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Feb 10, 2021

54533_rns_2021-02-10_8a79cac3-c6e1-44a7-9112-d79a11e4f1eb.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3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2 月10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2 月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2 月10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2 月10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53 人,代表股份数为 1,901,331,3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47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 人,代表 股份数为 1,432,773,2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6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数 468,558,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2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32,072,6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5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 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4,601,1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86%;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27,471,4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770%。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使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

表决情况:

1.01 《选举朱共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967,978,45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98,719,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46%;

朱共山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罗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817,863,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0,466,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21%;

罗鑫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孙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817,345,9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9,948,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7.82%;

孙玮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生育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818,103,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0,705,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39%;

生育新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东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975,628,71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98,923,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62%;

东方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胡泽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966,323,4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98,926,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62%;

胡泽淼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使用累 计投票制表决;

表决情况:

  • 2.01《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894,611,5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5,352,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1%;

王青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清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899,382,09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123,4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2%;

王清友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任建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899,384,4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125,8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3%;

任建标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使 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 3.01《选举梁文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同意 1,899,878,19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619,5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0%;

梁文章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1,896,000,9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742,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6%;

张强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00,419,68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99.9521%;反对 911,616 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 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479%;弃权 0 股,占所有参与 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1,161,004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8%;反对 911,616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李青律师、田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