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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Sep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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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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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半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 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于2021年8月10 日至8月27日对协鑫集成 2021 上半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协鑫集成 被保荐公司简称:协鑫集成 被保荐公司简称:协鑫集成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海涛 联系电话:13764114286
保荐代表人姓名: 徐亚芬 联系电话:1381400862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侯海涛、徐亚芬、李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 月25 日-2021 年 6 月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8 月10 日-8 月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二)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三)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进行访谈
(二)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1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二)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2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 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
情形
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8.被担
批程序
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和披露义务
(五) 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
(一)
(二)
(三)
查手段:
对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取得并审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
审阅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 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事实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 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 股东是否完全履行的相关承诺
(八) 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
(一)
(二)
(三)
查手段:
对上市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
律法规动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3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按相关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协鑫集成大尺寸再生晶圆项目尚未发生投入,原因为公司尚未完成该项目的
筹备工作。该项目存在延期风险,督导机构将持续关注该项目进展。
2、公司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60%,净利润亏损24,217.23 万元,而同行业可比公司
仍保持盈利,原因一方面为公司2021 年淘汰落后产能,组件出货量同比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作为组
件集成商,产业链较短,受光伏行业供应链价格大幅度波动及市场需求低迷影响,公司毛利空间受
到压缩。

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海涛 徐亚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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