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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May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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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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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6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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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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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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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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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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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5 月20 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5 月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20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20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共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84 人,代表股份数为 2,316,548,7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6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 人,代表 股份数为 1,387,777,6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7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数 928,771,0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8615%。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74,915,0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 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4,605,5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87%;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70,309,5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007%。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14,632,6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173%;反对 1,916,1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827%;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4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 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14,796,6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244%;反对 1,752,1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756%;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14,632,6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173%;反对 1,916,1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827%;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314,628,8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171%;反对 1,600,5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691%;弃权 319,400 股,占 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138%。
5、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4,787,4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240%;反对 1,761,3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760%;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153,757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89%;反对 1,761,31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1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4,686,3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196%;反对 1,543,0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666%;弃权 319,400 股,占 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13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052,657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40%;反对 1,543,01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7%;弃权 31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3%。
7、以特别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76,099,282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8.2539%;反对 40,449,473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1.7461%;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65,6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062%;反对 40,449,473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38%;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协鑫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华鑫集团(营口)有 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620,694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5752%;反对 1,755,9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 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4248%;弃权 0 股,占所有参与 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159,157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61%;反对 1,755,91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3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4,797,4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244%;反对 1,751,3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756%;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163,757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3%;反对 1,751,31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77%;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4,792,8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242%;反对 1,755,9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758%;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159,157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61%;反对 1,755,91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3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5,136,4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390%;反对 1,412,3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610%;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502,757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48%;反对 1,412,31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2%;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5,122,239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384%;反对 1,426,5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 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616%;弃权 0 股,占所有参 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88,557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8%;反对 1,426,516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42%;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杨君珺律师、李青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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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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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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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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