 銀行別 | 期末餘額 | 借款期間 | 利率區間 | 抵押或擔保 |
|---|---|---|---|---|---|
| 信用借款 | 玉山銀行 | \$ 11,521 |
108/10/14~109/01/14 | 3.12% | 無 |
| $\prime\prime$ | 玉山銀行 | 26,474 | 108/10/25~109/01/22 | 3.02% | $\prime$ |
| $\prime\prime$ | 凱基銀行 | 75,286 | $108/11/13 \sim 109/02/13$ | 2.76% | $\boldsymbol{\eta}$ |
| $\prime\prime$ | 合作金庫 | 12,719 | 108/12/16~109/03/15 | 2.86% | $\mathcal{U}$ |
| $^{\prime\prime}$ | 合作金庫 | 24,875 | 108/12/25~109/03/24 | 2.81% | $\eta$ |
| $^{\prime\prime}$ | 安泰銀行 | 50,000 | 108/12/10~109/03/09 | 1.6% | $\prime\prime$ |
| $^{\prime\prime}$ | 合作金庫 | 40,000 | 108/04/30-109/01/30 | 1.7% | $\boldsymbol{\eta}$ |
| $^{\prime\prime}$ | 合作金庫 | 80,000 | 108/05/12-109/02/12 | 1.7% | $^{\prime\prime}$ |
| $\boldsymbol{\eta}$ | 日盛銀行 | 50,000 | 108/12/17-109/03/17 | 1.55% | $^{\prime\prime}$ |
| 擔保借款 | 華南商銀 | 42,300 | 108/10/25-109/1/24 | 3.136% | 附註八 |
| $\prime$ | 彰化銀行 | 120,080 | 108/11/13~109/02/11 | 2.99% | $\prime\prime$ |
| $^{\prime\prime}$ | 兆豐銀行 | 50,270 | $108/12/13 \sim 109/03/12$ | 2.99% | $^{\prime\prime}$ |
| $^{\prime\prime}$ | 兆豐銀行 | 120,080 | 108/12/13~109/03/12 | 2.99% | $\prime\prime$ |
| $\eta$ | 兆豐銀行 | 15,010 | 108/12/16~109/03/13 | 3.02% | $\eta$ |
| $^{\prime\prime}$ | 元大銀行 | 50,000 | 108/12/13-109/03/12 | 1.55% | $\prime\prime$ |
| $\prime$ | 富邦銀行 | 211,503 | 108/12/16-109/03/13 | 3.41% | $^{\prime\prime}$ |
| 計 合 |
980,118 S |
$\alpha$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額 金 |
|---|---|
| 華邦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 \$ 32,895 |
|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31,441 |
|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1,726 |
| 富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7,586 |
| 其他(其他均小於5%) | 1,471 |
| 合 計 |
85,119 |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 項 | 目 | 金 | 額 |
|---|---|---|---|
| 應付獎金及薪資 | \$ | 25,305 | |
| 預收貨款 | 15,938 | ||
| 其他(均小於5%) | 9,066 | ||
| 合 計 |
50,309 |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數量(千個) | 額 金 |
|---|---|---|
|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 11,415,768 | |
|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 66,452 | 1,243,238 |
| 類比電子元件 | 199 | 38,131 |
| 合 計 |
12,697,137 |
註:上列金額已減除銷貨退回及折讓434,182千元。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額 金 |
|---|---|
| 期初存貨 | \$ 561,293 |
| 加:本期進貨淨額 | 12,696,641 |
| 減:期末存貨 | (692, 539) |
| 轉列營業費用 | (2,926) |
| 存貨報廢損失 | (2, 354) |
| 小 計 |
12,560,115 |
| 佣金收入 | (448, 533)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4,161) |
| 其 他 |
(3,191) |
| 合 計 |
12,104,230 \$ |
營業費用明細表
| 目 項 |
推 | 銷 | 管 理 |
究 研 |
|---|---|---|---|---|
| 子公司業務諮詢費 | \$ | 108,077 | ×. | |
| 薪資費用及獎金 | 30,161 | 57,153 | 13,054 | |
| 進出口費用 | 33,559 | 10,354 | ||
| 保險費 | 2,657 | 4,848 | 1,097 | |
| 其他(均小於5%) | 48,135 | 59,078 | 5,632 | |
| 合 計 |
222,589 | 131,433 | 19,783 |

言
渠
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