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M.I Annual Report 2016

Oct 2, 2017

Preview isn't available for this file type.

Download source file

GMILOGO

股票代碼:331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Inc.

一○五年度

年 報

年報電子檔免費查詢網址:http://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址:http://www.gmitec.com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編製 刊印

一、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1.發言人:林哲仁 職稱:財務副總

電話:(02)2659-9838#1005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2.代理發言人:劉彥輝 職稱:執行副總

電話:(02)2659-9838#100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公司地址

總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電話:(02)2659-9838

香港分公司地址:香港沙田火炭禾香街9-15號力堅工業大廈3樓

電話:852-2343-2868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  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  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網 址:http://www.capital.com.tw

電  話:(02)2702-399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楊樹芝會計師、陳蓓琪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  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網 址: http://www.kpmg.com.tw

電  話: (02)8101-6666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gmitec.com

目     錄 頁次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5
二、公司沿革 5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8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21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21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22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23
(四)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25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27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28
(七)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29
(八)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30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 31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32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32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 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33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33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34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35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36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36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37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38
目     錄 頁次
肆、募資情形
一、公司資本及股本 39
(一)股本來源 39
(二)股東結構 41
(三)股權分散情形 41
(四)主要股東名單 41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訊 42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情況 42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43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43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44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44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44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44
五、員工認股憑證辦理情形 44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44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44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44
伍、營運概況
ㄧ、業務內容 45
(一)業務範圍 45
(二)產業概況 46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49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51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52
(一)市場分析 52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55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56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進(銷)或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 稱及其進(銷)金額與比例 56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値 57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値 57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比率 58
四、環保支出訊息 58
五、勞資關係 58
六、重要契約 59
目     錄 頁次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60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66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72
四、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母子合併財務報告 72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72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財務週轉困難情形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72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73
二、財務績效 74
三、現金流量 75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75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76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之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77
七、其他重要事項 78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79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82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82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82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83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弘憶公司2016年度營收總計新台幣8,322,853仟元、稅前純益95,505仟元較2015營收11,039,362仟元、稅前淨損266,272仟元,分別衰退24.61%及成長135.87%,2016年合併營收總計新台幣8,328,162仟元、合併稅前純益93,212仟元較2015合併營收15,024,957仟元、合併稅前淨損437,862仟元,分別衰退44.57%及成長121.29%,以2016年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權計算,每股稅後淨利為0.48元。

2016年在半導體產業發生許多大事,許多手機代工廠和電子加工企業停產倒閉;電子元器件行業風起雲湧,各大芯片製造掀起一波波併購浪潮,通過不斷聯合合併的方式來降低成本和擴大規模。

併購案例:Microchip收購ATMEL;SoftBank 收購ARM;Renesas併購Intersil;Qualcomm收購NXP …等等;都顯示一場科技大變革即將來臨; 2016年底半導體產業原材料漲價、Components 缺貨使得整個電子產業供需失調,LCD、Memory 缺貨,PCB、半導體元器件漲價讓供應鏈更是手忙腳亂,物流、人工、土地成本暴漲也讓生產製造商難以招架,中國制造業正面臨一場行業危機。

有個現象是值得注意的:TI 的代理商將不再向客户提供設計服務,只提供在供應鏈和物流的功能;原廠對於代理商的授權保護是否開始鬆動,值得觀察。中國IC 廠商爆發新勢力,做大做強的趨勢一直醞釀著; AI、AR、VR,自動駕駛都帶給既有的產業新的期待。

GMI 必須加緊腳步,隨著市場方向適當的調整腳步,加強管理,才能在這科技變革中站穩腳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損益項目 105年度 104年度 成長率(%)
營業收入淨額 8,328,162 15,024,957 (44.57)%
營業成本 7,801,091 14,470,648 (46.09)%
營業毛利 527,071 554,309 (4.91)%
營業費用 415,868 951,933 (56.31)%
營業利益 111,203 (397,624) (127.9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7,991) (40,238) (55.29)%
稅前淨(損)利 93,212 (437,862) (121.29)%

(二)預算執行情形:略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項 目 105年度 104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佔資產比率(%) 54.18 68.54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22,151.16 15,585.83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81.09 143.34
速動比率(%) 153.51 117.95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83 (8.16)
權益報酬率(%) 4.24 (29.49)
純益率(%) 0.67 (3.14)
每股盈餘(元) 0.48 (2.76)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係屬專業之IC通路商及應用方案提供者(Distributor & Solution Provider )。鑑於永續經營之基礎在於掌握市場趨勢,滿足客戶之需求及擁有關鍵應用技術,本公司不僅設有技術支援(FAE),提供客戶各種產品之應用諮詢及開發技術之支援服務。同時,更設有研發人員從事市場應用產品研發,向提供客戶特殊功能或模組委託設計,以協助客戶實現其公司產品開發及Time-To-Market之承諾。由於本公司提供客戶專業技術及產品完整解決方案,可協助客戶縮短產品上市時程及節省研發費用,提升服務品質,進而強化與客戶及供應商之合作關係。本公司更為因應電子資訊科技日新月異之技術及產品週期變化快速,積極往下列方向研發:

1.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產業方面:

無線網路應用(Wireless LAN)、液晶顯示器(Multi-Media LCD Monitor)。

2.消費性電子產品(Consumer Electronic)產業方面:

數位錄影機(DVR)、可攜式多媒體播放器(手持式投影機)、HDD等。

3.網路通訊產業(Net working and Tel-Communication)方面:

網路交換器(Gigabit switch)、寬頻網路(ADSL)。

二、一○六年度營運計劃概要

(一)經營方針

  1. 市場推廣方面:

隨著中國大陸雲端和互聯網服務持續成長,加上Realtek (Cortina)在Computer networking,XDSL/XPON, WiFi/BT soultion和SOC品牌優勢。GMI必須在新的領域:optoelectronics communication,digital home, 數位語音助理, 等市場佔有率搶份額。由於IOT在家電產品及mobile devices上都有很多新的應用;因此我們會結合過去在家電製造商客戶的經營來加快GMI在這方面的成長。同時GMI也開始在工業電子和汽車電子這兩個市場制定更清楚的發展方向和計劃。

  1. 產品開發方面:

加強現有產品線的推廣和應用,尤其是在研發資源的管理及重點發展的領域,如物聯網,智能家居市場,整合雲端,家居生活和APPs之應用。過去在空調,抽油煙機,DC-Fan和吹風機等motor-control應用設計和方案,我們已經有一些稍具雛形的成果;會繼續優化GMI之Motor control技術。持續爭取更多互補性新產品線的代理。

  1. 資訊整合方面:

在現有ERP/Oracle系統基礎上,增加功能,強化進銷存之系統管理。改善報表和自動highlight,加強系統控管及人工判斷,並加強客戶資訊服務的整合度,提升對更多中小型客戶的銷售和支援服務。

  1. 庫存管理方面:

配合改善ERP/Oracle之進銷存管理系統,以達到健康的庫存品質。強化中央倉儲和物流與HUB倉之間互動,縮短供貨流程及合理管控庫存。達到降低兩岸三地之間的物流成本和存貨風險。

  1. 人才培訓方面:

延攬專業人才,加強內部培訓,提升工作效率。鼓勵外部進修,提升個人能力,並予以費用資助。同時多舉辦工作以外的戶外及有益健康的活動,讓同仁更多交流,鍛練身心,快樂工作。

  1. 財務體系方面:

加強客戶信用和應收賬目的風險管理,降低呆賬損失,有必要時投買應收帳款之保險。縮短CCC(AP/AR/Stock)的營運周期,因而減少使用流動資金。降低負債比,提高資金效能。

(二) 營業目標

  1. 隨著mobile devices,cloud service和互聯網服務等市場高速成長, GMI將利用原有在網絡產品線的優勢,搶下更大的市場佔有率。
  2. 提供更多新應用方案。尤其是IOT和Motor control。加強管理,提升營業毛利。加速新市場的開發,如工業電子和汽車電子。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未來公司除繼續開拓原有各產品線的新客戶與原有客戶的深耕外,我們將持續尋求與同業的結盟,強化產品的互補性。此外,更將延續各產品線既有的成功經驗,積極開發台灣、香港、特別是大陸市場。在增加新的代理權及積極開發亞洲市場的基礎上,預期今年度業績及獲利均可有所成長。結合以上之發展策略,期望打造更高之利潤以回饋各位股東之支持。

四、受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全球半導體市場將繼續成長,未來本公司仍將持續整合旗下集團的人力資源,加強知識管理與知識共享,厚植智慧資本,且更換資訊系統以提昇競爭優勢,追求管理與利潤並行之導向,期許能在專業零組件通路市場中有優異表現。

在此,謹代表本公司全體同仁感謝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們的支持,也期盼未來能繼續給予指導與建議,弘憶國際將秉持過去優良的經營理念,呈現豐盛的經營成果與各位股東分享。最後 敬祝 各位股東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葉佳紋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設立日期:中華民國84年10月6日

二、公司沿革

84年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00萬元,主要業務為電子零組件銷售。
85年 代理並銷售台晶記憶體科技(股)公司電子零組件產品。
現金增資1,000萬元,實收資本額2,000萬元。
86年 代理並銷售瑞昱半導體科技(股)公司電子零組件產品。
現金增資1,000萬元,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
成立研發單位(工程部),提供客戶Design-in服務。
89年 現金增資2,000萬元,實收資本額5,000萬元。
90年 代理並銷售瀚邦科技(股)公司電子零組件產品。
辦公室搬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現址。
91年 連續四年度獲頒台晶記憶體科技(股)公司”績優代理商”獎。
代理並銷售日商Toshiba電子零組件產品。
代理並銷售美商Sigmatel電子零組件產品。
代理並銷售鈺創科技(股)公司電子零組件產品。
TIPTOP ERP系統導入。
現金增資16,000萬元,實收資本額21,000萬元。
成立香港分公司。
92年 現金增資10,000萬元;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計3,065萬元,實收資本額為34,065萬元。
代理並銷售BenQ產品。
發行9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轉投資G.M.I Technology(BVI) Co.,Ltd。
補辦公開發行公司申報生效。
轉投資德信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並銷售Toshiba HDD(硬碟機)產品。
透過G.M.I Technology(BVI) Co.,Ltd轉投資香港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透過香港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轉投資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93年 代理並銷售 RitDisplay OLED零組件產品。
   五月二十八日登錄為興櫃股票。 成立準審計委員會。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4,136萬元,增資後資本38,621萬元。
94年 代理並銷售Intersil類比式電子元件。
代理並銷售Toshiba Nand記憶體在香港大陸銷售。
引進Freescale, Sigma Design, Techwell, AUO, TOPPOLY, MATRIX, Jeilin等重要供應合作夥伴。
現金增資5,083萬元;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計4,603萬元,實收資本額為48,780萬元。
十一月七日於櫃檯買賣中心掛牌為上櫃股票。
95年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計4,922萬元,增資後資本額為53,807萬元。
代理炬力集成電路設計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產品。
96年 代理Hitachi硬碟。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計3,048萬元,增資後資本額為57,008萬元。
取得晶門科技代理權。
97年 宣佈和東芝電子亞洲有限公司合作。
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計5,002萬元,實收資本額為62,158萬元。
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增資後資本額為72,158萬元。
98年 與智微科技展開合作。
成立新市場開發處專職開發新市場。
獲頒東芝電子亞洲有限公司”最佳合作夥伴”獎。
獲頒國際電子商情”最佳供貨能力”獎。
代理並銷售Syndiant的超微型投影機的光纖面板產品。
99年 代理並銷售Toshiba產品。
獲選國際電子商情雜誌年度讀者調查為大中國地區最佳經銷商。
榮獲數位時代雜誌評選為2010台灣科技100強。
現金增資1.5億元發行新股,增資之後股本為8.7億元。
透過VMI(供應商物流管理)順利成為大型代工廠之零組件供應商。
十二月二十九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100年 與晶訊科技展開經銷合作。
十二月三十日,九十七年私募普通股股票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101年 透過永達電子直接轉投資深圳地區,成立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透過境外公司G.M.I.Technology (BVI) Co.,Ltd.轉投資新設立GW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102年 透過境外公司G.M.I.Technology (BVI) Co.,Ltd.間接轉投資新設立GW Electronics (Shanghai) Limited(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透過境外公司G.M.I.Technology (BVI) Co.,Ltd.間接轉投資新設立GW Electronics (Shenzhen) Limited(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轉投資潢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486萬元,增資後資本90,644萬元。
103年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4,532萬元,增資後資本95,176萬元。
104年    轉投資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3,324萬元,增資後資本108,500萬元。 子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終止代理東芝電子亞洲有限公司及東芝電子(中國)有限公司Flash與Discrete之業務。
105年 現金增資2億元發行新股,增資之後股本為12.85億元。
終止代理台灣東芝電子零組件(股)公司硬碟(HDD)之業務

參、公司治理報告

  1. 組織系統
  2. 組織結構(106年4月30日)

股東大會

監察人

董事會

稽核室

董事長

總經理

總經理室

新市場開發處

營運管理處

財務處

業務事業處

業務管理處

信管處

  1.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部門名稱 工作職掌
稽核室 1.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規章實施之評估與成效報告。 2. 擬訂稽核作業之進度並執行。 3. 協助各部門及管理階層解決問題,並提出改善建議及後續追蹤。
總經理室 1. 擬訂公司整體營運策略推動及執行,規劃公司短、中、長期之銷售策略及目標。 2. 各部門運作狀況之督導與協調及績效評估。 3. 強化公司策略『Solution Provider』之對內及對外形象。 4. 執行投資人關係工作與協助資本結構發展計畫。
財務處 1. 負責籌資計劃、資金調度與管理、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及轉投資事業之評估、股東會事宜及股務處理。 2. 負責帳務處理、預算作業、稅務規劃、經營管理分析資料之提供及董事會議相關事宜。
信管處 1. 客戶建檔及額度管理。 2. 客戶拜訪、評估及授予客戶信用額度。 3. 審核出貨。
營運管理處 1. 負責進出口業務。 2. 整合總分公司資源,規劃建置運用模式及存貨管理,同時負責資材倉庫之安全衛生及保全管理。 3. 人員招募徵選,人力資源分析,教育訓練,績效考核作業,人事政策及福利相關事宜之推展。 4. 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及事務性用品之採購管理,辦公環境維護。 5. 規劃、維護及整合公司資訊管理系統。
業務事業處 1. 專職資訊科技類、消費性電子類,網路通訊與物聯網類推廣銷售與服務。 2. 協助取得原廠最新產品訊息與技術支援。 3. 提供客戶完整解決方案。 4. 新產品之市場開發及相關客戶之推廣。 5.負責產品線規劃及管理。 6.銷售及價格策略之擬定與執行。 7.客戶開發及市場資訊搜集分析、市場業務推廣。 8.負責新市場開發規劃與管理。 9.針對重點客戶開發進行規劃及執行。
新市場開發處 1. 新產品之開發及推廣。 2. 市場資訊之蒐集與分析,擬訂銷售策略,提昇銷售附加價值。 3. 公司文宣廣告網站資料之更新等相關事宜。 4. Industry工業市場、Commodity零組件行銷市場開發。 5. 專案和產品管理,並且藉由各業務事業群完成銷售流程。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 董事及監察人姓名、經(學)歷、持有股份及性質

106年04月30日

職稱 國籍或 註冊地 姓名 性別 選任 日期 任期 初次 選任 日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 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TW 葉佳紋 103/6 3年 84/9 8,879,111 9.80% 10,628,295 8.27% 73,759 0.06% 0 0 Tulane University MBA 政治大學企研所企家班第12屆結業 成功大學礦油系畢業 德宏創投法人代表董事長 德信創投法人代表董事長 德宏管理顧問法人代表董事長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股)公司董事長 1. 闊德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2.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股)公司董事長 3. 德宏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4. 恆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5. 德桃創業投資(股)總經理 6.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7. 德宏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8.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公司董事 9.GW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弘威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10.瑞雲資訊(股)公司董事長 11.昌昱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HK 盧志德 103/6 3年 94/6 520.000 0.57% 1,208,490 0.94% 0 0 0 0 BSc.Electronics Engineering.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uffalo ,USA. 香港嘉靈公司業務經理 Firtech Ltd.董事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GW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弘威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 HK 湯定國 (註二) 103/6 3年 91/5 1.942.573 2.14% 0 0% 0 0 0 0 香港理工大學 香港嘉靈公司資深業務經理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Firtech Ltd.董事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代表人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 TW 劉亮君 103/6 3年 92/5 184,714 0.20% 221,101 0.17% 0 0 0 0 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現更名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 台灣大學植物病蟲害學系學士 怡和創業投資集團投資經理 京元電子法人代表監察人 旭邦投資顧問管理公司投資經理 奇偶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聯盛半導體(股)公司監察人 弘憶國際(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展鉦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董事 廣穎電通(股)公司監察人 奇偶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奇偶科技(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 TW 陳紀任 103/6 3年 103/6 0 0 0 0 0 0 0 0 淡江大學電子計算機科學學系 Stern School of Business, NYU MBA 艾揚科技(股)公司協理及副總經理 艾揚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友得國際資訊(股)公司董事長 精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弘憶國際(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 TW 莊正松 103/6 3年 100/6 0 0 0 0 0 0 0 0 中原大學醫工系 政治大學企研所企業家班 台灣惠普個人系統事業群總經理 中國惠普PSG集團總經理 宏達電全球業務執行副總經理 昱晶能源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維登牙業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 中國惠普PPS集團總裁 弘憶國際(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中國惠普總裁
獨立董事 TW 詹森 103/6 3年 100/6 0 0 0 0 0 0 0 0 清華大學電機工程系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飛利浦半導體行銷經理 偉訓科技事業部主管 全漢電子產品行銷長 兆漢科技董事 弘憶國際(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宜卡逽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微笑品牌發展中心品牌講師 國立交通大學兼任講師
監察人 BVI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103/6 3年 94/6 2,179,914 2.40% 2,609,356 2.03% 0 0 0 0 不適用
TW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 王國璋 103/6 3年 94/6 0 0 0 0 0 0 0 0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 德安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協理 台灣工業銀行經理 德宏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監察人 TW 賴泰岳 103/6 3年 98/6 0 0 0 0 0 0 0 0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政治大學企研所企業家班 宏碁電腦國際營運總部總經理、中國區域營運總部總經理 佳龍科技工程(股)公司董事 佳龍科技工程(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GW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弘威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精聯電子 獨立董事 緯創人文基金會董事
監察人 TW 趙浩源 (註一) 103/6 3年 92/5 0 0 0 0 0 0 0 0 台灣大學國企所碩士 台灣大學EMBA 台曜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 鴻源科技執行副總 鼎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團策略產品事業群執行副總 健鼎科技副總經理

註一:於105年4月27日辭任 註二:於105年11月30日辭任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6年4 月30 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江宏祥(100%)

3.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無。

  1.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106年4月30日

條件 姓名 (註1)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葉佳紋
盧志德
湯定國(註二)
劉亮君 1
陳紀任 1
莊正松
詹森
Magic Treasur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代表人: 王國璋
賴泰岳
趙浩源(註一)

註一:於105年4月27日辭任 註二:於105年11月30日辭任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6年04月30日

職稱 國籍 姓名 性別 就任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 ( 學 ) 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總經理 HK 盧志德 99/1 1,208,490 0.94% 0 0 0 0 BSc.Electronics Engineering.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uffalo ,USA. 香港嘉靈公司業務經理 Firtech Ltd.董事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GW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副總經理 TW 白介良 92/9 682 0 0 0 0 0 中原大學電子系 聯強國際(股)公司協理
財務處 副總經理 TW 林哲仁 97/2 6,526 0.01% 0 0 0 0 中興大學會計系 敦南科技(股)公司財務處經理
執行副總經理 TW 劉彥輝 (註一) 97/4 0 0 0 0 0 0 交通大學電信工程研究所 勤茂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資深協理 TW 林美惠 104/01 514 0 940 0 0 0 東海大學經濟系 聯強國際內勤業務主任
資深協理 TW 李雲祥 92/4 967,477 0.75% 21,312 0.02% 0 0 桃園農工 Segos Electronics(Hong Kong)Limited中國區業務代表
協理 TW 陳清賢 105/7 0 0 0 0 0 0 國立政治大學EMBA碩士 建舜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 TW 郭其森 (註二) 97/2 924 0 0 0 0 0 新埔工專電子科 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銷經理
協理 TW 柯登嘉 97/4 272 0 0 0 0 0 龍華工業專科學校 麗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經理
協理 TW 連宗益 (註三) 100/3 0 0 0 0 0 0 淡江大學中文系 富相科技(股)公司行銷業務處處長 奇菱科技(股)公司行銷業務處處長 唯冠科技(股)公司銷售總監 國科國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註一:於105年11月升任。註二:於106年2月離任。註三:於105年12月離任。

6.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 稱 姓 名 董事酬金 A、B、 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董事長 葉佳紋 - - - - - - 21 21 0.04 0.04 3,171 3,171 - - - - - - 5.44 5.75
董事 盧志德 - - - - - - 20 20 0.03 0.04 3,966 3,966 67 67 - - - - 6.90 7.30
董事 湯定國(註一) - - - - - - 13 13 0.02 0.02 2,377 2,377 74 74 - - - - 4.20 4.44
董事 劉亮君 - - - - - - 18 18 0.03 0.03 - - - - - - - - 0.03 0.03
獨立 董事 陳紀任 - - - - - - 20 20 0.03 0.04 - - - - - - - - 0.03 0.04
獨立 董事 莊正松 - - - - - - 2 2 - - - - - - - - - - - -
獨立 董事 詹森 - - - - - - 25 25 0.04 0.05 - - - - - - - - 0.04 0.05

註一:於105年11月30日辭任。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 公司I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 公司J
低於2,000,000元 葉佳紋、盧志德、湯定國、劉亮君、莊正松、詹森、陳紀任等7人 葉佳紋、盧志德、湯定國、劉亮君、莊正松、詹森、陳紀任等7人 劉亮君、莊正松、詹森、陳紀任等4人 劉亮君、莊正松、詹森、陳紀任等4人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葉佳紋、盧志德、湯定國等3人 葉佳紋、盧志德、湯定國等3人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總計 7 7 7 7

(2)監察人之酬金

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監察人酬金 A、B及C等三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報酬(A) 酬勞(B) 業務執行費用(C)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監察人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 - - - - - - -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國璋 - - - - 18 18 0.03 0.03
監察人 賴泰岳 - - - - 18 18 0.03 0.03
監察人 趙浩源(註一) - - - - 6 6 0.01 0.01

註一:於105年4月27日辭職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監察人姓名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D
低於2,000,000元 趙浩源、Magic Treasur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代表人:王國璋、賴泰岳等3人 趙浩源、Magic Treasur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代表人:王國璋、賴泰岳等3人
2,000,000元(含)~ 5,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0元以上 - -
總計 3 3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薪資(A)(註2)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註3)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A、B、 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註11)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總經理 盧志德 7,641 7,641 274 274 644 644 - - - - 14.58 15.41
副總經理 白介良
副總經理 林哲仁
副總經理 劉彥輝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E
低於2,000,000元 白介良、林哲仁、劉彥輝等3人 白介良、林哲仁、劉彥輝等3人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盧志德 盧志德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0元以上 - -
總計 4 4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05年12月31日

職稱 姓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計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經理人 總經理 盧志德 - - - -
副總經理 白介良
副總經理 林哲仁
副總經理 劉彥輝
協理 李雲祥
協理 郭其森(註一)
協理 林美惠
協理 柯登嘉
協理 連宗益(註二)

註一:於106年2月28日離職

註二:於105年12月25日離職

(5)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職稱 104年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105年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董事 (10.51)% 31.03%
監察人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董監酬金給付之政策訂於本公司章程內,並由股東會同意通過;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給付方式依據績效及本公司薪資制度。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05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A),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B/A】 備註
董事長 葉佳紋 6 1 85.70%
董事 盧志德 7 0 100%
董事 湯定國 7 0 100%
董事 劉亮君 6 1 85.70%
獨立董事 莊正松 0 6 -
獨立董事 詹森 6 1 85.70%
獨立董事 陳紀任 7 0 100%
監察人 王國璋 6 0 85.70%
監察人 賴泰岳 6 0 85.70%
監察人 趙浩源(註一) 3 0 42.86%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2.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3.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董事會具備專業性及獨立性,均有執行職務應具備之能力且符合法定資格條件規範,並定期召開董事會,負責公司整體經營策略與重大決策,有效監督管理階層並對股東負責。另依據法定選任程序選任監察人,且符合法定資格條件規範,得獨立行使監察權,有效監督業務執行降低經營風險,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隨時將與公司財務及業務有關之重大訊息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提高對外資訊之透明度。

註一:於105年4月27日辭任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本公司並無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5年度董事會開會7次(A),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次數(B) 實際列席率(%) (B/A)(註) 備註
監察人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國璋 6 85.70%
監察人 賴泰岳 6 85.70%
監察人 趙浩源(註一) 3 42.86%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1. 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 監察人認為必要時得與員工、股東直接聯絡對談。 2. 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向監察人提報稽核報告,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 2.稽核主管列席公司定期性董事會並作稽核業務報告,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 3.監察人定期與會計師進行財務報告之溝通,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註一:於105年4月27日辭任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V 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並將其納入管理方針與營運活動。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規模制定。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V V V (一)公司已設置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等單位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二)由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負責,並設有專責人員隨時掌握股東名單、重要股東及其股權變動。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已建立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且其財務業務往來皆依規定辦理。 (四)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程序。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V V V V (一) 本公司103年6月24日股東會選任獨舉董事三席,組織成員已趨更多元。 (二)本公司現行只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三)本公司尚未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方式。 (四)本公司未定期針對簽證會計師進行獨立性評估。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規模制定。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V 相關業務已由財務處、稽核組及營運管理處共同承辦。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V 公司設有專人並已建立發言人制度,可暢通與利害關係人之溝通。未來配合法令網站建置利害關係人專區。 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處理原則大致相符。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V 由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負責。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V V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http://www.gmitec.com),並由專人更新最新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以利股東及社會大眾參考。 (二)已設立相關溝通網站,並有專責人員處理公司資訊之蒐集與揭露,同時派任專責發言人落實資訊公開之處理。 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處理原則大致相符。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V 公司將再行研議針對公司現行營運狀況是否增加資訊,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資訊。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規模制定。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本公司103年始開始列入受評公司,目前評鑑結果顯示本公司在81~100%之間,顯示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尚有改善之空間,本公司將針 對未得分之指標列入優先加強計畫,未來將持續推動公司治理。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酬委員會組成:本公司已於100年12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03年6月24日改選並委任獨立董事莊正松、獨立董事詹森、獨立董事陳紀任擔任委員,並推選莊正松擔任召集人。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備註 全文完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董事 莊正松
獨立董事 詹森
獨立董事 陳紀任 1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2、薪酬委員會職責: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2)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3)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前二項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

3、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本公司第二屆薪酬委員會截至105年4月30日止,業已召開五次薪酬委員會會議。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03年6 月24日至106年6月23日,最近年度(105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二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註
召集人 莊正松 1 1 50%
委員 詹森 2 0 100%
委員 陳紀任 2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2.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對企業社會責任與節能、減排、綠化、循環等環境保護方面全力推動與奉獻。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V V V V (一)本公司目前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 (二)本公司未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本公司尚未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 (四)本公司定有員工相關薪資報酬及績效考核制度。並訂立相關獎懲制度。 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處理原則大致相符。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V V V (一)本公司將資源物質分類回收,委託合法機構回收再利用。 (二)本公司依環保法令委託合格廠商清運及處理本廠之廢棄物。 (三)氣候變遷目前已成為投資者和企業都重視的議題,本公司除了已強制規定室內溫度在26度以上。 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處理原則大致相符。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V V V V V V V V V (一)本公司任用政策均依循相關勞動法規,以保障每位員工之合法權益。為有效執行任用政策及遵循勞動法規,設置員工工作規則等相關管理辦法,以確保每位員工工作權益能獲得保障。 (二)本公司建置完善申訴機制及管道的員工信箱,並依個案妥適處理。 (三)為提升員工的安全及健康工作環境,透過下列方法進行: 1、辦理定期員工健康檢查。 2、推行無菸工作環境,讓員工可以在舒適及健 康環境下工作。 3、提供員工乾淨、安全無虞之飲用水,定期每季委託環保署認可之機構依法規要求數量對飲用水做總菌落數、大腸桿菌數之水質檢測,並對供水設備進行定期保養與消毒。 4、針對天然災害或人為疏失造成緊急事故,不定期舉辦火災、地震等演習,使員工能依緊急應變計劃處理,讓員工受到影響降至最低。 5、不定期舉辦員工戶外活動如單車活動及編製福委會預算舉辦員工旅遊等,能讓員工在閒暇之餘,亦能適當的照顧自己的健康及培養運動習慣。 (四)本公司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每季召開員工大會,讓全體員工明瞭公司所有營運狀況及未來營運計畫等等,以維持順暢的雙向溝通管道與交流。 (五)本公司針對各性質員工不定期舉辦內部訓練及聘請專業講師進行外部訓練。 (六)本公司設有專人及電子郵件信箱,可處理消費者權益申訴之相關問題,公平且即時處理消費者之申訴。 (七)公司產品之行銷遵循國內外法規及國際標準。 (八)公司往來之供應商皆為商譽良好之大廠。 (九)本公司之合約大多未包含此類條款。 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處理原則大致相符。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V 本公司目前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規模制定。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目前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無。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無。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V V V (一)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本公司爰依「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及管理階層於執行業務時皆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高度審慎之態度行使職權。 (二)本公司已訂定「從業道德守則」,全體同仁在從事日常工作及執行業務時,均遵守公司之從業道德標準,於新進員工教育訓練及員工在職訓練中宣導公司的誠信要求及行為指南。 (三)本公司已訂定「廉潔承諾書」,並配合客戶簽立廉潔承諾書,亦要求供應商簽立廉潔承諾書,管理階層明白在個別情況下,依從該守則的規定會令本公司可能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形勢,然而,堅守該守則對本公司以至其客戶、員工及股東而言,比之於放棄廉正的操守以取得任何利益,所存在的意義更為重大及深遠。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規模制定。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V V V V V (一)本公司對外進行商業往來之前,應先考量交易對象是否有不誠信行為,並由專業法律顧問審查簽立之合約條款,以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交易。 (二)本公司設置直轄於董事會之稽核室,負責稽核公司內部是否有違反誠信經營之情形。 (三)本公司設置直轄於董事會之稽核室,負責稽核公司內部是否有違反誠信經營之情形。 (四)公司依相關法規訂定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單位均依據稽核計畫執行各項查核作業,遇有特殊情事發生時,會另行安排專案查核。 (五)本公司未定期相關教育訓練。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規模制定。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V V V 對於違反誠信經營規定情事,公司內部員工除可向直屬部門主管報告外,亦可直接向稽核室報告,如查明確有其事發生時,會視發生情節及影響的重大性,予以告誡或懲處。 雖未建立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及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但對於檢舉人資料完善保護,不因檢舉遭受不當處置。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規模制定。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V (一)已於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相關資訊。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無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無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06年03月27日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6年03月27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6人中,無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葉佳紋 簽章

總經理:盧志德 簽章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不適用。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股東會/董事會 日期 重要決議
105年股東會 105年6月21日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議案如下: 1. 修正「公司章程」。 2. 民國104年度決算表冊。 3. 民國104年虧損撥補案。
董事會 105年1月20日 1. 通過本公司擬辦理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2. 通過本公司擬委任董事湯定國作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處理深圳市安尼數字技術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貨款一事案。
董事會 105年3月8日 1. 通過本公司104年度決算表冊案。 2. 通過本公司104年度之「內控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董事會 105年3月28日 1. 報告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執行情形。 2. 通過擬變更會計師。 3. 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營運計劃。 4. 通過本公司 104年度虧損撥補案。 5. 通過本公司提前終止為子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案。 6. 通過擬訂定本公司 105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率、認股價格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案。 7. 通過擬撤銷透過第三地轉投資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及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案。 8. 通過105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及議案內容。
董事會 105年5月11日 1. 報告10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2. 報告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執行情形。 3. 通過本公司董監事出席董事會車馬費調整案。 4. 通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議出席車馬費調整案。
董事會 105年7月11日 1. 通過擬任免本公司稽核主管。 2. 通過本公司董事湯定國作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處理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康拓電子有限公司、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國長城計算機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貨款一事案。
股東會/董事會 日期 重要決議
董事會 105年8月4日 1. 報告10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2. 報告制訂「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董事會 105年11月8日 1. 報告105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2. 報告制訂「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3. 通過增資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案。 4. 通過投資新設立公司弘憶孵化器(上海)有限公司案。
董事會 106年3月27日 1. 通過本公司106年度營運計劃。 2. 通過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3. 通過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4. 通過擬訂定本公司 106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率、認股價格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案。 5. 通過修正「公司章程」案。 6. 修定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條文案。 7. 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8. 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9.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 10. 本公司10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11. 通過106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及議案相關事宜。
董事會 106年4月27日 1. 通過本公司2017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董事會 106年5月11日 1. 報告10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2. 報告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執行情形。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職 稱 姓名 到任日期 解任日期 辭職或解任原因
內部稽核主管 張麗屏 2013.09.16 2016.03.31 該員申請育嬰假

四、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查核期間 備 註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楊樹芝 陳蓓琪 105年度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 計
1 低於2,000千元 V 469
2 2,000千元(含)~4,000千元 V 2,500
3 4,000千元(含)~6,000千元
4 6,000千元(含)~8,000千元
5 8,000千元(含)~10,000千元
6 10,000千元(含)以上

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揭露會計師公費:

(二)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ㄧ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無。

(三)更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ㄧ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四)審計公費較前ㄧ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更 換 日 期 民國105年1月1日
更換原因及說明 本公司原簽證會計師為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恒昇及陳蓓琪會計師,因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之調整,自民國105年第一季起,簽證會計師調整變更為楊樹芝及陳蓓琪會計師。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當事人 情 況 會計師 委任人
主動終止委任 不適用 不適用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不適用 不適用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會計原則或實務
財務報告之揭露
查核範圍或步驟
其  他
說明
其他揭露事項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不適用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姓名 楊樹芝、陳蓓琪會計師
委任之日期 105.03.28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三) 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條第6款第1目及第2目之3事項之復函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度曾任職於簽證 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06年4月30日

單位:股

職稱 姓名 105年度 106年度截至 106年4月30日
持有股數增(減)數 質押股數增(減)數 持有股數增(減)數 質押股數增(減)數
董事長 葉佳紋 - - - -
董事(總經理) 盧志德 586,050 - - -
董事 湯定國 (470,000) - - -
董事 劉亮君 - - - -
獨立董事 莊正松 - - - -
獨立董事 詹森 - - - -
獨立董事 陳紀任 - - - -
監察人 趙浩源(註4) - - - -
監察人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 - - -
監察人法人代表 王國璋 - - - -
監察人 賴泰岳 - - - -
副總經理 白介良 - - - -
副總經理 劉彥輝 - - - -
財務副總經理 林哲仁 - - - -
協理 李雲祥 (7,000) - (64,000) -
協理 郭其森 - - - -
協理 林美惠 - - - -
協理 柯登嘉 - - - -
協理 連宗益 - - - -

註1:於105年11月離任。註2:於105年4月離任。註3:於106年2月離任。註4:於105年12月離任。

(二)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關係人資訊:無。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日期:106年4月30日

姓名(註1) 本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葉佳紋 10,628,295 8.27 73,759 0.07% 0 0% 德桃創業投資(股)公司 其總經理為本公司之董事長
中信銀保管英屬維京群島商萊斯特公司專戶 10,458,046 8.14 0 0% 0 0%
德桃創業投資(股)公司 9,701,872 7.55 0 0% 0 0% 葉佳紋 本公司之董事長為其總經理
玉山銀行受託保管捷瓦那投資專戶 8,285,426 6.45 0 0 0 0
中信銀保管英屬維京群島葛拉斯格公司專戶 4,334,602 3.37 0 0% 0 0%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2,609,356 2.03 0 0% 0 0%
玉山銀行受託保管湯慧慈投資專戶 2,382,125 1.85 0 0% 0 0%
王穎霖 2,108,306 1.64 1,366,670 1.06% 0 0% 王雪棋 父女
陳淑滿 1,876,526 1.46 0 0 0 0
王雪棋 1,671,838 1.30 0 0 0 0% 王穎霖 父女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ㄧ轉投資事業之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05年12月31日

單位:仟股

轉投資事業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GMI Technology (BVI) Co.,Ltd 18,277 100.00% - - 18,277 100.00%
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600 34.21% - - 2,600 34.21%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13,169 100.00% - - 13,169 100.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31,025 100.00% - - 31,025 100.00%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12,022.74 100.00% - - - 100.00%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8,000 100.00% - - - 100.00%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13,638.11 100.00% - - - 100.0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102,000 51.00% - - 102,000 51.00%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註1) 4,000 100.00% - - - 100.00%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27,175 100.00% - - - 100.00%

註1:該子公司已於民國105年9月清算完結。

肆、募資情形

ㄧ、公司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06年4月30日

單位:股;新台幣元

年月 發行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84.10 10 2,500,000 25,000,000 1,000,000 10,000,000 設立股本 現金增資10,000,000 註一
85.11 10 2,500,000 25,000,000 2,000,000 20,0000000 現金增資10,000,000 註二
86.09 10 3,000,000 30,000,000 3,000,000 30,000,000 現金增資10,000,000 註三
87.06 10 7,000,000 70,000,000 5,000,000 50,000,000 現金增資20,000,000 註四
87.12 10 1,500,000 15,000,000 1,500,000 15,000,000 減資35,000,000 註五
88.08 10 3,000,000 30,000,000 3,000,000 30,000,000 現金增資15,000,000 註六
89.07 10 10,000,000 100,000,000 5,000,000 50,000,000 現金增資20,000,000 註七
91.04 10 21,000,000 210,000,000 21,000,000 210,000,000 現金增資160,000,000 註八
92.06 12 60,000,000 600,000,000 34,065,000 340,650,000 現金增資100,000,000 盈餘轉增資29,400,000 員工紅利轉增資1,250,000 註九
92.11 10 60,000,000 600,000,000 34,098,250 340,982,500 員工認股權332,500 註十
93.04 10 60,000,000 600,000,000 34,250,750 342,507,500 員工認股權1,525,000 註十一
93.09 10 60,000,000 600,000,000 38,620,750 386,207,500 盈餘轉增資41,100,000 員工紅利轉增資2,600,000 註十二
93.10 10 60,000,000 600,000,000 38,646,340 386,463,400 員工認股權 255,900 註十三
94.04 10 60,000,000 600,000,000 38,921,590 389,215,900 員工認股權 2,752,500 註十四
94.08 10 60,000,000 600,000,000 43,524,533 435,245,330 盈餘轉增資35,029,430 員工紅利轉增資11,000,000 註十五
94.10 10 60,000,000 600,000,000 43,696,533 436,965,330 員工認股權 1,720,000 註十六
94.11 16 60,000,000 600,000,000 48,779,533 487,795,330 現金增資50,830,000 註十七
95.04 10 60,000,000 600,000,000 48,884,783 488,847,830 員工認股權 1,052,500 註十八
95.08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53,806,718 538,067,180 盈餘轉增資34,219,350 員工紅利轉增資15,000,000 註十九
95.10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53,863,218 538,632,180 員工認股權565,000 註二十
96.04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53,959,968 539,599,680 員工認股權967,500 註二十一
96.08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57,007,967 570,079,670 盈餘轉增資26,979,990 員工紅利轉增資3,500,000 註二十二
96.10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57,082,717 570,827,170 員工認股權747,500 註二十三
97.04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57,155,217 571,552,170 員工認股權725,000 註二十四
97.09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62,157,635 621,576,350 盈餘轉增資45,724,180 員工紅利轉增資4,300,000 註二十五
97.11 5.36 150,000,000 1,500,000,000 72,157,635 721,576,350 私募100,000,000 註二十六
99.09 22 150,000,000 1,500,000,000 87,157,635 871,576,350 現金增資150,000,000 註二十七
102.09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90,643,941 906,439,410 盈餘轉增資34,863,060 註二十八
103.10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95,176,139 951,761,390 盈餘轉增資45,321,980 註二十九
104.09 10 150,000,000 1,500,000,000 108,500,799 1,085,007,990 盈餘轉增資133,246,600 註三十
105.05 6 150,000,000 1,500,000,000 128,500,799 1,285,007,990 現金增資200,000,000 註三十一

註一:84年10月6日(字)建一(號)01020108。

註二:85年11月20日建一字第85360314號。

註三:86年9月13日建一字第86331123號。

註四:87年6月10日建一字第87296832號。

註五:87年12月17日建一字第87357242號。

註六:88年8月23日建88中字第668450號。

註七:89年7月7日經(89)中字第89456457號。

註八:91年4月29日經授商字第09101142830號。

註九;92年7月22日府建商字第09212843110號。

註十;92年11月24日府建商字第09222872710號。

註十一:93年4月14日府建商字第09308425600號。

註十二:93年9月15日府建商字第09319633220號。

註十三:93年10月21日府建商字第09321168010號。

註十四:94年4月22日府建商字第09408044800號。

註十五:94年8月31日府建商字第09417385410號。

註十六:94年10月20日府建商字第09423433400號。

註十七:94年11月23日府建商字第09424714900號。

註十八:95年4月20日府建商字第09575614010號。

註十九:95年8月28日經授商字第09501191550號。

註二十:95年10月18日經授商字第09501234010號。

註二十一:94年4月14日經授商字第09601077170號。

註二十二:96年8月30日經授商字第09601212940號。

註二十三:96年10月18日經授商字第09601250240號。

註二十四:97年4月17日經授商字第09701091940號。

註二十五:97年9月8日經授商字第09701230320號。

註二十六:97年11月12日經授商字第09701290140號。

註二十七:99年9月13日經授商字第09901206530號。

註二十八:102年9月23日經授商字第10201192590號。

註二十九:103年10月30日經授商字第1031218920號。

註三十:104年9月17日經授商字第10401195590號。

註三十一:105年5月19日經授商字第10501102960號。

106年4月30日;單位:股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 本 備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記名式普通股 已上市櫃 未上市櫃 21,499,201 150,000,000
128,500,799 -

發行人經核准以總括申報制度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 股東結構:

106年4月30日;單位:股

股東結構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外國機構及外人 個人 合計
人數 0 0 53 33 14926 15012
持有股數 0 0 11,529,679 34,797,651 82,173,469 128,500,799
持有比例% 0% 0% 8.97% 27.08% 63.95% 100.00%

(三) 股權分散情形:

1.普通股:每股面額十元

106年4月30日;單位:股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999 11,125 352,213 0.27%
1,000-5,000 2,144 4,833,777 3.76%
5,001-10,000 627 4,584,714 3.57%
10,001-15,000 360 4,493,548 3.50%
15,001-20,000 135 2,406,415 1.87%
20,001-30,000 197 4,879,246 3.80%
30,001-40,000 89 3,170,899 2.47%
40,001-50,000 67 3,022,525 2.35%
50,001-100,000 138 9,667,679 7.52%
100,001-200,000 71 9,723,751 7.57%
200,001-400,000 25 7,354,924 5.72
400,001-600,000 11 5,654,158 4.40%
600,001-800,000 4 2,949,499 2.30%
800,001-1,000,000 1 967,477 0.75%
1,000,001以上 18 64,439,974 50.15%
合計 15,012 128,500,799 100.00%

註一:係股務單位所提供最近期基準日之股權分散情形。

  1. 特別股:本公司未發行特別股。

(四)主要股東名單

106年4月30日;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葉佳紋 10,628,295 8.27
中信銀保管英屬維京群島商萊斯特公司專戶 10,458,046 8.14
德桃創業投資(股)公司 9,701,872 7.55
玉山銀行受託保管捷瓦那投資專戶 8,285,426 6.45
中信銀保管英屬維京群島葛拉斯格公司專戶 4,334,602 3.37
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吉國際有限公司 2,609,356 2.03
玉山銀行受託保管湯慧慈投資專戶 2,382,125 1.85
王穎霖 2,108,306 1.64
陳淑滿 1,876,526 1.46
王雪棋 1,671,838 1.30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年 項 度 目 104年 105年 106年4月30日 (註7)
每股 市價 最 高 14.20 8.61 7.86
最 低 5.88 5.18 7.08
平 均 9.87 6.66 7.46
每股 淨值 分 配 前 11.34 10.81 10.46
分 配 後 (註1) (註2) -
每股 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股) 108,500,799 121,396,975 128,500,799
每股盈餘(註2) 追溯調整前 (2.76) 0.48 0.07
追溯調整後 (註1) (註2) -
每股 股利 現 金 股 利 - - -
無償配股 盈餘配股(元) (註1) (註2) -
資本公積配股(元) (註1) (註2) -
累積未付股利(註3) - - -
投資 報酬 分析 本益比(註4) 13.24 13.875 106.57
本利比(註5)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6) - - -

註 1:104年度虧損,故無盈餘可供分配。

註 2:105年度雖有獲利,但因截至105年12月31日仍為累積虧損,故無盈餘可供分配。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度

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應填

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於公司章程中訂定之股利政策如下(業經105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1. 105年度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本公司106年3月27日董事會通過決議105年度虧損撥補表,擬不配發員工紅利、股票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1. 預期股利政策之重大變動說明:無。

(七)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年度 項目 106年度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1,285,008
本年度配股配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營業績效變化情形 營業利益 不 適 用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每股盈餘及本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轉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註:本公司未公告105年度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105年度預估資訊。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1)員工酬勞: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2)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

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本公司

105年度無配發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3.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分紅等資訊: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因截至105

年底無可供分配盈餘,故不擬發放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4.上年度(105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後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 、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1)該年度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實際配發情形如下:

員工現金股利:新台幣0元。

員工股票股利:新台幣0元。

董事、監察人酬勞:新台幣0元。

(2)上述金額與認列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

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一)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證,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二)累積年報刊印日止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

本公司並無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之員工。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無。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B.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C.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D.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E.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F.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G.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H.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I.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J.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K.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電子零組件研發)。

L.F401010國際貿易業。

M.I501010產品設計業。

N.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105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比重(%)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1,365,895 16.40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6,611,873 79.39
類比電子元件 350,394 4.21
合計 8,328,162 100.00

資料來源:105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3.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1)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應用方案:液晶電視、Set-top Box、多媒體播放器(DMP) 、各式記憶卡(MMC,CF, SD…)、硬碟機等。

元  件:SRAM、SDRAM、DDR Memory、SPI Flash、硬碟機、SSD及各式記憶卡控制IC。

(2)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應用方案:無線網卡、集線器(S-HUB)、Router(路由器)、ADSL寬頻網路、AP(橋接器)、無線多媒體接收器(WDMA)、網路電話(VoIP) 、液晶顯示器、隨身碟(USB Disk)、Desktop PC、Notebook、讀卡機等、平板電腦(Tablet)。

元  件:無線網路IC、區域網路IC、LCD驅動IC、隨身碟(USB Disk)控制IC、音效解碼IC、USB介面應用IC、Card Reader控制IC、ARM CPU、Fiber Module、WiFi-PA。

(3)類比電子元件:

應用方案:ADSL寬頻網路、SOHO閘道器(SOHO Gateway)。

元  件:網路實體層晶片、時脈產生器、穩壓裝置、過電流保護裝置、電源控制裝置。

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觀看未來新潮流引領電子產業的發展,除IT領域既有產品強化與研發,以及無線通訊網路週邊商品發展之外,在全球消費性電子市場的帶動之下,將以結合多媒體與消費性電子產品為主要攻佔市場之目標,因為在可攜式電子產品功能逐漸多樣選擇趨勢之下,為迎合使用者保存與分享多媒體資訊的需求,設計、尋找更高容量與低耗電的儲存技術便成為往後首要之挑戰。而弘憶自許『Solution Provider』定位,規劃發展新方向如下:

(1)電腦及週邊(Information Technology)應用方案:

SOHO閘道器(SOHO Gateway)、無線網路應用(Wireless LAN)、液晶顯示器(LCD Monitor)、各種記憶儲存卡、固態硬碟(SSD)、網路儲存裝置(Network Storage)、讀卡機。

(2)消費性電子產品產業(Consumer Electronic)應用方案:

液晶電視(LCD TV)、液晶螢幕(LCD Monitor)、多媒體播放器(DMP)、數位影音錄放機(DVR)、平板電腦(Tablet, MID)、無線影音播放器(WiDi)、物聯網(IOT)、互聯網(IOI)、行車記錄器、變頻冷氣、變頻冰箱、抽油煙機。

(二)產業概況

主要應用領域與應用方案皆為深具市場競爭力與獲利爆發力之產品。茲將公司主要應用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說明如下:

  1. 互聯網(IOT)

互聯網為目前市場上最熱門的話題 ,所有供應商無不在這個領域全力衝刺,目前市場上所使用的技術多為802.11b/g/n, Zigbee, Zigwave, BT, Halow and sub-G, 技術上也處於百家爭鳴,

互聯網市場上所需不僅僅是硬體的提供,且必須同時整合軟體的開發及平台的整合,以因應IOT的興起所帶來的商機

其中的商機包含1. 硬體:IoT裝置,及相關的通訊設備, 各種的感測IC,通訊IC,微控制器及微型機械結構。 2.系統組成、架設: 大多需要系統公司提出解決方案,然後協助平台架設,然後提供維修工作。 3.軟體開發: 每一個IoT裝置都必須要有應用程式,使裝置間要能夠交換資料。

IoT應用場域從跟人最接近的穿戴式裝置到辦公室、工廠、交通設施、公共設施到城市每一個角落的各種裝置,從近而遠, IoT將涵蓋了人類社會的食衣住行育樂種種活動,無所不至的未來潛力

(2)無線區域網路(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WLAN)

在WLAN 方面,全球主流技術已將802.11ac Wi-Fi、Bluetooth 及 FM 無線電技術整合至單一晶片,且應用領域已從PC/NB 跨入手機、平板電腦,甚至於汽車。台灣在WLAN已有很好基礎,主要以PC/NB 應用為主 ,WLAN產品在應用部分,持續尋找新的應用領域。因為透過無線區域網路,任何建築物中一組與無線接取接點串連的配線裝置,皆可為配備有無線區域網路介面卡的PC提供網路接取點服務,將PC資源的運用效率發揮到極致,例如筆記型電腦在此環境中,可移至任何地點使用。原有主流的PC數據傳輸產品,已從存取設備、無線路由器等逐漸往整合型閘道器發展,不斷提升附加價值,逐步將寬頻、網路安全等功能併入,銷售型態亦由零售通路朝向服務供應商及中小型企業。

另外,WLAN在非PC的應用也持續加溫。以家庭多媒體為核心的環境中,包括VoIP、音訊及影像等應用逐漸成熟,並搶先以媒體調變器(media adaptor)的外接型態登場,未來整合到LCD電視、家庭劇院等消費影音部份將帶動需求成長。

而就消費性電子部分,目前市面上整合無線區域網路功能的消費性電子產品有DTV、DVD Players、Set-Top Box、數位相機、PVR等。消費性電子產品的整合應用將為網通廠商製造未來潛在成長動力。

(3)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

(Thin-film Transistor Liquid-crystal Display ,TFT-LCD)

液晶顯示器是台灣繼IC工業後,最被各界重視、看好的產業之一,尤其在大型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部份,TFT-LCD已成為技術發展主流,在國內多家廠商大舉投資之下,已創造另一項面板奇蹟,超越舊有CRT市場。

TFT-LCD主要應用於大型電視面板與中小型尺寸面板產品,中小尺寸的應用市場雖然總產值沒有大尺寸TFT-LCD來得高,但是市場的多元化特性,使的各家廠商紛紛轉戰,一同角逐此新興市場,積極研發。

在LCD技術發展過程中,TFT-LCD早期主要是應用在PC 產品,如LCD Moniter及Notebook,而在應用面多元化之後,成長潛力十足,除在大尺寸部分由PC應用領域跨入TV領域,銷售數目不負重望之外,在手機及PDA…等產品逐漸普及,消費者逐漸要求這些攜帶式的產品要有彩色化、重量輕、厚度薄及省電的功能後,於這些中小尺寸的產品應用也蓬勃發展。

TFT-LCD技術與半導體有密切關係,台、日、韓三地在TFT-LCD呈現三雄鼎立的現狀,與三地皆有堅強的半導體工業有關。提及TFT-LCD中小尺寸的應用產品除了行動電話與PDA之外,主要還有幾項影音產品也需顯示功能,包括:數位相機(1.8吋~2.0吋)、攝錄影機(2.5吋~3.5吋)、柏青哥(4吋~7吋)、DPF、Car Monitor、汽車電視(6.4吋,7吋,8吋)、迷你筆記型電腦(10.4吋)…等產品。

綜觀以上LCD的應用範圍廣泛,顯示功能面板在人類生活中有增無減,市場未來仍舊相當看好與發展。未來切入此產業的廠商除了積極投入技術開發以外,對於消費者及其他技術的發展需要更進一步的留意,進而帶動其發展。

(4)USB Type-C 在PC和消費性電子(PC週邊)已獲得多方注目。綜合多項重要功能(供電,簡易連接,高傳輸頻寬)於一體滿足使用者的需求,USB Type-C有望成為最受通用的介面之一,但同時也可能產生許多令人困惑的傳輸問題。例如:替代模式(Alt Mode)、外設模式(Accessory Mode)、結構化(Structured)供應商訊息(Vendor Defined Messaging, VDM)以及非結構化(Unstructured) VDM等各種問題讓使用者和工程人員需要大量的溝通解決。

現今USB Type-C的產品可大約分成六種類型,包括筆電/平板/智慧手機;線纜;顯示轉換器(Dongle)/擴充基座(Docking);電視/螢幕;充電器等。而USB Type-C應用約分為以下四種:1.僅具接頭正反插功能;2.支援正反插及影音輸出;3.支援正反插、影音和電源供/受電;4.Thunderbolt 3支援USB Type-C

市場未來相當看好與發展。未來切入此產業的廠商除了積極投入技術開發以外,對於消費者及其他技術的發展需要更進一步的留意,進而帶動其發展

2.競爭情形

以本公司目前主要經營之產業領域來看,其中瑞昱、友達、Intersil、瀚邦科技(OTI)、鈺創主要應用在資訊科技電子(IT)產業,Actions、Intersil、友達、鈺創(Etron)、瑞昱等則應用在消費性電子(Consumer Electronic)產業;Intersil、瑞昱、鈺創(Etron)、主要應用在網路通訊產業(Tel-Communication)。在健全的客戶結構基礎與完整的產品線供應之下,弘憶國際一開始就扮演著應用方案提供者之角色,切入市場即將起飛的產業與應用領域,努力提供更多高附加價值的全方位解決方案(Total Solution),有別於一般以物流服務,買進賣出的傳統零組件通路商,因此雖然面對同業的競爭,仍能靠優勢的產業趨勢,市場應用,產品開發,技術支援,料件供應與行銷通路之整合能力,快速取得供應商與客戶的信任,創造更高的利潤。茲將本公司主要競爭對手名稱、營業項目及主要代理產品表列如下:

公司名稱 營業項目 營業比例 主要代理產品 代理品牌
弘憶國際 半導體零組件之代理,銷售與系統研發服務 100%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記憶體元件、電腦週邊應用方案與元件、數位家電應用方案與元件、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類比電子元件等 瑞昱半導體 (Realtek)、Intersil、Actions、瀚邦(OTI)、鈺創科技(Etron)、AUO、Abov、 Winbond、Coretek等
大聯大 半導體零組件之代理與銷售 100% 核心元件、類比及混合訊號元件、離散及邏輯元件、記憶元件、被動、電磁及連接器元件、光學元件、其他等 美商亞德諾(ADI)、揚智科技(ALI)、萬國半導體(AOS)、美商安華高科技(Avago)、美商科銳(CREE)、美商快捷(Fairchild)、德商英飛凌(Infineon)、英特爾(Intel)、聯發科(MediaTek)、美商美光(Micron)、芯源系統(MPS)、聯詠科技(Novatek)、台灣恩智浦(NXP)、美商豪威(OmniVision)、安森美(ON semi)、瑞昱半導體(Realtek)。
文曄 半導體零組件之代理與銷售 100% 邏輯(LOGIC)IC、混合信號IC、線性(LINEAR)IC、特定應用IC、分散式(DISCRETE)元件、儲存IC、影像感測IC組、高速介面元件、可程式化IC、微處理器及記憶體等。 Ambarella(安霸)、Avago、Atmel、ESMT、EXAR(美商艾科嘉)、Fairchild(美國快捷半導體)、Gennum、Intersil、Linear、LG、Magnachip、Marvell(邁威爾科技)、NXP、ON(安森美)、Realtek(瑞昱半導體)、TI(德州儀器)等。
增你強 半導體零組件之代理與銷售 100% 記憶卡、IC/積體電路、電晶體、功率場效應電晶體、二極體、發光二極體、功率模組、晶片與排狀電阻器、電容器等 SANDISK、羅姆(ROHM)、英飛凌、威世、賽普拉斯、富士電機、富士通、達爾科技、美高森美、恩智浦、敦泰、瑞昱、致新、義隆、應美盛、普瑞等。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1.最近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5年 106年第一季
研發費用 19,929 4,145

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1)在「技術支援部」積極運作及規劃下,最近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分別列舉如下:

年度 供應商 代理產品 應用領域
105 Realtek Data communication Data switch
Realtek Wireless solution PC/NB peripheral
Realtek Multi Media process DMP,DHC,LCD Monitor
Realtek IOT solution IOT Application
Realtek USB controller PC/NB peripheral
Realtek Audio codec Desktop、Notebook、Tablet、IPC
Realtek IOT solution IOT Application
AUO LCD Panel Panel Industrial Application
Cortek Data communication Data center
Winbond Flash Memory PC/NB
104 Realtek Data communication Data switch
Realtek Wireless solution PC/NB peripheral
Realtek Multi Media process DMP,DHC,LCD Monitor
Realtek USB controller PC/NB peripheral
Realtek Network IC Audio Codec Desktop、Notebook、Tablet、IPC
Realtek IOT solution IOT Application
AUO LCD Panel Panel Industrial Application
Cortek Data communication Data center
TET Toshiba HDD/SSD Data storage

(2)自行研發或由客戶委託設計之成果

年度 產品名稱 應用領域
105 直流無刷馬達控制 廚房家電
LCD monitor 家用/商用顯示器
直流變頻馬達控制 空拍機
N/B docking station 資訊
IOT module 物連網應用
STB 家用資訊
104 變頻馬達控制 空拍機
LCD Monitor 家用資訊
DVR 廣播電視、數位錄影機
變頻冷氣之變頻控制系統 空調家電
變頻冰箱之變頻控制系統 廚房家電
抽油煙機之變頻控制系統 廚房家電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短期發展計畫

(1)強化產品應用開發能力

電子零組件代理業已由傳統之產品訊息傳遞轉為應用方案提供者(Solution Provider)之全方位服務產業,能夠提供客戶完整之產品線與正確之應用方案,乃現今代理業不可或缺之條件,有鑒於此,本公司將持續強化產品開發團隊之能力與培訓新進之產品應用技術支援工程人員,並分佈於台灣、香港和大陸各辦事處,提供客戶更專業及正確之產品應用方案。為能有效提供客戶Total Soluation之技術支援服務,本公司除自有專業團隊,同時會尋求外部策略聯盟,以達成協助客戶產品及時上市之目標。

(2)提供應用產品之完整主料件供應

現今之市場環境,單一之產品線已無法給予客戶最大的採購效益,因此在主要的產品線上,本公司能為客戶提供整體解決方案,以達採購之效益及應用上之方便。例如可攜式媒體播放機(PMP),本公司除了提供完整之應用技術外,還提供套裝主料件之供應,如USB介面元件,微型硬碟機(2.5”or 1.8”HDD),SDRAM記憶體等。

(3)強化公司之營運和營運管理系統

為配合客戶台灣接單及設計,大陸採購及生產的接單模式,本公司透過轉投資事業持續強化中港臺三地之資訊管理及靈活運用,並改善物流管理,降低存貨呆滯風險,增加成本效率。

2.長期發展計畫

(1)完成亞太地區行銷服務網

現今亞太地區已成為全球資訊產品之開發與生產中心,國際行銷亦為半導體通路商經營成功之必要條件。本公司已於香港與中國大陸如:深圳、上海及北京等地設立服務據點,同時在擁有多年之中國大陸市場經營經驗下,日後將再拓展至日本、韓國與新加坡等地之市場,爭取更多之產品線與更大之客源。

(2)開發高附加價值與符合市場潮流之產品

利潤為公司生存之唯一法門,創造高利潤與提昇附加價值為本公司經營之指導原則,故持續地發覺未來趨勢之主流應用產品,擬定應用方案(Solution),在主流形成之前便取得有利地位,係公司獲利與永續經營之道,例如"數位生活"即為在潮流形成之前,便已知其之必然,從而著手佈局,對產品代理權之取得、開發技術的強化,行銷通路之佈建,都在市場潮流襲捲前便已佈建完成,以敏銳之市場嗅覺走在市場趨勢之前,以期創造公司最大利潤。以成為亞太地區及中國地區的資訊科技,消費性電子,通訊產品及其他高科技“產品應用解決方案”的最佳提供者。

(3)人員培訓與財務規劃

人力、產品、資金為通路商必備之三要素,長期以來本公司即對人才培養與組織之合作,規劃有完整之系統計劃,並充份深入瞭解員工之個人生涯規劃,做最有效之安排,以達人盡其才,創造公司與員工之最大利益達成雙贏結果。同時持續強化財務運作能力,以建全公司之營運體質,在穩健之財務結構下,持續地成長。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最近年度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地區 銷售金額 銷售金額
臺灣 2,167,907 14.43 881,355 10.58
香港及大陸 12,857,050 85.57 7,446,807 89.42
其他 - - - -
營收淨額 15,024,957 100.00 8,328,162 100.00

2.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半導體零組件銷售值占我國電子零組件業銷售值之比例如下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項目 年度 弘憶公司半導體 零組件銷售值 電子零組件產業銷售值 市場佔有率(%)
103 183 9,476 1.93%
104 150 9,473 1.59%
105 83 10,373 0.80%

資料來源:工研院IEK,電子零組件業產值。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本公司主要係代理銷售國內外電子零組件製造商所生產之電子零組件產品,而電子零組件產業之成長又直接受下游資訊、通訊及消費電子等產品市場需求之影響。

隨著全球資訊產業蓬勃發展,高科技產品日新月異,生產技術亦不斷創新,電子零組件在整體資訊電子產業生產供應鏈中扮演亟具關鍵性角色,受惠於手持行動裝置在內等各式消費性電子產品創新升級、加上物聯網等新興應用,致使智慧電子開始蔚為風潮。

物聯網引領電子零組件產業變革,也掀起國際間的併購與合資熱潮,業界普遍認為物聯網(IoT)應用將席捲整個電子產業,相較於電腦或手機裝置內約上億到數十億的半導體需求量,物聯網的半導體需求更高,依IEK研究報告指出,全球物聯網相關裝置數量在2020年將可達66億個,而物聯網整體與帶來的附加價值,預估將於2020年達到352億美元,佔整體半導體市場3,780億美元的9.3%,物聯網之應用範圍將包括智慧城市、智慧汽車(車聯網)、智慧家庭、智慧醫療(遠距照護)、智慧個人(健康與健身)、智慧工廠與智慧製造等。

由於物聯網各個應用領域需求的產品特性不同,如穿戴式裝置講求輕巧、多功能與省電,機器人應用講求多功能感測與通訊功能等,其中愈來越小、愈來越多的分散式元件需要被整合在一個模組,模組內又需具備各種不同功能的感測元件,因而使得廠商藉由整合相關資源,包括併購或合資,推出各種整合功能的模組產品,搶進物聯網市場,其龐大商機吸引全球廠商競相爭取一席之地。

4.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1)本公司具有以下競爭利基

A.專業與完整之經營團隊

本公司由具有3C產業相關經驗人員創立,且主要經營團隊均有超過15年之資深業界經驗,其所累積對3C產業之熟悉度及行銷企劃經驗,加上對客戶需求及市場趨勢之敏銳嗅覺,深具經營優勢。尤其中國市場之經營團隊,擁有超過10年之大陸市場經驗,對現今與未來以亞洲之中國為主要決勝戰場之資訊產業而言,本公司擁有絕對之競爭優勢。

B.優越的技術實力

本公司深知在具備傳統通路商之必要條件下,並不足以在如此競爭之產業中展露頭角,更需具有優良之產品開發能力,以協助客戶正確且快速地將產品推出上市,同時又需於產品開發過程中遇到瓶頸時,於最短的時間內協助客戶解決問題,故本公司有計劃地培植優秀技術人才,並藉著與原廠合作之過程中,不斷地累積知識,同時掌握產品之新知識,與發現新市場,即時提供客戶最佳之產品組合,使上游原廠與下遊客戶的配合更為緊密,達到以技術行銷為導向的”應用方案提供者”(Solution Provider)。

C.完整的產品整合力

產品料件提供之完整與否關係到客戶下單採購之意願,亦直接影響客戶之競爭優勢,因此取得並維持產品組合之完整與多樣性,實為通路商取得客戶訂單與產品銷售穩定與成長之重要關鍵,弘憶公司目前已取得20餘條產業核心技術之代理權(如:Realtek、OTI等)同時並提供週邊產品之代理,滿足客戶一次購足之便利性,透過應用工程人員之技術支援,提供客戶整體的解決方案,取得客戶絕對的信任,提昇本公司在業界的競爭優勢。

D.全方位的行銷管道

對一個專業的應用方案提供者(solution Provider)而言,敏銳的市場判斷力,專業的經營團隊、優越的產品開發實力、完整的產品線是缺一不可的,但如無法配合多元化且全方位的行銷管道服務,無法將上述資源與實力發揮到極致,本公司有鑑於“客戶到那裡服務就到那裡”之宗旨,於IT產業最重要地點中國大陸部署了多個服務據點(如:北京、上海、深圳等),並以香港為中心,透過專業之物流人員,提供客戶即時交貨之服務,而專業之財會人員則協助客戶做最有效之資金管理與降低成本,同時MIS系統之架設,則讓所有弘憶國際之同仁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所有的產業消息與客戶資訊,為客戶提供即時與最佳的服務,充分地讓客戶認同弘憶國際為不可或缺的合作夥伴。

(2)有利因素:

A.穩定的代理權及齊全之產品組合

本公司目前已取得眾多項產業核心技術之代理權,主要之供應商有瑞昱半導體、瀚邦科技、鈺創科技等均為知名之大廠,極具市場競爭力,且本公司對於新爭取之代理線獲得供應商極佳之評價,而對於已有多年合作經驗之供應商,則具有深厚的代理關係,故整體而言本公司之代理線均屬穩定。另針對產品組合而言,採以滿足客戶一次購足的便利性,並為客戶降低採購成本為考量策略,故其產品應用領域廣泛,涵蓋資訊、通訊及消費性電子產業,以滿足客戶多樣性的產品選擇,以建立長久的夥伴關係。

B.專業設計應用服務能力

本公司擁有多位深悉市場趨勢的產品經理人,加上「技術支援部」具有專業的研發設計應用工程師,提供客戶產品市場與趨勢分析、協同研擬新產品Design-in所需軟硬體的整合能力(Total Solution)及最具競爭力的元件組合,深獲客戶的肯定及讚賞。

C.市場成長空間

以2016年投資環境來看,全球經濟處於低溫成長,半導體市場全年度總銷售額達3,389億美元,較2015年成長1.1%,主要是受惠於手持行動裝置在內等各式消費性電子產品創新升級、加上車用電子、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運算等應用陸續蓬勃發展,帶動半導體製造商機。2017年國內半導體製造業銷售值年增率將持續呈現2012年以來第六年正數的態勢,主要是受惠於2017年PC出貨量跌幅可望出現縮減,同時Google、Facebook、Amazon、阿里巴巴等業者對於雲端應用的需求,加上物聯網、AI皆將有利於推升伺服器的發展,且iPhone 8將因無線充電與AMOLED功能而有望推升整體銷售量,進而有利於台系Apple供應鏈,更何況2017年全球記憶體供需結構持續獲得優化,價格走勢將較2016年為佳,未來3C產業可能為零組件帶動成長驅動力,大致來自於4G智慧手機對電感倍增的數量需求、輕薄型手機/穿戴裝置對軟板、探針、迷你板對板連接器需求的持續增加、雙鏡頭手機滲透率提升對光學鏡頭導入的新增數量需求、及指紋辨識Sensor與USB3.1TypeC連接器等新技術新規格所帶來的零件技術創新需求。

僅管市場不確定因素仍多,但物聯網帶來的龐大商機挹注,已經可以清楚看到半導體市場的未來成長方向,半導體未來的成長動能值得期待,國際研究機構Gartner預期2017年全球半導體營收將增加12.3%。

(3)不利因素與因應措施:

A.供應商與通路商蓬勃發展,導致市場競爭激烈

通路商的盛衰取決於代理產品品牌的好壞及同業間的競爭,近年來由於半導體設計公司及通路商蓬勃發展,使得各通路商不同品牌產品之同質替代性高及面臨相同品牌產品多家代理商的情況,而產生價格競爭,且壓縮了獲利空間。

因應措施:

  1. 本公司成立之初,即定位為專業的應用方案提供者(Solution Provider)並積極充實敏銳的產業趨勢分析力、果斷的市場應用判斷力、強大的產品開發創造力、專業的技術支援服務力、完整的料件供應流通力與靈活的行銷通路開拓力等六大功能,用以創造有別於傳統通路商的高附加價值市場與利潤,故早已與同業區隔出市場定位,同時避免淪入同業間的價格競爭,而壓縮了獲利空間。

b.本公司所代理的產品線係屬未來核心技術產品,且從供應商進入市場初期即建立良好代理關係,因此供應商在其同業間具有領先之地位,產品在市場上亦具有高競爭力。

B.下游產品生命週期短

電子產業常隨著新產品的問世而產生世代交替,亦成為考驗半導體零組件通路商對產品的資訊掌握及存貨控管的能力。

因應措施:

a.保持對市場潮流高度的敏銳性,及加強新技術服務能力,積極引進未來核心技術產品線並開發不同領域新客戶,以達到分散經營風險,確保穩定的獲利。

b.為掌握最新之市場需求及最適庫存量,本公司定期於營業會議中由業務人員將所蒐集最新客戶需求意見及市場訊息提出並彙整之,並依據產品之接單狀況、存貨數量、商品屬性、市場狀況、預計銷售計畫及採購前置作業期間等因素,作為採購及安全存量之決策參考,通常採購之存貨以共通性之零組件為主,特定應用之零組件則以接單狀況為依據,以確保存貨存量之適切性及流通性,並定期編製庫存預計狀況作為採購決策之參考。

c.加強產品市場開發,針對產品與市場之新趨勢,訂出本公司未來方向及機會,並適時引進新代理線及開發新市場客戶,以掌握商機。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主要產品 重要用途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應用方案:液晶電視、Set-top Box、多媒體播放器(PMP)、各式記憶卡(MMC,CF,SD...)、硬碟機等。 元  件:SRAM、SDRAM、DDR Memory、NAND Flash、硬碟機、各式記憶卡控制IC。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應用方案:無線網卡、集線器(S-HUB)、Router(路由器)、ADSL寬頻網路、AP(橋接器)、無線多媒體接收器(WDMA)、網路電話(VoIP) 、液晶顯示器、隨身碟(USB Disk)、Desktop PC、Notebook、讀卡機等、平板電腦(Tablet)。 元  件:無線網路IC、區域網路IC、LCD驅動IC、隨身碟(USB Disk)控制IC、音效解碼IC、USB介面應用IC、Card Reader控制IC、ARM CPU、Fiber Module。
類比電子元件 應用方案:ADSL寬頻網路、SOHO閘道器(SOHO Gateway)。 元  件:網路實體層晶片、時脈產生器、穩壓裝置、過電流保護裝置、電源控制裝置。

2.主要產品產製過程:不適用(本公司非製造業)。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不適用(本公司非製造業)。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佔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之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1.最近二年度佔進貨淨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之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及其變化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年 105年 106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二)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瑞昱 4,776,718 34.43% 註一 瑞昱 6,047,458 80.34% 註一 瑞昱 1,605,658 85.63% 註一
2 台灣東芝 3,343,476 24.10% 台灣東芝 215,782 2.87% 台灣東芝 0 -
3 TOSHIBA 2,625,922 18.93% TOSHIBA 0 - TOSHIBA 0 -
其他 3,126,936 22.54% 其他 1,264,268 16.79% 其他 269,515 14.37%
進貨淨額 13,873,052 100% 進貨淨額 7,527,508 100% 進貨淨額 1,875,173 100%

註一: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等親

註二:106年第一季報表財務資料僅經會計師核閱。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主要進貨廠商為瑞昱半導體(股)公司、TOSHIBA ELECTRONICS ASIA,Ltd. 及台灣東芝數位資訊(股)公司。瑞昱半導體(股)公司主要產品乃隨著近期中國大陸及台灣市場上無線網路通訊的廣泛應用而蓬勃發展,以及無線區域網路功能於消費性電子及家庭影音設備的應用,使得該線產品具有相對強勢的成長空間;TOSHIBA ELECTRONICS ASIA,Ltd.則主要是專攻消費性電子之個人隨身儲存設備之應用;台灣東芝數位資訊(股)公司主要是消費性電子之個人隨身影音裝置之應用。對TOSHIBA ELECTRONICS ASIA,Ltd.進貨減少,主係因Nand Fresh銷量不佳,故進貨相對下降所致,且該產品線已於104年Q3結束代理。對台灣東芝進貨減少,主係因公司營運政策關係,於105年Q2終止代理台灣東芝電子零組件(股)公司硬碟(HDD)之業務 。

2.最近二年度佔銷貨淨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之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及其變化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年 105年 106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一)
項目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鴻海精密 1,336,760 8.90% 鴻海精密 892,262 10.71% 鴻海精密 177,077 9.37%
2 深圳康訊 417,693 2.78% 深圳康訊 851,477 10.22% 深圳康訊 284,884 15.07%
其他 13,270,504 88.32% 其他 6,584,423 79.07% 其他 1,428,230 75.56%
銷貨淨額 15,024,957 100% 銷貨淨額 8,328,162 100% 銷貨淨額 1,890,191 100%

註一:106年第一季報表財務資料僅經會計師核閱。

鴻海精密向本公司進貨之產品主要為瑞昱WiFi晶片及LAN晶片等,主要應用於主機板及NB, 105年以後銷售鴻海之金額大幅減少,主要係因客戶訂單需求減少所致;另本公司向深圳康訊銷貨之主要產品為瑞昱之網路晶片,因深圳康訊擴展WiFi出貨量及Cortina產品線業務,因此對其銷貨逐年增加。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不適用(本公司非製造業)。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銷售量值 主要產品 104年度 105年度
內銷 外銷 內銷 外銷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1,616,709 5,574,843 343,637 1,022,258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505,871 5,157,036 494,523 6,117,350
類比電子元件 45,327 2,125,171 43,195 307,199
合 計 2,167,907 12,857,050 881,355 7,446,807

註:本公司商品種類眾多且數量單位不一,故僅提供主要產品類別之銷售值。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105年4月30日

年 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截至4月30日止
員 工 人 數 業務單位 132 76 87
管理單位 47 68 59
合 計 179 144 146
平 均 年 歲 37.67 37.55 37.56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5.12 6.5 6.74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博 士 0 0 0
碩 士 3 3 3
大 專 158 126 127
高 中 18 14 15
高中以下 0 1 1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及處分之總額,並說明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本公司主要從事半導體零組件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由於業務性質並無環境污染情形。

五、勞資關係:

1.公司各項員工重要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員工定期辦理各項福利措施,如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團保,員工並享有年節獎金、員工聚餐、慶生會等福利。

為提昇企業之人力素質及培養專業人才,依據人員、業務之需求提供相關之專業訓練。

盈餘分配股利制度。

人性化管理之升遷制度與轉職制度。

員工國內、外旅遊補助

(2)公司各項員工進修、訓練

新進人員於報到當天需由人事單位對其簡介說明,內容包括各項人事規則及福利制度。職前訓練的內容著重幫助新人早日熟悉工作環境並及早進入狀況。

為透過有計劃的教育訓練,使全體員工能在工作上發揮所長。公司不定期統一辦理或由單位個別辦理,參加國內外訓練機構所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

(3)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辦法。台灣總公司員工退休金自九十二年五月起每月按薪資總額之百分之二提撥退休準備金,交由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香港分公司員工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動法規適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每月分別依員工薪資5%提撥至個人退休金專戶。台灣總公司員工自九十四七月一日起全體員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員工薪資每月6%提撥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為保障勞資權益,協調勞資關係,本公司致力加強勞資和諧並做雙向溝通協調以解決問題,因此,迄今勞資關係尚屬和諧,並無重大勞資糾紛情事發生。

2.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本公司從設立至今,並無發生任何勞資糾紛情事,未來仍將加強勞資雙方之溝通,以促進公司繁榮及保障員工福利為宗旨,雙方在平和、理性運作下,未來應不易有勞資糾紛情事發生。

六、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代理合約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5.01.01-雙方協議終止時 多媒體事業群多媒體事業一處產品經銷合約書、通訊網路事業群通訊網路事業處產品經銷合約書 限制產品銷售區域
代理合約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6.01.01-雙方協議終止時 電腦週邊事業群電腦週邊事業一處 產品經銷合約書 限制產品銷售區域
代理合約 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01.01-雙方協議終止時 半導體零件之銷售代理 限制產品銷售區域
代理合約 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08.01-106.07.31 銷售代理合約 限制產品銷售區域
代理合約 INTERSIL 99.01.16-雙方協議終止時 銷售代理合約-台灣 限制產品銷售區域
代理合約 前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6.01.01-106.12.31 技術服務合約
經銷合約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06.01.01-106.12.31 積體電路產品經銷契約 限制產品銷售區域

註:以上契約於約定到期前雙方若無異議,則自動展期。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3月31日 財務資料(註1)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流動資產 2,925,116 5,004,941 6,414,593 4,249,845 3,146,354 3,271,66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136 16,703 16,608 8,752 6,284 5,901
無形資產 - - - - - -
其他資產 22,763 44,107 68,303 70,424 58,266 56,149
資產總額 2,956,015 5,065,751 6,499,504 4,329,021 3,210,904 3,333,719
流動負債 分配前 1,549,779 3,468,097 4,637,993 2,964,949 1,737,470 1,744,339
分配後 1,549,779 3,468,097 4,637,993 2,964,949 (註2) (註2)
非流動負債 2,611 30,208 27,420 2,336 2,321 2,206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552,390 3,498,305 4,665,413 2,967,285 1,739,791 1,746,545
分配後 1,552,390 3,498,305 4,665,413 2,967,285 (註2) (註2)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220,992 1,348,829 1,503,828 1,230,770 1,389,658 1,344,753
股 本 871,576 906,439 951,761 1,085,008 1,285,008 1,285,008
資本公積 186,481 186,481 186,481 186,517 106,517 106,517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228,716 301,005 343,684 (90,163) (31,540) (22,536)
分配後 193,853 255,683 210,437 (90,163) (註2) (註2)
其他權益 (65,781) (45,096) 21,902 49,408 29,673 (24,236)
庫藏股票 - - - - - -
非控制權益 182,633 218,617 330,263 130,966 81,455 242,421
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1,403,625 1,567,446 1,834,091 1,361,736 1,471,113 1,587,174
分配後 1,403,625 1,567,446 1,834,091 1,361,736 (註2) (註2)

註1:106年第一季報表財務資料僅經會計師核閱。

註2:105年虧損撥補案尚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決定。

(2)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3月31日 財務資料(註1)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營業收入 12,777,437 15,749,786 18,319,441 15,024,957 8,328,162 1,890,191
營業毛利 406,549 632,254 681,538 554,309 527,071 98,440
營業損益 68,901 173,413 153,087 (397,624) 111,203 23,77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695) 7,133 (22,704) (40,238) (17,991) (8,071)
稅前淨利 61,206 180,546 130,383 (437,862) 93,212 15,706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38,138 136,851 87,278 (471,290) 55,529 8,755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本期淨利(損) 38,138 136,851 87,278 (471,290) 55,529 8,75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26,033) 26,970 83,946 37,058 (26,693) (69,04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2,105 163,821 171,224 (434,232) 28,836 (60,291)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39,125 106,460 88,209 (299,313) 58,698 9,004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987) 30,391 (931) (171,977) (3,169) (24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13,335 127,837 154,999 (273,094) 38,888 (44,90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1,230) 35,984 16,225 (161,138) (10,052) (15,386)
每股盈餘 0.45 1.17 0.93 (2.76) 0.48 0.07

註1:106年第一季報表財務資料僅經會計師核閱。

(3)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流動資產 2,483,147 3,146,736 3,870,224 3,708,670 2,735,25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239 2,076 2,697 2,107 2,630
無形資產 - - - - -
其他資產 275,353 317,531 521,040 431,225 362,291
資產總額 2,761,739 3,466,343 4,393,961 4,142,002 3,100,172
流動負債 分配前 1,538,136 2,088,017 2,862,713 2,908,896 1,708,309
分配後 1,538,136 2,088,017 2,862,713 2,908,896 (註2)
非流動負債 2,611 29,497 27,420 2,336 2,205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540,747 2,117,514 2,890,133 2,911,232 1,710,514
分配後 1,540,747 2,117,514 2,890,133 2,911,232 (註2)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220,992 1,348,829 1,503,828 1,230,770 1,389,658
股 本 871,576 906,439 951,761 1,085,008 1,285,008
資本公積 186,481 186,481 186,481 186,517 106,517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228,716 301,005 343,684 (90,163) (31,540)
分配後 193,853 255,683 210,437 (90,163) (註2)
其他權益 (65,781) (45,096) 21,902 49,408 29,673
庫藏股票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1,220,992 1,348,829 1,503,828 1,230,770 1,389,658
分配後 1,220,992 1,348,829 1,503,828 1,230,770 (註2)

註1: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5年虧損撥補案尚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決定。

(4)簡明綜合損益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營業收入 12,771,076 9,832,205 11,405,062 11,039,362 8,322,853
營業毛利 401,858 407,755 470,664 443,114 522,054
營業損益 66,806 101,266 149,017 (57,334) 170,60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5,113) 28,826 (21,708) (208,938) (75,096)
稅前淨利 61,693 130,092 127,309 (266,272) 95,505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39,125 106,460 88,209 (299,313) 58,698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本期淨利(損) 39,125 106,460 88,209 (299,313) 58,69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25,790) 21,377 66,790 26,219 (19,81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3,335 127,837 154,999 (273,094) 38,888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39,125 106,460 88,209 (299,313) 58,698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13,335 127,837 154,999 (273,094) 38,88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每股盈餘 0.45 1.17 0.93 (2.76) 0.48

註1:各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二)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1年 102年(註2) 103年(註2) 104年(註2) 105年(註2)
流動資產 2,485,375 - - - -
基金及投資 264,367 - - - -
固定資產 3,239 - - - -
無形資產 - - - - -
其他資產 9,328 - - - -
資產總額 2,762,309 - - - -
流動負債 分配前 1,537,103 - - - -
分配後 1,537,103 - - - -
長期負債 - - - - -
其他負債 - - - - -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537,103 - - - -
分配後 1,537,103 - - - -
股 本 871,576 - - - -
資本公積 186,481 - - - -
保留盈餘 分配前 232,930 - - - -
分配後 198,067 -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65,781) -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 成本之淨損失 - -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1,225,206 - - - -
分配後 1,225,206 - - - -

註1:101年度報表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2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2)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餘係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1年 102年(註3) 103年(註3) 104年(註3) 105年(註3)
營業收入 12,771,076 - - - -
營業毛利 401,858 - - - -
營業損益 66,821 -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9,686 -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14,799 - - - -
繼續營業部門 稅前損益 61,708 - - - -
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 39,140 -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非常損益 - - - - -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 - - - -
本期損益 39,140 - - - -
每股盈餘(註2) 0.45 - - - -

註1:101年度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按發行在外之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註3:102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簽證年度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簽證會計師姓名 查 核 意 見
101年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102年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103年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104年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105年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楊樹芝、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年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當年度截至 106年3月31日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52.52 69.06 71.78 68.54 54.18 52.39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17,284.12 9,565.07 11,208.52 15,585.83 22,151.16 22,825.94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188.74 144.31 138.31 143.34 181.09 187.56
速動比率 151.83 109.97 109.19 117.95 153.51 156.55
利息保障倍數 15.46 23.48 4.95 (11.41) 6.72 5.91
經營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8.25 7.33 5.22 4.54 4.01 4.65
平均收現日數 44.22 49.77 69.89 80.40 91.02 78.56
存貨週轉率(次) 18.72 17.18 13.89 13.76 12.67 14.05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9.15 8.94 8.41 7.94 6.54 8.15
平均銷貨日數 19.50 21.25 26.28 26.52 28.80 25.9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1,711.88 1,268.15 1,099.90 1,184.93 1,107.76 1,241
總資產週轉率(次) 4.31 3.93 3.17 2.78 2.21 2.31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41 3.58 1.98 (8.16) 1.83 1.40
權益報酬率(%) 2.83 9.21 5.13 (29.49) 4.24 2.56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7.02 19.92 13.70 (40.36) 7.25 1.22
純益率(%) 0.30 0.87 0.48 (3.14) 0.67 0.46
每股盈餘(元) 0.45 1.17 0.93 (2.76) 0.48 0.07
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17.76 - - 44.30 12.45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298.07 - -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13.18 - - 98.48 14.84 -
槓桿度 營運槓桿度 1.09 1.06 1.04 0.98 1.04 1.04
財務槓桿度 1.07 1.05 1.28 0.92 1.17 1.16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負債占資產比率減少,係因本期應付帳款減少所致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增加,係因子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所致。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增加,係因本期應收帳款減少所致。 利息保障倍數增加,係因本期稅前淨利所致。 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皆為正數,係因本期營運獲利所致。 現金流量比率、現金再投資比率減少,係因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減少所致。 營運槓桿度、財務槓桿度增加,係因本期營業利益為正數所致。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1)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告)

註1:106年第一季報表財務資料僅經會計師核閱。

註2:計算公式如下: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2)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55.79 61.09 65.78 70.29 55.17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37,777.18 66,393.35 56,775.97 58,524.25 52,922.55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161.44 150.70 135.19 127.49 160.11
速動比率 124.23 129.07 114.53 101.87 132.55
利息保障倍數 15.57 26.07 9.96 (12.91) 6.86
經營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8.24 5.58 4.77 4.38 4.09
平均收現日數 44.30 65.47 76.52 83.33 89.27
存貨週轉率(次) 18.80 18.53 20.97 15.85 12.83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9.15 7.03 7.26 6.70 6.55
平均銷貨日數 19.42 19.70 17.4 23.03 28.4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3,519.17 3,699.79 4,778.99 4,595.90 3,513.98
總資產週轉率(次) 4.47 3.16 2.90 2.59 2.30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49 3.56 2.54 (6.64) 1.99
權益報酬率(%) 3.11 8.29 6.18 (21.89) 4.48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7.08 14.35 13.38 (24.54) 7.43
純益率(%) 0.31 1.08 0.77 (2.71) 0.71
每股盈餘(元) 0.45 1.17 0.93 (2.76) 0.48
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17.96 - - 0.37 16.5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49.7 13.75 - - 103.40
現金再投資比率(%) 12.67 - - 0.91 26.42
槓桿度 營運槓桿度 1.07 1.06 1.01 0.98 1.02
財務槓桿度 1.07 1.05 1.11 0.75 1.11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負債占資產比率減少,係因本期應付帳款減少所致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增加,係因本期應收帳款減少所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減少,係因本期銷售淨額下降所致。 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皆為正數,係因本期營運獲利所致。 現金流量比率、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係因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增加所致。

註1:計算公式如下: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3) 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年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1年 102年(註2) 103年(註2) 104年(註2) 105年(註2)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55.65 -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37,826.67 -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161.69 - - - -
速動比率 124.35 - - - -
利息保障倍數 15.58 - - - -
經營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8.24 - - - -
平均收現日數 44.30 - - - -
存貨週轉率(次) 18.80 -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9.15 - - - -
平均銷貨日數 19.42 -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3,942.91 -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4.62 - - - -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49 -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3.10 - - - -
占實收 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7.67 - - - -
稅前純益 7.08 - - - -
純益率(%) 0.31 - - - -
每股盈餘(元) 0.45 - - - -
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17.87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49.70 -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15.25 - - - -
槓桿度 營運槓桿度 6.01 - - - -
財務槓桿度 1.07 - - - -

註1: 101年度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2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請參閱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報表。

註3:計算公式如下: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查核報告:請參閱第84頁。

四、最近年度經會計師財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詳第86頁至第133頁。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詳第134頁至第186頁。

六、公司與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

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

一、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一○五年度 一○四年度 差異
金額
流動資產 3,146,354 $ 4,249,845 (1,103,491) (25.9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284 8,752 (2,468) (28.20)
無形資產 - - - -
其他資產 58,266 70,424 (12,158) (17.26)
資產總額 3,210,904 4,329,021 (1,118,117) (25.83)
流動負債 1,737,470 2,964,949 (1,227,479) (41.40)
非流動負債 2,321 2,336 (15) (0.64)
負債總額 1,739,791 2,967,285 (1,227,494) (41.3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389,658 1,230,770 158,888 (12.91)
股  本 1,285,008 1,085,008 200,000 18.43
資本公積 106,517 186,517 (80,000) (42.89)
保留盈餘 (31,540) (90,163) 58,623 (65.02)
其他權益 29,673 49,408 (19,735) (39.94)
庫藏股票 - - - -
非控制權益 81,455 130,966 (49,511) (37.80)
權益總額 1,471,113 1,361,736 109,377 8.03
增減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及未來因應計劃: 1.流動資產減少:主要係應收帳款減少所致。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少:主要係報廢部分辦公設備所致。 3.資產總額減少:主要係105年銷貨減少致應收帳款及存貨減少所致。 4.流動負債減少:主要係進貨減少致短期借款及應付帳款減少所致。 5.負債總額減少:主要係流動負債減少所致。 6.資本公積減少:主要系因現金增資普通股折價所致。 7.保留盈餘增加:主要係105年轉虧為盈所致 8.其他權益增加:主要係匯率變動致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減少所致。 9.非控制權益減少:主要係因孫公司減資所致。

二、財務績效

1.財務績效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五年度 一○四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 8,328,162 15,024,957 (6,696,795) (44.57)
營業成本 7,801,091 14,470,648 (6,669,557) (46.09)
營業毛利 527,071 554,309 (27,238) (4.91)
營業費用 415,868 951,933 (536,065) (56.31)
營業利益 111,203 (397,624) 508,827 (127.9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7,991) (40,238) 22,247 (55.29)
稅前淨利 93,212 (437,862) 531,074 (121.29)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55,529 (471,290) 526,819 (111.78)
停業單位損失 - - - -
本期淨利(損) 55,529 (471,290) 526,819 (111.7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6,693) 37,058 (63,751) (172.0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8,836 (434,232) 463,068 (106.64)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58,698 (299,313) 358,011 (119.61)
淨利歸屬於 非控制權益 (3,169) (171,977) 168,808 (98.6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38,888 (273,094) 311,982 (114.2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10,052) (161,138) 151,086 (93.76)
每股盈餘 0.48 (2.76) 3.24 (117.39)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減少:主要係因本公司與台灣東芝電子零組件(股)公司終止代理權、子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與東芝電子亞洲有限公司及東芝電子(中國)有限公司終止代理權所致。 2.營業費用減少:主要係呆帳費用減少所致。 3.營業淨利增加:主要係104年呆帳費用較高,105年已降為正常值所致。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要係本期借款減少,財務成本減少所致。 5.稅前淨利增加:主要係呆帳費用減少致稅前淨利增加。 6.本期淨利及歸屬予母公司業主淨利增加:主要係105年呆帳費用及子公司虧損下降所致。 7.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減少:主要係匯率變動致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減少所致。 8.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及屬予母公司業主綜合損益總額增加:主要係上期虧損致上期綜合損益總額及屬予母公司業主綜合損益總額減少,本期轉虧為盈。

2.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未公開106年之財務預測,故不擬揭露預期銷售數量。

三、現金流量分析

(一)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年  度 項  目 一○五年度 一○四年度 增(減)比例
現金流量比率 12.45 44.30 (71.90)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14.84 98.48 (84.93)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因本期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216,372千元,一○四年度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1,313,326千元,使現金流量比率減少。 2.因一○五年度近五年度營業活動為淨現金流出,使現金流量允當比率為負數,故不予分析。 3.因本期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216,372千元,一○四年度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1,313,326千元,使現金再投資比率減少。

(二)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初 現金 餘額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預計全年 來自投資及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量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劃 融資計劃
489,433 136,889 (201,200) 425,122 - 70,000
1.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營業活動:係預期由未來一年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數。 全年現金流出:係預計未來償還短期借款所致。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稅後) 投資政策 獲利或虧損 之主要原因 改善計劃 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GMI Technology(BVI) Co.,Ltd -63,083 經由第三地區間接對大陸轉投資 為控股公司,主要虧損來自投資損失。 視未來營運狀況,評估增資計畫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3,265 經由第三地區間接對美國轉投資 為控股公司,主要虧損來自投資損失。 視未來營運狀況,評估增資計畫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59,817 經由第三地區間接對大陸轉投資 為控股公司,主要虧損來自投資損失。 視未來營運狀況,評估增資計畫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6,947 負責北中國地區保稅倉之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虧損原因主係毛利不足支應管銷費用。 視未來營運狀況,評估增資計畫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18,289 負責南中國地區之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虧損原因主係母公司挹注之市場服務費不足支應管銷費用。 未來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考量是否結束營業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13,968 負責大陸地區境內銷售之電子零組件買賣 虧損原因主係大陸內銷業務毛利不足以支應管銷費用。 增加營業收入及毛利率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6,467 負責東芝電子 Flash 與Discreate產品之電子零組件買賣 虧損原因主係因主要代理產品線已結束代理,故收入下降以致不足支應管銷費用。 未來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考量是否結束營業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註1) 66,385 負責南中國地區東芝電子 Flash 與Discreate產品之電子零組件買賣 獲利原因主係因清算後,將須支付之應付帳款轉列收入所致。 已於民國105年9月清算完結。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註1) -3,373 負責北中國地區東芝電子 Flash 與Discreate產品之電子零組件買賣 虧損原因主係因主要代理產品線已結束代理,故無收入可支付管銷費用。 未來視孫公司營運狀況,考量是否結束營業

註1:為本公司之子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之百分之百轉投資公司。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匯率變動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1)匯率變動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

本公司所銷售之產品多以美元計價,因此美元匯率走勢與本公司匯兌損益變化具有相當關聯性。本公司為控制匯率變動所造成的風險,視需要而從事外匯避險之金融操作,以降低匯率變動對營收及獲利之影響。

(2)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本公司因應匯率變動的風險,主要直接透過提高因進貨所產生的外幣應付款項沖銷因外銷而增加的應收外幣款項,以達到自然避險(Natural Hedge)的效果;且將隨時搜集匯率變動之相關訊息,與銀行間保持密切聯繫,充分掌握匯率走勢。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及公司訂定的「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經權責主管的穩健嚴格管控,適時規避匯率波動風險。

2.利率變動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利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1)利率變動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

本公司105年度財務成本為16,289仟元,佔營業收入比重0.20%,比例甚微,整體而言尚不致對本公司營收及獲利造成重大不利之影響。

(2)公司因應利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本公司將逐步辦理現金增資,提高自有資金比例,改善財務結構,使利率風險降至最低限度。

3.通貨膨脹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通貨膨脹之具體措施:

(1)通貨膨脹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

本年度並未因通貨膨脹而對本公司損益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2)公司因應通貨膨脹之具體措施

本公司持續監控上游商品價格變化情形,以減少因成本變動對公司損益的影響。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本公司105年度並未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

2.本公司105年度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

(1)政策: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悉依「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2)主要原因: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對象為子公司,背書保證項目為融資保證。

(3)未來因應措施:依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進行必要的控管措施。

3.本公司105年度並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三)未來研發計畫

106年度研發計畫

產品/應用名稱 合作供應商
STB(機上盒) Winbond
SSD Realtek、
Netbook/NetPc All-in one PC Realtek、TET、Intersil、Winbond
DVR/Wi-Fi Display Actions Micro 、Realtek、Intersil、TET
LCD panel module Intersil、Winbond
Wi-Fi/ADSL Realtek、Winbond、RFaxis
SWITCH IC Realtek、Winbond
IPC Realtek、TET、Intersil、Winbond
IOT(物聯網) Realtek、RFaxis
IOI(互聯網) Realtek、RFaxis
POS機(服務式端點銷售系統) Winbond
Automobile Display Intersil
行車記錄器 Realtek
xPON Realtek、Winbond、Coretek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並無因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對公司財務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五)科技改變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並無因重大科技改變而對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創立以來,即積極強化公司內部管理及塑造公司核心價值,企業形象良好,迄今尚無因企業形象改變而造成公司危機之情事。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十二)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此情形。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此情形。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圖:

(一)關係企業合併報告書

1.關係企業組織圖(105.12.31)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Co.,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 司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簡稱茲雅上海)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註)

(簡稱茲雅深圳)

註:該子公司已於民國105年9月清算完結。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企業名稱 設立日期 地址 實收資本額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GMI. Technology (BVI) Co.,Ltd. 92.05.22 Beaufort House,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 556,991 (USD18,277仟元) 投資控股公司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101.07.03 Commence Chambers,P.O.Box 2208,Road Town,Tro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393,484 (USD13,169仟元) 投資控股公司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101.08.06 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灣街26-28號富騰工業中心8樓13-16室 492,039 (HKD113,423仟元) 電子零組件買賣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79.11.13 香港新界沙田火炭禾香街9-15號力堅工業大廈3樓 138,973 (HKD31,025仟元) 電子零組件買賣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91.06.24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泰谷路18號1樓1616室 56,223 (RMB12,022.74仟元)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102.01.31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13號12樓 電子零組件買賣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102.01.25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西雅路55號5層C部位 104,142 (HKD27,175仟元) 電子零組件買賣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96.11.30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中路 3007號國際科技大廈5樓A室 34,576 (RMB8,000仟元)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101.05.08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中路3007號國際科技大廈 26樓2608室 65,445 (RMB13,638.11仟元) 電子零組件買賣

註:該子公司已於民國105年9月清算完結。

3.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姓名及持股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企業名稱 職稱 姓名或代表人 持有股份
股數/出資額 持股比例(%)/出資比例
GMI Technology (BVI) Co.,Ltd 董事長 弘憶國際(股)公司代表人:葉佳紋 556,991 (USD18,277仟元) 100.00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長 GMI Technology (BVI) Co.,Ltd 代表人:葉佳紋 393,484 (USD13,169仟元) 100.0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燦璋 250,940 (HKD57,846仟元) 51.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GMI Technology (BVI) Co.,Ltd 代表人: 葉佳紋 138,973 (HKD31,025仟元) 100.00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 湯定國 56,223 (RMB12,022.74仟元) 100.00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代表人:郭燦璋 104,142 (HKD27,175仟元) 100.00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湯定國 34,576 (RMB8,000仟元) 100.00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盧志德 65,445 (RMB13,638.11仟元) 100.00

註:該子公司已於民國105年9月清算完結。

4.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企業名稱 資本額 (註2) 資產總值 負債總額 淨值 營業收入 營業(損)益 本期(損)益 (税後) 每股盈餘(元) (税後)
GMI. Technology (BVI) Co.,Ltd. 556,991 304,783 - 304,783 - - -63,083 -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393,484 268,421 - 268,421 - -3 -3,265 -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492,039 185,432 19,198 166,234 3,206 -65,615 -6,467 -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138,973 36,725 13,268 23,457 - -989 -59,817 -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56,223 32,309 50,986 -18,677 90,407 -23,372 -26,947 -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註3 註3 註3 註3 - -3,492 66,385 -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104,142 76,213 46 76,167 - -6,272 -3,373 -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34,576 5,326 4,002 1,324 27,677 -17,930 -18,289 -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65,445 55,831 16,888 38,943 35,724 -14,586 -13,968 -

註1:上述各該公司之財務報表均經會計師核閱。

註2:係依歷史匯率核算。

註3:該子公司已於民國105年9月清算完結

(二)、關係企業合併報表:請參閱86至第135頁。

(三)、關係企業報告書:無。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案等;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嗣經董事會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楊樹芝會計師及陳蓓琪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案經本監察人查核,認為符合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此致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一○六年股東會

監察人︰Magic Treasur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代表人:王國璋

監察人︰賴泰岳

中華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自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葉佳紋

日  期: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弘憶國際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與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弘憶國際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弘憶國際集團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評價

有關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評價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應收帳款占資產總額53%,且客戶受市場變化及產業景氣波動大。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係管理階層依據過去歷史經驗估列,再依客戶別之狀況分別調整,涉及管理階層之專業判斷,因此,應收帳款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進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之政策之合理性。

‧檢視應收帳款帳齡表,分析近兩年度應收帳款帳齡變化情形。

‧評估應收帳款之評價是否已按既定之政策提列。

‧檢視期後收款狀況,並與管理當局討論,以評估減損金額之適足性。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之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之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在財務報表中,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弘憶國際集團主要產品為電子零件,主要應用在電子產品,受到科技快速之變遷與生產技術更新之影響,使原有之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導致相關產品的銷售隨之波動,影響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近兩年度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以了解有無重大異常情事。

‧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已按既訂之政策提列,並檢視所使用之銷售價格之適當性,以評估存貨跌價損失之適足性。

三、訴訟

或有負債之認列及衡量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有關訴訟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二)其他。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集團之子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遭逢東芝亞洲有限公司之清盤呈請,該前述事項之或有負債金額可能重大且涉及管理當局之主觀判斷,因此,或有負債金額之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訪談該公司管理階層以了解其對未決訴訟案之評估。

‧與外部律師討論相關重大訴訟案並檢視該案件之往來文件。

‧取具外部律師針對未決訴訟案件出具之法律詢證函。

‧評估該公司對有關重大未決訴訟案件及或有負債是否已適當揭露。

四、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件之買賣,由於營業收入係財務報告之重要項目之一,且預期係財務報表使用者關切事項之一,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是否符合相關公報之規範。

‧測試與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

‧針對前十大客戶變動進行分析,將實際數與去年同期進行比較,以了解是否有重大變動及異常情事。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證,以確認營業收入記錄適當之截止。

‧評估期後是否有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其他事項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弘憶國際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弘憶國際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弘憶國際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弘憶國際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弘憶國際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弘憶國際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弘憶國際集團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 國 一○六 年 三 月 二十七 日
105.12.31 104.12.31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489,433 15 770,277 18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13,809 - 29,118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694,746 53 2,330,633 5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 - 88,846 2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68,027 2 125,618 3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32,090 1 752,728 17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479,145 15 752,728 17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369,104 12 152,625 4
流動資產合計 3,146,354 98 4,249,845 98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25,016 1 25,016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20,268 1 24,908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284 - 8,752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 3,239 - 5,460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9,743 - 15,040 -
非流動資產合計 64,550 2 79,176 2
資產總計 $ 3,210,904 100 4,329,021 100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105.12.31 104.12.31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 $ 753,732 23 1,273,633 30
2170 應付帳款 119,738 4 437,189 10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704,604 22 1,122,596 26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九)) 69,292 2 91,305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69,344 2 2,109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0,760 1 13,117 -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八)) - - 25,000 1
流動負債合計 1,737,470 54 2,964,949 69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 金  額 %
非流動負債: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九)(十)) 2,321 - 2,336 -
非流動負債合計 2,321 - 2,336 -
負債總計 1,739,791 54 2,967,285 69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一)):
3100 股本 1,285,008 40 1,085,008 25
3200 資本公積 106,517 3 186,517 4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04,181 3 104,181 2
3350 待彌補虧損 (135,721) (4) (194,344) (4)
3400 其他權益 29,673 1 49,408 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389,658 43 1,230,770 28
36XX 非控制權益 81,455 3 130,966 3
權益總計 1,471,113 46 1,361,736 31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210,904 100 4,329,021 10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金 額 金 額
4000 營業收入 $ 8,605,953 103 15,256,329 102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277,791 3 231,372 2
營業收入淨額 (附註七) 8,328,162 100 15,024,957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 7,801,091 94 14,470,648 96
營業毛利 527,071 6 554,309 4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325,832 4 869,105 6
6200 管理費用 70,107 1 61,381 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9,929 - 21,447 -
營業費用合計 415,868 5 951,933 7
營業淨利(淨損) 111,203 1 (397,624)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四)) 7,971 - 2,781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四)) (5,033) - (7,125)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四)) (16,289) - (35,288)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五)) (4,640) - (606) -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93,212 1 (437,862) (3)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 37,683 1 33,428 -
本期淨利(淨損) 55,529 - (471,290) (3)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75) - (1,287)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75) - (1,287)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6,618) - 38,345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26,618) - 38,345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6,693) - 37,058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8,836 - (434,232) (3)
本期淨利(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58,698 - (299,313) (2)
8620 非控制權益 (3,169) - (171,977) (1)
本期淨利(淨損) $ 55,529 - (471,290) (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38,888 - (273,094) (2)
8720 非控制權益 (10,052) - (161,138) (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8,836 - (434,232) (3)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48 (2.76)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國外營運機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
普通股 股 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 餘公積 特別盈 餘公積 未分配 盈 餘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非控制 權 益 權益總額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951,761 186,481 95,360 45,096 203,228 21,902 1,503,828 330,263 1,834,091
本期淨利(損) - - - - (299,313) - (299,313) (171,977) (471,29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1,287) 27,506 26,219 10,839 37,05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00,600) 27,506 (273,094) (161,138) (434,232)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8,821 - (8,821)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45,096) 45,096 -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133,247 - - - (133,247) -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36 - - - - 36 - 36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38,159) (38,159)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085,008 186,517 104,181 - (194,344) 49,408 1,230,770 130,966 1,361,736
本期淨損 - - - - 58,698 - 58,698 (3,169) 55,52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75) (19,735) (19,810) (6,883) (26,69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58,623 (19,735) 38,888 (10,052) 28,836
盈餘指撥及分配:
現金增資 200,000 (80,000) - - - - 120,000 - 120,000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39,459) (39,459)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285,008 106,517 104,181 - (135,721) 29,673 1,389,658 81,455 1,471,113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93,212 (437,86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2,866 6,764
利息費用 16,289 35,288
利息收入 (1,379) (1,34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份額 4,640 606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752 3,191
呆帳費用 100,953 447,443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25,121 491,94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15,327 12,307
應收帳款淨額 553,618 1,262,207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47,439 (15,624)
其他應收款 94,743 (24,515)
存貨 273,583 597,596
其他流動資產 (216,479) 42,3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768,231 1,874,34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317,451) (689,276)
應付帳款-關係人淨額 (417,992) 160,639
其他應付款 (22,013) 3,944
其他流動負債 7,643 (1,565)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6) (3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50,069) (526,63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8,162 1,347,713
調整項目合計 143,283 1,839,65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36,495 1,401,796
收取之利息 1,379 1,347
支付之利息 (16,289) (35,288)
支付之所得稅 (5,213) (54,52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16,372 1,313,32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1,46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625) (2,80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2 721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5,297 (3,12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824 (3,74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519,901) (1,106,907)
長期借款減少 (25,000) (50,000)
現金增資 120,000 -
非控制權益變動 (39,459) (38,15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64,360) (1,195,066)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5,680) 55,60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80,844) 170,12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70,277 600,15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9,433 770,277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瑞光路188巷51號4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請詳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26834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於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前發布,並於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第十五號業經金管會通過自一○七年一月一日生效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之修正(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 2018年1月1日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4.5.28 2016.4.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新準則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 2016.4.12發布修正規定闡明下列項目: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及代理人之考量、智慧財產之授權及過渡處理。
2013.11.19 2014.7.2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新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主要修正如下: ‧分類及衡量:金融資產係按合約現金流量之特性及企業管理資產之經營模式判斷,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另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其歸因於信用風險之公允價值變動數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減損:新預期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已發生損失模式。 ‧避險會計:採用更多原則基礎法之規定,使避險會計更貼近風險管理,包括修正達成、繼續及停止採用避險會計之規定,並使更多類型之暴險可符合被避險項目之條件等。
2016.1.1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類似。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負債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5.12.31 104.12.31 說 明
本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簡稱G.M.I. (BVI)) 投資控股公司 100% 100%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簡稱Harken) 投資控股公司 100% 100%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簡稱永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投資控股 100% 1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上海)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100% 1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永達(深圳)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100% 1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簡稱宏達富通) 電子零組件買賣 100% 100%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簡稱弘威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 51% 51%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簡稱茲雅上海) 電子零組件買賣 100% 10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簡稱茲雅深圳) 電子零組件買賣 100% 100%

註:該子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九月清算完結。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合併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產,包括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費用項下。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合併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證據之情況下產生。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機器設備 5年

(2)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 3~5年

(3)租賃改良物 3~4年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一)租  賃

1.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合併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資租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後,則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三)收入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合併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六)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七)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參考客戶過去拖欠記錄、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及依據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等因素,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減損提列情形請詳附註附註六(三)。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三)或有負債之認列及衡量

訴訟賠償準備係針對很有可能對合併公司產生不利結果且損失金額可合理估計之未決訟案所估列。惟因訴訟案本身之不確定性較高,最終結果或實際賠償金額可能與估計金額有重大差異。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庫存現金 $ 31,376 14,557
支票及活期存款 458,057 755,720
$ 489,433 770,277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五)。

(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12.31 104.12.31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 25,016 25,016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於報導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合併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比率為25%,合併公司持股減少207千股。

合併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八月辦理減資退還投資款為1,464千元,合併公司持股減少146千股。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設定質押做為借款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 13,848 29,175
應收帳款 2,307,178 2,869,975
應收帳款-關係人 - 88,846
其他應收款 68,027 125,618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41,407 -
減:備抵呆帳 (621,788) (539,399)
$ 1,808,672 2,574,215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5.12.31 104.12.31
帳齡60天以下 $ 1,143,828 1,657,394
帳齡61~120天 573,518 764,799
帳齡121~240天 53,121 152,022
帳齡241~360天 3,231 -
帳齡360天以上 34,974 -
$ 1,808,672 2,574,215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餘額 $ 539,399 78,412
認列之減損損失 100,953 447,443
本期沖銷 (9,179) (3,737)
匯率影響數 (9,385) 17,281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621,788 539,399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60~120天。於決定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考量歷史經驗,合併公司對於帳齡超過360天之應收帳款已認列50%備抵呆帳。對於帳齡在360天以下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備抵呆帳其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其中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間因硬碟及記憶體產品線部分客戶之款項產生逾期而提列個別減損損失分別為17,396千元及425,175千元。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合併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合併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銀行承擔。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提供本票210,000千元及450,000千元予銀行作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合併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再行收回,此外,合併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符合上列條件之應收帳款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105.12.31
承購人 轉售金額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已預支 金 額 利率區間%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玉山銀行 $ 14,293 210,000 11,434 1.73 2,859 無追索權 14,293
104.12.31
承購人 轉售金額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已預支 金 額 利率區間%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彰化銀行 $ 126,636 240,000 101,309 1.59 25,327 無追索權 126,636
玉山銀行 - 210,000 - - 無追索權 -
$ 126,636 450,000 101,309 25,327 126,636

(四)存  貨

105.12.31 104.12.31
商品 $ 479,145 752,728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7,833,746千元及14,473,985千元。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額現值低於成本因素已消失,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之銷貨成本減少分別為32,655千元及3,337千元。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5.12.31 104.12.31
關聯企業 $ 20,268 24,908

1.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4,640) (606)
其他綜合損益 - -
綜合損益總額 $ (4,640) (606)

合併公司基於營運考量,於民國一○三年十一月投資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42.62%,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產品之銷售。

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九月間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增資股數為1,500千股,每股10元,本公司並未參與該項現金增資案,使持股比率下降為34.21%,因未按持股比率增資所產生之股權淨值差異36千元,業已計入「資本公積」項下。

2.擔  保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者如下:

主要營業場所/ 非控制權益之所有權 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子公司名稱 公司註冊之國家 105.12.31 104.12.31
弘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49.00% 49.00%

上述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編製,並已反映合併公司於收購日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所作之調整,且該等財務資訊係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尚未銷除前之金額:

弘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彙總性合併報表財務資訊:

105.12.31 104.12.31
流動資產 $ 185,470 302,914
非流動資產 8 6,717
流動負債 19,244 42,353
非流動負債 - -
淨資產 $ 166,234 267,278
非控制權益期末帳面金額 $ 81,455 130,966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收入 $ 3,206 4,076,625
本期淨利(損) $ (6,467) (350,974)
其他綜合損益 (14,047) 22,121
綜合損益總額 $ (20,514) (328,853)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損) $ (3,169) (171,97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 $ (10,052) (161,138)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 77,531 1,304,771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3,681 7,807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95,369) (1,298,316)
匯率變動影響數 905 (11,864)
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3,252) 2,398

(七)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信用借款 $ 553,800 1,174,915
擔保銀行借款 199,932 98,718
$ 753,732 1,273,633
尚未使用額度 $ 978,442 867,989
利率區間 1.35%~2.21% 1.11%~1.80%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4.12.31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1.995% 104~105 $ 25,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25,000)
$ -
尚未使用額度 $ -

(九)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5.12.31 104.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1,932 11,764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9,893) (9,428)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2,039 2,336

合併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短期帶薪假負債(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 2,842 2,842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9,893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764 10,210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41 194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27 1,360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932 11,764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9,428) (8,799)
利息收入 (115) (171)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48 (64)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398) (394)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9,893) (9,428)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26 23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費用 $ 26 23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1,469) (182)
本期認列損失 (75) (1,287)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544) (1,469)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折現率 1.30% 1.20%
未來薪資增加 3.00% 3.00%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五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金額為398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1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1.00% 減少1.00%
105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1,231) 1,440
未來薪資增加 1,271 (1,118)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86) 1,516
未來薪資增加 1,316 (1,174)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屬國內者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屬國外者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當地法令提撥退休金,並以當期應提撥之退休金全數認列為退休金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9,916千元及15,886千元。

(十)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所得稅費用 $ 43,979 27,490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8,683) 7,964
35,296 35,454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2,387 (2,026)
所得稅費用 $ 37,683 33,428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並無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稅前淨利(損) $ 93,212 (437,862)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15,846 (74,437)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709 (3,774)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29,064 92,190
以前年度低(高)估 (8,683) 7,964
其他 747 11,485
合  計 $ 37,683 33,428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5.12.31 104.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33,148 104,084

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166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166
民國104年1月1日 $ 999
借記(貸記)損益表 (999)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採權益法之 投資損益 其他 合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 2,072 3,388 5,460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221) (2,221)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2,072 1,167 3,239
民國104年1月1日 $ 2,072 2,361 4,433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027 1,027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2,072 3,388 5,460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民國一○二年度外,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三年度。

4.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5.12.31 104.12.31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135,721) (194,344)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65,649 65,054
105年度(預計) 104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 -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一)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5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15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全部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128,501千股及108,501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普 通 股
(以千股表達)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108,501 95,176
現金增資 20,000 -
股票股利轉增資 - 13,325
12月31日期末餘額 128,501 108,501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會決議辦理股東股息紅利轉增資133,247千元,發行普通股13,325千股,以民國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一月二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6元之價格發行普通股2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200,000千元,以民國一○五年五月十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5.12.31 104.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101,598 181,598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36 36
員工認股權 4,883 4,883
$ 106,517 186,517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及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03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股  票 $ 1.40 133,247

4.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 49,408 21,902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9,735) 27,506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29,673 49,408

(十二)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損) $ 58,698 (299,31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21,397 108,501
$ 0.48 (2.76)

(十三)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虧損而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四)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收入 $ 1,379 1,347
其他 6,592 1,434
$ 7,971 2,781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外幣兌換損益 $ 119 114
其 他 (5,152) (7,239)
$ (5,033) (7,125)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16,289) (35,288)

(十五)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合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105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753,732 762,058 762,058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824,342 824,342 824,342 - -
其他應付款 69,292 69,292 69,292 - -
$ 1,647,366 1,655,692 1,655,692 - -
10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273,633 1,285,096 1,285,096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559,785 1,559,785 1,559,785 - -
其他應付款 91,305 91,305 91,305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5,000 25,249 25,249 - -
$ 2,949,723 2,961,435 2,961,435 -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12.31 104.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83,623 32.250 2,696,850 109,692 32.825 3,600,625
人民幣 4,210 4.617 19,439 5,013 4.995 25,039
港 幣 3,595 4.158 14,948 9,722 4.235 41,17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39,067 32.250 1,259,925 66,512 32.825 2,183,241
港  幣 2,959 4.158 12,304 22,380 4.235 94,778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及人民幣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72,951千元及69,440千元。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訊,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119千元及114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7,537千元及12,986千元,主係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合併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十六)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合併公司透過適時調節外幣資產及負債部位以自然避險方式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財務管理部門每季依據董事會議事規範對合併公司之董事會提出財務及業務報告。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季由財務部門根據業務單位提供之企業資料覆核及調整交易對象信用額度及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2)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等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無提供非集團內子公司任何背書保證。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978,442千元及867,989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港幣及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港幣及人民幣。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並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品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十七)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合併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及非控制權益)加上淨負債。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5.12.31 104.12.31
負債總額 $ 1,739,791 2,967,285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489,433) (770,277)
淨負債 $ 1,250,358 2,197,008
權益總額 $ 1,471,113 1,361,736
負債資本比率 45.94% 61.74%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後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銷  貨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5年度 104年度 105.12.31 104.12.31
其他關係人 $ - 145,030 41,407 88,846
備抵呆帳 (9,317) -
$ 32,090 88,846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銷貨之產品,除未銷售予其他客戶,致銷貨價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外,餘銷貨價格與收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民國一○五年間因關係人款項逾期,故經評估後提列呆帳費用9,317千元。

2.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進  貨 應付關係人款項
105年度 104年度 105.12.31 104.12.31
其他關係人 $ 6,048,176 4,797,509 704,604 1,122,596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7,800 30,900
退職後福利 415 550
$ 18,215 31,450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5.12.31 104.12.31
定期存款(列於「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銀行借款額度保證 $ 166,837 140,152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提供銀行備償之應收帳款為161,278千元,作為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97,422千元及擔保借款32,474千元之擔保品。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弘威電子公司與東芝公司進行清盤訴訟,致銀行帳戶處於凍結金額為54,830千元(列於「其他流動資產」)。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為保全東華客戶提供之擔保品,於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法院提出凍結擔保品,並由合併公司提供相當比例之資產作為保證,保證金額為6,924千元(列於「其他流動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合併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

105.12.31 104.12.31
進貨履約保證 $ 345,125 412,566

(二)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105.12.31 104.12.31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701,468 684,634

(三)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債權移轉而開立擔保本票金額如下,其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105.12.31 104.12.31
應收債權移轉開立擔保本票 $ 210,000 450,000

(四)合併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

105.12.31 104.12.31
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稅費 $ 4,200 9,400

(五)本公司為向廠商購買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為481,040千元及415,59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05年度 104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60,373 160,373 - 230,193 230,193
勞健保費用 - 8,439 8,439 - 12,283 12,283
退休金費用 - 9,942 9,942 - 15,909 15,90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6,175 6,175 - 10,377 10,377
折舊費用 - 2,866 2,866 - 6,764 6,764

(二)其 他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四月間,因營運考量終止代理台灣東芝電子零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芝公司)硬碟之業務。

本公司因鼎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故於民國一○五年七月間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惟鼎峰公司就其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並與本公司協商清償。故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八月間改向其聲請本票裁定,並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間經法院裁定確認。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16,052千元,並已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

本公司因安尼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故於民國一○五年間向法院聲請訴訟,並經法院判決求償勝訴,惟安尼數字公司就其判決結果提出上訴,經二審開庭結果維持原判。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15,328千元,並已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

本公司因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故於民國一○六年一月間向法院聲請訴訟,目前尚未開庭。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30,290千元,並已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

本公司因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且東華公司於民國一○五年間向法院聲請清盤,並於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中減少本公司之表決權。故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八月間向香港法院聲請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決案無效,截止目前尚未開庭。本公司並同時向大陸法院申請針對東華公司負責人之房產擔保,要求其償還承擔擔保之人民幣5,000千元,並先行將其房產凍結,截止目前已開庭一次,目前仍在審理中。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215,139千元,並已於帳上評估提列減損計195,754千元。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九月間,因營運考量終止代理東芝電子亞洲有限公司及東芝電子(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芝公司)Flash與Discrete之業務,並依雙方協議將前述貨品之庫存存貨退回予東芝公司。惟東芝公司認為弘威電子公司退回之貨品價值下跌而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發出信函要求弘威電子公司支付款項美金16,778千元。弘威電子公司業已委請律師,並經律師評估認為其已依雙方協議及代理合約退回貨品以抵銷尚未支付之貨款,已無義務支付任何款項予東芝公司。

東芝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間,因上述協商不果,向法院提出對弘威電子公司之清盤呈請。弘威電子公司亦於同時向法院提出剔除清盤呈請之法院程序。惟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經由法院裁定駁回剔除清盤之呈請,並於民國一○六年一月九日由法院頒佈清盤令,同時任命破產管理局局長為臨時清盤官,訂定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即股東)會議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七日召開選任清盤人。

弘威電子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一月十二日針對剔除清盤呈請之駁回裁定提出上訴,該上訴案經法院通知訂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開庭。另,弘威電子公司同時於民國一○六年二月十五日向法院提請清盤程序暫緩之申請,原經法院通知訂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七日進行開庭審理,惟於開庭前夕弘威電子公司收到法院之通知,表示民國一○六年三月七日原定之開庭程序改為聽訊,法官於該日聽訊過程表示,清盤令之頒佈主係依據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法院駁回剔除清盤呈請之裁定,經檢視弘威電子公司提示文件與當時裁定駁回之論點,故將清盤程序暫緩之申請延期,延至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併同剔除清盤呈請上訴案一併進行開庭審理。另,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七日召開之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即股東)會議,由於債權人及分擔人(即股東)之意見不同,截至目前尚未選定清盤人,以致清盤程序尚在停滯中。

依弘威電子公司委請律師之評估意見,弘威電子公司針對剔除清盤呈請之駁回裁定提出上訴,基於剔除清盤駁回及清盤令頒佈過程法令適用及程序上之瑕疵,評估弘威電子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之開庭極有機會獲得法院上訴許可,並於之後進ㄧ步獲得剔除清盤呈請上訴審之勝訴;另,基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七日聽訊過程中,法官表示民國一○六年一月九日法院頒發之清盤令係依據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法院駁回剔除清盤呈請之裁定,且東芝公司同意於剔除清盤呈請駁回之上訴決定前暫停此清盤令之執行,評估弘威電子公司極有機會獲得法院許可清盤程序暫緩之申請。

合併公司基於律師之評估意見,弘威電子對東芝公司己無義務支付任何款項,以及前述剔除清盤令之上訴雖尚無法預知其訴訟之結果,惟弘威電子公司極有機會上訴成功及暫緩清盤之執行,故尚無需估計或有負債。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五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編號 證者公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註2)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背書保證 餘  額 書保證 餘 額 支金額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證最高 限額(註1) 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地區背書保  證
1 本公司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3 1,389,658 115,393 - - - 1,389,658 Y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八十為限,惟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如下: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千股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 註
本公司 潢填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 19,500 14.49 % - -
本公司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為同一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22 5,516 2.70 %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名 稱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瑞昱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進貨 6,047,458 80.34 %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廠商進貨 無重大差異 (704,414) (85.47)%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註二)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1 銷貨收入 85,572 依約定成本加成 1.03%
0 弘憶公司 弘憶上海 1 應收帳款 52,376 月結60天 1.63%
0 弘憶公司 弘憶深圳 1 業務諮詢費 28,714 每月支付 0.34%
0 弘憶公司 宏達富通 1 銷貨收入 28,701 依約定成本加成 0.34%
0 弘憶公司 宏達富通 1 應收帳款 12,302 月結60天 0.38%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五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期中最 高持股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或出資情形 投資損益 備註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British Virgin Island 投資控股公司 556,991 543,861 18,277 100.00% 304,783 (63,083) 100.00% (63,083)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電子產品銷售 26,000 26,000 2,600 34.21% 20,268 (13,561) 42.62% (4,640)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控股投資 138,973 138,973 31,025 100.00% 23,457 (59,817) 100.00% (59,817)
G.M.I. Technology (BVI) Ltd. HARKEN INVESTMENTS LIMTED British Virgin Island 投資控股公司 393,484 393,484 13,169 100.00% 268,421 (3,265) 100.00% (3,265)
HARKEN INVESTMENTS LIM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賣 250,940 250,940 102,000 51.00% 84,779 (6,467) 51.00% (3,298)

註:該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方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期中最高持股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式(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或出資情形 損 益 價 值 投資收益 備註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56,223 () 36,540 - - 36,540 (註2) (26,947) 100.00% 100.00% (26,947) (18,677) -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34,576 () - - - - (註2) (18,289) 100.00% 100.00% (18,289) 1,324 -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65,445 () 44,660 - - 44,660 (註2) (13,968) 100.00% 100.00% (13,968) 38,943 -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104,142 () 30,296 - - 30,296 (註3) (3,373) 100.00% 100.00% (3,373) 76,167 -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 () 7,840 - - 7,840 66,385 100.00% 100.00% 66,385 - - 註5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註2: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3: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弘威電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4: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5:該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九月清算完結。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19,336 604,787 833,795

3.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兩個應報導部門:業務部門1及業務部門2,業務部門1係銷售各類電子設備及零組件之買賣。業務部門2係從事TOSHIBA商品之代理及買賣。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

除每一營運部門之退休金費用係以現金支付予退休金計畫之基礎認列及衡量外,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5年度
業務 部門1 業務 部門2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8,324,956 3,206 - 8,328,162
部門間收入 - - - -
收入總計 $ 8,324,956 3,206 - 8,328,162
應報導部門損益 $ 61,996 (6,467) - 55,529
104年度
業務 部門1 業務 部門2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1,051,125 3,973,832 - 15,024,957
部門間收入 - 102,793 (102,793) -
收入總計 $ 11,051,125 4,076,625 (102,793) 15,024,957
應報導部門損益 $ (120,316) (350,974) - (471,290)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產品及勞務名稱 105年度 104年度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 6,611,873 5,662,907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1,365,895 7,191,552
類比電子元件 350,394 2,170,498
合  計 $ 8,328,162 15,024,957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  區  別 105年度 104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臺  灣 $ 881,355 2,167,907
香港及大陸 7,446,807 12,857,050
$ 8,328,162 15,024,957
非流動資產:
臺  灣 $ 4,094 4,400
大  陸 4,404 4,858
香 港 7,529 14,534
合  計 $ 16,027 23,792

(五)主要客戶資訊 :無。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與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評價

有關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金融工具;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評價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應收帳款占資產總額54%,且客戶受市場變化及產業景氣波動大。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係管理階層依據過去歷史經驗估列,再依客戶別之狀況分別調整,涉及管理階層之專業判斷,因此,應收帳款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進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應收帳款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之政策之合理性。

‧檢視應收帳款帳齡表,分析近兩年度應收帳款帳齡變化情形。

‧評估應收帳款之評價是否已按既定之政策提列。

‧檢視期後收款狀況,並與管理當局討論,以評估減損金額之適足性。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之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之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在財務報表中,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產品為電子零件,主要應用在電子產品,受到科技快速之變遷與生產技術更新之影響,使原有之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導致相關產品的銷售隨之波動,影響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近兩年度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以了解有無重大異常情事。

‧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已按既訂之政策提列,並檢視所使用之銷售價格之適當性,以評估存貨跌價損失之適足性。

三、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件之買賣,由於營業收入係財務報告之重要項目之一,且預期係財務報表使用者關切事項之一,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是否符合相關公報之規範。

‧測試與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

‧針對前十大客戶變動進行分析,將實際數與去年同期進行比較,以了解是否有重大變動及異常情事。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證,以確認營業收入記錄適當之截止。

‧評估期後是否有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 國 一○六 年 三 月 二十七 日
104.12.31 103.12.31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203,125 7 371,968 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12,938 - 18,837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668,355 54 2,183,328 53
1181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64,678 2 122,923 3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66,092 3 123,443 3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33,618 1 1,466 -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470,926 15 745,310 18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215,519 7 141,395 3
流動資產合計 2,735,251 89 3,708,670 89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25,016 1 25,016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325,051 10 390,638 1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630 - 2,10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九)) 3,239 - 5,460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8,985 - 10,111 -
非流動資產合計 364,921 11 433,332 11
資產總計 $ 3,100,172 100 4,142,002 100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105.12.31 104.12.31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六)) $ 753,732 24 1,273,633 30
2170 應付帳款 119,738 4 437,169 1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704,604 23 1,121,123 27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八)) 40,977 2 38,782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69,344 2 2,108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9,914 1 11,081 -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七)) - - 25,000 1
流動負債合計 1,708,309 56 2,908,896 70
非流動負債: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八)及(九)) 2,205 - 2,336 -
非流動負債合計 2,205 - 2,336 -
負債總計 1,710,514 56 2,911,232 70
權益(附註六(十)):
3100 股本 1,285,008 41 1,085,008 26
3200 資本公積 106,517 3 186,517 5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04,181 3 104,181 3
3350 待彌補虧損 (135,721) (4) (194,344) (5)
3400 其他權益 29,673 1 49,408 1
權益總計 1,389,658 44 1,230,770 3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100,172 100 4,142,002 10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 8,597,009 103 11,394,577 103
4170 減:銷貨退回 274,156 3 355,215 3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七) 8,322,853 100 11,039,36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 7,800,799 94 10,596,248 96
營業毛利 522,054 6 443,114 4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附註七) 261,916 3 417,620 4
6200 管理費用 69,608 1 61,381 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9,929 - 21,447 -
營業費用合計 351,453 4 500,448 5
營業淨利(損) 170,601 2 (57,334)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三)) 7,298 - 1,584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三)) 1,618 - 14,087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三)) (16,289) - (19,142)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67,723) (1) (205,467) (2)
7900 稅前淨利(損) 95,505 1 (266,272) (3)
7950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九)) (36,807) - 33,041 -
本期淨利(淨損) 58,698 1 (299,313) (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75) - (1,287)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75) - (1,287)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9,735) - 27,506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19,735) - 27,506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9,810) - 26,219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8,888 1 (273,094) (3)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元) $ 0.48 (2.76)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普通股 股 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 餘公積 特別盈 餘公積 未分配 盈 餘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權益總額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951,761 186,481 95,360 45,096 203,228 21,902 1,503,828
本期淨利(損) - - - - (299,313) - (299,31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1,287) 27,506 26,21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00,600) 27,506 (273,094)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8,821 - (8,821)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45,096) 45,096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133,247 - - - (133,247)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36 - - - - 36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085,008 186,517 104,181 - (194,344) 49,408 1,230,770
本期淨利(損) - - - - 58,698 - 58,69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75) (19,735) (19,81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58,623 (19,735) 38,888
現金增資 200,000 (80,000) - - - - 120,000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285,008 106,517 104,181 - (135,721) 29,673 1,389,658

註: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尚有累積虧損而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損) $ 95,505 (266,27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972 1,140
利息費用 16,289 19,142
利息收入 (974) (800)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67,723 205,467
呆帳損失 104,632 195,814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88,642 420,76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5,917 (1,441)
應收帳款淨額 423,508 143,334
應收關係人款項 16,776 40,736
其他應收款 94,503 (24,960)
存貨 274,384 (153,647)
其他流動資產 (74,124) (14,29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740,964 (10,27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317,431) (194,337)
應付關係人款項 (416,519) 149,027
其他應付款 2,195 (10,728)
其他流動負債 8,833 (2,674)
其他非流動負債 (372) (37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23,294) (59,08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7,670 (69,356)
調整項目合計 206,312 351,407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01,817 85,135
收取之利息 974 800
支付之利息 (16,289) (19,142)
支付之所得稅 (4,336) (55,90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82,166 10,89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1,464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3,130) (102,765)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08) (524)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126 (3,84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3,512) (105,66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519,901) 146,534
長期借款減少 (25,000) (50,000)
現金增資 120,00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424,901) 96,53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2,596) 25,35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68,843) 27,11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71,968 344,85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03,125 371,968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瑞光路188巷51號4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26834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於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前發布,並於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第十五號業經金管會通過自一○七年一月一日生效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之修正(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 2018年1月1日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4.5.28 2016.4.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新準則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 2016.4.12發布修正規定闡明下列項目: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及代理人之考量、智慧財產之授權及過渡處理。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3.11.19 2014.7.2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新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主要修正如下: ‧分類及衡量:金融資產係按合約現金流量之特性及企業管理資產之經營模式判斷,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另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其歸因於信用風險之公允價值變動數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減損:新預期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已發生損失模式。 ‧避險會計:採用更多原則基礎法之規定,使避險會計更貼近風險管理,包括修正達成、繼續及停止採用避險會計之規定,並使更多類型之暴險可符合被避險項目之條件等。
2016.1.1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類似。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負債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簡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證據之情況下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制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機器設備 5年

(2)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 3~5年

(3)租賃改良物 3~4年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一)租  賃

1.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本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資租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後,則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三)收入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七)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參考客戶過去拖欠記錄、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及依據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等因素,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減損提列情形請詳附註附註六(三)。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庫存現金 $ 3,245 11,779
支票及活期存款 199,880 360,189
$ 203,125 371,968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四)。

(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12.31 104.12.31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 25,016 25,016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於報導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人員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本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比率為25%,本公司持股減少207千股。

本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八月辦理減資退還投資款為1,464千元,本公司持股減少146千股。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 12,977 18,894
應收帳款 1,989,500 2,422,187
應收帳款-關係人 64,678 122,923
其他應收款 66,092 123,443
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42,935 1,466
減:備抵呆帳 (330,501) (238,916)
$ 1,845,681 2,449,997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5.12.31 104.12.31
帳齡60天以下 $ 1,157,858 1,638,480
帳齡61~120天 588,292 671,711
帳齡121~240天 81,473 139,806
帳齡241~360天 3,231 -
帳齡360天以上 14,827 -
$ 1,845,681 2,449,997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餘額 $ 238,916 39,517
認列之減損損失 104,632 195,814
本期沖銷 (9,179) (3,737)
匯率影響數 (3,868) 7,322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330,501 238,916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60~120天。於決定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考量歷史經驗,本公司對於帳齡超過360天之應收帳款已認列50%備抵呆帳。對於帳齡在360天以下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備抵呆帳其中以個別評估所認列之減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其中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間因硬碟產品線部分客戶之款項產生逾期而提列個別減損損失計分別為17,396千元及161,487千元。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本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銀行承擔。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提供本票210,000千元及450,000千元予銀行作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本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再行收回,此外,本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符合上列條件之應收帳款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105.12.31
承購人 轉售金額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已預支 金 額 利率區間%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玉山銀行 $ 14,293 210,000 11,434 1.73 2,859 無追索權 14,293
104.12.31
承購人 轉售金額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已預支 金 額 利率區間%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彰化銀行 $ 126,636 240,000 101,309 1.59 25,327 無追索權 126,636
玉山銀行 - 210,000 - - 無追索權 -
$ 126,636 450,000 101,309 25,327 126,636

(四)存  貨

105.12.31 104.12.31
商品 $ 470,926 745,310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7,822,164千元及10,576,850千元。民國一○五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額現值低於成本因素已消失,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之銷貨成本減少21,365千元;民國一○四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為19,398千元,並已列報為銷貨成本。

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5.12.31 104.12.31
子公司 $ 304,783 365,730
關聯企業 20,268 24,908
$ 325,051 390,638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關聯企業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4,640) (606)
其他綜合損益 - -
綜合損益總額 $ (4,640) (606)

本公司基於營運考量,於民國一○三年十一月投資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42.62%,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產品之銷售。

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九月間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增資股數為1,500千股,每股10元,本公司並未參與該項現金增資案,使持股比率下降為34.21%,因未按持股比率增資所產生之股權淨值差異36千元,業已計入「資本公積」項下。

3.擔  保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信用借款 $ 553,800 1,174,915
擔保借款 199,932 98,718
合計 $ 753,732 1,273,633
尚未使用額度 $ 978,422 867,989
利率區間 1.35%~2.21% 1.11%~1.80%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七)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及條款如下:

104.12.31
幣 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1.995% 104~105 $ 25,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25,000)
合  計 $ -
尚未使用額度 $ -

(八)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5.12.31 104.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11,932 11,764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9,893) (9,428)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2,039 2,336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短期帶薪假負債(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 2,842 2,842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9,893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764 10,210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41 194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27 1,360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932 11,764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9,428) (8,799)
利息收入 (115) (171)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48 (64)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398) (394)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9,893) (9,428)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26 23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費用 $ 26 23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1,469) (182)
本期認列損失 (75) (1,287)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544) (1,469)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折現率 1.30% 1.20%
未來薪資增加 3.00% 3.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五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金額為398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1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1.00% 減少1.00%
105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1,231) 1,440
未來薪資增加 1,271 (1,118)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1.00%) (1,286) 1,516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00%) 1,316 (1,174)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屬國內者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屬國外者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當地法令提撥退休金,並以當期應提撥之退休金全數認列為退休金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4,267千元及5,187千元。

(九)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43,231 27,490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8,811) 7,577
34,420 35,067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2,387 (2,026)
所得稅費用 $ 36,807 33,041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並無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損)之關係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稅前淨利(損) $ 95,505 (266,272)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6,235 (45,266)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29,383 69,864
以前年度低(高)估 (8,811) 7,577
其他 - 866
合  計 $ 36,807 33,041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5.12.31 104.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99,659 70,276

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差異使用。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166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166
民國104年1月1日 $ 999
借記(貸記)損益表 (999)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採權益法之 投資損益 其他 合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 2,072 3,388 5,460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221) (2,221)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2,072 1,167 3,239
民國104年1月1日 $ 2,072 2,361 4,433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027 1,027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2,072 3,388 5,460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民國一○二年度外,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三年度。

4.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5.12.31 104.12.31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135,721) (194,344)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65,649 65,054
105年度(預計) 104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 -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5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15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128,501千股及108,501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普 通 股
(以千股表達)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108,501 95,176
現金增資 20,000 -
股票股利轉增資 - 13,325
12月31日期末餘額 128,501 108,501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會決議辦理股東股息紅利轉增資133,247千元,發行普通股13,325千股,以民國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一月二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6元之價格發行普通股2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200,000千元,以民國一○五年五月十日為增資基準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5.12.31 104.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101,598 181,598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企業股權淨值 之變動數 36 36
員工認股權 4,883 4,883
$ 106,517 186,517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及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03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股  票 $ 1.40 133,247

4.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 49,408 21,902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9,735) 27,506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29,673 49,408

(十一)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損) $ 58,698 (299,31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21,397 108,501
$ 0.48 (2.76)

(十二)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虧損而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三)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收入 $ 974 800
其 他 6,324 784
$ 7,298 1,584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外幣兌換損益 $ 1,618 14,119
其 他 - (32)
$ 1,618 14,087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16,289) (19,142)

(十四)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本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本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105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753,732 762,058 762,058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824,342 824,342 824,342 - -
其他應付款 40,977 40,977 40,977 - -
$ 1,619,051 1,627,377 1,627,377 - -
10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273,633 1,285,096 1,285,096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558,292 1,558,292 1,558,292 - -
其他應付款 38,782 38,782 38,782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5,000 25,249 25,249 - -
$ 2,895,707 2,907,419 2,907,419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12.31 104.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71,347 32.250 2,300,939 94,395 32.825 3,098,508
人民幣 1,261 4.617 5,823 2,753 4.995 13,75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37,455 32.250 1,207,911 65,711 32.825 2,156,951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及人民幣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54,943千元及47,765千元。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本公司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訊,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1,618千元及14,119千元。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7,537千元及12,986千元,主係因本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個體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十五)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適時調節外幣資產及負債部位以自然避險方式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財務管理部門每季依據董事會議事規範對本公司之董事會提出財務及業務報告。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季由財務部門根據業務單位提供之企業資料覆核及調整交易對象信用額度及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2)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等,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0千元及603,029千元。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於民國一○五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978,422千元及867,989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港幣及人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港幣及人民幣。

(2)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並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品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十六)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債。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5.12.31 104.12.31
負債總額 $ 1,710,514 2,911,232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203,125) (371,968)
淨負債 1,507,389 2,539,264
權益總額 1,389,658 1,230,770
負債資本比率 52.03% 67.35%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子公司間關係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設立地 105.12.31 104.12.31 說 明
本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簡稱G.M.I. (BVI)) 投資控股公司 British Virgin Island 100% 100%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Harken) 投資控股公司 British Virgin Island 100% 100%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永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投資控股 深圳 100% 1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簡稱弘憶上海)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上海 100% 1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簡稱弘憶永達(深圳)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深圳 100% 100%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簡稱宏達富通) 電子零組件買賣 深圳 100% 100%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簡稱弘威電子) 電子零組件買賣 香港 51% 51%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簡稱茲雅上海) 電子零組件買賣 上海 100% 100%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簡稱茲雅深圳) 電子零組件買賣 深圳 - 100%

註:該子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九月清算完結。

(二)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後控制者。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銷  貨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5年度 104年度 105.12.31 104.12.31
子公司 $ 114,273 311,180 64,678 34,077
其他關係人 - 38,331 41,407 88,846
$ 114,273 349,511 106,085 122,923
備抵呆帳 (9,317) -
$ 96,768 122,923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銷貨價格依約定成本加成。對子公司之收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本公司對其他關係人銷貨之產品,除未銷售予其他客戶,致銷貨價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外,餘銷貨價格與收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民國一○五年間因關係人款項逾期,故經評估後提列呆帳費用9,317千元。

2.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本公司向關係人之重大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進  貨 應付關係人款項
105年度 104年度 105.12.31 104.12.31
子公司 $ - 102,793 - -
其他關係人 6,047,953 4,781,326 704,604 1,121,123
$ 6,047,953 4,884,119 704,604 1,121,123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3.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海外業務向子公司諮詢而產生之費用金額為34,615千元及76,174千元,截至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交易所產生之款項業已付訖。

4.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協助子公司資訊系統諮詢而產生之收入金額為3,315千元及4,464千元,截至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交易所產生之款項分別為1,528千元及1,466千元。

5.為他人背書保證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0千元及603,029千元。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7,800 30,900
退職後福利 415 550
$ 18,215 31,450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5.12.31 104.12.31
定期存款(列於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銀行借款額度保證 $ 166,837 140,151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提供銀行備償之應收帳款為161,278千元,作為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97,422千元及擔保借款32,474千元之擔保品。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

105.12.31 104.12.31
進貨履約保證 $ 345,125 412,566

(二)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105.12.31 104.12.31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701,468 684,634

(三)本公司應收帳款債權移轉而開立擔保本票金額如下,其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105.12.31 104.12.31
應收債權移轉開立擔保本票 $ 210,000 450,000

(四)本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

105.12.31 104.12.31
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稅費 $ 4,200 9,400

(五)本公司為向廠商購買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為481,040千元及415,59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05年度 104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95,910 95,910 - 106,087 106,087
勞健保費用 - 5,609 5,609 - 6,515 6,515
退休金費用 - 4,293 4,293 - 5,210 5,21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3,534 3,534 - 5,008 5,008
折舊費用 - 972 972 - 1,140 1,140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94人及97人。

(二)其 他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四月間,因營運考量終止代理台灣東芝電子零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芝公司)硬碟之業務。

本公司因鼎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故於民國一○五年七月間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惟鼎峰公司就其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並與本公司協商清償。故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八月間改向其聲請本票裁定,並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間經法院裁定確認。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16,052千元,並已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

本公司因安尼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故於民國一○五年間向法院聲請訴訟,並經法院判決求償勝訴,惟安尼數字公司就其判決結果提出上訴,經二審開庭結果維持原判。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15,328千元,並已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

本公司因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故於民國一○六年一月間向法院聲請訴訟,目前尚未開庭。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30,290千元,並已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

本公司因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且東華公司於民國一○五年間向法院聲請清盤,並於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中減少本公司之表決權。故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八月間向香港法院聲請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決案無效,截止目前尚未開庭。本公司並同時向大陸法院申請針對東華公司負責人之房產擔保,要求其償還承擔擔保之人民幣5,000千元,並先行將其房產凍結,截止目前已開庭一次,目前仍在審理中。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215,139千元,並已於帳上評估提列減損計195,754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五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編號 證者公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註2)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背書保證 餘  額 書保證 餘 額 支金額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最高限額 (註1) 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地區背書保  證
1 本公司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3 1,389,658 115,393 - - - 1,389,658 Y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八十為限,惟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如下: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千股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 註
本公司 潢填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 19,500 14.49 % -
本公司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為同一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22 5,516 2.70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名 稱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瑞昱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等親 進貨 6,047,458 80.35 %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廠商進貨 無重大差異 (704,414) (85.47)%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五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British Virgin Island 投資控股公司 556,991 543,861 18,277 100.00% 304,783 (63,083) (63,083)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電子產品銷售 26,000 26,000 2,600 34.21% 20,268 (13,561) (4,640)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投資控股 138,973 138,973 31,025 100.00% 23,457 (59,817) (59,817)
G.M.I. Technology (BVI) Ltd. HARKEN INVESTMENTS LIMTED British Virgin Island 投資控股公司 393,484 393,484 13,169 100.00% 268,421 (3,265) (3,265)
HARKEN INVESTMENTS LIMTED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賣 250,940 250,940 102,000 51.00% 84,779 (6,467) (3,298)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方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式(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損 益 價 值 投資收益 備註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56,223 (二) 36,540 - - 36,540 (註2) (26,947) 100.00% (26,947) (18,677) -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34,576 (二) - - - - (註2) (18,289) 100.00% (18,289) 1,324 -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65,445 (二) 44,660 - - 44,660 (註2) (13,968) 100.00% (13,968) 38,943 -
茲雅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104,142 (二) 30,296 - - 30,296 (註3) (3,373) 100.00% (3,373) 76,167 -
茲雅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 (二) 7,840 - - 7,840 66,385 100.00% 66,385 - - 註4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註2: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3: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弘威電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4:該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九月清算完結。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19,336 604,787 833,795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現  金 庫存現金 $ 3,245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HKD189,[email protected]) 787
活期存款 44,258
外幣活期存款(USD4,575,[email protected]
RMB615,[email protected] HKD1,058,[email protected]) 154,835
小  計 199,880
合  計 $ 203,125
應收票據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應收票據:
深圳市西迪特科技有限公司 $ 6,770
深圳市乙辰科技有限公司 3,807
其他(均小於5%) 2,400
小  計 12,977
減:備抵呆帳 (39)
合  計 $ 12,938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應收帳款:
深圳市中興康訊電子有限公司 $ 287,475
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215,139
鴻富錦精密電子(重慶)有限公司 160,122
磊科實業(香港)有限公司 123,096
中磊集團 114,394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628
其他(均小於5%) 1,003,646
小  計 1,989,500
減:備抵呆帳 (321,145)
合  計 $ 1,668,355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預付所得稅 $ 52,611
應收退稅款 9,703
其他(均小於5%) 3,778
合  計 $ 66,09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成  本 市  價 備  註
商品存貨 $ 487,552 496,192 市價採淨變現價值
減:備抵存貨呆滯損失 (16,626)
$ 470,926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受限制資產 $ 166,837
留抵稅額 47,635
預付款項 1,047
合  計 $ 215,51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 初 金 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金額 提供擔保或
項目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減損損失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質押情形
德信創投 829 $ 5,516 - - 207 - - 622 2.70% 5,516
潢填 1,000 19,500 - - - - 1,000 14.49% 19,500
$ - - - - 25,016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 初 金 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依權益法認 外幣換算 未按持股 期末金額 提供擔保或
項目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列之投資損益 調 整 數 比率投資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質押情形
權益法:
G.M.I. Technology (BVI) Ltd. 17,877 $ 365,730 400 13,130 - - (63,083) (10,994) - 18,277 100.00% 304,783
瑞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600 24,908 - - - - (4,640) - - 2,600 34.21% 20,268
$ 390,638 13,130 - (67,723) (10,994) - 325,051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期初餘額 重分類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提供擔保或 質押情形
機器設備 $ 1,112 - - (640) - 472
辦公設備 895 - 1,155 (1,105) (16) 929
其他設備 2,598 - 353 (658) (6) 2,287
租賃改良物 294 - - - (6) 288
合 計 $ 4,899 - 1,508 (2,403) (28) 3,97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積折舊變動明細表
項  目 期初餘額 重分類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機器設備 $ 854 - 196 (640) - 410
辦公設備 545 - 622 (1,105) (10) 52
其他設備 1,271 - 82 (658) (3) 692
租賃改良物 122 - 72 - (2) 192
合 計 $ 2,792 - 972 (2,403) (15) 1,346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款種類 銀 行 別 期末餘額 借款期間 利率區間 抵押或擔保
信用借款 日盛銀行 $ 20,000 105/10/21~106/01/20 1.55%
日盛銀行 30,000 105/12/29~106/03/29 1.55%
玉山銀行 13,409 105/11/15~106/02/13 1.87%
玉山銀行 66,981 105/12/15~106/03/15 1.98%
玉山銀行 80,000 105/11/01~106/01/25 1.35%
兆豐銀行 50,000 105/09/01~106/02/28 1.60%
兆豐銀行 20,000 105/10/28~106/04/26 1.50%
高雄銀行 70,000 105/12/22~106/01/20 1.55%
凱基銀行 57,740 105/11/25~106/02/24 1.50%
凱基銀行 27,388 105/12/27~106/03/27 1.56%
彰化銀行 37,515 105/11/15~106/02/13 1.92%
彰化銀行 30,767 105/12/15~106/02/13 1.50%
彰化銀行 50,000 105/11/08~106/01/07 1.44%
擔保借款 華南商銀 32,474 105/02/24~106/02/16 1.59% 附註八
元大銀行 60,000 105/12/28~106/01/26 1.62%
兆豐銀行 9,059 105/10/17~106/01/15 1.83%
兆豐銀行 47,185 105/11/15~106/02/13 1.86%
兆豐銀行 18,740 105/12/15~106/03/15 1.92%
玉山銀行 32,474 105/02/18~106/01/27 1.62%
合  計 $ 753,73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前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391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3,982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16,624
現代單片機(香港)有限公司 7,847
其他(均小於5%) 33,894
合  計 $ 119,738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應付獎金及薪資 $ 28,294
應交營業稅 4,285
應付進出口費用 3,214
其他(均小於5%) 5,184
合  計 $ 40,977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數量(千個) 金  額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300,189 $ 6,614,312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43,224 1,359,238
類比電子元件 10,879 349,303
合  計 $ 8,322,853

註:上列金額已減除銷貨退回及折讓274,156千元。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存貨 $ 783,823
加:本期進貨淨額 7,861,483
減:期末存貨 (487,552)
轉列營業費用 (5,566)
存貨報廢損失 (3,053)
小 計 8,149,135
佣金收入 (336,971)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21,365)
存貨報廢損失 3,053
其  他 6,947
合  計 $ 7,800,799
營業費用
項  目 推 銷 管 理 研 究
呆帳損失 $ 104,632 - -
薪資費用及獎金 44,172 39,794 11,944
進出口費用 21,060 - -
租金支出 3,099 7,634 -
保險費 3,288 3,136 1,043
其他(均小於5%) 85,665 19,044 6,942
.合  計 $ 261,916 69,608 19,92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葉佳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