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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Sep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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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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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9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2 年 8 月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为加快公司大尺寸组件及电池片产能结构调整及产能落地,公司、全资子公 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合肥协鑫集成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与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协鑫科技苏州”)签署了《关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及《关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同时公司、苏州集成、 合肥协鑫与南通中金启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中金”) 签署了《关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关于合肥协鑫 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苏州集成拟将持有的合肥协鑫8%股权作 价20,000 万元转让给协鑫科技苏州,同时协鑫科技苏州拟出资20,000 万元、南 通中金拟出资15,000 万元对合肥协鑫进行增资扩股,因合肥协鑫为公司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 光伏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及“乐山协鑫集成10GW 高效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实施主体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集成”)之控股股东,故公司募投项目全部由全资子公司 独立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前述新增注册资 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转让部分股权及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合肥协鑫80.71%股权,

合肥协鑫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将募投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相关进展情况

为使广大投资者完整准确掌握该议案的情况,在假设公司及苏州集成已完成 对合肥协鑫增资的基础上,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合肥协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模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合肥协鑫集成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审[2022]1291 号),该事项具备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的条件;同日,公司补充披露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合 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 报告》(苏华咨报字{2022}第07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2022 年9 月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协鑫集团”)《关于提请协鑫集成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函》,从提高会议效率角度考虑,协鑫集团提请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将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将于2022 年9 月 27 日召开的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情况予以披露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