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M.I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4, 2017

52314_rns_2017-11-14_9855bf30-def0-415d-996d-29df0a5ccee0.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sim$

個體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電話: (02)2659-9838

$\mathcal{A}$

$\mathbf{B}$ 錄


頁次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overline{3}$
四、資產負債表 $\overline{\mathbf{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overline{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 - 12$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2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1 - 2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2 - 37$
(七)關係人交易 $37 - 39$
(八)質押之資產 3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9 - 4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0
$(+)$ 其
$40 - 4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2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2 - 43$
3.大陸投資資訊 43
(十四)部門資訊 43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44 - 54$

$\mathcal{L}^{\mathcal{L}}$ .

要保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六年及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與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 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 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減損

有關應收票據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金融工 具;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 報告附註五(一);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減損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應收帳款占資產總額59%,且客戶受市場變化及產業景氣波動大。應收帳款之滅損評 估係管理階層依據過去歷史經驗估列,再依客戶別之狀況分別調整,涉及管理階層之專業 判斷,因此,應收帳款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進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 $\overline{\phantom{0}}$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之政策之合理性。

・檢視應收帳款帳齡表,分析近兩年度應收帳款帳齡變化情形。

• 評估應收帳款之減損是否已按既定之政策提列。

•檢視期後收款狀況,並與管理當局討論,以評估減損金額之適足性。

二、存貨減損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之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之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 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在財務報表中,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 要產品為電子零件,主要應用在電子產品,受到科技快速之變遷與生產技術更新之影響, 使原有之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導致相關產品的銷售隨之波動,影響存貨之成本 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減損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 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 •評估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
  •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近兩年度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以了解有無重大異常情事。
  • 評估存貨之減損是否已按既訂之政策提列,並檢視所使用之銷售價格之適當性,以評估 存貨跌價損失之適足性。

三、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認列(子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提列減損)

有關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認列(子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提列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九)投資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 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三);子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提列減損之說明,請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六(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度透過100%持有之子公司HARKEN INVESTMENTS LIMTED取得弘威電子有限公司51%股權,其為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 重大投資,惟因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遭逢東芝亞洲有限公司之 清盤呈請,故HARKEN INVESTMENTS LIMTED對於投資弘威電子有限公司之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進行評估並提列減損,進而影響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認列之投資損益。該前述事 項之減損金額可能重大且涉及管理當局之主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認為弘憶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認列(子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提列減損),為本會計師進行個 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訪談該公司管理階層以了解其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之評估。

•評估該公司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是否適足。

四、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件之買賣,由於營業收入係財務報告之 重要項目之一,且預期係財務報表使用者關切事項之一,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 師執行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是否符合相關公報之規範。

·測試與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

• 針對前十大客戶變動進行分析,將實際數與去年同期進行比較,以了解是否有重大變動 及異常情事。

•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證,以確認營業收入記錄適 當之截止。

•評估期後是否有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弘憶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крмс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弘憶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楊樹芝
下東蓓琪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 國 一○七 年 三 月 二十七 日

中心有限公共開始
李康康横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月三十一日
市中国市
$\overline{\mathcal{K}}$
民國一
$\frac{5}{6}$
105.12.31


$\mathbb{N}_0$
106.12.31


良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mathcal{S} $
105.12.31

$\sqrt[3]{6}$
106.12.31

24
753,732
23
734,099
69
短期借款(附註六(六)及八)
應付帳款
2170
2100
203,125
12,938
۰
284,276
45,715
23
4
704,604
119,738
35
2
79,826
1,134,684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180
54
1,668,355
59
1,894,316
$\mathbf{c}$
40,977
34,721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八)
2200
$\mathbf{\sim}$
64,678
36,909
$\mathbf{\sim}$
69,344
21,495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30
66,092
44,719
19,914
18,978
其他流動負債
2300
33,618
7,843
40,00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七))
2322
$\overline{5}$
470,926
$\Box$
551,080
56
1,708,309
$\frac{64}{5}$
2,063,803
流動負債合計
ŗ
215,519
$\overline{10}$
316,372
非流動負債:
89
2,735,251
99
3,181,230
$\sim$
60,000
長期借款(附註六(七))
2540
Ч
2,205
2,292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八)(九))
2600
25,016
4,273
2,205
$\sim$
62,292
非流動負債合計
$\overline{10}$
325,051
30,827
$\frac{56}{5}$
1.710,514
$\frac{66}{5}$
2,126,095
負債總計
2,630
2,332
椎益(附註六(十)):
3,239
3,142

1,285,008
$\overline{5}$
990,024
股本
3100
£,
8,985
9,440
3
106,517
$\mathbf{\hat{c}}$
74,977
資本公積
3200
$\equiv$
364,921
50,014
$\epsilon$
104,181
法定盈餘公積
3310
$\bigoplus$
(135, 721)
$\mathbf{c}$
74,643
待调補虧損
3350
29,673
$\ominus$
(34, 495)
其他權益
3400
44
1,389,658

1,105,149
模益總計
$\frac{100}{1}$
3,100,172
$\frac{100}{2}$
$S = 3,231,244$
負債及權益總計
$\frac{8}{2}$
$-3,100,172$

3,231,244
流動賣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八)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存貨(附註六四)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八)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九))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543
1550
1600
1840
1900

$\begin{array}{c} 1190 \ 1150 \ 1170 \ 1181 \ 1200 \ 1210 \ 130 \end{array}$

會計主管:林哲仁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6年度 105年度

$\%$
$\frac{0}{0}$
4000 營業收入 $\mathbf{\hat{x}}$ 8,764,481 103 8,597,009 103
4170 減:銷貨退回 227,841 $\overline{3}$ 274,156 $\frac{3}{2}$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七) 8,536,640 100 8,322,853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 8,152,818 $-96$ 7,800,799 $\frac{94}{9}$
營業毛利 383,822 $\overline{4}$ 522,054 6
營業費用(附註六(八)):
6100 推銷費用(附註七) 217,142 3 261,916 $\mathfrak{Z}$
6200 管理費用 73,674 $\mathbf{1}$ 69,608 $\mathbf{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0,380 19,929
營業費用合計 311,196 $\overline{4}$ 351,453 $\overline{4}$
營業淨利 72,626 $\sim$ 170,601 $\overline{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三)) 7,789 7,298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十三)) (21, 649) 1,618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三)) (15,052) $\overline{\phantom{0}}$ (16, 289)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281,090) (3) (67, 723) (1)
7900 税前净利(損) (237, 376) (3) 95,505 $\mathbf{1}$
7950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九)) (17,666) $\blacksquare$ 36,807
本期淨利(淨損) (219.710) (3) 58,698 $\lceil$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631) (75)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631) (75)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4, 168) (1) (19, 735)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64, 168) (1) (19, 735)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64, 799) (1) (19, 81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84, 509) $\frac{4}{2}$ 38,888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元) (2.22) 0.48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單位:元) 0.52

董事長:葉佳紋

會計主管:林哲仁

ш
$\frac{1}{+}$
Ń١

١ļ
$\ddot{+}$
Иś
π
奥哈
○六年及-
Ī
$\widetilde{\mathbf{K}}$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
普通股
資本公積 法定盈
餘公積
特別盈
棕公利
未分配

换算之
權益總額
86.517 04.181 194,344 49,408 .230,77
58,698 58,698
(75) 19,735 19,810
58,623 (19.735) 38,888
200,000 (80,000) ţ 120,000
1,285,008 106,517 104,181 (135, 721) 29,673 1,389,658
(219,710) 1 (219,710)
(63) (64, 168) (64.799)
(220.34) (64, 168) (284.509)
(31,540) 31,540
۱ (104, 181) 104,181
(294, 984) 294,984
990,024 74.97 74,643 (34, 495) 1,105,149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减資彌補虧損 本期淨利 本期淨損 現金增資

會計主管:林哲仁 $\sim$

博林

董事長: 葉佳紋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期税前淨利(損)
95,505
(237, 376)
\$_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061
利息費用
15,052
利息收入
(1, 584)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281,090
67,723
呆帳損失
104,632
47,011
減損損失
19,500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362,130
188.64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5,917
(32,876)
應收帳款淨額
(219,602)
423,508
應收關係人款項
28,738
16,776
其他應收款
(6,824)
94,503
存貨
(80, 154)
274,384
其他流動資產
1.71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309,000)
740,96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39,912)
應付關係人款項
430,080
其他應付款
(6,256)
2,195
其他流動負債
(936)
8,833
其他非流動負債
(378)
(3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382,598
(723, 29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3,598
17.670
調整項目合計
435,728
206,31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98,352
301,817
收取之利息
1,584
974
支付之利息
(15,052)
(16, 289)
支付之所得稅
(2.055)
(4.33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82,829
282.16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1,243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98)
受限制銀行存款増加
(102, 571)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126
(45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2, 581)
(13,51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19, 633)
(519,901)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100,000
(25,000)
現金增資
120,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80,367
(424, 901)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79.464)
(12, 59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81,151
(168, 84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3,125
371,96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84,276
203,125
s
106年度 105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972
16,289
(974)
(74, 124)
(317, 431)
(416,519)
(13, 130)
(1, 508)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 註冊地址為台北市瑞光路188巷51號4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 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 並於民國一〇六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 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變動。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六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773號令,公開發行以 上公司應自民國一○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該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修正金融 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1)金融資產之分類及衡量

該準則包含金融資產之新分類及衡量方法,其反映管理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 式及現金流量特性。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並刪除現行準則下持 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合合約包 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而係評估 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另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對於不具活絡市場報價且 公允價值因而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工具投資(及此類工具之衍生工具)之 衡量規定具有一項例外,此類金融工具係按成本衡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刪除該項例外,規定所有權益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應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評估認為若適用新分類規定,將不會對應收帳款、債務工具投資及以 公允價值為基礎管理之權益工具投資之會計處理造成重大影響。本公司於民國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4.273千元,係採長 期持有之策略,於初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時,本公司將其分類為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因此,後續公允價值之利益及損失全數列報於其 他綜合損益,不會將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亦不會將處分該金融資產之利益及損 失重分類至損益。本公司預估上述改變可能使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其他權益項 目及保留盈餘減少19,500千元及增加19,500千元。

(2)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預期信用損失係以機率加權為基礎決定,經濟因素改變如何影 響該損失需要相當的判斷。

預期信用損失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除權益工具投資外)及合約資產。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係依下列基礎衡量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

  •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 之預期信用損失;及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 信用損失。

若金融工具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則適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 失衡量減損;若未顯著增加,則適用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減損。企業若判 定金融工具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得假設該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 顯著增加,然而,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係按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方法衡量,此外,本公司亦選擇以此方式衡量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帳款和合約資產。

本公司預估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減損規定將不產生重大影響。

(3)揭

該準則包含大量之新揭露規定,尤其有關避險會計、信用風險及預期信用損 失之揭露。本公司之評估包括從現有內部流程分析資料有差異之處,及規劃對系 統及內部控制進行修改以擷取所需資料。

(4)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本公司預計採用分類及衡量 (包括減損) 改變之豁免, 無須重編以前期間之比 較資訊。因採用該準則造成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之差額,通常將調整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 先前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指定及撤銷。

  • 部分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指 定。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 「建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 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1)$ 銷售商品

針對產品之銷售,現行係於商品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 認列收入。於該時點認列收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 能收回,且不再繼續參與對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將於客 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列收入。本公司評估認為產品之所有權重大風險及報酬 移轉予客戶之時點與控制移轉之時點類似,故預期不會產生重大差異。

$(2)$ 過渡處理

本公司預計依累積影響數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無須重 編以前期間之比較資訊,初次適用該準則之累積影響數將調整民國一〇七年一月 一日之保留盈餘。本公司預計就已完成合約採用實務權宜作法,意即初次適用日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已完成合約將不予重述。

3.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修正條文規定企業應提供揭露俾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評估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之變動,包括來自現金流量之變動及非現金之變動。

本公司預計提供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期初與期末餘額間之調節,以符合上述 新增規定。

4.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修正條文闡明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將對未實現損失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並釐清「未來課稅所得」之計算方式。

本公司預估上述修正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惟上述採用新公報之預估影響情形可能因將來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 可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具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2019年1月1日

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6.1.1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租賃 •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資產負債表所列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負債之公允價值減 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量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 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 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外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簡稱報導 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 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 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 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 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 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 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 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 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 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並 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 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 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 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項下。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 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净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必要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 證據之情況下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 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制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捐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捐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5年 $(1)$ 機器設備
  • $354$ (2)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
  • $3 4 =$ (3)租賃改良物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前 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賃

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本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者,分類 為融資租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 後,則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 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 金支出之減少。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 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 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 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 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 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 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 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三)收入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 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協 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 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 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 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書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書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 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 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 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 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 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書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 (捐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十七)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未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 額係參考客戶過去拖欠記錄、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及依據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 等因素,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 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減 損提列情形請詳附註附註六(三)。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 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 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三)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之減損評估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 額係參考被投資公司目前財務狀況及相關訴訟進度等因素,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 現金流量高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迴轉。減損提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說 明。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12.31 105.12.31
庫存現金 5.654 3,245
支票及活期存款 278,622 199,880
۲D 284,276 203,125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四)。 (二)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6.12.31 105.12.31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4,273 25,016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於報導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因其公允價值 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人員認為其 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本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 月辦理減資彌補虧捐,減資比率為25%,本公司持股減少207千股。

本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八 月辦理減資退還投資款為1,243千元,本公司持股減少124千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因潢填科技(股)公司發生財務困難,經評估後對所 持有之股票投資認列19,500千元之減損損失,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於報導日,本公司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6.12.31 105.12.31
應收票據 45,853
Φ
12,977
應收帳款 2,206,013 1,989,50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36,909 64,678
其他應收款 44,719 66,092
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41,966 42,935
減:備抵呆帳 (345,958) (330, 501)
2,029,502 1,845,681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12.31 105.12.31
帳齡60天以下 \$
1,202,208
1,157,858
帳齡61~120天 786,307 588,292
帳齡121~240天 40,987 81,473
帳齡241~360天 3,231
帳齡360天以上 14,827
2,029,502 1,845,681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呆 帳變動表如下:

$106$ 年度 105年度
1月1日餘額 \$
330,501
238,916
認列之減損損失 47,011 104,632
本期沖銷 (3,089) (9,179)
匯率影響數 (28, 465) (3,868)
12月31日期末餘額 345,958 330,501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60~120天。於決定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可回 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 孿。考量歷史經驗,本公司對於帳齡超過360天之應收帳款已認列50%備抵呆帳。對於 帳齡在360天以下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 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已作為短期借款及 融資額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本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 (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銀 行承擔。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本票分別為150,000千 元及210,000千元予銀行作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本公司取得按合約 約定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 款時再行收回,此外,本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符合上列條件之應收帳 款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106.12.31
保留款(列於其他 重要之
韓售金額 利率區間% 應收款項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6,675 5,340 2.44 1,335 無追索權 6,675
保留款(列於其他 重要之
轉售金額 利率區間% 應收款項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14,293 11,434 1.73 2,859 無追索權 14,293

銀行所給予

150,000
銀行所給予

210,000
已預支

已預支
105.12.31

(四)存 貨

商品

106.12.31 105.12.31
551.080 470,926

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8,153,918 千元及7,822,164千元。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額現值低於成 本因素已消失,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之銷貨成本減少分別為1,100千元及21,365千 元。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6.12.31 105.12.31
子公司 12,160 304,783
關聯企業 18,667 20,268
30,827 325,051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關聯企業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106年度 105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1,601)
(4,640)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601) (4,640)

3.擔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6.12.31
信用借款 294,756 553,800
擔保借款 439,343 199,932
合計 734,099 753,732
尚未使用額度 969,695 978,422
利率區間 $1.35\% \sim 2.92\%$ $1.35\% \sim 2.21\%$

Salah ana sa

1.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七)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及條款如下:

106.12.31

利率區間 到期日
無擔保銀行借款 新台幣 1.7% 109 100,000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40,000)

60,000
尚未使用額度 S

(八)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90.12.51 105.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12,685 11.932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0, 393) (9,893)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2,292 2,039
.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06.12.31 105.12.31
短期帶薪假負債(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2,842 2,842

106年度

105年度

$107100$

105.10.01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0,393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11.932 11,764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55 141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598 27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2,685 11,932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確定福利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sim$
(9,893) (9, 428)
(131) (115)
33 48
(402) (398)
(10, 393) (9,893)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o
106年度 105年度
營業費用 74 26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06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1, 544) (1, 469)
本期認列損失 (631
12月31日累積餘額 (2, 175) (1, 544)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折現率 $1.00\%$ 1.30 %
未來薪資增加 $3.00\%$ $3.00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396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0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減少1.00%
\$ (1,217) 1,409
1,230 (1,094)
(1,231) 1,440
1,271 (1,118)
增加1.00%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屬國內者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 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 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屬國外者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當地法令提撥退休金,並以當期應 提撥之退休金全數認列為退休金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3,509千元及4,267千元。

(九)所得税

1.所得税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43,231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7, 597) (8, 811)
(17, 597) 34,420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69) 2,387
所得税費用(利益) (17,666) 36,807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並無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 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損)之關係調節如 $F:$

$\mathbf{r}$

106年度 105年度
税前淨利(損) (237, 376) 95,505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S (40, 353) 16,235
暫時性差異-投資損益 47,785
暫時性差異-其他 4,376 29,383
以前年度低(高)估 (17,597) (8, 811)
其他 (11, 877)

(17,666) 36,807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6.12.31 105.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04,035 99,659
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

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差異使用。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
民國106年1月1日 \$ 166
借記(貸記)損益表 (166)
民國106年12月3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S
借記(貸記)損益表 166
民國105年12月31日 166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投資損益
其他 合計
民國106年1月1日 2,072 1,167 3,239
(借記)貸記損益表 (97) (97)
民國106年12月31日 S 2,072 1,070 3,142
民國105年1月1日 \$ 2,072 3,388 5,460
(借記)貸記損益表 (2,221) (2,221)
民國105年12月31日 2,072 1,167 3,239

採權益法之

3.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四年度。

  1.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6.12.31 105.12.31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註) (135, 721)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註) 65,649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6年度(預計) 105年度(實際) (註) $-\frac{9}{6}$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註:總統府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自民國一〇七年一 月一日起取消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設置、記載、計算及分配。

(十)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5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15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分 別為99,002千股及128,501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106年度 105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128,501 108,501
現金增資 20,000
減資彌補虧損 (29, 499)
12月31日期末餘額 99,002 128,501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二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於民國一 ○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6元之價格發行普通股20,000千股,每股面 額10元, 計200,000千元, 以民國一○五年五月十日為增資基準日, 相關法定登記程 序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 八條之一規定辦理期中減資彌補虧損294,984千元,並以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為減資基準日。惟因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一規定須同時辦理增資,故相關法定 登記程序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六日辦理完竣。相關增資進度請參閱附註十一 $(\equiv)$ .

  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6.12.31 105.12.31
發行股票溢價 74.941 101,598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企業股權淨值
之變動數
36 36
員工認股權 ۰ 4,883
74.977 106,517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為建全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乃採取股利平衡政策,盈餘分 配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0%,並就當年度所分配股利之10%以上發放現金股 利。如果當年配發股利不足三元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五日及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〇五年度虧捐撥補 案,並以資本公積31,540千元及法定盈餘公積104,181千元彌補虧損。

4.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106年度 105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29,673 49,408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64, 168) (19, 735)
12月31日期末餘額 ٤D (34, 495) 29,673

(十一)每股盈餘

  1.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捐)分別為(219,710)千元及58,698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股數分別為99,002千股及121,397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 106年度
(219,710)
105年度
58,698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06年度 105年度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28,501 108,501
減資彌補虧損之影響 (29, 499)
現金增資之影響 12,896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99,002 121,397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一追溯調整
112,858

(十二)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 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 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 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 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因累積虧損而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 人酬勞。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 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三)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收入 1,584 974

6,205 6,324
7,789 7,298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外幣兌換損益 (2, 149) 1,618
減損損失 (19,500)
S (21, 649) 1,618

減損損失係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19,500千元,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 $(\equiv)$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14, 944) (16, 159)
應收帳款債權移轉 (108) (130)
(15, 052) (16, 289)

(十四)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 險,本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本 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内
6-12個月 $1 - 2 + 1$
106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734,099
744,817 744,817 $\frac{1}{2}$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214,510 1,214,510 1,214,510
其他應付款 34,721 34,721 34,721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00,000 103,454 21,703 20,929 60,822
S 2,083,330 2,097,502 2,015,751 20,929 60,822
105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mathbf S$
753,732
762,058 762,058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824,342 824,342 824,342
其他應付款 40,977 40,977 40,977
\$1,619,051 1,627,377 1,627,377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6.12.31 105.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S 109,673 29.76 3,263,873 71,347 32.250 2,300,939
人民幣 1,168 4.57 5,337 1,261 4.617 5,82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79,268 29.76 2,359,012 37,455 32.250 1,207,911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 損益。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及 人民幣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六年度及一 ○五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45,510千元及54,943千元。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本公司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訊,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 五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2,149)千元及1,618千元。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六 年度及一○五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8,341千元及7,537千元,主係因本公司之變 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個體 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 (十五)財務風險管理
  •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 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適時調節外幣 資產及負債部位以自然避險方式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 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 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 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 (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之交易。財務管理部門每季依據董事會議事規範對本公司之 董事會提出財務及業務報告。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 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 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 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季由財 務部門根據業務單位提供之企業資料覆核及調整交易對象信用額度及限額控制信 用暴险。

$(2)$ 投 -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 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等,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 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證

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 豁。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於民國一◯六年及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969,695千元及978,422千 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港幣及人 民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港幣及人民幣。

(2)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 險偏好一致,並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品 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十六)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 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 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債。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6.12.31
105.12.31
負債總額 2,126,095
1,710,514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284, 276)
(203, 125)
淨負債 1,507,389
1,841,819
權益總額 1,389,658
1,105,149
負債資本比率 62.50 $%$
52.03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如 $F:$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本公司之子公司
(以下簡稱G.M.I. (BVI))
Harken Investments Limited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Harken)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永達電子)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弘憶(上海))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弘憶永達(深圳))
深圳宏達富通電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宏達富通)
弘憶創業孵化器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弘憶孵化器)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以下簡稱弘威電子)
潢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被投資公司
(以下簡稱潢填科技)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以下簡稱瑞昱)
Realtek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二親等關係
(以下簡稱Realtek Singapore)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 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銷貨金額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孫公司 КD 94,663 114,273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銷貨價格依約定成本加成。對子公司之收款條件則與非關係 人無重大差異。本公司對其他關係人銷貨之產品,除未銷售與其他客戶,致銷貨價 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外,餘銷貨價格與收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2. 谁 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一瑞昱 4,632,978 4,417,493
其他關係人–Realtek Singapore 2,253,006 1,629,924
其他關係人 536
6,885,984 6,047,953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 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 3.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海外業務向子公司 諮詢而產生之費用金額分別為56,854千元及34,615千元。
  • 4.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協助關聯企業資訊 系統諮詢而產生之收入金額分別為205千元及3,315千元。

5.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6.12.31 105.12.31
應收帳款-關係人 孫公司 36,909 64,678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7,843 1,528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34,123 41,407
備抵呆帳 其他關係人 (34, 123) (9,317)
S 44,752 98,296

6.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6.12.31 105.12.31
應付關係人款項 瑞昱 960,886 329,727
應付關係人款項 Realtek Singapore 173,798 374,687
應付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190
1,134,684 704,604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6年度 105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9.491 17,800
退職後福利 415
19,866 18,215

المناقذة مناماته

بلدانها سأمرض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6.12.31 105.12.31
定期存款(列於其他流動資產 銀行借款額度保證
項下 242.402 166,837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提供銀行備償之銀行存款及 應收帳款分別為111,813千元及161,278千元,作為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分別為89,280千元 及97,422千元之擔保品,擔保借款分別為0千元及32,474千元之擔保品。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

106.12.31 105.12.31
進貨履約保證 224,576 345,125

(二)本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106.12.31 105.12.31
654,720 701,468
(三)本公司應收帳款債權移轉而開立擔保本票金額如下,其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106.12.31 105.12.31
150,000 210,000
106.12.31 105.12.31
2,500 4,200

(五)本公司為向廠商購買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分別為746,040千元及481,04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一)總統府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民國一 ○七年度起由現行17%調高至20%。該稅率變動不影響民國一〇六年度帳列之當期及 遞延所得稅;惟將影響合併公司未來期間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 (二)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一規定 辦理現金增資,並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7元之價格發行普通 股1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計100,000千元,以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九日為增資基準 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六日辦理完竣。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能別
106年度 105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本者
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u, 90,212 90,212 95,910 95,910
勞健保費用 5,634 5,634 5,609 5,609
退休金費用 ă, 3,533 3,533 $\blacksquare$ 4,293 4,293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825 3,825 $\overline{\phantom{a}}$ 3,534 3,534
折舊費用 ٠ 1,061 1,061 972 972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90人及94人。

$($ 二)其 他

1.終止代理權: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四月間,因營運考量終止代理台灣東芝電子零組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東芝公司)硬碟之業務。

  • 2.應收帳款保全訴訟:
  • (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七月間因鼎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法院聲請 支付命令,惟鼎峰公司就其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並與本公司協商清償。故本公司 於民國一〇五年八月間改向其聲請本票裁定,並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間經法院 裁定確認。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 列減損損失計14,701千元(港幣3,860千元)。
  • (2)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間因安尼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法院聲請訴 訟,並經法院判決求償勝訴,惟安尼數字公司就其判決結果提出上訴,經二審開 庭結果維持原判,並於民國一〇六年九月間取得法院發出之強制執行立案通知 書,惟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取得求償款。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14,038千元(港幣 3,686千元)。
  • (3)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一月間因上海海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向上海 法院聲請民事訴訟,惟於民國一〇六年五月,上海法院不受理並將訴狀退回,本 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七月間向深圳公安局,針對上海海容公司大股東提起刑事訴 訟,惟於民國一○六年九月,由深圳公安局通知不立案,本公司目前已洽談律師 針對上海海容公司,向深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針對該筆貨款於帳上全數提列減損損失計27,741千元(港幣7,285千元)。
  • (4)本公司因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之貨款逾期,且東華公司於民國一○五年間向法 院聲請清盤,並於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中減少本公司之表決權。故本公司於民國 一〇五年八月間向香港法院聲請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決議無效,經法院於民國一 ○六年八月間判決,東華公司需重開債權人會議,並承認本公司之表決權,故東 華公司於同月重開債權人會議,並由本公司提名之清盤人接手處理清盤事宜。本 公司並同時向大陸法院申請針對東華公司負責人之房產擔保,要求其償還承擔擔 保之人民幣5,000千元,並先行將其房產凍結,截止目前已開庭二次,目前仍在審 理中。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其應收款計197,029千元(港幣 51,741千元),並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該 筆貨款於帳上提列減損分別為197,029千元(港幣51,741千元)及195,754千元(港幣 47,079千元),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已全數提列減損損失。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千股

有價證券
格有之公司 積麵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潢填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 000. 14.49%
融資產-非流動
本公司 徳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懂事長為同一 以成本衡量之金 498 4.273 2.70%
融資產-非流動

註: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間全額提列減損損失19,500千元。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處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名
М
進(銷)貨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授信期間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喘昱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
同董事長之二等親
進貨 4,632,978 56.14 % 月結45天 未向其 他廠商
進貨
無重大差異 (960, 886) (79.12)%
本公司 Realtek
Singapore
该公司董事長為本公
同董事長之二等親
進貨 2,253,006 27.30 % 月 结45天 未向其
他廠商
進貨
無重大差異 (173, 798) $(14.31)\%$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期末持有
原始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mathcal{Z}$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弘憶國際股份有 G.M.I. British 投資控股公司 556,991 556,991 18,277 100.00 % 12,160 (279.489) (279.489)
限公司 Technology Virgin Island
(BVI) Ltd.
弘憶國際股份有 瑞雲資訊股份 台灣 電子產品銷售 26,000 26,000 2,600 34.21 % 18.667 (5, 173) (1,601)
限公司 有限公司
G.M.I. 永達電子科技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 151.141 138,973 34,149 100.00 % 12.086 (23, 245) (23,245)
Technology (BVI) 有限公司 會及投資控股
Ltd.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借註
G.M.I HARKEN British 投資控股公司 393,484 393,484 13.169 100.00 % 70 (256, 243) (256.243)
Technology (BVI) NVESTMENT Virgin Island
Ltd. IS LIMTED
HARKEN 弘威電子有限 香港 電子零組件買 393.236 250.940 102.000 51.00 % (496) (253)
INVESTMENTS 公司
LIMTED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т
投資方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医出或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 期末投 截至本期
台灣匯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列投資 資帳面 止已匪回
公司名稱
資本額 式(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投資收益 借註
弘憶(上海) 電子零組件 68,382 $(=)$ 36,540 12,168 × 48,708 6,344 100.00% 6,344 490 $\sim$
國際貿易有 買賣及業務 $($ i $\pm$ 2 $)$
限公司 行銷諮詢服
弘憶永達電 電子零組件 34,576 $(=)$ ۰. $\sim$ (2,188) 100.00% (2,188) (909) ۰
子(深圳)有 買賣及業務 (112)
限公司 行銷諮詢服
深圳宏達富 電子零組件 65,445 $(=)$ 44,660 $\sim$ ۰. 44,660 (27, 117) 100.00% (27, 117) 11,057 5
通電子有限 買賣 (32)
公司 ۰ 30,296 GS. 30,296 ×. 100.00% S. ÷
兹雅電子(上 電子零組件 (ニ) 註4
海)有限公司 買賣 8,972 17 100.00% 17 9,160
弘憶創業孵 創業孵化器 $(=)$ ÷. ಿ ÷. D. ×.
化器管理(上 經營管理 (313)
海)有限公司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三)其他方式。

  • 註2: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 投資。
  • 註3: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自有 資金直接投資。
  • 註4:該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清算完結。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93.368 629.123 663.089
  1. 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庫存現金 \$ 5,654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HKD708,[email protected]; 2,700
[email protected])
活期存款 55,910
外幣活期存款(USD6,905,[email protected];
RMB15,[email protected]
HKD3,787,[email protected]) 220,012

278,622

284,276

應收票據明細表



應收票據:
深圳東志科技有限公司 \$
21,530
深圳西迪特科技有限公司 16,407
深圳市乙辰科技有限公司 4,818
其他(均小於5%) 3,098

45,853
減:備抵呆帳 (138)

45,715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應收帳款:
深圳市中興康訊電子有限公司 \$
274,505
東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197,029
南寧富桂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130,604
重慶富桂電子有限公司 116,422
磊科實業(香港)有限公司 105,906
大華技術(香港)有限公司 98,716
其他(均小於5%) 1,282,831

2,206,013
減:備抵呆帳 (311,697)

1,894,316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預付所得稅 Φ 24,414
應收退稅款 18,751
n.
其他(均小於5%)
.554

¢ 44.719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商品存貨 Φ 565,510 569,333 市價採淨變現價值
減:備抵存貨呆滯損失 (14, 430)
551,080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受限制資產 \$ 269,408
留抵稅額 46,239
預付款項 725

316,37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金額 提供擔保或
項目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減損損失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質押情形
德信創投 622 \$ 5,516 $\sim$ Contract Contract 124 (1,243) $\blacksquare$ 498 2.70% 4.273
潢填 1.000 19,500 $\blacksquare$ $\sim$ 100 $\sim$ 100 $\sim$ $\sim$ 100 $\pm$ (19.500) 1.000 $14.49\%$ - Ħ
\$ 25,016 (1, 243) (19,500) 4,273

$\sim 10^{-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初金
Ķ
联升
ge
未金
l
全額
41 Į 半投資
權益法
G.M.I. Technology (BVI) Ltd. 18,227 \$ 304,783 ٠ 279,489 (13, 134) 18,277 00.00 % 12,160
ঢ়ো
雲賣訊股份有限公
2,600 20,268 K, I
1
$\cdot$ $\cdot$ $\cdot \right $ 2,600 34.21 % 18,667 k
G, 325,051 II
ı
$\frac{1}{\sqrt{2}}$ 30,8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提供擔保或



機器設備
期初餘額
472
重分類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52)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420
質押情形
辦公設備 Φ
1,587
29 ÷ (40) 1,576 $^{\prime\prime}$
其他設備 2,287 201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28) 2,460 $^{\prime\prime}$
運輸設備 ۰. 64 64 $^{\prime\prime}$
租賃改良物 288 504 (24) 768 $^{\prime\prime}$

4,634 798 (52) (92) 5,288 $^{\prime\prime}$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積折舊變動明細表


期初餘額 重分類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機器設備 Φ 328 $\blacksquare$ 72 $\overline{52}$ 348
辦公設備 314 - 296 (20) 590
其他設備 1,170 564 (20) 1,714
運輸設備 9
租賃改良物 192 120 17 295

ъĐ 2,004 1,061 (52) (57 2,956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款種類 銀行別 期末餘額 借款期間 利率區間 抵押或擔保
信用借款 日盛銀行 $\mathbf{\hat{S}}$
50,000
106/10/24~107/01/24 1.55%
$^{\prime\prime}$ 玉山銀行 59,520 106/12/15~107/03/15 2.54% $^{\prime\prime}$
$^{\prime\prime}$ 玉山銀行 80,000 106/10/27~107/01/17 1.35% $\prime\prime$
$^{\prime\prime}$ 凱基銀行 16,104 106/10/16~107/01/16 2.04% $\prime$
$^{\prime\prime}$ 凱基銀行 21,455 106/11/15~107/02/14 2.05% $\prime$
$\prime\prime$ 凱基銀行 26,376 106/11/27~107/02/17 2.13% $^{\prime\prime}$
$\eta$ 凱基銀行 21,067 106/12/15~107/03/15 2.28% $\prime$
$\prime\prime$ 凱基銀行 20,234 106/12/25~107/03/23 2.35% $^{\prime\prime}$
擔保借款 華南商銀 41,743 106/12/13~107/01/12 2.67% 附註八
$^{\prime\prime}$ 元大銀行 50,000 106/12/22~107/01/19 1.62% $^{\prime\prime}$
$^{\prime\prime}$ 兆豐銀行 59,520 106/10/16~107/01/12 2.52% $\prime\prime$
$\eta$ 兆豐銀行 59,520 106/11/15~107/02/13 2.62% $^{\prime\prime}$
$^{\prime\prime}$ 兆豐銀行 59,520 $106/12/15 \sim 107/03/15$ 2.92% $\prime\prime$
$\eta$ 彰化銀行 59,520 106/11/15~107/02/13 2.63% $\prime\prime$
$\prime\prime$ 彰化銀行 59,520 106/12/15~107/03/15 2.92% $\prime\prime$
$\prime$ 彰化銀行 50,000 106/11/07~107/01/06 1.53% $\prime$

734,099
S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40,433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3,968
其他(均小於5%) 5,425

ъ 79,826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應付獎金及薪資 \$ 22,121
應付進出口費用 4,102
應付勞務費 2,609
其他(均小於5%) 5,889

34,721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年內 一年以內
借款種類 銀行別 到期部分 到期部分 借款期間 利率區間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信用借款 三信商銀 $$ 40,000 \text{ } $ 60,000 \text{ } 106.04.21 \sim 109.04.21$ 1.70% 120,000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數量(千個)
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 335,648 7,288,006
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45,269 1,128,249
類比電子元件 8,715 120,385

8,536,640

註:上列金額已減除銷貨退回及折讓227,841千元。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存貨 \$ 487,552
加:本期進貨淨額 8,564,445
減:期末存貨 (565, 510)
轉列營業費用 (2,879)

8,483,608
佣金收入 (311, 629)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100)

(18,061)

8,152,818

營業費用


呆帳損失 \$ 47,011 $\blacksquare$
薪資費用及獎金 31,367 47,750 11,095
進出口費用 22,950 61
租金支出 2,511 8,437 939
保險費 2,660 3,875 1,054
其他(均小於5%) 110,643 13,551 7,292

217,142 73,674 20,380

1071164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號 (1) 楊樹芝 姓 名: 員 (2) 陳蓓琪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1) 北市會證字第三七八八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89613636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二九七二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度 (自民國一○六年 一 月 一 日至 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名 樹芝 $Ep$ 式 鑑 (生成的)使活动的 $\begin{pmatrix} 1 \end{pmatrix}$ $(1)$ 存 簽 會 名式 使蓓琪 $E_{\rm P}$ 鑑 $\left(\frac{1}{2}\right)$ $\mathbb{R}^{n}$ $\left( \frac{1}{2} \right)$ 理事長: 月 民 日 中 華 國

The State of Contract of the 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