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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 AGM Information 2020
Jul 2, 2020
52314_rns_2020-07-02_67928cf8-8d9d-48b8-87ac-32f92dba17d4.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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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自由廣場大樓1樓東側會議室)
出席:本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為:壹億壹仟捌佰零參萬貳仟壹佰貳拾貳股。出席股東代表股份 總數捌仟壹佰陸拾陸萬伍仟伍佰肆拾壹股,(其中以電子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者為捌 佰壹拾玖萬肆仟肆佰柒拾柒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壹億壹仟捌佰零參萬貳仟壹佰
貳拾貳股之69.18% 全世界
主席: 葉佳紋(董事長)

- 列席:劉彥輝(董事)、詹森(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林明杰(獨立董事)、陳紀任(獨 立董事)、楊樹芝(會計師)
- 一、報告股數並宣佈開會
- 二、開會如儀
- 三、主席致詞(略)
- 四、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〇八年度營業報告。(詳附件一)
- (二)一〇八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詳附件二)
- (三)一○八年度董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四)有關本公司擔保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向富邦華一銀行有限公司虹橋支 行申請授信一案報告。
- 五、承認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一〇八年度決算表冊案,謹提請 承認。
- 說明:本公司一〇八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已自行編製完成,並委請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楊樹芝會計師及于紀隆會計師查核峻事,連同營 業報告書並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畢,請詳附件一及附件三。
決議:經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 項目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無效 | 棄權/未投票 |
|---|---|---|---|---|---|
| 權數 | 75,318,954 | 72,480,793 | 2.946 | 2,835,215 | |
| 比例 | 100% | 96.23% | $\vert$ 0.00% $\vert$ | $ 0.00\%$ | 3.76% |
註:上述權數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〇八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 說明:1.本公司一〇八年度稅後淨利154,917,887元,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 加計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擬保留新台幣 1,882,095元不予分派外,餘依章程規定分配之。
-
- 依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118,032,122股計算,擬配 發股東股票股利計新台幣70,819,2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發放股東現 金股利計新台幣70,819,274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0.6元、現 金股利新台幣0.6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 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惟因本公司於配息(股)基準日前若因庫藏股買 回、轉讓,或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 生變動,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股東配息率及另訂除權除息基準 日、發放日暨其他相關事宜。
-
- 盈餘分配表請詳附件四。
- 決議:經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 項目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無效 | 棄權/未投票 |
|---|---|---|---|---|---|
| 權數 | 75,318,954 | 72,482,782 | 957 | 2,835,215 | |
| 比例 | 100% | 96.23% | $0.00\%$ | $ 0.00\%$ | 3.76% |
註:上述權數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六、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由:本公司一〇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提請 討論。
- 說明:1.為營運需求及改善財務結構,擬將一〇八年度盈餘分配提撥股東紅利新 台幣 70,819,28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7,081,928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60 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且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
-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俟本次股東會通過並呈 奉主管機關核准,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及其他增資相關事宜。
-
-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 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須變更時, 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
決議:經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 權數 75,411,954 72,480,769 2.970 比例 |
項目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無效 | 棄權/未投票 |
|---|---|---|---|---|---|---|
| 2,928,215 | ||||||
| 100% | 96.11% | $0.00\%$ | $ 0.00\%$ | 3.88% |
註:上述權數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為配合公司法第162條及公司法第192之1條之規定,擬修訂本公司「 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五。
決議:經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 項目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無效 | 棄權/未投票 |
|---|---|---|---|---|---|
| 權數 | 75,411,954 | 72,477,166 | 2,973 | 2,931,815 | |
| 比例 | 100% | 96.10% | $0.00\%$ 0.00% | $3.88\%$ |
註:上述權數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為配合公司法修訂,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 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六。
決議:經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 項目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 | 反對 | 無效 | 棄權/未投票 |
|---|---|---|---|---|---|
| 權數 | 75.411.954 | 72,477,145 2,993 | 2,931,816 | ||
| 比例 | 100% | 96.10% | $0.00\%$ 0.00% | 3.88% |
註:上述權數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七、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無
八、散會
附件一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一〇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弘憶公司一〇八年度營收總計新台幣12.697.137 仟元、稅前淨利 206.815 仟元較一○七年營收9,811,433 仟元、稅前淨利141,697 仟元,分別成長29.41% 及45.96%,一〇八年合併營收總計新台幣12.704,736仟元、合併稅前淨利 206,815 仟元較一〇七年合併營收 9,812,498 仟元、合併稅前淨利 141,697 仟 元,分别成長29.48%及45.96%,以一〇八年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權計算,每 股稅後淨利為1.31元。
一〇八年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在大陸運營商市場與真無線藍牙耳機推 廣方面取得比較大的成果與豐收,在IOT方面,藉由瑞昱半導體(Realtek)產 品上完整的規劃,提供客戶適當的方案,預期在運營商及電商在數據經濟的 更緊密結合下;在一〇八第四季已逐漸發酵,預期在一〇九年應該有不錯的業 績貢獻. 在車用乙太網路領域上,我們持續深耕大陸的 Tier-1 與 OEM 客戶 群,在一〇八年第三季開始小批量產,規劃在一〇九年可以正式進入豐收期 階段,持續增加在車載領域的客戶群。
展望一〇九年本公司主要的營業計劃概要如下:
營運方向
一〇九年的整體經濟環境,由於中美貿易雖然看似平穩,年初的新冠肺炎... 等不 確定因素,讓整個大環境更是混沌不明。所以弘憶國際整體的營運策略,依舊會以 小心謹慎,大膽嘗試為主;方向會以下幾個方面來推展:
1. 市場推廣方面:
一〇九年的中國電信市場趨勢,大概由以下的幾個趨勢概括:5G設備的試營運,運 營商之間的差異化更小,導致經營競爭加劇,AI 使得運營商及互聯網公司合作的更 加深化,尤其是物聯網的應用更加實際,接地氣!尤其年初的武漢肺炎影響,讓雲 端非接觸的消費模式更加速地產生影響。
因此必須在既有的領域:10G/NG PON、AP router、TWS 藍芽耳機、 數位語音助理、 等市場佔有率積極搶份額。
IOT (WiFi/BT) 在語音智能音箱都有很多新的應用,因此弘憶國際將結合過去在消 費市場品牌客戶的經營,來加快我們在這方面的成長並同時開拓數位家庭的實際應 用,但因為武漢肺炎的影響,一〇九年Q1整個消費市場非常的蕭條,而且整個產業 的供應鏈復工情況更是不明,所以我們會在此領域更小心
過去我們也已經在工業電子和汽車電子這兩個市場開發拓展了幾年,也預計今年內 我們也會多引進一些新產品線來加大力度經營。
過去我們也已經在工業電子和汽車電子這兩個市場開發拓展了幾年,也預計今年內 將會有不錯的成績表現。
2. 新產品線開發方面:
加強現有產品線的推廣和應用,尤其是在研發資源的管理及重點發展的領域,如通 訊元件端,藍芽耳機、智能音箱、可視智能門鈴及監控等應用;所以在一〇九年更 需要引進新的產品線在各個產品應用上;例如 氣體、壓力..等等多樣傳感器及 5G 的無線寬頻傳輸上,FEM(front end module),PA, GaN MOSFET 在高頻電源端等, 提供客戶更全面的服務。
3. 數據管理方面:
過去由於財管報的計算基礎不同,造成人員績效管理上的不信任,一〇九年將在現 有資訊系統數據基礎上,增加整合功能,建立BI(business intelligence)進銷存 之系統管理,進而改善目前業務個人PSI 系統的維護及改善更新。一〇九年的數據 資訊系統重點將放在︰改善報表和自動highlight,加強系統控管及人工判斷,並 加強客戶資訊服務的整合度,提升對更多中小型客戶的銷售和支援服務,加強管理 目前線上簽核系統、以及強化文件管理中心的效率。
- 進銷存管理方面:
一〇九年的重點改善將放於目前各部門獨立的管理邏輯的統一;並加強 SMD 部門每 月召開進銷存檢討會議, 加強 CSR(customer service representative)與業務/ 客戶之間的資訊溝通,及 VSR (vender service representative)與原廠端的交流; 以達到健康的庫存品質。
強化中央倉儲和物流與客戶暫存倉之間互動,縮短供貨流程及合理管控庫存。達到 降低兩岸三地之間的物流成本和存貨風險。強化呆滯料件的監控,提早發出預警, 幫助同仁可以多重管道去化呆滯料件。
5. 公司文化建立方面:
一〇九年會將公司的文化建立,延攬專業人才,加強內部培訓,提升工作效率為重 點,固定每季舉辦讀書會以加強大家管理共識的共識建立。在建立文化的過程手 段,我們會推行OKR (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希望能在推展的過程中,慢 慢建立公司文化。
我們也會鼓勵外部進修與多參加產業研討會,提升個人能力,並予以費用資助。同 時多舉辦工作以外的戶外及鼓勵社團的成立,讓同仁更多交流,鍛練身心,快樂工 作。
6. 財務會計管理方面:
在一〇九年我們會強化我們的財務支持部份,來作為今年成長的動力後盾,並加強 客戶/原廠信用和應收帳款的風險管理,改善目前帳管/信管/業務部門目前的管理 效率及運作模式,降低呆帳損失,針對中國大陸的應收帳款投買保險;同時縮短CCC (AP/AR/Stock)的營運周期,因而減少使用流動資金。降低負債比,提高資金效 能。
營業目標
運營商商機:
在一〇九年全世界 5G 的營運執照陸續釋出,大量資訊及雲端運用的市場漸 漸地成熟;其將有機會產生龐大商機,然而我們的主要客群也都一直在NG PON 、XDSL、OTT BOX 等運營商的標案產品競標,我們將會串接市場訊息跟 扶植主要客户來一起在此市場擴大佔有率!
-
- 強化藍芽耳機及智能音箱的市場應用:我們在這個應用上,看到 BLE audio 的 標準建立將會促使 TWS 的應用於不同 OS 平台上的優勢更加平等,進而影響該 應用的蓬勃發展!再加上 BLE mesh 的簡易組網,讓大家更容易使用接受! 所以在此領域中,我們會將 mems mic, touch input 各種需要的零組件都 引進代理,加強公司在客戶端的價值與黏著度!
-
- 開發 GaN 零組件的應用;例如:大功率快速高頻電源/充電管理模組, lighting 的應用, IOT 的應用... 等, 並且提供客戶更全面的解決方案, 例 如高壓電解電容,transformers... 等等的集成模組,降低客戶進入門檻,快 速導入量產!
-
- 車載市場 : 除了在車用乙太網路領域上,我們也會規劃引入一些新產品線; 來持續深耕大陸的Tier-1與OEM 客戶群,規劃在一一〇年可以進入量產階 段,提供車載客戶端的價值服務並增加在車載領域的客戶群。
-
- 由於中美貿易摩擦, 武漢肺炎影響, 我們在一〇九年除了中國大陸市場的持 續深耕,也會規劃在其他高度發展中市場上,漸漸擴大經營!
| ⊐⊼ |
|---|
| c |
| 董事長 | 葉佳紋 |
|---|---|
| 總經理 | 劉彦輝 |
| 會計主管 | 林哲仁 |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〇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 表書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嗣經董事會委任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楊樹芝會計師及于紀隆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 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表經本審計委員 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 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鑒核。
此致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一〇九年股東常會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詹森
中 民 華 國 $\bigcirc$ 年三 九 月 $\equiv$ $+$ 六 日
附件三

要侯建贵群合骨舒師步務所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金融工具;應收帳款 之減損評估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帳款減損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占資產總額66%,且客戶易受市場變化及產業波動 影響。應收帳款可回收性評估係管理階層依據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以估計無法回 收之金額,並據以提列備抵損失,因此,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評估涉及管理階層 之主觀判斷,因此,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 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 •評估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之提列方法及其金額是否按會計政策提列。
- ・取得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以評估帳齡分布情形及逾期款項。
- •檢視期後收款狀況,取得管理階層之說明,以評估減損金額之適足性。
- 二、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件之買賣,由於營業收入係個體財務報 告之重要項目之一,且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所關切事項,因此,收入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個 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及測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流程及相關控制。
- 瞭解主要收入之形態及交易條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適當。
-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證,以評估相關交易是否認 列於適當之期間
- •評估期後是否有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弘憶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vblak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弘憶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VOMG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揚樹芝 師: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2026號 民 國 一〇九 年 三 月 二十六 $\mathbf{B}$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7.12.31 108.12.31 |
$\frac{5}{6}$ 軱 셲 $ \mathcal{S} $ 嶌 쉒 |
$\overline{17}$ 652,927 $\overline{a}$ 980,118 €A |
189,581 | 85,161 85,119 |
₽ 1,586,064 1,896,274 |
51,827 50,309 |
12,739 46,314 |
6,481 | 10,709 15,938 |
40,000 20,000 |
$\overline{5}$ 2,439,427 $\mathbb{R}$ 3,290,134 |
20,000 | $^{10}$ | 8,714 | 1,996 1.666 |
22,006 10,380 |
65 2,461,433 $\mathbb{Z}$ 3,300,514 |
ನಿ 1,103,104 25 1,180,321 |
44,977 44,977 |
7,464 21,310 |
34,495 16,952 |
160,808 173,567 |
(16,952) 의 (31,507) |
$\frac{5}{2}$ 1,333,896 နှု 1,405,620 |
렓 3,795,329 $\frac{20}{20}$ $\frac{134}{2}$ |
||||
|---|---|---|---|---|---|---|---|---|---|---|---|---|---|---|---|---|---|---|---|---|---|---|---|---|---|---|---|---|---|---|
□黄崖負債表 存及一〇七年十五月三十一日 |
负债及租益 流動负债: |
短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九)) | 應付帳款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 其他感向最(图前六(十二)) | 本期所得税负债 | 組質負債 (衛士大)(神社大) | 其他流動負債 | 一年内到期長期借款(附在六(十)) | 流動負債合計 |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 遍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 (1+)欠档注)病候非一般氣 不得以错误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负债权计 | #2010年10月1日 | 曾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務 | 特別區輸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 | 植丝棉叶 | 负债及摧益植针 | |||
| 54 億 國 除斑份有 股公司 | న 一國人 |
107.12.31 108,12.31 |
$ \mathcal{S} $ 蜀 প ৯ 躐 싂 |
2100 $\mathbf{z}$ 433,966 $\approx$ 454,293 69 |
2110 23,999 N 84,110 |
2170 8 2,437,994 8 3,090,732 |
2180 25,210 23,711 |
2219 26,881 31,960 |
2230 8,076 7,928 |
2280 5,862 |
2300 14 540,874 4 676,503 |
2322 197,291 n 229,928 |
46,845 45,980 |
န္ 3,746.998 $\frac{1}{20}$ 4,645,145 |
2540 | 2570 4,273 2,781 |
2580 25,555 21,751 |
2640 8,875 10,243 |
14,847 | 5,097 7,552 |
ï 4.531 f, 3,815 |
3110 ΞÌ, 48,331 î 60,989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00 | 휇 3,795,329 뤫 8 4.706,134 |
||
| 膏 產 | 現金及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00 |
應收果據冷韻(附注六/十六) | 應收帳款净額(附註六/十六)及八) | 感收保禁-照像人(附六(三)(十六)及七)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爭額(附於(四)及七) | 本期所得税賣產 | 存货(附註六(五)) 130X |
其他金融賣產-流動(附註八) | 其他流動寶產 | 流動實產合計 | 非流動實產: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 不動產、瘢房及設備 |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 遥延所得积贫虚(附註六(十三)) | 其他非流動賣產 | 非流物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
| 1150 | 1170 | 1180 | 1200 | 1210 | 1220 | 1476 | 1470 | 1517 | 1550 | 1600 | 1755 | 1840 | 1900 |
董事長: 蒹佳紋

會計主管:林哲仁
定装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及七) | 額 | $\overline{\frac{96}{5}}$ | 籟 | $\overline{\%}$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七) | \$ 12,697,137 |
100 | 9,811,433 | 100 |
| 營業毛利 | 12,104,230 | .95 | 9,370,173 | 96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一)(十二)(十七)及七): | 592,907 | 5 | 441,260 | $\overline{4}$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6200 | 管理費用 | 222,589 | $\overline{2}$ $\mathbf{1}$ |
139,679 | 1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31,433 19,783 |
150,229 | $\mathbf{2}$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六(三)(四)) | (3,099) | 18,694 | ||
| 營業費用合計 | 370,706 | $\overline{\mathbf{3}}$ | (14, 593) 294,009 |
||
| 營業淨利 | 222,201 | $\mathbf 2$ | 147,251 | $\overline{3}$ -1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六)(十一)(十八)) | |||||
| 7010 | 其他收入 | 12,843 | 8,307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99) | 12,211 | $\overline{\phantom{a}}$ | |
| 7050 | 財務成本 | (24, 289) | (20, 930)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份額 | (3,541) | $\overline{\phantom{a}}$ | (5,142) | |
| 7900 | 税前淨利 | 206,815 | $\overline{\mathbf{c}}$ | 141,697 | $\mathbf{1}$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 51,898 | 3,236 | ||
| 本期淨利 | 154,917 | 2 | 138,461 | $\mathbf{1}$ | |
| 8300 | 其他综合损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十二))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9) | (83)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衛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434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375 | (83)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7, 381) | 20,369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7, 381) | 20,369 | |||
| 8300 | 本期其他综合損益 | (17,006) | 20,286 | ||
|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 137,911 | 158,747 | $\mathbf{I}$ | ||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五))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S | 1.31 | 1.19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S | 1.31 | 1.19 |
董事長:葉佳紋


| $\mathbf{a}$ 二月三十一 |
|
|---|---|
| 'nπ ñ |
œ ш OA年及 鬪 иŽ |
| 其他模益项目 | ||||||||
|---|---|---|---|---|---|---|---|---|
| 國外管理機 | 透過其他綜合 | |||||||
| 保留盈餘 | 精財務報表 | 损益按公允價值 | ||||||
| 普通股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未分配 | 换算之兄接 | 街量之權益工具 | |||
| 4 啟 |
黄本公刑 | 餘公和 | 餘公和 | 糊 | 麊 糊 |
投資損失 | 植益植卵 | |
| 民國→○七年一月一日餘額 | 990,024 ĮЮ |
94,143 | 34,495 | 19,500 | ||||
| 本期净利 | 138,461 | 138,46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83) | 20,369 | 20,28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38,378 | 20,369 | 158,747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7,464 | (7,464)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34,495 | (34, 495)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13,080 | (13,080) | ||||||
| 現金增資 | 100,000 | (30,000) | 70,000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16,674) | 16,674 | ||||||
| 民國—〇七年十二月十一日發額 | 1,103,104 | 44,977 | 7,464 | 34,495 | 160,808 | (14, 126) | (2, 826) | 1,333,896 |
| 本期淨利 | 154,917 | 154,91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widetilde{c}_2$ | (17, 381) | 434 | (17.00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4,858 | (17, 381) | 434 | 137,91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3,846 | (13, 846)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66, 187) | (66, 187)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77,217 | (77,217)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17, 543) | 17,543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之已實現損失 | (2.392) | 2,392 | ||||||
|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錄額 | 1,180,32 છ) |
44,977 | 21.310 | 16,952 | 173,567 | (31.507 | 1,405,620 | |
董事長: 葉佳紋

會計主管:林哲仁
原料

| 普冀活動之現金流量: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調整項目: | 206,815 | 141,697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
| 预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10,369 | 1,163 |
| 利息費用 | (3,099) 24,289 |
(14.593) |
| 利息收入 | (4,686) | 20,930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 3.541 | (2, 810) 5.142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30,414 | 9.832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畜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增加)逾少 | (61, 436) | 21,116 |
| 應收帳款增加 | (647, 847) | (524, 517)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減少 | 1,499 | 12,617 |
| 其他應收款增加 | (5,079) | (6, 568)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 | 722 | 3,183 |
| 存貨(增加)減少 | (137, 434) | 8,890 |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865 | (126)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848, 710) | (485, 40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 (270) | 5,230 |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
300,863 | 456,480 |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2,235) | 17,009 |
| 其他營業負債減少 | 5,112 | (8,269)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389) | (375) |
| 調整項目合計 | 303,081 | 470.075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 (515,215) | (5.498) |
| 收取之利息 | (308, 400) | 136,199 |
| 支付之利息 | 4,686 (23, 572) |
2,810 (20, 930) |
|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 (20.337) | 6,474 |
| 营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47.623) | 124,553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34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1,492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323) | (7,703)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32, 637) | 70,460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315 | 2.416 |
| 投賣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4, 719) | 65,173 |
| 篝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3,180,020 | 2,019,290 |
| 短期借款减少 | (2,856,413) | (2,099,874) |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189,581 | |
| 償退長期借款 租賃本金償還 |
(40,000) | (40,000) |
| 發放現金股利 | (7,081) | |
| 現金增資 | (66, 187)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70,000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399,920 | (50, 584)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2.749 | 10,548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條額 | 20,327 | 149,690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33,966 | 284,276 |
| 454,293 s |
433,966 |


V bn
要侯建業得合會計師查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 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 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 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 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 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 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 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帳款 之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帳款減損之說 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KPAA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應收帳款占資產總額65%,且客戶易受市場變化 及產業波動影響。應收帳款可回收性評估係管理階層依據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以 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並據以提列備抵損失,因此,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評估涉 及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因此,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 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捐失之提列方法及其金額是否按會計政策提列。
・取得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以評估帳齡分布情形及逾期款項。
•檢視期後收款狀況,取得管理階層之說明,以評估減損金額之適足性。
二、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件之買賣,由於營業收入係 合併財務報告之重要項目之一,且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所關切事項,因此,收入認列為本會 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及測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流程及相關控制。
- •瞭解主要收入之形態及交易條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適當。
-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證,以評估相關交易是否認 列於適當之期間。
- 評估期後是否有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
其他事項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KPAAG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弘憶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 導致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K$ phac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 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 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 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楊樹芝 師: 方 紀 隆
證券主管機關 查管證審字第1040003949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2026號 民 國 一〇九 年 三 月 二十六 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೫ 107.12.31 斸 41 % 108.12.31 ≢ 4 |
$\overline{17}$ 652,927 22 980,118 ÷۹ ý, |
189,581 | 85,164 85,119 |
$\overline{c}$ 1,586,064 ੩ 1,896,274 |
64,048 65,926 |
12,739 46,314 |
13,318 | 11,795 17,496 |
40,000 20,000 |
의 2,452,737 $\frac{1}{2}$ 3,314,146 |
20,000 ٠ |
$\overline{a}$ | 19,041 | 1,996 1,666 |
22,006 20,707 |
65 2,474,743 70 3,334,853 |
ನಿ 1,103,104 25 1,180,321 |
44,977 N 44,977 |
7,464 21,310 |
34,495 16,952 |
4 160,808 4 173,567 |
(16,952) $\ominus$ (31,507) |
沿 1,333,896 $\frac{30}{3}$ 1,405,620 |
릛 3,808,639 $\frac{2}{3}$ $\frac{4.740.473}{2}$ |
|||
|---|---|---|---|---|---|---|---|---|---|---|---|---|---|---|---|---|---|---|---|---|---|---|---|---|---|---|---|---|
| 作及十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短期借款(附註六)人入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九)) | 應付帳款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在七) | 其有感在英(际由六(十一)) | 本期所得税负债 | 租賃负债+液的(附款六十一) | 其他流動負債 | 一年内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 流動負債合計 |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一––) | (1+)5世紀)病院#-黄气 (神経病院 | 非流物负债合計 | 负债稳计 | 鲜情热中心的人们的人们的人生活的人们的人们的人们的人们的人们的人们的人们的人们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租 | 特別風輸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 | 相适越村 | 负债及權益總計 | |
| 合併資產負債表 CONTRACT |
2100 | 2110 | 2170 | 2180 | 2219 | 2230 | 2280 | 2300 | 2322 | 2540 | 2570 | 2580 | 2640 | 311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00 | |||||||||
| 弘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IIF |
δ | $\frac{1}{\sqrt{6}}$ 107,12.31 巪 $\blacktriangleleft$ |
2 466,194 |
23,999 | 2 2,441,797 |
29,218 | 8,076 | 5,862 | 15 545,543 |
204,001 | 40,682 | နှ 3,765,372 |
4,273 | 16,896 | 11,715 | 5,097 | 5,286 | T 43,267 |
휇 3,808.639 |
|||||||||
| 國民 | $\frac{1}{26}$ 108.12.31 쁴 俰 |
$\mathbf{a}$ 481,942 69 |
Z 84,110 |
65 3,098,066 |
35,056 | 7,928 | ï | $\overline{a}$ 680,348 |
n 229,928 |
46,072 | $\frac{8}{3}$ 4,663,450 |
2,781 | 15,512 | 14,446 | N 32,382 |
7,552 | $\epsilon$ 4,350 |
$\mathbf{c}$ 77,023 |
휇 4,740,473 |
|||||||||
| 資 產 流動資產: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應收票據净額(附註六二)(十六) | 應收帳款净額(附註六/十六)及八)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 | 本期所得税賣產 | 存货(附註六(五))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 其他流動資產 | 流動實產合計 | 非流動賣產: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柱六(二))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 不動產、瘢房及設備 | 使用權賣產(附註六(七) | 遞延所得稅賣產(附註六(十三)) | 其他非流動賣產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背產機計 | |||||||||
| 1100 | 1150 | 1170 | 1200 | 1210 | 1220 | 130X | 1476 | 1470 | 1517 | 1550 | 1600 | 1755 | 1840 | 1900 |


BA 會計主管:林哲仁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 | 숁 額 |
$\overline{\%}$ | 額 | $\overline{\%}$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七) | 12,704,736 | 100 | 9,812,498 | 100 |
| 營業毛利 | 12,106,748 | 95 | 9,368,342 | 95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一)(十二)(十七)及七): | 597,988 | 5 | 444,156 | $\overline{5}$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6200 | 管理費用 | 233,176 | 2 | 144,918 | 1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30,731 | $\mathbf{1}$ | 150,229 | $\overline{2}$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六(三)(四)) | 19,783 | 18,694 | ||
| 營業費用合計 | (3.101) | (14.591) | |||
| 營業淨利 | 380,589 | 3 | 299,250 | 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六)(十一)(十八)) | 217,399 | 2 | 144,906 | $\overline{2}$ | |
| 7010 | 其他收入 | 18,799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损失 | (2,326) | ÷. | 8,607 10,885 |
|
| 7050 | 財務成本 | (25, 673) | (20, 930)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份額 | (1, 384) | (1,771) | $\sim$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0.584) | $\blacksquare$ | (3,209) | $\sim$ | |
| 7900 | 稅前淨利 | 206,815 | $\mathbf 2$ | 141,697 | $\overline{2}$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 51.898 | 3,236 | $\overline{\phantom{a}}$ | |
| 本期淨利 | 154,917 | $\overline{2}$ | 138.461 | $\overline{2}$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十二))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9) | (83)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 | ||||
| 益 | 434 |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375 | (83)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17, 381) | 20,369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7, 381) | 20,369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7,006) | |||
|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 20,286 | ||||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五)) | 137,911 | 2 | 158,747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
| 9850 | 稀释每股盈餘(元) | \$ | 1.31 | 1.19 | |
| \$ | 1.31 | 1.19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會計主管:林哲仁 經理人:劉彥輝 | | |

| 公司 | π 二月三十一 |
|---|---|
| ℡ | |
| 圗 忍恨 |
一〇八年及 - 國氏 |
| × |
|---|
| 聿 |
| č |
| d |
| 2 |
| ż. |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保留盈餘 | 國外營運機 補財務報表 |
損益按公允價信 透過其他綜合 |
||||||
| 普通股 股 本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未分配 闂 |
换算之兒摘 堋 |
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損失 |
|||
| 民國 - ○+午-1-日祭額 | $\frac{*}{990.024}$ ļ69 |
14,977 資本公積 |
餘公雅 | 餘公積 | 94,143 幽 |
34,495 黴 |
19,500 | 105,149 植益梅额 |
| 本期淨利 | 138,461 | 138,46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left( \frac{83}{2} \right)$ | 20,369 | 20,28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8,378 | 20,369 | 158,747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7,464 | (7,464)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34,495 | (34, 495)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13,080 | (13,080) | ||||||
| 現金增資 | 100,000 | (30,000) | 70,000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16,674) | 16.674 | ||||||
| 民國→○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黎蠶 | 1,103,104 | 44,977 | 7,464 | 34,495 | 160,808 | (14, 126) | (2, 826) | ,333,896 |
| 本期淨利 | 154,917 | 154,91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9) | (17.381) | 434 | (17,00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4,858 | (17.381) | 434 | 137,91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3,846 | (13, 846)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66, 187) | (66, 187) |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77,217 | (77,217)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17,543) | 17,543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衝量之權益工具之已實現損失 | 1 | (2.392) | 2,392 | |||||
|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餘額 | 1.180.32 ຜ່ |
44,977 | 21,310 | 16,952 | 173,567 | 01.507 | 1,405,62 |

算法
會計主管:林哲仁

董事長: 禁佳紋
- 10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氏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二日第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营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
| 调整项目: | 206,815 | 141.697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
| 预期信用减损迥轉利益 | 20,454 | 2,530 |
| 利息費用 | (3, 101) | (14, 591) |
| 利息收入 | 25,673 | 20,930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 (4, 861) | (2,951)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1,384 | 1,771 |
| 租賃修改利益 | 711 | (45)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230) 40.03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責產/負債變動數: | 7.644 | |
| 奥管冀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61, 436) | 21,116 |
| 應收帳款增加 | (651,376) | (516, 720) |
| 其他應收數增加 | (5,838) | (6,075)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或少 | 722 | 4,101 |
| 存貨(增加)減少 | (136, 610) | 6,967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5.390) | 27.558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859.928) | (463, 05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減少)増加 | (273) | 7,690 |
| 應付帳款-關係人増加 | 300,863 | 454,023 |
| 其他應付款增加 | 1,161 | 14,791 |
| 其他流動負債増加(減少) | 5,584 | (7,246) |
| 其他營業負債減少 | (389) | (37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306,946 | 468,883 |
| 調整項目合計 | (512.952) | 13,474 |
| 誉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 (306, 137) | 155, 171 |
| 收取之利息 | 4,861 | 2,951 |
| 支付之利息 | (24, 956) | (20,930) |
|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20, 337) | 6.475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346, 569) | 143,667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34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賣退回股款 | 1,492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 889) | (8,368)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76 | 308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25, 927) | 43,601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535 | 2.202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1,079) | 37.743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3,180,020 | 2,019,290 |
| 短期借款减少 | (2,856,413) | (2,099,874) |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189,581 | |
| 償還長期借款 租賃本金償還 |
(40,000) | (40,000) |
| 發放現金股利 | (15, 421) | |
| 現金增資 | (66, 187) | |
| 等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391,580 | 70,000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816 | (50, 584) 10,476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15,748 | 141,302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66,194 | 324,892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1,942 | 466,194 |


會計主管:林暫仁 仁麻
附件四
| 限公司 弘憶 竹石 |
|---|
| ┣配表 |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21, 101, 026 | ||
| 加:本期淨利 | 154, 917, 887 | ||
| 加: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 | (58, 691) | ||
| 減:其他 | |||
| A. 減損損失轉已實現 | (2, 826, 076) | ||
| B. 處分潢填利益 | 433, 480 | (2, 392, 596) |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5, 491, 789) | ||
|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A. 累積換算調整數 | (17, 381, 264) | ||
| 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2,826,076 | |||
| 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損失 | (14, 555, 188) | ||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143, 520, 649 | ||
| 分配項目: | |||
| 減:股利-現金股利(0.6元) | (70, 819, 274) | ||
| 減:股利-股票股利(0.6元) | (70, 819, 280)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1,882,095 | ||

$\frac{1}{\sqrt{2}}\frac{1}{2}$
附件五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條 次 |
修 正 |
前 | 條 文 |
俢 | 正 | 後 | 條 | 文 | 修正理 | 由 |
|---|---|---|---|---|---|---|---|---|---|---|
| 第八條 |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 簽名或蓋章並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 董事簽名或蓋章並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 |
依公司法第 162 條規定修 正。 |
||||||
| 第十四條 | 本公司設董事七~十一人,任期三年,由股 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得連 任。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其全體董事 合計持股比例,依主管機關頒訂之「公開 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 施規則 規定辦理。 |
則」規定辦理。 | 本公司設董事七~十一人,任期三年,董 依公司法第 事之選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 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 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本公司 公開發行股票後,其全體董事合計持股 比例,依主管機關頒訂之「公開發行公 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 |
192之1條規定 修正。 |
||||||
| 第廿三條 | 照原條文。 | 照原條文。 二十四日。 |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 0 九年六月 | 增加修訂日期 |
$\alpha$
附件六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條文對照表
| 次 條 |
俢 | 正 | 前 | 條 | 文 | 俢 | 正 | 後 | 條 | 文 | 修正理由 |
|---|---|---|---|---|---|---|---|---|---|---|---|
| 第三條 |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 |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 | 配合公司法 | ||||||||
| 董事會召集之。 | 會召集之。 | 修正。 | |||||||||
|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 |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 | ||||||||||
| 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 | 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 | ||||||||||
| 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 | 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 | ||||||||||
| 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 | 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 | ||||||||||
| 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 | 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 | ||||||||||
| 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 | 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 | ||||||||||
| 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 | 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 | ||||||||||
| 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 | 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 | ||||||||||
| 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 |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 | ||||||||||
|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 | 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 | ||||||||||
| 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 | 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及 | ||||||||||
| 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 | 其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 ||||||||||
| 股東會現場發放。 | 列於公司及其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 |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 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
|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 |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 | ||||||||||
| 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 | ||||||||||
|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 | 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 | ||||||||||
|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 | 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之事 | ||||||||||
| 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 | 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 | ||||||||||
| 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 | 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 | ||||||||||
| 一項各款、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 | 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址,並 | ||||||||||
| 一、第四十三條之六之事項應在召集 | 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 ||||||||||
| 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 |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 | ||||||||||
| 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 | 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 | ||||||||||
| 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址,並 | 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 | ||||||||||
| 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 更其就任日期。 | ||||||||||
|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 |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 |
||||||||||
| 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 | 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 ||||||||||
| 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 | 案。但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 | ||||||||||
| 提議案有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 第 | 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 | |||||||||
| 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 | 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 172 | ||||||||||
| 議案。 | 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 | ||||||||||
|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 | 列為議案。 | ||||||||||
| 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 |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 | ||||||||||
| 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 | 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 | ||||||||||
| 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 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 | ||||||||||
|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股 | 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 ||||||||||
| 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股東應 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 |
||||||||||
|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 項議案討論。 | |||||||||
|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 |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 | ||||||||||
| 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 | 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 |
| 條 次 |
前 俢 條 正 文 |
俢 正 後 條 文 |
修正理由 |
|---|---|---|---|
| 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 | 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 | ||
| 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 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 | ||
| 理由。 | |||
| 第十條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 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 | 配合法令規 範修正。 |
| 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 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 |
||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 | 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
| 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 | ||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 | 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
| 議) 未終結前, 非經決議, 主席不得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 | ||
| 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 |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 | ||
| 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 | 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 | ||
| 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 |
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 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
||
| 主席,繼續開會。 | 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
|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 |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 | ||
| 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 | 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 | ||
| 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 | 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 | ||
| 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 ||
| 第十三條 |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 |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 | 配合法令規 |
| 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 | 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 | 範修正。 | |
| 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 |
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 |
||
| 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 | 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 | ||
|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 |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 | ||
| 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 | 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 | ||
|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 視為 |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 | ||
| 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 | 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 | ||
| 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 | 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 | ||
| 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 原議案之修正。 |
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以下略。 |
||
| 以下略。 | |||
| 第十五條 |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 |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 | 配合法今規 |
| 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 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 | 範修正。 | |
|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 | 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 | ||
| 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
|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 | ||
|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 | 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 |
||
| 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 | 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 | ||
| 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 | 表決結果 (包含統計之權數) 記載之,有 | ||
| 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 | ||
| 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
| 照原條文。 | 照原條文。 | 增加修訂日 | |
| 第十九條 | 中華民國一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五次修 | 期 | |
|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